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真题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一、单选题45. 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
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 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B. 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C. 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D. 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根据司法的理论与实践,司法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司法活动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
不仅要按实体法办事,而且要按程序法办事。
(2)司法人员的中立性,如法官的中立性。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
诉讼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当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例如,法院应当努力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审判结果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过程公开(选项A、B符合)。
(4)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一是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法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选项C符合)。
(5)司法程序的参与性。
程序参与性又称为”获得法庭审判机会”,指那些利益或权利可能会受到民事裁判或诉讼结局直接影响的人应当有充分的机会富有意义地参与诉讼的过程,并对裁判结果的形成发挥其有效的影响和作用。
(6)司法结果的正确性。
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确凿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对案件的定性要准确;处理要适当。
选项D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
46.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B. 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C. 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D. 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科学系统,既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体系,也包括理念文化等丰富内容。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6题)(分数:2.00)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文化体系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解析:解析: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
故A项“司法文化体系”的说法错误。
司法组织体系应当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故B项错误。
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故C项错误。
D 项表述明显正确。
3.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据此,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5题) (分数:2.00)A.除依法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B.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C.监狱狱务因特殊需要不属于司法公开的范围D.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制作的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应向社会公开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未成年人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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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干掉熊猫,我就是国宝!别和我谈理想,戒了!一、单项选择题:(2008年)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
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
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答案:B解析:公正(而非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因此A项错误。
B项对司法的功能表述是正确的。
C项中的表述是司法的“终局性”而非“独立性”.故C错。
德国虽然存在着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仍然是最高的司法机构。
因此依然是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故D错误。
48.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
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
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
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答案:D解析:《律师法》第21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所以A是错误的。
《律师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不定项选择题(总题数:30,分数:60.00)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第45题)(分数:2.00)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解析:解析:选项A错误。
在古代,司法并没有从行政权力中分离出来,所以司法并不是一直都是一种独立的制度。
选项B正确。
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可以限制王权的任意性,所以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正确。
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对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就只有“入主权断”了。
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的各自职责。
选项D正确。
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历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单选题真题及答案解析(2002-2010)
⼀、单项选择题: (2010年) 47.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单选第47题)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化⽀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员的中⽴性、当事⼈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次不公的判断⽐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流,⽽不公的判断则把⽔源败坏了” 【答案】A 【考点】司法的功能 【解析】选项A错误。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化⽀持等间接功能。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员的中⽴性、当事⼈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深刻地揭⽰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的因素——执法官吏、⼤⾂、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在司法公正⽅⾯各⾃的职责:“主者守⽂”、“⼤⾂释滞”、“⼈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是教材上的原⽂举例。
48.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规定,下列哪⼀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010年卷⼀单选第48题) A.忠诚 B.公正 C.严明 D.清廉 【答案】C 【考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解析】《中华⼈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指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明”。
49.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选项不能成⽴?( )(2010年卷⼀单选第49题) A.为了客观、中⽴、公正地进⾏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政机关的⼲涉 B.根据检察权统⼀⾏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整体,其特点是在⾏使职权、执⾏职务时实⾏“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进⾏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汇总真题1 (1)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汇总真题1(总分:132.00,做题时间:12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32,分数:32.00)1. (2009年)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分数:1.00)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司法的特征、司法效率、司法的功能。
选项A正确。
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发动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正确。
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
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
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正确。
该项表述的司法效率中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
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在形式诉讼中,考虑对一些特定的犯罪人征收诉讼费,以起到节省“正义成本”的作用。
选项D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职业道德与法律试题
