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
• 《香港残疾人通道守则》自1976年至1984年多次 修订。香港对规定道路的无障碍要求是高的,乘 轮椅者在规定的无障碍道路上要实现通行无阻。 跨车行道的建筑物、交通信号与标志、地铁无障 碍十分完善和发达。有关建筑物也做到无障碍设 施齐全。 • 台湾1980年颁布了“残障福利法”,其中第廿三 条规定:各项新建公共设施、建筑物、活动场所 及交通工具、应设置便于残障者行动及使用之设 备、设施;未符合规定者,不得核发建筑执照。
• 1997年立法院通过“身心障碍者保护法”,其中第二条第 六款规定:“交通主管机关:提供身心障碍者公共交通工 具及公共停车场地优惠事宜、无障碍公共交通工具与生活 通讯等相关事宜之规划及办理”。
• 第五十六条规定:“各项新建公共建筑物、活动场所及公 共交通工具,应规划设置便于各类身心障碍者行动与使用 之设施及设备。未符合規定者,不得核发建筑执照或对外 开放使用。前項公共建筑物、活动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之 无障碍设备与设施之设置规定,由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 关与其相关法令定之”。
• 而在2006年12月13日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 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中第9条“Article 9 Accessibility”被联合国的 中文文件译为“无障碍”。可见,在联合国中文文件中的 “无障碍”或“无障碍环境”对应的英文都是 “Accessibility”,意指能够进去、可以接近、可获得、易 到达(大英汉词典)。
2. 人造物质环境的正面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正是环境 的改变,特别是人造物质环境的不断创新和发展,才使人 类这个群体脱离了原始的野蛮生活, 逐步建立了物质文明 和精神文明,以至达到今天这种科学、技术、文化都高度 发达的现代社会。再从环境与残疾人来看,正由于近代科 学技术的发展,使一些偏瘫、截瘫和先天聋儿等残疾人, 通过现代康复治疗和训练后能克服障碍甚至回归健全人, 这都是人造物质环境的正面作用。
残疾人权益承诺书
残疾人权益承诺书我,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意识到残疾人在社会中应享有平等、尊严和全面的权益。
为了促进、保护和实现残疾人的权益,我郑重承诺:第一,尊重和保障残疾人的人权。
我将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和自主权,毫不歧视、排斥或剥夺他们的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我承诺,不歧视任何残疾人,不因其残疾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待遇。
第二,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平等享有权益。
我将积极推动社会的包容性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残疾人能够享有平等的机会和享受与其他人相同的权益。
我承诺,为残疾人提供依法享有的教育、就业、医疗、居住等基本服务与保障,使他们能够全面地参与社会生活,并有机会实现自身的潜力。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与共融。
我将努力消除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促进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形成尊重和包容的社会氛围。
我承诺,通过倡导公众意识的转变和促进残疾人参与各类社会活动,促进不同人群之间的理解、友善和共存。
第四,支持残疾人的自主和发展。
我将支持残疾人的自主组织和社会参与,鼓励他们发挥自身的作用,参与决策和制定影响他们生活的政策。
我承诺,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技能、拓展就业机会,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会创新与发展。
第五,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和政策。
我将积极参与和支持立法和政策的制定,推动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我承诺,为残疾人争取公正的法律保护和政策支持,确保残疾人的权益合法、全面地得到维护与实现。
第六,定期评估和反思。
我将定期对自身的行动和承诺进行评估和反思,敢于正视自身在促进残疾人权益方面的不足,并积极改进。
我承诺,与其他支持残疾人权益的人士和组织合作,共同不断提高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作为承诺书的签署者,我郑重表示,以上承诺是真实、可行和持久的,是对促进残疾人权益的庄严承诺。
我愿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实现残疾人的权益而不懈奋斗。
签署人:xxx(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爱心公约
幸福公约
总则:
我们希望这里的残疾人们幸福一生,我们希望这里的小幸福将无限传递成大幸福,我们希望这样的传递可以创造大幸福的磁场。
第一条自由、自觉、自发
本公约所涉及全部内容,均非强制性措施,而是建立在自由、自觉、自发的道德准则基础上的倡议,签约人享有绝对自由履行之权利。
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以公约之条款说教、限定或约束签约他人的行为。
第二条所有人均享有公约改进之权力和义务
全体残疾人及爱心人士,无年龄限定,均享有对本公约讨论、修订、完善之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双方努力构建幸福的人生
爱心人士:
我承诺用心了解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并向更多的人宣传助残的理念和意义。
我承诺每个月用心为残疾人做一件事情,并将一直坚持下去。
我承诺要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并与残疾人分享自己的幸福。
残疾人:
我承诺积极回应朋友们的帮助,对每一个帮助自己的人都报以感恩的心。
我承诺将获得帮助之后的生活改观呈现给公众,以便让更多的人参与助残行动中来。
我承诺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自立自强,用双手养活自己,用坚强来诠释生命的力
量。
我承诺自己每天都要微笑一次,让笑容点缀自己的生活。
我承诺努力去寻找生命的快乐,并把快乐带给周围的人。
签约人:
残疾人:爱心人士:。
无障碍设施残疾人权利公约
无障碍设施残疾人权利公约说到无障碍设施,大家可能会想: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需要轮椅,也不天天走路拄着拐杖。
但是,嘿,你别急,听我慢慢给你说。
咱得搞清楚一点:无障碍设施其实不仅仅是给残疾人准备的。
这可不只是“为残疾人做点事”那么简单,它其实是给每个人,特别是有特殊需求的人,提供的便利。
你想象一下,夏天的午后,热得你浑身都要冒烟了,走在大街上脚底下的路砖跟火炭似的,你要是脚踝一扭,啥也别说,直接躺床上吧。
