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三: - 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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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市教育局制定的《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运城市迎接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方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晋政办发[2005]17号)和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山西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时间安排》(晋教语函[2007]9号)文件要求,省语委将于下半年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认定。

为切实做好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目标顺利达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人民群众“四个意识”(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现代意识)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群众普通话、汉字规范使用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深厚氛围。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重在实效”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我市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使其在建设大通道、桥头堡和“四基地一中心”的社会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目标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我市语言文字管理水平和市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2012年基本实现我市市区范围内普通话初步普及和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运政办发[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运政办发〔2010〕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事侨务办),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制定全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全市有关重点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务。

(三)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会签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活动,协助省外办、省侨办需要本市配合进行的外事侨务工作。

(五)统筹办理市委、市政府的对外联系交往;办理市级领导出访的有关事宜;参与外事活动的安排和市政府对外谈判、签约等有关事宜。

(六)管理全市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审批和转呈市政府公派出国(境)手续,并对出国(境)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定期综合全市公派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办提出书面报告。

运城公共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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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公共信息网运城公共信息网运城市政府官方网站是面向全市民众的一个公共信息平台,是政府与市民之间沟通与互动的桥梁。

网站在功能上除了提供政府及部门的信息公开、服务指南、在线办事、网上缴费等基础服务外,还提供市民互动交流、公共服务信息查询、政策解读等内容,与广大市民最为贴近。

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运城公共信息网。

一、网站首页运城市政府官网以蓝、白、灰三色为主色调,整体页面布局简洁明了,方便用户快速找到需要的信息。

网站的主页主要分成六个板块:1.首页幻灯片:网站头部是一个宽幅的幻灯片,该部分主要用于展示政府和市民关注度较高的公共服务或活动信息。

用户可以通过轮播图直接点击关注的内容,方便了用户的操作。

2.政府动态:该板块主要发布运城市政府和各部门的重要新闻动态,包括政策、法规和规划的发布或修改、领导活动报道等。

3.窗口服务:该板块包括人社、交通、房产、医疗等政府服务事项的分类链接,便于用户快速找到所需的政务信息和服务。

4.推荐服务:此部分主要是推荐行政审批、在线办事、信息查询等实用服务,方便市民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公共服务,例如公共医疗保险查询、公积金查询和报名参加各种公共活动等。

5.征求意见:该板块通常放置重要的政策、规划征求意见或调查问卷等,方便市民进行意见反馈和参与社会节庆等活动。

6.市民之声:市民之声是一个互动交流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几种方式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例如在线留言、在线咨询和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评分等,提高政府与市民互动的效率。

二、政务公开运城市政府官方网站除了提供最新的行政公告、政策解读和各类公共数据查询服务之外,还会及时公布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部门工作报告等授权公开信息。

政务公开板块的信息发布分类清晰,具有区域性和时间性,便于市民查询。

三、在线办事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务服务已经实现网上办理,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方便快捷。

运城市政府官方网站不仅提供了行政审批、城建投资和征收安置等在线服务,而且还针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了详细的解答,帮助市民顺利完成各种在线政务事项。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7•【字号】运政办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运政办发〔2017〕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便利群众办事创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方案,结合我市实际,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推行“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改革,优化再造政务服务,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办理,畅通政务服务渠道,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网上办事,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上联通省、下覆盖全市的一网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三、任务分工(一)统一规范,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

一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18•【字号】•【施行日期】2005.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5]2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直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5]24号)精神,结合运城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执行的不在省政府公布的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内的16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取消。

现公布如下:市司法局(3项)(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备案(二)公证处年检(三)律师机构年检及年检注册市民政局(2项)(一)社会福利机构成立登记(二)新办福利企业审批市体育局(2项)(一)国家级、一、二级体育指导员资格审批(二)中国武术段位2-3段、4段以上资格审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项)计生用具零售经营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局(1项)基础测绘项目审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项)招工录用市统计局(2项)(一)办理统计登记证(二)投资项目开工、竣工登记市地税局(1项)呆帐税金核销死欠确认市经委(2项)(一)省级新产品试产计划申报(二)省级科技型小企业申报限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项)水泥生产许可证初审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4日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暂行管理办法为确保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电子督办系统安全有效运行(以下简称“13710”系统),确保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运城市政府系统“13710”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运政办发〔2016〕68号)精神,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原则。

