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人身损害赔偿
1. 死亡:按照被养育人赔偿标准,即:父母、子女、配偶每人赔偿30万元;若无养育关系,则每人赔偿20万元。
2. 重伤: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费用,实际支出或鉴定的合理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
3. 轻伤: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实际支出或鉴定的合理费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财产损失赔偿
1. 汽车等机动车辆:按照市场价值鉴定后的残值和修理费用赔偿。
2. 非机动车、行人:按照实际损失或者鉴定的合理赔偿费用赔偿。
以上为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的概述,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建议当事人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交通肇事致人植物人与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样吗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肇事致人植物人与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样吗发生交通事故时,经常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其中最严重的应该是造成事故受害人死亡和变成植物人了。
如果出现这两种不幸的情况,按照2017年的赔偿的标准是一样的吗?赢了网为大家解答。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2.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致人伤残还是致人死亡,都要先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然后根据各自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那么你知道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是什么吗?下面跟我一起来看看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主要责任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需要按下列赔偿项目进行赔偿:1、死亡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样,但地区内无变化。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
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情形(一)全部责任与无责任在交通事故中。
一方当事人负全责任的话,另一方当事人则无责任。
负全部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9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0条之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以外的,各方均无责任。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当车祸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赔偿问题是必须要面对的。
尤其是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更加复杂和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保险、道德等多个角度来探讨车祸一人死亡赔偿的标准。
一、法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人民法院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获得赔偿。
因此,当肇事方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被害人或其家属还可以通过刑事赔偿程序获得赔偿。
二、保险角度在车祸一人死亡的情况下,肇事方是否有相关的保险可以进行赔偿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肇事方的责任强制保险可以进行赔偿。
具体来说,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当车祸造成一人死亡时,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实际支出费用;2.死亡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情况、收入等因素,由保险公司根据民间司法实践和社会公认的标准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只能赔偿一定的金额,赔偿标准往往无法满足被害人或其家属的实际需要。
因此,肇事方还应当购买商业车险,以便在车祸发生时能够得到更全面和充足的赔偿。
三、道德角度车祸造成一人死亡,赔偿标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和保险来确定,但在道德层面上,肇事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2017最新完整版)
交通事故赔偿,是平时我们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但相关计算公式较多且繁杂,很难记得住。
为此,通过此表格清楚的呈现给大家,仅供参考。
(此为2017最新完整版)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国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扣除所得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等费用后剩余的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
根据伤者伤残的严重程度将伤者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百,二级伤残的赔偿系数是百分之九十,以此类推。
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各来源收入总和合扣除其经营性支出、税费支出所剩余的收入,计算公式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家庭总收入-家庭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损失。
④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城镇居民个人购买商品和劳务两方面支出作为重要权衡指标。
⑤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驻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也即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支出,反应农民的消费水平。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法律依据三1、医疗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2、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3、护理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4、交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5、住院伙食补助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6、丧葬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8、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9、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10条;10、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15条;11、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
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最新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交通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赔偿,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的一种补偿。
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根据《2016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一下数据: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3元/年;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088元/年;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7元/年;四、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587元/年.二、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赏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赏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赏标准,是指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标准。
我国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指死者家属因死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所应获得的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丧葬费:包括死者丧葬所需的一切合理费用,如殡葬费、火化费、遗体处理费等;
(2)死亡赔偿金:根据死者的年龄、经济收入等因素确定的一定金额,一般不低于30万元;
(3)抚养费:根据死者抚养对象的情况确定的一定金额,用于抚养死者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依赖死者生活的家属。
2.医疗费用和营养费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他人死亡前,先发生了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等费用的支出,也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3.精神抚慰金
