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回执单
广东人民检察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为做好院工作人员因
6、《出国(境)回执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为做好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粤纪发200512号转发中央纪委等八委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粤组通20061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2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省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十四、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过去规定中凡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办法中所列程序及需提供材料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而变动。
十五、本办法由省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1、《中国公民、《广东省居民个人赴澳门旅游申请表》
4、《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签证或签注审批表》
1、申办因私出国(境)证件或办理签证、签注,由本人填写相关的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签证或签注审批表》,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离(退)休厅级以上干部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领导签署意见。
2、交政治部干部处审查。
3、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4、报分管因私出国(境)业务的院领导签署意见。
六、省院其他备案人员领取证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本人填写《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3、交政治部干部处审查。
4、分级审批。科以下人员由干部处领导审批;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报政治部领导审批;副处长(副主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处长(主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主要领导审批。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
为做好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粤纪发[2005]12号《转发中央纪委等八委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粤组通[2006]1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2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省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出国国外表现情况说明
出国国外表现情况说明1. 出国成果单证明怎样写出国成果单证明写法技巧如下:技巧一:随成果单寄上一份正式的附件,说明母校的学术地位可以附上一篇简洁的文件,陈述从前就读科系的竞争性。
例如,虽然毕业于本国最好的高校,但学校评审委员可能不晓得这个现实。
技巧二:出留学成果单里附上在同期同学中的名次这是大多数学校用来评估同学程度最常用,也是最便利的方式。
举例说来,假如在三百位毕业生中排名第三十。
学校会晓得成果的排名位于同届毕业生的前百分之十。
技巧三:花些时间点出过去学习过程中任何正面的表现如在校表现或成果有不断的进步,或者是最终一年在校表现优良等等。
一般说来,绝大多数的学校评审委员没有时间做这样的分析。
另外,委员在很快地审核申请档案时,极有可能会忽视这个重点。
但同时要留意,许多的同学,在最终一年专修些共同科目或简洁的课程藉此快速地“提高”本人的GPA。
假如这是实行的策略,那么就没必要告知学校评审委员本人的成果在最终一年突飞猛进了。
简洁的科目拿到好成果虽然好看,但对申请书完全没有关心。
质量与选择性才是分析申请人成果的重点。
这是全部申请入学的同学要特殊留意的事项。
技巧四:附上特定课程成果较差的解释形成该科成果较差的缘由有可能是教授比较严格,因而所给的分数相对的就会远低于其他教授给的分数。
假如这是缘由,请特殊针对这个科目正文成果在班上的排名。
强调班上排名的缘由是,即便在班上的成果有多优秀,在这个科目拿到的成果也可能只要“B”而已。
技巧五:有些同学在偏重分析且较简单的科目可以拿到比较好的成果花些时间说明在哪些科目拿到相当好的成果。
将这些科目另外列在纸上,附在申请书中。
但请记得,请将申请书的重点放在一些正面的因素。
不要花太多时间解释为什么在某一个科目的成果特殊差。
技巧六:列出求同学涯中课堂以外的重要阅历比如说,可以提及参与过的课外活动与社团活动。
假如在求同学涯中有过任何不平凡的表现,花时间描述一下有什么收获,以及为何花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价值非凡。
广东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
广东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7]252号,、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单位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境字[2007]673号,以及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做好我校登记备案人员,以下简称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贯彻落实报备人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报告制度。
第二条在职校级领导、离退休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在职的处级干部及从事财务、保密等特殊岗位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属于报备人员。
上述人员因私出国,境,时~必须履行报备制度。
第三条我校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事务的登记备案工作和管理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保卫处具体办理~各部门、单位协助。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保卫处应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具体做法是: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供需报备人员的名单和准确详细的个人资料~由保卫处整理后统一填报~并由保卫处负责将报备人员名单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告知本人。
第四条新调入我校并符合报备条件的教职工、新提拔为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在办好手续后3日内将其个人名单及详细资料提供给保卫处~保卫处5日内向有关部门报备并通知报备人所在部门。
第五条报备人员需要申领证照的~需提前10天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在保卫处主页下载,~并持其他因私出国,境,所需材料到所在部门及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送交保卫处~由保卫处送呈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退回本人~由其本人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理证照申领手续。
公司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实施细则
**公司
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实施细则
为加强公司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保管,根据《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义务,为集中保管本单位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配置专门的保管房间和保险柜。
第二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保管工作。
