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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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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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这些考点必考:节约能源法考点解析、消防法考点解析、劳动法考点解析、未成年人。

节约能源法考点解析1、民用建筑: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2、国家立法态度上的差异:(1)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2)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

(3)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

(4)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3、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后果:(1)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4)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消防法考点解析1、消防设计的审核(1)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时间知识点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时间知识点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时间知识点第一篇:.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时间知识点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日(工作日)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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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5月2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条: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自然磨损;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损失;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费用;文字资料及包装物料;盘亏;领有公共运输执照或已保险的运输设备损失;工地内及周围已有的财产;期限终止前已竣工验收或实际占用的部分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4月29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和“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提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专业技术力量,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1.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2.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3.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五、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1)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018 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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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 月26-27 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 月,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 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精选,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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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2.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相关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3.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中重点掌握,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同施工阶段和暂停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等。

4.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5.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中,重点掌握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自我评估和防火检查、建设工程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等。

6.在工伤保险的规定中,重点掌握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等有关规定。

7.在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中,重点掌握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保险期限和最低保险金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和费率、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8.掌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单位安全费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工伤保险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018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2018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汇总无效合同的类型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如清理、结算、仲裁条款)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期顺延一、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程序:(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法律特征:1.支配权2.绝对权3.财产权4.排他性主要种类: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变动效力: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的效力层级基本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2018二建法规重点

2018二建法规重点

2018二建法规重点D25.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联合共同承包甲公司的建筑工程项目,由于联合体管理不善,造成该建筑项目损失。

关于共同承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施工企业与丙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B.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对甲公司各承担一半责任C.甲公司应该向过错较大的一方请求赔偿D.对于超过自己应赔偿的那部分份额,乙施工企业和丙施工企业都不能进行追偿26.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有( )A.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未按照规定登记的B.未对涉及到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材料进行检验的C.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预防措施D.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27.以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的是( )。

A.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B.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C.市场主体的自我综合信用评价D.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的综合信用评价27A. 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的是( )。

A.行业协会的综合信用评价B.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的综合信用评价C.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D.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28.关于合同示范文本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示范文本能够使合同的签订规范和条款完备B.示范文可以为制定合同提供参考C.是否采用是示范文本并不影响的合同的成立D.是否采用是示范文本并不影响的合同的生效29.某饮料厂一期厂房建设工程完工后,因饮料厂欲赶在夏季到来之前投产,工程未经检验便于 4 月 15 日提前投入使用。

5 月 20 日,承包人向饮料厂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

5 月 30 日,饮料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工程竣工验收,6 月 3 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018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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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考点2018年版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1月上市开售,学尔森为各位考生免费提供2018年二级建造师电子版教材(完整版)、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全科免费视频课程、群真模拟题尽收其中,全部由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

免费领取2018年二级建造师全套资料完整版:/article/category/jzs2?wenkuwd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26-27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月,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考点汇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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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学习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质量保修书和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等。

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2Z207010 工程建设标准2Z207011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 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 、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 、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C 、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 重点知识汇编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 重点知识汇编

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汇编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1)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 (1)三、宪法 (1)四、民法 (2)五、建筑法 (5)六、招标投标法 (9)七、安全生产法 (15)八、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8)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2)十、产品质量法 (27)十一、标准化法 (28)十二、环境保护法 (28)十三、节约能源法 (32)十四、档案法 (37)十五、税法 (39)十六、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39)十七、合同的效力 (42)十八、合同履行 (44)十九、违约责任 (48)二十、合同的担保 (52)第二部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54)一、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 (54)二、证据 (55)三、民事诉讼法 (57)四、仲裁法 (63)五、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66)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二)掌握注册管理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

(三)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

(四)掌握执业工程规模标准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五)掌握监督管理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

(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一)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章1.3民法(1040P9)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真题】(二级2009-02)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二级2009-02-C1.3.3代理制度(1043P14)★★1.3.3.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称),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口诀】不明串通知没权,违法转错共同连注意:民法中的善意、恶意,与好坏无关,而是指当事人是否知情。

1.3.3.4表见代理(一级中的重要考点)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口诀】没超终止订合同,有理相信代理(成)注意:有理由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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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5月2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条: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自然磨损;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损失;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费用;文字资料及包装物料;盘亏;领有公共运输执照或已保险的运输设备损失;工地内及周围已有的财产;期限终止前已竣工验收或实际占用的部分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4月29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和“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提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专业技术力量,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1.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2.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3.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五、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1)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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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统考,考试报名时间于1-3月开始,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三大考点速记整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工程担保制度,赶紧来学尔森一起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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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知识产权制度1.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2.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续展期12月,宽展期6月。

