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概况考察_胡弘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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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一、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群团、会议会务、文秘、档案、值班接待、信访、车辆管理、行政后勤、精神文明、对外事务、劳动及劳动监察、人事、人民武装、区内党的建设以及工作督查等项工作;(二)负责招商引资、投资管理、项目审批和管理、、统计、工商管理、内外经济贸易、经济协作、技术监督、企业发展研究与管理等项工作;(三)负责土地、规划、建设、环保、房地产管理、土地城建执法监察、市容管理、文明创建、工程监理等项工作;(四)贯彻落实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决策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开发区财政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决算,对开发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区内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核算、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区内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拨发、调度和使用、区内财政收入、综合规费、契税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城建维护资金及其他建设性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三产引导资金、农林、农机、水利资金及各项基金的筹集、调度、支出、核算管理;(五)负责开发区的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会计法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区内会计事务所、会计档案管理类工作,负责区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六)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和税务,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税收管理宣传工作,按照开发区水费优惠政策,负责审查税收返还奖励事项;负责制定开发区有关投资促进政策、开发区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的投融资工作、投资公司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和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督审核部门的财务和预决算,负责区内财政法制工作,实施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七)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使用(包括协议、招标、挂牌、拍卖等收入直接缴入开发区土地专户),协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发区的土地储备,实行单独核算,封闭运行;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保证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引进项目承诺的优惠政策;负责开发区事业单位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公共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科教文卫体事业管理、中介结构管理和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拆迁安置、施工环境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经济发展环境等项工作。

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

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我国重点开发区管理模式优化探究【第一章】我国经济开发区管理机制探析绪论【2.1】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的特点和发展历程【2.2】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第三章】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现行管理制度分析【第四章】创新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系的建议【结语/参考文献】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形式创新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第二节我国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概述自全国各地国家级开发区创建以来,各个开发区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地区发展环境,对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的创新实践,使得开发区的体制始终保持活力,开发区的制度创新优势成为开发区取得巨大成绩的首要前提和重要保障。

通过三十年的发展,目前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呈现多元化,各个模式各具优势,也面临不同的挑战。

同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不同,不同类型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均保持了开发区体制机制的精髓,即精简高效。

这不仅符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长期发展趋势,也凸显了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的作用。

各开发区在体制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说没有最优的模式,只有最适合的模式。

本节将通过对目前我国开发区现有模式和成功经验的梳理,探寻我国国家级开发区在管理体制上可创新发展的途径。

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体制的类型结合不同开发区的功能及地区背景环境,地方政府对开发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丰富的制度创新实践,目前开发区管理体制已走向多元化。

在实践中,大致形成了管委会、区政统筹、企业管理三种基本管理模式。

管委会模式是我国开发区最初体制创新的产物,也是目前我国开发区最普遍采用的体制模式。

经过10到15年的发展,开发区一般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发展后,管委会模式出现分化,部分开发区仍坚持管委会模式并取得骄人的成绩;部分开发区在管委会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出区政统筹的一种新模式;另外,企业管理模式也在第一批14个开发区中出现。

(一)管委会模式管委会模式一般具有以下的特点:一是在总体组织框架上,管理委员会是所在地政府的派出机关,而非一级人民政府,主要行使当地政府授权的经济管理职能;管委会模式与一般行政区的管理体制的区别是所在市委派出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不设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

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

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

2019·6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汪娟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实践探索近年来,为适应开发区的转型发展要求,部分开发区积极探索实践,相继建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开展了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存在四种形式。

一是开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如上海市浦东新区2000年8月就建立了完整的一级地方政权。

二是人大开发区工委。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开发区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如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辽宁省鞍山开发区等。

三是开发区党工委内设人大工作联络部门。

如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四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

如大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11月成立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

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是代表工作和部分监督工作,大部分开发区的人大工作仅限于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在工作制度方面,近年来,各地开发区进行了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建立了不少制度,用以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

如,年度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制度、与其他国家机关联系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列席制度等。

尽管经过多年探索,各地开发区人大工作有所进展,但仍面临立法缺位、性质不明、职责不清、体制不顺等问题。

1984年,国家批准设立首批开发区,距今已经35年。

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数量已经达到2543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1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6个),省级开发区达到1991个。

