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房屋登记官制度与政策考前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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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房屋登记官制度与政策考前必背

XX房屋登记官制度与政策考前必背

XX房屋登记官制度与政策考前必背房地产概述1.房地产业概念与历史沿革掌握: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概念: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与管理的行业,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与其他房地产活动。

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房地产属于第三产业。

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

熟悉:房地产业的细分、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1.能够为国民经济进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更多房屋登记官试题真题,请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2.房地产业关联程度高,带动力强,能够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有关产业的进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进展。

3.能够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

4.能够加快旧城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城市面貌。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能够扩大就业。

7.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熟悉房地产业的细分房地产业要紧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与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与物业管理合称房地产服务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又分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与房地产经纪。

熟悉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1949年往常; 1949年——1955年;1956年——1965年;1966年——1978年;1978年以后。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进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第二部分房地产概述2.住房制度概述掌握: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熟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归纳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基本制度与政策》考试重点归纳

《制度与政策》1、廉租住房:面对最低收入家庭;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套均40平米左右,人均建筑面积13平米左右;保障资金来源:①地方财政预算安排,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③土地出让金净收益,④廉租住房租金专项应用于维护和管理。

租金标准由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构成。

政府定价。

2、经济适用房面对中低收入家庭;政府指导价。

实行土地划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单套面积控制在60㎡以内。

满5年可转让,单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优先回购。

(1、2同为保障性住房,面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政策性住房包括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面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

开发企业免交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个人免交印花税,个人继续交契税。

3、有偿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

4、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让有两种方式:①受让方办出让手续;②不办出让手续,转让方上缴土地收益;对国企改革中的划拨土地:可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置。

①出让或出租,有限责任或股份公司或股份合作制,租赁经营,非国有兼并的;②保留划拨,继续公益性的长久,继续国有、一方频临破产、国有独资可保留5年。

擅自改变用途或连续2年未使用,国家收回。

凡上缴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管理。

5、房屋拆迁房屋性质由规划部门确认;监督部门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补偿范围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除三级暂定资质外,其他资质机构可从事征收征收评估。

6、资本金比例。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为30%。

7、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转让条件。

(1)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证;(2)属于房屋建设的,出让金外,投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资料

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资料

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资料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房屋买卖、租赁等房地产交易活动也逐渐增多,因此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也逐渐备受瞩目。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我国开始实行房屋登记制度,房屋登记官则成为了新兴的职业。

房屋登记官的职责是领导和指导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登记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查询、申请等,旨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保护购房者、租赁者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权益。

考试要求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于2019年4月3日联合开展的全国性考试,该考试主要测试所选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知识。

根据考试规定,所有考生需要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应该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精神,以期待成为一名合格的房屋登记官。

考试内容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内容包括两个阶段:笔试和面试。

笔试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相关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房地产政策和经济学等课程。

最后,还需要考生根据给定的情景进行案例分析和解答。

在面试部分,考官将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个人素质和职业素养。

考试资料为了更好地帮助考生备考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学习资料显得尤其重要。

以下是一些备考资料,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

1.《房产登记管理条例》《房产登记管理条例》于2019年4月起实施,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房屋登记的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等,对房地产行业产生积极意义。

这份条例是考试的主要法律法规,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理解。

2.《房地产经济学》《房地产经济学》是全国房屋登记官考试的必备参考资料。

该书是房地产经济学的经典权威之作,涵盖了许多实用和高深的知识。

考生可以借助该书,快速掌握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和经济趋势。

3.《房屋评估学概论》该书主要介绍房地产评估的相关知识,包括房屋评估计算方法、评估标准、评估价值等。

这也是考试的重点考查之一。

考生可以通过阅读该书,更好地理解房屋评估的基本概念和程序。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一、民法、行政法知识(一)民法*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是权利法。

__熟悉: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意思自治原则;(基本规则:一是行为自由,二是为自己行为负责。

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

房产登记中体现在依申请登记、合同合意即生效、可撤回登记等)二、诚实信用原则;(1.任何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都应当做到诚实守信、不欺不骗、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任何当事人都应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在法律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也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

)三、公序良俗原则。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__熟悉:代理制度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身份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决不能代理。

