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乡村治理,实现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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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

乡村振兴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

乡村振兴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乡村振兴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总目标,而农村基层治理则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基层治理的有效性直接影响着农村发展的质量和速度。

为了构建农村基层治理的新模式,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治理结构的优化,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社会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农村治理环境的改善。

首先,农村治理结构的优化是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的基础。

传统的农村治理结构常常存在权责不明、分散管理和利益冲突等问题,限制了农村的发展。

因此,需要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关系,实现权力合理衔接和有效协同。

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机制来增加农民的参与度,同时建立健全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社等各级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实现多元治理。

其次,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是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的重要环节。

基层治理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和管理能力。

因此,应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乡村发展的能力。

同时,可以引入专业人才和技术手段,提高乡村治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例如,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村务公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民主监督。

第三,建立社会治理体系是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的必然要求。

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需要依靠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和协同治理。

因此,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居民自治、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

通过建立农村社会组织网络,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

最后,改善农村治理环境是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的重要保障。

农村治理环境的改善需要解决一些长期以来困扰农村发展的问题。

例如,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规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乡村振兴构建农村基层治理新模式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建立社会治理体系和改善治理环境,可以构建一种有利于农村发展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乡村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一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以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通过改革创新,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乡村治理新格局的背景和意义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是适应我国农村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推进,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可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效能,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原则和目标1. 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乡村治理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 推进法治化。

加强乡村治理法制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法规体系,提高法治化水平,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 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治理效能。

4. 全面参与。

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

5. 统筹发展。

在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过程中,要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各方利益,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措施1.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2. 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通过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科技化水平,加强社会管理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3.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

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的预防和打击,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 推动农村社会服务创新。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5. 加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

加强对乡村治理干部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乡村治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提供人才支持。

坚持党建引领 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 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作者:刘旭阳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21年第5期刘旭阳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

在2020年的抗疫斗争中,基层的重要性得到充分彰显。

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我们应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工作,不断开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新局面。

一、以“做强”乡镇街道为牵引,强化基层治理的“龙头”乡镇街道作为“一线作战室”,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央高度重视乡镇街道建设,在队伍建设、扩权赋能、工作保障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政策。

各级党委要继续用活用好政策,在强班子、强功能、强保障上狠下功夫。

一是实施乡镇街道“一把手”工程。

党委组织部门要树立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成长成才的导向,畅通省、市、县机关与乡镇街道干部交流渠道,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乡镇街道锻炼,同时加大选调生招录力度,形成“源头活水”。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乡镇街道“一把手”预备人选库,分门别类储备人才,优先从库内遴选人才。

以2021年党委换届为契机,集中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乡镇街道“一把手”。

每年组织全员轮训,每期请市、县委书记授课辅导,让“书记教书记”,帮助乡镇街道“一把手”开阔思路视野、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写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按照明责、赋权、扩能的要求,各级党委要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强化街道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主责。

同时,针对权责没有明确到位、机构没有调整到位、人员岗位没有落实到位、相应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到位等问题,通过专项督导等方式抓紧推动解决,让改革活力充分释放。

三是健全奖优罚劣“导向性”机制。

党委组织部门要不断创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做法,优先提拔使用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构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相结合的制度机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6.24•【文号】•【施行日期】2019.06.2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6月23日)实现乡村有效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部署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现就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坚持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为根本目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心得体会:推进“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设“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形势下,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乡村社会转型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本质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指明了方向,更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升级找到了路径。

近年来,我省各地不断推进和谐乡村、法治乡村、文明乡村建设,努力打造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幸福美丽乡村。

一是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委会班子。

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自治活动。

加快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群联席会议、城乡社区协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村民自治能力。

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规范开展村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抓好法治乡村建设。

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乡村,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乡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农民夜校、法宣画廊、法律图书室等阵地,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力度,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承担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三是营造良好社会风尚。

依托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农村文化艺术节、农民读书节等活动为载体,开展广场舞、读书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引导村民主动革除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推动移风易俗,在农户中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十星户”“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使群众自觉成为新风尚的传播者和实践者,形成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为了推进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治理在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我对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进行了深入的调研。