开发区已经从最初的经济功能区向多功能社会城区发展,逐渐成为产业、人才、科技、资本集聚之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但是,开发区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由于立法缺位等原因,未能很好发挥出人大制度的作用。

同时,设立开发区的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开发区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职权的履行较为薄弱,不少地方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导致开发区“经济高地、民主洼地”的问题比较突出。

加强新时期开发区人大制度建设

加强新时期开发区人大制度建设

加强新时期开发区人大制度建设作者:来源:《人大研究》2019年第01期2018年10月11日至13日,由全国开发区人大研究会主办、江苏省启东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的第七届全国开发区人大工作联席会议暨研讨会在启东市举行,来自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的代表,各地省级以上开发区人大机构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结合新时代开发区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研究探讨了当前开发区民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亟需补上开发区人大工作短板,积极推进人大制度在开发区全覆盖的思路和举措。

一、完善人大制度功能,适应多功能城市综合区转型要求201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

4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经济总量一举跃升至世界第二。

与此同时,全国开发区从最早设立至今,也已过而立之年。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2018年2月的最新公告数据统计,我国目前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共552家,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共1991家。

开发区作为产业集聚、人大集聚、科技集聚、资本集聚之地,已经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排头兵,社会先进生产力高地,成为一个地方建设发展的先行区,产业升级的示范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与此同时,开发区政治制度建设滞后的矛盾则开始显现,作为一个纯粹的经济功能区,它在行政体制上是上一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地方一级政府,又实际行使着地方一级政府的职权,但没有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上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开发区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职权的履行较为薄弱,不少地方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由此其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不协调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

全国人大理论战线专家程湘清在研讨中强调,人大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大制度是一个在中国全覆盖的根本政治制度。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开发 区审判机构 、检察机构 的联系 ,了解情况并提 报重大事项有关 隋况 , 既便于代表提出建议 、 意见, 出建议 、 意见 ; 加强与开发区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 , 促进决策 的科学化 、民主化 、法治化 ,又利于代表
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 间的学 习培训和代表活动 ,开 了解 、监督决策 的全过程 ,实现开发 区决策与发挥 展视 察 、 执 法 检查 、 调 查研 究 等 , 指导 代表 联系 选 民 , 代表作用 的 “ 双赢 ”。决策 出台后 ,开发区人大工 自觉接受选 民监督;督促办理开发区内各级人大代 委要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和基层搞好宣传动 员,引导
表 提 出 的涉 及 开 发 区 经 济社 会 发 展 的议 案 、建 议 、
各方凝心聚力共促开发区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批评 、意见以及代表来信来访 ;密切与所在或所跨 探 索开 发 区财政 预 算 审 查 监督 新 思路 。按 照预 行政区域人大常委会 的联系 ,协助有关部 门做好开 算法 的规定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开发区 发 区内市和县区人大代表 的换届选举工作 ;办理人 管委会属于政府派 出机构 ,不是一级政府 ,从而造 大常委会和开发 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成地方人大对开发 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 “ 盲 开发区人大工委 的设立虽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 区”。 为改变这种状况 , 各地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 了人大监督缺失 的问题 ,但 由于其不是真正意义上 比如 ,辽 宁省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 ,由常委 的一级人大权力机关 ,无权决定事关开发 区经济社 会审查批准开发 区财政预决算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
会发展 的一些重大事项。另外 ,在开发 区所在或所 区人大常委会规 定 :人大街道 ( 开发 区 )工委应设 跨 行 政 区 域 县 级 、乡镇 人 大 代 表 选举 中 ,人 大 工 委 立财政经济小组 ;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要支

