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关于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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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老会计经验】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老会计经验】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要区分不同情况计算应纳税额:(1)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作价出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如,某企业销售1 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 000元,其另有包装物价值200元,如采取随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2 200元/个×1 000个=2 20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为220万元×10%=22万元。

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将1 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可暂时少纳2万元税款。

(3)包装物作价销售又收取押金,此项押金暂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对作价销售的包装物征收消费税。

(4)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的租金应视为价外费用。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未归还包装物的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消费税时应首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例:某酒厂2002年5月销售酒精450吨,使用包装桶1 350个,酒精的销售价格为每公斤5元。

其中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出售,包装桶不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销售价格50元;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销售,但包装桶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收取押金50元;另外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销售,同时每个包装桶另外收10元押金。

会计实务:如何核算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会计实务:如何核算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如何核算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袋等。

根据其在企业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生产过程中用以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单独使用的包装物。

出租包装物价值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等。

各个环节的账务处理因采用的包装价值摊销方法的不同而不同,本文选用了五五摊销法作为出租、出借包装物价值的摊销方法。

一、出租包装物业务实例及其分析企业往往因销售商品的需要而有偿租给购货单位使用并要求按期退还的包装物,其一般的会计核算包括租出、收取押金和租金、收回包装物、价值摊销、保废等几个环节。

如果从这一经济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企业应与承租方签订一个合同, 合同载明收取的押金数量以及承租方延期归还包装物便没收押金的条款。

那么,问题在于收取的押金具有怎样的性质,在押金被没收后,根据不同的押金性质应做出怎样的会计核算。

本文拟从分析两个实例入手,对出租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做出了尝试性的探讨。

业务实例:例1: 2005年4月1日,A公司因业务需要向B公司出租全新的包装物一批,价值5000元,租期三个月,租金300元/月,押金4600元,合同规定:B公司按期归还包装物后,押金如数退回,逾期没收押金。

6月30日B公司仍未归还包装物。

例2:年4月1日,A公司因业务需要向B公司出租全新的包装物一批,价值5000 元,租期三个月,租金300元/月,押金200元,合同规定:B公司按期归还包装物后,押金如数退回,逾期没收押金。

6月30日B公司仍未归还包装物。

实例分析:这两个例题的关键在于押金的数量,押金数量的大小决定了押金的性质、决定了逾期没收押金后出租方对包装物的处理方式,从而也决定了对这两种不同押金被没收后不同的会计核算。

1、例1中押金的性质及其会计核算在例1中,包装物的价值共计5000元,收取的押金为4600元,从这两个数据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到:该押金基本上可以抵偿包装物的价值。

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优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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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要点归纳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要点归纳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增值/税纳税人经营规模具体情形纳税人类型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只能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非企业性单位(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情况应当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视同销售★对象业务是否视同销售货物代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机构移动至另一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相关机构跨县(市)√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1、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2、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3、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其他情形√Flatwhite_imp1、将自产的酸奶赠送儿童福利院,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2、为儿童福利院免费修建住宿楼,属于向公益事业无偿提供服务,不视同销售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税率档次业务税率基本税率1、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除外)2、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低税率11、粮食等农产品(初级产品,如粗加工面粉)、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工业用炭为13%)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机配件为13%)5、其他9%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记忆:“房地产”是“交邮”的“基础”)低税率2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有形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除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6%(二)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项目综述):轻松过关1,P383-P389★1、纳税人销售“旧东西”(不动产除外)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类型销售对象具体情况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固定资产按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注意2009年1月1日期限)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按适用税率征收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3%征收率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物品3%征收率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3%不区分,统一处理旧货(他人用过的物品)(1)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2)其他二手物品:应交增值/税=含税售价/(1+3%)*2%Flatwhite_imp2、纳税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增值/税处理(老项目指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4-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纳税人建筑工程性质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新项目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不区分新老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支付的分包款)/(1+3%)*3%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处理纳税人不动产来源计税方法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非房地产企业)2016-4-30前自建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2016-4-30前外购选择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2016-4-30前自建或外购选择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016-5-1后自建或外购只能一般计税,按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非房地产)自建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外购只能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应纳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购置原价)/(1+5%)*5%上述外购指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抵债取得。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第24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初级会计职称 初级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 第24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第四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04: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计算(★★★)(P160)3.包装物押金(1)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一般不征税。

(2)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者收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消费税。