《职业道德与法律》试题班级: 姓名:考号: 分数:一、单项选择题(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最符合题意,将你所选择选项的字母填在题目的横线中。
)10×2分=20分1、接触一个人,给人留下直接而敏感的第一印象的是。
A、个人礼仪B、交往礼仪C、职业礼仪D、公共礼仪2、职业道德的核心是。
A、为人民服务B、顾客是上帝C、集体主义D、公司兼顾3、我们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关键在于。
A、形成道德认识B、培养道德情感C、树立道德信念D、做出道德行为4、一行人在过路口时遇到红灯,看到近处没有车辆便径直通过。
他这样做是。
A、节省时间之举B、聪明灵活之举C、可供学习之举D、不遵守交通规则之举5、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民主集中制B、人民代表大会制C、按劳分配制D、多党合作制度6、区分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界限是。
A、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B、刑事违法性C、应受刑罚处罚性D、社会危害性7、我国刑法规定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A、已满14周岁B、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C、已满16周岁D、已满18周岁8、我国公民从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年满18周岁起B、年满14周岁起C、年满16周岁起D、出生时起9、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
A、抚养和教育的义务B、保护的义务C、关心和照顾的义务D、监护的义务10、订立劳动合同应采用。
A、口头形式B、书面形式C、公证形式D、以上都可以二、多项选择题(在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符合题意,将你所选择选项的字母填在题目的横线中。
)10×3分=30分1、善于与他人交谈,要讲究。
A、不同场合、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交往中的不同礼仪要求B、倾听的艺术,要聚精会神,目光专注C、使用礼貌用语D、注意提问的内容和方式2、社会公德的内容涉及。
A、文明礼貌、助人为乐B、爱护公物、保护环境C、男女平等、夫妻和睦D、勤俭持家、邻里团结3、下列行为中,违背职业道德的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60,考试时间90分钟)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83题)A.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B. 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C. 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D. 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2. 法律职业人员在业内、业外均应注重清正廉洁,严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2015年卷一第84题)A. 赵法官参加学术研讨时无意透露了未审结案件的内部讨论意见B. 钱检察官相貌堂堂,免费出任当地旅游局对外宣传的“形象大使”C. 孙律师在执业中了解到委托人公司存在严重的涉嫌偷税犯罪行为,未向税务机关举报D. 李公证员代其同学在自己工作的公证处申办学历公证3. 法律职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
关于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四类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第85题)A. 与当事人(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是法律职业人员共同的回避事由B. 法律职业人员的回避,在其《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均有明文规定C. 法官和检察官均有任职回避的规定,公证员则无此要求D. 不同于其他法律职业,律师回避要受到委托人意思的影响4. 审判组织是我国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
关于审判组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年卷一第98题)A. 独任庭只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但并不排斥普通程序某些规则的运用B. 独任法官发现案件疑难复杂,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不得提交审委会讨论C. 再审程序属于纠错程序,为确保办案质量,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 不能以审委会名义发布裁判文书,但审委会意见对合议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5. 关于我国法律职业人员的人职条件与业内、业外行为的说法:①法官和检察官的任职禁止条件完全相同;②被辞退的司法人员不能担任律师和公证员;③王某是甲市中院的副院长,其子王二不能同时担任甲市乙县法院的审判员;④李法官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有偿网络法律咨询,应受到惩戒;⑤刘检察官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应受到奖励;⑥张律师两年前因私自收费被罚款,目前不能成为律所的设立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3. 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第45题)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A错误。
在古代,司法并没有从行政权力中分离出来,所以司法并不是一直都是一种独立的制度。
选项B正确。
法律的明确性和可预测性,可以限制王权的任意性,所以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正确。
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对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就只有“入主权断”了。
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的各自职责。
选项D正确。
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知识模块:法律职业道德2.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第46题)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正确答案:B解析:选项A正确。
历年司法考试一卷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及答案
历年司法考试一卷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及答案xx 年司法考试正在紧张备考中,出guo 为大家提供“历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祝大家备考愉快、顺利通过考试!1.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xx 年卷一单选第45 题)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 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 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答案】A【解析】选项A 说法错误。
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
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 了。
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试题解析一1
⼀、单项选择题:(2002年)28.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责任。
下列哪⼀做法不是法官违反职业道德承担道义责任的基本⽅式?A.法院通报批评B.同⾏的批评C.社会舆论的谴责D.⾃我良⼼的谴责答案及解析:A 2002年司法考试⼤纲规定,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道义责任的⽅式包括同⾏的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责、⾃我良⼼的谴责。
29.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份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B.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的地区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C.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D.检察盲从⼈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的⼦⼥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答案及解析:C 《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份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检察官从⼈民检察院寓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检察官的配偶、⼦⼥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官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份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但并⾮永远不得以律师⾝份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A不选。
“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但不是不得在原任职地区担任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B不选。
选项D不正确,是因为“检察官在职期间,其配偶、⼦⼥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或者辩护⼈”并不意味着检察官从⼈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仍受此限制。
