公寓楼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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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国际三期公寓楼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施工单位: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号:HBSJ-WXGJ-ZXFA-017
日期:2015-4-14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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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说明 (3)
二、工程概况及周边环境 (3)
三、安全文明目标及编制依据 (3)
四、工程特点及安全防范重点 (4)
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5)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7)
七、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9)
1、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9)
2、临边防护安全保障措施 (10)
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1)
4、用电、防火安全保障措施 (12)
5、施工机械安全保障措施 (15)
6、钢筋、混凝土工程安全保障措施 (21)
7、材料堆放、吊装安全保障措施 (23)
8、脚手架、承重架搭拆安全保障措施 (23)
9、模板安、拆安全保障措施 (24)
10、基坑监测安全措施 (25)
11、文明施工措施 (26)
八、季节性安全措施 (31)
九、紧急避险及应急救援措施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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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说明
1、本方案为万象国际三期5#公寓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2、本方案主要叙述本工程重点及针对性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现场的机械、设备及施工操作人员还应严格遵守各自相关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及现场各种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措施。

二、工程概况及周边环境
1、万象国际三期公寓楼工程位于白沟市北部,北一环南侧,富民路西
侧,工程内容包括5#公寓楼土建及安装工程。

2、地面建筑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7.6m,为全现浇剪力墙结构。

3、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0124.8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11.83 m2;商业建筑面积:1575m2。

地下建筑面积:538.02 m2。

三、安全文明目标及编制依据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的文件、条例,针对工程制定明确的安全目标:
1.2确保“省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杜绝死亡事故,年事故负伤率控制在10‰以内。

2、编制依据:
2.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
2.2《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手册》(JGJ120-99)
2.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99
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7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
2.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
2.10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综合管理手册与程序文件
2.12其他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安全验收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标准。

四、工程特点及安全防范重点
1、白沟市北部,北一环南侧,富民路西侧,安全文明施工尤为重要。

因此,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粉尘和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保证工程正常开展施工,为此应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防触电事故;
3、物体打击;
4、基坑支护安全;
5、支撑转换与爆破。

6、高空坠落;
7、支模架坍塌;
8、高压线
9、外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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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四口、五临边”防护;
11、垂直运输。

12、地下管线保护
13、防台抗汛
14、消防防火
15、基坑边及施工出入口运输车辆行驶安全、交通安全;
五、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

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会,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1、项目经理牵头组建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负责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的完整、齐全、有效。

2、认真执行施工方案关于安全的各项措施,如在执行中需修改,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

特别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遇到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项目部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培训制,明确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在其位尽其责。

4、项目部设立安全专项资金,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且必须保证专项资金的投入,不得挪作他用,做好检查和记录。

5、项目部必须按《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暂定办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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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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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要素管理网络
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其中专业性较强的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门编制单独的施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似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
2.1、各项应急预案
2.2、基坑挖土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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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2.4、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2.5、塔吊基础及安拆专项方案
2.6、施工升降机安拆专项方案
2.7、承重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
2.8、外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3、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场安全管理,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入场三级教育,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

对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改者予以辞退。

5、电焊工、电工、机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起重司索、塔吊指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规程。

6、场地入口处、通道处、电动机等处在显眼部位挂放安全警示牌,关键用电部位除设警示牌外,还要安装防护装置,配电箱均设漏电保护器。

架空电缆应稳固,防风防雨性能好,电器材料均为合格产品。

7、机械操作,必须遵守规程,严禁强拉硬扭的野蛮操作。

8、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实施情况的检查,并经监理总监签字认可。

9、管好食堂、宿舍用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电器。

10、上班前及上班中严禁喝酒。

11、项目部每月二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及责任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

1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两级动火审批制度,按消防规定配好各种灭火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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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13、塔吊、吊车等均应有专人持证指挥。

1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打架及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认真做好防偷、防盗工作。

16、门卫及保安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7、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具的配置及要求:○1保证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材料和工具。

○2采购、供应各种工程材料、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对安全网、安全帽等定期检查,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

○3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做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18、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
配备兼职消防管理员。

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管理。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不小于5米。

施工动用明火的办好动火手续,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并抄送监理单位备案。

木工间设置禁烟标记,木屑、刨花等易燃物及时清理。

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等明火设备。

19、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与管理:
19.1现场内配置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消火栓),不得破坏与移作他用,一经发现,按消防法规严肃处理,通道口应保持畅通,不准堆放其他任何物品;
19.2消防栓四周严禁放置杂物,对现场的消防器材及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或调试。

