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名牌产品认定准则 范本
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材料须知
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材料须知一.总体要求一要真实。
数据和证明材料等要真实。
二要完整。
表格填写和提交的材料要完整。
三要有效。
证书和证明材料要在有效期内。
二.填写说明(一)基本要求1.一个申报产品(执行同一产品标准)对应一份材料。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
使用标准A4 纸,双面打印。
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
3.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产品的名称、品牌和企业名称。
4.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 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插入Word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6.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有关指标,但申报企业必须予以具体填报。
7.行政许可情况:包含是否属于安全认证(3C)管理产品、是否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产品等。
(二)申报表封面填写说明1.编号由市局质量科填写。
2.注册商标指申报产品的注册商标,商标权必须是河南省各级工商局注册的企业,且在有效内。
服务业没有可不填。
3.产品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名称一致,申报产品与执行标准相对应。
4.规格型号填写申报产品详细型号,要填写齐全,如果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详细材料,标注见多少页,如P16。
5.企业名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公章相一致。
6.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号。
7.企业所在地填:信阳市。
(三)承诺书说明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印章。
(四)表E企业基本情况填写说明1.企业法人代表后联系电话指法人代表电话。
2.联系人指本次名牌产品申报材料申报人。
3.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A国有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E中外合资公司、F港澳台合资企业、G其他。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浙江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产品(服务)。
第三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建立以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以市场评价为依据,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四条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浙江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浙江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是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综合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担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在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评价工作按《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暂行)》进行。
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
第七条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处理投诉,组织实施对浙江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材料品牌确认单范文
材料品牌确认单范文编号:________日期: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尊敬的负责人根据我们最近的讨论,我们需要确认以下材料的品牌。
请您在接受此确认单时仔细阅读确认,并在下方签名表示同意。
1.项目背景:请简要说明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包括项目的规模、预期完成时间以及项目方的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清单:请列出所有需要的材料和相关规格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水泥:品牌、型号、强度等级等要求。
-砂子:品牌、颗粒大小、清洁度等要求。
-砖块:品牌、规格、颜色等要求。
-钢筋:品牌、直径、强度等要求。
-涂料:品牌、颜色、质地等要求。
-木材:品牌、种类、尺寸等要求。
-玻璃:品牌、规格、透明度等要求。
-电线:品牌、型号、电流负载等要求。
3.品牌选择:请在每个材料项目下选择适合项目的品牌。
如果您有特殊要求,请在相应项目下注明。
-水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砂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砖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钢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涂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木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玻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材料供应商:-水泥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砂子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砖块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钢筋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涂料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木材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玻璃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电线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5.品质和标准:请提供您对以上材料的品质和标准的要求。
20XX年山东名牌产品申报材料模板
20XX年山东名牌产品申报材料模板篇一:20XX年山东省服务名牌申请表附件2:申报山东省服务名牌告知书实施名牌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名牌评价工作是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维护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山东省服务名牌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一、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凡不属于《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评价程序的任何活动,均与评价工作无关,对评价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由相关专业委员会按照评价细则进行。
专业委员会由行业协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和其他组织的专家以及消费者(用户)代表组成。
专家从名推办专家库中随机产生。
四、企业在申请山东省服务名牌过程中,须恪守以下原则: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资料的真实、可查。
相关信息需证明材料的,按要求作为附件一并提供。
2、申报企业要遵守商业道德,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工作。
凡是违反本条规定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三年之内不准再申报。
3、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由各市质监局统一报送。
五、山东省服务名牌评价接受全社会监督,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可从省质监局网站或省质量评价协会网站()查询。
本企业确认已经理解上述条款,并在申报山东省服务名牌过程中严格遵守。
企业名称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3:编号:□□□□□□□□新评□复评□山东省服务名牌申请表企业名称:(盖章)所属行业:服务品牌(商标):服务项目:申请日期:年月日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制填表说明1、根据企业及服务实际情况负责任地如实填写;2、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3、“编号”由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填写。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提高我省产品(服务)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增强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浙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发展名牌产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浙江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产品(服务)。
