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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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精选21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
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传初一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1
她,个子高高的,一张普通的脸上有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当然,要是与别人不一样不就成了怪物了吗?她缺点很多,但也不是没有优点;只是优点永远被缺点覆盖,但越是这样,她越是高兴,她因自己缺点产生战斗力,并不断改正、提高。
她很多变,时常骄傲,又时常谦虚的不得了。
但这也是有针对性的。
对于自己比较擅长的科目,她总会以胜利者的姿态面对,这样的性格使她就像掌拓者一样,掌握的好,她就大获全胜,一切顺利,而掌握不好时,那可就倒大霉了,但不管多少倒霉对她都是无用的,因为在六年的成长中太多的失败使她锻炼成一个不怕挫折,坚强的女孩。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在她这却摇身一变成了“女儿流汗、流血、不流泪。
”虽然挺荒唐的,可这却是她向所有人诠释的内心世界。
她爱书。
尽管她的书不能存放的崭新如初,但是却绝不会让书受一点磨损,因为她认为书是生命。
那是一个小王国,她不忍心让任何一本“王国”发生“战争”。
她爱写作,但她绝不会让敷衍的作文出自她笔下,因为这是对自己,对这篇文章,更是对读者最起码的尊重。
她,有自己独特的思想。
虽然是班长,但却讨厌别人因为这一职务而讨好自己,因为她认为同窗之间要的是真正的同学之谊,而不是一种威慑。
她有自己的学习方法。
学习对某些人来说可谓难于上青天,但她却不怕,因为她把这当作一种挑战。
而“挑战”这个词也是一直激励着她,她的每一步成功,都预示着她战胜一项“挑战”,同时也开启看新的挑战任务。
她,很普通,甚至身上没有一丝让人入眼的地方,但却能勇敢地
向着心中的目标奋进,知道她是谁吗?不错,她就是杨依。
在这个充满温暖大家庭里,我将以普通人的角色去绽放出我本有的光彩。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2
龙昊炎,是五十年前的大陆上的一位最富盛名的一位传奇人物,但后来却离奇失踪,而根据圣天宗的史料记载,龙昊炎起初并不是这个大陆的人,只是因为某些原因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与当时圣天宗的宗主,戴昊泽成为了好友,还有后来的夜影,白炎等人。
可是,在龙昊炎来到这个大陆的第二年,戴昊泽因为中了一种名为蓝戒子的毒,每在愤怒之时则会产生变异,变成一个六亲不认的杀人魔,戴昊泽为了不再让他身边的人受到来自他的伤害,不得不被迫离开了龙昊炎等人,流落在外。
而圣天宗的宗主则由龙昊炎来担当。
龙昊炎果然没有过辜负大众的期望,一步步的带领圣天宗和当时的天力帝国走向科技的道路,成为了高科技的帝国和宗门,从而让圣天宗分布在大陆三大帝国的帝都。
龙昊炎所取得的成功,无论是今日还是古时,都没人能做到的,因为科技不仅成就了他,也成就了大陆,就连后来因为大陆板块碰撞而来的玄皇大陆也是如此。
可是,令龙昊炎没想到的是因为科技,人们将流传了万年之久的圣泉修炼方法给忘了,龙昊炎也是因为这个而失踪的。
圣泉是人体内的一种气,分为八级,圣魂,圣师,圣斗罗,圣宗,圣帝,万神,封号万神,圣。
那时的人通常只能修炼至圣,而龙昊炎因为遇见了圣域是神从而获得了一个神位,夜影,白炎也是如此。
在龙昊炎获得神位之后,被封为地狱之神,夜影为暗夜之神,白炎为空间之神,但在不久,圣域爆发了诸神之战,机缘巧合的龙昊炎晋升为了神帝,掌管整个圣域。
而龙昊炎也因此而消散于人间。
至于龙昊炎为什么再次出现于人间,请看机动神域最新章节。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3
在十二年前伴随着一声稚嫩的啼哭,有一个可爱的女孩诞生了—那就是“我”。
在婴儿时代,妈妈说我在不到七个月的时候就会咿咿呀呀的叫唤
了,不到九个月我就可以清楚地叫爸爸妈妈了,他们听见我的叫声高兴的笑成了一朵花。
我还知道我在婴儿时代天真无邪的喜欢啃自己的小脚丫。
时间老人带我走过了婴儿时代,迎来的则是我丰富多彩的幼儿时期。
在我的幼儿时期妈妈开了一家文具店,而那时的我一点也不听话,拿起一根笔或者一个本直接就往地上摔。
