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四个处理关系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
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
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主动新招数,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
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
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从以验,而不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
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
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
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
论文纪检监察办案要坚持四个效果的统一
关于新时期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思考李建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为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在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关注民生,更加突出效能,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一、查办案件综合效应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效应,是在一定环境下,一些因素和一些结果构成的一种因果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效应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可分为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和经济效果,是四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政治效果就是坚持党和国家的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发挥治本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与权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保障党和国家的事业顺利进行.社会效果就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通过查办案件维护公平正义,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和后果,得到群众的积极评价、充分肯定和普遍认同。
法纪效果就是坚持法律纪律至上,通过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使党纪国法得以遵守和执行,法纪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公正性得以维护和体现。
经济效果既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本身的要求,要讲究办案效益,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也是对查办案件服务经济发展的要求。
政治、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是有机统一的整体。
四个效果之间既有一定的差异性,在一定情况下不可避免地矛盾和冲突,又有其紧密的一致性,其共同目的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
只有最大程度将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恰当地处理好其关系和矛盾,才能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
其中,政治效果是前提,必须把查办案件放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以政治效果统领社会、法纪和经济效果。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要求、是保障。
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检查、调查核实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
一、案件的受理和初步核实(一)受理。
(二)初步核实。
1、初步核实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
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需要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
2、初核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案件复杂情况和严重程度,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
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1)初核前的案情分析。
(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
(3)要注意初查手段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主要是: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暂停支付”,这两种措施在初核阶段不允许采取。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应把握四个关系
中国监察2010年第6期实践探索SHIJIAN TANSUO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应把握四个关系郝贵诚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与被动、原则性与灵活性、惩治与预防、改革与制度的关系,依法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把握和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和自身特点,惩治腐败也是如此。
我们通常所说的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蜕化现象。
如果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时能够主动发现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那么工作就会事半功倍。
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关口前移。
一个部门能不能主动开展工作,是衡量其是否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志。
如果一个部门的工作时时被动、事事落后,那么对这个部门的工作就要打问号,对其领导班子就应该及时进行考核调整。
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主动地下功夫,就是要主动加强对反腐倡廉战略性、前瞻性和系统性问题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注意吸收国际反腐败的研究成果,及时总结我国反腐倡廉工作成功经验,并在条件成熟时将之上升为法律法规,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有目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体制改革。
反腐倡廉工作涉及国家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抓住各领域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
在经济领域,要主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住防止谋取非法利益这个重点,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政治领域,要主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抓住正确行使权力的这个关键,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文化领域,要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抓住思想道德教育的这个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领域,要主动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抓住维护群众利益的这个根本,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解决好四个问题 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
解决好四个问题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更好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检察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指导意见》。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解决好四个问题,才能更好的落实《意见》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要解决好定位问题检察机关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负主体责任,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
而纪检监察部门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
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不能越俎代庖、大包大揽,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而荒了自己的田,又不能畏首畏尾、踌躇不前。
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回归本位,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
要清楚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选好用好干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等责任由党组承担。
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抓好组织协调,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抓好监督检查,促进检察权正确行使、抓好正风肃纪,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惩腐治贪,切实维护党纪检纪、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纪监督问责。
只有明确了监督责任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才能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条主线,聚焦主业,集中精力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才能尽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现由眉毛胡子一起抓向术业专攻转变,由冲锋在前向监督问责转变,才能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想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必须牢固树立两个思想意识。
一是树立担当意识。
以往工作中,我们或多或少都存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心理和“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求多干事,只求不出事”的思想。
有这样的思想作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无从谈起。
因此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应牢固树立不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就是渎职、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就是失职的观念,强化监督意识和使命意识,敢于监督、敢于纠正、敢于查处。