可是,哎,前面有个台阶,你看着它也没法上去,你咋办?这些时候,无障碍设施的意义可就显现出来了。
无障碍设施的核心就是尊重每个人的平等权利。
你想啊,一个健全的人,走个路就是自然的事,可是如果是行动不便的人呢,出门简直像打怪一样,哪里都得绕,哪里都得费劲。
现在想一想,如果到处都是那些考虑到了大家需求的设施,像是无障碍电梯、坡道、宽敞的门道,不是省心多了?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简直太棒了,走路都能挺直腰杆,心情愉快。
咱们看看国际上的一些文件,说到“残疾人权利公约”,其实它的出发点也就一个字:“平等”。
对,平等。
这不是让你觉得别人比你差,而是希望所有人都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
这就像是大家都去参加同一个马拉松比赛,但你因为腿脚不方便,跑步都成问题,最后跟别人差了一大截。
那你不觉得不公平吗?所以,无障碍设施其实就是在给这些“马拉松选手”一个公平的机会,让他们也能顺利、轻松地参与到生活中,像普通人一样。
想象一下,假如有一天你带着宝宝出门,推个婴儿车,刚好走到一个路段,前面有个台阶,哎呀妈呀,怎么过去呢?这个时候你就会希望这里有个坡道,轻松一推,宝宝车稳稳当当地就过去了。
如果能有这样的设施,你是不是觉得一切都变得简单了很多?这就是无障碍设计的魅力所在,它不仅为行动不便的人提供便利,也为所有人提供更好的生活体验。
别看这些设施简单,影响可大着呢!你可能会觉得“哎呀,没多大事”,但你试想一下,如果某个公共场所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那些行动不便的人是不是就要被排除在外?没有电梯,没有宽门,甚至连一个坡道都没有,怎么办?只能说“你们先走,我在外面等”。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由 、 义 与 和 平 的基 础 ; 正 ( )确认 联 合 国 在 《 界 人 权 宣 言 》 国 际 人 权 公 约 中宣 告 并 认 定 人 人 有 权 享 有 这 些 文 书 所 载 的 一 切 权 利 和 自 由 , 得 有 任 二 世 和 不 何区别 ; ( ) 申一 切 人 权 和 基 本 自 由都 是 普 遍 、 可 分 割 、 互 依 存 和相 互 关 联 的 , 须 保 障残 疾 人 不 受 歧 视 地 充 分 享 有 这 些 权 利 和 三 重 不 相 必
( ) 认 残 疾 是 一 个 演 变 中 的概 念 , 五 确 残疾 是 伤 残 者 和 阻 碍 他 们 在 与 其 他 人 平 等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和 切 实 地 参 与 社 会 的 各 种 态 度 和 环 境 障 碍 相 互 作 用 所 产 生 的结 果 ; ( ) 认 《 于 残 疾 人 的 世 界 行 动 纲 领 》 《 疾 人 机 会 均 等 标 准 规 则 》 载 原 则 和 政 策 导 则 在 影 响 国 家 、 域 和 国 际 各 级 推 六 确 关 和 残 所 区
( 六 ) 注 因种 族 、 色 、 别 、 言 、 教 、 治 或 其 他 见 解 、 十 关 肤 性 语 宗 政 民族 本 源 、 裔 、 著 身 份 或 社 会 出 身 、 产 、 族 土 财 出生 、 龄 或 其 他 身 年
份 而 受 到多 重 或 加 重 形 式 歧 视 的残 疾 人 所 面 l 困难 处 境 ; 临的 ( 七 ) 认 残 疾 妇女 和残 疾 女 孩 在 家庭 内 外 往 往 面 l 大 的 风 险 , 易遭 受 暴 力 、 害 或 凌 虐 、 视 或 疏 忽 、 待 或 剥 削 ; 十 确 临更 更 伤 忽 虐 ( 八 ) 认 残 疾 儿童 应 在 与 其他 儿 童平 等 的 基 础 上 充 分 享 有 一 切 人 权 和 基 本 自 由 , 回 顾《 童 权 利 公 约 》 约 国 为 此 目 的 承 十 确 并 儿 缔
残疾人权利公约 一般原则
残疾人权利公约一般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于2006年通过的一项重要国际法律文件,旨在保护残疾人的基本人权和尊严。
该公约包含许多重要原则,下面将逐一进行阐述。
第一,非歧视原则。
按照该原则,残疾人应当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他们不应因残疾而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
第二,个体尊严和自主权原则。
该原则强调每个残疾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应当被尊重和认可。
他们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无论是在家庭、社区还是社会中。
第三,充分参与和包容原则。
残疾人应当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得到充分的参与和包容。
他们应当有机会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以便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和能力。
第四,平等机会原则。
残疾人应当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机会和条件,包括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
他们应当能够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服务,获得平等的待遇和机会。
第五,可及性原则。
该原则要求社会和环境应当对残疾人开放和可及。
无论是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信息和通信技术,都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无障碍的环境和设施。
第六,平等保护和平等法律地位原则。
残疾人应当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保护。
他们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虐待、剥夺自由、歧视或其他不公正对待。
第七,尊重差异和个体需求原则。
该原则强调残疾人的差异和个体需求应被尊重和满足。
他们的特殊需求应当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照顾,以确保他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以上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一般原则。
这些原则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通过遵守这些原则,我们能够为残疾人创造一个更加包容和公正的社会。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残疾人争取他们应有的权利和尊严。
残疾人权益保障论文残疾人权利公约论文: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之我见
残疾人权益保障论文残疾人权利公约论文:制定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之我见摘要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虽然已经形成初步的法律体系,但缺乏针对残疾人的专门立法。