一、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问题1.基层组织机构不够完善:目前基层组织机构相对简单,组织设置不够完善,各项职能也存在一定的空缺。

2.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观念陈旧,业务素质不高,无法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的需要。

3.基层民主制度缺陷:在当前基层治理中,一些民主制度的建设尚未得到强化,导致基层民主自主权利被压制,民主监督也未得到到足够的保障。

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建议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正确处理基层监督的关系。

2.培养和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教育和培训各级基层干部,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基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

3.推进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推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要素,逐步形成基层民主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的能力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

4.强化关键点治理,加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对农村重点领域管理力度,狠抓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社会和谐等重点领域,提高实际治理能力和水平。

5.创新基层治理方式: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争创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构建新的城乡发展格局,形成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业态,促进文化、旅游等服务业的发展,深度挖掘美丽乡村资源的特色和文化价值。

三、结语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入进行改革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把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建设落到实处,同时也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提高乡村自治的效果,最终实现人民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

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与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与实践

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与实践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对基层治理规划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与实践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必须紧跟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更加贴近实际情况,寻求更有效的实践方法。

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是实施基层治理规划的重要平台。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下,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其组织力和执行力。

可以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乡村自治组织和村级合作社等机构,推动基层治理规划的落实。

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具有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的村干部,提高基层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要加强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益的均衡分配。

政府在基层治理规划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应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同时,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政府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将为基层治理规划的创新与实践提供更多可能性。

三、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从经济和社会两个方面展开,基层治理规划也需与之相适应。

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符合乡村特点的发展规划,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等途径,推动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规划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四、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基层治理规划实施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法治建设是基层治理规划创新与实践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建立健全乡村法治体系,规范基层治理行为,保障基层治理规划的有效实施。

只有通过法治途径,才能确保基层治理规划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更好成效。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下基层治理规划的重要内容。

只有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才能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民。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

2021年第3期乡村振兴构建“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新格局O孙振威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是要紧紧抓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三治融合”治理新格局。

一、党的十九大以来"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的发展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O 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妳2018-2022年)捋相关文件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发展。

2019年10月31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

新发展阶段下构建党领导的“三治融合”治理新格局,亟需认清当前乡村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寻找新出路。

二、“三治融合■'乡村治理面临的新困境(一)乡村空心化严重,村民自治主体地位缺失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乡村人才、资金等资源大量流入城市,最终导致乡村“空心化”问题日益突出。

近些年随着“三权分置”、土地流转等便民利民土地政策的相继实施,乡村中大量富余劳动力、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得到解放。

随着土地成本上升、生活压力加大,越来越多的乡村青年选择城市作为自己新的归属地,乡村中留下的多是老人。

在目前乡村自治中,村民作为乡村自治的主体,存在公民意识不强、对参与乡村治理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尤其是留守的村民普遍存在年龄大、知识水平低等问题,加之近年来乡村精英人才流失严重,导致村民自治主体地位缺失,党组织领导的基层自治工作难以有序开展、乡村治理效能难以有效发挥。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中央一号文件系列解读之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作者:张天佐来源:《农村工作通讯》 2020年第5期农业农村部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农村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治理,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满足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都对此作出了重要部署,2019 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又提出了明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党管农村工作是我党的传统,也是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

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干部队伍青黄不接;有的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动员农民群众的手段较弱;有的地方干部作风不实,宣传政策不及时、落实政策不到位。

这些情况,不仅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直接影响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和执政基础的巩固。

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要完善党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县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要把乡村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要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目前,全国有128 万农村基层党组织,这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乡镇治理水平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乡镇治理水平

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乡镇治理水平。

随着人口增长和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地区的治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即乡镇治理。

通过加强基层乡镇的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村庄的发展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因此,在2023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提升乡镇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一、建立健全的基层治理体系2023年,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为了实现基层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我们需要制定更加精细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这将包括:1.健全基层组织架构。