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代理行为。

法律给予本人追认权。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行纪居间使者委托__掌握: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公民不等于自然人(自然人包括本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外国国籍行纪属于间接代理,代理属于直接代理居间人并没有获得代理权,居间人仅限于提供信息和媒介,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是传达人,只是转达本人的意思委托仅仅是发生在本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自然人和无国籍人,包括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核准范围内经营,个人经营的属于自然人、家庭经营的属于合伙。

房屋登记官题目

房屋登记官题目

房屋登记官出题系统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单项选择题:1、一方只只承享有权利,另一方担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是(B)。

P7A买卖法律关系,B抵押法律关系,C出租法律关系,D抚养赡养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中,买卖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B)。

P8A买卖的商品,B交付买卖标的物的行为,C买卖的标的物,D买入方3、担保物权包括(C)。

P54A抵押权、地役权、留置权,B抵押权、居住权、质权,C留置权、抵押权、质权,D抵押权、租赁权、质权4、所有权的权能是(C)。

P62A占有、使用、出租、处分,B占有、居住、租赁、买卖,C占有、使用、收益、处分,D占有、居住、租赁、处分5、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理的行业,它属于(C)。

P157A建筑业,B第二产业,C第三产业,D公用事业多项选择题: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ABE)。

p45A所有权,B用益物权,C质权,D留置权,E担保物权2、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包括的基本规则有(BE)。

P5A行动自由,B为自己的行为负责,C自由创设权利,D行为具有对抗性,E行为自由,3、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ACDE)。

P7A法人,B社会团体,C其他组织,D自然人,E国家4、遗嘱继承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AE)p8A立遗嘱的行为,B当事人死亡,C公证遗嘱,D继承人接受,E遗嘱人死亡,5、以下民事法律行为中属处分行为的有(ABCD)。

P10A转让房屋所有权,B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C债权人免除在无人的债务,D放弃房屋所有权,E监护人放弃监护权判断题:1、《立法法》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规定的上一级机关裁决;(错)P42、从物权的角度来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用益物权。

(错)P783、地役权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

(错)P604、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物权变动才发生效力。

(错)P605、宅基地使用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2013版)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2013版)

第一部分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一、民法、行政法知识(一)法律基本知识掌握:我国的法律渊源及其适用规则。

了解:法的概念(二)民法及民事诉讼法1.民法总论掌握: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监护制度、代理制度。

熟悉:民法基本原则、诉讼时效。

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2.物权法掌握: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债权与物权的区分,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权、担保与反担保。

熟悉:物权法的特征、地役、宅基地使用权权。

3.合同法掌握: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合同的形式、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熟悉: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

了解:地役权合同4.婚姻法掌握:夫妻财产关系。

了解:夫妻人身关系。

5.继承法掌握:继承、基础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

熟悉:转继承、代位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6.民事诉讼法掌握:民事诉讼的范围、基本原则、管辖、诉讼参与人、证据规则、期间和送达、执行程序。

熟悉: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回避要求、民事调解、审判程序、民事法律文书的类型。

了解: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民事诉讼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区别。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行政法概述掌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2.行政主体熟悉:行政主体的特征。

了解:行政公务员的职责。

3.行政行为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类型、行政登记的概念与性质,房屋登记行为与作为房屋登记行为基础的买卖、共有、赠与、抵押、婚姻、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

了解:行政强制、行政处罚4.行政法律责任掌握:行政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5.行政复议掌握:行政复议的范围与管辖、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决定。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交易制度政策》考试必考知识点总结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交易制度政策》考试必考知识点总结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交易制度政策》考试必考知识点总结一、房屋登记官制度根据《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登记制度。

房地产登记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在考试中,我们应了解房屋登记官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掌握房屋登记的程序、内容和效力。

二、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原则在房地产交易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房屋所有权转移原则:房屋所有权转移应当依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房地产交易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买卖双方应当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基础上进行交易。

4、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交易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5、符合城市规划原则:房地产交易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违反规划进行建设。

三、房地产交易的程序和规则在房地产交易中,需要掌握以下程序和规则:1、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2、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3、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房屋买卖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

5、在房屋买卖中,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费。

6、在房屋买卖中,应当遵守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不得违反规划进行建设。

7、在房屋买卖中,应当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8、在房屋买卖中,应当遵守房地产抵押法律、法规,不得将已抵押的房屋进行买卖。

