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学生毕业前交归档材料的安排
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文件…2011‟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党委、各有关部门、各毕业生党员:201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党建材料归档工作(一)材料装档1、正式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等六类材料。
2、预备党员装档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团组织推优表、党校学员考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综合考察材料、预备党员考察表等九类材料。
3、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相关组织发展材料装入《发展党员材料袋》,密封后由本人交与接收单位,以便所在单位及时了解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发展等后续工作。
(二)注意事项1、建党材料要重点检查材料是否完备、入党手续是否齐全;预备期满的是否已办理按期转正手续等。
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在毕业生离校前妥善解决。
2、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归档后,交由人事处档案室保管。
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其建党材料按要求装档后,暂留原学院,开学后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接收保管。
除留校工作和在本校读研外,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建党材料。
3、毕业生党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党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工作流程1、6月18日前,各学院党委认真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按省外、省内、留校类别依次填写)和《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ahsdzzb@。
2、6月20-23日,各学院党委派专人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到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全范文(3篇)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全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做好档案的归档、利用和保密工作,便于毕业生的就业、晋升和其他有关事宜的通报和查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毕业生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第四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五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应按照“谁建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由负责毕业生工作的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二章档案的建档与归档第六条毕业生档案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建立并完成登记。
第七条纸质档案应按照统一的格式、内容要求进行建档和归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实习实训记录、学术研究成果等内容。
第八条电子档案应使用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建档和归档,确保信息的完整、可读和安全。
第九条毕业生档案应按照毕业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进行分类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目录。
第十条毕业生档案应设立保管期限,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保管,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进行定期清理,将档案送交档案馆或者其他指定地点进行长期保管。
第三章档案的利用与管理第十一条毕业生档案的利用应依据我单位的有关规定,只能用于毕业生就业、晋升以及其他有关事宜的通报和查询。
第十二条毕业生档案的利用应按照审批制度进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毕业生档案的保管场所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齐全。
第十五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第四章档案的审批与移交第十六条毕业生档案的审批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确保档案建档和归档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移交制度,确保档案的移交手续和程序规范。
第十八条毕业生档案的移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安全移交到指定地点。
中科大毕业学生档案转递流程
中科大毕业学生档案转递流程
中科大毕业学生档案的转递流程如下:
1. 毕业生申请转档:毕业生在离校前需要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交档案转递申请书,说明转递的目的地和时间。
2. 档案审核: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身份和目的地的真实性,并检查档案是否完整。
3. 档案准备: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整理、装订毕业生的个人档案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成绩单、学籍证明等。
4. 档案转递: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通过专业快递或邮寄等方式,将档案寄送至申请人指定的目的地。
5. 签收确认:接收档案的机构或个人在收到档案后进行签收确认,并将确认信息反馈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6. 档案保管:接收机构或个人负责妥善保管该毕业生的档案,包括保存原件和备份电子文件,以备查验和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在申请转档时需要提前与目的地机构或个人进行联系,了解其对档案的接收要求和时间安排,以便顺利完成转递流程。
同时,学校档案管理部门也要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或泄露。
学校上交材料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各学生上交材料的行为,确保材料齐全、准确、及时。
