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优惠政策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指南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申报指南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为了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指南,帮助您顺利享受这些政策的红利。
1. 申请资格首先,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您需要确保自己符合申请资格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注册并在中国境内从事研发和技术转化业务;2)具备自主知识产权;3)研发和技术转化业务是企业主营业务之一;4)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如果您的企业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您就有资格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 申报流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流程相对较为繁琐,但只要按部就班地进行,就能够顺利申请到税收优惠。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申报流程:1)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相关要求,您需要准备并整理好申请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财务报表等。
2)填写申请表格: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认真填写并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至当地税务部门。
4)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将对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资质、研发投入等进行核实。
5)申报结果通知:税务部门将会以书面形式将申报结果通知给您。
如果审核通过,您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审核未通过,您可以根据通知内容进行补正或重新申请。
3. 税收优惠政策范围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
1)所得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享受一定的减免或优惠。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业绩来确定。
2)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和技术转化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和创新业绩来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企业需要及时、真实地进行研发费用和业绩的申报和核实。
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定义和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指的是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减轻企业和个体纳税人的负担,而采取的各种税收减免、减税政策或税收优惠安排。
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是鼓励各类生产经营者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福利。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种类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享受减免、免征或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的科技型企业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或特定商品的增值税征收给予一定的减免、免征或退税的政策。
如对农产品、小微企业、文化产业等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
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对个人从事特定职业、参与特定项目或在特定地区从事经营等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免征或推迟缴纳的政策。
如对高新技术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4.资源税优惠政策资源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给予减免或优惠的政策。
如对矿山企业进行资源税优惠、煤炭资源税优惠等。
5.关税、进口环节税优惠政策关税、进口环节税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税等给予减免、免征或退税的政策。
如对进口先进技术设备给予关税减免、对进口国内无法生产的关键零部件给予关税优惠等。
6.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指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对于引进外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地方企业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和申请步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通常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申请步骤。
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条件和申请步骤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条件要求:需要符合相关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企业类型、行业、利润等要求;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个人职业、项目、地区等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进行高新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的企业。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接下来,本文将从不同方面介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首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应在符合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申请和评审程序,由认定机关进行认定。
2. 企业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即拥有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3. 企业应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内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实力和市场应用能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和其他相关税收优惠。
1. 企业所得税优惠(1)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较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降低。
这一政策可为高新技术企业节约相当于企业利润的一部分税款。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再加计扣除一定比例,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这种政策的实施,可以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刺激创新活力。
(3)技术入股可延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方式获得的股权收益,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约定期限延缴企业所得税。
这一政策帮助企业推动技术创新与资本运作相结合,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2. 其他相关税收优惠(1)增值税优惠:对于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21•【字号】深府[2008]200号•【施行日期】2008.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08〕2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一)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大专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等建设任务,凡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配套支持。
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
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企业技术中心、973和863等各类国家计划及项目,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最高800万元配套支持;并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各类广东省的科技计划及项目。
国家对本政策措施上述配套项目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予以配套支持。
(二)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予以300万元资助。
评估优秀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予以最高1000万元的创新能力提升资助;评估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予以最高500万元的创新能力提升资助;评估优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最高200万元的创新能力提升资助。
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将就如何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进行探讨。
一、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企业或个人在某些领域进行投资和创新,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而提供的一系列减免或减轻税负的政策。
在科技创新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激发其投资和创新的积极性。
通过减免税收,企业可以腾出更多资金用于研发、人才引进和技术引进,促进科技创新的推进。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提高科技创新的投入和产出效益。
对于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比较低的企业或项目,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其投入成本,提高其盈利能力和创新效益。
最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吸引外资和人才的流入。
通过给予外资和人才相应的税收优惠,可以增加他们对国内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资和参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应用范围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广泛应用于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首先,对于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可以给予税收减免或免税的政策。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孵化器等,可以减少或免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负担,以鼓励其进行更多的研发和技术创新。
其次,对于科技创新投资和股权投资,可以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投资创新项目的风险投资机构或个人,可以享受资本利得税优惠等激励措施,鼓励其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再次,对于科技人才的吸引和引进,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给予相应的待遇。
比如,对于高端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归国留学人员等,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免税等优惠,以提高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最后,对于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可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
比如,对于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机构、知识产权的申请和保护等方面,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或免税政策,以鼓励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三、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案例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我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实施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对企业和国家的积极影响。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核心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高新技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
通常,这些企业主要从事研发、开发、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品或提供高新技术服务。
在国际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标准各有不同,但核心的要素包括技术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竞争力。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概述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面临的资金瓶颈和市场竞争压力,各国纷纷推出了一系列针对这一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因国家而异,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减免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待遇。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将高新技术企业列入减免税名录,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可以在计税时进行加计扣除,降低企业的税负。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3. 技术入股优惠:政府鼓励投资者将技术资产入股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这有利于促进技术与资本的结合,提高企业的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4. 知识产权保护费用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支付的费用可以在计税时进行扣除,降低企业的税负。
这项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
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等措施,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压力得到缓解,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这有利于企业提高竞争力,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证分析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证分析一、概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旨在通过对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证分析,探讨这些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以期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本文首先介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定义和发展现状,然后分析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减税、免税、退税等措施。