制定和完善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专门法律法规,可以从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统一的残疾标准、制定有关康复的专门法规、制定有关无障碍的专门法规以及制定反对残疾歧视的专门法律法规等方面着手。
关键词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权利公约法律法规作为国际《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成员国,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虽然已经形成初步的法律体系,但是尚存在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残疾人的专门立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加以完善等问题。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在制定统一的残疾标准、残疾人康复条例、无障碍条例、残疾歧视法或残疾歧视条例等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
譬如,《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并未专门制定过残疾标准。
此外,我国至今还没有制定有关康复、无障碍的专门法律或法规,残疾人康复工作和无障碍建设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只停留于政策层面。
针对普遍存在的残疾人遭受歧视的现象,国家还没有制定专门的反对歧视残疾人的法律法规。
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来制定和完善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门法律法规。
一、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统一的残疾标准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豍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并未专门制定过残疾标准。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发放和管理,中国残疾联合会依据经国务院批准的1987年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标准,制定了《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在进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时,对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修改。
残疾人权利公约 一般原则
残疾人权利公约一般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于2006年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件,旨在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
它为残疾人提供了平等参与社会、享受基本人权的保障,并呼吁各国采取措施,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和障碍。
本文将重点探讨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一般原则。
一、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残疾人权利公约的首要原则是尊重残疾人的尊严和价值。
每个人都应该被视为平等的、独立的个体,不论其是否残疾。
这意味着我们应该摒弃对残疾人的负面刻板印象和歧视,承认他们的人格权利和社会地位。
二、非歧视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规定,任何对残疾人的歧视都是不可接受的。
歧视包括直接或间接地基于残疾对某人进行不公平对待。
各国应制定法律和政策,确保残疾人在各个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参与等。
三、包容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倡导社会的包容性,即将残疾人纳入社会的各个方面。
这意味着社会应该为残疾人提供适应他们需求的环境和服务,使他们能够参与社会生活,并享受与其他人相同的权利和机会。
四、平等机会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各国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平等参与各个领域。
这包括提供适应残疾人需求的教育、培训、就业和医疗服务,以及改进基础设施和交通等方面,以便残疾人能够自主决策,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五、可及性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享有平等的可及性。
这意味着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信息和通信技术等应该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适应他们需求的设施和服务。
这样,残疾人就能够自由地进入社会并参与各种活动。
六、平等保护原则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措施,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残疾人应该受到与其他人相同的法律保护,并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
各国应该制定法律和政策,打击对残疾人的虐待、歧视和剥夺他们权利的行为。
总结: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一般原则旨在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
这些原则包括尊重人的尊严和价值、非歧视原则、包容原则、平等机会原则、可及性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
联大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
业 的年均 排 放 水平 , 大 部 分配 额将 根 据 各航 空 公 司 绝 所 占市场 份 额 自由发放 , 其余 少 量 配额 将 由欧 盟 各成
的 对 残疾 人 的 不平 等 观念 。公 约 具体 包 括 5 个 条 款 0
从 其所 在 成 员国政 府 获得 一定 的 二 氧化 碳排 放 配 额 ,
如 果 排 放 量 超 出 配 额 ,企 业 须 为 超 额 部 分缴 纳 每吨 4 0欧 元 的 罚金 ; 果 排放 量 低 于 配 额 , 么 没 用 完的 如 那 配 额 可 以卖给 其他 企业 。但长 期 以 来 , 为温 室 气体 作 排 放 大户 的 民航业 一 直 未被 纳 入该 机制 管 辖范 围 。 根
家实现部分 目标。此项公 约一个显著的意义在于它
