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
新法规下仿制药研发中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
新法规下仿制药研发中几个关键问题的思考作者:张哲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编辑:春雪:目的提出对仿制药研发思路和策略相关问题的认识和建议,以期在药物研发中得到相应关注和改进,提高我国药物研发的水平和质量。
方法根据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仿制药注册申请提出的技术要求,从药物研发规律、药品质量及其形成过程和控制要素出发,在仿制药研发的立题思考、研发理念、生产工艺与质量相关性等方面,阐述仿制药的研发思路和质量控制要素。
结果与结论“质量源于设计、过程决定质量、检验揭示品质”将是药品研发过程中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桥接的研究思路、对比的研究策略”是仿制药研发的基本思想,要充分体现在药物研发的科学实践中。
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提出了“仿制药”的概念,其内涵与外延同之前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没有任何不同,只是定义称谓的变迁。
但事实上,这又绝非单纯定义概念的变化,这一概念的提出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密切相关,是对药品研发规律、药品质量及其形成过程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药品监管理念不断发展的真切反映,这种理念的提升在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仿制药注册申请的要求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其深刻的含义值得进一步深入思考。
1从“终端控制”到“全程控制”单从词义上看,“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概念凸显了“标准”二字,强调了质量标准作为药品质量的终端控制手段在把控药品研发和药品生产质量中的重要作用。
但其却在某些研发者当中诱发了“仿品种就是仿标准”的意识。
在当时仿制药的注册申报中,样品制备后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即认为是仿制成功的现象较为普遍。
事实上,药品质量不是通过标准检验注入到产品中,而是通过设计和生产赋予的,药品的制备过程即是药品质量形成的过程,药品质量作为药品的内在品质要在制备过程结束后通过质量标准的检验才能展示出来,并通过适宜的包装和贮藏条件得以保持。
因此,强调终端控制措施的同时,更需要关注制备工艺的条件、参数等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确立由各种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参数范围组合形成的“设计空间”(Design Space),并在生产中按GMP要求付诸实施,以从根本上把控其质量。
CDE-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中的关键问题
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中的关键问题1、什么情况下需提供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需详细到何种程度?如得不到怎么办?答:对于含有手性中心等的结构复杂的起始原料、或生产工艺比较复杂、或未工业化生产的起始原料,当后续工艺步骤较短,原料药厂家所从事的工艺步骤与终产品质量标准均不足以有效控制起始原料中引入的杂质、残留溶剂与有毒试剂的残留时,就应提供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并据此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起始原料的质量标准。
工艺的详细程度应以能够了解起始原料可能会引入的杂质、残留溶剂与有毒试剂,以及所作的过程控制确实能够有效控制起始原料的质量为判断标准。
在以上情况下,如果得不到起始原料的详细生产工艺与过程控制资料,作为原料药质量的责任主体,申办人应该慎重考虑缺乏此类信息对药品质量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平衡好控制药品质量与降低GMP实施成本等其他考虑之间的关系,选择其他质量稳定可控、商业化程度较高的合适的化合物作为起始原料。
2、如在申报资料中对中间体的质量控制要求某中间体的含量不低于95%,在批准上市后,待实际生产时对该中间体的含量不控制可以吗?答:不可以。
因为申报资料撰写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如实反映申办人所作的研究工作及批准后应做的各项工作,否则就是提供虚假的申报资料。
所以应该严格按照申报的工艺进行生产与过程控制。
如果随着对工艺的深入了解,经研究确认不需在生产中控制该中间体的含量,则应按照国家局已发布的上市后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进行充分的研究后,按照补充申请的途径申报。
3、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要求提交工艺验证资料,就原料药而言,须验证哪些工艺参数?答:由于工艺验证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大生产时能始终如一地按照拟定的工艺条件和工艺参数生产出质量恒定的产品,所以工艺验证就应该在全面研究了解了哪些工艺步骤与参数会对原料药质量有重要影响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确定在大生产中这些工艺步骤需采用的工艺参数范围。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解读:政策、工作程序、品种举例、评价内容、评价意义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分析政策解读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概况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就是将已经上市的药物与原研药物进行质量和疗效的比较,两者需要达到一致的水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一致性评价的对象为以上的三类:①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