国家级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概况考察

国家级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概况考察

责设立开发 区的主要事务 , 而管委会也是 南地方政 发 区管理 的介入 程度最低 。 由于这 种 模式按 照现代 府直接设立 , 其直辖于所在一级政府, 没有独立的市 企 业 制度 进行 公 司化运 作 , 囚而有 利 于 充分 运用 经 辖 区。其次 , 管委会的主要领导也是 南设立开发 区 济 杠杆进 行开发 区的建设 , 提高 工作效 率 , 加管理 增
的政 府一 级 的 人 大常委 会进 行 , 这种 监督 是不 经 常 发 展博 而 日现在 开发 区的发 展 已经朝 着建设 新城 区 , . 和 间 接地 而 不 是持 续 和直 接地 。最 后 , 发 区公 民 的 目标 快 速狂 奔 , 种 现象 的 出现 非常 不 利 于开发 开 这 基 本 的政 治 权 利无 法 正常 行使 , 于他们 在 开发 区 区 以后 的发展 。 目前 , 关 国家 级开 发 区 中实行 这 种管
内选举 和被选 举 为人大代 表的权利 以及选举 和 被选 理 模式 的很 少 , 蛇 口_业 区外 , 除 T 主要 还有深 圳科技
举 为 开发 区主要 领 导 的权 利的 制度 比较混 乱 , 日 而 . T 业 园 、 海漕河 泾新兴技 术开发 区 、 上 上海 闵行经济
开 发 区 的健 康成 长 , 既要 遵守 经济 发展 的规 律 , 要符 合 法治 的一般 精神 和基 本 的 也
政治 制度 。
国 级 发 人 机 设 概 考 家 开 区大 构 置况 察
口 胡 弘 弘 张 磊
开 发 区 这 一概 念 最初 发端 于行 政 管 理 学 , 法律 端倪 : 对开 发 区的定 义 和内涵 尚未 明确 。 目前 开发 区主要 被认 为 是 指在 城 市 或其 他有 开发 前 景 的区 域 , 出 划

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结构体系

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结构体系

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的结构体系
我国国家机构的结构体系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特定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国家的基本法律和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

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国务院是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国家的日常事务,包括决策、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政策实施等方面。

国家立法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法律事务,行使立法权的职能。

国家审判机关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国的法院工作,对重要案件和重大问题作出裁决,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此外,还有监察机关、人民武装部队、民主派、人民团体等国家机构,它们在国家的政治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总体来说,我国国家机构的结构体系是
由多个机构间的分工协作、相互制约形成的,旨在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权力的合法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职权和议事规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一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中国人大网日期:2008-05-26浏览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讲座内容提要: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二)常委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四)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五)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服务机构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一)立法权(二)监督权(三)重大事项决定权(四)人事任免权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宪法对我国的国体和政体作了明确规定。

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它阐明了我国的国体,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它揭示了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准则。

在我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当家作主,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确立了同我国国体相适应的政体,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通过普遍的民主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这就从国家制度上保障人民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

党的十七大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制度赋 予 的神圣使 命 , 是 加 强 社 会
主 义 民 主 法 制 建 设 的 应 有 之 义 。因
此 , 依 法 在 开 发 区 设 立 人 大 工 作 机
构非 常必要 。
( 二 ) 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看 紧 迫
而 西 藏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目 前 法 》 办 法 的 立
法 调 研 , 既 立 足 于 对 中 华 民 族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的 发 扬 光 大 。又 满 足 了 藏 族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增长 的物 质文 化 需 求…… 。 总之 。 自 2 01 3年 开 春 新 一 届 省 级 地 方 国 家 权 力 机 关 常 设 机 构 的 组 成 人 员 选 举 产 生 以 来 , 履 新 后 的 省 级 人 大 常 委 会 正 在 通
民生息 息相 关 !
和 国 家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不 断 发 展 壮大。 在 我 国 经 济 建 设 和 推 进 城 市 化进 程 中发挥 了重 要 的作用 , 成 为
国 内 最 具 增 长 活 力 的经 济 区域 。随 之 而来 。 如 何 加 强 这 些 经 济 区 域 的 民主法 制建 设 。 保 证 宪 法 和 法 律 有
关 于 在 开 发 区设
口 文 / 苏 庆 亮 障 这 一 区 域 宪 法 法 律 的 有 效 贯 彻
实施 。 是 坚 持 和 完 善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人 员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条 例 等 法 规 , 新 疆 自 治 区 人 大 常 委 会 目 前 正 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实 施 防 震 减 灾 法 条 例 等 法 规 , 可 谓 皆 与 推 进 本 地 经 济 社 会 又 好 又 快 发 展 、保 障 和 改 善

聚焦开发区人大工作

聚焦开发区人大工作

聚焦开发区人大工作作者:潘国红来源:《浙江人大》 2018年第5期近年来,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机构,但由于现行法律对开发区人大机构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开发区人大机构对“干什么”“怎么干”理解差异性大、随意性强,影响了开发区人大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功能的有效发挥。