3.著作权:(1)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作者有署名权,单位有优先使用权。

(2)委托作品,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属于受托人。

二、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法律特征:①支配权②绝对权③财产权④排他性主要种类: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变动效力: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速记归纳:建设工程担保制度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1.担保方式——保证(第三人)、抵押和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留置和定金(债务人)2.担保合同——担保人与债权人书面形式订立;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3.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有约从约;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为连带保证4.不可以担任保证人主体:(1)国家机关(2)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5.抵押权与质押的区别(质押转移占有,抵押不转移占有)质押= 动产质押+ 权利质押6.留置——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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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5月2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第八节建设工程保险制度一、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条: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自然磨损;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损失;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本身损失;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费用;文字资料及包装物料;盘亏;领有公共运输执照或已保险的运输设备损失;工地内及周围已有的财产;期限终止前已竣工验收或实际占用的部分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4月29日2018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知识点: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和“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提示】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专业技术力量,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1.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2.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3.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五、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1)无权代理三种表现形式: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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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D(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1、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8个情形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1、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的决定。

A、不予注册B、撤消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D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

A、2B、3C、4D、5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年.3、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1日B、2008年3月1日C、2009年3月1日D、2011年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2.年。

4、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 A )后才能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B、2007年9月C、2009年3月D、2009年9月二、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018年二建法规讲义知识点考点全面精讲讲义

2018年二建法规讲义知识点考点全面精讲讲义

第一章建设工程大体法律知识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2分,2分,0分,1分,3分)(一)法律体系的大体框架一、(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3)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4)地址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方法”、“xx规定”)(6)地址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xx方法”、“xx 规定”)(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址性规章二、法的效劳品级。

(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平安生产法》优于《平安生产治理条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址性法规(部门规章)——地址政府规章(3)专门法优于一样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5)特殊情形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样规定与旧的专门规定不一致,不能确信如何适历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样规定与旧的专门规定不一致,不能确信如何适历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3)地址性法规、规章新的一样规定与旧的专门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址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注:一路上级机关裁决)5)地址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信如何适历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以为适用地址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址适用地址性法规的规定;以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彼此制约)6)依照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信如何适历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本文是学尔森小编为备考2018二级建造师的考友们整理的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主要是根据学尔森辅导班内部模拟试题总结的。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如下: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点击【二级建造师学习资料】或打开/category/jzs2?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精选考点完整版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 B )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18年二建法规考试知识点总结

2018年二建法规考试知识点总结

基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也叫法的体系,由国家各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4.民法:乌合招亲民法(物权,合同,招投标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

5.行政法:房地产建筑规划环境,许可其处罚复议。

6.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预算法,税收征收法,节能法,审计法,采购法,反垄断法。

7.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

8.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律(立法法)由全国人代会常委制定,行政法规(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设计管理条件)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法规你懂的(地名+条例),部门规章(暂行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办法、规定、实施细则)。

9.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新旧法不一致时,由全国人代会常委裁决,同一机关由制定机关裁决,地方法规和部门不一时,国务院提意见,地方法规国务院说了算,适合部门规章的,提请常委裁决,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法律之间】-人大常委。

【行政法规之间】-国务院。

【同一机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机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国务院给出意见,地方性对由地方性决定,部门对由人大常委。

【规章之间】-国务院。

11、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1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上的管理者,非委托代理,项目经理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3、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法定代理(区别指定代理)。

1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代理权终止。

15、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连带责任;第三人明知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因而给他人造成损失,应该由第三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16、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权利,所有权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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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汇总无效合同的类型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如清理、结算、仲裁条款)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期顺延
一、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形: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程序:
(1)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2)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物权制度
物权的种类
法律特征:1.支配权2.绝对权3.财产权4.排他性
主要种类:
自物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他物权——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变动效力:
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不登记需承担违约责任。

动产——动产自交付生效。

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的效力层级基本原则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

法人与经理部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故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3.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单选题】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一)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1.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2.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不得转包、不得肢解发包、不得将主体施工分包)。

(二)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某些建设工程中的代理,代理人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委托监理等。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专业技术力量,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记忆】需要有钱,有人,有技术。

【注意】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1.民事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2.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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