安全有序原则:确保“13710”系统运行安全有序;效能效率原则:切实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工作效能和效率;突出重点原则: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才能纳入“13710”系统。

第二条目标。

通过“13710”系统的运行,省、市、县三级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实施电子台账管理,实现互联互通、建档立卡、动态跟踪、反馈催办、统计分析、评价考核,促进我市政府系统高效运转和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第三条立项报批。

凡进入市政府“13710”系统督办的事项,必须填写立项审批卡(见附件1),经市政府秘书长及以上领导同意后才能立项。

对省政府“13710”系统安排的事项,由于时间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科室(以下简称相关科室)可以先电话或短信报告相关领导后,在系统立项办理,审批手续随后补办。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3.13
【实施日期】2008.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
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是运城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市长信箱”,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和窗口。

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建设和管理,确保“市长信箱”正常运行,使“市长信箱”邮件的日常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理模式
“市长信箱”邮件实行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承办,市政府办公厅各对口业务科室分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办理及反馈的管理模
式。

第三条签收
“市长信箱”邮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专职信箱管理员负责受理,在每个工作日定时接收,按序编号、登记,并填写“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电子邮件办理卡”,交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人审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征集2008年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议的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征集2008年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议的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征集2008年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议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8•【字号】•【施行日期】2008.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征集2008年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议的公告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市政府经过初步梳理,拟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承诺为全市人民群众办好一批实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集2008年市人民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建议活动,使决策能够集中民智、反映民声、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

①教育方面。

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加大危房改造力度;在城乡新建、改扩建一批寄宿制学校。

②就业方面。

强化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民营企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继续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③医疗方面。

完善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工作;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降低药品价格,解决好看病贵的问题。

④住房方面。

抓紧解决农村残疾人和困难户住房问题;继续落实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政策。

⑤城市功能完善方面。

中心城市、各县城都要加大集中供热、供气和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心城市东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

⑥生态环境方面。

继续大搞植树造林,全面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⑦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

继续实施“扶贫移民”工程;解决好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⑧重大基础设施方面。

完成沿黄干线公路改造工程;西南环高速竣工通车;体育馆投入使用;中条山隧道抓紧实施。

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就以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急需解决的民生领域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8•【字号】•【施行日期】2017.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有效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切实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2016年10-12月,市政府办公厅对全市48个市直单位网站开展了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

现将政府网站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运政办发电〔2016〕59号)印发后,市直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检查发现,各单位网站管理意识明显增强,网站内容建设更加规范,信息发布速度和数量明显提升,“僵尸”网站、“睡眠”网站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截止12月31日,在册的市直单位网站共46个(原为48个,本次检查关停2个),主要由32家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本次检查,市政府办公厅采取实地查看和网上浏览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一)各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是否明确;(二)网站建设常态化保障、运行和考核机制情况;(三)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和服务使用情况;(四)对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五)网站关停整改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一些单位网站还存在以下问题:1.市水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发布内容存在明显错误;2.市农委、质监局、粮食局网站重要栏目信息(领导机构、工作动态等)更新不及时,内容陈旧;3.市民政局网站不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进行管理,擅自关停网站,被省政府通报;4.一些网站互动交流类栏目(比如:领导信箱)管理不到位,得不到有效使用;5.个别网站信息发布不够规范,无明确发布审核流程,人员信息安全意识淡薄。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山西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发〔2016〕48号)精神,现就全市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具体改革任务通知如下: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继续加大放权力度,持续精简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把该放的权力放出去,能取消的要尽量取消,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

责任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直有关单位(二)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

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落实和承接工作,确保及时承接,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深化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及时公布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两清单、两张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

制定出台市本级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市本级行政职权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市编办(审改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四)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梳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及时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民众关心的衣食住行、社保医保、教育卫生等诸多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确保清单的公布让群众能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同级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确定各地档案馆、图书馆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及查阅场所,负责定期接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报送的公开信息,设立查阅场所、建立查阅目录体系、提供专人帮助指导服务以方便群众查阅利用。