提高案件审理质量需处理好四个关系
提高案件审理质量需处理好四个关系摘要: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纪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
本文分析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需处理好四个关系。
关键词:案件审理;质量;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较为复杂的新情况,尤其是经济类违纪案件,表现出案件性质的多元化、案件情节的复杂化、违纪手段的多样化、违纪对象的群体化等特点。
这都给案件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对审理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正确认识案件审理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关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反腐倡廉工作是发展的重要保证。
只有坚定不移地反对和防止腐败,党才能始终成为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有效地领导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才能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所有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都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从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正确把握案件审理与党的中心工作的关系,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考虑。
要看到,案件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政治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如果政策把握不准,处理不当,就可能造成消极影响。
要善于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案件审理,实现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案件审理工作更好地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
二、正确认识惩处与教育的关系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
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与通过惩处,教育挽救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两项基本职能。
在案件审理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惩治极少数,教育挽救绝大多数。
对于极少数严重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绝不能手软,必须严厉惩处。
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围绕中心
三是要治本清源。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充分利用查办腐败案件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真正懂得“怎样掌权、为谁掌权;怎样办事,为谁办事;怎样服务,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是要以点带面。要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从而收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效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效果,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五是严于律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我们的工作必须在宪法和党章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决不能越“雷池”踩“红线”,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要遵纪守法,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要依法执纪,依法监督,同时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要管住自己的脑,不存非分之想;要管住自己的嘴,不做长舌之人;要管住自己的手,不拿不义之财;要管住自己的腿,不去是非之地。
浅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
泰和县纪委刘晓华
坚持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促进工农协调发展、城乡共同繁荣;坚持抓项目、增后劲,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较大增幅增长;坚持生态经济“两手抓、两手硬”,大力促进生态与经济的融合,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发展路子是我省“十二五”时期及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所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担负着配合省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因此,纪检监察机关理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如何才能发挥好其自身的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派驻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执纪监督全覆盖的新要求。
县级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妥善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应当与担当的关系。
应当是责任、是己任,担当是作为、是有为。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职尽责,必须先明职明责,只有知道该做什么,才能明确该怎么做。
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作为主要抓手,把日常监督作为重点,把协助驻在部门党委(组)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当作主责主业,真正把责任当“己任”,把“应当”转变成“担当”,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履职过程中做到理所应当,敢于担当,才能做到有为有位,有位有威。
二是处理好介入与融入的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相对独立,但独立并不是孤立,孤立就会格格不入,处处受阻。
要全面了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和找准驻在部门在工作中监督“盲区”,剖析存在的问题及线索,就必须要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深度介入、深挖根源,切实做好“介入”与“融入”的结合文章,尽可能发挥好“三个优势”,即变被动介入为主动介入,发挥“以攻代守”的优势;变表面融入为深层融入,发挥“由表及里”的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发挥“上下联动”的优势。
三是处理好督导与引导的关系。
督导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而非根本目的,引导才是其初衷和良策。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做到“三个经常”,即经常性利用各类会议、各类培训对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指导引导,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通过经常性的督导和引导,切实增强驻在部门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为自觉。
四是处理好“探头”与“刺头”的关系。
纪检监察意见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
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
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
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
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
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
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
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
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
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
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6•【文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规则•【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督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2019年1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监督执纪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三条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性,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等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三)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宽大处理,对拒不交代、欺瞒组织的从严处理;(四)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处理好“七种关系”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9党的建设2021年第9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的鲜明主题主线。
在今年的省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王拥军书记用十个“牢牢把握”归纳提炼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要义,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本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从而更加有力地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从忻州工作实际来看,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应处理好以下“七种关系”:一、讲政治与讲纪法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同时是执纪执法机关,讲纪法是履职之本。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二者统一起来,以讲政治为讲纪法定向导航,以讲纪法为讲政治监督保障,督促和推动各级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今年,忻州市纪委监委突出“两个维护”,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制定实施深化政治监督、保障促进“十四五”开局起步的实施方案,深化政治监督、创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通过严格执纪、精准量纪,有效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有力推动转型发展蹚新路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重点整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要求我们在实践中统筹处理好重点整治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以重点带一般、促进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市纪委监委在安排全年工作时,按照省纪委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眼于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办案的集成性和整治的系统性,选定五台山风景区、政法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矿山资源领域、医疗医保领域、行政审批领域6方面的治理重点,重拳出击、重点突破。