接着本文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出发,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数据样本,运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实证分析。
根据分析结果,本文总结了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特点和效果,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1. 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性和发展现状;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和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也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然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人才短缺、融资难等。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旨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2. 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和意义;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企业可以减轻财务负担,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生产和市场拓展等方面,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这对于高新技术产业来说尤为重要,因为高新技术产业往往需要大量的研发投入,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实现技术突破和创新。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吸引国内外投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降低投资者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流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而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方式,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促进其研发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1.所得税优惠对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科技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实行技术管理和创新能力较强。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技术入股、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优惠。
(1)减免企业所得税:对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取得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收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研发费用的150%加计扣除。
(3)税前扣除技术入股: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其自己研发的技术计入企业投资者的股本,核减企业所得税。
(4)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高新技术企业不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认定标准企业需符合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包括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指标。
2.技术入股核算企业应按照规定对技术入股进行核算,计入企业投资者的股本,同时将其计入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
3.研发费用核算4.减免企业所得税核算5.纳税申报和监管高新技术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并接受税务部门的监管。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持政策。
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也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将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随着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了许多国家和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推动了经济进步,还促进了社会进步。
同时,高新技术产业也是未来发展的重点,其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都有信任的推动作用。
因此,许多国家也开始朝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路上迈进。
我国也是如此,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从政策层面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一.鼓励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政府需要鼓励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
其一,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受理审批和资格认定等方面,都提供了相关政策支持。
为了鼓励投资,政府还推出了税收优惠政策,如对研发费用给予税收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加投入。
除此之外,政府还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基金等融资过程贷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也提供了一系列相关的扶持政策。
如专利申请费用给予等技术创新方面的财政资助。
政府还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培训机构,加强各类人才的培养,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此外,政府还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专利、商标等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
三.鼓励海外投资合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已经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国际间的合作。
为了促进海外投资合作,政府提供相关万事达卡及税收优惠政策,为我国搭建了优秀的科技创新领域引领外部资本的平台。
同时,海外合作也为我国企业拥有更好的机会,进一步提升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影响力。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通过各种相应的财政和经济政策,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打造高水平的全国科技创新体系。
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而言,交流合作是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为不同国家有着各自不同的科技发展特点,相互合作可以起到吸取优秀科学技术方案、加速技术创新的作用,以及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产品研发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科技为核心竞争力,依托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创新水平的企业。
在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进一步激发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力,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围绕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展开研究,探讨其政策背景、政策措施、政策效果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一、政策背景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而此前,我国税收政策主要集中在扶持传统产业发展和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两方面,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则并未给予特别的优惠政策。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推出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有利于激励企业创新,还可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政策措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两个方面:减免税率和加计扣除。
1. 减免税率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照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比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20%的税率要低。
这一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水平,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也鼓励了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研发的投入。
2. 加计扣除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税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就研发费用在费用支出基础上增加50%加计扣除,这样既可以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又可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
三、政策效果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企业、产业和国家经济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 促进企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力地激发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力。
不仅有效降低了企业纳税负担,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也鼓励了企业加大对科研创新的投入。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明显增加,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和竞争优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程序、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政策实施的效果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程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确定的。
根据该办法规定,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1. 科技型企业:企业必须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2. 创新能力:企业要能够持续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实施技术创新。
3. 知识产权:企业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效运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能力。
4. 高技术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要涉及到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企业申请:企业通过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提交给认定机构进行申请。
2. 材料审核:认定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对企业的资质、技术实力等进行核查。
3. 现场审核:认定机构会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情况。
4. 综合评审:认定机构综合考虑企业提交的材料、现场审核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
5. 认定结果公示:认定机构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6. 发放认定证书:认定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即可以将研发费用额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加计扣除,减少税负压力。
2. 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减免税的政策。
3. 增值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4. 关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进口设备、零部件等可以享受关税减免政策,降低生产成本。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核算要点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我国税收政策也给予了相应优惠政策,本文将重点介绍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核算要点。
1.所得税优惠比例高新技术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的税率为15%,而普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行所得税优惠,具体优惠比例如下:(1)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中与该技术成果相关的收入,减按1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或者其他方式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核心技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要核心技术符合国家的认定,核心技术认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由于技术含量比较高,企业核心技术的掌握和运用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应当积极申请核心技术认定。
3.认定周期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有一个认定周期要求,企业应当按期进行认定和审定,认定周期为三年一次。
企业的核心技术培育和转化的能力、研发实施情况以及与相关政策要求的符合性等因素,将被纳入评估的考核范畴。
高新技术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要企业的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得到认定。
技术成果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包括技术能力、技术成果、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只有经过认定的技术成果,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核对进项和出项发票企业应当加强对进项和出项发票的管理,核对发票真实性,防止虚开发票的情况发生。
如果发生虚开发票的情况,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因此,企业必须要建立健全实施有效的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开具和核对过程,防止漏洞和疏漏。