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289种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按照规定,除了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之外,其他的品种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③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同品种其他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二、一致性评价的程序根据《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2016年105号)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名单。
②药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有关规定,针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选择参比制剂,对所生产的仿制药品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
③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药企向相关关部门提交和申报有关资料。
④接受和受理资料后,由药品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数据进行核查,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连同申报资料,送至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⑦资料汇总至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审评,形成审评意见,提交审评专家委员会审定。
⑨通过的品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三、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具体内容①首先我们看有参比制剂的药物品种:首先有参比制剂的药物需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的文件来选定参比制剂按照规定需要药学研究以及生物等效性试验。
药学研究就是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对处方、质量(晶型、粒度和杂质等)、稳定性等主要药学指标进行研究,还有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研究。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等效性试验是为了评价仿制药中药物的体内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规定需要在可接受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2.06•【文号】国办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2.0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评价对象和时限。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二、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
参比制剂原则上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
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药品生产企业即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选择意见,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
对参比制剂存有争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公开论证后确定。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及时公布参比制剂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仿制药技术审评新变化梳理
仿制药技术审评新变化梳理1. 引言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专利保护期限满后,依据原研药的化学、生物或其他特性研制出来的具有相同品质、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药品。
仿制药技术审评是指对仿制药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审查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仿制药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仿制药技术审评也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
本文将对目前仿制药技术审评中的新变化进行梳理和分析。
2. 仿制药提交数据要求变更在过去,仿制药技术审评所需的提交数据比较简单,通常只需要提供与原研药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的数据。
然而,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法规的更新,仿制药提交数据的要求发生了变化。
现如今,对仿制药的技术审评要求更加严格,需要提交更全面、更详细的数据。
例如,针对生物类似药物的审评要求,现在要求仿制药的提交数据包括临床试验数据、质量控制数据、非临床试验数据等,以确保仿制药的生物相似性和可替代性。
此外,还需要提供与原研药相同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系统的信息。
3. 仿制药技术审评的加速和简化为了满足药品市场对仿制药的需求,药品监管机构在近年来加大了仿制药技术审评的加速和简化力度。
