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 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².ºC)][Kcal/m².h.°c] 表2.5.1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ºC时.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º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第2.1.7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º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23.5º以北的地区;北纬23.5º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第2.1.8条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 GBJ114-8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GBJ114-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1.0.3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线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第2.1.2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
线型表2.1.2第二节比例第2.2.1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比例表2.1.1第三章图例第一节管道及附件第二节阀门第三节采暖设备第四节风管第五节通风管件第六节风口第七节通风空调阀门第八节通风空调设备第九节控制和调节执行机构第十节传感元件第十一节仪表第四章制图基本规定第4.0.1条图目录、设计施工说明、设备及主要材料表等,如单独成图时,其编号应排在其它图纸之前,编排顺序为图纸目录、设计施工说明、设备及主要材料表等。
第4.0.2条图样需用的文字说明,宜以附注的形式放在该张图纸的右侧,并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第4.0.3条一张图纸内绘制几种图样时,图样应按平面图在下,剖面图在上,系统图或安装详图在右进行布置。
如无剖面图时,可将系统图绘在平面图的上方。
第4.0.4条图样的命名应能表达出同样的内容。
第4.0.5条采暖通风平、剖面图,应以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第4.0.6条采暖通风系统图应以轴测投影法绘制,并宜用正等轴测或正面斜轴测投影法。
当采用正面斜轴测投影法时,Y轴与水平线的夹角应选用45°或30°。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蒸汽把积存在管道和散热器中的空气赶到凝水管,然后 经凝水箱排入大气。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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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设备、附件
(1)疏水器
作用:a. 阻止蒸汽泄漏;
b. 排除设备及管道凝水
C. 排除系统中积存的空气
第二篇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第一章 供暖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第1节 供暖系统及其分类
一、供暖系统的组成
热源、热网、热媒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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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暖系统的分类
1、按热媒分类:
(1)热水供暖系统 (2)蒸汽供暖系统 (3)热风供暖系统
2、按设备相对位置分类:
(1)局部供暖系统(分散供暖系统) (2)集中供暖系统 (3)区域供暖
(2)对热损失大的底层房间,由于底层供水温度高,底层散 热器的面积减少 ,便于布置;
(3)当采用高温水采暖系统时,由于供水干管设在底层,可 以降低防止高温水气化所需的水箱标高,减少布置高架水 箱困难。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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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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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循环中供式热水供暖系统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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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干管按水流方向设置上升坡度,使气泡随 水流方向流动汇集到最高点,通过集气罐排除。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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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用型式
(1)上供下回式
I 、II双管上供下回式
缺点:上层房间温度偏高,下层房间温度偏低。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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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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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单管顺流式: 优点:形式简单、施工方便、造价低 缺点:不能进行局部调节 IV单管跨越式 适用于房间温度要求严格,并需要进行局部调节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GBJ114-8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制图标准GBJ114-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以下简称采暖通风)专业制图做到基本统一;清晰简明,提高制图效率,满足设计、施工、存档等要求,以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采暖室内部分、通风与空气调节的下列工程制图: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三、通用图、标准图。
第1.0.3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线第2.1.1条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比例和类别,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1-86中(图线)的规定选用。