2. 提高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各学生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3. 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学校整体形象。
三、制度内容1. 材料分类学校上交材料分为以下几类:(1)学生材料: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单、奖惩记录、毕业证书等。
(2)教职工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工作总结、考核记录等。
(3)班级材料:班级花名册、班级日志、班级活动记录、班级考核记录等。
(4)部门材料:部门工作总结、考核记录、活动记录、预算报告等。
2. 材料上交时间(1)学生材料:新生入学时需上交,毕业生离校前需上交。
(2)教职工材料:入职时需上交,年度考核时需上交。
(3)班级材料:每学期初、学期末需上交。
(4)部门材料:每学期初、学期末需上交。
3. 材料上交要求(1)材料齐全:上交材料必须完整,不得缺项。
(2)材料准确:上交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3)材料规范:上交材料格式、字迹、装订等必须规范。
(4)材料及时:上交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 材料审核与归档(1)材料审核:各部门、各班级上交的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材料归档:审核通过的材料,由学校档案室进行归档管理。
四、制度执行1. 各部门、各班级、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按时、按要求上交材料。
2. 学校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3. 学校将定期对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
一、学生档案须归档内容
一、学生档案须归档内容: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报到证(白联)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及研究生归档成绩单4、学位授予决定5、在读期间的奖、惩材料6、入党材料7、档案投递通知单第二联二、学院工作流程:1、档案馆领取学生档案、资料袋、转递通知单。
2、各院系必须和学生仔细核对工作单位是否具有档案人事权以及能否投递机要文件,没有档案接收人事权的单位,档案寄单位主管部门或受委托代理人事关系的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档案(机要)寄递范围只到县级。
(注:此项工作由学生根据三方协议上签约单位提供的档案投递地址统一登记)。
3、档案封面必须用毛笔、钢笔、签字笔书写清楚、规范,不得随便涂改和补贴,不得使用非正式简化字。
4、收件单位名称必须书写清楚,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楼号代替寄件单位名称。
(注意:a)某市某路某号写第一行,单位名称写第二行b)需要填写单位全称,如打印需要用大号字)5、将旧的档案袋放入新袋,硕士期间资料放在新袋中。
6、封袋前填写转递通知单,第二联放入档案袋。
7、各院系移交毕业生档案时,应按学号顺序排列,并在寄发档案的信封上注明学号和姓名,以便核对查询。
8、档案转递单上请写清学号和姓名,凡是档案内装有入党材料的学生,请在回执单入党材料一栏打“√”,以防止和接收单位因材料不全而发生纠纷。
将回执单放在档案与信封口袋之间,以便单位收到档案后,回执能及时返回我校。
9、每人一只档案封面信封。
凡不需转寄档案的同学(录取本校研究生、留校工作或延长学制),不要装信封口袋,分类交学生档案室。
三、学生档案出档流程(档案馆相关通知):详见下一页东南大学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流程图注意:1、毕业生毕业时,必须等所在院系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归档后,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才会通过南京市机要局寄往接收单位。
档案馆收到各院系送来的毕业生档案后,会及时将档案转递。
毕业生不必自己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交任何材料,如有疑问请与本人所在院系学办联系;2、档案馆一般每周四上午去南京市机要局寄档(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各院系在周二下班前,将本周四需寄档案送档案馆。
完整版学生毕业交接清单
完整版学生毕业交接清单以下是一个完整版的学生毕业交接清单,用于确保学生毕业时的顺利过渡及所有必要文件的交接。
这个清单可以根据具体的学校和毕业流程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改。
1. 学生个人信息-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毕业专业:- 毕业班级:- 指导老师姓名:2. 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申领表-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照片(数量及规格要求)- 入学注册信息及材料复印件3. 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申领表- 毕业证书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4. 成绩单和研究档案- 研究档案申请表- 成绩单复印件(包括所有学期的成绩单)- 课程研究合格证明5. 实报告或论文- 实报告或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 导师评语或评审意见6. 奖学金或助学金- 奖学金或助学金申请材料复印件(如适用)- 接收奖学金或助学金的确认文件(如适用)7. 学生会或社团证明- 学生会或社团证明材料复印件- 个人在学生会或社团的职位、活动情况等介绍8. 毕业留影或纪念品- 毕业留影照片(如有)- 毕业纪念品(如有)9. 离校手续和交接事项- 图书馆借阅书籍归还- 宿舍退房手续- 学校卡、门禁卡等设备退还- 导师或辅导员的处分查询和撤销- 毕业生信息更新通知10. 其他相关事项- 学生社会保险退保手续- 就业信息登记及求职指导- 学生未尽事宜的咨询和处理请注意,此清单仅供参考,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进行学生毕业交接时,建议学校和学院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以确保所有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组[2011]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粤工贸院组[2011]29号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各党总支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离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1、毕业生正式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要求在毕业时转出。
2、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4]10号)的要求办理。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要主动与接收党组织关系有关部门联系)。