本刊特邀相关专家对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构想。

开发区人大机构运行模式各异□近年来,全国一些发展比较成熟的开发区积极探索实践,相继建立了人大机构,这些机构的现状如何?■目前,我国各地开发区的模式和体量参差不齐,人大机构的设置方式和称谓也不一致,主要是这样两种:一种是由设立开发区的政府一级人大常委会派驻成立开发区(或新区、管理区)工作机构,或称为工作委员会,或称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处;另一种是在开发区党工委下成立临时性的工作协调机构,多称为人大工作室或人大联络处。

□开发区人大机构如何履职?■主要有三种运行模式。

一是全权履职型。

一些开发区人大机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成立议事机构,召开开发区“ 人代会”,推进开发区人大工作开展。

比如,河南省洛阳高新区人大工作机构自2005 年设立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在区党工委的支持下,每年都组织驻区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高新区人大、政协联席会议(2016 年会议名称改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体会议”),听取审议《管委会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工委工作报告》等7 个工作报告,并对每个报告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相当于“履行人民代表大会职责”。

二是受托协助型。

一些派驻的人大常委会建立规范化授权制度,赋予开发区人大机构一定的工作职责。

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定期召开议事会议或工作会议,研究某一阶段开发区人大工作,确定监督重点和代表活动内容。

比如,辽宁省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5 年3 月成立开发区人大工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派驻工作机构,由市人大常委会和高新区党工委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之一是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开发区人大代表在开发区内,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专题调查研究,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发区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等。

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

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

开发区,人大工作不应缺位作者:汪娟来源:《公民导刊》2019年第06期1984年,国家批准设立首批开发区,距今已经35年。

目前,全国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数量已经达到2543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552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1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6个),省级开发区达到1991个。

开发区已经从最初的经济功能区向多功能社会城区发展,逐渐成为产业、人才、科技、资本集聚之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但是,开发区的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却相对滞后,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由于立法缺位等原因,未能很好发挥出人大制度的作用。

同时,设立开发区的政府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开发区重大事项决定和监督等职权的履行较为薄弱,不少地方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导致开发区“经济高地、民主洼地”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些开发区先行先试,设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但由于立法缺位等原因,未能很好发挥出人大制度的作用。

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实践探索近年来,为适应开发区的转型发展要求,部分开发区积极探索实践,相继建立了人大工作机构,开展了人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存在四种形式。

一是开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如上海市浦东新区2000年8月就建立了完整的一级地方政权。

二是人大开发区工委。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开发区采取这种组织形式,如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辽宁省鞍山开发区等。

三是开发区党工委内设人大工作联络部门。

如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四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内设开发区人大工作机构。

如大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11月成立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先导区工作委员会。

开发区人大工作主要是代表工作和部分监督工作,大部分开发区的人大工作僅限于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在工作制度方面,近年来,各地开发区进行了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建立了不少制度,用以规范开发区人大工作。

如,年度会议制度、日常工作制度、与其他国家机关联系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列席制度等。

区人大各机构主要职责

区人大各机构主要职责

区人大各机构主要职责孝南区人大设1个综合办事机构(办公室)、2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其中,两个专门委员会属大会领导,闭会期间属人大常委会领导)、4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城建环资工作委员会)和7个派出机构(朱湖工作委员会、东山头工作委员会、新华街工作委员会、书院街工作委员会、广场街工作委员会、车站街工作委员会、孝南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及人大办公室下设4个科(人秘科、调研科、信访科、老干科)。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它会议的会务工作。

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的各类文件、材料,编印常委会公报。

负责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组织督办、检查。

协调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的有关工作。

受理、接待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

2、开展人大工作调查研究,收集和反映乡镇(场)街道人大工作情况,负责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

3、负责承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对区“一府两院”和本机关依法任免人员的有关事宜。

4、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

5、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人事秘书科、调研科、信访科、老干部工作科。

其中:人事秘书科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接待工作和机关经费收支、财产管理及后勤服务。

负责文书和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小车队的管理工作。

3、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负责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本机关依法任免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承办人大机关机构、编制、职能配置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人事调配等有关事宜。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

经济技术开发区机构设置嘿,咱今儿来聊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机构设置这档子事儿。

你想啊,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那可就是个热闹的大舞台呀!这舞台要想搭得好,各种角色可都得齐全咯。