第2.1.2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线型,宜符合表2.1.2的规定。
线型表2.1.2第二节比例第2.2.1条采暖通风专业制图选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1的规定。
比例表2.1.1第三章图例第一节管道及附件第二节阀门第三节采暖设备第四节风管第五节通风管件第六节风口第七节通风空调阀门第八节通风空调设备第九节控制和调节执行机构第十节传感元件第十一节仪表第四章制图基本规定第4.0.1条图目录、设计施工说明、设备及主要材料表等,如单独成图时,其编号应排在其它图纸之前,编排顺序为图纸目录、设计施工说明、设备及主要材料表等。
第4.0.2条图样需用的文字说明,宜以附注的形式放在该张图纸的右侧,并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
第4.0.3条一张图纸内绘制几种图样时,图样应按平面图在下,剖面图在上,系统图或安装详图在右进行布置。
如无剖面图时,可将系统图绘在平面图的上方。
第4.0.4条图样的命名应能表达出同样的内容。
第4.0.5条采暖通风平、剖面图,应以直接正投影法绘制。
第4.0.6条采暖通风系统图应以轴测投影法绘制,并宜用正等轴测或正面斜轴测投影法。
当采用正面斜轴测投影法时,Y轴与水平线的夹角应选用45°或3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强制性条文第三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第四章 采暖4.1.8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min()n w o y n a t t R t a (4.1.8-1) 或,min()nw o n y a t t R R t (4.1.8-2)式中:R 0,min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W );t 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 条和第4.2.4 条采用; t w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 条采用; α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 采用;∆t w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本规范表4.1.8-2 采用;a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m 2·℃)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R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 2·℃/W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
注: 1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2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4.1.8-1,4.1.8-2)的计算结果小5%。
3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60%。
4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10℃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 当居住建筑、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的要求。
表4.1.8-1 温差修正系数(α)表4.1.8-2 允许温差∆t y值(℃)注:1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应根据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按表4.1.8-4 确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的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统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条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作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C;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C中作业不应低于12°C重作业不应低于10°C注:(1)作业各类的划分,应按国家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执行。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室内温度:根据不同的场所和用途,建筑物内的温度应该在舒适的范围内。
例如,在办公室,一般应该保持在20-24摄氏度;在医院手术室,应该保持在18-22摄氏度。
2.通风要求:建筑物应该有足够的通风系统,以保证新鲜空气的供应和室内有害物质的排出。
通风量的计算应该基于建筑物的容积和使用人数。
例如,办公室应该有每小时10-20立方米的通风量。
3.空调系统:空调系统应该能够快速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以及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
空调的设计应该满足建筑物的需求,确保舒适的室内环境,并提高能源效率。
4.室内空气质量:建筑物的室内空气质量应该满足卫生标准,以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和改善措施应该包括排气系统、过滤系统、室内环境监测和维护等。
5.采暖系统:采暖系统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供热能力,以满足室内的温度需求。
设计时应考虑到能源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选择适当的采暖设备和节能措施。
6.节能设计:HVAC系统的节能设计应该包括优化设备的选择、合理的系统布局、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例如,使用高效的热回收设备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废热,并减少对能源的依赖。
7.技术要求:HVAC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设计工程师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合理选择和安装设备。
