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邮政储蓄银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档案的科学、规范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银行在各项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资料。
第三条银行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银行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行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指导、监督全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四)组织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五)定期向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报告档案工作情况。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银行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政策法规、规章、制度;(二)业务合同、协议、凭证;(三)内部管理文件、报告、报表;(四)会议记录、讲话稿、新闻稿;(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二)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三)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便于管理和利用。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型、内容、时间等要素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等要素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库房的环境稳定,确保档案的安全;(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及时处理破损、丢失等问题;(四)对重要档案实行专库保管。
邮政封闭管理制度
邮政封闭管理制度一、邮政封闭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护用户隐私。
邮政封闭管理制度可以有效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用户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2. 维护信件安全。
通过封闭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邮件的安全投递,避免信件在传递过程中丢失、被盗或被篡改的情况发生。
3. 提升邮政服务质量。
封闭管理制度可以提高邮政系统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保障快递业务的正常运转。
4. 防止邮件涉嫌违法行为。
通过封闭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识别、拦截和处理邮寄涉嫌违法内容的信件,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秩序。
二、邮政封闭管理制度的原则1. 安全保密原则。
邮政封闭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信件内容的安全、保密。
2. 公平公正原则。
封闭管理制度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用户,并保证各用户的权益不受侵犯。
3. 法律合规原则。
封闭管理制度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或侵犯用户权益。
4. 高效便捷原则。
封闭管理制度应当高效便捷,为用户提供快速、准确的邮寄和派件服务。
三、邮政封闭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核验寄件人身份。
在寄件时,快递员应当核验寄件人的身份证明,确保邮件寄件人的身份真实可靠。
2. 保密处理信件内容。
在投递过程中,快递员应当保密处理信件内容,不得窥视或泄露邮件内容。
3. 保管快递包裹安全。
快递包裹在投递过程中应当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避免受到破损或盗窃。
4. 防止邮件遗失。
快递员在投递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地址信息,确保邮件准确送达,避免邮件遗失的情况发生。
四、完善和提高封闭管理制度的建议1. 强化培训和教育。
加强对快递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责任心和服务质量,提升快递包裹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完善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邮政封闭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规范实施。
3. 利用科技手段。
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邮件追踪系统,实现对邮件的实时监控和追踪,提高邮政封闭管理制度的效率和准确性。
4. 加强沟通配合。
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密切合作,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维护封闭管理制度的稳定和良好运行。
邮政保密管理制度
邮政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邮政保密管理工作,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安全,确保邮政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靠性,维护邮政市场秩序,提高邮政服务的信誉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邮政服务的各类邮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保密责任1. 邮政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完善邮政保密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对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 邮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规定,对于发现的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和保护,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给未经授权的单位或个人。
3. 邮政服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提高保密意识和能力,绝对不得擅自窥视、获取、使用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确保邮政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四、保密管理1. 邮政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保密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保密管理人员,确保保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2. 邮政单位应当对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掌握保密技能和方法,确保能够正确、规范地处理和保护涉密信息。
3. 邮政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的保密检查和审计制度,对邮政信息系统和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密审计,及时发现、排查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4. 邮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和处置制度,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信息泄露和损坏。
5. 邮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涉密信息进行合理、规范的记录和存档,制定相应的保密期限和销毁规定,防止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或窃取。