9、在房屋买卖中,应当遵守房屋租赁法律、法规,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进行买卖。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专业基础》必考知识点大全标题: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不仅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完成,也涉及到工程的安全性、实用性和耐用性。

因此,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达到预期的标准,我们制定了一套全面的质量检查表。

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前,我们需要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记官)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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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五、房地产交易管理(第八章)
3.商品房销售管理 掌握: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商品 房销售代理、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商品 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熟悉:商品房销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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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P292丁公司以其房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分别向甲乙丙三家银行
借款,甲银行借100万元,乙银行借300万元,丙银行借500万元,先 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眼看丁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丙银行和甲银行以 及丁公司商定,交换抵押权的顺位,丙银行支付甲银行50万元作为 补偿。后来,丁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 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仅获价款600万元,以下关于三家银行的分配 正确的是(C)。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 政策(房屋登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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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本部分内容的基本框架
本部分内容主要按照房地产业各环节之间的逻
辑顺序来划分章节,力求全面反映我国现行房 地产业各方面的基本制度与政策,内容包括我 国基本的土地制度及建设用地管理、房屋拆迁 (征收)、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 经营、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 中介服务、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和住房公积 金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A.40 000 B.53 600 C.66 800 D.80 000
110*3%*4000 +[110*(1-3%)-100]*4000*2 房=地5产3管6理0基0+本1制3度2与0政0策=(房6屋6登800

房地产登记政策与制度

房地产登记政策与制度
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 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特征:支配权、绝对权 债权与物权的区分: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中最基本的两类
财产权,债权是指特定人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 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是支配权、对世权,债权 是请求权、对人权;物权具有排他性,而债权具有平等 性 物权法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 法律规定)、公示与公信原则、物权特定原则。
监护制度:监护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 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与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的期限时,由利害 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的一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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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成立与生效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双方 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成立与生效:《物权法》明确区分了合同的效力和物权 变动的效力,其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 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 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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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
1.民法总论
掌握:民事主体、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权利客 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关系。 熟悉:民法基本原则、代理制度。 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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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掌握民事主体、监护制度、宣告失踪
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 事义务的人(具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点

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点

XX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知识点知识就像无边的海洋,我们每天所学的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点滴积累也只不过是会聚成溪,所以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积累,不断地向大海靠近。

下面是网为大家的xx年《制度与政策》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用地进展统一的规划管理,实行严格的规划控制是施行城市规划的根本保证。

(1)核发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展建立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立工程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

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是建立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收、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立工程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立单位或者个人在获得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获得建立用地规划容许证而获得建立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2)临时建立和临时用地的管理。

临时建立是指必须限期撤除、构造简单、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设施;临时用地是指由于建立工程施工、堆料或其他原因,需要临时使用并限期收回的土地。

批准临时建立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均不超过2年。

临时建立和临时用地都对城市规划的施行产生重要的影响。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使用土地或进展临时建立都应当征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不得影响城市规划的施行。

例题: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 )年。

A.1B.2C.3D.4答案:B解析:批准临时建立和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均不超过2年。

建立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1)建筑管理。

主要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对各项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性质、规模、位置、标高、高度、体量、体形、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和风格等进展审查和规划控制。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考前辅导讲义-17页word资料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考前辅导讲义-17页word资料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考前辅导讲义(一)2007年08月27日 14:50第9讲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上)一、内容提要:1、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2、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二、考试要求:1、了解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概念、任务、目的、意义和原则。

2、掌握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几种特殊房地产登记的有关规定。

三、内容辅导:第一节房地产权属登记概述一、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概念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经权利人申请,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将有关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薄(权属档案)的法律行为。

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是现代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它包括对确认房地产权属关系所必须依据的房地产证明文件、资料进行的综合性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例题: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 )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a、房屋所有权b、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c.土地所有权d.土地使用权答案:a、b解析: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因此,ab是正确的。

二、房地产权属登记的目的和意义1、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权属登记管理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

加强权属登记管理工作,就是要及时、准确地对房地产权属进行登记、审查、确权,发放房地产权属证书。

凡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并颁发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地产,其权利人在房地产方面的权利,如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地产租赁和抵押权、公民合法继承权等,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2、保证交易安全,减少交易成本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价值量大、交易风险高。