在基层治理结构中,应设立乡镇级、行政村级、自然村级三级机构,实现村民自治、乡镇协调、政府领导的三位一体治理模式。

2.设立专业化管理机构。

应该建立专门的乡镇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3.完善农村社会服务组织。

对于村民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应该建立精细化服务机制。

二、提升乡镇治理水平在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中,乡镇的治理水平非常重要。

在2023年,我们将采取下列措施,以提高乡镇治理水平:1.提高乡镇政府领导能力。

政府应该在基层宣传拥有新时代意识、拥有创新思维的政策和运营理念。

同时,应该加强基层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领导水平。

2.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组织。

农村社会组织对于村庄的治理非常重要,可以提供丰富的社会服务和增强村民智慧等,受到高度重视。

3.加强基层司法保障。

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应该在本地区范围内建设,为村民提供必要的司法咨询和参考,保护村民权益。

三、实现长远的乡村振兴计划乡村振兴是一个长远的计划,需要跨多个维度和时间阶段进行实施。

在2023年,我们将采取下列措施,以实现长远的乡村振兴计划:1.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的重要举措。

应该在基层治理体系中深入落实,并把它融入到当地工作中。

2.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等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将基层治理工作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从而提高效率和质量。

乡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四个维度

乡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四个维度

乡村基层治理体系的四个维度作者:徐加明来源:《唯实》2021年第09期鄉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作为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南通市海门区近年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子,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动力支撑。

2020年,海门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位列南通各县区第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江苏省政府通报奖励,并获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区)”。

全省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会议、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会相继在海门召开。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以“四强联动”为支撑的党建引领模式。

近年来,海门区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融入乡村治理各领域。

一是实施“支部规范强基行动”。

健全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党群议事会为议事主体、村民委员会为执行主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主体的管理体制,全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实施“先锋领航强干行动”。

在全省率先实施村书记专职化管理,12名村书记成为江苏省首批“百名示范”;建立18个党员创业示范方,6200余名农村无职党员联户“亮身份、比服务、当先锋”。

三是实施“双融双引强效行动”。

建立239个村级“红色联盟”,形成村企联建项目169个。

打造带领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党员“小河长、小路长、小宅长”队伍;打造“党员会客厅”“党建小场心”“民生小黑板”“邻里+党建”等特色化惠民服务载体。

四是实施“重心下沉强责行动”。

把乡村治理纳入镇、村党组织书记考核评议体系,明确区镇党(工)委、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领办一个乡村治理项目,实现了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的互促共进。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符合中国国情特点且更加完善有效、多元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自治。

建立村民小组议事会、村民自治理事会两项议事机制,强化矛盾调解、平安稳定、惠民服务三大职责,推行微组织、微信群、微服务、微文化四种微治形式。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乡村治理的概念、目标、原则以及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概念乡村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通过政府、农民、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以法治为基础,以社会共治为主要方式,推动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的过程。

二、目标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目标是实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振兴。

三、原则1. 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 法治为基础:依法治理是乡村治理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乡村法规制度,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提高乡村治理的规范化水平。

3. 全面参与:鼓励农民、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4. 综合施策: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发展,实现全面发展。

5. 突出特色:因地制宜,注重发挥乡村特色资源和优势,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

四、实施措施1.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完善农村基层自治机制,提升农民自治能力和居民自治水平。

2. 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制定完善农村法规制度,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 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对农村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4. 优化乡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

5. 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农村生态建设,实施农田水利工程,推广可持续农业发展模式。

6.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等,提升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农民等多方合作。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引言概述: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为了推动乡村发展,我们需要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如何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包括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民参与决策、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以及促进乡村治理创新。

一、优化治理结构1.1 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政府、农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职责和权力边界,形成合理的权力制衡机制。

1.2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由传统的“管、办、分”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农民权益、推动乡村发展。

1.3 加强乡村治理协调机制。

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机制,加强乡村治理各方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2.1 健全村级自治机构。

建立健全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加强农民的自治意识和自治能力。

2.2 提升基层干部素质。

加强基层干部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2.3 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发挥其在资源整合、服务提供等方面的作用。

