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监测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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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1.23•【字号】晋政办发〔2022〕94号•【施行日期】202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1月23日山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按照“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山西、健康山西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系统调查,有序推进。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的有关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扎实开展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在信息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

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

全面梳理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现状,结合我省产业结构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有效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精准识别新污染物治理重点,实施全过程风险管控。

环境监测设备十大品牌

环境监测设备十大品牌

国际化发展
随着国内品牌技术水平和品牌形象的不断提 升,将有更多品牌走向国际市场,拓展海外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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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市场需求变化对品牌发展的影响
市场需求增长
随着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府对环保投入的增加,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为环 境监测设备品牌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
客户对品质和服务的追求
客户在选择环境监测设备时将更加注重产品的品质和服务,品牌需不断提升产品 性能和服务水平以赢得市场份额。
技术创新对品牌发展的影响
技术创新优势
环境监测设备十大品牌
汇报人: 2023-12-07
contents
目录
• 品牌排名概述 • 十大品牌排名详解 • 品牌市场占有率与销售额分析 • 品牌发展前景与趋势预测
01
品牌排名概述
定义与标准
定义
环境监测设备十大品牌是指根据一系 列评选标准,对市场上主流的环境监 测设备品牌进行评估和排名的结果。
第二名:蓝盾股份
成立时间:1992年
主要产品:水质监测仪器、空 气质量监测仪器、应急监测仪
器等环境监测设备。
优势:蓝盾股份在环境监测领 域拥有较为齐全的产品线,其 设备广泛应用于环保、水利、 国土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 综合实力。
总结:蓝盾股份在环境监测设 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能力,其产品覆盖面较 广。
03
根据对比分析结果,提出针对 不同品牌的竞争策略和建议。
04
品牌发展前景与趋势预测
政策环境对品牌发展的影响
政策支持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策上将更加倾向于支持环境监测设备行业的发展,为品牌提供良好 的政策环境。
法规约束
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将对环境监测设备行业产生更大的需求,对品牌的合规性和技术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重点监控企业

重点监控企业
195
灵石中煤九鑫焦化有限公司
晋中
196
寿阳县?枪饨够Вㄊ傺艟∶河邢薰荆?
晋中
197
寿阳县庆源化工有限公司
晋中
198
寿阳县博大工贸有限公司焦化厂
晋中
199
山西太谷恒达煤气化有限公司
晋中
200
山西天星煤气化有限公司
晋中
201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晋中
202
榆次科迪尔造纸有限公司
晋中
203
汾西县康达洗煤厂
临汾
204
古县正泰煤气化有限公司
临汾
205
洪洞县同盛焦化有限公司
临汾
206
洪洞县越城新能源热电公司(山西洪洞华实热电)
临汾
207
侯马建邦集团
临汾
208
侯马市大利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临汾
209
临汾晋能焦化有限公司
临汾
210
临汾凯盛达工贸有限公司
临汾
211
临汾隆顺焦铁有限公司
临汾
212
临汾热力公司
临汾
213
襄汾县侯临钢铁有限公司
临汾
231
襄汾县晋华焦铁厂
临汾
232
襄汾县腾达焦化厂
临汾233襄汾县源自原集团焦化有限公司临汾234
尧都区泰华冶炼厂
临汾
235
山西永昌源煤气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临汾
236
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
临汾
237
山西省丰昆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临汾
238
山西恒富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恒富焦化厂
临汾
239
山西中化寰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

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自行监测方案企业名称: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 2013年12月13日一、企业概况:(一)基本情况: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亚美尼亚Nairit合资组建的,山橡公司占60%股份,Nairit占40%股份,属中外合资大型化工(合成橡胶厂)建设项目,项目行业类别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合成橡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66;同时,本项目被列入国家经贸委第二批国家重点技术改造“双高一优”项目;厂址在大同市阳高县龙泉工业园区内,厂区占地面积为66.7万平方米(公顷),形状为长约1000米,宽约667米的矩形;现有职工1640人。

项目采用Nairit公司入股的电石乙炔法氯丁橡胶生产工艺,建设3万吨/年氯丁橡胶生产装置,配套2.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折百)装置。