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管用于存放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房间钥匙和保险柜钥匙,不得擅自将钥匙交给他*管;另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保险柜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将密码泄露给他人。
如发现失密、泄密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述钥匙和密码应当备份一套封存后交办公室保管。
第三条省分公司本级、各地市中支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人员应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做到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防阳。
因公出国(境)人员回访记录表
外事办公室审核:
20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表一式一份,由外事办公室保管存档。
在境外期间是否府组织;地下宗教、恐怖组织
□有□无
有无被境外有关部门严格盘查、盘问、拉拢、渗透、策反、威胁等情况
□有 □无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有 □无
以上栏目需详细说明的事项(可另附A4纸说明):
以上情况属实,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出访人员签字:
因 公 出 国 (境)人 员 回 访 记 录 表
团组号:
派员单位
出国事由
停留地点(含经停)
申请出访时间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实际出入境时间
20年月日—20年月日
是否按规定路线和期限出国(境)执行公务
□是 □否
在境外期间有无违反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的问题
□有□无
在境外期间有无触犯当地国家(地区)法律
□有 □无
因公出国()手续的办理流程
因公出国(境)手续的办理流程1、出国(境)团组或个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学校领导同意后: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草拟向教育厅的请示,并提交学校办公室批准出文(1-2个工作日);2)出具外事抄告单主送人事处,使其做好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对象是副处及以下人员,一式3份);3)通知出国人员①填写《出国人员信息表》(国际处掌握出国人员基本情况,以便办理出国手续);②准备相应的个人资料。
如相应数量的合乎要求的照片(一般为标准的小2寸白底护照照片,标准见“出国人员信息表”俄罗斯签证为1寸)、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3张等,③将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交国际处。
3、向上级单位报送审批材料一、任务申请(仅厅级干部团组需要)1、学校发文向省教育厅请示出国任务;2、省教育厅转发学校文件,交外办转省政府,由分管省领导批示。
注:需要自行将材料送至各有关上级部门,并注意跟进。
二、出国审批分管省领导批复后,持省领导批示的文件,办理以下手续:①向教育厅国际处报送以下材料(一般3—4个工作日):1)《江西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审批表》;注:含厅级人员团组需填写3份,非含厅级人员团组填写2份。
按照管理权限,表格均由书记、校长或者分管外事工作副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请示报告;注:未列入年度因公出访计划的含厅级人员团组或个人须撰写此报告。
用学校文头纸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即可。
其他出国(境)团组或个人不需要此报告。
3)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4)在外英文行程安排及中文翻译件;注:该安排应由邀请方连同邀请信一同发来。
5)总体行程安排;注:自行制作一份安排(从第一天出国,到最后一天回国,时间格式为“第X天”),须包含邀请方法来的行程安排。
6)《20XX年度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情况及审核意见表》。
7)身份证复印件②向省外办报送以下材料(一般3个工作日):1)《江西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请、审批表》;2)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译文;3)在外英文行程安排及中文翻译件;4)总体行程安排;5)《20XX年度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情况及审核意见表》。
出国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出入境管理法典版)
出国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出入境管理法
典版)
申请人信息
姓名:(申请人的姓名)
性别:(申请人的性别)
国籍:(申请人的国籍)
出生日期:(申请人的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申请人的护照号码)
联系(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地址:(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申请内容
出国日期:(计划出国的日期)
出国目的地:(计划前往的国家或地区)
出国事由:(出国的原因,如旅游、研究、工作等)相关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护照复印件
3. 签证复印件
4. 出行计划书
受理回执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申请的日期)
受理人:(办理受理的工作人员姓名)
受理时间:(受理的日期)
受理编号:(回执的编号)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按时前往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2. 申请人在出国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并遵守出入境管理机关的要求。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变更行程,请及时与出入境管理机关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4. 本回执单仅作为受理申请的证明,不代表批准出国。
如有疑问,请联系出入境管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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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出国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以上为出国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妥善保管。
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模板】
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一、因公赴台办理流程(办理时限:2个月内完成,入台证及赴台批件可同时办理)(一)所内审批手续:1 填写“出访申请表”及“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2 获得审批通过后,填写“因公出访团组公示信息表”并由外事主管人员上传所网站并公示5个工作日(二)办理入台证(由台湾邀请方负责办理,时限:两周内可以办妥)1 填写台方“入台申请书”(表格请从网上下载或者由邀请方提供)2 准备白底彩色照片:2张,尺寸2吋(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必需為3.2公分~3.6公分;3 在职证明(格式请从网上下载或者由邀请方提供)4 将已填好的申请书、在职证明发给台湾邀请方(三)办理因公赴台批件(受理部门:广东省台办,时限:一个月内)1 邀请函(需提供电子版、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6份,有公章或签名)2 行程表(需提供电子版、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6份,有公章或签名;考察行程不能超过总行程的3/1)3 邀请单位背景资料、承诺书、参会全体人员名单表等(如果是会议就需要提供)(需提供电子版以及打印件6份)注:1、2、3这三部分材料都需要台湾邀请方提供4 赴台人员备案表(赴台人员每个人都需要填写,一式6份,都需要原件,需单位外事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 赴台人员名单表(一式8份,由外事管理人员制作,无需盖章)6 请示(一式6份,由外事管理人员制作并上报:红头正式文件)(四)办理赴台通行证及签注(受理部门:广东省公安厅,时限:15日)1单位介绍信(本人去办证不需要。