第三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建立以企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以市场评价为依据,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第四条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浙江名牌产品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浙江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
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是由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综合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及社会团体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
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
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承担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组,各专业评审组在浙江名牌认定委员会的组织下,根据产品类别分别提出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进行具体评价,评价工作按《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暂行)》进行.评价工作结束后,各专业委员会自动解散.第七条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处理投诉,组织实施对浙江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
福建名牌产品专家评审评分标准
附件1福建名牌产品专家评审评分标准福建名牌产品总评分为1000分,其中专家评审评分为900分,社会满意度评分100分。
一、市场评价(300分)1、申报产品销售额(满分200分)采用“连续计分法”,三年得分加权平均。
申报产品销售额的每年得分的计算公式为:式中:基础分=满分×60%(即120分);申报值──指申报产品当年度的销售额;基础值──为本细则中规定该申报产品的最低申报值; 最高申报值──为同一专业类参评企业该年度销售额中的最高值。
(注:符合申报条件的特色产品市场销售额评价不参与基础值的设置,特色产品的该项评分直接给予基础分120分。
)2、社会满意度(满分100分)根据申报产品社会满意度调查等结果(包括行业组织评议意见或建议、社会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和投票结果,申报企业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及设立网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基础分-满分(基础值最高申报值基础值申报值基础分评价指标年度得分⨯--+=分。
二、质量评价(350分)1、实物质量水平(满分200分)(1)申报产品采用的标准及标准水平(该项满分70分)申报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获采标证书的,若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其产品全部或主要技术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得65~70分;若该企业标准部分技术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得60~65分。
申报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未获采标证书的,但其产品技术指标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得60分。
申报产品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得55分。
申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得55分。
申报产品执行的企业标准,其技术指标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得40分。
(2)申报产品实物的主要性能指标水平(该项满分120分)根据监督检验报告,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实测值严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要求的,得115~120分;申报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实测值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要求的,得110~115分。
名牌产品申报材料doc
名牌产品申报材料篇一:名牌申报材料范本淮安名牌申报表(食品、农产品)产品名称:冷鲜火鸡商标名称:圣诞树规格型号:贝蒂纳4-6kg企业名称:(盖章)盱眙县圣诞食品有限公司7□6□8□2□6□3□7□6□4 企业代码:□企业所在地:盱眙县(区)填表日期XX 年 04 月江苏省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制淮安名牌申报告知书为维护淮安名牌评价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特向申报淮安名牌的企业告知如下事项:一、淮安名牌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二、淮安名牌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淮安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
凡不属于《淮安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活动,均与评价工作无关,对评价结果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淮安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由有关的政府部门组成。
未经许可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表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借名牌评价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
四、淮安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将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对企业有关申报数据(包括企业的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出口额、税收等)进行必要的核实,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五、企业在申请淮安名牌过程中,须恪守以下原则:1、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可查。
2、申报企业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名牌评价工作。
3、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律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通过当地质监部门统一报送。
4、企业应拒绝和抵制各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乱评比活动,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级质监部门和市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反映。
六、淮安名牌评价接受社会监督,评价过程的相关信息可从江苏省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cn/)上查询。
本企业确认已经理解上述条款,并在申报淮安名牌过程中严格遵守。
企业名称(盖章)盱眙县圣诞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日期:目录一、企业申报淮安名牌综述二、表1:企业基本情况三、表2:企业申报及综合评价表四、表3:申报产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五、表4:各有关部门意见六、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1、申报产品,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的照片2、企业营业执照及注册商标证书3、其他基本证书(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4、申报产品采用标准首页复印件5、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检测报告6、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HACCP、ISO2XX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获质量专业检验员资格证书人数及编号8、企业售后服务网点建设、“三包”情况以及……9、获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明10、申报产品获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证书11、企业生产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证明12、企业XX年度纳税证明第1页第5页第6页第7页第8页第9页第10页第18页第11页第12页第18页第14页第15页第16页第18页第18页第18页对消费者意见的处理情况的说明材料申报淮安名牌综述篇二:申报名牌产品的证实材料和装订要求申报名牌产品的证实材料和装订要求一、证实材料内容●企业基本概况及申报产品简介部分要求图文并茂,包括企业外景、生产流水线、主要申报产品以及企业形象展示、领导关怀等相关图片及介绍。