(3)对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

【解释】啤酒、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1•判断题】红酒生产企业销售红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红酒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017年)【答案】√【例题2•判断题】啤酒生产企业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啤酒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答案】×【例题3•多选题】甲酒厂主要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6年)A.向Z公司收取的储备费B.向Y公司收取的品牌使用费C.向X公司收取的包装物租金D.向W公司收取的产品优质费【答案】ABCD【例题4•单选题】某化妆品厂2019年10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5.2万元,收取手续费1.5万元;另取得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45.2×15%=6.78(万元)B.45.2÷(1+13%)×15%=6(万元)C.(45.2+1.5)÷(1+13%)×15%=6.20(万元)D.(45.2+1.5+1)÷(1+13%)×15%=6.33(万元)【答案】D【解析】(1)销售高档化妆品时收取的手续费1.5万元属于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2)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1万元,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

会计实务: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会计实务: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

专家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例题--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3

例题--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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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四章讲义3
例题
【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销售收入为321.7万元(含税),当月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9万元,当期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为15.82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

[答疑编号5694040304]
『正确答案』当月销项税额=(321.7+5.9)÷(1+17%)×17%=47.6(万元)
(6)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抵扣方法:
【提示1】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

【提示2】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法定扣税凭证,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关于计算抵税:
【提示1】外购免税农产品:
买价,包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提示2】运输费计算抵扣
范围:外购货物、销售货物
方向:支付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例外:不得计算抵扣的运费:①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购进免税农业产品除外)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②邮寄方式销售、购买货物所支付的邮寄费,不允许计算进行税额抵扣;③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

包装物押金会计核算和税收的关系一、包装物的四种处理情况(一)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出售,如啤酒产中使用的瓶罐等由于其属于产品实体的一部分,所以在生产领用时,其发生的成本直接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不单独再进行核算。

(二)随同商品销售但不单独计价,如购买化护肤品时赠送给客户的包装盒这类包装物一般是作为企业促销的一种手段,其成本不应计入产品的成本,而应计入“销售费用”。

(三)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这类包装物就等同于一般材料的销售,收到的包装物价款作收入,并结转包装物的成本。

(四)出租出借出租一般是将购买方支付的租金作为含税收入,包装物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由于出借不形成收入,只形成成本,所以将出借包装物的成本计入到“销售费用”。

二、包装物税法上的相关规定包装物押金与税法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密切相关(这里不讨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尤其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往往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押金是含税收入,是增值税和收入的总和,而消费税只有应税消费品才需要缴纳消费税。

根据我国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笔者特意将列成一个表格,这样子更容易看清它们之间的关系。

三、包装物押金的会计核算为了更好地说明包装物押金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关系,笔者暂且只考虑应税消费品,因此将包装物的种类划分为一般性消费品、啤酒黄酒和非啤酒黄酒的酒类产品。

本文不讨论包装物从发出到最后报销的处理,而是讨论包装物在逾期归还情况下押金的会计处理对企业当期利润以及应交税费数额的影响。

(一)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的押金一般性消费品包装物在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将收取的押金计入“其他应付款”,包装物逾期时,将押金作为含税收入分别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还要将换算出的不含税收入乘以相应的消费税税率,从而得出包装物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黄酒、啤酒包装物的押金收取包装物押金和逾期未归还时的会计处理同上面非酒类的包装物的会计处理。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考试资料(题库版)1、多选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用于()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A.换取生产资料B.对外捐赠C.投(江南博哥)资入股D.抵偿债务正确答案:A, C, D参考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2、单选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1年10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万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2万元(原值为4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32B.0.33C.0.34D.0.35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普通货物适用3%的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8÷(1+3%)×3%+5.2÷(1+3%)×2%=0.33(万元)。

3、单选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某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是()。

A.增加注册资本的计划B.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C.财务总监发生变动D.监事会共5名监事,其中2名发生变动正确答案:C4、判断题商业银行可以向符合发放信用贷款条件的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但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借贷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正确答案:错参考解析: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5、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销售电力B.销售热力C.销售天然气D.销售房地产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销售货物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销售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关于包装物押金税收与会计处理中的几个问题]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关于包装物押金税收与会计处理中的几个问题]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关于包装物押金税收与会计处理中的几个问题]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在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中,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是学习的难点,它在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面均有所涉及。

