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10.2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称“双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双减”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教育改革,是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际举措,事关基础教育体系、教育生态和育人格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已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双减”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21年5月21日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称《“双减”意见》),为“双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李克强总理在去年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规范校外培训,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
一年多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减”工作扎实推进。
下面,我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力统筹推进。
“双减”工作事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事关人民群众小康生活成色。
国务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双减”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系统抓、区分阶段抓、突出重点抓,坚决打好“双减”攻坚战,全力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3.03.24•【文号】教基[1993]3号•【施行日期】1993.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废止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1993年3月24日教基[1993]3号)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当前,一些地方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儿童少年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妨碍着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宗旨的落实。
为了九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
各科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如因教学改革试验或教育发展基础的特殊需要,对课程、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进行调整时,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必须经过国家教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未经审定的,一律不准在教学中使用(实验教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教科书的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小学一般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由省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应积极创造条件赋予学校选用教材的权利。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8.25•【字号】浙教基[2010]127号•【施行日期】2010.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浙教基〔2010〕12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切实执行和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精神,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坚决反对和制止造成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类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由来已久,是现阶段我省义务教育领域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
尽管这些年教育系统做了不少努力,但问题没有解决,在有些地方和学校甚至变得越来越严重。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直接损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学生厌学、教师厌教,妨碍了教育的健康发展。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一定要深刻认识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严重危害性,自觉担起应负的责任,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责任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始终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作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
要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类违规办学行为,努力为学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小学校校长要对平衡学生课业负担负总责,严格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要求,切实做到规范办学。
减负提质实施方案
根据大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教委《关于印发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大足县教育委员会、大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减负”的各项意见和建议,我校以重庆市教委《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渝教基【2022】15 号)与足教育【2022】9 号号文件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规范课程课时、规范作业批改、限定作业总量,保证学生歇息时间、切实减轻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施策略(一)学生承受课业负担现状1.师生压力大,学生学习时间过长。
近几年来,国家教委从课程、教材、大纲等方面进行调整,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少了每周课时量,减少了一部份教材内容,其原则之一就是“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但是,归根结柢,咱们的高考还是以分数来衡量,所以,在这种体制下,学生必然把分数作为学习的最高追求。
另一方面,从现在开始实行的绩效考核,学校的教学成绩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就对学校和教师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学校的层面来说,为了完成教委的考核,对教师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而作为的教师来说,也不得不相应的对学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大多数教师把教学质量作为自己收入的衡量标准,这样一来,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就大大超出了上级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的负担。
2.作业布臵不科学,作业量过大。
学生的课外作业量,市教委有了明确的规定:一、二年级一律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 分钟,五、六年级的课外作业量不超过 60 分钟,把时间留给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方案
牛家梁中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榆林市以及榆阳区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更好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国家和市区教育局的有关“减负提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精神和《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树立实施素质教育的思想;各处室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从实际出发,分阶段、有重点地大力推进;完善对减负工作的管理,加强领导和监督,切实把学生过重负担减下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领导小组组长:王培军副组长:关慧平韩廷强成员:高增祥贺云魏星谢轶博王文林谢彦丰李卫娟柳变变张鹏飞许成军曹永林三、减负目标(一)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不擅自调整课程计划。
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每周安排2节艺术课,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严格执行学期初制定的教学计划,科学把握教学进度。
严禁教师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
