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社保办理工作规范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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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政策依据 (3)

3 执行原则 (3)

4 关键节点 (3)

5 操作规范 (3)

5.1 参保/停保 (3)

5.2 转移/退领 (4)

5.3 扣缴 (4)

5.4 工伤申报 (4)

5.5 意外险申报 (5)

5.6 医疗待遇申领 (5)

6 工作流程图 (7)

6.1 社会保险办理工作流程图 (7)

6.2 工伤申报流程图 (8)

7 相关表单 (9)

7.1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9)

7.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 (9)

7.3 《工伤认定书》 (9)

7.4 《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 (9)

7.5 《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 (9)

7.6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9)

7.7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9)

7.8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9)

7.9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9)

7.10 《农民工清算申领养老及失业申请表》 (9)

7.11 《北京市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 (9)

7.12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 (9)

7.13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汇总表》 (9)

7.14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9)

7.15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9)

1 适用范围

加多宝下属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

2 政策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2 《员工手册》、《社保管理制度》。

3 执行原则

3.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2 公司为员工参保停保退保需符合以上政策依据。

4 关键节点

4.1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

4.2当月调动人员,调出/调入区域人力资源需及时沟通,根据各地业务办理时间及时为其缴

纳各项保险。

4.3非公司原因造成社保不能正常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以员工办理手续能正常缴纳之日起,开始为员工缴纳。

4.4各区域人力资源需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确定员工的社保参缴地,当地相关社保政策

及缴纳基数确定、调整方案需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 操作规范

5.1 参保/停保

5.1.1缴纳基数: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新入

职员工以入职当月合同工资为缴纳基数;调动员工若合同主体变更,则以调动后合同工资为调入地参保缴纳基数;在职职工年度基数调整以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各地具体实施可根据当地正常执行,缴费基数提报方案确定后,需经营销人力资源确认,厂长审核后,上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1.2如缴纳基数低于当地缴费下限,则以当地下限为缴费基数;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政

府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则按政府所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缴纳基数介于当地缴费上、下限之间,则以实际为准。

5.1.3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不能按时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需及时将不能参保原因告知

员工并提醒员工于次月业务截止时间前处理,待问题处理后,所属人力资源需按规定为员工正常缴纳;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社保未正常参缴,公司不予补缴。

5.1.4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调整以地方政策为准。

5.1.5离职员工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天/月所属人力资源为其办理停保手续。

5.2转移/退领

5.2.1员工离职后要求将社保转移的,所属人力资源按所在地社保政策操作流程,协助员工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5.2.2若员工委托公司办理社保转移,需向所属人力资源提出书面申请及其它相关资料,所

属人力资源须在员工提出申请后及时办理并向员工进行反馈。

5.2.3若员工按规定已经缴纳失业保险且缴费满一年,所属人力资源须在员工离职时及时出

具《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给其本人。

5.3扣缴

5.3.1凡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均须按照各地政府的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属于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将从员工当月的工资中由公司代扣代缴。

5.3.2社会保险各险种的扣缴额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4工伤申报

5.4.1员工发生工伤时,部门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向所属人力资源申报,三日内

提交书面详细《事故报告》至人力资源部,需用黑色水芯笔详细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信息,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经直属上司签署及部门权限主管签批后,将《事故报告》原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在收到由用人部门提交的《事故报告》时,应审

核所提交的信息是否完整及事故的真实性,并且根据报告的内容判断是否符合申报工

伤的条件,如符合,通知部门在一周内备齐员工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并为其填写

《工伤认定书》盖好公章后前往社保局或劳动局办理工伤的申报。

5.4.3社保局或劳动局将于15天(特殊情况将延长)内做出工伤认定结果。

5.4.4在员工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向社保局申请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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