房地产登记能够在法律上及时、准确地确定房地产权属,从而使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免受他人的侵害。

登记官制度与政策

登记官制度与政策

706125制度与政策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40题)1: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A )程序进行A.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B.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记载于登记簿C.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记载于登记簿D.申请、审核、受理、记载于登记簿、发证2:下列关于房屋登记申请的情形中,不属于单方申请登记的是(C )。

A.因房屋拆除导致房屋灭失而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B.因合法建造取得房屋权利而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C.因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房屋赠与合同有效时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D.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申请人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3: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保修期从(B )之日起算。

A.项目完工B.房屋交付使用C.项目竣工D.项目验收注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令,是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考试时,若题干是“商品房”建议选择B,若题干是“建设工程”建议选D。

4:根据相关国家标准,房屋面积测算分摊以(B )为基本单位进行。

A.丘B.幢C.户D.栋5: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所有权的是(C )。

A.国家所有权B.私人所有权C.地役权D.共有6: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A )的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A.返本销售B.收取定金C.收取预售款D.分期付款7: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B )。

A.16周岁B.出生C.10周岁D.18周岁8:抵押权人名称称发生变化,当事人应当申请(A )登记。

A.抵押权变更B.抵押权设立C.抵押权注销D.抵押权转移9: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由(C )。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B.房地产主管部门确定C.商品房买卖当事人约定D.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确定10:甲公司于2009年8月8日开一幢写字楼,于2009年9月9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乙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考试资料(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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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与政策考试资料(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l 本题答案: 5、单项选择题 ( )是指产权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A.房屋建筑面积 B.房屋使用面积 C.水平投影面积 D.房屋产权面积 本题答案: 6、判断题 房产图的测绘,是在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及房地产调查完成后,对房屋和土地使用状况进行的细部测量。

( ) 本题答案: 7、判断题 异议登记是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中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计入登记簿中,其法律效力是使登记簿所记载权利失去推定的效力。

( ) 本题答案: 8、多项选择题 房地产测绘成果主要包括( )。

A.房产簿册 B.房产数据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C.房产图集D.房产档案E.房产资料本题答案:9、单项选择题下列计算商品住宅套内墙体面积的方法中,不正确的是()。

A.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B.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C.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D.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本题答案:10、判断题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本题答案:11、判断题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房屋登记官考试课件基本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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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取得方式:土地供应双轨制 ❖ (1)划拨 ❖ 以行政配置方式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或者
无偿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 下列属于无偿无期限用地的类型有()。 ❖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 C、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 D、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与服务等各方面关联行业的总称。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 业。但建筑业属于物质生产部门归入第二产业。 ❖ 2、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 3、住房制度改革 ❖ 4、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
二、土地制度
❖ (一)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
❖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1、城乡二元制 ❖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 ❖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情形有: ❖ (1)村农民集体 ❖ (2)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 ❖ (3)乡(镇)农民集体 ❖ 2、城乡各自所有的土地范围 ❖ 国有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集体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经营期限为30年 ❖ 2、是一种用益物权 ❖ 3、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
营权。 ❖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
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5、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
❖ (1)土地补偿费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 (2)安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助费
❖ 按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安置的费用为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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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房屋登记官制度与政策考前必背房地产概述1.房地产业概念和历史沿革把握:房地产业的差不多概念。

概念: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治理的行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治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房地产属于第三产业。

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

了解:房地产业的细分、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1.能够为国民经济进展提供重要的物质条件。

更多房屋登记官试题真题,请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2.房地产业关联程度高,带动力强,能够带动建筑、建材、化工、轻工、电器等相关产业的进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进展。

3.能够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4.能够加快旧城改造和都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的都市面貌。

5.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硬环境,吸引外资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

6.能够扩大就业。

7.能够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了解房地产业的细分房地产业要紧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治理和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和物业治理合称房地产服务业。

房地产中介服务又分为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经纪。

了解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1949年往常; 1949年——1955年;1956年——1965年;1966年——1978年;1978年以后。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连续健康进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解决都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都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8】10号)。