因地制宜地拓展学生活动的时间和空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规范教辅资料的使用。
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5小时以内。
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原则上各30分钟,八年级语文25分钟,数学25分钟,英语25分钟,物理15分钟,九年级语文20分钟,数学20分钟,英语20分钟,物理15分钟,化学15分钟,其它学科原则上不布置课外作业,各教研组对作业的内容要精选,难易适度,数量适当。
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做到及时反馈。
提倡适当增加自主性、实践性、活动性作业,不留机械重复性作业,更不得以多布置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定稿)[修改版]
第一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定稿)天堡寨小学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和渝北区教育委员会有关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文件精神,努力树立科学育人观念,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断推进素质教育进程,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特制定我校“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大力推进新课程改革,提升课堂有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工作措施: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减负”氛围。
利用每周一的教师例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减负”工作的有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加强教师思想认识教育,深刻认识减负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
确立教师“减负不减质”的思想。
利用校园网站、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2.转变观念,树立科学育人观念,努力提高课堂四十分钟效率及质量,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推进课堂互动”的主题教研活动。
各教研组利用校本教研时间,以“减负增效”为主题,深入开展研讨,切实找到减负增效的好方法,并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3.加强常规管理,结合市教委的“六个严格”,全体教师做到:①严格开设课程。
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适度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课外活动。
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
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不超过6小时。
教导处要科学制定“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和“大课间活动安排表”,确保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③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
作业量当质精,不布臵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学校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
学校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双减工作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为宗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使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减负主要措施(一)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12条主要措施。
包括。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严格依照课标教学、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二)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方面,5条主要措施。
包括。
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格教师聘用、严禁与升学挂钩、控制培训时间。
(三)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方面,4条主要措施。
包括。
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增强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健康生活。
(四)强化政府管理监督方面,9条主要措施。
包括。
克服片面评价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严格活动竞赛管理、规范培训机构监管、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支持做好课后服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减负督导检查、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四、实施步骤(一)对照整改阶段(__年8月至__年12月底) 1.全面学习(__年8月)。
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广大家长,通过集体学习、专家报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理解减负30条的重要内容,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支持、各负其责,积极落实。
国家关于双减政策的文件
国家关于双减政策的文件2020年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与减少学生超编的《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负担的意见》,通称为“双减政策”。
该政策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善中小学教学环境,提高教育质量。
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政策内容如下所述。
一、课程安排:加强素质教育文件指出,学校要全面贯彻素质教育,将学生的发展需求放在首位。
要求学校加强课程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文件要求减少学科的学时数目,并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减少学生的学习内容。
此外,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的课外活动,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实践和创新活动。
二、作业布置:合理适量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文件明确规定了作业布置的原则。
首先,作业应该合理适量,不得过多地占用学生的课余时间。
其次,作业应当贯彻素质教育的理念,注重启发式教学和学生的自主学习。
此外,作业内容应与学生的实际学习需要相适应,不再套用标准答案,鼓励学生进行思考和创新。
三、考试评价:多元化评价文件强调,考试评价要从单一的知识考核向综合能力评价转变。
学校应当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包括考试、课堂表现、学科竞赛等多种方式。
特别是对小学生,在评价中要更多地注重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兴趣培养,减少对成绩的过度追求。
四、减少超编:合理规划资源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学的支持力度,合理规划教育资源,减少学生超编问题。
一方面,应加大对教师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育资源能被充分利用。
另一方面,要加强学校的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益。
五、家长参与:积极配合学校文件指出家庭教育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环节。
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校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文件强调,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的学习态度,不以成绩论英雄,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结起来,这份关于双减政策的文件明确了多个方面的要求:加强素质教育、合理安排课程、适量布置作业、多元化评价、减少超编问题和家长参与。
重庆市广益中学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广益中学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按照市教委下发的“十项规定”和南教办[201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为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1、体育:七至九年级开设体育4节,每天由体育组组织25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周二班会课后由班主任、体育组组织学生进行30分钟体育锻炼活动。
2、写字:七至九年级每周1节写字课,由语文教师组织。
3、艺术:七至九年级艺术课开设3节,其中,七年级每周2节音乐、1节美术;八年级每周1节音乐、2节美术;九年级音乐、美术各1.5节。