在处 理 残 疾 人 问 题 上首 次 实现 了从 社 会 福 利 角 度到 人权 角度 的 转 变 。因此 , 也 是 国 际 社 会 在 2 世纪 它 l 通 过的 第 一 个 人 权 公 约 。 中 国常 驻 联 合 国 副 代 表 刘
标 。此 项 公约 的 问 世 , 从最 初 倡 导 到最 终 通 过先 后 经 历了 近 2 0年 的时 间 。 悉 , 据 公约 定 于 20 0 7年 3月 3 0
日开 放 给 各国 签 署 。当缔 约 国达 到 2 个 时 , 约 将 0 公 生效 , 届时 , 约 国就 必 须 履 行 法 律 义 务 , 公 约 各 缔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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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W Al A Hl F Z
域 外 法 制
残疾人权利公约
(三)重申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必须保障残疾人不受歧视地 充分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
(四)回顾《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 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 约》、《儿童权利公约》和《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第六条
残疾妇女 一、缔约国确认残疾妇女和残疾女孩受到多重歧视,在这方面,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她们充分和平等地享有 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 二、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妇女充分发展,地位得到提高,能力得到增强,目的是保证妇女能 行使和享有本公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第七条
残疾儿童 一、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 由。 二、在一切关于残疾儿童的行动中,应当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一项首要考虑。 三、缔约国应当确保,残疾儿童有权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就一切影响本人的事项自由表达意见,并 获得适合其残疾状况和年龄的辅助手段以实现这项权利,残疾儿童的意见应当按其年龄和成熟程度适当予以考虑。
公约签署生效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草案按联合国法律程序提交2006年9月开幕联大审批,然后交给各国签署和批准。 批准国家达到规定的数量后,公约将生效。据联合国问题专家估计,公约将于2008年或者2009年正式生效。从公 约的正式诞生到生效之间的时间较长的主要原因是,各国政府要将公约各项条款的要求纳入本国的法律体系之中, 因此各国政府特别是尚未在残疾人保护方面立法的国家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
从《残疾人权利公约》看我国新成年监护制度
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等,都应以《公约》尤 其是第 12 条为标准,这也是中国自愿履行国际义 务的承诺。
二、《公约》对成年监护法的倡导标准
(一)肯定残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废除无行 为能力制度
《公约》第 12 条提出,缔约国应当确认残疾人 在生活的各方面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法 律能力(legal capacity)。从体系解释即结合《公约》 第 3 项各国应为残疾人行使法律能力提供协助的 表述可知,法律能力包含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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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残疾人权利公约》看我国新成年监护制度
但这里主要是指行为能力。①《公约》肯定残疾人 具有与正常人一样的法律能力,因此,要限制残疾 人的行为能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经过司法 审查;第二,根据司法审查结果划定残疾人行为能 力的限制范围,而不能一刀切地剥夺其从事所有 法律行为的能力。
① 黄诗淳: 《从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之观点评析台湾之成年监护制度》,载《月旦法学杂志》2014 年第 10 期。 ② 龙卫球: 《民法总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259~260 页。 ③ 郭明政: 《禁治产与成年人监护制度之探讨》,载《固有法制与当代民事法学:戴东雄教授六秩华诞祝寿论文集》,三民书局出 版社 1997 年版,第 350 页。 ④ see :B. Winick, The Side Effects of Incompetence Labelling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Mental Health, Psychiatry, Public Policy & Law, Vol.1,1995,p. 437. ⑤ 李霞: 《民法典成年保护制度》,山东大学出版社 2007 年版,第 116~118 页。 ⑥ 李霞: 《成年监护制度的现代转向》,载《中国法学》2015 年第 2 期。 ⑦ MDAC, Reports on Guardianship in Russia and Hungary. ⑧ 陈瑞华: 《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评马修的“尊严价值理论”》,载《中国法学》2000 年第 3 期。
残疾人权益保障
随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考入大中
院校的残疾学生数量猛增,其中很多残疾毕业生的
素质和能力都出类拔萃。这些残疾学生已不再满足
于以前有个工作就行的低层次就业状态,想在更高
层次平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
可现实中,他们的就业道路困难重重。
“随着高层次残疾人才的涌现,他们 就业期望也随之提高,可我们的社会 还远远没有作好接纳残疾人在较高层 次就业的准备。尤其是按比例安置残 疾人的法律条文,在很多机关、事业 单位那里,等同于一纸空文。”
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 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 育。