20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制,并形成书面资料,严格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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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1.1.工地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场安全管理,凡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入场教育,进行安全交底。

1.2.所有施工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执行“建筑工地十大禁令”、“六大纪律”。

1.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

对屡教不改者处以罚款,罚款后仍不改者予以辞退。

1.4.电焊工、电工、机操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物料提升机操作员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操作规程,严禁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玩弄机械设备及电器。

1.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打架及斗殴,违者将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临边防护安全保障措施
2.1.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2.3.楼板的洞口,集水井口等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4.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脚手片隔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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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严禁操作人员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防护设施。

若施工中必须拆除时须经工地技术负责人批准并设专人监护后,方可拆除或变更。

施工完毕,应立即恢复,不得留有后患。

2.6.具体防护措施:①边长或直径小于500的洞口,用钢筋砼板或固定盖板防护。

②500~1500的预留洞口,可在浇捣砼前用板内钢筋贯穿洞径,不剪断网筋,构成防护网,网格以小于150为宜,并于其上覆盖多层板。

③1500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防护栏杆两道,护杆高度1200,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2.7.井架、施工用电梯、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2.8.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脚手片。

2.9.搭设临边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防护栏杆需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居中设置。

必须用安全立网封闭,栏杆下设置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离地高度不大于10cm。

3、高空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3.1.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实施前不得进行施工。

3.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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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威胁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3.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工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扔。

3.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

对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3.7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3.8.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9.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绕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4、用电、防火安全保障措施
4.1.用电:
4.1.1.施工现场电线电缆的敷设严格按JGJ46-2005及JGJ59-99规定要求和临时施工用电方案执行。

4.1.2.从变电所至总配电箱;从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从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的电缆沿围墙采用绝缘子挂墙架空的方式进行敷设,过道路时采用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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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方式进行敷设;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电焊机等)的电线电缆走向敷设方法采用绝缘支架架设的方式到各自临时点。

4.1.3.各级电箱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

4.1.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用电管理体系。

4.1.
5.施工现场必须定期对施工用电场所进行检查,不合格必须整改。

4.1.6.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用电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

4.1.7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应经常检查。

4.1.8.电气设备和用电装置的金属部分,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措施,保护零线应接入专用PE线接口,不准接入工作零线N线接口上。

4.1.9.重复接地阻值小于等于10欧姆。

4.1.10.工具软电缆插头不得任意拆除、调换、软电缆不得任意加长截短。

4.1.11.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以及保护接零。

4.1.12.现场电箱必须完整,门、铰链无缺损,上锁,并经常保持整洁,铁箱外壳要接地,各电箱的熔丝有专职电工负责检查,及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4.1.13.施工现场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接拉电源线及安装电器设备。

4.1.14.电器使用者在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电机及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使用。

4.1.1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户外明线和架空线要求进行安装,严禁乱拉乱拖。

工作停止时,应切断所有的电气设备电源。

4.1.16.电缆线不准任意乱拉、乱架,应以支架架空或保护套管保护,并在管两端垫绝缘物以防导线损伤成事故,保护管埋入地下不少于6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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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直接埋入地下铺设。

4.1.17.地下施工动力、照明线路应设置专用的防水输电线路,采用专用防水电箱。

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确保人身安全。

4.1.18.对固定电动机械一律采用随机电源开关控制,并设有接地保护装置。

4.1.19.凡现场使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采用橡胶三芯电缆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4.1.20.各级电箱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

4.2.消防:
4.2.1.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工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4.2.2.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动火申报制度,动火全过程须有专人监护。

4.2.3.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4.2.4.定期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治安消防规范教育,施工现场制定治安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管理网络,并建立档案。

4.2.
5.现场所有的易燃、易爆的物品(如汽油、柴油、机油、木材、乙炔等)应分类放置、妥善保管好,并有相应的防护装置,不得乱扔、乱放。

并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经常检查完好有效情况。

4.2.6.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消防教育。

并深入基层或宿舍、仓库,检查安全、卫生、防火、用电等工作。

4.2.7.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有关地方禁烟、禁火的规定,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证人员动火,电焊、气割应遵守“十不烧”规定。

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监理、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坚持“适时采购,小室存在”的原则,并设置专用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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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专人负责保管,仓库周围设置禁火区,配备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4.2.8.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生产、生活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液化气灶具。

4.2.9.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现场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且焊割设备阀等附件应完整有效。