同一个团最好由一个人统一办理)2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 带证件相片回执的蓝底大一寸相片1张5 赴台批件、入台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人一份)6 出入境申请表(网上下载,每个人填写一份)(五)出访任务完成后,出国团组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提交因公出国(境)访问总结报告,由外事主管人员在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存档。
广东人民检察院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为做好院工作人员因
6、《出国(境)回执单》
5、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证件,已有证件的到干部处领取后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签注或签证(所需材料除省委组织部批复外,与上述省管干部的要求相同)。
证件保管及领取
四、省院所有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应交政治部干部处集中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办理领取及上交手续。
五、省管干部凭组织部同意出国(境)的批复到政治部干部处领取证件及《出国(境)回执单》。出国(境)返回后,应在7日内将所持因私证件交干部处集中保管,并填写《出国(境)回执单》,交由政治部提出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其中办理旅游的,需同时提交购买旅游票单收据报省委组织部。
六、省院其他备案人员领取证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本人填写《省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2、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3、交政治部干部处审查。
4、分级审批。科以下人员由干部处领导审批;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报政治部领导审批;副处长(副主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处长(主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院主要领导审批。
5、在离国(境)前7天内,到政治部干部处办理证件领取手续,并领取《出国(境)回执单》。
6、回国(境)后,应在7日内填写《出国(境)回执单》,交干部处备案,并将所持因私证件交干部处集中保管。
有关纪律规定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不批准出国(境)的情形包括: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4、本人工作证。
5、申领证件需带相片1张(在与出入境管理处联网检验的照相馆拍摄)及该相片的回执,签注需带证件。
6、建行或其它指定行银行卡1张。
申请签证的,带齐相关材料前往使领馆办理。
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
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旗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干部因私出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旗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严格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统一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额济纳旗科级领导干部(含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第二章审批原则第三条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审批。
(1)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2)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退(离)休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可酌情审批,在外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在职领导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须从严掌握,一般不予批准,有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在外期限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五条全旗科级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符合下列特殊情形的,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
(1)本人的直系亲属病重病危或去逝,需探望或处理后事的;(2)本人是港、澳、台侨胞或者党外干部需探亲的;(3)专家需以私人身份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4)本人配偶在驻外机构工作需探亲的,直系亲属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需探亲的;(5)因病确需到国(境)外治疗的(需提供主治医师的诊断证明);(6)其他在职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明确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特殊情形。
第三章审批权责第六条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或领取因私出国(境)证照,事前报盟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由旗委组织部审核,报旗委审批,由旗委主要领导在因私出国(境)意见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署名后,加盖“中共额济纳旗委员会”公章。
出国(境)回执单【模板】
位
意
见
证照已在20 年 月 日前连同本单交学院党委组织部门。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干部出国(境)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将回执单送本人,在返回后一周
内填写并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备。
2、除单位意见栏外,其余由干部本人填写。
3、本回执单各单位可自行复制。
附件7
出国(境)回执单
NO:(20 )
姓 名
单 位 及 职 务
前 往 地
事 由
证件名称及号码
批准出国(境)时间
年 月 日前
证 件 有 效 期
实际出国(境)时间
至
个
人
在在境外主要活动,有无违纪行为或需向组织说明的情况,返回后所持证照交回时间。取消出国(境)的请注明。)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4、本表一式两份
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
பைடு நூலகம்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意见
局机关纪委意见
分管局领导
意见:
局长意见:
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出国(境)目的地、时间、事由及境外停留时间
本人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因私赴(目的地)(事由),境外停留天。如出访计划有变,于年月日前交还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
承诺内容
本人已了解有关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并承诺在国(境)外期间不做出任何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言行,不以党员身份参加公开活动,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如期回国,不持因私护照办理公务,因私出国(境)期间所有费用由本人支付。回国(入境)后十天内交还证件。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