第十八条 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 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王伟是平顶山市第27中(97)级应届毕业生,年幼 因患小儿麻痹留下下肢残疾。1997年参加河南省普 通中专学校考试时,填报的第一志愿是平顶山市财贸学 校,考分为456分,超过了427分的招生录取分数 线。但是,平顶山市财贸学校以该校计算机房在四楼, 王伟无自理能力为由拒绝录取。王伟认为,平顶山市财 贸学校在1997年招生时,以其身体跛行残疾为由不 予录取的行为违法,侵犯了其受教育权。为此,向平顶 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 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被告经过对原告王伟的残疾程度 进行详细的调查后,认为原告王伟的考试成绩和身体残 疾程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为此,于1997 年10月18日将原告王伟录取到该校学习。被告改变 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王伟认为自己的受教育权已得 到保护,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人保障法》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 月24日修订通过,自 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版(全文)
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文本)序言本公约缔约国,(一)回顾《联合国宪章》宣告的各项原则确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和价值以及平等和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二)确认联合国在《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中宣告并认定人人有权享有这些文书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得有任何区别,(三)重申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必须保障残疾人不受歧视地充分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四)回顾《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和《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五)确认残疾是一个演变中的概念,残疾是伤残者和阻碍他们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的各种态度和环境障碍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结果,(六)确认《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和《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所载原则和政策导则在影响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推行、制定和评价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均等机会的政策、计划、方案和行动方面的重要性,(七)强调必须使残疾问题成为相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八)又确认因残疾而歧视任何人是对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的侵犯,(九)还确认残疾人的多样性,(十)确认必须促进和保护所有残疾人的人权,包括需要加强支助的残疾人的人权,(十一)关注尽管有上述各项文书和承诺,残疾人作为平等社会成员参与方面继续面临各种障碍,残疾人的人权在世界各地继续受到侵犯,(十二)确认国际合作对改善各国残疾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生活条件至关重要,(十三)确认残疾人对其社区的全面福祉和多样性作出的和可能作出的宝贵贡献,并确认促进残疾人充分享有其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将增强其归属感,大大推进整个社会的人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除贫工作,(十四)确认个人的自主和自立,包括自由作出自己的选择,对残疾人至关重要,(十五)认为残疾人应有机会积极参与政策和方案的决策过程,包括与残疾人直接有关的政策和方案的决策过程,(十六)关注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本源、族裔、土著身份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年龄或其他身份而受到多重或加重形式歧视的残疾人所面临的困难处境,(十七)确认残疾妇女和残疾女孩在家庭内外往往面临更大的风险,更易遭受暴力、伤害或凌虐、忽视或疏忽、虐待或剥削,(十八)确认残疾儿童应在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基础上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回顾《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为此目的承担的义务,(十九)强调必须将两性平等观点纳入促进残疾人充分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一切努力之中,(二十)着重指出大多数残疾人生活贫困,确认在这方面亟需消除贫穷对残疾人的不利影响,(二十一)铭记在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并遵守适用的人权文书的基础上实现和平与安全,是充分保护残疾人,特别是在武装冲突和外国占领期间充分保护残疾人的必要条件,(二十二)确认无障碍的物质、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医疗卫生和教育以及信息和交流,对残疾人能够充分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至关重要,(二十三)认识到个人对他人和对本人所属社区负有义务,有责任努力促进和遵守《国际人权宪章》确认的权利,(二十四)深信家庭是自然和基本的社会组合单元,有权获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获得必要的保护和援助,使家庭能够为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其权利作出贡献,(二十五)深信一项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全面综合国际公约将大有助于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改变残疾人在社会上的严重不利处境,促使残疾人有平等机会参与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议定如下:第一条宗旨本公约的宗旨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
残疾人的国际合作与外交政策
世界银行《残疾人教育支持项目》
该项目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残疾人的教育环境和教学质量。