(二)环评批复及验收情况: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国经贸投资【2001】1000号文予以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环境保护研究所于2002年5月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2年6月6日以环审【2002】145号出具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复函。

本项目工程于2007年5月开始建设,2009年1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并开始无料和带料调试。

2010年3月山纳公司向省环保厅递交了试生产申请(山纳公司H发[2010]3号),山西省环境保护技术评估中心于2010年4月14日组织专家和市县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了需完善和整改要求。

山纳公司在基本完成整改后,由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甲级资质)编制了《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氯丁橡胶异地技改项目变更说明书》,向国家环保部汇报了环保设施及项目整体的建设情况,并取得了环保部的同意,并由环保部验收处委托省环保厅进行试生产验收。

省环保厅于2013年6月26、27日组织省、市、县环保部门及专家组对“中外合资山西中亚氯丁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氯丁橡胶异地技改项目”试生产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结论为:“中外合资山西中亚氯丁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氯丁橡胶异地技改项目”项目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的要求进行了建设,基本具备试生产条件。

最新山西百强企业名单一览,山西百强企业评比方案及标准.doc

最新山西百强企业名单一览,山西百强企业评比方案及标准.doc

2019年最新山西百强企业名单一览,山西百强企业评比方案及标准最新山西百强企业名单一览,山西百强企业评比方案及标准山西百强企业排名名单1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晋能有限责任公司3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8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9太原铁路局10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11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3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14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15山西潞宝集团16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7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18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20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22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3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24山西大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25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26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27中国北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28中电投山西铝业有限公司29孝义市兴安化工有限公司30山西美特好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31中石化山西太原石油分公司32山西宝力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33山西振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4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赛鼎工程有限公司36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37山西南耀集团38中钢集团山西有限公司39孝义市金达煤焦有限公司40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42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43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4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45太原市梗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6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7孝义市金岩电力煤化工有限公司48山西华宇集团有限公司49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1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2太原市河西农产品有限公司53山西楼东俊安煤气化有限公司54山西中煤平朔宇辰有限公司55山西运城市龙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56山西晋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7山西通州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山西平遥峰岩煤焦集团有限公司59太原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60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1山西宏厦建筑工程第三有限公司62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63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4朔州中煤平朔能源有限公司65长治市长宁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6长治清华机械厂67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8山西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9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70山西华翔集团有限公司71朔州大运果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72山西海宁皮革城发展有限公司73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74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5山西潞安弈神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6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77神华国能神头第二发电厂78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榆次分公司79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80山西葫芦堂煤业有限公司81山西华顿实业有限公司82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83山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84国投昔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86山西南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7山西怀仁联顺玺达柴沟煤业有限公司88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89长治市霍家工业有限公司90山西天工电力发展有限公司91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92山西汾西重工有限责任公司93山西中煤杨涧煤业有限公司94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95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6朔州市跃胜实业公司97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98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99山西省太原唐久超市有限公司100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TOP4
山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成果更新调整与实施应用项目
山西省
279.6
279.6
TOP5
山西省 2021 年度碳核查质量管理 项目的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54.8
TOP6 TOP7 TOP8 TOP9 TOP10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资金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隰
近 3 年(2020-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 万元到 10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 数量的 61.0%。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2~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16 日 生成
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4
山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成果更新调整与实施应用项目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中标金额 (万元)
445.5
299.0
279.6
279.6
5
山西省 2021 年度碳核查质量管理 项目的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254.8
6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资金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隰县分
的结果公告
(1)环保系统(36)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单一来源山西省 1 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阳实践”试点工作项目的结果公告
2
运城市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状况调 查评估项目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山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3 管控成果更新调整与实施应用项目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6.02•【字号】晋环监测【2016】3号•【施行日期】2016.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环监测【2016】3号各市环保局,各有关环境监测单位:为了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 号),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我厅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6月2日附件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

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数据,系指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通过手工或者自动监测方式取得的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分析数据、监测报告等信息。