五、违规处理1. 对于邮政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的问责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处理措施。
2. 对于邮政服务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包括罚款、停职、解聘等处罚措施。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是指邮政行业对于邮政档案的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保护
邮政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泄露、丢失或被擅自修改,确保邮政行业的信息安
全和业务运作的正常进行。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密责任制度:确定邮政工作人员对于邮政档案的保密责任,明确保密工作的重要
性和邮政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2. 解密审批制度:规定对于涉及机密级和秘密级邮政档案的解密操作必须经过上级主
管部门的审批批准,严格控制解密权限。
3. 存储和传输保密措施:对于邮政档案的存储和传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包
括设立安全存储区域、设置访问权限、加密传输等。
4. 登记和备案制度:建立邮政档案的登记和备案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保密培训和管理:组织邮政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建立相应的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邮政档案的保密工作。
6. 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邮政档案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
应的纠正措施,确保保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漏洞的及时修补。
7. 处罚制度:对于违反邮政档案保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确保保密工作
的严肃性和效果性。
通过建立和完善邮政档案保密制度,可以保障邮政行业的信息安全和业务秩序,防范各类风险和威胁,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邮政保密守则内容
邮政保密守则内容邮政保密守则内容公司保密守则一、总则(一)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明确员工对公司所负的保密义务,特制定本守则。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益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守则“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条款)。
(三)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二、保密范围(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保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客户档案资料;(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七)凡与公司经济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八)公司领导申明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
三、保密措施(一)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专人执行;(二)对于保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指定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北京经典宏文图书有限公司党政图书出版策划中心(三)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也应遵照保密守则;如在业务交往中需要提供公司保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指定负责人批准;(四)保证不在工作范围之外私自使用或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提供公司的保密资料;(五)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在其他同类企业中任职,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帮助他人组建、参与组建同类企业;(六)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从事或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也不得帮助或协助他人与公司竞争;(七)保证在公司任职期间,不直接、间接或以其他形式劝诱、招揽、拉拢本公司员工参与对公司的竞争行为;(八)员工受聘期满,公司和员工之间没有续签合同,员工有责任继续对资料保密,直到该保密资料进入公司领域;(九)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
邮政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邮政业务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邮政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邮政企业所有邮政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邮政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原则;(三)安全、保密、高效利用原则;(四)科学、系统、规范、便捷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邮政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邮政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邮政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邮政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对邮政业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工具;(四)定期检查、维护、更新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五)对邮政业务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六)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邮政业务档案收集范围:(一)邮政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凭证等;(二)邮政业务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三)邮政业务项目、活动、会议等记录;(四)邮政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报告等。
第七条邮政业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二)对档案内容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归档、存放;(四)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检索、利用效率。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邮政业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自然损耗和人为损坏;(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四)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防止档案丢失。
第九条邮政业务档案利用要求:(一)根据档案利用需要,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二)严格控制档案借阅,确保档案安全;(三)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登记,便于跟踪管理;(四)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邮政业务发展提供参考。