4.2.10.木工车间、油漆间、机修车间等易燃易爆场所每25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消防设施配置应进一步加强。

4.2.11主体结构建立消防水管系统,由高压泵从一层临时水池往上供水,以备使用。

5、施工机械安全保障措施
5.1.塔吊:
5.1.1.塔吊安、拆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安、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拆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塔吊的安拆工作。

专业人员进行安、拆前必须由施工员、安全员向安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拆时各人员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5.1.2.塔吊属特种机械,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

并报宁波市相关安全部门备案,方能投入使用。

5.1.3.塔吊司机必须按塔吊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服从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塔吊司机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性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5.1.4.塔吊必须设置回转限位装置,以防与周边临设碰撞。

塔吊必须有灵敏的限位(吊钩高度、变幅、起重力矩)和保险(吊钩、绳筒、手刹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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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缓冲装置。

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1.5.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5.1.
6.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驾驶室内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驾驶室应配有干粉灭火器2只。

5.1.7.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起吊应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5.1.8.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5.1.9.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增大变幅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5.1.10.指挥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5.1.11.塔吊作业时,风力必须小于六级,当风力超过规定要求,塔吊指挥应及时停止塔吊运转。

5.1.12.指挥人员须督促塔吊司机在塔吊使用前要进行检查,试吊。

现场吊钢筋时,应检查吊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

5.1.13.每只塔吊必须配备联络对讲机,对讲机的频率要分开锁定,免误指挥
5.1.14.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A、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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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保持任何三台塔吊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C、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塔吊吊运人员。

D、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和急开急停。

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E、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黏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

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F、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

在提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重物就位时,可采取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1m以上。

G、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b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c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绑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d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

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及长的构件重物,应拉溜绳;
e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其他重物。

F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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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g 作业中如遇风速超过20m/s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h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i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将吊钩升至顶端,小车移向臂根。

5.1.15.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扳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5.1.1
6.以下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A、塔吊司机(指操作起重机械使其正常运行的作业)。

B、塔吊指挥作业(指依据起重机械性能,选择起重方式,绑扎、挂钩,使用手势、旗语、口哨、对讲机等指挥起重机械起吊物体的全过程的作业)。

C、塔吊司索作业(指直接对物件绑扎、挂钩、牵引绳索、完成起重、吊运的全过程的作业)
5.1.17.防台风、防雨、防雷措施
塔吊及外架必须有避雷措施。

防雷接地可与工程的避雷预埋件临时焊接连通,接地电阻达到规定要求,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设专人掌握气象信息,及时作出大风、大雨预报,采取相应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禁止在台风、暴雨等恶劣的气候条件下施工。

5.1.18.塔吊的维修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并形成书面纪录备查。

5.2.井架式物料提升机
5.2.1.起重卷扬机部分应执行相应规定。

5.2.2.架设场地应平整坚实,平台应适合手推车尺寸、便于安装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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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四周应设缆风绳拉紧,其材料为钢丝绳。

不得用钢筋、铁丝代替缆风绳用。

缆风绳的架设和使用,应执行相关规定。

固定缆风绳每10m设一道,临时缆风绳每安装二节3.6m设置一次,在固定缆风绳安装好后在予以拆除。

5.2.3.起重机的制动器应灵活可靠。

平台的四角与井架不得互相擦碰,平台固定销和吊钩应可靠,并应有防坠落、防冒顶的等保险装置。

5.2.4.井架不得和脚手架联为一体。

井架必须配备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

5.2.5.垂直输送混凝土和砂浆时,翻斗出料口应灵活可靠,保证自动卸料。

5.2.
6.操作人员得到下降信号后,必须确认平台下面无人员停留或通过,方可下降平台。

5.2.7作业后,应检查钢丝绳、滑轮、滑轮轴和导轨等,发现异常磨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5.2.8.作业后,应将平台降到最低位置,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2.9禁止利用井架乘人上下。

井架底部四周围护高度不得低于1.5m。

并搭设好进料口防护棚。

井架架体顶部自由高度不得超过6m,井架吊篮的越程应不小于3m。

5.3地下管线保护
5.3.1严格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
5.3.2入口保护桥板桩施工前必须人工先把管线暴露出,并与提供的管线平面图的位置核对无误后,再进行挖孔打桩。

5.3.2在管线表面进行地梁承台施工时严禁用机械开挖,人工挖除时只能用煤铲开挖,不得用尖嘴的工具。

5.3.3非临建下的管线部位用钢管栏杆围栏分隔,立上警示牌,不得过车及堆载。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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