现就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机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二、报送内容(一)反映本单位机构、职能、工作程序等情况的:1.本机关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2.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3.领导干部分工和机构职能划分;4.行政职权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收费罚款项目的依据、标准和收费情况;6.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办理流程和时限;7.违规违纪的投诉以及责任追究情况;8.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9.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反映职能活动情况的:1.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2.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其相关政策;3.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4.教育、扶贫、优抚、社保、劳动就业、住房、医疗等民生方面的政策、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5.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房地产交易等情况;6.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7.政府的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8.政府重要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采购结果等情况;10.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计划以及实施情况;13.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情况;14.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计划和落实情况;15.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16.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规定、程序和落实情况;17.文化、教育发展计划,教育收费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招生方案、条件、程序及录取情况;18.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19.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行政许可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20.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程序和结果;21.涉及群众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信息。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05•【字号】运政办发〔2018〕52号•【施行日期】201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特制订《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网站管理约谈通报制度》《电子政务中心值班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2.《政府网站管理约谈通报制度》3.《电子政务中心值班制度》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9月5日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运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保证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开政府信息为主,主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事依据;反映本地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社会发展、自然风貌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均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第二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建立的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依据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21•【字号】•【施行日期】201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1日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与文明创建投诉举报电话2666110合并运行),是市委、市政府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而设立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形象,构建和谐运城,维护政府权威的重要载体。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遵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宗旨,坚持“依法处理、分级负责、群众满意、责任追究”的原则,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部门联动、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从严考核、汇总归档”的运行机制,力争实现“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目标。

服务范围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承担受理、办理、监督、管理等各项职能。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及“首接负责制”原则,办理群众诉求事项、意见和建议。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受理范围:(一)咨询:受理对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对“五城同创”开展情况及创建成效等方面的咨询。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1.22
•【字号】运政发〔2018〕32号
•【施行日期】2018.1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运政发〔2018〕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8〕44号)要求,共审查出市政府和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涉及的证明事项77项,按照清理要求全部予以取消,已经11月8日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清单涉及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积极做好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缺失。

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不断创优我市营商环境,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良好的发展氛围。

附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77项)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运政发〔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发〔2018〕26号盐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运各有关单位:现将《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11日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运城市旧城区中心位置,改造范围内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砖混结构和简易砖木结构建筑物,基础设施落后,居住环境较差,消防设施不健全,抗震能力不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威胁着棚户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运城市河东西街延长线北侧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六)《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七)《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15〕12号)。

(八)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基本原则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原则。

政府网站统一信息信息资源基础、主题、体裁类型、形态分类

政府网站统一信息信息资源基础、主题、体裁类型、形态分类
信息资源体裁类型分类见表C.1
表C.1信息资源体裁类型分类
编码
体裁类型
编码
体裁类型
301
法律
311
通报
302
法规
312
公报
303
条例
313
议案
304
规范
314
报告
305
标准
315
请示
306
通知
316
批复
307
命令
317
意见
308
决定
318

309
公告
319
会议纪要
310
通告
320
其他
附 录 D
信息资源形态分类见表D.1
240
融资信贷
257
质量技术
241
抵押质押
258
检验检疫
242
商务贸易
259
安全生产
243
招标拍卖
260公安消防244 Nhomakorabea海关口岸
261
司法公证
面向法人信息主题分类(232~265)
245
涉外服务
262
公用事业
246
农林牧渔
263
法人注销
247
国土和规划建设
264
档案文物
248
交通运输
265
其他
附 录 C
附 录 A
信息资源基础分类见表A.1
表A.1信息资源基础分类
编码
分类名称
常见栏目
备注
101
概况信息
如:锦绣潇湘
公开主题库
102
机构信息
如:政府机构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2010年,全市广大政务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和上报了大量重要信息,较好地宣传了全市各项工作,为上级领导全面把握社情民意、正确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一年来,累计收到各县(市、区)、各单位上报信息2.5万余篇(条),编发《运政信息》244期,其中《普刊》189期,《专刊》、《调研刊》51期,被《晋政信息》采用信息159条。

