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1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知识梳理)(新高考地区专用)(原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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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1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知识梳理)
一、集合
1、集合:一般地,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或集),通常用英语大写字母A 、B 、C 、…来表示。
2、元素:构成集合的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或成员),通常用英语小写字母a 、b 、c 、…来表示。
注意:在集合中,通常用小写字母表示点(元素),用大写字母表示点(元素)的集合,而在几何中,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点(元素),用小写字母表示点的集合,应注意区别。
3、空集的含义: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
4、元素与集合的关系:之间只能用“∈”或“∉”符号连接。
(1)属于:如果a 是集合A 的元素,就说a 属于集合A ,记作A a ∈;
(2)不属于:如果a 不是集合A 的元素,就说a 不属于集合A ,记作A a ∉。
5、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性:确定性、互异性、无序性。
(1)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对象或者是或者不是这个给定的集合的元素,这叫集合元素的确定性。
(2)任何一个给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相同的对象归入一个集合时,仅算一个元素,这叫集合元素的互异性。
集合中的元素互不相同。
例:集合},1{a A =,则a 不能等于1。
(3)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顺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样,仅需比较它们的元素是否一样,不需考查排列顺序是否一样,这叫集合元素的无序性。
例:}2,1,0{有}1,2,0{、}2,0,1{、}0,2,1{、}1,0,2{、}0,1,2{等六种表示方法。
6、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7、常见的特殊集合:
(1)正整数集*N 或+N ;
(2)非负整数集N (即自然数集,包括零);
(3)整数集Z (包括负整数、零和正整数);
(4)有理数集Q (包括整数集Z 和分数集→正负有限小数或无限循环小数);
(5)实数集R (包括所有的有理数和无理数);
例1-1.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某个单位里的年轻人组成一个集合;
(2)1,23,46,|21|-,2
1这些数组成的集合有5个元素; (3)由a 、b 、c 组成的集合与由b 、a 、c 组成的集合是同一个集合。
例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2020年上半年发生的大事能构成一个集合
B 、小于100的整数构成的集合是无限集
C 、空集中含有元素0
D 、自然数集中不含有元素0
例1-3.若元素Q a ∈,但Z a ∉,则a 的值可以是( )。
A 、5-
B 、0
C 、3
1 D 、3 例1-4.已知集合S 中三个元素a 、b 、c 是ABC ∆的三边长,那么ABC ∆一定不是( )。
A 、锐角三角形
B 、直角三角形
C 、钝角三角形
D 、等腰三角形 例1-5.下列描述的对象组成的集合是无限集的是( )。
A 、方程0562=+-x x 的根
B 、大于0且小于2的实数
C 、小于20的质数
D 、倒数等于它本身的实数
例1-6.已知集合}04|{2=++=mx x x A 为空集,则实数m 的集合是( )。
A 、}44|{<<-m m
B 、}44|{≤≤-m m
C 、}22|{<<-m m
D 、}22|{≤≤-m m
二、集合的表示方式
1、列举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然后用一个花括号全部括上。
(1)用列举法书写集合时,先应明确集合中的元素是点集、数集还是其它集合。
集合的所有元素用“{}”括起来,元素间用分隔号“,”。
(2)元素不重复,元素无顺序。
(3)对于含较多元素的集合,如果构成该集合的元素有明显规律,可用列举法,但是必须把元素间的规律表述清楚后才能用省略号。
(4)适用条件:有限集或元素间存在明显规律的无限集。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有限集,由于元素的无序性,如集合}4,3,2,1{与}3,4,1,2{表示同一集合,但对于具有一定规律的无限集}4,3,2,1{⋅⋅⋅,就不能写成}3,4,1,2{⋅⋅⋅。