档案保密原则及制度
档案保密原则及制度1、保密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档案中涉及到单位机密以及相关技术机密、商务秘密的不对外泄漏。
机密档案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位。
2、保密组织机构的建立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档案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针对每个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3、保密实施细则1.对单位的需求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落实并保证不得向外界透露,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档案工作管理人员和公司技术总负责人。
2.档案管理人员对以上信息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存档,咨询人员在借阅时必须经领导同意且确定借阅时间方可借阅。
3.合同签订后的相关文档资料立即存档,并建立保密所必备的借阅制度。
4、保密性措施为了加强保密工作,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1.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私存的机密文件、报表、影像等相关资料,在完成任务后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立即清除,严格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
3.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严禁携带文件、资料外出。
4.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5.档案咨询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项目咨询资料。
6.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委托方因其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委托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7.档案咨询人员除非得到委托单位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8.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严格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9.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公司技术总负责人,做到机密不得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邮政制度
邮政工作“六不准”制度一、不准丢失、损毁:每个职工对自己经手的邮件、报刊要认真保管,保证邮件、报刊的安全,不私自托人看管或捎转,不私自携带邮件、报刊、票款回家(宿舍)和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乱扔乱摔。
二、不准积压、延误:邮政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限、频次、作业时间处理邮件、报刊,不准漏开信筒信箱,不准漏接发,不准脱班、误班,丢点甩片,查单验单的处理不准积压,投递员按规定当班未能投完的邮件、报刊必须全数交回,不准私自存放。
三、不准“捎、买、带”:邮政驾押人员,应严格遵守押乘纪律,不准私自带人或物上邮运车,严禁走私、投机倒把,随身携带的个人生活用品不得超过五公斤,体积以背包装得下为限。
四、不准刁难、勒索用户:邮政职工要牢固树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不无理拒办各项业务,不乱收费用,不搭集滞销报刊,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接受用户馈赠,不违章办理各项业务。
五、不准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报刊:邮政职工要按宪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公民的通信自由,不隐匿、毁弃、盗窃邮件、报刊,不准私自开拆邮件,不准撕揭邮件上粘贴的邮票和私藏脱落的邮票。
六、不准失密、泄密:邮政职工应严格执行通信保密规定。
不准无关人员翻阅邮件或探询邮件情况,非依法程序不准任何人截留检查、扣压邮件或抄录邮件节目,在邮件传递过程中发现有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行迹或发现邮件破损(不得阅看内容)立即报其主管领导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外服务承诺为全面改善服务,树立邮政窗口的良好形象,创建文明行业,现制定对外服务承诺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营业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举止大方,礼貌待客,坚持“三声”服务,讲“十字”服务用词,凡怠慢、顶撞客户或与客户争吵,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向客户赔偿人民币10—100元。
2、县城、农村集镇必须做到当日投递,农村集镇以下做到周六班投递,城镇的报刊邮件直投到户,农村给据邮件、日报和杂志直投到户,平常邮件投送到接转点,对设置信报箱的集镇应实行插箱投递,凡因本局原因造成邮件丢失、损毁、短少的和报刊投递不到位的,按{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进行赔偿或视情节向客户赔偿20-—30元。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例(通用8篇)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例(通用8篇)档案局(馆)是保管全县重要历史档案资料的基地,是全县安全保卫保密的要害部门之一。
根据国-家-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作者分享了8篇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例,希望对于您更好的写作档案保密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例篇一1、保管利用科与技术管理科全体工作人员须模范遵守《保密法》,遵守D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和机关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档案资料,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管情况。
3、因工作需要借阅秘密文件要履行手续,妥善保管,及时退还。
4、上班时间临时外出要锁门,下班时间要清理桌面、关窗、锁门。
5、复印秘密文件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各种秘密文件、资料要定期清理、归档和清退、销毁。
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内部文件。
7、档案工作人员外出递送秘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
任何人严禁带有文件逛商店、下饭店、排队买东西和去娱乐场所。
8、每年在大的节日前要进行一次大检查,要养成保密的良好习惯,把保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模范执行保密规定的,要予以表扬,对失密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9、机关工作人员调动和退离休时,须将自己保管的文件材料交接清楚,并将发给个人的证件和内部学习材料退回。
档案保密规章制度条例篇二一、一人一档管理,对每位镇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工作专职指导员)建立工作业绩档案。
二、工作业绩档案主要由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工作情况两部分组成。
工作情况包括本职工作、兼职工作和镇委、镇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
三、采取一次建档,每月入档的方式,于次月5日前,由镇组织办统一对工作人员每月工作业绩表进行整理、归档。
四、严格归档程序,机关各办公室要于每月5日前,准时上报工作计划表;工作人员在月底对工作进行总结,如实填写工作业绩表后,上交组织办;组织办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与登记,并提交各分管领导进行审核认定后,将工作业绩表归入档案。