精神抚慰金是指对死者家属因死亡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的一定经
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应当在死亡赔偿金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补偿。
4.其他损失
交通事故还可能造成其他的损失,如被撞车辆的维修费用、道路交通标志和设施的损坏、公共财产的损失等,这些损失也应当由行为人承担。
总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赏标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赔偿责任和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确保死者家属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标准(2017最新)[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1、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亡的,应当赔偿由此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承担限制赔偿责任或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则依照法律规定。
2、致人损害,造成他人残疾或死亡的,侵害人应适当补偿受害人或死者遗属的其他损害。
3、故意侵害他人且情节恶劣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民事制裁。
4、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5、医疗费:即受害人受伤害后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所支付的费用。
应当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费用。
医疗费一般应当以治疗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的单据为凭证,并确系治疗侵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费用。
在审核医疗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具体规定:(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
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导读]:伤亡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标准,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者用具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
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
残 疾 11 赔 偿 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 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 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 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 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 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序 号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必要证据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疗费发票,结合病 1.医疗费发票;
1
医疗费 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 2.医疗费清单;
据实计算。
3.病历资料。
说明
1.医嘱确定的与交通事故损害有 关的院外购药费用应计入赔偿范 围。 2.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等 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 3.对治疗必要性、合理性的争议 由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义 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6
营养费 2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就 医 7交 通 费
市内 市外
20元/天×门诊次数或 者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 、飞机等交通工具, 按照交通费发票等据 实计算,但一般不得 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 员出差标准。
1.交通费发票等; 2.转院医嘱。
8
住院伙食补助 费
5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残疾辅助器具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
费
费用×器具数量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 者司法鉴定意见书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与司法鉴定意 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 准。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为准)上一年度农村 农村居民 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 少1年;75周岁以上 的,按5年计算)×伤 残赔偿系数
车祸丧葬费赔偿标准
车祸丧葬费赔偿标准
在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车祸丧葬费赔偿标准。
如果一个
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他的家属将有权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来支
付丧葬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1.丧葬费
在中国,丧葬费包括火化费、灵车费、花圈费和其他与葬礼有关的支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一个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其家属将获得不少于30,000元人民币的丧葬费赔偿。
2.死亡赔偿金
在中国,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的家属获得的一定
数量的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取决于死者的年龄、职业、收入、家庭状况和其他相关因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
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其家属将获得不少于2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3.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在中国,如果家庭的经济供应者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其家属有权获得
一定数量的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误工费是指因为治疗受伤或参与调查而未能工作的收入损失。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因为经济供应者死亡而受到影响的家庭成员的支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其家属将获得不少于20万元的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总结
车祸丧葬费赔偿标准在中国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如果一个人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亡,其家属将有权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金来支付丧葬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这些标准的目的是确保交通事故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得到合理的赔偿,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其经济负担。
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每年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的不在少数,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最担心的是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偿标准是什么,那么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这个便是我们比较关心的问题,下文就是小编为你整理2017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最新赔偿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随着2017年度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数据的陆续的出台,2017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赔偿的标准:1、医疗费:医药费按发票2、误工费: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3、护理费: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4、交通费:交通费按票据5、住宿费: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7、营养费: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8、鉴定费:鉴定费凭票据9、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伤残系数;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系数;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系数;10、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11、丧葬费:丧葬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被扶养人生活费: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61—75周岁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限;75周岁以上城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13、死亡赔偿金:参照各地政府指导标准1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15、其他因维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