在全省政务信息综合排名中,我市位居第一。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科学安排的结果,是广大信息工作人员求真务实、辛勤劳动的结果。

为鼓励先进,提高信息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做好2011年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河津市政府等8家信息工作红旗单位、11家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杨振荣同志等35名优秀信息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为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市直各单位和广大信息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信息工作收集、整理、写作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名单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附:2010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工作人员名单一、信息工作红旗单位(8家)河津市政府办公室盐湖区政府办公室永济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11家)稷山县政府办公室新绛县政府办公室垣曲县政府办公室闻喜县政府办公室夏县政府办公室运城经济开发区市旅游局国家统计局运城调查队运城供电分公司市中小企业局市卫生局三、优秀信息工作组织者(7人)杨振荣河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乔里晨盐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相康永济市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刘建中市人社局副局长卫典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艳玲市物价局宣教科科长王俊清市住建局办公室四、优秀信息工作者(28人)郑忠梁博邵琳王健焦国杰支光明李锦龙张衡刘亚温王琳张晓鹏赵淑云卢玉梅王运河张伟波史忙积胡忠泽李杰樊宁徐银爱张春娟武兆文王彩虹景磊宁慧娟畅宏健温晓灵常林——结束——。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正文:----------------------------------------------------------------------------------------------------------------------------------------------------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邮件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是运城市政府的门户网站,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市长信箱”,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和窗口。

为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建设和管理,确保“市长信箱”正常运行,使“市长信箱”邮件的日常处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处理模式“市长信箱”邮件实行市政府门户网站受理、承办,市政府办公厅各对口业务科室分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办理及反馈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签收“市长信箱”邮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专职信箱管理员负责受理,在每个工作日定时接收,按序编号、登记,并填写“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电子邮件办理卡”,交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人审查。

第四条办理“市长信箱”邮件按以下程序进行办理:(一)审查后的市长邮件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确定专门的邮件办理员呈报市政府秘书长阅批。

(二)按照市政府秘书长签批意见,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呈报所批转市领导阅批。

(三)根据市领导批示意见,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发送至所签批单位或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办理。

(四)在办理过程中,对需要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进行办理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分办业务科室或邮件办理员将邮件及领导批示复印件传送给承办单位,并提出办理时限要求;对需要调查或协调的,市政府办公厅业务科室应请示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该项工作的副秘书长组织调查或协调,并形成调查或协调纪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网站(含部门网站,下同)已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工作一是领导要切实重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一把手一定要重视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把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好经费、机构、人员等问题。

分管领导要认真负责亲自抓,对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情况,要经常过问,及时指导。

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本级、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抓好落实。

特别是要及时研究解决运行当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正常规范运行。

二是工作必须规范到位。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组织从事政府网站工作的所有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解决“落实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定岗定责定规矩,定期上网检查,及时发现和改正存在的问题。

对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要采取培训或调离等措施。

三是实行严格问责。

如果发现政府网站出现管理上的问题,要严格问责,给予纪律处分,既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又要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要全面系统加强对政府网站工作的管理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从8月8日到月底,在全市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对自查自纠进行研究安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动员教育,确保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3•【字号】•【施行日期】200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运城市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全市政府网站考核机制,改进和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绩效考核,目的是规范政府网站建设,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体现政府、部门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密切联系,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

第三条主管部门政府网站的绩效考核工作由运城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运城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安排,制定相应实施方案。

第四条考核主体考核方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被考核方为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第五条考核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考核的内容,由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和网站运行管理五部分组成。

第六条分类考核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不同情况,制定分类考核标准,进行分类考核。

第七条考核方式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的考核由网上公众评议和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网上公众评议网上公众评议活动每年第四季度在“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即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

第九条日常考核日常考核由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政府门户网站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网站按政务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和网站运行管理五个方面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年底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公布各网站综合考核的结果排名,通过“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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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县(市、区)委
组织部审查
意见
年月日
市委组织部审核意见
年月日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制
附表三:
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
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担任现
职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务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身份证
号码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现任职务
报考职位


奖惩
情况
年度考核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
关系
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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