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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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院章程起草说明-易修改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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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章程起草说明
内蒙古师范大学章程(草案)起草工作的说明
早在201X年上半年,学校在起草第十次党的代会报告时,就开始提出并筹划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收集资料、理论研究等前期工作。

学校第十次党的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实现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目标。

“通过制定大学章程,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党的代会后,已初步形成了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今年3月3日,教育厅下发了《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方案》要求本科院校原则上于201X年底完成章程制定,其中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等11所高校6月底完成起草,报送核准。

3月27日,学校及时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学校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4月18日,学校党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内蒙古师范大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召开了全校动员大会。

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明确了工作原则和目标、工作内容和分工、工作进度和要求,对学校制度建设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在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大学章程起草工作组认真学习研读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其他大学章程,在区内外多次开展调查研究,并在结合学校实际的基础上,多次讨论修改,形成了目前的章程(草案)。

内农大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农大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农大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xx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良学术传统的高等学府,位于风景秀丽的xx市。

学校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先进的科研设施和丰富的学术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方向20xx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共计1000名,涵盖以下专业及方向:1. 工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2. 理学:数学、物理学、化学等;3.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等;4. 管理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等;5. 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6. 其他: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

三、报考条件1. 硕士研究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具有大专学历,且毕业后两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的人员。

2. 博士研究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学士学位,且毕业后六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1. 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2. 现场确认:按照报考点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五、报名时间1.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2. 现场确认时间:以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六、考试时间1. 初试时间:20xx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 复试时间:20xx年4月(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录取办法1.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 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及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1. 学费: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 奖助政策: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具体政策请查阅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相关文件。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农业大学由原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于1999年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重点办学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3个,有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11个。

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

学校于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于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4600余人,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一、招生规模及专业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内蒙古农业大学2020年攻读(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培养方式为集中授课。

三、报考条件及考试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等行为;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4.其他报考条件要求:(1)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只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非全日制招生目录;(2)报考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在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含三年);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含五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含两年);(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4)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两年及两年以上(到录取为硕士生的当年9月1日止,以下年限计算相同,不再列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高等学校章程

高等学校章程

高等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运行与管理,保障学校权益,促进学校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第二条本校的名称为[学校名称],英文名为[英文名称]。

第三条本校位于[具体地址],拥有独立的校园和相应的教学、科研、生活设施。

第三章学校性质与定位第四条本校为[公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发展。

第五条本校的定位是[具体定位,如“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等],以[特色、优势等]为发展方向。

第四章培养目标与方向第六条本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特定素质、能力等]的优秀人才。

第七条本校的培养方向是[具体的培养方向,如“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创新能力训练”等]。

第五章办学层次与规模第八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并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规模控制在[具体人数或比例],以保证教育质量。

第六章学科门类与设置第十条本校设有[具体学科门类],并可根据学科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七章内部治理结构第十一条本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立相应的教学、科研、行政等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本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事务的审议和决策。

第八章决策程序与规则第十三条本校的重大决策须经过党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九章民主监督机制第十四条本校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作为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

第十章重要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校制定并实施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一系列重要管理制度,以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十一章办学活动准则第十六条本校在办学活动中,遵循教育规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十二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所有,解释权归学校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内蒙古农业大学(以下简称NMU),设有本科专业本72个,专科专业本105个,课程本位研究生专业20个;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学历学生20余个;MBA、MPA、MPAcc、ME、MLS及工学硕士研究生招收本科学历学生8个;工学博士研究生招收硕士学历学生4个。

学校将积极落实国家政策,组织招收优秀研究生,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人才。

一、招生对象2020年招收研究生的报考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年满22周岁(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国内外公民。

二、报考条件1.具备有效的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研究生院招收的学科报考条件请参见相关专业招生简章,以研究生院公布的资料为准。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报名资格审核一经报名,学校将评估报考者的综合条件,包括其所申请专业成绩、学术奖励等,并行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费用将在录取通知书中给予明确说明。