从目前已经铺开的五台山风景区、政法系统、供销合作社系统、矿山资源领域4方面的专项治理来看,取得积极成效。
纪检监察工作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一、发展观的思路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
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第一,破立统一。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路径,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科学运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担“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之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党章》规定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
党章党纪意识淡薄,是导致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难以遏止的总根子。
“四种形态”从表面上看衡量和监督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次的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等重要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既体现出惩、又体现出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
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上来,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
我们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进一步厘清监督执纪思路,切实担当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职责,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要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力“四种形态”与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脉相承。
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并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要辩证认识四对关系
治理论坛Chinese Cadres Tribune 812020.02业特点,深入挖掘身边人身边事,倡导短、新、实、活、深的文风,用群众话语讲述正风反腐故事,让纪检监察宣传更有凝聚力、引领力、感召力和穿透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和纪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部署和要求。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落实全会精神要砥砺初心、勇担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要在厘清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下功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始终坚守正确政治方向,辩证认识以下四对关系,把握其内在联系,切实把工作干得更好、更出彩。
真诚与忠诚。
真诚是一种思想情感,而忠诚是一种政治抉择,是建立在真诚基础上的绝对认同、绝对服从、绝对紧跟、绝对看齐。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对党忠诚,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讲忠诚是天性、尽忠诚是本分。
对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来讲,始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对组织领导和同志真诚坦荡,是做到对党绝对忠诚的基础和前提;作为宣传战线的同志,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的神圣职责使命,必须绝对忠诚,没有绝对忠诚的情感认同和行动自觉,就不配当纪检监察宣传干部,就不能称为忠诚卫士,在政治认识和政治思想上就会有偏差,迟早会出问题。
古人云:“人之有忠也,犹鱼之有渊也。
”对党绝对忠诚必须往高处站、往远处行、往实处做,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时刻经得起磨炼、经得起检验、经得起考验;必须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上,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计代价,必须在践行“四个意识”上,不搞变通、不耍心眼;必须在各种政治风浪考验面前,不犹豫,不彷徨,时时处处为党尽责、替党分忧。
当然,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七情六欲,而当执纪审查工作中出现公与私的矛盾时,当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诱惑考验时,当面对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关系网”时,我们必须视忠诚为生命,用忠诚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用忠诚审视一切、检验一切,使真诚朴素的情感上升为对党、对组织、对事业的高度负责,做到始终对组织交心,对工作尽心,对同志关心、对群众贴心。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思考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的思考应城市纪委、市监察局邓文明李庆明依纪依法办案是办案工作的制度性要求,是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08]33号)文件下发后,对依纪依法办案程序和实体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笔者对应城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分析了在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初步提出了解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一、目前依纪依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随着各级领导认识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民主法制的不断健全,依纪依法办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1.办案措施手续不严密。
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查清问题,需采取查核违纪对象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对涉案款物进行扣押,或对有严重违纪错误的人员实施“两规”等措施。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才能采取这些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办案人员有时为了省时、省力,没有按规定程序操作,凭主观意志先行采用,然后报领导审批补办手续;有的经领导审批后,也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管,给案件质量留下了漏洞。
2.处理案件过程程序不扎实。
案件从信访到处分执行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只有步步紧随,环环相扣,才能确保案件质量。
实践中有的领导由于事务繁忙,没有参与把关;有的办案人员碍于情面,没有严格操作,使一些必要的程序被忽略和简化,给案件质量留下了隐患。
3.教育违纪对象工作不到位。
根据党章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具有“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
即使对那些犯了错误的同志,在严肃查处的同时,也要依照党章保护他们应享有的民主权利,并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重在教育人、挽救人。
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办案人员由于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受处分人与办案人员是对立的,与他们主动沟通是自找麻烦、自讨没趣,从而忽视了与他们的接触,使思想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为案件处理增加了不稳定性。
实现社会和谐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的关系。 腐败现象是破坏 和谐社会建 设 的重要因素。 在我 国由计划经济向 市场经济发展 的社会转 型期 , 腐败 呈 高发态势 , 对社会的和谐 产生极大的 影 响。 事实上有许多社会不和谐都与 腐败现象确密切联系。腐败不除 , 和 谐 难 立 ,反 对 腐 败 关 系 国家 发展 全
局 、 系 最 广 大人 民根 本 利 益 、 系 关 关 社 会公 平 正 义 和 社 会 和 谐稳 定 。 对 反
的 关 系。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 贯
穿其 中的一 条主线就 是坚持 以人为 本, 实现好、 维护好 、 发展好最广大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 让发展的成果惠 及 人 民 。必 须从 人 民群 众 最 关 心 、 最 直接 、 现实 的利益问题人手 ,急群 最 众 之 所 急 、 群 众 之所 想 、办 群众 之 想 所需 , 倾听群众呼声、 体察群众情绪 、 反 映群 众 诉 求 、 心 群 众疾 苦 , 群 关 为 众诚 心诚 意办实事 、尽心 竭力解难 事、 坚持不懈做好事 , 使人 民群众得 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 感受到真真切切 的 变化 。只 有 这 样 , 构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社会 才能得 到人 民群 众的真心 支 持和拥 护 。才 能拥有 广泛的群 众基 础、 获得不竭的动力 源泉 。 当前 , 损害 群 众 利 益 的不 正 之 风 。 具有 很 强 的 社 会 危 害 性 ,加 剧 甚 至 激 化 社 会 矛 盾 。 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 中的威信 ,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削弱了社会的 凝聚力 。 处理好构建社会和谐与纠风 治理的关系 , 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 职责 ,两者 既不能 偏坠 、更不能对 立 。必须加大纠风 治理 的力度 , 实施 纠建并举方针 。 部门和行业的崭新 用 风气 ,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巩固和延 伸 纠风治理的成果 。为此 , 必须围绕 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 、上学贵 。 看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答题题库完整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答题题库一、单项选择题(共35道题,机选10题,每题3分)01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自()开始施行。
A.2020年1月20日C.2020年1月22日B.2020年1月21日D.2020年1月23日答案:B02 为了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等党法规和《中华人民国宪法》、《中华人民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