本细则所称环境监测机构,系指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其他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以下活动中涉及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一)环境质量监测;(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三)污染源在线监测;(四)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五)污染事故及污染纠纷仲裁监测;(六)执法监管涉及的环境监测;(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验收监测;(九)排污许可证申领监测;(十)排污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十一)依法开展的其他环境监测。

2021年山西省污染防治行业企业名录392家

2021年山西省污染防治行业企业名录392家

山西
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环境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及治理;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山西省长治 报告编制;...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仪
长治市
有限责任公 市潞州区云 器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

步街6号楼 务;环保设施运营;环境监测软件的
19号房
开发;销售;环境监控网络系统的开
发;建设;运营;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总 土承 壤包 改;良运剂营的维技护术研发,技术服
山西金宏缘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张小玲
2000万人民币 2020-04-22
山西
吕梁市
文水县
有限责任公 司
山西省吕梁 市文水县孝 义镇乐村化 工园08号
务;土壤改良剂的生产与销售;建 设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施工;大 气污染防治工程施工;土壤污染修 复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公司名称 法人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省份 市区 区县 公司类型 地址
经营范围
山西省朔州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管理项目开发;
市应县南河 技术咨询服务;城乡供水;供水设施
山西水投应县通 源市政发展有限 闫志长 公司
16236.8万人 民币
2020-01-22
山西
朔州市 应县
种镇新应梨 设备的建设改造;销售;检测维修维
设 大计 气;环建境设污工染程防管治理服;务五;金土产壤品污的染.治..
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
河津创新产业生 态研究有限公司
吴浩
1000万人民币 2020-11-09 山西
运城市
河津市
有限责任公 司
山西省运城 市河津市清 涧街道办西 庄村东凤翔 路中段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晋发改信用发〔2024〕37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发改信用发〔2024〕37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供需有效衔接、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的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落实。

(此页无正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3月7日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供需有效衔接、资源优化配置、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的支撑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二)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全省信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信用应用创新场景和产品持续丰富,信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成效进一步凸显,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制度标准体系,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1.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环发[2010]41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环发[2010]410号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晋环发[2010]410号2010年12月2日)各市环保局各有关企业: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是贯彻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监管能力、监督企业合法排污的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全省环保系统注重以服务减排为核心,以“增功能、保运行、促应用”为重点,全面提高了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

结合“十二五”期间对氨氮和氮氧化物纳入减排考核目标的工作需要和目前我省环境自动监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省市环保部门在自动监控工作的职责与分工问题全省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分级监控、属地管理。

(一)省级环保部门在自动监控工作方面的职责1、统一制定自动监控实施规划,统一制定建设、安装、运行和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统一招标确定供货商和运营商准入资格,统一实施对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营、数据有效性审核以及数据应用的监督、稽查和考核。

2、负责重点国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的自动监控平台监管、现场核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自动监控发现的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督促整改。

(二)市级环保部门在自动监控工作方面的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所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安装、验收和运营工作,组织排污企业从统一招标的自动监控供货商和运营商中,选择供货和运营单位,督促排污企业按期完成系统建设,确保运行质量。

2、负责对除附件名单以外的所有国控、省控及省控以下重点企业进行自动监控平台监管、现场核查、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对以上企业自动监控发现超标情况进行处罚和督促整改。