通过简化审评程序和优化审评流程,大大缩短了仿制药上市时间。
一种常见的加速审评措施是采用国际通用数据桥接原则,即对已通过国外监管机构审批的仿制药数据进行认可。
这样可以节省审评时间和成本,加速仿制药的上市。
另外,为了进一步简化审评流程,一些国家还推出了专门的仿制药审评路径,例如美国的通用药品评价程序(GDUFA)和欧洲的统一仿制药审评程序(EU Generic Drug Evaluation Program)。
这些专门的审评程序可以大大加速仿制药的上市进度。
4. 仿制药技术审评的质量控制要求提高随着仿制药市场竞争的加剧,仿制药的质量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仿制药技术审评中的质量控制要求也随之提高。
现在,药品监管机构对仿制药的质量控制进行更严格的审核,要求仿制药在质量规范、品质控制、生产工艺等方面与原研药保持一致。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发布政策法规汇总
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荐使用不少于 3 种 pH 值的溶出介质)及
通口服固体制剂参
2015-10-3
10 比制剂选择和确定
CFDA
0
3.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人体生物等效性研
体积选择(500ml、900ml 或 1000ml)3、 1-4
溶出曲线时间点选择 4、条件优化(在截
1-3
指导原则等意见的
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局。
7、拟定了由中检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在审 查一致性评价资料时一并审查处方、工艺 变更的工作流程。药审中心将参加专家委
员会,一并负责相关技术审查工作。
8、省局进行生产现场核查,连续抽取三 批样品送指定的药检所复核。
9、省局收到药检所复核结果后,将研究 资料及检验报告一并报专项办公室。
更多作者资料请关注药群论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公开征求 6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 2014-1-29 评价有关指导原则
等意见
CFDA CFDA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仿制 2013 年度仿制药
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 质量一致性评价 涉及 75 个化学仿制药,制定评价方法的
〔2013〕34 号)要求,对 2013 年度仿制药质量 品种名单和方法 任务分发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其
2、对注册分类调整前受理的药品注册申请, 继续按照原规定进行审评审批,
国务院关于改革药
3、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
品医疗器械审评审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改进药品临床试验审批。
批制度的意见 国发
9
2015-8-18 国务院
〔2015〕44 号
5、落实申请人主体责任。
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
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引言:仿制药是指在原研药专利期满后,其他企业根据原研药的技术文件,通过自主研发、在一定程度上复制原研药的药效和药品质量特性,以获得临床效果相当或相近的非专利药品,也可统称为非创新药。
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一直是医药行业的关注焦点。
随着国家对仿制药市场的重视和发展需求,新的法规出台对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进行深入探讨。
一、新法规对仿制药研发的要求1.1临床试验数据的准确性新法规要求仿制药的临床试验必须准确无误地反映出仿制药的药效和安全性。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临床试验必须严格遵循合适的试验方案和标准操作规程,如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等。
同时,试验结果必须以透明客观的方式进行统计和分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2药品质量的一致性评价新法规要求仿制药必须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来证明其与原研药在质量特性上的一致性。
质量一致性评价主要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比较。
质量控制的要求提高了对仿制药生产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生产的药品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质量比较要求仿制药必须通过药物成份、质量规格、生物等效性等指标与原研药进行比较,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与原研药相近。
二、新法规对仿制药评价的要求2.1生物等效性研究新法规对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生物等效性研究是通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体内的药动学参数,以评估其相似性和药效一致性。
在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生物等效性研究必须满足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仿制药能够与原研药在临床上具有相同的药效。
2.2药效/临床效能研究除了生物等效性研究,新法规还要求仿制药必须进行药效/临床效能研究,以证明仿制药在临床上能够产生与原研药相近的疗效。
药效/临床效能研究主要通过临床试验来评估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新法规对临床试验的设计、试验对象的选择、试验过程的监督等都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