三、推动农民参与决策3.1 加强农民代表大会制度。

完善农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决策。

3.2 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鼓励农民组织成立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挥其在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3.3 加强农民培训和教育。

提供农民培训和教育机会,提高农民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更好地参与乡村治理。

四、加强乡村法治建设4.1 完善乡村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乡村治理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4.2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4.3 健全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促进乡村治理创新5.1 推动信息技术应用。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乡村治理的信息平台,提高治理效率和透明度。

“三治结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三治结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三治结合”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作者:李涛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8年第12期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2018 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出了“走乡村善治之路”的目标,并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方面具体路径之一,更显其重要性。

正确理解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治理能力的辩证关系,通过强化“三治结合”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布局,通过完善融合机制,固化基础保障,最终实现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农民参与、法制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按照分阶段走的战略部署,对乡村治理体系和“乡村善治”,也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过程,既确定了“基本实现”与“实现”的时间节点,也明确指明了能力品质和体系结构的要求。

乡村治理体系的系统性,从推进战略上不局限于构建治理体系的基础框架,也强调分类治理的有机融合体系的重要性,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这就是说,通过“三治结合”,可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实现治理体系结构的逐步完善,能充分发挥乡村治理体系的效能,又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

相对于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体现乡村治理的结构和量值,治理能力现代化则体现乡村治理的品质与能力,即“乡村善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其中之意是以“三治结合”的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完善治理体系整体框架,这对实现新时代乡村振兴,完善新时代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坚持党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纲在乡村治理中实现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引言概述: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当前我国乡村发展的迫切需求。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分析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包括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加强农村社会服务、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乡村文化传承。

一、强化基层组织建设:1.1 建立健全乡村自治组织。

通过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加强农民的自治权利,推动基层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1.2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组织,提供社区公共服务,促进居民自治和社区共建共治。

1.3 培育乡村社会组织。

鼓励农民自发组织,发挥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动农村产业升级:2.1 发展现代农业。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推动农业向现代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2.2 培育乡村产业新动能。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挖掘和利用乡村资源优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

2.3 加强农民职业培训。

组织农民参加职业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型升级。

三、加强农村社会服务:3.1 完善农村教育体系。

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提升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农村教育公平发展。

3.2 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

增加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3.3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4.1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

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推动农村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4.2 发展生态农业。

推广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环保型农业模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4.3 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宣传农村生态文明理念,培养农民的环保意识,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五、促进乡村文化传承:5.1 保护乡村文化遗产。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乡村治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农村社会组织能力,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推动农村治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农村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乡村振兴。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求,需要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提升农村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意义1. 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经济效益,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2.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可以提升农村社会组织能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和组织支持。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基本原则1. 全面依法治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规范乡村治理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2.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3. 公众参与、多元主体:鼓励农民参与农村治理,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格局。

4. 整体推进、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分类施策,整体推进乡村治理工作。

四、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主要举措1. 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包括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村级组织、农村社会组织等,加强组织建设和管理能力培养。

2. 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加强乡村治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农村法治水平,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 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村发展的整体效益。

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

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

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方面农村基层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农村建设的基础。

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我对健全农村基层治理的分步骤阐述。

一、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机制健全的农村基层治理需要有稳定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内部机制。

组织结构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如村级委员会、合作社、农民互助组等。

同时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选举制度。

内部机制包括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以及群众监督制度的建立,这些都是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的必要条件。

二、强化基层权力的监督在建立了科学的组织结构之后,我们还需要强化基层权力的监督。

这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如民主选举、普遍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等。

同时还可以引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如媒体和公众监督。

将权力与责任相结合,让群众监督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对于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来说,基层队伍建设至关重要。

我们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如制定培训计划、组织职业技能比赛、开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考评制度,鼓励优秀人才大胆创新,为村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四、完善基层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治理还需要完善基层服务设施建设。

我们需要加强基层设施建设,如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供更好的医疗、教育、交通和生活服务。

同时,我们还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及时储备,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五、坚持科学发展在健全农村基层治理上,坚持科学发展是关键。

我们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设计和执行基层治理方案,将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统一起来。