05
未来展望与建议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残疾人权益保护的进一步发展
建立国际残疾人合作组织
通过成立国际残疾人合作组织,加强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 推动残疾人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
04
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国际合作 案例分析
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国际法律案例分析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
该公约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残疾人权利保障国际法律文件,为各国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政策提供了重 要的法律依据。
欧盟《残疾人指令》
该指令要求欧盟成员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残疾人能够平等地参与社会、文化、政治和经济生活。
外交政策对残疾人教育的重视
外交政策应关注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包括提高残疾人的教育水平、消除教育歧视 等。
外交政策应鼓励各国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和条件, 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03
国际合作在推动残疾人外交 政策中的作用
国际组织在推动残疾人外交政策中的作用
残疾人就业支持的国际合作案例分析
世界卫生组织《残疾人就业促进全球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国际合作,提高残疾人的就业率,促进残疾人的经济自立。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残疾人包容性发展支持项目》
该项目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和劳动参与率。
残疾人教育支持的国际合作案例分析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特殊教育全球行动计划》
将残疾人问题纳入外交议程
将残疾人问题作为外交议程的重要内容,推动各 国政府在国际舞台上关注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 展。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全文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全文引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为了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而制定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于2006年12月13日通过,并于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
本文将对该公约的全文进行探讨,以加深对残疾人权利保护的全面理解和认识。
第一部分:一般性规定定义(第一条)根据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残疾人是指有长期的身体、精神、智力或感觉功能障碍的人。
这些功能障碍可能与环境的各种物理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
目的(第三条)该公约的目的是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全部人权和基本自由。
这包括平等面对各类阶段、场所和机会,摆脱歧视和充分参与社会。
第二部分:一般义务尊重人权和个人自主权(第四条)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尊重所有残疾人的人权和个人自主权。
这包括确保残疾人的自由和尊严,确保他们能够行使自己的意愿,以及保障他们对个人信息的保密权。
平等保护和效果保障(第五条)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采取适当的立法、措施和政策,确保残疾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得到平等保护,并能充分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歧视禁止(第六条)该公约明确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
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的立法和措施,以禁止对残疾人的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三部分:特别义务强调平等机会和包容(第八条)公约指出,为实现残疾人的平等机会和包容,各缔约方应采取适当的立法和措施,包括积极行动,以确保残疾人在教育、就业和文化领域能享有平等权利。
无障碍(第九条)公约要求各缔约方确保残疾人能够进入物理环境、交通运输、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其他设施和服务,如同其他人一样,并避免新建设施和服务的障碍。
个人的自主权和自由(第十九条)公约强调残疾人的自主权和自由。
残疾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并参与制定与他们直接相关的决策,例如医疗治疗、康复计划和其他服务。
战争和人道主义紧急状态(第十三条)公约规定,在战争和人道主义紧急状态下,各缔约方应特别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和安全。
他们应优先考虑残疾人的需求,并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残疾人权利公约 一般原则
残疾人权利公约一般原则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为了保护和促进残疾人权利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的一般原则旨在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其他人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并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参与和包容。
残疾人权利公约强调了对残疾人的尊重和尊严。
每个人都应该被平等对待,无论他们是否有残疾。
这意味着不能因为残疾而剥夺任何人的权利,包括教育、就业、健康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权利。
残疾人应该被视为社会的一部分,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益。
公约强调了残疾人的自主权和包容性。
