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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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集合

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集合

消防通道与消防登高面(网上资料,仅供参考)第一种说法: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

所以,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9m-3m=6m第二种说法: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12-01)P263中写的是“最大转弯直径24米;最小转弯直径10米”,那么消防车转弯半径就是5m~12米。

第三种说法:消防车道本身的宽度按照规范要求不小于4米,为了便于消防车辆通行,尽头式车道应设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小于12米*12米,如果是环形车道,则应按道路设计转弯半径,转弯处的半径是12米,计算一下,如果道路宽度是4米,转弯处是直角,则直角顶部到弯道弧顶处大约是10.6米左右。

第四种说法:一、关于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15m。

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

二、关于登高立面1、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1/4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

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

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8m宽的登高场地。

2、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

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引言概述: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是保障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设施。

正确的建设和使用可以提高火灾应急救援效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建设、标识和维护三个方面详细阐述具体的做法。

一、消防车道的具体做法:1.1 确定消防车道的位置和宽度:消防车道应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车辆的尺寸来确定位置和宽度。

一般来说,消防车道应位于建筑物的主要进出口处,并保证宽度不少于6米,以便消防车辆顺利通过。

1.2 确保消防车道通畅:消防车道应保持通畅,不得被任何物品阻挡。

在建设消防车道时,应考虑到周围环境,避免安装障碍物。

此外,在消防车道两侧应设置标志牌,明确禁止停车和堆放物品,确保消防车辆的畅通。

1.3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车道:为确保消防车道的畅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车道。

检查内容包括清理车道上的杂物、修复损坏的路面和标志牌等。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车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2.1 确定消防登高场地的位置和高度:消防登高场地应位于建筑物的高处,以便消防人员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

同时,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确定登高设备的高度,确保消防人员能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2.2 配备适当的登高设备:消防登高场地应配备适当的登高设备,如云梯、绳索等。

这些设备应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2.3 建立消防登高场地的管理制度:为保证消防登高场地的有效使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登高设备,培训消防人员的登高技能等。

同时,应加强对消防登高场地的日常管理,确保其随时可用。

三、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标识:3.1 设置明确的标识牌:在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入口处应设置明确的标识牌,标示出其用途和禁止停放车辆等。

标识牌的颜色和形状应符合相关规定,以提醒人们注意和遵守。

3.2 定期检查和维护标识牌:为确保标识牌的清晰可见,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标识牌。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8.0.5.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3.2.1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10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 ×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范围及设置要求

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范围及设置要求

灭⽕救援设施的设置范围及设置要求⼀、消防车道 (1)(⼀)、环形消防车道 (1)(⼆)其他消防车道 (3)⼆、消防登⾼⾯、消防救援场地和灭⽕救援窗 (4)(⼀)消防登⾼⾯ (4)(⼆)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登⾼操作场地) (4)(三)灭⽕救援窗 (5)三、消防电梯 (5)(⼀)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5)(⼆)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6)四、直升机停机坪 (7)(⼀)直升机停机坪设置范围 (7)(⼆)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 (7)⼀、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可以利⽤交通道路,但在通⾏的净⾼度、净宽度、地⾯承载⼒、转弯半径等⽅⾯应满⾜消防车通⾏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

(⼀)、环形消防车道对于那些⾼度⾼、体量⼤、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于150m或总长度⼤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于24m时,宜设置进⼊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可利⽤楼梯间),其间距不宜⼤于80m。

3、⾼层民⽤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积⼤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应为消防车登⾼操作⾯。

4、⾼层⼚房,占地⾯积⼤于3000㎡的甲、⼄、丙类⼚房和占地⾯积⼤于1500㎡的⼄、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5、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他消防车道1、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油⽓储罐区,甲、⼄、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要求
消防车道的设置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6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7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

对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 和10m。

3.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4.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5.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

有一点需要注意,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如果有裙房,有裙房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没有裙房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要同时满足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与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就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她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8、0、5、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3.2、1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10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范围及设置要求

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范围及设置要求

一、消防车道1(一)、环形消防车道1(二)其他消防车道3二、消防登高面、消防救援场地和灭火救援窗4(一)消防登高面4(二)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4(三)灭火救援窗5三、消防电梯5(一)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5(二)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6四、直升机停机坪7(一)直升机停机坪设置范围7(二)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要求7一、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可以利用交通道路,但在通行的净高度、净宽度、地面承载力、转弯半径等方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需求,并保证畅通。