2、自然语言描述法:用自然的文字语言描述。
如:昌图一高的所有团员组成的一个集合。
3、特征性质描述法(简称描述法):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花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
它的一般格式为)}(|{x P x ,“|”前是集合元素的一般形式,“|”后是集合元素的公共属性。
例:}032|{2=--x x x 、}32|{2--=x x y x 、}32|{2--=x x y y 、}32|),{(2--=x x y y x 。
以一个方程(组)或不等式(组)的所有解为元素的集合叫做该方程(组)或不等式(组)的解集。
例:012≥-x 的解集就是}11|{≥-≤=x x x A 或,
012≤-x 的解集就是}11|{≤≤-=x x B ,
012=-x 的解集是}1,1{-=C 。
(1)写清楚该集合代表元素的符号。
例如,集合}1|{<∈x R x 不能写成}1{<x 。
(2)所有描述的内容都要写在花括号内。
例如,}2|{k x R x =∈,Z k ∈,这种表达方式就不符合要求,需将Z k ∈也写进花括号内,即},2|{Z k k x R x ∈=∈。
(3)不能出现未被说明的字母。
(4)在通常情况下,集合中竖线左侧元素的所属范围为实数集时可以省略不写。
例:方程0122=+-x x 的实数解集可表示为}012|{2=+-∈x x R x ,也可写成}012|{2=+-x x x 。
(5)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可省去竖线及代表元素,如}{直角三角形,}{自然数等。
4、韦恩(Venn )图法:如:
例2-1.用适当的方法描述下列集合,并且说明它们是有限集还是无限集。
(1)方程092=-x 的解集;
(2)大于0且小于10的奇数构成的集合;
(3)不等式23>-x 的解集;
(4)抛物线2x y =上的点构成的集合;
(5)方程012=++x x 的解集。
例2-2.由大于3-且小于11的偶数所组成的集合是( )。
A 、},113|{Q x x x ∈<<-
B 、}113|{<<-x x
C 、},2,113|{+∈=<<-N k k x x x
D 、},2,113|{Z k k x x x ∈=<<-
例2-3.若}4,3,2,2{-=A ,},|{2A t t x x B ∈==,用列举法表示集合B 为 。
例2-4.下列正确表示集合}1,0,1{-=M 和}0|{2=+=x x x N 关系的Venn 图是( )。
A 、
B 、
C 、
D 、 例2-5.下列集合中,不同于另外三个集合的是( )。
A 、}2021|{=x x
B 、}0)2021(|{2=-y y
C 、}2021{=x
D 、}2021{
例2-6.设集合}3|||{≤∈=+n N n A ,},1|{2A x x y y B ∈-==,},1|),{(2A x x y y x C ∈-==,试用列举法分别写出集合A 、B 、C 。
例2-7.已知全集Z U =,},05|{2Z x x x x A ∈<-=,}2,1,0,1{-=B ,则图中阴影部分所表示的集合等于( )。
A 、}2,1{-
B 、}0,1{-
C 、}1,0{
D 、}2,1{
三、集合之间的关系
1、子集、真子集和集合相等:
定义 符号语言 图形语言 (Venn 图) 子集 如果集合A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 的元素,那么集合A 叫
做集合B 的子集
B A ⊆ (或A B ⊇) 真子集 如果集合A 是集合B 的子集,并且B 中至少有一个元素不属于
A ,那么集合A 叫做集合
B 的真子集
A ≠⊂
B (或B ≠⊃A )
集合 相等 如果集合A 的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 的元素,反过来,集合B 的
每一个元素也都是集合A 的元素,那么就说集合A 等于集合B B A =
(1)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记作A A ⊆。
(2)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记作A ⊆∅。
(3)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4)若非空集合A 有n 个元素,则其子集个数为n 2,真子集个数为12-n ,非空子集个数为12-n ,非空真子集个数为22-n 。
(5)对于集合A 、B 、C ,如果B A ⊆且C B ⊆,那么C A ⊆。
对于真子集也同时成立。
(6)B A ⊆且A B ⊆,则B A =;反之B A =,则B A ⊆且A B ⊆。
3、集合之间只能用“⊆、⊂、≠⊂、⊄”,“ ⊇、⊃、≠⊃”,“ =、≠”等连接,不能用“∈”或“∉”符号连接。
4、集合关系与其特征性质之间的关系
(1)推出符号(又称双推符号)⇒的应用:是正确的推理“因为…所以…”的简写形式。
例如:“因为A ,所以B ”意指“由A 成立可得到B 必成立”,这时用推出符号表示为:B A ⇒,其中命题A 称为条件、命题B 称为结论,简称“由A 推出B ”或“A 是B 的充分条件”。
这时命题A 、B 的关系称为因果关系。
(2)互推符号⇔的应用:B A ⇔意指“不但由A 可推出B ,而且由B 也可推出A ”,简称“A 等价于B ”或“A 是B 的充要条件”。
这时命题A 、B 的关系称为等价关系。