首先得有规划部门吧,就像个导演似的,得好好琢磨怎么把这片地儿规划得合理又漂亮,哪里建工厂,哪里搞商业区,都得安排得明明白白。

不然乱七八糟的,那不就成了一锅粥啦!然后呢,招商部门可不能少。

他们就像是舞台上的星探,到处去寻觅那些有潜力的“大明星”企业,把它们拉到开发区来安家落户。

得有他们出马,才能让开发区热热闹闹,充满生机呀!建设部门也很重要哇,他们就是负责搭舞台的工匠师傅们。

道路要修得平坦宽敞,水电设施要一应俱全,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这舞台可没法稳稳当当立起来。

还有管理部门呢,就像是舞台的管理员。

得把秩序维护好呀,让大家都能在规矩内好好表演,可不能乱了套。

别忘了环保部门呀,这就好比是舞台的保洁员。

得保证开发区的环境干净整洁,不能乌烟瘴气的,那可不行。

金融服务部门也得有呀,他们就像给演员们发工资的老板,得让企业们有足够的资金去发展壮大呀。

当然啦,人才服务部门也不能缺。

人才可是开发区的宝贝呀,得把他们照顾好,让他们能安心在这里发挥自己的才能。

哎呀,你说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机构设置是不是很像一个庞大的交响乐团呀?每个部门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乐器,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演奏出美妙动听的乐章来!你想想看,如果规划部门乱规划一通,那开发区不就成了四不像啦?如果招商部门不努力,那开发区不就冷冷清清没活力啦?要是建设部门不靠谱,那到处都是豆腐渣工程,谁还敢来呀?所以说呀,这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机构设置可真是门大学问呢!每个部门都得各司其职,又得相互配合,这样才能让开发区蓬勃发展,为咱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大贡献呀!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咱可得重视起来,让这些机构都好好发挥作用,让咱们的经济技术开发区越来越红火!。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

关于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思考作者:苏庆亮来源:《人大研究》 2013年第8期近年来,全国各地经济开发区特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不断发展壮大,在我国经济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国内最具增长活力的经济区域。

随之而来,如何加强这些经济区域的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宪法和法律有效贯彻实施,业已摆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的议事日程。

本文尝试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统称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的有关问题作简单的分析和探讨,以便进一步研究人大制度的创新发展。

一、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一)从民主法制建设看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个主导地位来源于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程湘清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覆盖全国,开发区当然不能例外。

”开发区管委会代表市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职权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领域,各类市属派驻和派出机构逐步建立健全,许多开发区还设立了审判机构和检察机构,在这种发展形势下,人大监督尤其不能缺位和缺失。

监督“一府两院”派出机关和机构依法规范行使职权,保障这一区域宪法法律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赋予的神圣使命,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应有之义。

因此,依法在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非常必要。

(二)从经济社会发展看紧迫性。

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基础的日益雄厚,必然要求有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

开发区设立初期,主要目的是发展工业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但随着开发区经济规模膨胀、人口增加,新的社会阶层、新的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时至今日开发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区域,而是综合性的社会实体。

开发区作为产业高度集聚、人才高度集聚、资本高度集聚和市场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区域,区内群众思维开放、视野开阔、意识超前,对开发区各项事务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政治经济等权利诉求越来越多,畅通开发区施政者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管理开发区事务,成为决策层和管理层必须面对的课题。

中国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及推进路径研究

中国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及推进路径研究

中国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及推进路径研究袁达毅;李罡【期刊名称】《武陵学刊》【年(卷),期】2024(49)2【摘要】开发区是国家和地方为了促进经济科技发展而采用特殊政策和特殊管理体制设置的特定区域。

中国开发区人大机构,是指依法选举产生的人大机构、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开发区设立的人大工作机构的总称,其主要有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大开发区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席会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议和开发区议事会等。

中国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呈现这种特点的主要原因有开发区的政治法律地位不明确、制度供给不足、管理体制差异和机构编制短缺等。

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的多样化是在各地自觉探索的基础上自发形成的,这种状况还将长期存在。

推进和完善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不宜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开发区人大机构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加强党对开发区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开发区的政治法律地位,积极推进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立法,切实加强对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大工作的分类指导,解决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中的机构编制短缺问题。