30.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禁⽌采⽤各种⼿段进⾏不正当竞争。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A.某律师以给他⼈介绍费的⽅式获取业务来源B.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的法律事务均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C.某律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介介绍了该事务所的业务特长D.某律师在当事⼈⾯前炫耀⾃⼰,贬低其他律师的答案及解析:C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44条规定:“律师不得以下列⽅式进⾏不正当竞争:(⼀)不得以贬低同⾏的专业能⼒和⽔平等⽅式,招揽业务;(⼆)不得以提供或提供回扣等⽅式承揽业务;(三)不得利⽤新闻媒介或其他⼿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的专业能⼒;(四)不得在名⽚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五)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A. 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 张某在某基层级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C. 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D. 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A. 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解聘B. 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至今已满4年C. 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好高水平的文章D. 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A.法官参加法学会B.法官出版专著C.参加正当活动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6.张浚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她的说法错误的是:A.张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B.张浚的配偶不得与张浚在同一法庭分别担任庭长、审判员C.张浚的子女不得担任张浚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D.张浚作为女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作好法官工作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助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7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职业保障是确保法官、检察官队伍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需要。
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6题,单选)A. 对法官、检察官的保障由工资保险福利和职业(履行职务)两方面保障构成B.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C. 完善职业保障体系,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D. 合理的退休制度也是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高度重视2.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5年卷一47题,单选)A. 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 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 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 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3. 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47题,单选)A. 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B. 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C. 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D. 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4.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文明”的要求?(2013年卷一47题,单选)A. 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B. 检察院内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处由不同机构承办、互相制约”的制度C. 检察官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全面、客观依照程序收集证据D. 检察官本人或亲属与他人发生矛盾,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检察官身份寻求照顾5. 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49题,单选)A. 房检察官在同乡聚会时向许法官打听其在办案件审理情况,并让其估计判处结果。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个科学系统,既包括体制机制运行体系,也包括理念文化等丰富内容。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6题)(A)我国司法制度主要由四个方面的体系构成: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文化体系(B)司法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审判组织体系、律师组织体系、公证组织体系(C)人民调解制度和死刑复核制度是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司法解释制度和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外通行的司法制度(D)各项司法制度既是司法机关职责分工、履行职能的依据和标准,也是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基本规则2 司法活动的公开性是体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方面,要求司法程序的每一阶段和步骤都应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
据此,按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5题)(A)除依法不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B)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C)监狱狱务因特殊需要不属于司法公开的范围(D)律师作为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制作的代理词、辩护词等法律文书应向社会公开3 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2014年卷一46题)(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适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4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理解。
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2012年卷一46题)(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5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2010年卷一49题)(A)为了客观、中立、公正地进行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行政机关的干涉(B)根据检察权统一行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特点是在行使职权、执行职务时实行“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而无行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司考卷一卷二卷三
司考卷一卷二卷三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
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
司法考试考试标准:1.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另外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报考条件:(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2011—卷一—47,单)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
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
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正确答案:B解析:A项中陈法官仅就开庭注意事项加以提醒,没有违反《法官行为规范》第85条的禁止性规定“利用法官身份寻求特殊照顾,妨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解决”,也没有违反该规范第86条,“在诉讼过程中以法官身份获取特殊照顾,利用职权收集所需证据”,故此行为并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依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法官应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职责或者通过正当程序外,不过问、不干预、不评论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
虽然高校中的模拟法庭多数还原真实案件的审理,但这些案件多是审结完毕的,本案中就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模拟,从法学院学生本身来说更多是法理探讨和程序的熟悉。
根据该《基本准则》第14条规定,法官是不能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的,不管在媒体上还是其他场合。
另外,依据《法官行为规范》第83条规定,法官在写作、授课过程中,应当避免对具体案件和有关当事人进行评论,不披露或者使用在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非公开信息。
故钱法官的做法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依据《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47题)(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臣在实现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责(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2 随着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的落实,当事人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关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和执行。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47题)(A)立案登记制有助于实现司法效率,更有助于强化司法的应然功能(B)对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存在的欠缺和错误,法院应主动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如不能当场判定起诉是否符合规定,法院应接收起诉状。