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

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为切实深化全省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厅字〔2017〕3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构建责任体系,创新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二)基本原则———创新机制,健全法规.改革环境监测质量保障机制,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环境监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多措并举,综合防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预防不当干预,规范监测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公开,形成政策措施合力.———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明确市、县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排污单位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责任,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覆盖全省,以城市(含区、县)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区域背景环境空气自动站点为支撑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满足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考核、评价与预警需求.建设、完善覆盖全省主要河流一、二级支流及径流量较大的三级支流、城市河段、湖库等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动态反映全省主要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满足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与预警需求.建设、完善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完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健全完善并高效运行,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二、主要措施(一)坚决防范不当干预1.明确领导责任.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按照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并对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负领导责任.建立约谈整改机制,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市、县(市、区),省环保厅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当地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约谈的市、县(市、区),省环保厅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省委、省政府.对于因干扰监测数据而受到生态环境部或省环保厅约谈或通报的市、县(市、区),本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省环保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机关参与)2.明确监管责任.各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环境监测机构负监管责任,要建立联合监管和检查通报机制.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数据质量管理.各相关部门发现对弄虚作假行为包庇纵容、监管不力以及有其他未依法履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违规线索,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 3.强化防范和惩治.研究制定我省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清单,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各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监管执法,不得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不得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发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存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省环保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机关参与)4.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函文、口头意见等信息进行记录,记录的事项和方式要规范,保证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二)大力推进部门环境监测协作5.理顺全省环境监测体制和机制.省级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全省统一布点、统一监测、统一考核.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统一要求,加强对大气、水、土壤考核的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公布结果.(省环保厅负责)6.执行全国统一的监测标准规范.省环保厅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覆盖全省的大气、水、土壤、生态的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排放监控网络.全省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和实施的统一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活动,切实解决不同部门同类环境监测数据不一致、不可比的问题.(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7.依法统一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制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清单,建立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出口、内容、频次和媒介,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其他相关部门发布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内容的,应与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协商一致或采用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信息.(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计委、省林业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参与)8.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环境保护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清单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环境保护部门是否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情况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等信息资源实行共享.(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负责)(三)严格规范排污单位监测行为9.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对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省环保厅负责) 10.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实行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实现全省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省环保厅负责,省质监局参与)(四)准确界定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责任11.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样品、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真实性终身负责.对违法违规操作或直接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环保厅负责,省质监局参与)12.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要建立覆盖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流转、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专门用于在线自动监测监控的仪器设备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要履行其对质量体系的领导职责和承诺,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环境监测全过程,保证质控经费投入.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审核制度,作为监测全程留痕和数据终身负责的依据.(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负责)13.强化对社会监测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联合出台我省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规定,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环境监测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进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要采取限期整改、纳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资质乃至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负责)(五)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14.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的,环保、质监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实施或参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等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参与)环境监测机构在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法处罚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省政府、各市政府及其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可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省环保厅、省检察院牵头,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法院参与) 15.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对排污单位存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强令、指使、授意、默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参与)16.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围绕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尾气监测、社会化服务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环境管理决策的监测领域,从2018年起,连续3年开展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大对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省环保厅负责)17.推进联合惩戒.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将依法处罚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将上述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部门参与) 18.加强社会监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完善举报制度,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督举报纳入全省“12369”环境保护举报和“12365”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范围.(省环保厅、省质监局负责)(六)加快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19.推进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全省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用房、监测资质、监测用车和工作经费等问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队伍专业化水平.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具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测全过程质控的能力,各市环境监测站要具备水、大气、土壤等全要素、全指标监测能力,适应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20.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省环境监测法规或规章,加大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依法予以处罚.制定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办法、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办法等规章制度.探索建立环境监测人员数据弄虚作假从业禁止制度,研究制定排污单位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自我举证制度.推进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化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政府法制办参与) 21.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实验室,进一步健全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市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确保有能力承担区域环境质量控制任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确保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能够有效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将全省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为省级事权,建立统一运维、统一考核、统一发布信息的工作机制,同时推进省控水质断面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省环保厅牵头,省质监局参与)22.强化高新技术应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量子激光雷达、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等高新技术在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通过对环境监测活动全程监控,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加快便携、快速、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科技水平.(省科技厅、省环保厅负责)三、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列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建立以各级党委和政府为主导、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市要积极落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健全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市要在每年12月份向省环保厅报告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二)完善财政等保障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及时研究解决环境监测发展改革、机构队伍建设等问题,保障监测业务用房、业务用车和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我省环境监测整体水平.(三)加强督察和落实省环保厅要将各市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作为我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责任追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项目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事项.。