残疾人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和事务,并获得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这意味着我们应该尊重残疾人的意愿和选择,为他们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服务,以便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潜力和追求幸福。
公约还涉及到残疾人的参与和访问。
残疾人应该被纳入到决策过程中,并能够参与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消除社会中存在的障碍,使残疾人能够自由进入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和信息技术等。
公约强调了对残疾人的保护和福利。
残疾人需要特殊的保护,以确保他们的权益不受侵犯。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制定和执行相关法律和政策,保护残疾人免受虐待、歧视和剥夺。
同时,我们也需要提供
必要的服务和支持,以确保残疾人能够享受到与其他人相同的生活质量。
残疾人权利公约的一般原则旨在确保残疾人的权利和尊严得到保护和促进。
这一公约的制定是为了构建一个包容和平等的社会,让残疾人能够实现自己的潜力,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落实公约的要求,推动残疾人权利的实现,为每个人创造一个公正而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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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CRPD/CSP/2014/2 残疾人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1 April 2014ChineseOriginal: English14-28684 (C) 160414 210414*1428684*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七届会议2014年6月10日至12日临时议程* 项目5(b)与执行公约有关的事项:圆桌会议一将《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秘书处的说明本文件是秘书处根据缔约国会议主席团得到的专家意见而编写的。
专家们为协助主题为“将《残疾人权利公约》条款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的圆桌会议讨论建言献计。
圆桌会议一计划在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会议第七届会议期间举行。
导言1. 国际社会承诺促进残疾人权利并将其纳入社会和发展中。
这种承诺深深扎根于联合国的各项目标、载入《联合国宪章》序言部分,其中提及基本人权、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促进提高生活水准并获得更大的自由。
2. 直到2006年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议定书》之后,残疾人在实现其人权方面面临的具体障碍才可以通过一项国际法律文书直接得到解决。
随着《公约》的通过及许多会员国的迅速批准,国际社会现在有了强大的国际残疾问题规范框架。
尽管如此,执行方面的差距依然很大。
3. 残疾人在世界人口中的比例很大(15%),1 而且与无残疾者相比更有可能生活在贫困中。
因此,要想真正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将__________________* CPRD/CSP/2014/1。
CRPD/CSP/2014/214-28684 (C)2/5残疾人纳入所有发展活动至关重要。
然而,各项目标、具体目标和指标中都没有提及残疾人。
4. 这种缺失尤为令人关切,专家和研究人员逐渐达成共识,即全球面临的危急紧迫问题是残疾人缺少获得教育、就业、保健以及社会和法律支助系统等资源的平等机会,结果造成贫穷残疾人多的不成比例。
25. 自《联合国千年宣言》(大会第55/2号决议)发布以来,我们见证了《公约》的起草和通过。
国际社会成员日益认识到将残疾人纳入全球发展议程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并重申他们致力于为残疾人实现国际商定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
36. 随着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截止日期临近和关于2015 年后全球发展议程的讨论进一步深化,国际社会面临着确保将残疾问题纳入新框架的重要机遇。
为此,大会在2011年决定召开一次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一级的高级别会议,主题为“前进的道路:兼顾残疾问题的2015年及以后的发展议程”。
7. 2013年9月23日,举行了关于为残疾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和其他国际商定发展目标的大会高级别会议。
会议为全球关注残疾人的发展状况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
在大会开幕式上,会员国通过了一份注重行动的文件,重申决心确保为残疾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并强调在新的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必须优先适当考虑所有残疾人。
8. 高级别会议的“成果文件”(大会第68/3号决议)根植于《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和第二十五条)的目标和《公约》的具体条款中,其中要求各国采取措施,确保实现残疾人的各项权利,执行针对残疾问题的国际文书,包括《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9. 《成果文件》明确承认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顾及残疾人的权利,强调需要充分适用并执行有关残疾与发展问题的国际规范框架,为此鼓励批准并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并考虑批准《任择议定书》为促进人权和发展的文书。
10. 《成果文件》强调,重要的是要确保残疾人享有无障碍环境,确保他们参与发展的方方面面。
《成果文件》还将残疾问题作为一个贯穿各领域的问题纳入全球发展议程,包括受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就业和体面工作以及残疾人在人道主义应急和减轻灾害风险方面的需要。
__________________1 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世界残疾问题报告》(日内瓦,2011年),根据2010年人口得出的估计数。
2 残疾人与千年发展目标,审查千年发展目标进程和将残疾问题纳入千年发展目标努力中的战略(A Review of the MDG Process and Strategies for Inclusion of Disability Issues in the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 Efforts)(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品编号,E.11.IV .10)。