有一次晚上的时候,妈妈睡着了,我自己想去客厅取东西,想开灯因为个子小够不着。
我就直接摸着黑去了客厅,一下子撞在了茶几上,直到现在还在我的眼角留下了一个不明显的疤痕。
在经过几个春夏秋冬之后,我渐渐长大了,迎着升起又降落的夕阳,我步入了我的少年时代。
现在的我渐渐喜欢上了书籍,妈妈常说的一句话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基本上什么书都爱看,尤其独钟余秋雨的作品,他的《山居笔记》、《千年一叹》、《行者无疆》我都爱不释手。
其实我真的很感谢书,书不仅给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航程指明了方向。
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在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将他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
童年就像一颗树,它有着许多美好的往事,这些往事就像肥料和水一样有了这些它才能长得更加茁壮更加高大。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4
在离2005年到来还差十二天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来到来了这个世界,父母将我取名为李睿,我出生在农民之家,除了父亲有时外出打工,家中其余人均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或许现在12岁的我,读的书比他们的多,但是从小到大,他们告诉我不少道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做人要诚实。
六岁那年,我进了小学,本着做人要诚实的信念,我忍着的对待每个人,每一件事,虽得到了大家的好评,却也得罪了不少人。
二年
级时,我曾因为告诉老师同学作弊,而受人白眼,连续一个星期,遭人冷嘲热讽,但是老师和父母都告诉我这样做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还大力表扬了我,这使我更加坚定要做一个不撒谎,诚实的孩子。
到了六年级,临近毕业,同学依依不舍,有些同学在留言册上写道:你是一个诚实的人。
但你的心直口快却也伤了不少人的。
仔细回想,好像是有一件事,有一次,我深深伤害了一位女同学的心。
她很爱美,但却因为家里穷而买不起漂亮的衣服和发夹,只能用布条缠头发。
有一日,我终于受不了他臭美的样子,终究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向她说了。
她哭了,再也没有理我,而我却为自己的诚实而兴奋,但认识到错误的时候,她却已经辍学了。
现在,我进入了初中,尽管面对的人和事都会复杂些,但我仍想努力保持一颗诚实的心,而周围的同学也因为我的真诚十分认同我,与我都是密不可分的好友,而此时,我也学会了用善意的谎言,因为那也是一种诚实!
诚实,这两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在接下来的人生里,我要努力实现这两个字的价值。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5
我有一本小相册,每打开它就能勾起我许多美好的记忆。
今天我又习惯地打开它,第一页,这是一个张开嘴巴哈哈大笑的小婴儿。
水灵灵的大眼睛嵌在胖嘟嘟的小脸蛋上,多讨人喜爱呀!我小时候特别爱笑,也特别爱和别人玩儿。
所以,不管是谁经过我的身旁我都会手舞足蹈地对他笑。
又翻了一页,出现了一个十个月大小的小宝宝坐在床上笑嘻嘻的指着自己的妈妈。
妈妈说,我小时候可聪明了!十个月就会说话了,还时不时地与爸爸发表自己地“长篇阔论”呢!一岁时更是跌跌撞撞地到处乱窜了。
翻过一页,一个一、二岁坐在公园的秋千上惊慌失措地找自己妈妈的小女孩。
这时的我异常胆小,其实都是一岁时生病闹的。
那时我刚满一周岁就得了一场大病,连着在医院住了好几天。
有一次,妈妈带我和一位弟弟去医院打预防针。
医生阿姨拿着针朝弟弟走去,在一
旁的我竟嚎啕大哭起来。
把妈妈和医生阿姨吓了一跳。
接着,相册出现了一个瘦小的女孩:清秀的脸蛋上长着弯弯地眉毛,黑亮的眼睛和粉嘟嘟的红嘴唇。
这时的我已经七岁了,可还是摆脱不了儿时的毛病——胆小。
又翻了一页,这是我六年级的照片,我已经在学校学习了五年半。
虽然成绩不错,但我知道,面临浩瀚的知识大海我只领略了一点点很小的部分;但我坚信,只要我怀着积极、向上、勤奋的学习态度,我就一定能登上知识的殿堂!