3.税收申报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税收申报,如实申报企业的进项和销项情况,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解析在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的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鼓励这些企业的发展,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增值税优惠。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与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技术领域具有先进性且实力较强的企业。
为获得增值税优惠,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企业应是科技领域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2. 企业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开发及生产经营活动。
3. 企业在技术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经评审认定。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1. 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出口自主研发的货物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这对于扩大出口市场和提高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 技术转让、知识产权服务免征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向国内外提供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服务的收入,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进知识产权的流通和创新的推动。
3. 购进高新技术产品免征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购进国内其他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申请免征增值税。
这一政策有助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4. 指定高新技术产品减按1.5%征收增值税如果高新技术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属于国家扶持的指定高新技术产品,可以享受减按1.5%的征收增值税。
这一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和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5. 投资固定资产免征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新建或扩大投资固定资产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时的费用可以在计税过程中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扶持和促进企业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减税政策。
通过实施这些优惠政策,国家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提高创新能力、扩大就业规模,进而推动经济发展。
一、免税政策1. 技术创新免税为鼓励企业增加技术研发投入,国家对符合创新条件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免税政策。
企业如果从事独立自主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免税待遇。
2. 创业投资免税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一定时限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鼓励风险投资,为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
二、减免税政策1.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类型,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
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减免地方所得税等,以鼓励企业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2. 小微企业减免税小微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免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例如,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对同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免征通常所得税。
三、引导性税收政策1. 鼓励节能环保产业为推动绿色发展,国家对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的企业给予优惠税收政策。
例如,对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设备和产品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对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
2. 区域发展优惠政策为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区域发展优惠政策。
对于新设立的企业,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困难地区和边境地区设立的企业,享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税收优惠。
总结: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
通过免税、减免税和引导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国家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了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企业应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合理遵守规定,为自身发展和国家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8•【字号】苏政发[2006]53号•【施行日期】2006.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06]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实施《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一、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一)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所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研究开发实际支出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超过5%的企业,可由企业纳税关系所在地政府从企业贡献中拿出部分资金给予奖励。
(二)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单独管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企业购置软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三)企业建立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经税务部门审定,其科技人员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扣除。
(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优惠政策指引
鼓励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优惠政策指引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把国家制定的涉及地方税费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现行有效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涉税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归集,作为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便税务工作人员和广大纳税人执行;1.优惠对象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企业具有技术创新性质、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项目;2.优惠税费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3.政策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3.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3.6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3.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3.8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有关税收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63号3.9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14项规章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2453号3.10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3.11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3.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3.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3.14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3.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4. 优惠政策内容4.1所得税4.1.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4.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第九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4.1.3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相关办法略4.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4.2个人所得税4.2.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4.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自1999年7月1日起,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2.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有关税收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63号经有关部门认定和省地税局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奖励或分配给员工的股份红利,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以后年份继续以股份分红形式奖励或分配给予员工,直接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经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4.2.4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鼓励社会资金捐赠创新活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基金的捐赠,属于公益性捐赠,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4.3营业税4.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和推广,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通知所说的技术转让,是指有偿转让专利与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的行为;科研单位转让技术,应持各级科委技术市场管理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方可享受免征营业税照顾;4.3.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4.3.3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4.3.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科技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科技园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大学科技园资格;二科技园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三科技园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科技园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业数量应占科技园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必须在科技园的工作场地内;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园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三企业在科技园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四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五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六企业租用科技园内孵化场地面积不高于1000平方米;七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印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4.3.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孵化器的成立和运行符合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经国务院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二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三孵化器内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90%以上含90%;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二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三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3年;四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200万元;五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六企业租用孵化器内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七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且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项目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业务取得的收入应占企业年收入的50%以上;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4.4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4.4.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具体条件与营业税相同4.4.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适用具体条件与营业税相同4.4.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14项规章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2453号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或者新购置房产的,从房屋购买或新建落成之月份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3年;对按规定免征期满但纳税仍有困难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市、县税务机关审批,可继续定期给予减免城市房地产税;4.4.5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属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整体或部分企业化转制科研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科研开发自用土地、房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政策到期后,根据国家政策加以完善;4.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4.5.1随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减免而减免,但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优惠政策的,不予减免;4.5.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照国务院将要下发的通知执行,在国务院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5.简化自主创新企业涉税业务工作流程5.1新办自主创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享受税务机关的“一站式”服务,当场办理完毕;5.2自主创新企业申请核准或审批的涉税事项,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受理,并严格按照办税服务承诺时限办结;5.3简化政策性优惠的审批程序,除国家规定的必须由省、市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的业务事项外,其他各项审批事项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品等政策性优惠的审批权限均下放各基层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和审批;。