总之,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旨在确保建筑物内的舒适和健康的室内环境,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设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建筑物和使用需求,制定符合标准的设计方案,以提供高效、可靠和经济的HVAC系统。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强制性条文第三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第四章 采暖4.1.8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min ()n w o y n a t t R t a -=∆ (4.1.8-1)或,min ()n w o n ya t t R R t -=∆ (4.1.8-2) 式中:R 0,min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W );t 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 条和第4.2.4 条采用; t w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 条采用; α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 采用;∆t w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本规范表4.1.8-2 采用;a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m 2·℃)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R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 2·℃/W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
注: 1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2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4.1.8-1,4.1.8-2)的计算结果小5%。
3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60%。
4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10℃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当居住建筑、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的要求。
表4.1.8-1 温差修正系数(α)表4.1.8-2 允许温差∆t y值(℃)注:1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应根据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按表4.1.8-4 确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标准(GBJ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实行日期:1988年8月1日关于发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2480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J19—75,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J19—75同时废止。
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年12月30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会同国内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17个单位,对原《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TJ19—75(试行)进行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实践经验,吸取了近年来有关的科研成果,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借鉴了国外同类技术中符合我国实际的内容,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以及香港地区的意见,对其中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反复讨论,最后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三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室内外计算参数、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自动控制和消声与隔振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暖通规范管理组(北京复兴路12号),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7年12月主要符号A——声级;矩形送风口边长a——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紊流系数B——距离;矩形送风口边长b——指数;系数C——静风;有效热压差与有效风压差之比;系数c f——风压系数C L——逐时冷负荷c p——空气的定压比热容c r——热压系数D——围护结构热惰性指标;直径d g——工作地点的宽度d——含湿量d o——送风口的直径d s——送至工作地点的气流宽度E——东;东风F,f——面积F o——送风口的有效截面积F j——进风口面积F p——排风口面积G——通风量G j——进风量G p——排风量g——重力加速度H——高度;水平h——高度;计算门窗的中心线标高;高差h j——进风口中心与中和界的高差h p——排风口中心与中和界的高差h z——中和界标高I——焓J——太阳总辐射照度J p——太阳总辐射照度的日平均值K——传热系数;安全系数L——风量;空气量l——门窗缝隙计算长度m——散热量有效系数;渗透冷空气量的综合修正系数m1,m2,m3——系数N——北;北风n——建筑物的楼层数;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P——电动机功率P n——电动机轴功率△P——系统总压力损失△P min——调节阀全开时的压力损失Q——散热量;显热量;耗热量Q f——辐射散热量R o——围护结构传热阻R o·min——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R j——围护结构本体的热阻R 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R w——围护结构外表面换热阻S——压力损失比;南;南风;距离s——净距t o——送风口的出口温度t d——屋顶下的温度t g——工作地点温度t1——露点温度t1p——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t1s——邻室计算平均温度t max——累年极端最高温度t n,t n′——分别为室内计算温度和竖井计算温度t np——室内平均温度t p——排风温度t p·min——累年最低日平均温度t rp——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t sh——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温度t s·max——与累年极端最高温度和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相对应的湿球温度t s·rp——与累年最热月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相对应的湿球温度t w——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t