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持各系开出的“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到组织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原则上可暂存学校保管一年,待转为正式党员后三个月内迁入学生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5、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关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党总支部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或保留学校,并按系党总支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毕业生正式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必须持有各系批准的暂缓就业证明,到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党组织关系可在学校托管二年,暂缓就业期满后,按要求转出党组织关系。
7、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请各党总支部于6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把盖好章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并将最终电子版通过OA上传党委组织部。
2、6月14日至学生毕业前,党委组织部集中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按照学院《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通知要求,到学院党委办公室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流程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依据档案管理规范,将应该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全部归档。
2、清理毕业生档案,将档案中无关的材料(如空信封、绘画、高考试卷、报考志愿计算机涂卡、入团介绍信等)清理出来。
3、核对档案袋内外所有材料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归档的材料是否齐全。
若有缺少,记录下来,与辅导员联系说明,并补齐所缺材料。
此项工作通常在5月底完成。
4、依据就业办毕业生日程安排,提前做好档案转递通知单的编号、日期、加盖公章等准备工作。
5、提前购置邮寄大信封、浆糊等用品。
6、当部分同学考取外校研究生需提前调档,也就是两次调档,第一次调档必须依据调档函,经院系领导同意签字、盖公章后方可邮寄(这时寄走的档案缺少毕业材料),把邮寄走的档案登记在机要信件投寄登记账页上,以便第二次寄档时备查邮寄地址(第二次寄走的档案是最后毕业时材料)。
二、学生毕业时所形成的材料归档1、每年6月初将正式、预备党员材料收集归档,并按学生档案归档范围要求将材料全部归档。
2、各系将毕业生登记表、医学院的毕业实习鉴定归档。
3、教务处交来的学生成绩归档。
4、就业办交来的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归档。
5、学生处等部门交来的个人奖惩材料归档。
三、最后邮寄阶段1、首先要认真仔细做好协议书的档案投寄地址与就业办提供派遣计划核对工作。
若学生就业工作单位是个体、私营企业无权管理档案,就要看协议书上是否加盖当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若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就将档案邮寄到此单位;若不符合以上两种情况,档案暂不寄。
2、经核对无误后,在派遣计划上编档案号码(分配到同一单位工作人员编在一个号内),依据档案编号顺序开“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处准确写明邮寄地址、姓名、人数等。
3、依据开好的“档案转递通知单”,书写邮寄信封,写明档号、收信人地址、单位。
4、先将考研、缓发、结业、留校、分配到淮南市工作的档案抽取出来。
5、学生档案装袋:依据派遣计划的编号、学号、姓名,档案转递通知单及信封地址三者相吻合来抽取学生档案并装入信封,分配到同一单位人员装入同一个大信封中。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毕业生档案是高校对毕业生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重要记录和资料,有着重要的保密性和机密性。
为了规范和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档案管理责任部门1.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推进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2. 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本单位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内容1. 就业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毕业生档案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记录、实习实训情况、社会实践、荣誉奖励等。
2. 就业中心负责对毕业生档案进行归档分类,并建立档案借阅、查询和更新制度。
3. 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应将学生的学籍信息及时归档,并每学期向就业中心报送相关数据。
四、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信息收集: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负责收集和录入毕业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数据核实与整理:就业中心对学生信息进行核实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准确无误。
3. 档案归档与管理:就业中心按照专业、年级进行档案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
4. 档案保密与共享:就业中心负责保护毕业生档案的保密性和机密性,未经本人授权,不得向外部单位提供档案信息。
五、档案利用与服务1. 就业中心可以根据毕业生档案信息,及时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创业辅导、职业规划等服务。
2. 学校可以通过毕业生档案进行就业质量评估和追踪调查,为改进教学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提供数据支持。
六、档案管理考核1. 学校年度考核:学校将定期对各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的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其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工作效益。
2. 个人档案评定:毕业生档案将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学生应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七、附则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经学校相关部门协商决定。
河海大学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