山西省部公环保企业名单

山西省部公环保企业名单

生活污水乙级、工业废水乙级
Dec/13
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级
May/12
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乙临
Dec/11
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临
Aug/10
生活污水乙临、工业废水甲临
Feb/11
生活污水甲临、工业废水甲临
Feb/11
生活污水乙临、工业废水乙临
Sep/11
工业废水甲级、除尘脱硫甲级
Sep/13
太原市泓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诚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迅速环能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晋城市百益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中绿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晋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泓源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太原绿威环境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中威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忻州市忻海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猗顿工公司 山西水碧山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美佳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佰纳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国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畅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环北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新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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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部分环保企业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单位名称 太原格林环保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省环境保护基金有限公司 山西润民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新源环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山西省环保厅认可监测单位

2016年山西省环保厅认可监测单位

二甲苯、乙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总烃、硫酸雾、铬酸雾、油烟、烟气黑度、汞及
其化合物、硫化氢、氨
2、废水(污水):总汞、总铬、动植物油、总砷、总铅、总镍、pH、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总铜、总锌、总锰、苯胺类、酸碱度、总余氯、磷酸盐、
4、土壤:pH、铜、锌、铅、镉、铬、镍、砷、汞
5、电磁辐射:射频(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功率密度)、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
一、污染源监测项目(共 3 类 99 项):
1、废气(固定源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烟(粉)尘、氨、硫化氢、二
山西中环
硫化碳、恶臭、氯气、一氧化碳、铅、林格曼黑度 、烟气排放温度、烟气流速流量、排气压力、苯系物(苯、
锰、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化物、氯化物、硝酸盐、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硫酸盐、总磷、总氮、镍、电导率、粪大肠菌群、苯胺、色度、嗅和味、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
体、肉眼可见物、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硒、悬浮物、全盐量
3、环境噪声和振动: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
3、环境噪声和振动: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振动、铁路环境振动
一、污染源监测项目(共 4 类 78 项):
1、废气(固定源及无组织排放):氨、氯化氢、烟(粉)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烟气黑度、
硫酸雾、铬酸雾、氯气、甲醇、氰化氢、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
物、光气、石棉尘、乙醛、丙烯腈、丙烯醛、氯苯类、氯乙烯、铊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

山西省技术检测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山西省技术检测行业企业排名统计报告
28
72
阳泉煤业集团吉成建设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检测
27
73
山西省介休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计量
2002
27
74
华益机动车检测站
机动车检测
2005
27
75
高平市广厦建材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建筑材料检验
2004
27
76
山西永安机动车检修有限公司
汽车检验检测
2004
27
77
山西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1995
40
44
山西万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机动车检测
2006
40
45
晋城市正诚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检测
2007
39
46
晋城乾泰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检测
2005
39
47
高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质量监督
2002
35
48
太原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建筑工程检测
2001
35
49
永济市棉花原种场
繁育种子
技术检测
2000
126
4
临汾市安平矿井瓦斯监控设备调校检中心
调校瓦斯传感器
2003
123
5
临猗县高光农果业合作社
技术检测
113
6
山西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站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检测
1957
106
7
长治市机动车辆检测中心
车辆检测
1990
102
8
山西省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
省内最高标准器量值传递
1958
95

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

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

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并环发〔2017〕75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太原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自评和抽测结果的通报并环发〔2017〕75号各县(市)环保局、各直属分局: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晋环环监【2017】40号)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重点实施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和焦化等九大重点行业,通过重点带动一般,推动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

目前,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企业自评工作已结束,太原市涉及重点行业的75家工业企业中,除在建及停产的12家未纳入评估范围外,超标排放企业共16家(名单见附表1)。

同时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7年6月底到7月份,对太原市涉及八个重点行业的工业企业,各选取1家,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监测结果有部分企业厂界噪声不达标,分别是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原润禾环卫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太原金园水泥有限公司和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具体超标项目见附件2)。