四、录取方式学校将按照本科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实施分类录取的方式对报考者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方式请参见《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录取指南》(准考证上标明)。

五、报名时间2020年招收研究生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17日-7月31日,科研申请入学者报名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六、报名材料1.《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报名表》;3.本科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4.学历证明;5.健康证明;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7.报考者本人护照(外国人报考者)以及相关资料;8.其他材料(各类奖励证书或科研成果)。

七、报名方式1.现场咨询(2020年7月17日-7月31日):报考者可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XXXX)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2.网上报名(2020年7月17日-7月31日):报考者可以在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XXXX)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3.邮寄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31日前邮寄至X省X市X区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邮编:XXXXXX。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总则1.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2. 本简章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3.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1. 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2. 我校招生专业涵盖了工、理、文、经、管、法、教育、艺术等8个学科门类,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1. 招生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参加高考资格的考生。

2. 报名条件: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招生方式与选拔程序1. 招生方式:我校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包括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选拔优秀学生。

2. 选拔程序:我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拔:(1)考生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取得高考成绩。

(2)考生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特长等方面的表现。

(4)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5)预录取名单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五、录取原则与政策1. 录取原则: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的考生;当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当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的考生。

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学生委员会章程(修订案)注:1.文中黑体文字是新增加的内容;2.画【】处是删掉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条: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团委、学生处、学生联合会以及学院党委领导下,学办、院团委指导下的全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本会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我校规章制度和【我院学生会】本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团结带领全院各族学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贯彻执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中心,引导我院青年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三)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沟通同学与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正当的民主渠道,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利,坚决维护和发展全院各族青年学生之间的团结友爱精神。

(四)引导和组织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帮助广大同学树立自立、自律、自强的观念,促进院风和学风建设。

(五)组织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结合专业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活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六)本着“团结、互助、促进”的原则,广泛加强与其他院校组织的横向联系。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最高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利。

第二章会员第七条:凡我院在籍学生,不论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凡承认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履行会员义务,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学校章程公示模板

学校章程公示模板

一、公示目的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校章程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1. 学校名称:XXXX大学2.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3. 学校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4.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5. 学校办学类型:综合性大学三、学校章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为XXXX大学,简称“XX大”。

第二条学校为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向,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第四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学校遵循教育规律,注重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教育教学第七条学校设置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开展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

第八条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第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科研与社会服务第十二条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提升科研能力。

第十四条学校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学术交流。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章学校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202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2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202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考研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进入研究生阶段提出如下要求。

三、以下是关于教材和试卷的建议和提示:希望可以给广大考生带来帮助:1.由于市面上及某宝网上,复习资料较多,鱼目混杂,不同出版社的试卷,内容相差过大。

2.如何区分教材和试卷的好坏。

首先看教材和试卷的主编作者。

一定要选大学教授主编的教材,每个教授简介,都可以网上查询。

大学教授主编的教材和试卷,具有权威性。

不要按照培训机构的教材和试卷复习。

因为培训机构的老师,都不是大学教授。

具体极大的误导性。

3.凡是标有““考试命题研究中心””的教材和试卷,都是假的。

因为省教育厅没有这个部门。

考生可以电话到省教育厅咨询。

4.由于考试,每个省份,每个学校的大纲都有所不同。

不要买全国通用版试卷,这样的资料,没有参考价值。

5.考生淘宝上,买教材和试卷时。

一定要看主编作者,因为关系到试卷是不是权威。

6.错误的教材和试卷,让考生误入歧途,浪费时间和精力。

四、选拔对象条件1.无重修重考记录,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法律或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3.对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审核和现场确。

招生人数将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适当调整,结合专业情况适当安排调剂生另行通知。

五、报名资格审核1.对于相关科目必须依据简章进行,对于部分科目需要结合学科的需要安排时间进行操作环节,坚持理论知识和实践之间的合理比例。

2.硕士报考按照规定时间实施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后的学生能够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报名信息与学籍不对称的取消报考资格。