我又翻过一页,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空白。
这里将会添上什么样的照片呢?我将面临着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呢?其实,不管我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永不言败,就一定能走向成功!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6
有位女孩,跟大家都长得差不多,但似乎不像社会所塑造的女孩特质,大喇喇的个性,是大家对她的第一印象,而那个“她”就是我——黄妤甄。
住公寓的我,突然有一次就想搬去大楼住,後来经过了深深的思考後,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大大的房子已经够填满我的小小身躯了,因此慢慢忘了这个住大楼的念头。
爸爸是个里干事,掌管里大大小小的事,一有需要,就奋不顾身的去帮忙处理;妈妈是个技术员,上班时间固定,照顾我们变成主要的工作,只要下班就匆匆忙忙的奔回家准备晚餐;最後是姐姐,读高中二年级,遇到不知怎麽决定的时候,我会去找她,姐姐会给我极大的帮助。
从小就从幼幼班开始读起,那个时候强调快乐学习,所以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上学,平平安安的回家,想想过去,真希望自己能重回从前。
我的兴趣是做饼乾、玩桌游,做饼乾虽然很怕失败,但是完成之後真的很有成就感,後来就会想要再挑战第二次、第三次………;桌游,我会喜欢的原因是可以帮助思考,藉由游戏,了解背後的意义。
到现在都还未确切掌握到自己往後的职业,只记得有一次特别的经验让我感觉更进了一步:国语朗读,虽然最後没有进到市赛,但是
北区第三名这个荣耀,真是令我感到讶异,让我更有自信站上舞台,大声说出我想说的话。
国中课业压力繁重,对自己的未来茫然,只求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读书,爸妈希望我将来可以去当公务员,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挫折也罢,成功也罢,只要不退缩,不放弃,我相信再难熬都坚持到底,必定有好的成果,如果没有成果,那就是不够坚持不够努力。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7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双水汪汪大眼睛,一个微微上翘的鼻子,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这就是我,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
我有许许多多的爱好。
我喜欢书法,一写完功课,就立即拿出书法用的笔和纸,在桌上认真地写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一张纸就被我写完了。
告诉你们,练书法还有好处呢,它可以修心养性,让人不再浮躁。
我也喜欢画画,一有时间,我就拿起画画的工具,开始画画了。
什么淑女呀、卡通人物呀、俊男呀……都被我画在了纸上。
不到20分钟,一张纸就被我画满了,连一点儿空隙都没有了。
我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很有爱心。
有一次,我看见一位乞丐很可怜的躺在天桥上,向路人乞讨。
我瞅着可怜,就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钱都给了他,整整10元,那可是我一个礼拜的“活动经费”。
下了天桥,我闻到路边上飘来的香味,“咕噜咕噜”,肚子可真饿呀!但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我不仅有一个优点,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胆小十分小。
去朋友亲戚家,妈妈让我向他们问好,我都不愿意开口。
妈妈见我没说话,就连忙对他们说:“对不起,这个孩子胆子小,见到生人不爱说话,别见怪。
”记得有一次,爸爸和妈妈都上班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家,“隆——隆——”,突然间,下起了大雨,我在房间里睡觉,听见了打雷声,吓得我躲进了被窝里,连头都不敢伸出来。
这时,我听见客厅里有“嘀嗒嘀嗒”的声音,我心想:会不会是小偷来了?我越想越害怕,把被窝弄得严严实实的,也躲得越里面了。
过了一会儿,我突然爬起来,壮着胆子到客厅去探个究竟,原来,是客厅时钟搞的鬼,把我的魂给吓没了,我不由自主的傻笑起来,这才放心的去睡觉了。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8
时光飞逝,我已经在人间度过了13个光辉岁月,在此就让我写一篇自传,来好好回忆与品位在这13个年头里的风风雨雨。
我出生那天,母亲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降临到世上,打开了我的生命之门。
刚从娘胎里苏醒的我从身材来说可谓是真正的骨瘦如柴,只有六斤二两重,而且还人小鬼大,时常半夜哭哭啼啼,动不动就尿床,惹得父母食不下咽,寝不安席!是一个十分顽皮的小婴儿!
时间把我从婴儿拉到幼儿时期,我依然是顽性不减。
上幼儿园是一不小心用剪刀把小女生的头发弄下一大截,而且还死不承认自己的罪恶,到最后只落个被同学冷眼相视的丑相。
此后,我又把目标转移到家里,开始了自己的破坏行动。
我趁妈妈出去逛街的时候,一把抓起衣服,一把夺过食用油,把衣服放进油里使劲的沉泡,挤捏,心理不知为啥激动万分,那次也不知为啥被妈妈狠狠地训了一顿!那也是我第一次挨打,因为我实在太淘气了。
父母不再对我忍气吞声,因为在他们眼里,我要长大了!