推广先进科技,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村治理水平,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我们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落实组织结构和内部机制、强化基层权力监督、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完善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等,不断提升农村治理的水平,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和发展。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农村·农业·农民2019.6B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乡村治理体系能否平稳运行取决于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展水平。

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

乡村依然是熟人社会,应遵循熟人社会规律。

针对乡村干部群众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是促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

要强化对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

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三是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整合社会价值,塑造乡村德治秩序。

德治是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

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入新时代,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并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

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产生活,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二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乡村治理是指在乡村地区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的过程。

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是指通过改革创新,建立一种新的乡村治理模式,以适应当前乡村发展的需要,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乡村治理新格局的背景和意义:1.乡村发展面临的挑战:乡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困难、农村公共服务不足、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

2.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意义: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

二、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党委是乡村治理的核心,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的领导作用。

2.依法治理:依法规范乡村治理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3.政府引导:政府要发挥好引导作用,为乡村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4.群众参与: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实现治理的民主化。

5.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形成多元共治的格局。

三、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措施:1.推进乡村治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主体功能发挥。

2.优化农村治理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3.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能力建设。

4.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加强乡村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5.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6.加强乡村环境保护: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四、构建乡村治理新格局的保障机制:1.加强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为乡村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2.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和权责。

3.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治理监督机制,加强对乡村治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4.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对乡村治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乡村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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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乡村治理,实现基层治理新格局作者:范方
来源:《新丝路(下旬)》2020年第02期
摘要:中共19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我国广大乡村是构成社会基层的重要组成。

本文从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入手剖析,阐述了加强乡村治理的新时代意义;加强乡村治理的优化方向;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的实施路径。

关键词:乡村治理;基层治理;实施路径;新格局
中共19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如何理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它对于未来的乡村治理有什么样的影响?
一、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
乡村是我国基层自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利用传统乡村治理模式进行乡村治理,逐渐暴露出如下问题。

1.乡镇政府与自治组织职责不清
1998年公布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概括性的解释乡政府支持引导村委会工作,根据当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有效引导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未对两者的关系和职能权限做出具体界限划分,村委会在哪些领域自主决策管理,哪些需要由乡政府指导支持。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自己的主体性和灵活性,在村里的具体事务决策管理上发挥主导作用,但在实际运行中的效率堪忧,农民参与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没有相关的制度法律保障农民有效参与。

2.民主理念不够普及
“四项民主”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一是民主选举不规范。

选举中存在拉票贿选,请客送礼,利用宗族势力操控选举,培养亲信。

选举过程中乡镇不恰当的干预。

有时由于村两委班子较弱,乡镇直接派机关干部担任村主任,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二是民主决策不科学。

目前,村民自治过程主要是通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

在涉及绝大数人利益的时候,如征地拆迁、低保评定,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再做决策,但常常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引起群众不满。

三是民主管理不扎实,由于村民民主意识薄弱,管理主体缺失,在未涉及自身利益时,一般采取睁只眼闭只眼、不参与的态度。

四是民主监督不力。

3.乡村自治化程度低
乡村自治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村民自治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国家权力机关,但实际上,村民自治委员会承担了乡镇政府的部分职责,未能充分发挥自治权进行乡村治理;二是村民自治意识不够高,在行使权力尤其是选举权时参与积极性不高,导致乡村自治化程度低;三是乡村受到城市化进程的冲击较大,乡村人口流动大,务工人员多,同时新一代知识分子大多留在城市。

4.村民价值观迷失
由于城乡发展不均衡,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村民价值迷失主要体现如下:土地征用增多,一夜暴富的情况增多,村民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土地征用过程中土地纠纷不断,破坏了乡村秩序,恶化了干群关系,影响乡村治理;农村人口流失大,对乡村的治理事务关心程度降低;
5.村民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受小农经济、传统封建文化的影响,乡村社会有许多与现代文明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崇尚权威、宗族意识及厌讼。