保密制度
保密室工作制度一、认真管理好“三密”文件、资料,实行“三簿”、“两卡”、“两单”,保证文件来清去白,做到无积压、无丢失、无错递、无失泄密事故发生;二、严格执行收发、传递、借阅、归档、立卷、清退、销毁等制度,确保“三密”文件、资料保密和安全;三、三密文件,实行季度核对、半年清理,年终清退。
清退工作要在下年第一季度清退完毕;四、管理好阅文室,做到窗明几净,有茶、有水、清洁卫生,并及通知应阅文的镇委领导到阅文室阅文;五、管好镇委信印,使用时必须经镇委领导批准;六、模范地执行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令,不得带密件到工作无关的地方去,无关人员不得入室,下班时文件必须入柜、上锁,并要关好门窗。
下新镇委保密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二、不准私自或者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四、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五、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办理其它私事。
六、不准向亲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八、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
九、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国家秘密。
十、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视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十一、不准擅自携带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境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十二、不准未经批准而引带境外人员到军事禁区国家规定不准对外开放区域或者保密部位的活动。
十三、不准隐瞒泄密事件。
公务员对外交往保密制度1、在涉外活动中对境外人员既要热情友好,安全周到,也要有必要的警惕性,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及窃密活动。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一、前言邮政档案是涉及邮政业务、行政管理、经济运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应用价值。
为保障邮政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利用性,加强邮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邮政档案保密制度成为必要的举措。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邮政局及其所属机构、单位所有类别的档案。
三、档案保密管理要求1.邮政档案等级管理(1)公开的档案:邮政档案公开的范围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过批准,不得对外进行泄露。
(2)秘密的档案:邮政档案秘密的范围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未经过特别的批准,不得轻易对外进行泄露。
(3)机密的档案:邮政档案机密的范围为哪些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等要素的档案,保密程度较高,必须加强管理,未经过严格的批准,不得对外进行泄露。
2.邮政档案管理责任(1)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交接、借阅等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做好备案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完整,防止出现丢失、损坏、篡改等状况。
(2)邮政档案保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档案保密法律法规,熟悉档案保密标准,掌握着档案排除泄密、保密措施的的方法和技能,切实提高档案保密意识。
3.邮政档案保密措施(1)邮政档案保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或弱化保密措施。
(2)邮政档案保密设施必须设置在保证安全的地方,必须保证每项措施均符合规定并正常有效。
(3)邮政档案涉密信息传输必须按照规定的加密方式和程序进行,切实防止信息泄漏。
四、档案保密管理流程1.邮政档案保密的规定邮政档案保密的规定是邮政档案的保密要求和标准。
2.邮政档案保密责任的标准邮政档案保密责任的标准是各职能部门、人员在邮政档案保密事务中应承担的责任,是否能够承担这些责任,是评估人员资质的基础。
3.邮政档案保密措施的标准邮政档案保密措施的标准是指在实际工作中,邮政档案保密要采取的技术、管理和物理等方面的措施。
4.邮政档案保密的检查邮政档案保密的检查是检测邮政档案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为保护邮政档案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邮政储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邮政储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邮政储蓄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邮政储蓄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邮政储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三)分类管理:按照档案性质、内容、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管理。
(四)科学利用:充分利用档案资源,为邮政储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邮政储蓄机构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邮政储蓄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
(四)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第六条邮政储蓄机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邮政储蓄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邮政储蓄业务活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凭证等。
(二)邮政储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会议记录、统计数据等。
(三)邮政储蓄机构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函件等。
(四)邮政储蓄机构历史档案、名人档案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档案收集应与业务活动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二)完整性:档案收集应全面、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档案收集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性质、内容、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目整理: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密制度
一、各单位的档案属于国家机密,不属于开放范围,应由专门机构或指定人员管理。
二、档案工作人员和接触档案人员,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
三、档案在立卷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提供利用等各个环节中都应保密。
四、档案应在专门库房或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五、档案收进、移出必须那入建帐登记,做到帐档相符。
六、档案的提供利用、复制、摘抄,应根据秘密等级经相应领导批准,办理规定的手续。
七、销毁不归档文件材料和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应造具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地点销毁,并有两人监销,不得卖给非指定的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