产品企业标准模板
产品企业标准模板一、产品概况。
产品名称,XXX。
产品型号,XXX。
产品规格,XXX。
产品材质,XXX。
产品颜色,XXX。
产品特点,XXX。
二、产品质量标准。
1. 外观质量标准。
(1)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划痕、气泡、色差等缺陷;(2)表面处理应均匀,无明显氧化、脱落等现象;(3)产品标识应清晰、完整、不易褪色。
2. 尺寸质量标准。
(1)产品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范围为±Xmm;(2)产品重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范围为±Xg。
3. 功能质量标准。
(1)产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卡滞、断裂、漏气等现象;(2)产品使用寿命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过X次使用后无明显损坏。
4. 包装质量标准。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过度包装、破损包装等现象;(2)包装标识应清晰、完整,无误导性信息。
三、生产工艺标准。
1. 原材料采购。
(1)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明显质量问题;(2)原材料采购应有合格供应商名单,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采购。
2. 生产工艺流程。
(1)生产工艺流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缺陷工序;(2)生产过程中应有质量检验记录,确保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3. 设备设施要求。
(1)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证正常运转;(2)生产场地应符合相关安全环保要求,无安全隐患。
四、质量控制体系。
1. 质量管理责任。
(1)明确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建立质量管理组织结构;(2)制定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2. 质量检验。
(1)建立完善的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2)建立质量检验记录档案,保留至少X年。
3. 不良品处理。
(1)建立不良品处理制度,明确不良品的判定标准;(2)对不良品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不影响产品质量。
五、质量保证措施。
1. 售后服务。
(1)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投诉;(2)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和处理,确保客户满意。
2. 质量改进。
(1)建立质量改进机制,定期召开质量改进会议;(2)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产品企业标准模板
产品企业标准模板一、产品名称及型号。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
产品型号,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概述。
产品概述部分应对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简要介绍,包括产品的用途、特点、技术指标等内容。
可以适当引用产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突出产品的特色和优势。
三、产品外观及结构。
产品外观及结构部分应对产品的外观特点和内部结构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产品的尺寸、颜色、外壳材料、内部零部件结构等内容。
可以适当配图,以便更直观地展示产品的外观和结构。
四、产品性能及参数。
产品性能及参数部分应对产品的性能特点和技术参数进行详细介绍,包括产品的工作原理、工作环境要求、工作温度范围、输入电压、输出电流、噪音等内容。
可以适当配图或图表,以便更直观地展示产品的性能和参数。
五、产品使用方法。
产品使用方法部分应对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内容。
可以适当配图或视频,以便更直观地展示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六、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标准部分应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进行详细描述,包括产品的质量标准、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合格标准等内容。
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便更准确地说明产品的质量标准。
七、产品包装及运输。
产品包装及运输部分应对产品的包装方式和运输要求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规格、运输方式、运输注意事项等内容。
可以适当配图,以便更直观地展示产品的包装和运输方式。
八、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承诺部分应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内容和承诺进行详细说明,包括产品的保修期、保修范围、售后服务电话、售后服务网点等内容。
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售后服务政策和规定,以便更明确地说明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九、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部分应对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进行补充说明,包括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认证情况等内容。
可以适当引用相关的证书和资质,以便更全面地展示产品的相关信息。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2016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2016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31•【字号】赣府厅发〔2016〕70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7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31日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加强对江西名牌产品的培育、管理和保护,规范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推动江西产品向江西品牌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5〕1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名牌产品,是指在江西省境内生产,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知名度居本省同类产品前列,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认定的产品。
江西名牌产品的认定、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江西名牌产品的认定,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搞终身制,认定活动不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管理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质量兴省办”)负责江西名牌产品认定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制(修)订江西名牌产品发展规划、年度认定计划与评价通则;(二)组建并管理江西名牌产品评审专家库;(三)组织江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四)组织江西名牌产品的宣传、培育、跟踪及监督管理工作;(五)建设并维护江西名牌网络管理系统;(六)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关于申请认定“”商标为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关于申请认定“”商标为省著名商标的报告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经调查,我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商标,在各个方面均已经达到了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公司在此申请将我公司使用的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
首先,我们公司所使用的商标在注册名称、图案、字号等方面的使用已有数年之久,并且广泛应用于我公司所生产的各项产品之中。
基于长期广泛的使用,商标在各个领域中已经树立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其次,我们公司所使用的商标鲜明、清晰、易于识别。
图案简单而不失美感,字体工整规范,符合广大消费者比较美观大方、稳重的品味,尤其对于各年龄段的消费者而言,商标更是与他们所青睐的时尚和时尚产品产生了相互关联和共鸣。
除此之外,我们公司所生产的商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且产品质量保证,为消费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顾客中心的整合发展模式下,我们公司协同各供应链上的各方,共同营造整体支持平台,不断完善自身的贸易保证和服务体系建设,帮助广大顾客提升商旅时间的软实力和意愿信心。