A.党员、干部B.干部、群众C.党员、群众D.社会、群众答案:A0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共10章()条。
A.55B.56C.57D.58答案:D04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A.专门机关C.专责机关B.政治机关D.监察机关答案:C05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
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
A.批评C.教育B.惩戒D.处罚答案:C06 ()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
A.地市C.省B.县D.乡科答案:B07 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个工作日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
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
A.3C.7B.5D.15答案:D08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四不放过处理原则
四不放过处理原则四不放过处理原则是指,在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任何一个违纪违法案件,都不能姑息、纵容、宽容,也不能干扰、阻挠、包庇。
这一处理原则的提出,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对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详细解释。
一、不能姑息党中央明确要求,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涉及个人还是涉及集体,绝不能姑息,必须坚决查处,不能拉开任何一人的死线。
姑息的本质是纵容,如果对问题不坚决处理,就等于是纵容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只有始终坚持不能姑息,才能保证整个制度不被破坏,党内风气不被恶化。
二、不能纵容纵容是指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存在默认、放任的情况。
要做到不纵容,首先要强化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容忽视、敷衍、回避问题。
同时,还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于发生的问题要及时追责,不能容忍漏网之鱼。
只有加强责任追究,才能起到震慑和威慑的作用,从而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
三、不能宽容宽容是指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时采取宽松的态度和方式,最终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
针对问题,必须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不能因为个人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而偏袒和迁就。
只有坚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
四、不能干扰干扰是指在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存在干扰、阻挠的情况。
干扰违反了正常的程序和规定,破坏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对于还未处理的违纪违法案件产生不良影响。
要做到不能干扰,必须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干扰行为,保护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五、不能阻挠阻挠是指在调查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时,个别人员或组织通过非法手段,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行动进行干涉、阻碍。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党的纪律和规矩,阻碍了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工作。
对于此类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坚决让干扰、阻挠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总之,四不放过处理原则的核心是坚持依法依纪,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动摇。
树立“大安全”理念 处理好“四个关系”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
树立“大安全”理念处理好“四个关系”着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摘要】目前,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廉政教育不可谓不深,制度不可谓不全,但是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思想认识不够。
因此,电力企业要树立“大安全”理念,将企业政治安全、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安全放到与生产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生产安全、经济安全、企业发展安全一道纳入到“大安全”的体系中。
本文从“大安全”的核心理念出发,详细论述了树立“大安全”理念的必要性,重点阐述了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在树立“大安全”理念基础上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构建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
【关键词】“大安全”理念;四个关系;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
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
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是电力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值得探讨的课题。
毫无疑问,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首要任务,生产事故造成的危害众所周知,但腐败在政治和经济领域中造成的影响不可小觑,某种程度上说不亚于生产事故造成的影响。
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成为今天党的建设也是电力企业要解决的根本性课题。
目前,电力企业的廉政教育不可谓不深,制度不可谓不全,但是腐败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关键在于思想认识不够。
因此,要构建“大协同、大宣教、大监督”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必须首先在思想认识上树立“大安全”理念。
一、“大安全”的核心理念所谓“大安全”理念,是指不仅要强调生产安全,更要把经济安全、企业发展安全,特别是保障政治安全的重要手段——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生产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与管理,健全和规范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形成相互协调、辩证统一的四位一体的“大安全”反腐倡廉工作新格局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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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四个处理”服务工作大局
网友:李高勇刘红英
2011年06月23日14:2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全国各地都在采取多种活动庆祝党的生日,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担负着配合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重任。
因此,纪检监察机关更应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为祖国献上一份厚礼。
如何才能发挥好其自身的职能作用呢?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切入点,把各项职能工作纳入到市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来通盘考虑。
我们必须始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关键是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强和政策性强,我们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地把其置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来开展,融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的整体进程中来推进。
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自觉做到与市委市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
同时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切实解决好影响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是要处理好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
当前,我们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中《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兼顾好一般性工作,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处理好保护干部和严肃执纪的关系。
做到惩处与保护并重,注意处理好严格执纪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
正确对待干部在工作中的得失,努力营造有利于创业者大胆实践的良好氛围。
在具体工作中,要把锐意进取、敢闯敢当与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区别开来;要把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与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区别开来;要把工作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别开来。
努力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旗帜鲜明地为那些干事负责、勇于创新的干部撑腰壮胆,切实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惩治腐败者,保护举报者,追究诬告者。
四是要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与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是协助各级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和抓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职能机关。
首先,要把纪委摆在平等的位置,树立可亲可敬的形象;其次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其协助各级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作用;第三,要注意发挥公、检、法、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在查办案件中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第四,纪检监察机关在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开展工作时,应当定位在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他们履行好职责,而不是代替他们履行职责,要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