例3-1.设集合},45|{2R a a a x x M ∈+-==,集合},244|{2R a a a y y N ∈++==,则下列关系正确最准确的是( )。
A 、N M =
B 、M N ∈
C 、N M ∈
D 、N M ⊆
例3-2.设集合},45|{2+∈+-==N a a a x x A ,集合},22|{2+∈++==N a a a y y B ,则下列关系正确最准确的是( )。
A 、
B A ⊆ B 、A B ⊆
C 、A ≠⊂B
D 、B ≠⊂A
例3-3.已知集合}4,3,2,1{=A ,那么A 的真子集的个数是( )。
A 、3
B 、4
C 、15
D 、16
例3-4.集合},023|{2R x x x x A ∈=+-=,集合},50|{N x x x B ∈<<=,则满足条件B C A ⊆⊆的集合C 的个数为( )。
A 、1
B 、2
C 、3
D 、4
例3-5.设集合}21|{<<=x x A ,}|{a x x B <=,若B A ⊆,则a 的取值范围为( )。
A 、2≥a
B 、1≤a
C 、1≥a
D 、2≤a
例3-6.已知集合}12,3,1{--=m A ,集合},3{2m B =,若A B ⊆,则实数=m 。
四、集合的运算
1、交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 且属于集合B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 与集合B 的交集。
记作B A ,读作“A 交B ”,即}|{B x A x x B A ∈∈=且 。
2、并集的定义: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A 或属于集合B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 与集合B 的并集。
记作B A (读作“A 并B ”),即}|{B x A x x B A ∈∈=或 。
3、全集与补集
(1)全集:如果所有要研究的集合都是某一给定集合的子集,那么称这个给定的集合为全集,通常用U 来表示。
(2)补集:如果给定集合A 是全集U 的一个子集,由U 中不属于A 的所有元素构成的集合,叫做A 在U 中的补集。
记作:}|{A x U x x A C U ∉∈=且。
主要性质和运算律:
①重要结论:A A A = ,∅=∅=∅A A ;A A A = ,A A A =∅=∅ ;A A U = ,U A U = 。
②包含关系:A A ⊆,A ⊆∅,U A ⊆,U A C U ⊆;B A ⊆,C B ⊆⇒C A ⊆;
A B A ⊆ ,B B A ⊆ ,A B A ⊇ ,B B A ⊇ 。
③等价关系:B A ⊆⇔A B A = ⇔B B A = ⇔B C A C U U ⊇⇔∅=B C A U ⇔U B A C U = ; ④集合的运算律:交换律:A B B A =,A B B A =;
结合律:)()(C B A C B A =,)()(C B A C B A =;
分配律:)()()()()(C A B A C A B A C B A ==;
求补律:∅=A C A U ,U A C A U = ,A A C C U U =)(;
反演律:B C A C B A C U U U =)(,B C A C B A C U U U =)(。
4、有限集的元素个数
(1)定义:有限集A 的元素的个数叫做集合A 的基数,记为)(A card 。
规定0)(=∅card 。
(2)基本公式:
①)()()()(B A card B card A card B A card -+=;
②)()()()()()()(C A card C B card B A card C card B card A card C B A card ---++=
)(C B A card +;
③)()()(A card U card A C card U -=。
5、集合的运算
(1)集合有三种运算关系:交集、并集和补集。
在进行集合的运算时,先看清集合的元素和所满足的条件,再把所给集合化为最简形式,并合理转化求解,必要时充分利用数轴、韦恩图、图象等工具使问题直观化,并会运用分类讨论、数形结合等思想方法,使运算更加直观,简洁。
(2)一般来讲,集合中的元素是离散的,则用列举法或韦恩图表示;集合中的元素是连续的实数,则用数轴表示,此时要注意端点是实心还是空心,在含有参数时,要注意验证区间端点是否符合题意。
遗忘空集的存在性也是常见的致误原因。
例4-1.设集合},02|{2R x x x x M ∈=+=,},02|{2R x x x x N ∈=-=,则=N M ( )。
A 、}0{
B 、}2,0{
C 、}0,2{-
D 、}2,0,2{- 例4-2.已知集合}21|{<≤=x x A ,集合}32|{<≤=x x B ,则下列关系中正确的是( )。
A 、∅=
B A B 、}2{=B A
C 、}31|{<<=x x B A
D 、}21|{<<=x x B A
例4-3.已知集合}02|{2<-=x x x A ,集合}6|1||{2≤+=x x B ,则下列关系正确的是( )。
A 、∅=
B A B 、R B A =
C 、A B ⊆
D 、B A ⊆
例4-4.已知集合R U =,}02|{2≥--=x x x A ,则=A C U ( )。
A 、}21|{≤≤-x x
B 、}21|{<<-x x
C 、}12|{<<-x x
D 、}12|{<≤-x x 例4-5.已知集合}04|{2<-=x x x A ,}12|{+∈-==N x x y y B ,,则如图所示的Venn 图中,阴影部分表示的集合中元素的个数为( )。