本文结合税法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详细讲解了包装物押金的有关问题。

企业销售货物向对方收取包装物押金,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便周转使用。

但一旦涉及到逾期未退回包装物押金时,这一经济事项的会计核算就显得比较复杂,成为考试中的难点。

本文就该项业务中容易混淆的几个问题进行论述。

一、包装物押金的性质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纳税人销售货物时使用包装物的,由于包装物的使用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核算结果,其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1)销售货物时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

这种情况下,销售方不仅取得货物的销售额,也取得销售包装物的价款,通常情况下,包装物的价格会包括在货物价款之中,因此,当确认货物销售的同时,也应该确认包装物的销售实现,一并计算销项税额。

(2)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的租金。

这种情况下,包装物并不随着货物销售而销售,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让渡一定时期的包装物使用权,在会计上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在税法上应确认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3)销售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

目的是促使购货方及早退回包装物以供周转使用,并不在于销售包装物。

因此,在会计上,它并不是销售方的收入,而是销售方的债务,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然而在税法上,销售的货物不同,税务处理也不同,包括一般货物、啤酒和黄酒、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三种处理方法。

因此,纳税人应该首先明确包装物的使用方式,严格区分包装物销售额、包装物租金和包装物押金。

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包装物押金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取包装物押金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退回押金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根据增值税法规规定,对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

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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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

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是指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所收取的押金。

对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何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及所得税的问题,现行税法作了明确规定,其会计处理也应按税法规定区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增值税1、不划入销售额,不征税增值税的财务会计处置。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以一年为限)收回出租或出借的包装物,押金退还的,可不并入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这种情况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在收取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在退还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即可。

2、应当划入销售额征税增值税的财务会计处置。

纳税人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仍未退还的,或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应按规定征收增殖税。

增值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即将收取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先换算为不含税的收入,再并入应税销售额中按规定征税。

会计处理上应将押金换算成不含税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将押金与不含税收入的差额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冲转“其他应付款”科目,作会计分录:筹钱:其他应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揽税金-揽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扣除租赁或放贷包装物成本即可。

3、对于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出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收取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交的增值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冲抵后的净额自“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消费税。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比较复杂,具体分为: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按一般押金的规定处理,但逾期时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其他酒类产品(如白酒、葡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取时先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冲减“其他应付款”科目,没收时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净额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对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加收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对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冲抵,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某酒厂2010年5月销售白酒10吨,不含税单价为40000/吨,取得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含税收入702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会计处理如下:1.销售产品借:银行存款475020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其他业务收入(7020÷1.17)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02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91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91200 10×40000×20%+10×2000×0.5+7020/1.17×20%=91200(元)2.收取押金并计税借:银行存款1170贷:其他应付款1170借:其他应付款1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借:其他应付款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170/1.17×20%)2003.如到期返还押金借:其他应付款800销售费用370贷:银行存款1170如到期没收押金借:其他应付款800贷:其他业务收入8002009-9-11 14:13王碧秀【大中小】【打印】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

企业销售货物使用的包装物,有的连同商品一并销售;有的在商品销售时采取出租或出借的方式由购货方暂时存放。

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1200元,已存入银行会计分录

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1200元,已存入银行会计分录

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1200元,已存入银行会计分录
首先,为了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理解什么是出租包装物押金。

出租包装物押金是指在租赁物品过程中,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对租赁物品的押金。

该押金主要用于保障租赁物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被损坏或丢失,同时也是承租方信用的一种体现。

一般情况下,当租赁关系结束时,如未发生物品损坏或丢失等情况,押金将会被退还给承租方。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关于收取出租包装物押金的会计处理分录。

具体的会计分录可以表示如下:
借:现金账户1200元
贷:暂存账户1200元
在这个分录中,现金账户表示出租方收到的押金金额,而暂存账户表示出租方负债的金额。

这个分录将会记录在出租方的账簿中。

这笔押金会被出租方记录在财务报表中的负债项中,因为这是一笔欠款,当租赁关系结束时,如果没有租赁物品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发生,这笔押金将会被退还给承租方。

最后,当租赁关系结束时,出租方需要对押金进行退还。

这时,出租方需要进行以下会计处理分录:
借:暂存账户1200元
贷:现金账户1200元
在这个分录中,暂存账户表示出租方需要支付给承租方的押金退还金额,现金账户表示出租方实际支付的押金退还金额。

这个分录将会记录在出租方的账簿中。

总结起来,出租包装物押金的收取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包括收取押金时的借现金账户、贷暂存账户的分录,以及退还押金时的借暂存账户、贷现金账户的分录。

这些会计分录将会记录在出租方的账簿中,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包装物押金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试大纲贯穿整个考试复习过程,复习的每一步都不能偏离大纲。