wf——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t wg——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干球温度t wk——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t wl——逐时冷负荷计算温度t wn——采暖室外计算温度t wp——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t ws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t zp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日平均综合温度t zs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逐时综合温度△t H温度梯度△t1s计算平均温度与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之差△t r夏季室外计算平均日较差△t y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v o冬季室外平均风速;送风口的出口风速Vg——工作地点平均风速W——西;西风Z——距离α——系数αn—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αw—围护结构外表面换热系数β——夏季室外温度逐时变化系数ξj—进风口的局部阻力系数ξr—排风口的局部阻力系数ρ——围护结构外表面对于太阳辐射热的吸收系数ρnp——室内空气的平均密度ρp——排风温度下的空气密度ρw i通风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空气密度ρwn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下的空气密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二节室外空气计算参数第三节夏季太阳辐射照度第三章采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热负荷第三节散热器采暖第四节辐射采暖第五节热风采暖与热风幕第六节采暖管道第七节蒸汽喷射器第四章通风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自然通风第三节隔热降温第四节机械通风第五节除尘与净化第六节防火与防爆第七节设备、风管及其他第五章空气调节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负荷计算第三节系统设计第四节气流组织第五节空气处理第六章制冷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压缩式制冷第三节热力制冷第四节机房设计、设备布置及其他第七章自动控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检测、联锁与信号显示第三节自动调节与控制第四节制冷装置的自动保护与控制第八章消声与隔振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消声与隔声第三节隔振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附录三室外计算温度的简化统计方法附录四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附录五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附录六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附录七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附录八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附录九自然通风的计算附录十系统式局部送风的计算附录十一除尘风管的最小风速附录十二法定计量单位与习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换算表附录十三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强制性条文第三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第四章 采暖4.1.8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min ()n w o y n a t t R t a -=∆ (4.1.8-1)或,min ()n w o n ya t t R R t -=∆ (4.1.8-2) 式中:R 0,min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W );t 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 条和第4.2.4 条采用; t w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 条采用; α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 采用;∆t w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本规范表4.1.8-2 采用;a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m 2·℃)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R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 2·℃/W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
注: 1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2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4.1.8-1,4.1.8-2)的计算结果小5%。
3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60%。
4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10℃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当居住建筑、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的要求。
表4.1.8-1 温差修正系数(α)表4.1.8-2 允许温差∆t y值(℃)注:1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应根据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按表4.1.8-4 确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中,体现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精神,贯彻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以便为安全生产、改善生活和劳动条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提供必要的条件,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有特殊用途和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第1.0.3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同有关专业相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1.0.4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状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第1.0.5条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置的数量及其复杂程度,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以及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表等。