最后,在我们公司基于开放创新和绿色生态的经营理念,不断打造自身市场地位的同时,始终坚持强化管理体系的建设,注重环保的关注和推广,采用最低碳排放的生产方式,摒弃过时的推销方式和使用替代劣质材料的不良行为,通过持续改善经营管理质量,使顾客满意度达到了极高水平,也间接推动了商标著名度的提高。
在社会发展中,商标是企业的一种重要资产。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一个著名的商标除了代表了品牌形象和价值观外,同时还具有经济价值。
因此,我们公司对商标形象的塑造一直非常重视。
在此,我们真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我们的认定申请进行审批,并将我们公司所使用的商标认定为省著名商标,这将对我们公司经营的长远发展和品牌推广产生积极的影响。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此致敬礼!敬祈佳音!申请人:××公司。
河南名牌认定所需资料
河南名牌认定资料一、名牌产品的申报与认定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企业自愿申报;(二)科学、公正、公开、透明;(三)以市场认定和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质量诚信信息为依据,以政府引导、推动、规范、监督为保证,以专家按标准认定为主要方式;(四)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二、河南省名牌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二)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三)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生产达到适度规模,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四)产品按照具有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有效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七)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信誉良好,顾客满意度高;(八)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均为合格。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产品,不得申报名牌产品:(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二)国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检查检验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三)无本产品注册商标的;(四)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河南省名牌的各项认定指标一、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指标体系以市场认定、消费者认可、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为依据。
二、市场认定主要体现为市场占有率、企业规模、纳税额、出口创汇率和售后服务等指标。
三、消费者认可主要体现在用户满意度指标。
四、质量保证能力主要体现在企业质量认证、企业获得荣誉、企业质量检验能力、企业研发能力等指标。
五、产品质量水平主要体现在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科技成果、产品执行标准先进性、产品实物质量水平、总资产贡献率、新产品产值率等指标。
六、认定中量化标准、程序、方法的制定,不同认定指标权数的分配、对不同产品确定调查方案及结果的确定等,由省名推委秘书处制定《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准则》,与每年度名牌产品申报公告同时发布。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是企业形象的象征,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竞争力量。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商标市场行为,保护商标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的历史和作用。
商标作为一种标识符号,最早可追溯到古代的商品标识,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商标作为商品的象征逐渐产生。
商标不仅仅是一种符号,更是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的体现,是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要手段,也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因此,商标的保护和认定至关重要。
二、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意义。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商标市场行为,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江苏省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江苏省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著名商标的认定,可以更好地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商标的注册时间,商标的注册时间应当较早,且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商标的使用情况,商标的使用范围应当广泛,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持续稳定的使用状态。
3. 商标的社会影响,商标在市场上应当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代表一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4. 商标的法律保护,商标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被侵权,没有出现严重的负面事件,且没有受到相关法律处罚。
四、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企业和组织的商标认定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详细的商标使用情况、市场影响力、法律保护情况等相关资料,经过专业评审机构的评定后方可获得著名商标的认定资格。
五、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实施效果。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江苏省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江苏省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增强市场竞争力。
同时,也有助于规范商标市场行为,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标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结语。
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江苏省商标产业的发展,提升江苏省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3.24•【文号】国质检质[2005]95号•【施行日期】2005.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42号--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日期:2009年5月5日实施日期:2009年5月5日)废止(原因:评价机制改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05]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要求,为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扶持名牌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著名品牌,提高名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规定,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予以表彰。
现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
附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争创世界名牌,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现决定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推进机制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要坚持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企业争创为主体,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二、评价组织(一)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根据企业申请情况成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具体评价。
省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名牌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发文单位:**人民府文号:**人民府令第147号发布日期:2001-9-17执行日期:2001-9-17生效日期:1900-1—1第一条为了推进名牌战略,提高我省产品的质量水**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省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者在国内国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确认的**产品。