4、综合实践:综合实践每周3节,其中1节为信息技术、其余2节由综合实践组根据班级教师结构和学科特点,安排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1、时间安排:学生上午上课时间8:00,下午上课时间14:30,学生中午13:10-14:20学生午休,下午17:05-17:35学生体育锻炼或社团活动。
初中晚上20:40后回寝室休息,睡觉时间为22:30。
2、基本要求: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初中各年级晚自习上2节。
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必须经家长同意确保路途安全。
晚自习严禁教师讲课。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1、课堂效率:由教导处组织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
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学习目标。
2、违规补课:严禁各年级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严禁在职教职工参与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1、无作业学科:严禁非中考学科布置课外作业。
2、作业总量: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3、各备课组在集体备课的同时,应完善作业设计、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合理布置作业;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4.11.10•【文号】•【施行日期】1994.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1994年11月10日)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全社会普遍关心而始终未能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要求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国家教委制定了若干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目前在相当一些地方学生负担过重问题仍较严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一、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责过重问题的关键,在于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突出表现在,有的学校随意增加课时,超纲授课,作业量大,考试频繁,资料泛滥;社会上各种竞赛、奥校、奥班、读书、评奖等活动名目繁多;一些领导部门向教育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等。
这些做法,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扭曲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剥夺了儿童少年的童心与乐趣,严重障碍着儿童少年全面地、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制约了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教育内部和外部多种因素的综合反映。
但最重要的原因是教育思想不端正,没有真正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人才观、质量观上存在片面认识。
基础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克服长期形成的“应试教育”模式,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心素质,促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端正教育思想和办学方向,培养出具有爱国情感,适应社会生活,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一代新人。
要确立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是只看其升学率高低,而是看它是否完成了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全体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粤教基〔2004〕116号近一段时间来,我省部分地区初中招生出现各种名目的实验班和各种形式的统一考试,部分中小学出现利用节假日长时间补课等现象,加剧了升学竞争,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
为了创造有利于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基础教育改革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免试入学。
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合理划定、及时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和服务网,合理分配省、市、县一级学校学位,认真总结小学入学、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经验,不断规范和完善小学学位分配、初中招生办法和操作程序,积极探索电脑派位、对口直升以及九年一贯等各种有效入学形式,保证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和转学一律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或变相考试、测试,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比赛、竞赛(包括奥数竞赛)成绩作为入学和转学的依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体育、艺术类专业学校可以进行体育、艺术类相关术科测试,但不得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考试或测试。
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常态编班(即随机编班),不得开设“实验班”、“创新班”“奥数班”等各类性质的教学行政班,更不得以举办这类班为名进行招生和升学考试。
三、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不得按成绩给学生排队。
已经实行课程改革的学校期末考试成绩要用等级制进行表述,不再实行百分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学科考试。
各市、县(区)、镇(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区域性学科统考或变相学科统考。
九年义务教育学生毕业资格由其所在学校根据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认定。
“减负”的误区及科学“减负”的对策分析
“减负”的误区及科学“减负”的对策分析摘要:我国的“减负”行动已经进行了半个世纪之久,却陷入了“越减越重”的怪圈。
这是因为存在对“减负”概念的误区、观念上的误区和方法上的误区。
要做到科学减负就必须转变观念,变革现行的考试和评价制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相互协调配合。
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关键词:“减负”学业负担对策一、“减负”的历史性回顾1955年教育部发出了新中国的第一个“减负令”——《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就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问题进行了明确的指示和规定。
1988年当时的国家教委发布了“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政策。
1993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希望通过“减负”化解素质教育与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矛盾。
200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把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下来”。
2004年教育部再次提出新形势下的减负措施——“五坚持、五不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严格执行。
在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将“减负”作为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
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国家把“减负”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2013年教育部又新拟定了《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就如何减轻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给予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减负新规”。
从这些相关法令颁布的时间来看,我国“减负”行动已经进行了半个世纪之久,而且一次比一次严格。
但是,为什么现在的中小学生学业压力越减越大,学业负担越减越重呢?这是因为我们没有真正理解“减负”的内涵,对“减负”还存在许多误区,没有找到科学的“减负”对策与方法。
导致“减负”这一问题变成了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变成了一个似乎永远也解不开的死结。
二、“减负”误区的剖析(一)概念上的误区很多人认为“减负”就是没有学业负担,这从根本上误解了“减负”的含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4•【文号】•【施行日期】2021.07.2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7月24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工作原则。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学生休息权利,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减轻家长负担;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强化政府统筹,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健全保障政策,明确家校社协同责任;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有关规定,对重点难点问题先行试点,积极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3.工作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