有部分同学根本不看大纲而去盲目的复习,这是万万不可的,及影响初级会计学习效率,又没有学习方向。

大纲作用主要是明确复习方向,让我们又重点的学习。

包装物押金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具体规定: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需要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③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④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点大家要记得学习,考生在备考中一定不能忽视考试大纲的作用,一定要立足于考试大纲,也一定要熟悉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这样才能够知道自己初级会计学习的重点在哪。

在临考前要适当的给自己放松,这样思维也会更开阔,按照以往的学习规律安排复习就可以。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4讲消费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4讲消费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考点讲义第24讲花费税法律制度经济法根基〔 2021 〕考试指导第四章 ++ 增值税、花费税法律制度第四单元花费税法律制度考点 04:从价定率征收花费税的计算〔★★★) 〔 P160〕3.包装物押金(1〕假如包装物不作价伴同应税花费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一般不收税。

〔 2〕因逾期未回收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许收取时间超出 12 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花费品的销售额,依照顾税花费品的合用税率计算缴纳花费税。

(3〕对酒类生产公司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论押金能否返还,也不论会计上怎样核算,在收取时就应并入酒类产品的销售额,征收花费税和增值税。

【解说】啤酒、黄酒从量定额征收花费税,包装物押金不征收花费税。

【例题 1?判断题】红酒生产公司销售红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红酒销售额中,征收花费税。

〔〕〔 2021 年〕【答案】√【例题 2?判断题】啤酒生产公司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啤酒销售额中,征收花费税。

〔〕【答案】×【例题 3?多项选择题】甲酒厂主要从事白酒生产销售业务。

依据花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销售白酒收取的以下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花费税的有〔〕。

〔 2021 年〕A. 向 Z 公司收取的储蓄费B. 向 Y公司收取的品牌使用费C. 向 X公司收取的包装物租金D. 向 W公司收取的产品优良费【答案】 ABCD【例题 4?单项选择题】某化妆品厂2021 年 10 月销售高档化妆品获得含税收入45.2 万元,收取手续费 1.5 万元;另获得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 1 万元。

,增值税税率为13%,花费税税率为15%。

依据花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花费税税额的以下计算中,正确的选项是〔〕。

A.45.2 ×〔万元〕B.45.2 ÷〔 1+13%〕× 15%=6〔万元〕C. 〔 45.2+1.5 〕÷〔 1+13%〕×〔万元〕D. 〔 45.2+1.5+1 〕÷〔 1+13%〕×〔万元〕【答案】 D【分析】〔 1〕销售高档化妆品时收取的手续费 1.5 万元属于价外花费,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 2〕因逾期未回收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 1 万元,视为含增值税收入,应价税分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20个必考考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20个必考考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20个必考考点考点1.法律主体考试要点(1)分类: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组织(含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国家(2)自然人:①自然人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自然人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且<18周岁,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或16≤且<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考点2.法律事实考试要点(1)法律事件:包括自然现象(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社会现象(革命、战争、重大政策变更)。

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2)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等。

(3)事实行为:与法律主体意思表示无关,如无因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侵权、违约、遗失物拾得、埋藏物的发现。

考点3.法律责任考试要点(1)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1年);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晨阳提示:注意辨析“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属于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考点4.会计档案管理考试要点(1)不属于会计档案: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

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增值税、消费税总结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三、包装物押金收入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举例(一)非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计税举例某粮油加工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某粮店销售一批食用植物油,在价外另收取油桶押金678元,因期限已逾一年,押金不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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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关于包装物押金关于包装物押金
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对于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规定相同,即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销售额中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对于包装物押金收入,两税的规定则有所不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要考虑是否逾期,而有的押金收入计税时则不考虑是否逾期,有的押金收入只征增值税不征消费税,有的押金收入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

一、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认定
根据现行增值税及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逾期”是指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对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具体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应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对于非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既计征增值税又计征消费税。

对于酒类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分为:一是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不计征消费税(因为啤酒、黄酒从量计征消费税);但在逾期的前提下,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征增值税;二是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不征消费税货物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在逾期的前提下,只计征增值税,不计征消费税。

二、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计税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包装物押金收入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增值税。

消费税时,应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一)不含税押金收入=含税押金收入/(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税率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公式中的征收率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货物的征收率。

(二)应纳增值税=不含税押金收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应纳消费税=不含税押金收入×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消费税税率同包装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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