公示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优、总结及归档工作的通知》(河海教[2011]21号)要求,经各系推荐、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孙银凤等226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评为“河海大学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张志才等142位教师被评为“河海大学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9月8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江宁校区勤学楼1115),电话58099175。
教务处2011年9月6日附件1:河海大学2011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共226篇)(排名不分先后)附件2:河海大学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共142名)(排名不分先后)水文水资源学院(6名)张志才李琼芳石朋傅志敏刘俊赵大勇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名)李勇张松贺韩龙喜陈卫孙敏郑晓英水利水电工程学院(11名)刘晓青曹青叶翔黄显峰王建周兰庭沈长松周春天郭龙珠刘慧方部玲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10名)梁桂兰吴腾翟秋庄宁张蔚冯卫兵赵红军徐青何良德欧阳峰土木与交通学院(8名)袁俊平沈扬陈亮曹平周聂利英丁晓唐袁黎王斌力学与材料学院(2名)陈玉泉江静华能源与电气学院(9名)卫志农赵晋泉乐秀璠廖迎晨周军王万成郑源李龙吴新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10名)许国艳刘惠义平萍韩立新吴学文居美艳李旭杰严锡君蒋德富鹿浩商学院(13名)周申蓓贺丽莳冷建飞王飞宋敏杨恺钧魏长升刘笑霞陶飞飞胡震云刘戎唐震欧阳红祥公共管理学院(5名)戴锐陈家洋张健挺施国庆毛春梅法学院(3名)陈广华王建文徐军外国语学院(2名)朱正东秦晨理学院(7名)袁永生郑苏娟李晓军王启明朱卫华宋建平陶成君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7名)宋汉周魏继红张发明周绍光赵仲荣张晓祥程立刚常州校区机电工程学院(17名)苑明海刘波陈秉岩张洪双林岗纪爱敏方韵梅朱炳麒白建波刘巍刘升包晔峰严春妍严波张衡钱丽娜孟祥斌常州校区计算机及信息工程学院(13名)朱昌平朱金秀盛惠兴张学武霍冠英姚澄单鸣雷江琴戴卫力解大琴华民刚陈正鸣陈慧萍常州校区商学院(13名)陈阵王幸宿晓吴敏吴庆平刘晓农丁云伟缪小莉王敏杨志明潘江波杜栋刘高峰。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
关于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说明中国邮政总公司、人社部最新通知,今年起毕业生档案不再采用机要通信方式寄送,全面改用EMS传递。
对档案邮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一、档案内容毕业生档案应包括:中学档案、西南大学学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西南大学学业成绩表、高等学校体格检查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表彰奖励材料、纪律处分材料、党员材料以及其他材料。
若是免费师范生,则还应包括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以及教师资格认定表。
二、寄送规则1.免费师范生(1)北京、湖南、广西、甘肃、青海生源免费师范生以及在上述五省市区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档案统一寄往该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寄送信息由我校与对方联系后确定,毕业生不用另行联系。
(2)在其他省市区已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签约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人事管理归口科室。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后确定。
(3)在其他省市区未就业免费师范生,应将档案寄往生源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
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1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2.非师范生(1)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主要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且体制内就业,属单位正式员工,应将档案寄往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
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签约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联系后确定。
(2)毕业前已签约,用人单位虽具有档案管理权限,但非正式员工,暂不属于体制内就业的。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3)毕业前已签约,但用人单位属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非体制内单位。
若用人单位指定了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该中介机构,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中介机构联系后确定;若用人单位未指定档案托管中介机构,则应将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主管部门,具体接收人及其联系电话请与附件2中各省指定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后确定。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分院、各部门:为做好2011届毕业生工作,保证2011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本学期毕业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毕业生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工作(一)4月30日前各分院根据教学计划核查学生课程成绩,将需参加毕业清考学生名单和专业外语考试名单报教务科。
(二)5月4日前教务科印发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通知。
(三)5月11日前分院上交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试卷,教务科组织试卷印刷。
(四)5月27日前完成清考和专业外语考试成绩上报工作。
二、毕业生学杂费清算工作及证件回收工作(一)5月7日前,财务处提供欠费学生名单,各分院通知欠费学生于5月27日前缴清欠费。
(二)5月中旬教材科将毕业生教材清单送交财务处,并下发各学生所属分院。
(三)学生离校后3日内,校园“一卡通”自动注销。
(四)5月31日前,各分院教务员将学生证收齐后交教务处学籍科(遗失学生必须出示“登报遗失声明”,否则不发给毕业证书)。
三、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工作(一)5月7日前,公体部提供体育达标毕业生名单及不达标毕业生名单,下发至各分院。