六、录取分数要求1.按照专业的类别和报考情况划定分数要求,根据专业目录要求同时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需求,学校按照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进行划定各个学科的分数,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标准及其他科研学术要求。

2.外语的结合制订专业资格分数统筹安排结合实践和专业两者相结合达到总体分值按照招生规定。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创大教育之指定招生报名点一、办学优势:诚信办学、灵活授课、专业齐全、收费最低、服务一流、录取率高。

二、报名时间:即日开始,全年报名,录取后收费。

报名须带身份证复印件两张,蓝底2寸照片4张,电子版蓝底照片一张,报名费专科:200元;本科200元,专科需带高中(含中专)毕业证复印件2张,本科还需带专科证(国民教育系列)复印件两张。

三、报名地址:大学西街内蒙古大学往西800米学府康都A座12楼创大教育部四、考试科目:高起本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史地;理工类: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化。

高起专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语文、理科数学、外语。

专升本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经管类:政治、外语、高数(二);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文史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五、专业、收费及发证院校:创大教育与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医学院、呼和浩特市职业学院联合办学,成立函授中心。

专业名称科类名称学习层次学习形式学制(年)学费教育技术学教育学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生物化学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化学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电子信息工程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环境科学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汉语言文学文史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地理科学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英语文史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类高起本函授 2.5 1800/年教育技术学教育学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生物化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化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环境科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汉语言文学文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地理科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英语文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体育教育教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运动训练教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物理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心理学教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美术学艺术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音乐学艺术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蒙古语言文学文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教育学教育学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历史学文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思想政治教育文史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环境工程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环境科学理工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土地资源管理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工商管理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财务会计教育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法学法学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旅游管理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艺术设计艺术类专升本函授 2.5 1800/年教育技术学教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汉语言文学文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地理科学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英语文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旅游管理经济管理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小学理科教育教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数理教育教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计算机应用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电子技术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广告策划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环境艺术设计理工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服装设计艺术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学前教育文史类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小学文科教育教育学高起专函授 2.5 1500/年。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

关于学校《章程(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2014年10月8日)各位代表:我受学校委托,向大会作《<学校章程> (草案)制定情况的说明》的报告。

请予审议。

一、《章程(草案)》制定的背景与意义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活动、开展社会合作的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要求高等学校加强章程建设,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

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第31号令),对高等学校章程应载明的内容、制定程序、核准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

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应当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

2013年10月,教育厅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政法【2013】950号),就我省高校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4年4月教育厅将我校列为章程建设试点单位。

我校应于2014年底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并报教育厅核准。

制定学校章程既是我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具体实践,也是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之一,更是学校在改革发展中依法治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章程》(草案)制定程序1.高度重视。

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学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对章程起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2年9月,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办者、主管部门和法律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以及校内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章程起草小组,制订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由法规处负责牵头组织学校章程的制定工作。

高考院校招生简章

高考院校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我校是一所综合性大学,秉承“厚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

现公布2023年本校招生简章,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1.招生计划本年度招生计划共XX人,招生专业涵盖工、农、医、文、理等多个领域。

2.招生对象(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行为;(3)自愿报考我校,具有高中(职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水平。

3.招生流程(1)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在线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根据考生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进入复审环节。

(3)复审环节主要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具体要求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4)根据考生成绩和其他综合素质,我校将进行综合评估并录取优秀考生。

4.招生政策(1)考生需遵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我校相关规定,以诚信、公正、公平的态度参加招生考试和相关环节。

(2)我校将按照相关政策,优先录取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等优秀考生。

(3)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5.注意事项(1)考生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报名及参加招生考试。

(2)考生需保证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成绩和录取资格。

(3)考生需提交所需证明材料并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如未能按时参加,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招生过程中如有争议,我校有权进行调查并做出最终决定。