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
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新的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流程将更加严谨和规范,以保证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些新法规旨在提高仿制药的质量,促进创新药物的研发,降低药品成本,以满足公众对高质量、安全和有效的药物的需求。
首先,新法规明确了仿制药的定义和标准。
仿制药是指与已上市的原创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药物剂型、适应症和使用方法的药物。
新法规要求仿制药必须与原创药具有相同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并通过一系列的评价和比较来进行证明。
其次,新法规重视仿制药的研发全过程管理。
研发仿制药的企业需要提交详细的研发计划和证据资料,包括化学合成路线、药物制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等。
研发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风险评估,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可靠性。
同时,还要进行临床试验和评价,以验证仿制药的疗效和安全性。
再者,新法规要求仿制药的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和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必须与原创药进行比较研究。
这种比较研究可以通过体外实验、动物实验和临床试验等方式进行。
比较结果需要在统计学上具有显著性,并能够证明仿制药与原创药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的可替代性。
此外,新法规还要求仿制药必须通过审核和注册批准。
审核机构将对仿制药的研发过程、质量标准和临床试验结果进行全面审查。
只有通过审核的仿制药才能够获得注册批准,上市销售。
这一过程可以保证仿制药符合国家的药品质量和安全标准,能够安全、有效地应用于临床。
总的来说,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流程更加规范和严格,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对于推动创新药物的研发,提高药品供应的稳定性,降低药品成本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也能够满足公众对高质量、安全和有效药物的需求,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与仿制药相关的法规
与仿制药相关的法规【最新版】目录1.仿制药的定义和与品牌药的区别2.仿制药法规的作用和重要性3.各国仿制药法规的比较4.新法规对仿制药的要求5.中国仿制药的发展和挑战正文一、仿制药的定义和与品牌药的区别仿制药是指在品牌药的专利保护期届满后,其他制药公司采用与品牌药相同的有效成分制作的药品。
它们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量、剂型、摄入方式和递送系统,但价格相对较低。
品牌药则是指由制药公司研发并获得政府批准的持有专利权的药物。
二、仿制药法规的作用和重要性仿制药法规旨在确保仿制药与品牌药具有相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从而为公众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
这些法规对于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促进药品研发和创新、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各国仿制药法规的比较各国对于仿制药的法规有所不同。
例如,美国联邦法典规定,仿制药应与参比药物具有相同的药物活性成分、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欧盟药物管理局则要求仿制药与参比制剂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并且通过恰当的生物利用度研究证实生物等效性。
四、新法规对仿制药的要求新法规对仿制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对被仿制药品选择提出要求: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应当参照有关技术指导原则选择被仿制药进行对照研究。
一般应首先选择以进口原研药,因为原发厂产品经过系统的非临床与临床研究,安全有效性得到确认,进口时对人种差异进行了研究。
其次可考虑选用研究基础较好、临床应用较广泛的品种。
2.提高仿制药质量:新法规要求仿制药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以确保药品质量。
3.加强药品审评审批:新法规要求对仿制药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审批效率,缩短上市时间。
五、中国仿制药的发展和挑战近年来,中国仿制药行业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如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研发能力不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展缓慢等。
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
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随着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传统的药物研发方式往往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资金,而且有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制药公司开始采用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分子生物学等先进技术的新型药物研发和评估模式,以期提高药物研发和评估的效率和准确性。