【总页数】10页(P50-59)【作者】袁达毅;李罡【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相关文献】1.国家级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概况考察2.开发区设置人大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管委会体制”模式为例3.新设路径下我国跨地区环保机构的设置研究4.开发区统筹推进节能降碳的实践路径研究——基于对江西省国家级开发区的分析5.推进人大制度在开发区的有效覆盖研究和发展开发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开发区设置人大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管委会体制”模式为例

开发区设置人大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管委会体制”模式为例

开发区设置人大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管委会体制”模式为例闫歌【摘要】我国各地相继成立了各级各类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行使经济事务和部分社会事务管理的职权.不仅如此,许多国家级开发区还设立了国家机关.为了保证和监督开发区管委会等国家机关正常运行,各级人大在国家级开发区基本都设立了人大联络处.开发区的健康成长,既要遵守经济发展的规律,也要符合法治的一般精神和基本的政治制度.但是,人大联络处对开发区的建设支持和监督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也与我国有关的法律相冲突.【期刊名称】《宜宾学院学报》【年(卷),期】2013(013)009【总页数】5页(P15-19)【关键词】人大制度;开发区;管委会;监督【作者】闫歌【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武汉43007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8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道路,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方针,这为中国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应运而生奠定了政治基础。

1984年,自国家批准设立第一个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开发区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办事效率、改革实验和招商引资等领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行机制,在体制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引擎。

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开发区建设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开发区法律地位、开发区与人大的关系等许多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地调整和明确。

特别是对开发区各内设机关的产生和监督方面的缺陷日益显现,已成为制约我国开发区发展的一大瓶颈。

虽然开发区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但是开发区的机构设置并没有形成统一固定的模式,这主要是因为开发区作为改革创新的产物,各地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需要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三种管理体制。

国家机构结构图(季宏)

国家机构结构图(季宏)

中央国家机构图: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包括省级、地级、县级)国家机构图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专门委员会备注:(1)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级包括自治州、设区的市、盟。

县级包括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

(2)专门委员会设在省级、地级人大。

(3)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其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自治区可以按地区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院。

乡级国家机构图乡级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大主席团乡级人民政府备注:乡级包括乡、民族乡、镇.总备注:(1)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设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2)对每一国家机关应该从其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任职条件和产生、职权、会议制度等等方面取把握。

中国八大体制:中央、省区、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市、区、乡镇和村中国行政区划分为四级: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级: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第三级: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第四级:乡、民族乡、镇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属于第一级的共有34个行政单位,即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省级以下为地级、地级以下为县级,县以下为乡、镇.任免人员在人员任免上,本级人大选举产生本级有关机关的正职领导人员,而其他组成人员一般由正职领导人员提名或者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免。

但是,此原则以外有一些例外。

1 国家副主席、地方政府的副职领导人员由选举产生。

2 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任命。

3 在中央,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也可以根据其正职领导人员的提名任命,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没有任免权.4 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人大的机构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5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

人大机关设置情况汇报材料

人大机关设置情况汇报材料

人大机关设置情况汇报材料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人大机关一直以服务人大工作大局为宗旨,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现将人大机关设置情况进行汇报如下:一、人大机关设置情况。

人大机关按照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立了办公厅、法工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社会委、城建环资委、政法委等七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承担着人大工作的各项任务。

同时,还设立了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大代表工作部、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大预算工委办公室、人大监察工委办公室、人大机关党组等单位,为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人大机关工作情况。

人大机关在过去一年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人大工作大局,做好了各项工作。

在立法工作方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了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监督工作方面,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推动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和提高;在代表工作方面,积极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人大机关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人大机关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工作效率有待提高,部分工作流程还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优化和改进;部分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需要加强培训和提升;部分工作仍存在一些瑕疵和不足,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

四、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在下一阶段,人大机关将继续以服务人大工作大局为宗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同时,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还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人大机关将继续不断努力,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为人大机关设置情况的汇报材料,请领导批示。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本网讯今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之后,这些部门的“三定”新规在七八月份陆续出台。

为了让广大企业及时了解这些国家部门新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变化,我们特将近期出台的政策进行归集整理,并将可能对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调整作重点提示,方便企业日常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介绍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华建敏指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

华建敏在说明中强调,本次国家机构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总的看,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迈出了重要的改革步伐,又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并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机构调整变化如下表: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调整后部委合并、调整或包含的原部委新增下属机构隶属关系调整撤销部门备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财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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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弘弘张磊国家级开发区人大机构设置概况考察开发区这一概念最初发端于行政管理学,法律对开发区的定义和内涵尚未明确。

