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监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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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公司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公司“科学公正的

监理、诚实守信的服务”的质量方针,力争达到“合同履约率1%、被监

理工程合格率达 1%、顾客满意率达优”的质量目标,规范公司对员工的客观评价,激励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逐步建立富有层次的合理人才梯队,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健康平稳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实行月度(季度)与年度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待遇、岗位调整、年终绩效薪酬发放等挂钩,绩效考核旨在充分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效益,提高各项目监理部及全体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现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力争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竞争工作环境,为企业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原则

1、依据员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因素,力求较

为客观地考核评价不同岗位员工。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新进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季度考评,不满三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

第六条项目总监(含区证总监)年终绩效与在分公司承担的工作

职责和监理项目的规模、监理项目的个数、项目监理服务质量相挂钩。

第二章绩效考核形式和方法

第七条考核形式

1、分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组,对分公司所

有员工年终考核进行汇总和评定,处理考核中的争议、裁决。

2、公司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对各项目监理部总监、总监代表、项目负

责人进行绩效考核。

3、总监、总监代表、项目负责人和部门领导对本项目监理部、本部门

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八条考核依据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3、各部门、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职能及公司下达的相关考核指标完成情

况。

4、第三方评价如工程得奖情况、得到业主表扬、集团公司评优、顾

客满意度调查等来自分公司外部的有关评价。

第三章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考核实施时间

1、月(季)度考核南宁市工程项目实行月度安全质量检查考核,南

宁市以外工程项目实行季度安全质量检查考核。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考核

结果在分公司备案作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依据之一。

2、年度考核每年 12 月 15 日-12 月 3 日进行,由分公司领导和职

能部门领导组成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

第十条绩效管理的原则

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要向全体员工公布,以增加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二)客观性原则。绩效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对员工的考核评估都要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三)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和被考核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既肯定成

绩,又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和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更应及时进行有效沟通。

(四)常规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员工做出正确的考核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的实施与管理工作是管理者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五)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通过激励、约束与竞争,促进公司及员

工共同发展,管理者和员工都应以绩效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提高公司效益和员工绩效为首要目标。

第十一条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是指员工在绩效期间实际工作产出(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难易程度、对公司贡献程度、工作完成及时性和工作中的改进创新等。

(二)工作态度

工作态度包括主动性、责任心、团队协作、劳动纪律等,根据员工客观表现予以考核。

(三)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包括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学习创新能力、综合文字能力、业务技术水平等。

第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薪酬的来源按年度监理服务费实际收入

的 3-5%支出。

第十三条年终绩效考核其它要求

(一)被考核员工如果因人事变动而调离原部门或项目监理部的,调离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由新部门、新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但须听取原部门或原项目监理部有关意见;

(二)调离不满三个月的,则由原部门、原项目监理部进行考核;

(三)年度内累计旷工 5 日以上(含五日)员工不享受年终绩效;

(四)年度内受分公司记大过处分或受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分的不享受年终绩效;(五)所管理的工地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年终绩效。

第十四条考核者的职责

1、考核者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考核评价表中所涉及事项作出考

评,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考核结果的公正性与考核者的绩效挂钩。

2、分公司办公室负责进行考核结果汇总,并将最终结果提交年终绩效

考核工作组。

3、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由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组审核确定。

第四章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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