车辆撞死人后赔偿标准
车辆撞死⼈后赔偿标准在⾃⼰开车的过程中,如果说把⼈给撞死了的话,到时候就很可能会构成犯罪的,那么到时候所涉及到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进⾏规定的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撞死⼈后赔偿标准受害⼈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1、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难度职⼯平均⼯资6个⽉标准;3、被扶养⼈⽣活费,被抚养⼈是未成年⼈的,计算⾄18周岁;是⽆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计算。
6、家属误⼯费,原则不超过三⼈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损失;超过的按三⼈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
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
按实际发⽣的计算。
死亡赔偿⾦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共同享有,任何⼈的份额都是⼀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额也是相同的。
但是,考虑到受害⼈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劳动能⼒⼜⽆⽣活来源的成年⼈及未成年⼈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即死者的近亲属。
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母、⼦⼥、兄弟姐妹、祖⽗母、外祖⽗母、孙⼦⼥,外孙⼦⼥。
配偶、⽗母、⼦⼥是第⼀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民法院不予分割。
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权利。
机动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机动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如果汽车撞死人,受害人的亲属应该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标准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受害人(被撞者)家庭损失:发生车祸之前,受害人所持有的财产以及受害人对家庭的贡献,理论上应按受害人本身的财产价值来计算赔偿金额;
2、经济损失:按受害人在车祸发生前和发生后的经济损失,以及后续的护理费用等计算;
3、残疾损失:赔偿残疾损失时,应按受害人经济损失及残疾损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4、精神损失:对被撞者,其亲属若因受害者精神损失而遭受损失,应从实际情况计算补偿金额;
5、遗体保养费:应按实际遗体护理费用及遗体运输费用及其它必要的费用来计算赔偿金额。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受害人在死亡之前的抢救治疗费用的,按照本章第二节的一般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进行赔偿,死亡之后就要增加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两个项目。
一、丧葬费丧葬费为《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规定的赔偿项目之一,司法解释对该赔偿项目有详细的规定。
(一)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丧葬费丧葬费是指办理交通事故伤亡者丧葬事宜所需的费用,包括存尸费、尸体运转费、尸体整容费、火化费、寿衣费、骨灰盒费、墓地费等。
丧葬费的赔偿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人终有一死,死亡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只是早晚死亡之事,美国有些州的法律规定丧葬费不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之中。
而不赔偿丧葬费不符合我国的传统。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第7项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第7项规定:“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以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各地赔偿也不一致。
丧葬费中哪些是合理的难以确定,如墓地费在大城市往往很高,而在乡村可能无须花费;又如骨灰盒的价格高的有上万元,低的只有几十元。
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5条第1项规定,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该行政法规明确了丧葬费补助的标准。
司法解释有关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丧葬补助金补助标准是一致的。
2017-2018年度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 年度河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7-2018年度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33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97 元;(计算残疾赔偿金)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088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87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 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住院天数3. 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 月/ 年)×误工时间比如:年收入9 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 元÷12 月÷30 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 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 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7233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697元×20 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7233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1697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 伤残赔偿指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年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2017年交通事故赔偿表]2017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交通运管公文】大家知道2017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是怎样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交通事故赔偿贬值新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17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内容(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扶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扶养年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6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以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叠加,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
城镇居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系数
2.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3.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免赔的,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对免赔条款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全新版)一、医疗费的范围及相关计算标准:1、挂号费即包括门诊挂号费、专家专诊挂号费等;2、医药费即购买药品所支付出的费用;3、检查费即为治疗所需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用、透视费等;4、治疗费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需的各项费用,如换药、注射、手术整容等费用;5、住院费即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所需支出的费用;6、后续治疗费用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须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7、其他医疗费用聘请专家会诊的费用、器官移植所需的费用等。
医疗费的赔偿金额=以上各项费用总和二、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相关亲属由于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工作,从而丧失相应的经济收入。