第1.0.6条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系统,应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设置必要的调节、检测和计量装置。
第1.0.7条布置设备、管道及配件时,应为安装、操作和维修留有必要的位置。
对于大型设备和管道,应根据需要在建筑设计中预留安装和维修用的孔洞,并应考虑有装设起吊设施的可能。
第1.0.8条设计中,对于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设备及管道,当有可能伤及人体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9条位于地震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工程,布置设备和管道时,应根据需要分别采取防震和有组织排水等措施。
第1.0.10条根据本规范进行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室内外计算参数第一节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第2.1.1条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一、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二、生产厂房的工作地点:轻作业不应低于15℃中作业不应低于12℃重作业不应低于10℃100m2)时,轻作业可低至10℃;中作业可低至7℃;重作业可低至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钢制散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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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关于采暖及散热器的的一般规定: 1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 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3 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4 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散热器;
5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采暖季节采暖系统应充水保养;蒸汽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等散热器;
6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7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等散热器。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1. 引言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部分,直接影响室内舒适度和能源消耗。
本文档旨在规范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要求,确保设计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2. 设计原则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以下原则:•舒适度:保证室内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的合理控制,以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能源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设备的能效比,降低建筑运营成本。
•安全性: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发生火灾、煤气泄漏等安全事故。
•环境友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
3. 采暖系统设计要求3.1 室温控制•室内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为18-24摄氏度。
•采用控温装置,定期检查和校准室温传感器,确保温度控制的准确性。
•考虑室内外温差、人员数量和活动强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整。
3.2 供暖方式选择•根据建筑类型和地理位置选择合适的供暖方式,如锅炉、地暖、热泵等。
•考虑供暖系统的扩展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建筑的改造和扩建。
3.3 热力损失计算•根据建筑结构、保温材料和窗户等因素,计算建筑的热力损失。
•合理设计供暖设备和管道,以满足建筑的热负荷需求。
3.4 通风系统设计要求•采用新风净化系统,保证新风的充足供应,并进行适当的过滤和处理。
•考虑室内外空气质量和风速,设计合理的通风方案。
•室内环境中存在有害气体时,应采取相应的排风系统,确保室内空气的安全和舒适。
4. 空气调节系统设计要求4.1 空调设备选择•根据建筑用途、面积和使用人数等因素,选择合适的空调设备。
•考虑设备的能效比、噪音水平和维护方便性等因素进行评估。
4.2 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如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000ppm。
•室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应设置合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3 温湿度控制•空调系统应能够实现温湿度的精确控制,以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
•考虑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和校准周期,保证控制的准确性。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强制性条文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强制性条文第三章 室内外计算参数3.1.9 建筑物室内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按国家现行有关卫生标准确定;2、工业建筑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 3/h 的新风量。