少年时期不约而同地来了,虽着我在学校了学得了越来越多的知识,懂得了越来越多的道理,我又不禁对越来越多的事物产生了疑问,我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我的名字为什么是“徐敖”着两个奇怪的字眼,这到底有什么独特的含义呢?原来,我名字中的“敖”字有大王的意思,把我取名为“徐敖”是为了让我更有出息,为徐家立下功劳!我也看了许许多多的名著,不再看当年的小人书了,我也学习了书法,更加可以陶冶我的情操。
从此开始,我要开始学会独立,自力更生了!
我现在有了更多的接触世面的机会,并要在从中汲取经验,以后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9
我来到人世间已经11个春秋了,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
我在温馨的家庭里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婴儿长成了一个礼貌守纪律的女孩儿。
一眨眼功夫,时间老人已经把婴儿时期的我带走了。
三岁那年,我被爸爸妈妈送进了幼儿园。
刚开始我很开心,被那些会前后摇摆的木马、能弹到高处的皮球吸引,天天玩儿个不停。
室内外的大小滑梯、秋千、蹦蹦床都是我爱去的地方。
可后来,我便不高兴了,天天在爱拖延时间,不想去幼儿园。
时光飞逝,我幼儿园毕业了。
望着手中的毕业照和证书,心里乐开了花。
天真的我竟然以为再也不用去上学了呢。
谁又能体会到一件事的结束却是另一件事的开始——我上小学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那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吱吱嘎嘎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童年……”唱着唱着,就感觉这描写的太象我自己了。
童年像一幅褪了色的画,虽然有些地方已经看不出线条和色彩来了,但它的构造却一一浮现在我的眼前。
上一年级时,我还很贪玩,仿佛贪玩是一种气味,需要成长的代价才能让它消失。
因此,我总是到了吃饭时,作业才做了一点点。
如今,我已经上六年级了。
我也有很多优点:画画、打羽毛球、骑自行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画画了,我觉得它像一块变味糖,当我画得好时,很高兴,觉得它越含越甜;当我画错或画得不好时,这一颗很甜的糖就会泛起一阵酸意,一下子向嘴角扩散开去。
是不是时光老人把钟表调快了?六年的小学生活使我难以忘怀。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如果时光老人卖时间的话,我一定要买回六年时光,让矛盾和不舍不再出现。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10
我的个子高高的,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浓浓的眉毛下面张着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可惜眼神儿不好,我不喜欢戴着眼镜,因为戴着眼镜不好运动。
我叫王苓钰,今年12岁了,在家人同学眼里,我是一个有些内向,却很淘气的女孩儿。
可是谁能想到真正的我却是一个冲动,爱冒险,慷慨,天不怕地不怕的白羊座少女呢!可能这一点只有我最好的朋友才知道吧!大家都知道,白羊座有一个典型的性格特点。
那就是不到
黄河心不死,排除万难的要达到目的。
说实话,我真的特别喜欢冒险,在农村的时候我经常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河边玩,我们经常去河边这个非常隐秘的地方玩。
过了河再走一段路就到这个非常隐秘的地方了!这里的树奇形怪状,我记得有一棵树长弯了像一个床,有的树枝组在一起向窗户、门。
我记得还有一棵树是我的“床”这棵树不是很高,爬上去可以看见一个很结实的树枝,我经常爬到那上面看远处的风景!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说那危险,叫不要再上去了。
我们是非常好的朋友她提出的建议我都会考虑,那次她叫我不要上去后,我就再也没上去过了。
有的时候真的好想再上去玩会儿。
记得有一天我们约出来玩儿。
她穿了一条淡紫的灯丝绒连衣裙,大翻领,长袖,喇叭花一样大大的裙摆,长长的腰带在身后扎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裙子两侧各有一个隐形的口袋。
她穿这条裙子时,喜欢把手插在裙袋里,显得又自在又与众不同。
因为我们的裙子都没有口袋。
虽然都是女生,不过我更喜欢的是运动服!即使这样,我们依然是玩到最好的……
这就是我!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11
2004年8月13日,在云集村的某个角落,我出生了。
我姓侯,名书炜。