6.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或咨询我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XXX-XXXXXXX招生网站:XXXXXX以上为本校2023年招生简章,敬请广大考生按照要求报名,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顺利进入我校学习!。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学校全称:内蒙古农业大学,教育部代码:*****。

学校类型:学校是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院校,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重点建设高校,是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已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博士、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学校地址:校本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组织机构: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教学副校长任副主任,学校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校友代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招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参与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严格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为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招收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录取规则: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并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口语成绩良好以上。

对报考我校本科普通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等专业的考生,要求数学单科成绩要求80分及以上(满分以150分计)。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按内蒙古农业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中第三章中的第八条执行。

第三章课程考核
第八条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某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以60分计),即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学生第一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如成绩在40分及以上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必须重修(和下届学生跟班学习,并按学分收费);成绩在40分以下者,不允许参加补考,直接重修。

以上条款从2012级学生开始执行。

旷考学生不得进行补考,直接重修(本条适合于所有在校学生)。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年1月6日。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函授学生学籍管理细则.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函授学生学籍管理细则.doc

内蒙古农业大学成人函授学生学籍管理细那么第一条凡按内蒙古农业大学招生规定录取的函授学员,须按报到须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或函授站(点)报到,交纳学习费用。

在校本部授课的学员,须将学费交到校财务处;在函授站(点)授课的学员,学费由函授站(点)代收,统一于开课后两周之内交校财务处。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持有关证明请假,在开学两周内补办入学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学员入学后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

凡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第三条函授生应于每学年第一次面授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学费后,到相关学院或函授站(点)办理手续。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者,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那么以旷课论。

第四条函授新生入学后,填写《成人教育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由相关学院函授站(点)进行管理,并填写学员各学期考试成绩及学籍易动情况,待学员毕业时,报继续教育学院一份,另一份留存。

各学院及函授站(点)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本院或(点)函授学员报到情况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以后每学期函授学员报到情况必须按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第五条学员必须参加规定的各门课程的考核。

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可采用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成绩考核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原那么上,平时成绩占结业成绩的20%)和实验课成绩。

第六条学员每学期考核,每门不及格的课程均有两次补考,第一次安排在下次集中面授时进行,补考不及格者第二次补考安排在毕业前进行。

补考成绩按实际得分,记在补考栏内。

第七条学员每学期旷课累计超过某课程教学时数(函授面授时数)三分之一或没有完成必交作业,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作不及格处理。

第八条函授生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向学院或函授站(点)提出缓考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学院或函授站(点)批准,可以缓考。

修订学校章程草案通知模板

修订学校章程草案通知模板

学校章程修订草案发布及征求意见函各学院、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学校改革,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我校现行《学校章程》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草案公布如下,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背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教育理念、管理模式、治理结构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基础性、规范性作用,学校决定对《学校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 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教育规律,保障学生合法权益;3. 坚持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治理能力;4. 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形成共识;5.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既保持学校章程的连续性,又体现时代性。

三、修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学校办学理念,明确学校发展目标;2. 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明确学校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责;3. 规范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管理活动;4. 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师生员工的权利与义务;5. 完善学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征求意见为确保修订草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修订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学校办公室。

五、修订程序1. 收集意见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2. 修订完善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3. 审议通过阶段(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4. 发布实施阶段(XX年XX月XX日)。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修订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内蒙古首批高校章程出炉,开启依法治校新模式

江苏内蒙古首批高校章程出炉,开启依法治校新模式

江苏内蒙古首批高校章程出炉,开启依法治
校新模式
近日,江苏公布了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盐城师范学院等首批15所省属高校章程,内蒙古核准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等首批4所大学章程。

据了解,江苏需制定和核准章程的公办高校共81所,除了首批已公布章程的15所高校,还有66所公办高校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章程的制定和核准工作。

内蒙古将全面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今年内全区所有高校都将完成“一校一章程”任务,高校依法治校开启全新模式。