杭州市余杭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0号)、《浙江省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浙公通〔2008〕38号)、《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浙公通〔2015〕58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杭公通〔2017〕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包括登记备案人员管理、出入境信息核查、因私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坚持“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应交尽交、应处尽处、应防尽防”原则。
第四条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登记备案人员的范围和类别,做好登记备案人员的信息收集、报送和管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的入库、使用和查控,有关人员出入境信息的查询、甄别和反馈。
第五条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二章登记备案人员管理第六条登记备案人员管理是指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规定范围,对本单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变更、撤销等。
区管干部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其他登记备案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第七条登记备案人员的范围包括以下六类人员: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非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上干部;3.区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镇街、区直单位所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4.国有企事业单位中,列入区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5.承担、参与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商业、安全等秘密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间的人员;6.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管理的人员,以及自愿列为登记备案人员的“裸官”配偶、子女。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说明:4、出国(境)纪律十不准:不准以种种理由,超越干部管理权限,要求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为自己或他人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不准隐瞒身份或以假身份、有意报低职务级别等方式申请因私出国(境);不准离开本人户口所在地、在异地或外单位申办;不准利用办理赴港澳多次往返签注之便,未经批准私自出境办理个人事务;不准以申请旅游等名义,循因私渠道出国(境)处理公务;不准接受外国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公费出国(境)探亲、旅游和办理其他私事;不准擅自更改行程或绕道第三国或在境外加签他国(地区)签证;不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外的时间;不准在国(境)外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不准私自保存因私出国(境)证照。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3、市委组织部政审材料:①2006年4月15日云组通[2006]12号下发前,按照要求填写政审表一式三份;②云组通[2006]12号下发后,办理探亲需提供的材料:党委(党组)的请示;个人书面申请(要有领导签名同意);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亲属邀请函及在外有效证件复印件(附翻译件);申请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旅游需提供的材料:党委(党组)的请示;个人书面申请(要有领导签名同意);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属首次申请的,附公安部门印制的出国(境)申请表〕;购买旅游票单收据;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薄复印件。
办理赴台需提供的材料:党委(党组)的请示;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内容须逐日排列);赴台人员名单;国(省)台办立项批件复印件;《赴台人员审查表》一1、处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1年不超过两次,每次只准申请一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办理多次签证(注)。
2、因私出国(境)护照及通行证一律不得私自保存,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建立证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所保管的证照要登记造册,每次缴交、领取、使用因私出国(境)证照的情况均须记录在案。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文件广州市黄埔区人事局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埔组通[2003] 50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区属各副局以上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经区委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广州市黄埔区人事局2003年11月19日关于加强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和市人事局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穗公[2003]286号文)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境)的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办理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的审批制度(一)区市管在职干部办理因私事出国(境)证照,按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我市市管干部所持因私护照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启用新〈广州市市管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的通知》(穗组通[2003]16号)执行,由出国(境)人填写《广州市市管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经区委同意后,由区委组织部送市委组织部审批。
区市管离退休干部办理因私事出国(境)证照,由区委审批,区委组织部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其他手续与在职市管干部相同。
(二)在职区属局级干部办理因私事出国(境)证照,须由本人填写《黄埔区干部申请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见附件,可复印使用),报区分管领导同意后,连同向公安部门申请出国(境)的有关表格送区委组织部加具意见(注:向公安部门申请用的表格中“单位意见”一栏由区委组织部填写),再到公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区属局级离退休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办理因私事出国(境)证照,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
(四)区属局级以上干部申请出国(境)定居,担任现职的,须辞去现职一年之后;离退休的须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半年之后,报区委审批后凭批件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