本篇文章将主要探讨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的现状、优势和挑战,并展望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的现状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越来越依赖于信息技术的支持。
许多制药公司开始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模拟技术,如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等方法,在电脑上预测分子结构并优化药物设计,从而加速药物研发的进程。
这些计算机模拟技术在药物研发中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药物靶点的发现、药物分子结构的优化、药效的评估等。
另外,大数据技术也在药物研发和评估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通过收集和分析巨量的药物相关数据,如药物代谢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药物分子与靶点的关系、药物在群体中的安全性等等,制药公司能够建立更为准确的药物模型,并且更好地了解药物在人体内的作用机制和安全性。
二、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的优势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相对于传统的药物研发方式具有以下优势:1. 更为准确的设计和优化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可以通过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来推断和优化分子结构,从而构建更准确的药物模型。
相较于传统的药物设计和优化方式,新型药物研发和评估模式能够帮助制药公司对药物分子进行更为精准的设计和优化,从而提高新药研发的效率和成功率。
2. 降低研发成本和时间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可以通过计算机模拟和大数据技术来替代一些传统的实验过程,从而大大降低药物研发的成本和时间。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制药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评估药物效果、寻找和优化药物结构,并在临床试验前预测药物的安全性和效能。
3. 更加精准地评估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新型药物的研发和评估模式可以将大量的药物相关数据进行整合和分析,从而更加准确地预测和评估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中的关键问题
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中的关键问题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药物需求量不断增加,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成为世界各国医药领域的热点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
新法规的出台,不仅对仿制药的研究和评价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给相关行业带来了许多关键问题。
本文将讨论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中的关键问题。
一、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新法规要求药品的注册申请和生产数据必须完整、真实、可靠。
然而,一些仿制药企业为了迅速上市,可能会掩盖、篡改相关数据。
因此,如何确保仿制药研究和评价的数据完整性和可靠性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相关部门应该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仿制药研究和评价过程中数据的审核和核实,提高数据的可信度。
二、药效与安全性的一致性评价新法规要求仿制药的药效和安全性需要与原研药保持一致,仿制药的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应该与原研药相当。
然而,由于原研药和仿制药的生产流程和配方可能存在差异,药效和安全性的一致性评价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相关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标准,确保仿制药的药效和安全性与原研药保持一致,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
三、技术创新和保护新法规的出台,对仿制药企业提出了更高的研发和评价要求。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一些企业可能会采用技术创新的方式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效益。
然而,如何在技术创新的同时保护创新成果的问题成为了一个关键问题。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仿制药技术创新和保护的监管,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并保护其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结论:在新法规下,化药仿制药研究和评价面临着许多关键问题。
为了确保仿制药研究和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相关部门应该专门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强对仿制药研究和评价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仿制药行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高质量、安全、有效药物的需求。
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仿制药和改剂型品种的技术评价要求及案例分析
4)强化了工艺验证
附件2要求:
资料项目8原料药生产工艺 工艺验证的目的:确保 大生产时能始终如一地 的研究资料: 按照申报工艺生产出质 包括工艺流程和化学反 应式、起始原料和有机溶媒、 量恒定的产品。 反应条件(温度、压力、时间、 批量为生产规模。 催化剂等)和操作步骤、精制 与生产现场检查一样, 方法、主要理化常数及阶段性 的数据积累结果等,并注明投 保证工艺的一致性。 料量和收得率以及工艺过程中 可能产生或引入的杂质或其他 中间产物,尚应包括对工艺验 证的资料。
原料药CMC信息
①基本信息:如命名、结构、理化性质; ②生产信息:如生产工艺描述、工艺开发和控制、原 料控制、工艺验证和评估; ③原料药和杂质结构确认; ④原料药的质量控制:如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制定 依据、和分析方法的验证; ⑤原料药的标准品信息; ⑥包装; ⑦原料药的稳定性。
问答式审评体系实施的目的
①帮助仿制药审评部门有效地评估制剂的关键属
性,有利于控制配方,生产工艺及参数,并建立 与临床功效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准备完整统一 的审评报告。 ②帮助制药企业了解仿制药审评部门的审评标准, 增加工作透明度。 ③指导制药企业把药品质量源于设计的理念用于 仿制药开发,另外也有助于对仿制药开发进行风 险分析。
第六十六条 监测期内的新药,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 批准其他企业生产、改变 剂型和进口。
--设置了限制性的条件, 同时保护了先进。
第一百五十条 技术审评工作时间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三)对已上市药品改变 剂型和仿制药的申请: 160日;
--提示目前的政策导向。
相关附件要求:
化学药品-注册分类5
总的目标:
与仿制药相关的法规
与仿制药相关的法规【实用版】目录1.仿制药的定义和与品牌药的区别2.仿制药法规的背景和目的3.各国仿制药法规的比较4.新法规对仿制药的要求5.中国仿制药的发展和挑战正文一、仿制药的定义和与品牌药的区别仿制药是指在品牌药的专利保护期届满后,其他制药公司采用与品牌药相同的有效成分制作的药品。
它们具有相同的药物活性成分、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与品牌药相比,仿制药的价格通常较低,因为它们不需要承担研发和市场推广的费用。
二、仿制药法规的背景和目的仿制药法规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以及促进制药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对仿制药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管,保障患者能够使用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同时降低医疗负担。
三、各国仿制药法规的比较各国对于仿制药的法规有一定的差异,以下是对几个主要国家仿制药法规的简要介绍:1.美国:美国联邦法典将仿制药定义为与参比药物具有相同的药物活性成分、剂型、规格、给药途径、说明书、质量、适应证等特性,并且与参比药物生物等效。
2.欧盟:欧盟药物管理局对仿制药的定义是:与参比制剂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不考虑所使用的赋形剂),和剂型,与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通过恰当的生物利用度研究得到证实。
3.日本:日本对于仿制药的管理较为严格,要求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基本一致,并对仿制药进行单独的审批。
四、新法规对仿制药的要求新法规对仿制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对被仿制药品选择提出要求:仿制药应当与被仿制药具有同样的活性成份、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和相同的治疗作用。
2.提高仿制药质量:仿制药应与原研药在质量上尽可能接近,以确保疗效和安全性。
3.加强生物等效性研究:新法规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生物等效性方面进行更为严格的对比研究。
五、中国仿制药的发展和挑战近年来,中国仿制药行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如质量参差不齐、研发能力不足、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展缓慢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老法规品种审评的现实考虑
考虑到历史因素和现实国情,对一些部问题采 取了“容忍”态度 1、部分研究资料和研究内容不规范、不完善问题, 例如滴眼液的抑菌剂定量检查,非关键质控项 目研究不充分等问题 2、生产工艺放大和工艺验证问题 3、剂型合理性问题,例如非首家的改剂型问题,大 容量注射液、小容量注射液和粉针剂并存的问 题等(如可终端灭菌,就不许做成冻干剂型)
Company
LOGO
研究要“实”
公众需求决定研发方向
由有药可用,到用" 由有药可用,到用"好”药,再到用高质量的“好”药
公众需求
研发方向
高质量 药 品
由开发药,到开发“好”药,再到开发高质量的“好”药 “好”------选”好”品种 高质量------科学研发,保证质量
现实国情下仿制药研发的核心问题
谨慎立题:高度关注被仿制药的研究与评价基础,原则上 不再批准缺乏系统研究,关键信息不全,临床 有效性证据不足或风险大于获益的仿制药上市。 系统研究:保证质量特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被仿制药相同 求证“一致性”的关键问题: 仿制原料药的工艺问题 仿制制剂的处方工艺研究 仿制药的质量研究------有关物质检查研究 仿制药的质量研究------其他常见问题分析 生物等效性研究中的主要问题分析
56/89类品种的审评结果
56/89类品种共有16378个,审评拟批准 品种为3780个,总的通过率为23.08%
类 别 中药审评情况 2303(22.58%) 7598(74.50%) 297 10198个 化药审评情况 1477(24.18%) 4532(74.20%) 99(主要涉及双 室袋、肝素等) 6108个
5/6类不批准情况分析
多组份生化药注射剂不批准:100%,主要问题 集中在组份不清、缺少有效质控指标、病毒灭 活等诸多方面 其他制剂不批准:60.35%(其他制剂总量), 主要问题集中在注射剂灭菌工艺、原辅料质量 控制、关键质控项目缺失或研究严重不足等方 面 其他不批准:未缴费、关联等(关联指的是制 剂不批准,原料也不批准;原料不批准,制剂 也不批准)