这些落后的意识虽然受到现代文明冲击,但是依然支配着部分农民的心理和思想意识,使他们缺少独立意识、民主意识,不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严重的宗族意识使他们崇尚家法,邻里周围遇到纠纷麻烦,一般用家法或者武力解决。

二、加强乡村治理的新时代意义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乡村治理经历了曲折的变迁过程,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实现了社会安定有序、群众生活改善,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治理理论和治理体系。

是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又一次引起中央的重视。

2018年2月4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出;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成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主题。

去年,中共19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完善基层民主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加强乡村治理的优化措施
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重点在自治、法治、德治结合。

自治就是村民自治;法制,我们得让农民了解法律,让他们懂法、守法,依法治理。

德治,强调道德这方面的力量。

1.继续巩固乡村自治核心地位
在新的历史时期,想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要不断巩固乡村自治的核心地位。

基层群众的自治制度是新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核就是直接民主原则,让基层群众直接参与到乡村的管理活动中,通过人民群众的直接管理实现乡村的稳定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大会由全村成年的公民组成,是乡村自治中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也是乡村自治的主体,一些重大的决策必须经过村民大会的讨论以及决策才能予以执行。

2.确保乡村自治的法制性
法制是健全乡村治理的基础,也是乡村治理不断优化的保障。

依据法律对于乡村进行治理工作,起到最关键作用的还是村民本身。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我国的乡村居民法律素养水平较低,头脑中还没有形成完成的法律体系。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一直都在进行乡村的普法工作,让基层群众懂法,学法,信法,遵法。

在进行乡村治理的时候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思维,确保乡村自治的顺利进行。

3.以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
在进行乡村治理的时候,要注意法制与德治的结合,不能简单地将二者树立成对立状态,而是要在差异中寻找共同点,在推进德治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道德因素的引领作用,增加村民对于德治的认同感。

同时制定出符合群民价值观的村规,并且对于村规的执行进行监督。

此外,要充分发挥乡村中德高望重的老人的模范带头作用,利用榜样的力量帮助德治与法制能够更好地进行融合,提高乡村质量的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的实施路径
1.提升乡村干部综合素养
各级党校要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开展提升村干部行政能力的专题培训,通过考试等方法倒逼村干部加强学习,让基层治理理念深入人心。

强化依法治理实践。

县乡党员干部要指导村干部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

要学会依法解决农村改革与发展问题,依法处理民族与宗教问题。

通过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成效来深化村组干部对基层治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村组干部开展乡村治理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推进基层民主,提高治理绩效
推进基层民主发展,这需要多元主体结合具体情况共同推进。

村干部是从乡村选出来的精英,不仅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他们更是政府和群众的桥梁。

通过乡村精英引导民主潮流,開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村的法治化水平,在村落治理等方面带来新的活力。

推进基层民主发展,这需要多元主体结合具体情况共同推进。

要让从乡村走出来的精英回流基层,引导民主知法懂法,开展普法教育,唤醒村民民主意识,提高全村的治理水平,在村落治理等方面带来新的活力。

3.培育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领示范
中华文化自古便有“尚贤”、“重能”的优良传统,以其淳朴的乡风,高尚的品格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乡村。

它极具儒家思想的“仁”、“义”内涵,自身就具备高道德素养的新乡贤,他们乐于助人,匡扶正义,热衷于公益事业,而这样的道德素养又教化着一个个的乡民,是实现传统“乡贤文化”向现代“乡贤文化”转变的重要力量。

乡贤们通过服务基层、贡献力量,在乡邻间积聚威望,成为民众眼中的知识分子,是团结乡里、发展乡村文化的一个重要纽带。

4.全面提升村民文化素质和法治意识
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农民,加强乡村治理法治化,首先要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一是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这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大力发展乡村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以增强乡村群众法治意识为重点,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建立多样化的普法平台。

普法形式不拘泥,举例论证、以案说法和身边的实例。

特别是通过巡回法庭,现场审理案件,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使村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引导村民通过依法行事来理性表达个人诉求,培育信仰法治、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作者简介:
范方(1986--)女,陕西洛南人,中共洛南县委党校教师,助理讲师,研究方向: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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