(一)、环形消防车道对于那些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复杂、扑救困难的建筑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1、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3、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4、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5、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时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必要时还应设置与环形车道相连的中间车道,且道路设置应考虑大型车辆的转弯半径。

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二)其他消防车道1、可燃材料露天堆场区,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堆场或储罐区的储量表1)储量大于上表规定的堆场、储罐区,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2)占地面积大于30000m2的可燃材料堆场,应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通的中间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间距不宜大于150m。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设计要求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设计要求

消防车道设计要求高层(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设计要求: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1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 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

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与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就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得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她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

3.2条中得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得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得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得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得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得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条中得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得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得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长度超过35m得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得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得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中得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得面积不应小于12。

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

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

3、5条中得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得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得操作空间、5、消防车道: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得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二、消防登高面得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设置消防登高面就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得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得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得具有使用功能得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得阳台或主窗。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完整版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完整版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集合

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面集合

消防通道与消防登高面(网上资料,仅供参考)第一种说法: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为9m,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一些特种车辆的转弯半径为16~20m。

所以,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普通消防车的转弯半径9m-3m=6m第二种说法: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6-12-01)P263中写的是“最大转弯直径24米;最小转弯直径10米”,那么消防车转弯半径就是5m~12米。

第三种说法:消防车道本身的宽度按照规范要求不小于4米,为了便于消防车辆通行,尽头式车道应设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小于12米*12米,如果是环形车道,则应按道路设计转弯半径,转弯处的半径是12米,计算一下,如果道路宽度是4米,转弯处是直角,则直角顶部到弯道弧顶处大约是10.6米左右。

第四种说法:一、关于消防车道1、高层建筑四周应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当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条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住宅可沿一条长边布置消防车道。

2、尽头式的消防车道,其回车场地一般小于15×15m。

登高车的转弯半径为12m,消防车道的内则转弯半径可利用(14m-道宽)的方法进行校核。

3、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

4、消防车道应合理布置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相冲突。

二、关于登高立面1、高层的塔式建筑可留1/4周边作为消防登高立面,其他高层建筑至少应留有一长边,消防登高立面应有楼梯间或住户的室内阳台、主窗。

2、若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大于5m,且进深不大于4m仍可作为消防登高面。

3、消防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三、关于登高车的操作场地1、登高场地可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m,应在其登高面一侧整边布置8m宽的登高场地。

2、上述布置确有困难时,可在其登高面范围内确定一块或若干块消防登高场地。

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长×宽),其最外一点至建筑登高面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5%。

消防登高场地规范

消防登高场地规范

消防车道设计要求高层(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设计要求: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

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80m。

2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

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

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5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6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7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 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均大于或接近10m,高度近4m,宽度近2.5m。

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大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5、消防车道: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二、消防登高面的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8m。

(4)消防登高场地:①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②设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

2、浙江省消防登高面规定:国家规范对消防登高面没有明确尺寸规定,浙江省召开的会议中对消防登高面的尺寸有一个明确的规定:(1)在允许情况下,设置18×18的登高面,需要靠经消防电梯布置,进入消防登高面的车道离建筑5m,宽6m;(2)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分两种:①建筑高度小于40m的高层民用建筑以及16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布置车道离建筑8m,车道不小于5m宽;②大于40m及16层以上的,车道离建筑10m,车道大于6m宽;③登高面不应小于建筑的1/4周边长度且不得设有妨碍登高的障碍物。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登高面考点全汇总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登高面考点全汇总

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登高面考点全汇总成年人考试就是有限的时间、精力和无限的知识之间的矛盾,话不多说,上干货。

一消防车道1.《建规》7.1.2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对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边临空建造的高层建筑,可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但该长边所在建筑立面应为消防车登高操作面。

(补充: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有困难时,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30m)环形消防车道的设置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2.《建规》7.1.3工厂、仓库区内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建规》7.1.8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那么甲类仓库呢?独立布置,间距12m)(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 0m;(2)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3)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4)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5)消防车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

4.《建规》7.1.9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l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xl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x18m。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操作场地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

回车场设置要求5.沿街建筑和设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

对于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的建筑,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