姓名的含义我不了解。
还没来得及等我长大,爸爸就去世了。
听爷爷说那是2007年的某天,爸爸在工地上受伤非常紧急,不久后就过世了。
我的妈妈为了养活大家一家,不得不背井离乡去往广州打工。
所以在非常小的时候,我就是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
于是,我的身上也多了两个标签:单亲、留守儿童。
记得二年级时,我和班上的同学发生冲突,打了起来。
由于我力气小,被他用力一推就撞在了门的棱角上,头上顿时破了个口子,流了好多血。
我不只不可以与同学好好相处,就连学习成绩也不够好。
爷爷奶奶也不知晓如何管我。
小学二年级结束后,舅妈索性将我转到了县城的小学读书。
去到县城的学校,我的成绩还差些。
印象最深的是有次语文考了3分,数学有6分。
为此,我害舅妈被其他家长嘲笑。
回家后,舅妈不但没有骂我,反而还耐心教会我。
她不似妈妈胜似妈妈般的慈爱感动了我,我当场泪流满面。
于是,我发誓必须要好好学习。
日渐地,我的成绩愈来愈好。
可因为年龄小,缺少应有些父爱和母爱,自我控制能力不够强。
隔三差五的,我又与同学闹矛盾。
成绩也是忽高忽低。
舅妈一而再,再而三地教会我,我好像听不太进来了。
于是,在小学五年级时,舅妈又将我转回了云集村上学。
现在,我已经是八年级的学生了。
虽然,我的总成绩在班上是前几名。
可是,只有我一个人知晓,如此的成绩考高中还有非常远的距离。
我很期望自身能把成绩赶上来,然后考到我理想的高中,最后向大学迈进。
等我考上高中时,再来看我的下一篇自传吧!肯定又会有不同的精彩。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12
本人姓王,叫王麒涵,一般般的身高,一般般的体重,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学生了。
“老王”是他们给我起的绰号,当然,与杨绛先生笔下的“老王”可是没有一点关系的。
单从外表来说,我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特点——短发!而且是从出生到如今,我的头发长度从未超过下巴,不过短度倒是一直在刷新纪录。
但是如果将我放在三中,那这也算不上什么特点,这里短发女生太多,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了。
再说面容,前几天我换了一副眼镜,配上这标志的短发,竟然有人叫我“藤野先生”!算了,能成为鲁迅笔下的“红人”我就暂且接受了吧。
如果说非要找我的特点——损人算是其一了!不知为何,一向语文落后的我在吵起架来嘴如机关枪,一颗颗子弹飞出去,直击要害,要么将他人逗得哄堂大笑,要么将人杀到片甲不留。
我想这一特点应与遗传有关,我家人讲话也向来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几代基因的传递到我这只剩一把“机关枪”了!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正是这“机关枪”铸就了我如麻纠缠的心理。
扫射子弹往往不经
意间杀倒一片,刀剑伤人。
新伤旧伤算一起,每每逞口舌之快后,心中麻绳便要乱上几分,一会儿觉得伤人太很,一会儿又觉得太留情面。
有时损过别人,别人没在意,我却要凌乱几天,倒惹得别人反来开导我,让我很是无奈。
当然,有时我真的冲动了,那“机关枪”过后便是“迫击炮”了,打起架来我更是不留情面,炮弹飞出炸毁一片。
所以为了遵循“共产主义精神”,我便渐渐有了克制的习惯,尽量少开枪,更要杜绝开炮,以防下手过狠,再闹出些不和平的事件来,就不完美了。
如今我已年过十三,若想真正控制这“机关枪”与“迫击炮”,再待上几十载的年岁吧!
自传初一作文600字篇13
2007年5月21日,一个新的小生命降临在这个世界——那就是我。
小时候的我,是个能吃能睡的小胖妞,跑起路来一颠一颠的,别提多可爱了。
第一次上幼儿园,我很开心地跟小朋友玩耍,识字。
中午,饭我吃的最多,睡午觉一个人睡到放学老师都叫不醒。
可是啊,上了几天学,我开始想念外婆慈祥的脸,哭着闹着不去上学,可外公还是连拖带拽的把我拖上了校车。
班上的老师吓唬我:“你要是再哭,我就把你关到小黑屋里去!”小黑屋是学校的杂物房,黑漆漆的,同学们都不敢靠近。
我被老师吓住了,从此每天乖乖来上学。
上了小学,我不再抗拒上学。
我也有了自己的好朋友和爱好。
我和我的好朋友总喜欢在中午人少的时候背靠背坐在走廊的地上,遐想未来。
“我们长大以后去开一家公司,帮助大家实现梦想,还要造一对翅膀,在蓝天上自由飞翔。
”“这个主意好!”于是,一个梦想的种子埋在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里。
再大一点儿,我知道了,想要一个美好的未来,现在就要加倍努力。
于是,我和书交上了朋友,妈妈也常常给我买书,带我去图书馆。
我为《红楼梦》里林黛玉的悲惨结局而叹息;为《老人与海》中的老人在海上与鲨鱼拼搏而紧张;为《秘密花园》里的安妮发现秘密花园而拍手叫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