第四章 采暖4.1.8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确定:,min ()n w o y n a t t R t a -=∆ (4.1.8-1)或,min ()n w o n ya t t R R t -=∆ (4.1.8-2) 式中:R 0,min ——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m 2·℃/W );t n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1.1 条和第4.2.4 条采用; t w ——冬季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4.1.9 条采用; α ——围护结构温差修正系数,按本规范表4.1.8-1 采用;∆t w ——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的允许温差(℃),按本规范表4.1.8-2 采用;a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系数[ W/(m 2·℃)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R n ——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m 2·℃/W ),按本规范表4.1.8-3 采用。
注: 1 本条不适用于窗、阳台门和天窗。
2 砖石墙体的传热阻,可比式(4.1.8-1,4.1.8-2)的计算结果小5%。
3 外门(阳台门除外)的最小传热阻,不应小于按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所确定的外墙最小传热阻的60%。
4 当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10℃时,内围护结构的最小传热阻,亦应通过计算确定。
5 当居住建筑、医院及幼儿园等建筑物采用轻型结构时,其外墙最小传热阻,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及《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的要求。
表4.1.8-1 温差修正系数(α)围护结构特征α外墙、屋顶、地面以及与室外相通的楼板等 1.00闷顶和与室外空气相通的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等0.90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1~6 层建筑)0.60与有外门窗的不采暖楼梯间相邻的隔墙(7~30 层建筑)0.50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有窗时0.75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上时0.60非采暖地下室上面的楼板,外墙上无窗且位于室外地坪以下时0.40与有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0.70与无外门窗的非采暖房间相邻的隔墙0.40伸缩缝墙、沉降缝墙0.30防震缝墙0.70表4.1.8-2 允许温差∆t y值(℃)建筑物及房间类别外墙屋顶居住建筑、医院和幼儿园等 6.0 4.0办公建筑、学校和门诊部等 6.0 4.5公共建筑(上述指明者除外)和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物(潮湿的房间除外)7.0 5.5室内空气干燥的工业建筑10.0 8.0室内空气湿度正常的工业建筑8.0 7.0室内空气潮湿的公共建筑、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当不允许墙和顶棚内表面结露时当仅不允许顶棚内表面结露时t n-t17.00.8(t n-t1)0.9(t n-t1)室内空气潮湿且具有腐蚀性介质的生产厂房t n-t1t n-t1室内散热量大于23W/m3,且计算相对湿度不大于50%的生产厂房12.0 12.0注:1 室内空气干湿程度的区分,应根据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按表4.1.8-4 确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一般规定第2.1.1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空气调节:一、对于高级民用建筑,当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舒适性温湿度标准时;二、对于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当采用暖通风达不到工艺对室内温湿度要求时.注:本条的"高级民用建筑",系指对室内温湿度、空气清洁程度和噪声标准等环境功能要求较严格,装备水平较高的建筑物,如国家级宾馆、会堂、剧院、图书馆、体育馆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上述各类重点建筑物。
第2.1.2条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减少空气调节房间的面积和散热、散湿设备。
当采用局部空气调节器或局部区域空气调节能满足要求时,不应采用全室性空气调节。
层高大于是10M的高大建筑物,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分层空气调节。
第2.1.3条室内保持正压的空气调节房间,其正压温度值不应大于50Pa(5mmH2O)。
第2.1.4条空气调节房间应尽量集中布置。
室内温度和使用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2.1.5条空气调节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空气调节器的类别,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但最大传热系数,不宜大于表2.1.5所规定的数值。
围护结构最大传热系数[W/(m².ºC)][Kcal/m².h.°c] 表2.5.1注:1:表中内寺和楼板的有关数值,仅适用相邻房间的温差大于3ºC时.2:确定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时,尚应符合本规范第3.1.4条的规定.第2.1.6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当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基等于±0.5ºC时,其围护热情性指标,不宜小于表2.1.6的规定.围护结构最小热情性指标表2.1.6第2.1.7条工艺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墙、外墙朝向及其所在层次,应符合表2.1.7的要求。
外墙、外墙朝向及所在层次表2.1.7注:1: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小于或等于±0.5ºc的空气调节房间,宜布置在室温允许波动范围较大的空气调节房间之中,当布置在单层建筑物内时,宜设通风屋顶.2:本条和本规范第2.1.9条规定的"北向",适用于北纬23.5º以北的地区;北纬23.5º以南的地区,可相应地采用南向.第2.1.8条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施。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一、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含义
采暖:又称供暖,指向建筑物提供热量,保持室内一定温度
通风:用自然或机械的方法向空间送入和排除空气的过程