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国家教委关于重申贯彻《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1990]002号
国家教委关于重申贯彻《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关于重申贯彻《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0年2月15日教基[1990]002号)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当前小学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社会各界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我委在1988年以教督字001号文件印发《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后,有些地方和学校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北京等地教育行政部门还通过各种形式,树立了一批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教师的典型,推广了他们的经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也必须指出,至今仍有不少地方对此问题熟视无睹,没有组织所属学校认真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要求,因而在这些地方,学校教学秩序混乱,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影响着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不利于小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全面发展。
今年1月7日,李鹏同志看了一所小学五年级两名学生的来信后批示:“留作业太多,不利于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这件事,议过多次,请抓紧解决。
”同月11日,李铁映同志在北京市某小学学生家长写给他的一封信上也批示:“要减轻学生的负担,应有措施。
”国家教委重申:1988年颁发的《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随文附后),仍然是各地和广大小学解决此问题的主要依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认真组织所属小学坚决贯彻执行。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1.解决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关键在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干部、教师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客观规律,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提高教育质量。
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
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颁布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1993-03-24关于减轻义务教育时期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指示教基[ 1 9 9 3 ] 3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当前,一些地点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儿童青年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爽朗、主动地进展,阻碍着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公民素养宗旨的落实。
为了九十年代在全国范畴内差不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地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以后”为指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时期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咨询题,促进儿童、青年身心健康进展。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打算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早终止新课。
各科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提升教学要求。
如因教学改革试验或教育进展基础的专门需要,对课程、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进行调整时,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必须通过国家教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未经审定的,一律不准在教学中使用(实验教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教科书的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小学一样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由省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应主动制造条件给予学校选用教材的权益。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购买练习册、习题集或其他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
教育、出版发行以及其他部门也不得采取强行搭配等方法向学生推销这类图书资料。
教学中如必须补充习题或其他资料,可由教材编写单位编入或附录在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中(出版单位应在书的封面写明“供教师使用”)。
初中毕业年级如需补充练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编写、审定,限在本省(区、市)内使用。
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
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55.07.01•【文号】•【施行日期】195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校学生过重负担的指示(1955年7月1日)一中小学学生负担过重,是几年来存在着的一个问题。
1954年秋季以后,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学校,这个问题变得更严重。
学生负担过重的程度,各地及各学校不完全相同。
一般是大中城市的学校比小城市和农村的学校负担重,中学比小学重,高年级此低年级重。
在提高教育质量的工作中指导思想有偏差的地方,负担特别重。
目前学生负担过重,主要是课业负担过重。
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况是多方面的。
现用的各科教材有内容过深或分量过重等缺点,使教师掌握教材有困难,使学生学习有困难。
不少教师授课讲解不清楚不透彻,教学方法不好,学生不能完全听懂,使学生在听课、复习、作业、考试等方面,感到困难和障碍,加重了负担。
不少学校领导不深入教学,很少了解授课、学习、作业、考试等情况,就不能防止及纠正负担过重的现象。
这些是几年来存在着的情况。
教材不完善、教师水平不高、学校领导不深入教学,这是几年来形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基本原因。
1954年秋季以后,发生了新的严重情况。
主要问题是学生的课外作业繁重和考试多。
学生每天忙于应付作业和考试,早起晚睡,中午不休息,星期日也赶功课,经常处在神经紧张的状态中。
其次是有些学校的某些学科的教学超出教科书和教学大纲的范围,任意补充教材内容及加快授课进度,使学生接受不了,感到繁难和苦恼(有些学校,随便停课、随便削减每学期上课的周数,变相地加快授课进度)。
还有一些学校,不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随便增加上课的节数时数。
在课业负担过重的学校,学习时间普遍超过1951年8月6日「政务院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内所规定的时间。
据1954年冬季在个别地区的调查,高年级一般每周此规定时间超过五小时到十小时,最多的每周超过二十四小时。
学校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精神,促进学校内涵发展,XX学校特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有关“双减”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准绳。
我们将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课堂教学改革为主阵地,以强化德育、提升自主研究能力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双减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科学内涵发展,稳步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为了贯彻实施本方案,我们成立了“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主任担任副组长,全体教师担任成员。
我们将广泛宣传“双减”的辩证关系,通过教师会议、家长会、家访、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学生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取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双减工作。