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汇总(鼓励高新技术篇)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30
企业所得 税
鼓励高新 技术
科技发展
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 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 第三条 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31
企业所得 税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27
企业所得 税
鼓励高新 技术
科技发展
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 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 第四条 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28
企业所得 税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21
企业所得 税
鼓励高新 技术
科技发展
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 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 第一条 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2020年第4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
22
企业所得 税
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8〕44号
43
企业所得 税
鼓励高新 技术
高新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 第三十条第
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一款
44
企业所得 税
鼓励高新 技术
高新技术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 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 通知》 国发〔2007〕40号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研发和就业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给予这些企业更好的支持和激励,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重点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经国家认定的,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入股、知识产权优惠等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所得税优惠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通常可以享受更低的企业所得税率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这样的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其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在进行科技研发活动时,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加计扣除。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将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额外计入扣除范围,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这样的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此外,技术入股和知识产权优惠也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内容。
技术入股是指企业通过引进技术或技术人员,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实现技术创新。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技术入股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委托代理销售税、免从中介机构购买知识产权税等。
知识产权优惠则是指企业在申请和保护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时可以享受的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激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增加科技创新投入。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推动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降低企业的税负、加大研发投入和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些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新氛围。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1. 概述高新技术产业是指以先进的科学和技术为基础,依靠创新能力进行核心竞争的产业。
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各国纷纷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介绍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适用范围以及具体优惠措施。
2.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情况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提供的税收减免、税收优惠和税收补贴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的目标是降低高新技术产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 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高新技术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化和技术应用等活动的企业。
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4. 具体优惠措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优惠措施包括:(1)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差异,一般为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定比例。
(2) 减免增值税对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环节,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而有所差异,一般为减免增值税的一定比例。
(3) 减免关税对于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口环节,可以享受关税的减免或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不同国家的政策而有所差异,一般为减免关税的一定比例。
(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采取加计扣除的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
(5)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对于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内进行研发、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关税的减免或优惠。
(6) 投资者税收优惠对于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内容包括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的减免或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高科技领域中,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减免税政策。
本文将重点探讨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背景、政策内容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的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对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通常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风险等特点,其经营环境相对较为困难。
因此,为鼓励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研发方面投入更多资源,降低企业负担,中国政府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所得税优惠和增值税优惠。
在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两种形式: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免征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按照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而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增值税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在购买设备、技术集成服务等方面可以享受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常见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增值税退税等。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的实施对于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减免税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由于获得减免税的优惠,企业可以释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减免税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对于创业者来说,减免税政策降低了企业创立的成本,增加了创业的动力。
而对于已经创立的企业来说,减免税政策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提升了创新创业的兴趣和积极性。
最后,减免税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和壮大。
在减免税的支持下,企业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鼓励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优惠政策指引为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我局把国家制定的涉及地方税费(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现行有效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涉税业务工作流程进行归集,作为自主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便税务工作人员和广大纳税人执行。
1.优惠对象按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集成电路产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企业具有技术创新性质、可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项目。
2.优惠税(费)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政策依据3.1《中华人民XX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中华人民XX国主席令第63号)3.2《中华人民XX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中华人民XX 国国务院令第512号)3.3《中华人民XX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3.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10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3.6《财政部、国家税务部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45号)3.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3.8《XX省地方税务局转发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有关税收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粤地税发[1999]163号)3.9《XX省地方税务局转发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XX省外商投资企业征免房产税若干规定>等14项规章的决定的通知》(粤地税函[2002]453号)3.10《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3.11《XX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粤府[2006]123号)3.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0号)3.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3.14《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3.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4. 优惠政策内容4.1所得税4.1.1《中华人民XX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07年中华人民XX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4.1.2《中华人民XX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7年中华人民XX 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八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项目的具体条件和X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X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第一百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1.3《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新税法公布前批准设立的企业税收优惠过渡相关办法(略)4.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4.2个人所得税4.2.1《中华人民XX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