空气调节:简称空调,是为满足生产、生活要求,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用人工的方法使某一房间或密闭空间内的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速等参数达到一定要
求的技术。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习惯上简称为“暖通空调”
一、空调系统的组成
主要由空气处理设备、空气输送管道、空气分配装置以及运动自动控制装置组成。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是建筑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准,旨在规范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相关术语,提高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行业内人士提供统一的语言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背景、标准内容、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背景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制定背景是建筑工程行业中术语使用混乱、标准不统一的现象。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涉及的专业知识比较广泛,参与的人员也较多,因此使用术语比较容易出现歧义,给工程建设带来一系列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建筑行业开始对相关术语进行规范。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技术领域,也是最容易出现术语不规范的领域之一,因此需要专门制定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规范术语的使用。
二、标准内容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建筑工程中的采暖、通风、空调、制冷等相关术语。
其中包括基本概念、工程术语、设计标准、产品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标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采暖术语:热负荷、热平衡、热效率、供热系统、暖气片、地暖、蓄热式供暖等。
2. 通风术语:新风、排风、回风、混合风、换气量、空气质量、室内空气净化等。
3. 空调术语:制冷量、制冷剂、空调能效比、空调管道、送风口、排风口、温度调节等。
标准内容不仅规定了这些术语的定义,还包括了它们的使用范畴、具体含义以及计量单位等。
通过规范这些术语的使用,可以提高行业的标准化程度,避免术语混淆导致的问题。
三、实施效果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
标准实施以来,建筑工程项目中采暖、通风、空调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在使用术语时更加规范、准确,有效地解决了使用术语不统一导致的交流障碍和误解问题。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的实施还进一步提高了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标准化、规范化的术语使用,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还有助于形成行业内共识和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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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8.1 设计依据范例:8.1.1本专业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条例、规定和标准:1)总说明中已列举的有关规范;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DBJ50-052-2006;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JBJ10-96);6)《机械工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8)《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10)《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J67-2001);1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88);8.1.2 由总图、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和动力等各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8.1.3 顾客提供的本专业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要求及各类相关批文。
8.2 工程概况范例:本工程地点位于重庆市*区,属新建*类厂房。
厂房建筑总面积**m2,共一层,屋架下弦高度**m。
8.3 设计范围范例:8.3.1本次设计内容为新建***车间的通风除尘设计;办公楼、倒班宿舍及食堂的通风空调设计;建筑物防排烟设计。
8.3.2除工艺有特殊要求的车间采用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外,原则上不考虑中央空调。
各房间采用家用或商用分体器,由土建专业预留室外机安装位置,由电气专业预留空调专用插座。
8.3.3除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场所设置采暖外,原则上不考虑室冬季集中供热设计。
采暖用热力站及热力入口均由动力专业设置。
8.4 设计计算参数范例:8.4.1 室外气象参数表8.4.1室外气象参数(重庆市)8.4.2 室内设计参数范例:室内新风量大于30m3/h·人。
外窗为铝合金中空推拉玻璃窗,外门为保温门。
8.5 采暖范例:8.5.1 采暖热负荷8.5.2 建筑物采暖范例:1)__________厂房的装配工段、机加工车间冬季室内采暖由动力专业热交换站供给的130℃~70℃的高温热水(无条件时采用95℃~70℃的低温热水),末端采暖系统采用暖风机组和金属空调器。
若车间同时设有夏季空调系统时,可与夏季空调风系统合用一个系统进行室内冬季采暖。
金属散热器兼作为值班采暖。
2)车间辅房的冬季室内采暖,采用热媒由动力专业热交换站供给的95℃~70℃的热水,采暖设备选用钢制散热器。
3) ________厂房由于空间高大,工作人员不多,且在固定工位操作,故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采暖。
4)涂装、焊接车间局部排风较多,机械补风量较大,故采用室外进风的热风采暖。
热风系统的空气加热器采用0.3-0.4MPa的高压蒸汽。
同时设资金属散热器作为值班采暖,采暖热媒采用95℃~70℃的低温热水。
5)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厂房大门处设置暖风幕。
6) 室内采暖热水管道采用双管上供下回系统,主要按同程式布置。
7) 按车间及公共用房分别设置供暖用热计量装置。
8.6 空调范例:8.6.1 空调负荷8.6.2 建筑物空调1) 加工车间的三坐标检测室(共*间),设集中空调,分别选用____________空调机组,安装于独立的机房内,采用散流器上送风下回风,并设新回风调节箱。