第四条**级府应当对推进**名牌产品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采取措施培育名牌产品,支持、督促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争创名牌产品。
第五条 **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
第六条**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名牌产品的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认定委员会由质量技术监督、经贸、农业、科技、工商等府有关部门,消费者协会、总商会等有关团体,以及新闻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
认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认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申报**名牌产品称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产品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二)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产品在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3次以上(含3次)检验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者近3年出口商品检验合格;(三)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四)企业年销售额、成本费用利用率、总资产贡献率居同行业前列;(五)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消费者(用户)满意度高;(六)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第八条**名牌产品申报认定的程序:(一)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向认定办提交申请书和相关申报材料;(二)认定办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并通过向征求意见;(三)期满后,由认定办将初审名单、初审意见、申请报告及征求意见结果等有关材料报认定委员会审查确认;(四)经审查确认的**名牌产品,以认定委员会的名义授予**名牌产品称号,颁发**名牌产品证书和标志,并通过.国家免检产品或者市场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及经济规模在本省同行业排名第一的产品,可以直接由认定办统一通过。
2021年河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准则
2021年XX省名牌产品认定准则根据《XX国产品质量法》、《XX省人民XXXX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和《XX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XX品牌建设,培育和XX省名牌,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XX又好又快,特制定本准则。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三)坚持以市场认定和消费者、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质量信息为依据,以XX引导、推动、监督、规范为保证,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专家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原则;(四)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一)企业依法在XX省境内工商登记XX,且连续稳定生产经营3年以上(含3年);(二)符合XX有关法律法规和XXXX策、环保XX 策、质量XX策的规定;(三)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六)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七)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九)年销售额、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等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近三年内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出口产品近三年内检验检疫均为合格;(十一)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出口产品近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索赔;(十二)企业达到XX节能减排有关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十三)申报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XX商标。
三、申报程序(一)省名推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发布XX省名牌产品申报XX或XX.(二)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向所在地名推委或质量主管部门申报XX省名牌产品,填写《XX省名牌产品申报表》.(三)XX省辖市名推委或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名推委。
《产品宣称通用准则》
《产品宣称通用准则》
1. 真实性:产品宣称必须基于客观事实,不得包含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信息。
2. 准确性:宣称中的信息应当准确无误,避免模糊、含混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3. 可证实性:所有宣称应具备可证实的依据,如科学研究、实验数据或第三方认证。
4. 完整性:宣称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包括产品的特点、功能、优势、使用方法等,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5. 合法性:产品宣称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6. 公正性:宣称不应偏袒或贬低竞争对手的产品,应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
7. 尊重消费者知情权: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潜在风险、限制或不适宜使用的情况。
8. 时效性:及时更新宣称内容,确保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9. 责任担当:对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
10. 行业标准:遵循行业内的宣称规范和标准,确保产品宣称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企业应严格遵守以上准则,确保产品宣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政〔〕号)和《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名推委〔〕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省名牌产品,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严格标准、择优认定的原则;
3、坚持以市场认定和消费者、用户认可为基础,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用户满意度和市场质量信息为依据,以政府引导、推动、监督、规范为保证,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行业专家认定为主要方式的原则;
4、坚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在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连续生产经营3年(含3年)以上。
申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产品实物质量(或服务质量)在同类产品(或同行业)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
3、企业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4、产品(或服务)按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
5、企业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6、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8、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近三年产品在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出口商品检验中合格;未出现重大质量、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
三、申报程序
1、省名推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省名牌产品申报通知或公告。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填报《省名牌产品申报表》、《省服务名牌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申报表包括企业承诺书。
3、由省辖市名牌战略推进机构或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
4、省名推委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符合初选申报产品名单。