并口头告知当事人注意接听电话通知(D)对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做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但不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3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45题)(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4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46题)(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5 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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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9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08-12-28 15:1【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2009年)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B.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尽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C.通过对不同的案件采用不同的诉讼费用分担机制,能够影响诉讼各方的行为方式,实现诉讼费用的“配置效率”D.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现出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越位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司法的特征、司法效率、司法的功能。
选项A正确。
司法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普遍性,在实质意义上,司法可以解决其他机关所不能解决的一切纠纷,司法管辖的范围是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人,是管辖范围最广泛的审判机关,任何人都有发动资格向法院申请对某一纠纷作出决定,判予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司法构成社会纠纷解决体系中最具普适性的方式,法院已成为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
选项B正确。
法律相对于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滞后性,法官在司法过程中不应当机械性地适用法律,而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变化,对法律进行正确完整的阐释。
法官在裁判中对解释法律与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准确,无疑也是消减不确定性的主要途径。
当然,如果解释与裁量不合立法目的与实情,有可能加剧司法中的不确定性,因此,法官自由裁量应力求达到合法与合理高度统一才可能地减少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防止司法擅断与专横。
选项C正确。
该项表述的司法效率中诉讼费用分担的合理性问题。
具体来说,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应当实行“败诉方承担为主,受益方承担为辅”的收费原则;在形式诉讼中,考虑对一些特定的犯罪人征收诉讼费,以起到节省“正义成本”的作用。
选项D错误。
现代法治社会,司法机关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表征了司法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与运作中的角色与定位。
48.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
选项A正确。
效率与公正都是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因而在许多情况下,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一方面体现在司法效率的基本构成中,许多要素既是在追求效率时不可或缺的,又是在追求公正时必不可少的;另一一方面则体现为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时常是互为手段和目的的。
选项B正确。
我国的司法现状决定了我们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当前,我国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时期,在旧秩序已被打破而新秩序又尚未建立之时,许多人都产生了极大的心理落差,因为既得利益没有了而现实利益又得不到保障,加上我们在经济领域提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产生了许多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些社会现状都使得人们越来越关注司法的公正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效率与公正在现实上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因而如果我们在司法领域仍像在经济领域那样倡导“效率优先”,就必定会进一步刺激人们的功利心理,加剧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从而不利于中国社会形态的有序转换,同时也会阻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被称作“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领域中倡导和贯彻“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理念。
选项C错误。
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所必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有其相辅相成的一面;但由于效率具有绝对性而公正具有相对性,所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在司法价值取向问题上,当前我们宜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
选项D正确。
法官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其直接作用便是司法效率的提高,同时也会促进司法公正。
49.关于检察官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检察官业余时间担任某中学法制辅导员,在推辞无效的情况下收下学校付给的每年1,000元的酬金B.乙检察官办理余某涉嫌贪污案时,针对余某所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向该单位领导提出了改进建议C.丙检察官下班后未及换下检察官制服即赶往饭店宴请来访的外地检察院同学D.丁检察官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不配合调查的目击证人周某实施了拘传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相关规定。
选项A错误。
检察官不得非法接受财物。
选项B正确。
以个人名义提出改进建议是可以的。
选项C错误。
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实行(廉洁从检十项纪律)的决定》第1条,检察官不得在工作日饮酒或者着检察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选项D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拘传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证人不能进行拘传。
本项属于非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
50.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要求?()A.金法官向自己审理案件中受尽屈辱的原告推荐社会知名律师为其代理诉讼B.闻律师在办理无偿的法律援助案件后,收取受援人交通费C.公证员黄某在派发的名片上印有“法学硕士、法学副教授”的头衔D.曾律师发起举办了“金融危机下律师业的挑战”研讨会并邀请一些教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朋友出席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法官职业责任、法律援助制度、公证员职业责任、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选项A违背法官职业纪律要求。
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为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或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选项B违背律师职业纪律要求。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无偿办理案件后,不得再收收交通费。
选项C违背公证员职业纪律要求。
根据《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的规定,对有这种行为的公证员要予以警告。
选项D 不违背律师职业纪律要求。
(2008年)47.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答案:B解析:公正(而非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
因此A项错误。
B项对司法的功能表述是正确的。
C项中的表述是司法的“终局性”而非“独立性”。
故C错。
德国虽然存在着联邦法院和州法院,但联邦最高法院仍然是最高的司法机构。
因此依然是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故D错误。
48.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答案:D解析:《律师法》第21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
”所以A是错误的。
《律师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可见律师服务结构最常见的组织形式是合伙制而不是公司制。
所以B是错误的。
《律师法》第16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根据该条可以看出,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不仅要符合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全部条件,|法律教育网|还要求设立人有一定的执业年限,因此成立条件要严于合伙律师事务所。
所以C项是错误的。
《合伙企业法》第57条第1款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58条规定:“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49.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对下列哪一事项公证机关可予办理公证?A.马某拿着一份合同复印件到公证机关要求公证,经公证人员审查发现该合同有多处涂改痕迹B.女青年李某29岁,至今未婚,到公证机关办理处女公证C.张某与王某大学毕业工作多年,各自都有些积蓄,为避免婚后因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决定到公证机关办理婚前财产公证D.杨父因正在读初中的儿子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多次劝说无效,遂决定与儿子解除父子关系,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答案:C解析:《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所以公证就是要证明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A项中马某的合同复印件有多出涂改,不能判断合同的真实性,所以公证机关不予办理公证。
选项B,“处女公证”不属于公证机构的公证事项范围,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完全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否处女。
C项属于对财产分割的公证,公证机构自然可给予公证。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生父母与亲生子女是不能解除父母子女关系的,因此公证机构不会给予公证。
所以D 是错误的。
50.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
此时全体代表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
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8条规定,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