新风量为定值,按照补偿工艺排风、保证室内卫生条件和正压确定。
2) 装配工段工艺要求集中式舒适性空调,选用________冷水机组,夏季制备供水温度为7℃,回水温度为12℃的冷冻水,水系统为双管同程式。
末端空调器为组合式空调机组或大型风机盘管,按需配置功能段,满足多种空调要求和各种精度的恒温要求,并可实现全年多工况运行,具有经济、节能的效果。
送风方式为旋流风口顶送上回式。
3)________厂房由于空间高大,仅要求下部区域保持一定的温湿度要求,故采用分层空调。
室内采用远程射流机组上的可调角度喷口于车间中部侧送风、下部回风。
过渡季节可仅运行新风系统,既满足对室内温湿度及换气次数的要求,同时又具有经济、节能的效果。
4) 综合楼及车间办公用房采用__________分体式空调器。
由土建及电气专业考虑空调器安装位置及电源插座预留,本专业仅作负荷估算。
5)__________办公楼按甲方要求统一设置VRV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
中央空调主机设置为*台,机组额定制冷量*kW,机组额定制热量*kW。
室外机组置于****。
空调凝结水集中排至****。
空调新风系统采用****以利节能。
*号楼的***等大空间房间采用布置在吊顶内的吊顶式空调器对室内空气和室外新风分别进行处理,新风直接送至室内,风系统气流组织为*送*回;空气处理至送风状态后经消声箱、风管和设于吊顶上的散流器送到室内;回风通过机组的回风箱集中回风;过渡季节可通过调节新风阀,关闭回风对室内实现全新风换气。
*号楼等小空间房间,为满足不同人员对房间温度的要求,达到灵活调节和节能的目的,系统均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的方式。
设在吊顶内的新风机组将室外空气处理至送风状态后送至室内;室内风机盘管配电动温控阀和三档风速结合的控制方式,室内人员可根据需要调节室内温度。
6) 制冷站房_________工段集中式空调设置制冷站,其位置设于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m2。
夏季总制冷量为_______kW,冬季总供热量为______ kW。
选用______机组______台,单台机组额定制冷量_______kW,机组额定制热量______kW,夏季为空调系统提供7~12℃冷冻水,冬季提供45℃~40℃温水;冷热水循环泵选用_______型水泵_____台(其中______台备用,______台采用变频水泵),实现节能运行,降低运行费用。
为保障系统工作的可靠性,保护制冷机组和末端设备,延长系统的使用年限,在水泵吸入管上设置过滤器,机组入口设置电子除垢仪。
7)空调水系统空调冷(热)水系统由***机组、冷(热)水循环泵、组合式空调器、风机盘管等组成。
空调水系统采用双管制,冬季供热和夏季制冷共享一套水系统,为使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调节方便,水系统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
冷水共分为***个系统,各管路系统采用同程式。
所有吊顶机组与风机盘管回水管上均设电动二通阀,配套温控装置,实现各空调房间的独立控制。
水系统定压采用高位膨胀水箱定压,水箱设于***,浮球阀控制补水自动补入膨胀水箱,在水系统最高点设自动排气阀。
以上空调系统配置见附表8.13.2。
8.7 通风范例:8.7.1 设计换气次数8.7.2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产生的废气和余热需通过机械通风排至室外,其系统与防排烟系统合用,补风由车道入口自然补风,系统划分及组成详见消防专篇中的防排烟设计。
8.7.3住宅内的卫生间通风由用户自理,厨房采用变压式排风道进行排风。
8.7.4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设独立的通风系统。
储油间风机防爆。
8.7.5 _______装配试验车间的试验工段,根据工艺提供资料,设机械送、排风系统进行全室换气,发动机排烟经波纹管、排气消声器至抽风罩收集后高空排放。
8.7.6清洗机已自带风机,本专业只需接管将废气排至室外高空排放。
8.7.7零星散发在***区、***厂房的废气,分别在屋顶上安装*自然通风器+屋顶风机的方式进行全面换气。
8.7.8涂装车间****涂装设备已自带通风净化设备,本专业只需接风管将废气引至室外高空排放。
零星散发在调漆间、辅料库、涂装车间的废气,分别在侧墙上安装防爆轴流风机或屋面风机的方式进行室内全面换气。
8.7.9注塑车间的废热,分别安装防爆屋面风机的方式进行室内全面换气。
8.7.10 焊接工段内CO2焊机在生产中产生Fe2O3、MnO、SiO2、O3等有害气体,长期聚集在室内将危害工人的身体。
考虑机械送风系统以满足工人对新风的需求,同时设置工位局部排风系统+屋顶风机全室通风的方式将焊烟强制排向室外高空。
8.7.11加工工段冷却液配置间按工艺要求设侧墙轴流风机全室通风。
8.7.12 车间更衣室、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均设计机械通风系统。
8.7.13 食堂局部排风系统由专业厨房设备公司设计。
8.7.14 _______设置事故通风系统,采用________风机,室内、外便于操作处设置风机启动开关。
以上通风系统配置见附表8.13.1和附表8.13.2。
8.8 防火及保温范例:8.8.1所有冷(热)水系统的管道、管件、风管等均采用不燃材料进行保温;风管保温材料采用离心玻璃棉,其外覆铝箔;水管及阀门等均采用橡塑发泡材料保温。
8.8.2多层厂房每层送、排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设防火阀。
风管穿越防火墙、机房隔墙及楼板处均设防火阀。
防火阀动作温度为70℃。
8.8.3 各防排烟系统详见消防专篇10.8。
8.9 节能详见节能专篇11.5。
8.10 废气处理及降噪、减振范例:8.10.1机加工车间的精加工机床采用配套的除尘净化机组净化加工产生的铁尘,达标后就地排放。
8.10.2焊接车间的焊机工作台采用移动式(集中式)静电焊烟净化器对焊接烟气净化。
8.10.3铸造车间熔化工部的冲天炉;造型工部的落砂机;清理工部的清理滚筒、喷抛丸室;砂处理工部的混砂机、旧砂再生装置和皮带机落料处均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二级除尘系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8.10.4表面处理工段采用槽边吸气罩抽风,并设置酸(碱)雾净化塔利用液体吸收法将其排出的废气加以中和、净化达标后排至室外高空。
风管采用硬聚氯乙烯制作,排风机采用玻璃钢离心风机。
排风系统均采取防腐蚀措施。
8.10.5在选择设备及系统设计时,优先选用转速低、效率高、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同时对风管采取消声措施。
8.10.6室内、外空调机房均采取隔声和隔振措施,平面布置时尽量远离噪声要求低的房间。
风系统管道消声采用控制设计风速及设置消声器的措施满足国家现行噪声标准要求。
8.10.6冷水机组、水泵、风机及空调器等设备的进出口均采用软接头。
8.11 需要提请解决或确定的问题范例:因本建筑消防设计较为复杂,就防排烟系统设计希望与相关单位进一步讨论商议。
建议对重点场所进行火灾安全评估。
8.12投资概算范例:本次通风空调工程总投资______万元,具体详见附表8.12《采暖通风投资概算表》。
8.13 附表附表8.13.1:通风方案明细表附表8.13.2:采暖、通风、空调主要设备明细表范例:附表8.13.1 通风方案明细表附表8.13.2 采暖、通风、空调设备明细表附图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7.1***平面图***(200*)C-0*T-01;7.2***(200*)C-0*T-02。
〔图纸较多时,可简单列出***(200*)C-0*T-01~***(200*)C*-0*T-**,共**张〕1)防排烟平面图(绘制设备、单线风道及风口、所有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