结合太原市委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太原市“铁腕治污”大气环境整治百日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办发【2017】14号)中,开展环境执法攻坚战,整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的要求,请各相关单位,以重点行业违法问题为重点开展严格查处;深化网格化监管,加大超标企业现场检查及超标因子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加快现场整改工作进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2017年8月10日前上报《重点行业抽测超标企业整改方案》,2017年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放问题整治任务,重点行业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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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1998
28
36
大同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2007
28
37
乡宁县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水土监测
1991
27
38
山西省国防工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执法监测
1988
27
39
闻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6
27
40
和顺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9
27
41
太原市节能监测中心
对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
1984
29
繁峙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2004
30
30
大同县环保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
2006
29
31
屯留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2004
29
32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小店分局环境监测站
定期监测排污单位排污情况
2002
28
33
忻府区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9
28
34
灵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监测
1986
28
35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晋源分局监测站
运城市盐湖区西城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察
1998
15
89
大同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9
15
90
襄垣县环保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1
15
91
洪洞县燃具燃料污染防治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2
15
92
太原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水土研究与保持
1986
15
93
洪洞县城区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2
14
94
山西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运城市水务局水土保护工作站
水土保护
1959
20
69
晋城市蓝阳环保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
2005
20
70
黎城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5
20
71
洪洞县堤村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5
18
72
保德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站
环境保护监测
1987
18
74
蒲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1
25
49
阳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打击违法占地采矿
2007
24
50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太原监测站
水质监测及技术咨询
1993
24
51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技术服务
1999
24
52
泽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8
24
53
运城市盐湖区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8
24
54
介休市环境监理一所
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
1999
14
95
晋城市老百姓验房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
2008
14
96
洪洞县辛村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5
14
97
晋中市环境监察支队
环境监测
1984
14
98
介休市环境监理二所
环境监理
1996
13
99
宁武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2
13
100
洪洞县特种环境污染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2
环境监测
2005
17
82
榆社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1
16
83
洪洞县甘亭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5
16
84
长治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3
16
85
静乐县环境保护检测站
环境监测
2002
16
86
阳泉市郊区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
1984
16
87
山西华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室内环境监测
1997
15
88
环境监测
2002
42
23
永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2003
41
24
应县个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
2003
36
25
太原市晨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固体废物焚烧处理有限公司
2005
34
26
泽州县环境保护研究所
环境评价
2004
34
27
壶关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1
33
28
洪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9
33
70
10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承担编制地质环境维护
1985
67
11
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76
67
1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三废治理研究所
废物焚烧
2004
65
13
柳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污染物监测
1994
61
14
清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保监测
1987
58
15
介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检测
1984
47
16
太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山西省
环境监测
企业排名
图表
包括指标:企业排名、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成立年份、人员规模
中国产业洞察网
2014
第一节
图表1:山西省环境监测行业企业排名
排名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活动
开业年份
人员(人)
1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文服务
1955
257
2
山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部
水文服务
1995
246
3
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
27
42
太原市清洁生产指导中心
清洁生产
2000
27
43
陵川县环境监察站
环境监测
1989
26
44
运城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0
25
45
山西省运城市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大队
环境稽查
1980
25
46
乡宁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2000
25
47
运城市环境污染治理中心
环境保护
1980
25
48
运城市环保研究所
研究
1980
环境监察
1991
22
62
山西省乡镇企业监测中心
环境保护
1994
22
63
晋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保护监测
1976
21
64
定襄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0
21
65
山西凯尔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
2002
20
66
洪洞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
2002
20
67
垣曲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保执法监察
2006
20
68
18
75
洪洞县广胜寺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5
18
76
长治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
1993
17
77
洪洞县赵城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5
17
78
阳高县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99
17
79
洪洞县环境设施监察中队
环境监测
2002
17
80
长治市郊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4
17
81
洪洞县大槐树环境监察中队
环境监理
1996
24
55
山西省沁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74
23
56
定襄县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
1990
23
57
平陆县环境检测站
事业单位
1988
23
58
大同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中心
水土流失监测
1992
22
59
芮城县环境保护法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8
22
60
潞城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4
22
61
昔阳县环境监测站
13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洞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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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政策研究
环境监测
1985
46
17
阳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76
45
18
晋城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85
45
19
平遥县环境监测站
有偿提供技术监测服务
1989
45
20
晋城市城区环境监测站
提供环境监测
2004
42
21
榆次区环境监测站
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及相关服务
1985
42
2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水文勘测
1993
108
4
黄河水利委员会中游水文水资源局本部
水文戡测
1993
108
5
山西省临汾市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1977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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