在落实“双减”方面,我们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执行相关双减规定,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反馈。
我们将根据上级“双减”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奖惩制度,做到有“法”可依。
同时,我们将定期检查“双减”工作,并将结果存入资料档案,并实行奖惩兑现。
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家长会等渠道,听取学生、家长对“双减”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结合实际按上级规定不断改进。
最后,我们将构建新的学科教学常规,规范教学行为,标本兼治创新推进双减工作。
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本方案一定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为了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我们需要完善各学科的常规制度,并认真细化每一条规定。
我们要组织全体教师研究各科的管理制度和课程标准,明确各科、各年级段的阶段目标,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
我们还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确保小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超过6小时,午间不得占用学生休息和活动时间集中上课。
同时,我们要科学制定“课程表”和“课外活动安排表”,并将其公布在学校显眼的位置上,接受社会、家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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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国家教育委员会1993-03-24
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
教育质量的指示
教基[ 1 9 9 3 ] 3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局):
当前,一些地方小学和初级中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不利于儿童少年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妨碍着义务教育全面提高公民素质宗旨的落实。
为了九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针,转变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切实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促进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一、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授课时数,不得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新课。
各科要严格按照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不得任
意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
如因教学改革试验或教育发展基础的特殊需要,对课程、授课时数和教学要求进行调整时,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学生使用的教科书,必须经过国家教委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未经审定的,一律不准在教学中使用(实验教材按有关规定办理)。
教科书的选用,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小学一般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由省或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应积极创造条件赋予学校选用教材的权利。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购买练习册、习题集或其他各种名目的复习资料。
教育、出版发行以及其他部门也不得采取强行搭配等办法向学生推销这类图书资料。
教学中如必须补充习题或其他资料,可由教材编写单位编入或附录在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中(出版单位应在书的封面写明“供教师使用”)。
初中毕业年级如需补充练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编写、审定,限在本省(区、市)内使用。
三、教师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学习实际,认真备课,精心
授课,因人制宜地选择和布置作业。
作业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
小学一年级一般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以上均按中等水平学生完成的时间测定)。
不要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更不得以多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要对学生的学习方法进行指导,使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应负责控制、调节学生每日课外作业的总量。
四、认真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开设音乐课、美术课、体育课以及活动课程。
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做到时间落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要使学生每天有1小时体育活动。
要积极安排集体教育活动,如组织运动会、远足、参观、社会实践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的管理,严格控制竞赛的次数。
五、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认真完成小学劳动课和初中劳动技术课的教育教学任务。
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在适当阶段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或劳动技艺教育。
六、必须保证学生在课间、节假日和寒暑假的休息,指导学生自主地支配好课余时间。
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占用假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七、改革考试办法,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与次数。
学生的学习成绩应以平时考查为主。
考试要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着重考核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要把考试权交给学校(农村小学亦可由学区中心小学负责)。
除初中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外,废止其他年级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农村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区中心小学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命题。
要采取措施减少学生留级现象,并积极创造条件在义务教育阶段取消留级制度。
八、努力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初级中学。
义务教育阶段不应当分重点学校(班)与非重点学校(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出特色。
要注意指导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在教育改革中起示范作用。
九、改革初中招生制度。
在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地方,学生读完小学后就近升入初中一年级学习,不另举行初中招生考试。
十、应按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制订办法对学校办学水平进行评估;从德、能、勤、绩几方面,全面考核教师;根据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查学生,鼓励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和教师,更不得给学校,或给教学班和教师下达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的指标,不得以此排列学校、班级和教师的名次。
学校也不得按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张榜公布。
国家教委过去颁发的有关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凡与以上各项无抵触的,均应继续执行。
应该指出,造成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本指示的具体
办法。
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要统一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合力。
要引导校长和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管理,改进教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要加强教育的督导和社会的监督。
对贯彻本指示成绩卓著的地方和学校应予表彰;对违反本指示的,应予批评教育,并不得评为先进,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以保证本指示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