(二)毕(结)业资格审核工作程序1、审核是否修满毕业最低学分。
2011届毕业生(含延长的05级、06级学生)的毕业审核不对公共选修课交叉学分(含艺术类)做要求,修够规定5学分即可。
2、审核体育是否达标。
3、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解除。
4、审核是否交清学杂费,凡拖欠学杂费者,给予审核,但不发证书。
5、6月4日前将分院盖章后《201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程序1、各分院、各部门组织认真学习《海南大学三亚学院关于2007级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2、审核是否获得毕业资格。
3、审核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如有往届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遗漏、欠费学生补交齐学费者),务必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申请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对其品德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的鉴定(无单位可用居委会证明代替)、原分院对其在校期间品行鉴定(欠费已交清的附缴费通知单复印件)。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办法为适应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学生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学生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本着为培养人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事工作服务的原则,坚持维护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工作方针,实行统一管理,严密保管的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领导、校院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学生处对学院的学生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学生档案日常管理在学生所在院部,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并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安全、保密、系统、完备。
特殊情况需查阅使用档案,要严格办理查阅登记手续。
学生毕业时,移交学生处,使用由学生处统一印发的档案袋和专用封条。
第二章收集范围第四条学生档案应包括下列材料:高中(中职)阶段档案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奖惩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存根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毕业生专升本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归档要求第五条入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文字清晰、对象明确。
凡材料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文字材料必须有本人签字,并注明形成材料的时间。
第六条归档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A4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
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黑色水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笔和蓝色墨水以及复写纸书写。
除电传材料需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第七条新生入学期间,要认真及时做好纸质高中档案的收集,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登记,记录好交接手续,学院存档备查。
对于无纸质高中档案的学生,学生本人写清楚原因,交于学院存档备查,不得晚于每年10月15号。
第八条学生毕业前,学籍档案由所在学院保管。
关于做好2011年档案资料移交归档的
关于做好2011年档案资料移交归档的
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档案工作,现就2011年度档案移交归档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凡是学校在党务与行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基建、资产设备、外事、财务、出版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学校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档案归档范围。
二、档案资料移交时间安排
1. 4月底完成档案资料移交的单位:
党办、院办、组人部、纪委(监察、审计)、工会、团委、院办、保卫处、国资办、图书馆、离退休处、发展规划处。
2.5月底完成档案资料移交的单位:
学生处、财务处、科研处、教务处、鹏锦公司、成人教育处、后勤服务中心。
三、纪律要求: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要严格招待档案移交制度,按照学院档案工作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把好归档资料的审核和签字关,杜绝遗漏、私自留用档案资料的现象发生。
联系人:孙远芳电话:3353688
学院办公室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日程安排表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对2011级学生所修的课程、学分进行审核,对学分未能完成的学生,要提醒及时选修课程。学生毕业时①必修实得学分=必修应得学分,②专选实得学分≧专选应得学分③公选实得学分≧公选应得学分且完成核心通识课程学分(不需审核核心课程四个板块类别)④毕业实得总学分≧毕业应得总学分
2、将毕业班学生审查情况报告表、学士学位评审表、毕业班学生学分完成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并发至邮箱:limeih@.(纸版的审查报告表、学位评审表一式两份,可在教务系统导出或教务处网页下载。教务处网页下载路径:教务处主页→教务学籍→毕业学位→表格下载。在教务系统导出的审查情况报告表相关学生人数不十分准确,可能没有包含往年延读下来今年6月要毕业的学生,请各院系务必根据实际毕业学生人数填写。“毕业班人数”需包含往年延读下来今年6月要毕业的学生人数,不含本次毕业班中需要延读的学生人数,不含结业换毕业的学生人数。(“毕业班人数”=“毕业人数”+“结业人数”+“肄业人数”)
3)对方学校的成绩单
4、双专业、双学位毕业资格审查除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还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完成双专业、双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需主管教学领导亲笔签字和盖学院公章)
6月19日前
(第十六周)
到教务处领取毕业、学位等证书贴上大一寸照片,并按照盖章时间安排表到校长办公室盖章。
7月7日前