八、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
携带秘密档案、资料外出工作不得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内容和保管状况。
九、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秘密档案、资料。
十、未经机关主要领导人批准,不得在报刊、书籍、声相制品和广播、电视、电影中公布档案。
十一、经管档案的专职人员出境,应当经过批准任命的机关审查,报国家主管机关批准。
十二、单位和档案机构应定期检查档案情况,发现泄密或可能泄密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机关。
保密制度
涉密人员保密制度一、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属于国家秘密的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必须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报办分管领导审批。
二、收发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名手续;传递、运输密件、密品必须由专人办理,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自行安排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
三、使用密件、密品应严格领取手续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借用密件、密品应严格履行审批和借用手续,并限时归还。
四、复制绝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制机密、秘密件必须经本办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
五、确需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必须经本办领导批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特殊情况须经办领导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六、严禁个人私自留存密件、密品。
七、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纸质密件交秘书处统一处理;其它类密品交指挥通信处统一处理。
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或将密件、密品作废品出售。
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
八、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档案室保管。
九、向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和工作秘密的内容;严禁未经本办保密审批的信息稿件对外投寄发表。
十、涉密人员未经办领导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要接受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十一、涉密和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涉密人员发生失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
十三、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邮局档案管理制度
邮局档案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指导邮局档案的管理和处理。
邮局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保障邮局正常运营和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2. 档案分类与归档要求邮局档案应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并按照一定的归档要求进行管理。
具体的分类和归档要求如下:2.1 分类邮局档案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行政管理档案:包括邮局的组织结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档案。
- 运营管理档案:包括邮局的邮件处理、投递管理、营业网点管理等档案。
- 技术支持档案:包括邮局的信息技术、设备维护、安全管理等档案。
- 历史文化档案:包括与邮政历史、文化传承相关的档案。
2.2 归档要求- 档案应按照类别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检索。
- 档案应有明确的编号和档案标题,以便于快速查找和辨识。
- 档案的载体应选择合适的材质,防止损坏和腐化。
- 档案的存储环境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线等条件,防止档案受到损害。
3. 档案保密和安全性邮局档案涉及大量的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保密和安全性是档案管理的重要方面。
为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性,应采取以下措施:3.1 限制档案的访问权限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具有特定权限的档案。
对档案的访问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记录。
3.2 加强档案的存储和传输安全档案的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采取物理和数字安全措施,确保档案不受到非法获取、篡改或损坏。
3.3 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建立档案保密制度,明确档案保密的范围、责任和措施,并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4. 档案借阅和销毁合理的档案借阅和销毁程序能有效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处置。
以下是档案借阅和销毁的基本要求:4.1 档案借阅- 档案借阅应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借阅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借阅申请和身份证明。
- 对于机密档案和限制借阅的档案,应实施更为严格的借阅审批和监管措施。
4.2 档案销毁- 档案销毁应经过授权,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
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二、档案人员凡离开档案室库房或办公室均应关好门窗;上下班时应对档案室、库房内外进行检查,及时堵塞失泄密漏洞,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
三、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秘密内容,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档案秘密内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向任何在泄漏档案秘密内容。
四、严格档案化工部制度,凡查借阅档案、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办事,不可自作通融。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库,坚决同盗窃档案、出卖档案秘密的行为作斗争。
六、销毁档案、资料、必须经过鉴定,造具清册,按有关规定,经单位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销毁时档案室和业务各部门或保密委员会应派出三人以上的监销人共同销毁。
各种档案、资料一律不得当废纸出售。
文件收发人员保密职责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二、送经外地的文件、资料,一律按规定包装密封并标明密级,由机要通信部门递送,不得使用普通邮政,更不得随意托人捎带。
三、在接收或发出秘密文件时,经办人均应严格签罢手续。
在封拆之前应具体查对文件的号码、件数、密级和收发对象是否相符。
四、凡收到秘密文件、资料时均应按秘密文件的管理办法及时进行登记、编号并做好密件的分递、传送等管理工作。
五、在发送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带着文件、资料去办理私事或到公共场所逗留。
6、一切秘密文件、资料,都应当放存在安全中央并具有保密办法的文件柜内。
七、严格借阅秘密文件手续,凡借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定期清理归还。