A 、1
B 、2
C 、3
D 、4
例4-6.已知集合}4|),{(22=+=y x y x A ,}2|),{(2+==x y y x B ,则集合B A 的真子集的个数为( )。
A 、3
B 、4
C 、7
D 、8
例4-7.设集合}3,1,1{-=A ,}4,2{2++=a a B ,}3{=B A ,则=a 。
五、命题与量词
1、命题:一般地,在数学中,我们把用语言、符号或式子表达的,可以判断真假的语句叫做命题。
2、命题的分类:①真命题:判断为真的语句叫做真命题;
②假命题:判断为假的语句叫做假命题。
一个命题要么是真,要么是假。
数学中的定义、公理、定理等都是真命题。
3、全称量词:短语“所有”、 “任意”、 “每一个”、 “一切”等在陈述中表示所述事物的全体,在逻辑中通常叫做全称量词,并用符号“∀”表示,读作“对任意”。
含有全称量词的命题称为全称命题。
4、存在量词与存在性命题:短语“有一个”、 “存在一个”、 “至少有一个”、 “有的”、 “有些”、 “某个”等在陈述中表示所述事物的个体或部分,在逻辑中叫做存在量词,并用符号“∃”表示,读作“存在”。
存在量词的命题称为存在性命题。
5、命题的否定:若一个命题为“若p 则q ”,则它的否定为若p 则非q ”,即命题的否定不否定条件,只否定结论,注意当条件有量词时必须更改量词,即“∀”改作“∃”,“∃” 改作“∀”。
命题p 的否定记住“p ⌝”,读作“非p ”。
例5-1.“关于x 的不等式0)(>x f 有解”等价于( )。
A 、R x ∈∃0,使得0)(0>x f 成立
B 、R x ∈∃0,使得0)(0≤x f 成立
C 、R x ∈∀,使得0)(>x f 成立
D 、R x ∈∀,0)(≤x f 成立
例5-2.命题“R x ∈∀,x x ≠2”的否定是( )。
A 、R x ∉∀,x x ≠2
B 、R x ∈∀,x x =2
C 、R x ∉∃,x x ≠2
D 、R x ∈∃,x x =2 例5-3.若命题p :R x ∈∀,0122>-x ,则该命题的否定是( )。
A 、R x ∈∀,0122<-x
B 、R x ∈∃,0122≤-x
C 、R x ∈∀,0122≤-x
D 、R x ∈∃,0122>-x
六、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
1、定义:对于“若p 则q ”形式的命题:
从逻辑观点上,关于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分必要条件、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的判定在于区分命题的条件p 与结论q 之间的关系。
(1)若q p ⇒,则p 是q 的充分条件,q 是p 的必要条件;
(2)若q p ⇒但q ⇏p ,则p 是q 的充分不必要条件,q 是p 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3)若p q ⇒且p ⇏q ,则p 是q 成立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4)若既有q p ⇒,又有p q ⇒,记作q p ⇔,则q 是p 的充分必要条件(充要条件)。
(5)若p ⇏q 且q ⇏p ,则p 是q 成立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2、从集合的观点上,关于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分必要条件、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的判定在于判断p 、q 相应的集合关系。
建立与p 、q 相应的集合,即p :})(|{成立x p x A =,q :})(|{成立x q x B =。
(1)若B A ⊆,则p 是q 的充分条件,若A ≠⊂B ,则p 是q 成立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2)若A B ⊆,则p 是q 的必要条件,若B ≠⊂A ,则p 是q 成立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3)若B A =,则p 是q 成立的充要条件;
(4)若B A ⊄且A B ⊄,则p 是q 成立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例6-1.“2>x ”是“0232>+-x x ”的 (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例6-2.设p :2>x 或32<
x ;q :2>x 或1-<x ,则p ⌝是q ⌝的( )。
A 、充分不必要条件 B 、必要不充分条件
C 、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例6-3.圆122=+y x 与直线3-=kx y 有公共点的充分不必要条件是( )。
A 、22-≤k 或22≥k
B 、22-≤k
C 、2≥k
D 、22-≤k 或2>k 例6-4.“2->a ”是“函数||)(a x x f -=在]1,(-∞上单调递减”的( )。
A 、充分而不必要条件
B 、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C 、充分必要条件
D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