江苏要求,各高校制定章程要坚持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相结合,重点把握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自主与制约的关系、简与繁的关系、权力行使与监督的关系。

内蒙古要求各高校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梳理本校多年来的办学经验和做法,并结合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在特色学科建设中尤其注重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

摘自:中国教育报
1。

协会章程

协会章程

关于成立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的章程模板章程是协会发展的基石,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1.学生社团的名称2.性质和宗旨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5.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6.章程的修改程序、纪律等其他有关事项。

社团章程样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社团登记类别;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社团是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内蒙古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和社管会的监督管理,接受指导单位的指导(必须载明具体的指导单位)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第三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内蒙古农业大学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必须载明会员退会清退会费的办法)。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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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第二稿)序 言内蒙古农业大学前身为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

1952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原河北农学院、平原农学院的畜牧兽医系和山西农学院的兽医专业迁至呼和浩特,合并组建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等学校。

1958年内蒙古林学院成立。

1960年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

1983年内蒙古农牧学院被批准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院校。

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合并内蒙古农牧学院和内蒙古林学院,组建内蒙古农业大学。

学校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

内蒙古农业大学以“艰苦奋斗,团结务实,敬业进取,改革创新”为办学传统,以“育人为本,科学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团结、求实、博学、创新” 为校训,以建设“西部高水平大学”为奋斗目标,形成了以农林为主、突出以草原畜牧业为重点的办学特色。

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维护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实现依法治校,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包括行政法规、规章等,下同),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农业大学。

学校简称:内蒙农大。

学校蒙古文名称: ,学校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学校英文名称缩写:IMAU。

学校网址:。

第二条 学校分校区办学,为呼和浩特校区、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和海流图科技园区。

学校法定住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学校根据需要,经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同意,可设立或调整校区及校址。

第三条 学校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农业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坚持以师生为本,依法治校,尊重学术自由。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农业大学。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活动。

第六条 学校教育包括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

学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中外合作教育,适当开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和办学条件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办学规模和修业年限,拟订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学校实行学分制,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活动,实施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

第七条 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对完成学业并符合授予学位规定的学生,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学校报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八条 学校组织、鼓励教职工和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九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和合作办学,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合作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不断提高办学实力与教育国际化水平。

第十条 学校坚持文化传承创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品格,发挥大学文化的育人作用和对社会的引领作用。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

在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自主调整管理模式。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校长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学校利用校内各种媒介公布学校重大事项,接受教职工、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校第十三条 学校的办学活动接受举办者的领导和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和章程自主办学。

第十四条 举办者的权利:(一)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法律;(二)核准学校章程,监督和指导学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办学;(三)任命学校校长和必须由举办者任命的有关人员;(四)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学校经费拨付标准和筹措办法;制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组织开展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五)监督学校依法占有、使用、管理国有资产;(六)审查批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举办者的义务:(一)依法保护学校办学自主权不受任何非法干预;(二)支持学校依法自主办学。

鼓励、支持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自主开展国内外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三)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自主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自主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四)提供完善的办学条件保障,保证学校必要、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五)依法保护学校的法人财产权不受侵犯,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环境和办学秩序;(六)受理学校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及时予以办理;(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学校的权利:(一)依照法律,按照学校章程自主办学,管理学校内部事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二)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三)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制订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和行为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四)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在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建立科学研究和实践教学基地;与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推广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五)依法与国内外高等学校和科研、文化机构之间开展教育教学和科学、技术、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六)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聘用和管理教职员工,依法对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理、处分;(七)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自有的设施和经费,兴办科技产业,转让专利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依法接受捐赠,对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八)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九)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学校的义务:(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二)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执行举办者或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人才培养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遵守学校章程;(四)维护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五)以适当的方式为在校及毕业学生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六)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及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员工收入达到合理水平;遵守国家收费规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七)完善学校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八)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管理体制与组织结构第一节 领导体制与决策机制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做好统一战线和老干部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学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党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党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

组织制订和实施学校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

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

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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