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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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适时加以识别和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进货检验、生产全过程、成品及出厂后发生不合格品的管理﹔

3. 权责

3.1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和记录:

生产人员负有自主检查及状态标识之责﹔

品保人员负责首件、巡检和抽检状态之标识和记录﹔

3.2不合格品的隔离:品保标示,生产与生管进行隔离。

3.3生产/品保/生管/采购/工程等相关部门参与相关不合格品之处置工作;

3.4品保为对外(客户)统一窗口,并负责不合格品之记录与统计,各相关责任

单位协助品保处理外部质量异常。

4. 流程图(见附件一)

5. 定义

5.1特采:凭经验或得到客户、协力厂确认,可以让步接受使用的过程。

5.1.1原材料特采:原材料质量异常,经供应商前来处理后,可以提供可靠数

据、相关测试报告及质量保証书后,再由工程部安排试料确认。如果确

认可以使用,则由采购提出特采申请,工程部确认,呈管理代表或最高

管理者批准后,会知品保贴上特采标签,通知生管发料使用。

5.1.2成品特采:生产成品有异常,品保判定NG,其它部门根据种种情况分析

认为可以或需要特采出货,则由相关部门提出特采申请,经部门主管审

核,再呈管理代表或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方可特采出货,并由品保记

录、做质量追踪,其结果做为以后质量判定标准之依据。

6.内容及说明

6.1不合格品的鉴定

从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及客户退货各阶段的材料或产品,应由品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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