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标题:消防车道与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引言概述: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设施。

在应对火灾事故时,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合理设置和具体做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以期提供有关人员和机构参考和实施。

正文内容:1. 消防车道的具体做法1.1 路面设计- 消防车道应宽敞平坦,能够容纳消防车辆通行。

- 路面材料应具备耐高温、耐压力、防滑等特性。

1.2 路缘石和标线设置- 消防车道两侧应设置路缘石,以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

- 在消防车道上应设置明显的标线,以指示消防车辆通行的方向和范围。

1.3 通行限制- 消防车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占用。

- 在需要时,可以设置道闸或其他限制措施,确保消防车辆的畅通。

2. 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2.1 建筑物外部- 建筑物外部应设置消防登高设备,如消防云梯、消防升降机等。

- 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到消防人员的安全和便利。

2.2 建筑物内部- 建筑物内部应设置消防通道和消防楼梯,以便消防人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 消防通道和消防楼梯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相关标准。

2.3 安全设施- 消防登高场地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 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总结: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对于保障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在消防车道方面,合理的路面设计、路缘石和标线设置以及通行限制措施都是必要的。

在消防登高场地方面,建筑物内外的设施设置和安全设施的配备都需要考虑到消防人员的实际需求。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实施,可以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总结: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场地的具体做法是保障消防安全的关键环节。

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到路面设计、路缘石和标线设置、通行限制、建筑物内外设施设置和安全设施的配备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实施,可以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和成功率,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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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回车场和消防登高场地一、定义:1、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

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2、消防车道要求见下文;3、回车场:(1)《住宅建筑规范》GB50386—20054.3.2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2.5m;②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不小于12m×12m 的回车场地:③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④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8.0.5.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m ×12m的回车场地;(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87版3.2.1条中的第三条规定:长度超过35m的尽端式车行路应设回车场。

供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2mx12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应小于15mx15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版中取消了这一规定(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10条中的第三条规定: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3.5条中的第三条规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

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4、消防登高作业场地登高作业场地就是沿建筑登高面实施登高作业的操作空间。

5、消防车道:供建筑消防时消防车辆出入使用的车道称为建筑消防车道二、消防登高面的设置意义及设置标准(部分地方规定):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1、上海“住宅设计标准”对回车场、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面规定:(1)回车场:3.3.1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8m。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15m×15m。

(2)消防车道:3.3.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 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可与高规4.3.1对照)①应沿建筑群设置环形消防道或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②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3)消防登高面: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3.3.3:①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②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③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④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⑤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3.3.4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8m。

(4)消防登高场地:3.3.5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②设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

2、浙江省消防登高面规定:国家规范对消防登高面没有明确尺寸规定,浙江省召开的会议中对消防登高面的尺寸有一个明确的规定:(1)在允许情况下,设置18×18的登高面,需要靠经消防电梯布置,进入消防登高面的车道离建筑5m,宽6m;(2)在不允许的情况下,分两种:①建筑高度小于40m的高层民用建筑以及16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布置车道离建筑8m,车道不小于5m宽;②大于40m及16层以上的,车道离建筑10m,车道大于6m宽;③登高面不应小于建筑的1/4周边长度且不得设有妨碍登高的障碍物。

3、高规对登高面的规定案例:11月15日下午2时15分,上海中心城区静安区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教师公寓的脚手架起火引发火灾,火灾起火点位于北侧10层楼左右的脚手架。

消防部门利用云梯车、举高车、毗邻建筑楼顶等架设移动水炮,在扑救起火大楼的同时还扑灭了东侧毗邻建筑的火情。

据悉,起火建筑的四周搭满了脚手架,包围着大量的可燃易燃尼龙网,踏脚板则为可燃的竹片板,以致火势迅速向垂直方向和周边蔓延,在极短时间形成大面积密集火情。

同时,现场施工工地较大,风助火势,加速了火灾蔓延。

高层建筑灭火是国际性的消防难题,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产生烟囱效应扩大灾情;消防力量到场时,已经形成了较为猛烈的火势;居民家庭中易燃物较多,管道燃气关闭后还有一定余量;起火的建筑为塔式建筑,体量大,火灾控制难度大;起火建筑的东侧、南侧都没有消防登高面,云梯车、举高车无法靠近实战。