第二部分房地产概述2.住房制度概述把握: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熟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我国房地产业进展要紧得益于三大制度和体制改革: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

(考点)把握现行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供应政策:商品性住房、保证性住房、策性住房。

住房分配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配套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

熟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试点探究时期(1980——1991年)鼓舞个人和单位建房,公房出售,提租补贴2.全面推进时期(1992——2002年)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3.深化改革时期(2003年以来)十七大提出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建立完善的住房保证制度。

第二部分房地产概述3.房地产法律体系把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熟悉:房地产法律体系、军事房地产法律政策规定。

把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概念: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房地产法包括调整房地产产权、开发、经营、使用、交易、服务、治理及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

狭义的房地产法一样仅指《都市房地产治理法》。

调整对象:房地产开发关系、房地产交易关系、物业治理关系、房地产行政治理关系。

熟悉房地产法律体系、军事房地产法律政策规定房地产法律体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点性法规、政府规章、房地产技术性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讲明。

军事房地产法律政策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治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治理规定》、《总后勤部关于发放住房补贴和实行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军队经纪适用住房建设治理方法》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1.中国现行土地制度概述熟悉:土地所有制。

了解:土地治理差不多制度。

熟悉土地所有制、了解土地治理差不多制度土地所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集体所有。

又分为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治理差不多制度。

(1)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2)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3)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4)国家实行耕地爱护制度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2.集体土地征收熟悉:征收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畴和标准。

了解:征收集体土地的工作程序。

熟悉征收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政策规定:1.征地要紧法律依据:《土地治理法》2.征地范畴3.征地批准权限。

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审批、省人民政府审批。

4.建设单位申请征地不得化整为零5.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安置、补偿和补助6.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7.全民所有制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营使用的集体土地8.征收土地时必须进行征地公告9.合理使用征地补偿费10.专门征地按专门政策办理熟悉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畴和标准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范畴和标准:1.土地补偿费:耕地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其他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

更多房屋登记官试题真题,请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2.3.安置补助费:耕地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运算(被征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人均占有耕地数量);每个需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3-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他耕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5.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青苗补偿费了解征收集体土地的工作程序1.申请用地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3.审批用地4.征地实施5.签发用地证书6.征地批准后的实施治理7.颁发土地使用证8.建立征收土地档案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3.国有建设用地了解: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临时用地的报批和使用。

了解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1.用地预审2.申请用地3.上报审批4.组织实施5.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了解临时用地的报批和使用临时用地的报批和使用在都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需先经都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用地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批准后应当签订临时用地合同。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样不超过两年。

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4.集体建设用地把握: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形。

了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原则。

把握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情形1.兴办乡镇企业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3.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了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原则1.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符合土地利用年度打算3.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4.坚持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5.涉及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用地审批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把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

熟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点。

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治理、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P189)把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招标、拍卖、协议、挂牌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行、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3.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提早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4.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使用者的抛弃而终止。

熟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及特点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特点p183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6.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熟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划拨土地的治理。

熟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概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熟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都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熟悉划拨土地的治理划拨土地的治理1.划拨土地的转让:报批转让、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办理出让手续但上缴土地收益。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出租3.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抵押4.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的治理: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5.凡上交土地收益的土地,仍按划拨土地进行治理6.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7种情形(P193)7.违反治理规定的处罚规定。

第三部分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7. 闲置土地的处理熟悉:闲置土地的范畴及处理规定熟悉闲置土地的范畴及处理规定闲置土地的范畴1.未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开发利用土地的。

2.核准使用的土地,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3.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应开发建设面积的1/3,或者投资额不足投资总额的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

4.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

熟悉闲置土地的范畴及处理规定闲置土地的处理规定1.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2.变更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连续开发3.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条件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4.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闲置土地5.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进行开发建设,对原用地单位给予经济补偿6.政府收回土地,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收回土地协议书7.因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由政府和用地单位协商处理。

1. 城乡规划治理把握:都市规划治理熟悉:都市紫线治理、绿线治理、蓝线治理、黄线治理了解:城乡规划的差不多概念、城镇体系规划了解城乡规划的差不多概念、城镇体系规划城乡规划的差不多概念:城乡规划是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连续进展为全然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全然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

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都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都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操纵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和谐辖区内城镇进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

2007年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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