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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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大事记

全国历年参加高考人数和录取人数统计(1977年~2012年)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历年的《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和《中国考试》2007年第8期普通高考大事记整理而成。

1977年

6月29日至7月15日,教育部在山西太原召开“一九七七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座谈会”。

8月4-8日,邓小平在北京主持召开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8月8日,邓小平讲话:“我们国家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从何着手呢?我想,要从科学和教育着手。”他明确表示,“今年就要下决心恢复从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考学生,不要再搞群众推荐。从高中直接招生,我看可能是早出人才、早出成果的一个好办法。”

8月13日至9月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当年第二次高校招生工作座谈会,讨论招生办法。会议期间(9月19日),邓小平对教育部主要负责人谈了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指出:“为什么要直接招生呢?道理很简单,就是不能中断学习的连续性。18岁到20岁正是学习的最好时期”。这次谈话给了参加会议的同志极大的鼓舞。会议最终决定,恢复“文革”前行之有效的高考制度。

9月30日,教育部再次向中央呈报招生工作的《意见》。邓小平同志对教育部起草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指出:“政审,主要看本人的政治表现。政治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遵守纪律,决心为革命学习,有这几条,就可以了。总之,招生主要抓两条:第一是本人表现好,第二是择优录取。”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正式恢复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制度。

11-12月,1977年高考陆续进行。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考试办法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试办法:文理分科,文理两类都考政治、语文、数学,文科加考史地,理科加考理化。由于高考中止10年,历届考生集中,出现了两代人同时参加考试的现象。

当年高考共有570万人报考,原计划招生21.5万人,后增加6.3万人,共录取27万人,录取率4.7%(27∶1)。新生次年春入学。

1978年

4月22日,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粉碎‘四人帮’以来,特别是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和批判‘两个估计’之后,教育战线出现了许多新气象。”他还说:“考试是检查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法,如同经验产品质量是保证工厂生产水平的必要制度一样。当然也不能迷信考试,把它当作检查学习效果的唯一方法。要认真研究、试验,改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使它完善起来。”

6月6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恢复了全国统一命题,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考试、阅卷、录取新生的工作体制。考试科目仍然分文史、理工两类,文史类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和外语;理工类专业考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和生物。外语考试的语种分别为英、俄、法、德、日、西班牙和阿拉伯语。其中,除报考外语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外语成绩暂不记入总分,作为录取参考。报考外语院校或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外语口试,外语笔试成绩记入总分,数学为参考分。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20-23日。是否进行初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民族自治区、州、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但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院校,要具有一定的汉语听写能力。

7月7日,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发出《关于接收华侨、港澳学生回国和到内地升学的意见》,规定华侨和港澳学生报考高等院校,按照招生条件和办法参加统一考试。政治、语文的考试成绩可适当降低要求,但必须具有一定的汉语听写能力。中国血统的外籍学生来华求学参照执行。

7月20-23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举行。

10月26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扩大招生问题的意见》。

当年高考共有610万人报考,原计划招生29.3万人,后增加近11万人,共录取40.2万人。新生当年秋入学。

1979年

3月7-24日,教育部召开1979年招生工作会议。

5月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报告》,附发《关于一九七九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政治审查工作的意见》,规定当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仍坚持上年的原则。但报考重点高等学校的,外语成绩按10%计入总分,以后将逐年提高计分比例。边疆民族自治区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高等学校和专业,可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由自治区单独命题、考试、录取。

5月16日,《人民教育》第五期发表短评:《维护高考制度,杜绝舞弊行为》,强调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委员会,要把杜绝高考中可能出现的营私舞弊现象,当作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起来。

当年,陕西、山西、内蒙古、青海、江苏、湖北、四川、西藏、湖南和山东等省、自治区严肃处理了一些地方在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营私舞弊、严重违法乱纪的案件。

7月7-9日,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举行。当年共有468万人报考(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占66%以上),共录取28万人。

1980年

2月27日-3月13日,教育部在陕西西安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讨论1980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4月24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八○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附发《一九八○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考生多的省、市、自治区应在统考前进行预选;外语语种取消了阿拉伯语;报考本科院校的考生外语成绩按30%计入总分;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张贴公布;取消考生查阅试卷的规定。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7~9日。

当年高考共有333万人报考,共录取28万人。一些省、市、自治区扩大招收自费走读生7000多人。

1981年

1月14-2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高校招生工作会议,讨论改进招生制度的办法。

3月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一九八一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报告》,《报告》称:“招生制度需要继续改革,但步子要稳妥,要经过试验”,标志着高考“拨乱反正”的结束,开始了改革的探索。《报告》附发《一九八一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从一九八一年起,中学应对高中新生建立学生档案”,供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拟从今年起,取消对考生划分密级的规定”。理工农医类考生加考生物,按30%计入总分。用本民族语文授课的民族中学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文授课的高等学校,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汉语文由教育部另行命题,不翻译,并用汉文答卷;其他各科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考生须用本民族语文答卷。在考汉语文的同时,由有关省、自治区决定也可以考少数民族语文,并负责命题。汉语文和少数民族语文的考试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及格水平方能录取。

当年高考共有259万人报考,共录取28万人。

1982年

1月3日,教育部部长蒋南翔在《北京日报》发表文章:《略论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和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问题》。文章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而又稳步地发展数量。文章认为,单纯追求升学率来源于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发展的比例严重失调,来源于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的脱节。“十年内乱”对全国教育和广大青年所造成的严重的内伤和外伤,大大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也是发生了偏向而不易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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