四、认定程序
1、省名推委秘书处组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申报企业和产品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有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情况进行客观认定。
具体审查要求:(1)申报条件审查:申报产品必须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八项申报条件。
(2)商标审查:商标注册和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申报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3)许可资格审查。
申报产品凡列入行政许可要求的,必须取得许可资格。
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出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执行其他行政许可的产品,申报企业应出具有效证书,未提供有效证书的,不予受理。
(4)其他方面的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a、近三年内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
b、企业环保治理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
c、企业近三年内出现过偷漏税被曝光或被处理的行为;
d、出口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遭到外方索赔的;
e、企业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省名推委秘书处将申报初选名单及相关数据在有关媒体公示。
并对申报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审查。
企业伪造申报材料、虚报数据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省名推委秘书处按照申报产品类别组织有关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科研院所、主管部门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认定委员会,专家认定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审查组,按照行业特点及产品特性,对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用户消费者认可、质量保证能力、质量水平等指标进行量化认定,认定结果由专家组长签字,由专家委员会审议并形成名牌产品认定报告。
4、省名推委秘书处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产品进行消费者、用户满意度调查。
调查用户名单从申报企业提供近三年用户名单中产生。
5、省名推委秘书处对通过资格审查、用户满意度调查和专业审查认定的申报产品,综合排序,产生2010年省名牌产品候选名单,报送省名推委审定。
6、省名推委审定后的拟奖名单,由省名推委秘书处在有关媒体上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主动接受社会、消费者的监督。
7、经公示后确认的申报产品,由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授予“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在有关媒体公告。
8、省名推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消费者(用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监督组,对省名牌产品认定过程进行监督。
五、制造业(含工艺美术品)认定内容和评分标准
认定内容和评分标准为:质量保证能力、产品质量水平、市场认定、用户(消费者)认可等指标。
认定总分为500分,其中质量保证能力认定100分,产品质量水平认定100分,市场认定150分,用户(消费者)认可150分。
(一)质量保证能力认定(100分)
(1)企业认证情况,满分30分。
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单项得分10分。
但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2)企业获奖情况(近三年或有效期内),满分30分。
获省长质量奖得30分;获市长质量奖得15分;获中国名牌产品得20分;企业获得国家出口产品免验得15分;获得中国标准化创新贡献奖的得15分;获省名牌产品得10分;获省卓越绩效示范企业得10分;获得省质量诚信A等级以上的企业得10分;企业质量管理小组获国优小组称号得10分;获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得5分;获省优质产品得5;获质量管理小组省优小组称号得5分。
此项最高不超过30分。
(3)企业质量检验情况,满分20分。
企业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保证能力、健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检验制度的,得10分;质量检验人员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得10分。
(4)企业科研技术人员情况,满分20分。
具有高级职称科研技术人员1人得1分,中级职称1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获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人数,中级1人得1分,初级1人得0.5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0分。
(二)产品质量水平认定(100分)
(1)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先进性的情况,满分25分。
执行国际先进标准得25分;国内先进标准得15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得10分。
(2)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满分15分。
申报产品获得中国发明专利(与本产品相关,且在保护期内)得2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5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5分。
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15分。
(3)科技创新能力及科技奖励情况,满分15分。
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得15分,二等奖10分;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此项最高不超过15分。
(4)企业拥有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情况,满分5分。
其中国家级5分,省级3分。
但此项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5)产品实物质量水平,满分20分。
产品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得20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5分;达到国内一般水平,得10分。
(6)总资产贡献率,满分5分。
在20%(含20%)以上的得5分,在20%-15%(含15%)的得3分;在15%—10%(含10%)的得2分。
低于10%不得分。
(7)新产品产值率,满分5分。
连续三年保持在30%(含30%)以上的得5分;在30%-20%(含20%)的得3分;20%—10% (含10%)的得2分。
低于10%不得分。
(8)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满分10分。
连续三年保持在5%以上(含5%),得10分;5%-3%的(含3%),得5分;3%-1%的(含1%)得3分。
低于1%不得分。
(三)市场认定(150分)
(1)企业总资产规模水平情况,满分40分。
在全国同行业排名前5名得40分,在全国同行业排名6-10名的,得30分;在全省同行业排名前5名的,得20分,在全省同行业排名6-10名的,得10分。
第10名以后不得分。
(2)申报产品市场占有率情况,满分40分。
销售额或销售量在全国同类产品中排名前5名的,得40分;在全国同行业排名6-10名的,得30分;在全省同类产品中排名前5名的,得20分;在全省同类产品中排名前6-10名的,得10分。
第10名以后不得分。
(3)申报产品纳税额,满分20分。
在省内同行业排名前5名的,得20分;在省内同行业6—10名,得10分。
第10名以后不得分。
(4)产品出口创汇情况,满分10分。
申报产品出口量在全省排名前5名的,得10分;申报产品有出口,得5分。
(5)企业对市场情况的反应机制以及售后服务情况,满分15分。
建立了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应急危机处理机制,并制定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服务程序,得5分;有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人员素质能满足售后服务所需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要求,得5分;建立售后服务质量信息档案(包括定期回访记录、处理投诉记录、现场调查记录等),得5分。
(6)品牌建设(25分)。
建立测量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的制度和方法得5分;有广告宣传费用投入得5分;至少有3次市级以上媒体的经验报道的得5分;建立以顾客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并提炼形成了企业核心价值观,得5分;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措施和案例得5分。
(四)消费者、用户认可(150分)
消费者、用户认可指标,采用电话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两种方式。
电话问卷调查、网络调查两项权重为2和1,消费者(用户)认可指标总得分=用户满意度×100(分)。
消费者、用户认可此项指标满意度低于60%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