1、误工收入确定,分两种情况:(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2)无固定收放的,按照受害人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的确定,也分两种情况:(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造成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将定为定残的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三、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护理费指交通事故中的人身受到伤害后,因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
1、护理原则上只计算1人,如果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需要2人以上人员进行护理的,可以要求支付多人的护理费用。
2、护理期限一般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伤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发、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主要指亲属、朋友的护理所产生的费用)。
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护理的天数×护理费/天×护理人数四、交通费的计算标准:交通费指交通事故发生的,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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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肇事者对受害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需要按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进行。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沿用的是2017年的赔偿标准,该标准的大多内容基本是没有什么变化的。
如有变动,可以参考我们赢了网网站。
《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根据《201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得出一下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154元/年;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53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87元/年.5、2017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804元/年。
二、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来源:(2017河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jt/104098.html)交通事故.相关法律知识∙压白色实线怎么处罚,有什么规定(2018)/jt/652301.html∙什么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jt/652300.html∙二次酒驾会被行政拘留吗/jt/652299.html∙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标准(2018年)和计算方法是什么样子的/jt/652298.html∙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离开现场算不算逃逸/jt/652297.html ∙违章滞纳金从什么时候算/jt/652296.html ∙手机上怎么交违章罚款/jt/652295.html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掉,车辆保险索赔/jt/652294.html ∙查酒驾验血的费用是多少/jt/652293.html ∙交通违章哪种没有滞纳金/jt/652292.html ∙车辆违章多久就能在网上查/jt/652291.html ∙债权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保全债务人车辆/jt/652290.html ∙交通标志分为哪些种类/jt/652289.html ∙现在车辆违章没拍到人可以不扣分吗/jt/652288.html ∙2018年实习驾照上高速处罚/jt/652287.html∙汽车年检可以提前和延后多少天/jt/652286.html∙汽车报废国家有多少补助/jt/652285.html∙交通事故赔偿住院伙食是多少钱一天/jt/652284.html∙异地违章多久能查出来/jt/652283.html∙2018年无证驾驶汽车怎么处理/jt/652282.html∙c1驾驶证能开什么车 /jt/652281.html ∙酒驾后私了被索要巨额赔偿,是否涉嫌敲诈/jt/652280.html∙单位货车年检需要那些材料/jt/652279.html∙各类驾驶证换领补证方式/jt/652278.html∙小车超过年审一年还可以再去年审吗/jt/652277.html∙交通违章行政复议怎么弄/jt/652276.html∙连环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75.html∙车辆购置税发票有什么用/jt/652274.html∙小车年检要注意什么 /jt/652273.html ∙交通事故道路护栏赔偿标准(2018年)/jt/652272.html∙机动车年检是6年一次还是2年一次/jt/652271.html∙超速去哪处理 /jt/652270.html∙套牌车被扣押如何取车/jt/652269.html∙企业年审和年检的区别/jt/652268.html∙驾驶机动车违章超过15天未处理会怎样/jt/652267.html∙如何避免产生交通罚款滞纳金/jt/652266.html∙酒驾出车祸会坐牢吗 /jt/652265.html ∙汽车购置税去哪交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jt/652264.html∙在自助终端机如何交交通罚款/jt/652263.html∙醉驾后不想被追究刑事责任怎么办/jt/652262.html∙年检和年审有什么区别/jt/652261.html∙2018年驾驶证扣分新规定(2018)/jt/652260.html∙B1驾照可以开什么车 /jt/652259.html ∙摩托车年审在哪里,需要什么证件/jt/652258.html∙酒驾处罚标准(2018年)2018/jt/652257.html∙酒驾跑了交警会查吗 /jt/652256.html ∙交通违章罚款及扣分去哪办理/jt/652255.html∙车辆违章了在哪里缴费/jt/652254.html∙车祸导致四级伤残赔多少钱/jt/652253.html∙违章停车会受到哪些处罚/jt/652252.html∙酒驾拘留是当场带走吗/jt/652251.html∙年内两次酒驾被查,会受怎样的处罚/jt/652250.html∙酒驾自己把车撞坏了,交警把车拖走了怎么办/jt/652249.html∙c1驾驶证被扣分后多久清零/jt/652248.html∙不知事故发生离开事故现场算逃逸吗/jt/652247.html∙出车祸驾驶员死亡赔偿多少钱/jt/652246.html∙年审和年检是一回事吗/jt/652245.html∙公安机关可以撤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jt/652244.html∙新能源汽车补贴延期到哪一年/jt/652243.html∙货车营运证年检过期怎么办/jt/652242.html∙车辆违章后,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缴纳罚款/jt/652241.html∙车祸致人死亡保险赔多少钱/jt/652240.html ∙摩托车年检可以延迟几天/jt/652239.html ∙交通事故修车的误工费/jt/652238.html ∙旧车置换补贴是怎么回事/jt/652237.html ∙酒驾、醉驾的定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jt/652236.html ∙交通5级伤残赔偿多少钱/jt/652235.html ∙超速扣分标准(2018年)是什么/jt/652234.html ∙车祸追尾赔前车多少钱/jt/652233.html ∙驾驶证没满一年被扣分要去重新考试吗/jt/652232.html ∙车辆购置税在哪交,需要带什么证件/jt/652231.html ∙轿车的车辆购置税比例是多少/jt/652230.html∙驾驶证换证需要带什么资料,程序是什么/jt/652229.html∙行车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吗/jt/652228.html∙哪些交通违章会被扣留机动车/jt/652227.html∙汽车延后年检会被罚款吗/jt/652226.html∙为什么交了罚款,网上还是未处理状态/jt/652225.html∙旧车置换补贴的申请材料和程序/jt/652224.html∙2018单位车辆违章处理/jt/652223.html∙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的抚恤金和丧葬费/jt/652222.html∙车祸撞坏了护栏要赔多少钱/jt/652221.html∙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有哪些/jt/652220.html∙汽车在外地停车违章罚款怎么办/jt/652219.html∙2018年二手车置换补贴领取程序及注意事项/jt/652218.html∙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jt/652217.html∙驾驶证扣分怎么消分 /jt/652216.html ∙超速发生车祸责任如何划分/jt/652215.html∙交通违章罚款可以在哪些银行缴费/jt/652214.html∙申请驾驶证要达到怎样的条件才可以/jt/652213.html∙酒驾被碰瓷该报警吗 /jt/652212.html ∙酒驾碰车找人替罪,代替人应受怎样处罚/jt/652211.html∙审车需要多少钱2018 /jt/652210.html ∙现在车辆购置税大概要多少钱/jt/652209.html∙车辆违章分被扣完怎么办/jt/652208.html∙2018年闯红灯怎么处理/jt/652207.html∙货车年审需要多少钱 /jt/652206.html∙私家车超过年检期限怎么办/jt/652205.html∙道路违章处理存在异议,如何申请行政复议/jt/652204.html∙出车祸精神病6级赔偿多少钱/jt/652203.html∙西安限行的具体规定(2018)有哪些/jt/652202.html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一、交通事故伤残如何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二、伤残等级有哪些评定标准?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明显职业受限;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c.职业种类受限;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d.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b.各种活动降低;c.不能胜任原工作;d.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d.社会交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