高层建筑的平面布局和使用功能的复杂多样,给消防灭火、救援带来诸多不利因素,特别是在设计中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考虑不周,火灾时消防车无法靠近主体建筑实施救援,造成本可以避免的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虽然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设计和建设单位存在着注重建筑的外立面造型和建筑内部功能的设计,对消防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设置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高规》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4.3.1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这是规范对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的基本要求。

显然,对于高层建筑的灭火扑救来说,除了有较好的登高面以外,必须具备足够大的消防车的转弯半径以及登高消防车的操作空间。

而大多数设计人员往往片面地理解规范,比较单纯地在建筑总平布局上设置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面做为消防登高面,而没有从实战角度出发处理好建筑立面形式与登高面之间、登高作业场地与周围环境及道路之间的关系。

造成了消防车无法到达作业场地、登高面无法保证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的尴尬局面。

对登高面和作业场地的审核关键要把握以下几点:(引)一、把握好建筑立面与登高面的关系1、登高面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立面,为确保消防队员从楼梯间进入高层建筑内部,尽快开展灭火和救援,必须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2、登高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的幕墙玻璃,以防止幕墙爆裂对正常登高操作的不良影响。

玻璃幕墙多采用全封闭式,玻璃幕墙上的玻璃多采用热反向玻璃、钢化玻璃等,这些玻璃耐火性能差,高空破拆玻璃幕墙难度大,而且火灾时玻璃幕墙因高温会引起大面积脱落或炸裂,造成“玻璃雨”,对疏散人群、消防队员造成危害,影响灭火救援行动,增加火灾的扑救难度和危险性。

另外,玻璃幕墙的破裂,给新鲜空气的进入创造了条件,易造成轰燃或加速蔓延,因而在登高立面不宜设置大面积玻璃幕墙。

3、登高面每个楼层必须设置可以提供消防队员通过登高车进入建筑内部的门、窗或洞口。

目前许多高楼为了体现造型在外墙上增设了许多框架构架或仅仅是为了采光通风而设计山型、凹型建筑,因其凹口宽度小于登高消防车的载人平台,使得登高平台根本无法与建筑的开口搭接,造成消防队员既无法进入建筑内,其他人员也无法从建筑内撤出,因此登高操作面的长度应适合实际情况,且不宜太短、太零碎。

在登高操作面的立面上应尽可能地设有阳台或较大的开窗。

4、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必须与登高面保持一致,确保登高车对屋顶疏散平台及避难层内的人员进行及时救援。

登高车在很大程度上担负着把屋顶疏散平台和避难层的人员解救到地面上的任务,但目前较多的建筑追求立面设计的效果,在屋面设置各种形式的屋架和玻璃棚,这样,既不利于人员的安全停留,也不利于消防人员登高救援。

5、登高面应避免设置大面积的广告牌。

部分高层建筑在登高面和沿登高面的屋顶侧设置大面积广告牌,在登高面及屋顶平台与登高车之间设置了一道屏障,这也是不符合登高扑救要求的。

二、把握好登高作业场地的设置形式现行规范对登高场地的大小没有明确的规定,一直以来对高层建筑采用18×18米的登高场地,笔者认为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为了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减少投资成本,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等实际情况结合登高作业面的环行通道,适当增加道路宽度作为登高作业场地。

1、车道距建筑物的距离、宽度的确定。

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车辆交会和考虑到云梯车的支腿跨距,车道宽度宜设为6-7.5m的双车道;根据火场实际作战经验,车道距建筑物不应小于5m,距建筑的最大距离可由建筑高度、当地消防部队登高云梯车的装备情况确定。

2、登高作业场上空举高车作业幅度范围内不能有架空管线和高大树木、路灯等障碍物。

在消防车道附近,应设有供消防车取水的设施,并且在该范围内不得设有影响消防车停靠的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的出入口。

三、把握好作业场地和周围环境之间的关系1、登高作业场地必须为硬地,承重力应满足大型消防车荷载要求,并设置消防车道直接进入登高作业场地内。

2、登高面和登高作业场地应避免设置影响登高作业的架空电力、通讯、电车管线。

3、登高作业场地应设置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避免与市政管线、道路、绿化等发生矛盾,登高作业场地应尽可能设置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4、要合理布置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的位置,避免消防车供水与登高作业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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