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领表(一式两份)在每页的左上角盖上学院公章交回教务处整理归档。
4月27日前
(第八周)
1、由开设院系将预计修完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各开设院系把预计完成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名单导入系统才能在系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请开设院系参照附件3格式把相关学生名单发至邮箱:limeih@,在辅修基础上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不需重复计入辅修名单中)
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
您身边的档案报到证服务专家 (1)本人身份证(代办另需提供本人手写签字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2)符合人事档案内容的相关材料。
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学历、学位、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其他参考材料。
注意事项
(1)存档材料的文字应是铅印、胶印、油印、打印或用蓝黑墨水、墨汁书写原件,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2)归档材料应为原件。
特殊情况存入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注明并加盖公章。
一般不得用复印件或扫描件代替原件存档;(3)属于归档的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
材料内容应完整齐全、规范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及形成材料的日期。
归档材料规定由单位审查盖章的,应有单位盖章;
(4)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的归档材料,个人不得擅自拆封,否则应退回原密封单位重新审核密封。
办得爽-专业毕业生档案报到证服务机构。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11号文(2010)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本校“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2.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力争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二、拓宽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3.巩固成果,积极开辟新的基层就业渠道。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精心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基层项目。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全(5篇)
毕业生档案管理制度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学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地建立、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保障学生正当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形成的,反映学生个人学习经历、思想品德、专业技能、身体状况、诚信状况、家庭政治及经济状况的个人档案材料。
学生档案是学校考察、培养、教育学生过程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是党和国家选拔录用人才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选拔、录用人才服务的一项常规性基础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层次在校大学生。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原则及其职责第四条全体在校大学生档案由学务部档案管理中心集中负责管理。
第五条学生档案管理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规范性原则,实行归口负责和集中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学务部学生档案管理职责:(一)接收、鉴别和整理学生档案材料;(二)办理学生档案的查阅、借阅;(三)办理学生档案的转递,为有关部门提供学生情况;(四)做好学生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工作;(五)制定和完善学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学生档案分析统计工作;(六)办理其它有关学生档案事项。
第七条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一)教务部、各院系要及时向学务部提交新生数据,以便对学生档案进行接收、核对、编号和保存;(二)各院系及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做好新生档案、平时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三)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递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于学生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严防档案的毁损、失散和泄密。
第九条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等工作(一)学生档案要用铁皮档案柜存放,要有防火、防潮、防高温、防盗、防光、防鼠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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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归档内容说明:
1.2013-2014学年度、2014-2015学年度《北方民族大学学
生鉴定表》;2.2013-2014学年度《北方民族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
各班长:(五月十日之前收齐,如果有不交的学生,由我院统一开具未上交说明并装入学生档案)
2.党员组织材料(正式党员)
(五月十三日由学生会组织部装袋)
3《北方民族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报告及鉴定表》;
《北方民族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标红三项各系系主任提交,没有的学生需要由系主任开具证明并签字盖章)
4.《北方民族大学德育答辩评审表》
(各班于5月4日—5月6日组织班级德育答辩,我院定于5月8日进行院级答辩,各班于5月8日上交德育论文表)
5.《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5月3日各班长到学工办领取登记表,5月5日上交登记表) 6.各学院《2011级学生未交大一、大二归档材料统计表》中补交材料;(高中档案、体检表、军训表学生无材料,可不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