目前开发区主要被认为是指在城市或其他有开发前景的区域,划出一定范围,经政府科学规划论证和严格审批、实行特殊体制和特殊政策的开放开发区域[1]。

各类各级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和价值目标有很大的差异,其中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为典型,其数量多、分布广、对社会的贡献大、区域影响力明显[2]。

而且,由于近年来两类开发区出现政策交叉、区域叠加的趋势,所以,本文中所研究的国家级开发区包括国家级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但对两者暂不加细分统一作为国家级开发区。

尽管开发区在经济方面甚至是综合领域的建设卓有成效,但是人大机构的设置却比较多样甚至比较混乱。

2010年12月一部分国家级开发区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人大工作联席会议以探讨开发区的人大建设问题,这说明人大制度建设问题已开始困扰实务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机构是一个地方权力机关的必要配置,也是地方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的政治要素。

近年来,全国开发区尤其是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级开发区开始重视人大工作,并逐步在开发区内建立人大制度,但是数量还是极少的。

目前我国216个国家级开发区中,人大机构设置的现状可以从下表[3]初步统计看出端倪:从这个图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21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128个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88个)[4]国家级开发区中,采用管委会主导模式、公司营运模式将近80%,此类开发区还没有相应的人大机构,更不用说建立完善的人大制度,而且已经建立人大制度的开发区刚刚达到开发区总数的10%。

本文拟对不同模式开发区中人大机构的设置概况做一个考察,以便进一步研究人大制度的实践发展。

一、管委会主导模式[5]从中央批准地方设立开发区伊始,管委会即在开发区的发展建设中居于主导地位,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只受其设立政府的垂直领导,并无相应的人大机构。

一般来说,我国行政区均是先由选民选举产生一级人大,然后再由该人大选举产生一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各主要机关的领导也是人大开发区的健康成长,既要遵守经济发展的规律,也要符合法治的一般精神和基本的政治制度。

选举产生,而以管委会主导模式的开发区内管委会与各国家机关的产生则与之不同。

首先,开发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地方政府负责设立开发区的主要事务,而管委会也是由地方政府直接设立,其直辖于所在一级政府,没有独立的市辖区。

其次,管委会的主要领导也是由设立开发区的地方政府直接任命,开发区法院、检察院的主要领导则是由设立开发区的政府一级的人大常委会任命,亦不是由选举产生。

再次,在对管委会的监督上,只有上级机关的同体监督,而没有同级人大的异体监督;对法院、检察院的监督也只是由设立开发区的政府一级的人大常委会进行,这种监督是不经常和间接地而不是持续和直接地。

最后,开发区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无法正常行使,关于他们在开发区内选举和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权利以及选举和被选举为开发区主要领导的权利的制度比较混乱,而且这也不利于公民对开发区权力运用的监督,以及公民与施政者之间的双向沟通,从而引发诸多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由此可以看出,在这种模式中,权力是高度集中的,而且对这种权力的监督主要是同体的垂直监督,不利于权力制约。

二、公司营运模式公司营运模式是指开发区的管理主体不是一级行政机关,而是以企业作为开发区的主要发展者与管理者,通过组建开发公司来具体负责开发区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6]。

这种以公司的方式进行管理,是我国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初始模式,出现在成立于1980的深圳蛇口工业区,所以也称为“蛇口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开发区内不设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有的甚至也没有管委会等政府派出机关,且该开发公司直属于设立开发区的政府管辖。

因此,实行这种模式的开发区实质上是某一行政区内的工业园区。

开发公司作为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来组织区内的经济活动,同时还承担部分政府协调职能,如土地开发、项目招标、企业管理、行业管理和规划管理等。

尽管开发区的各种社会性事务则由城区政府统一负责,人事、税收、工商等行政管理职能还是由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来行使[7]。

开发公司有其公务活动的内容,但又有其独立自主的特点,如开发区公司不仅要开发工业用地,还要进行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因为它不能像大部分行政管理机构那样直接从税收收入中获得必要的投资补偿。

其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需要通过工业和商业用地开发收入来补偿。

这是一种完全用经济组织方式管理开发区的模式,此类开发区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政府权力对开发区管理的介入程度最低。

由于这种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运作,因而有利于充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开发区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管理机构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更易于与国际接轨。