八、收发室为机密要害部位,禁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非该室工作人员不得任意翻阅或取走文件。
九、收发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及时收拾好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和收发文簿,文件柜、门窗要关锁好,严防密件被盗窃。
打字、文印人员保密职责一、严格遵守《保密守则》,认真执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经办的秘密文件、资料的内容。
三、秘密文件、资料打印完后的软盘要及时加密存储,废弃纸要及时销毁。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一、背景介绍邮政档案是邮政企业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信息的载体,具有重要价值和保密性。
为确保邮政档案的安全和保密,邮政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
二、档案管理和保密原则1. 档案管理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可靠、安全,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具体要求如下:1.制定档案归档标准,统一目录编制,注明保密级别和归档时间等信息。
2.制定档案查阅审批制度,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须经过严格审批。
3.制定档案借阅和复制申请制度,对于需要借阅、复制的档案,需在登记簿上做出记录,并严格限制借阅、复制者的范围和权限。
2. 档案保密原则邮政档案的保密原则是保密合法、合规、必要。
具体要求如下:1.保密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守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2.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将档案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涉密档案的查阅、复制、传递。
3.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三、邮政档案保密措施1. 保密人员培训邮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人员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求保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得泄密或者违反保密规定。
2. 档案存储和传输安全邮政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存储和传输安全制度,包括以下措施:(1)档案存储安全措施1.确保档案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防止火灾、泄露、损坏等安全隐患。
2.统一保管涉密档案,设置保密柜和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2)档案传输安全措施1.对于涉密档案,必须使用安全传输通道,并设置密码等安全控制措施。
2.对于需要外部传输或共享的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和加密处理,且只能传输给受信任的单位和个人。
3. 保密事件应急管理邮政企业应当建立保密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保密事件分类和处置流程,快速响应保密事件,采取措施防止泄密。
2.建立保密事件报告和信息汇报机制,及时向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保密事件。
邮政保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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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供应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隐秘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便丢放、擅自供应、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常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准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
【第2篇】邮政档案保密制度范本邮政档案保密制度一、坚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供应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隐秘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便丢放、擅自供应、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常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准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保密制度
保密室工作制度一、认真管理好“三密”文件、资料,实行“三簿”、“两卡”、“两单”,保证文件来清去白,做到无积压、无丢失、无错递、无失泄密事故发生;二、严格执行收发、传递、借阅、归档、立卷、清退、销毁等制度,确保“三密”文件、资料保密和安全;三、三密文件,实行季度核对、半年清理,年终清退。
清退工作要在下年第一季度清退完毕;四、管理好阅文室,做到窗明几净,有茶、有水、清洁卫生,并及通知应阅文的镇委领导到阅文室阅文;五、管好镇委信印,使用时必须经镇委领导批准;六、模范地执行党的保密纪律和国家保密法令,不得带密件到工作无关的地方去,无关人员不得入室,下班时文件必须入柜、上锁,并要关好门窗。
下新镇委保密室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二、不准私自或者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三、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四、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五、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办理其它私事。
六、不准向亲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
七、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八、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涉及国家秘密。
九、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国家秘密。
十、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视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十一、不准擅自携带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境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十二、不准未经批准而引带境外人员到军事禁区国家规定不准对外开放区域或者保密部位的活动。
十三、不准隐瞒泄密事件。
公务员对外交往保密制度1、在涉外活动中对境外人员既要热情友好,安全周到,也要有必要的警惕性,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及窃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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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邮政档案保密制度
一、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任何人不准私自保存档案或携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八、档案管理人员应熟知本局各类档案的密级划分,调密级档案时,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
九、档案在传递时应以机密件通过机要通信转出,或由档案人员二人以上专呈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