3 见大会第63/150号、第64/131号、第65/186号、第66/124号和第68/3号决议。
CRPD/CSP/2014/23/514-28684 (C)11. 《公约》的拟定提出了兼顾残疾问题行动的具体指导方针,与千年发展目标和2015年后发展目标需要应对的全球性挑战高度相关。
《公约》包含了单独的专题条款问题,例如危难情况和人道主义紧急情况(第十一条)、教育(第二十四条)、健康(第二十五条)、工作和就业(第二十七条)、适足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护(第二十八条),所有这些条款对新议程十分有帮助。
将残疾人视角纳入新发展框架是执行《公约》,消除当前立法、政策和实践之间差距的重要工具。
12. 本文件概述了《公约》用于指导各国、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包括残疾人组织的方法,目的是实现成果文件所载各项承诺,特别是实现2015年后兼顾残疾问题的发展框架所载各项承诺。
13. 文件还强调了《成果文件》与《公约》条款在国际合作方面的关联。
在列入了关于国际合作的第三十二条后,《公约》已成为第一个列入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国际合作,例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以实现残疾人权利具体条款的人权条约。
这种措施不仅应包括北南合作,而且还包括北北和南南合作。
14. 文件还审查了当前就2015年后促进平等的讨论,这是将残疾视角纳入新的国际发展框架的起点。
《公约》成为促进具有包容性、平等和可持续发展的工具 15. 《公约》确认国际合作对促进和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见A/HRC/16/38)。
其中一些条款为会员国履行在成果文件中所做承诺提供了有益的指导。
16. 例如,在《公约》的序言部分,缔约国着重指出大多数残疾人生活贫困(第二十段),确认国际合作对改善各国残疾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残疾人的生活条件至关重要(第十二段)。
17. 还是在序言中,缔约国确认《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和《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所载原则和政策导则在影响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推行、制定和评价进一步增加残疾人均等机会的政策、计划、方案和行动方面的重要性(第六段)。
他们还强调必须使残疾问题成为相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七段)。
18. 根据《公约》第四条规定,缔约国要在一切政策和方案中考虑保护和促进残疾人的人权(第一(c)款),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各缔约国承诺尽量利用现有资源并于必要时在国际合作框架内采取措施,以期逐步充分实现这些权利,但不妨碍本公约中依国际法立即适用的义务(第二款)。
19. 《公约》还列入一个关于国际合作的单独条款(第三十二条),其中规定了最相关的支持实现残疾人权利的最相关模式。
这些模式包括(a) 包容性和无障碍国CRPD/CSP/2014/214-28684 (C)4/5际合作;(b) 建设能力;(c) 合作研究和获取科技知识;以及(d) 技术和经济援助,包括通过技术转让(见A/HRC/16/38)。
20. 这些条款成为坚实的基础和法律承诺,用以促进向残疾人开放、兼顾残疾人并尊重残疾人人权的2015年后全球发展议程。
将残疾人纳入2015年后进程21. 人们逐渐认识到,纳入残疾问题不仅有利于残疾人,而且也有助于实际实现发展目标。
22. 已经为制定2015 年后发展框架采取了各项举措,情况令人乐观。
例如,在题为“新的全球伙伴关系:通过可持续发展消除贫穷和变革经济”的报告中,2015年后发展议程高级别知名人士小组用各种重要方法来处理残疾问题,包括贯穿各领域的发展问题以及人权、参与和监测问题。
23. 将残疾视角纳入2015 年后发展议程的切入点给人带来希望,它来自正在进行的关于不平等问题的讨论,这是联合国发展集团主办的全球协商以及主持的政府间进程,包括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和可持续发展高级别论坛的主题。
讨论确定了不平等妨碍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主要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扩大了特定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为新议程提供了重要经验教训。
由于特殊社会群体,包括残疾人面临的社会经济不平等日益扩大,当务之急是,2015年后发展议程应立足于人权标准和原则,包括平等和不歧视。
4 2015年后发展议程应根据《公约》采取注重人权的做法,并得到社会政策框架的支持,进而解决造成贫穷和不平等的原因和影响。
24. 明确将残疾人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可以采取多种不同方式。
一种办法是纳入一个关于残疾问题的单独条款,并附有自定的具体目标和指标。
这与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的目标4相类似。
迄今为止进行的讨论包括一项提案,根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报告(A/HRC/25/29和Corr.1)的建议,通过一个将具有包容性教育目标和适当具体目标和指标纳入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提案。
25. 另一种方法是为残疾人提出一个可用于标准专题清单的独立指标清单(例如教育、保健、工作和就业)。
据联合国系统2015年后联合国发展议程工作队2013年报告“2015年后发展议程统计数字和指标”,已提议为性别、老龄化、青年和移徙者采用这套指标。
第三个选择是审视每个主题的不平等问题,例如,根据收入阶层分列儿童死亡率。
最后的方案没有利用针对残疾人的具体需要制定的指标。
但是,如果有按残疾、性别和年龄分列的数据,对收集在人口群体中如何减少不平等信息,进而实现总目标是有益的。
__________________4 技术支持小组,发布关于促进平等,包括社会平等的简报。
CRPD/CSP/2014/2 5/514-28684 (C) 26. 令人鼓舞的是,有迹象表明,有意愿在新的发展议程中加强注重残疾统计数据。
在其报告中,联合国系统工作队指出其他人口群体也需要有系统的残疾人统计数据,以支持禁止歧视和争取平等的原则。
2015年后发展议程高级别知名人士小组还在其报告中强调需要获得准确数据,呼吁进行“数据革命”,规定收集的数据应按残疾、性别和其他类别进行分列,以确保“没有人被忽略”。
需要在这些发展的基础上持续努力,以制定2015年后兼顾残疾问题的框架。
前进的道路 27.随着国际社会开始制定新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 2015 年后发展目标,应考虑以下促进兼顾残疾问题的发展备案: • 改善残疾数据收集、分析、监测和评价协助制定政策和编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