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车辆管理制度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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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校园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及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的频繁进出和无序停放,给校园生活带来了很多隐患。为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的管理车辆
本规定所指的车辆是指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通行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鼓励和引导本单位职工车辆在上下班时从西门进出。
2.外来车辆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无牌、无证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4.学校举办有关会议或重大活动有外来车辆出入的,由主办部门提前通知门卫放行,车辆进入校园应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校园道路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
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早上7:45——8:00,中午11:20——11:40,食堂、商店等运货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2.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须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3.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在校内执行任务时,其它车辆须主动避让。
4.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三)车辆停放
1.所有车辆须按规定在指定区域的停车位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严禁在禁停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根据校内停车位分布情况以及“就近、方便”原则,校内车辆停车位安排如下:
(1)学校行政楼北面:仅供学校公务车辆临时停放;
(2)食堂西面地上停车场及食堂地下车位:主要供行政楼上班教工车辆停放;
(3)机电楼北面地上车位:主要供机电楼上班、上课教工车辆停放;
(4)会计楼地下车位:主要供会计学院教工、机电学院教工、6号楼上班、上课教工车辆停放;
(5)7号楼地面车位:主要供在7号楼上班教工车辆停放;
(6)学校东大门正对道路及11、12号楼西面道路地面车位,主要供在11、12号教学楼、音乐楼上课教工、林业科技学院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