公司营运模式的弊端是开发公司作为经济组织,缺乏必要的行政职权,影响管理能力的发挥;企业的本质是要逐利,开发公司在利用各种手段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往往容易忽视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8],而且现在开发区的发展已经朝着建设新城区的目标快速狂奔,这种现象的出现非常不利于开发区以后的发展。

目前,国家级开发区中实行这种管理模式的很少,除蛇口工业区外,主要还有深圳科技工业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省的宁波大榭开发区等[9]。

三、人大工作委员会或人大联络处(办公室)模式近年随着开发区城市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开发区内的社会事务日益增多,原有的管委会主导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发展形势的需要。

因此,为解决人大工作在开发区所处的尴尬地位,各地设立开发区政府的一级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积极创新探索:一种是由市一级人大常委会派驻开发区(或新区、管理区)的工作机构,或称为工作委员会,或称为人大(代表)工作联络处;另一种是在开发区党工委下成立临时性的工作协调机构,多称为人大工作室或人大联络处[10]。

这两种机构的设置可谓是对人大制度的一种“变相创新”,因为,虽然开发区管委会在许多管委会的自身立法中规定管委会是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是我国的宪法性法律,如地方人大和人民政府组织法对此从未有过明确规定。

为了应对开发区急剧增多的社会事务,设立开发区的政府一级的人大常委会只好在开发区内派驻人大工委或设置人大联络处,代为行使人大常委会相应的部分职权。

1.人大工作委员会人大工作委员会是设立开发区政府的一级人大常委会(通常是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在开发区内派驻的工作机构,简称人大工委。

这个机构是由市一级人大常委会产生,其主要领导是由市一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兼任,其内部的工作人员也是经过任命产生,并且向市一级人大常委会直接负责。

在搜集相关开发区人大工委的职能信息后,我们发现各开发区人大工委的职能并非完全一致,但仍然有一些相同之处。

(1)监督职能:监督宪法、法律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监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开发区财政经济、社会事业,以及其他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监督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人员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情况;监督设在辖区内的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及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监督辖区内事关公民权利、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所关注、反映较强烈的问题。

(2)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计划,组织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工作。

(3)督促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辖区内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承办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联系选民,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他们的呼声和要求。

(5)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选举工作办公室领导下,承办辖区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6)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开发区人大工委举行会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知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也可以邀请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在开发区内设立人大的派驻机构是一种积极的探索,这改变了以往开发区内无人大机构的尴尬境地,但是从上述人大工委的职能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职能都是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委托给人大工委行使的,而不是由开发区内的公民选举出来的一级人大所直接行使的。

况且这些职能很多只是程序性的(比如选举的有关职能就被排除在外),开发区有关重大事项的实质性的决定,还是要由人大工委报请市一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发区人大工委实质上只是市一级人大常委会与开发区各机关之间的一架桥梁,虽可便捷沟通,而无法像一级行政区中的人大一样自己决定自己的有关事项。

另外,开发区人大工委还面临着开发区内居民政治权利的行使、人大代表选举时的行政区地域问题、选举或罢免开发区内相关主要领导的权利等等问题。

2.人大联络处(办公室)相比较人大工委而言,人大联络处只是临时协调机构,一般是属于党政办公室或人事组织部门,不具有独立的主体性质。

有的人大联络处的主要领导是由市一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领导兼任,其内部的主要工作人员也往往只是兼任而非专职。

其主要职能有:(1)督促、检查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开发区内的贯彻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和意见,重要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2)了解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3)了解开发区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重要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4)联系开发区内的市和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活动。

(5)指导开发区内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和乡人大主席团工作。

(6)办理法律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7)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对开发区人大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

(9)负责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10)受理人民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检查办理情况。

这些职能相比较设立人大工委的开发区而言,既不独立,作用也有限,甚至连作出程序性的决定都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更不用说决定开发区内重大事项等这一地方人大的一般职权。

所以,把人大联络处(办公室)形容为临时性的协调机构很是贴切,而且这种机构的设立完全是为了缓解现有矛盾的一种权宜之计。

四、开发区与行政区合一模式这种模式的运作主要是采用开发区与行政区合一的形式,首先从其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比如:苏州高新区、虎丘区。

苏州高新区是国家授予的,在进行行政区与开发区合一的时候又借用了虎丘区这一行政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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