拟批准 项 目 拟不批准 暂缓处理 总 计
2008年中心建议批准的品种
涉及的重大疾病谱分析
艾滋病 国产 上市 进口 上市 批准 临床 2 (0) 2 (2) 6 (6) 肿瘤 37 (13) 13 (12) 63 (56) 肝炎 12 (0) 0 14 (6) 阿尔茨 海默病 1 (0) 0 5 (1) 结核 0 0 1 (1) 备注 13/165 7.88% 15/99 15.15% 70/434 16.13%
备注:( )内为国内尚未上市的新药
治疗艾滋病药品批准情况
目前国外上市的抗HIV药品有六类,共 24种,国内批准上市的抗HIV药品有 六类,共18种(进口9种、国产9种)。 4个自主创新的抗HIV药品正在进行临 床试验之中。 HIV统计.doc
反映的理念
鼓励和支持创新
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的仿制 积极引进临床急需的药品
我们共同面临的困难和任务
1
理念
2
制剂
3
技术
研发 理念问题
参比 制剂问题
其他理想和现实的差距 1)药品质量是通过检验来控制的 2)药品质量是通过生产过程控制来实现的 3)药品质量是通过良好的设计而生产出来的(国外状况) 参比制剂问题 原创药、初级仿制药、次级仿制药并存,质量和生物利用 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生物等效的标准要求吸收程度差异小 于20%,多级仿制可能造成相对利用度的下降;《药品注 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操困惑 其他技术问题 研制规模问题 工艺验证问题 药用辅料问题 仿制药临床研究及豁免问题 本次研讨班所探讨的相关问题
新法规仿制药研发的前景和出路
严格实施管理办法 新法规要义
从技术、管 理等方面加 强应对策略
前景 出路
公众需求 研发方向
对审评工作 的现实要求
现实国情下研 发的核心问题
新法规要义
新 同 仿制药的研究目标就是要达 到和已上市产品的质量一致、 临床可替代。 新药要“新” 仿制要“同”
改剂型要“优”
优
实
工作成效
重点关注了一些治疗艾滋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 和涉及公共健康危机的药物,保证了临床急需药物、 治疗重大疾病等药物的及时上市。 采取积极措施,有效解决了申报品种过多、审评审 批严重超时的历史问题,极大地遏制了药品研制不 规范和低水平重复的行为,同时也使一批高质量的 药品尽快得以上市,并切实保证上市产品的质量、 安全性和有效性。
Company
LOGO
新法规下仿制药的研发和评价
药品审评中心 陈震
主要内容
老法规下仿制药的回顾与分析 新法规仿制药研发的前景和出路 我们共同面临的困难和任务
1 3 2 3
老法规仿制药审评回顾与分析
2008年药品审评情况 年药品审评情况 完成审评任务: 完成审评任务:25034个 结论为建议批准: 结论为建议批准:9228个(36.86%) 批准临床:1057个 批准临床 批准生产:6154个 批准生产 仿制药和简单改剂型 :16378个 结论为建议批准:3780个(23.08%) 结论为建议批准 2008年,国家局共批准新药临床申请434件,其 中有52种属于新化合物;批准新药生产申请165件, 涉及119种化何物,其中包括1类新药5个;批准仿制 药生产申请1502件,涉及614种药品;批准药品进口 申请99件,涉及83种药品。 --------2008年药品注册情况通报
即做到保证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同时要保持群众有药可 用(即积极引进临床急需的品种)。
审评工作原则 “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 依法规、按程序、照标准”
56/89类品种:在《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 及所附“总体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的10项 工作程序和10项技术标准。 非56/89类品种:严格按照注册司公开发布的48项 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审评。 高风险品种: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 剂等涉及安全性问题的,始终坚持“高标准,严 要求”。
坚决打击药品研制中的不 规范和弄虚作假行为; 加强风险控制,严格高风 险产品的审评; 遏制低水平重复,切实保 证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 性和有效性。
5/6类不批准情况分析 5/6类不批准情况分析 涉及真实性或雷同问题品种:37.80% (总量) 原料药不批准:59.50%(原料药总量) 主要问题集中在工艺不合理、过程控制 缺失等方面 生物等效性不批准:40.71%(生物等效 性总量),主要问题集中在分析方法、 图谱等方面
老法规品种审评的现实考虑
高度关注了品种的安全性和临床价值,但未从立 题下结论 1、上市基础薄弱的品种,缺少充分数据论证药品 的风险/利益比(患者获得利益要大于风险) 2、复方制剂中组方不合理的品种,如氨苄西林丙 磺舒等部分复方抗生素品种 3、临床已经淘汰或正在淘汰的品种 4、安全性风险高的品种,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 葛根素注射液、氢溴酸高乌甲素注射液、细辛 脑注射液、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等
集中审评化药审评要点
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的来源、质量控制 剂型、规格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原料药生产工艺、制剂处方和工艺的合理性和规 模化生产的可行性 质量研究项目的全面性、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与已上市产品或原剂型产品(一般应为原发厂产 品)质量的一致性
集中审评化药审评要点
质量标准项目的全面性、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限 度的合理性(重点是溶出度/释放度、有关物质及 含量测定等项目的方法选择和限度确定) 稳定性研究内容、考察指标的全面性,主要指标 检查方法的可行性,样品规模、考察时间的合理 性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全面性、试验设计的合理性 和结果的可靠性 生物等效性研究设计的合理性、检测方法的可行 性、统计分析结果的可靠性、提供数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