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人员应具备的“五种理念”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公
正司法的理念、改革创新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理念。
作为司法行政人员,我对这五种
理念有以下的心得体会: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调法律的权威
和法律的普遍适用性,司法行政人员要以法治思维指导行政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权威。
其次,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宗旨。
司法行政人员应始终把人民的利益
放在首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提供优质服务,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
领域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行政服务。
第三,公正司法的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
司法行政人员应坚持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职务,不偏不倚地履行公正司法的职责,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第四,改革创新的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
司法行政人员应积极推动司法行政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和人
民群众的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行政服务。
最后,依法行政的理念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准则。
司法行政人员应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履行职责,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情,坚决杜绝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
秩序作出应有的贡献。
总之,作为司法行政人员,我们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人民为中心,实现
公正司法,推动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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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的年终总结年终报告工作总结个人总结述职报告实习报告单位总结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务必要做到忠实于宪法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然而,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其途径也是多方面的,但实现好落实好社会公平正义是关键。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落实好法院工作主题是彰显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信心;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实现“胜败皆服”和“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保障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要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建立司法公信力的群众基础。
要始终将公正和谐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件案件中,将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检验标准。
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要对那些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案件,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碍司法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确保司法的公信力。
总之,法院审理案件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公众的眼里,司法公正的标准是法官必须是公正的,同时还要表现出来是公正的。
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责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二、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筑牢司法公信力的基础提高司法公信力,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教育队伍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始终把维护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宪法法律的权威永远放在第一位,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论提升司法公信力
论提升司法公信力[摘要]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尊重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
目前,由于法律本身的瑕疵,以及受法官自身、社会公众与大众传媒等因素的影响,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还比较大,而社会公众主要从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中感受公平、正义,这显然不能让人更加信服司法。
我国司法公信力建设正处在不断上升发展的阶段,未来司法公信力的提升,需要强化法官队伍建设,提高人民法院办事效率;强化民众法律意识,实现法律与社会的和谐;做好媒体宣传,规范新闻舆论监督,努力让社会公众信服每一个司法案件。
[关键词] 司法公信力;公平;正义;提升一、司法公信力的基本概述公信力是以特定的物质生产条件和思想观念为基础的反映社会民众对特定机构或个人的动机、行为所表现出的信心、信任或信赖。
鉴于司法权在当今法治社会中所发挥的中流砥柱之作用,从而一跃使得群众对司法的公信力升华为社会政治文明的表征。
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信任和尊重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标尺。
司法公信力高低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司法权威以及司法尊严,同时也会影响到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实施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具有重大意义。
二、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2013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时任湖南省委书记的周强被选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一个多月时,即邀各界专家学者畅谈“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他直言,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进一步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上任以来,平凡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4月25日,沉寂7年后,河南李怀亮案在平顶山中院宣判。
被羁押近12年,三次审判,三次因“证据不足”被撤案后,李怀亮终于重获自由。
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再审改判无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余万元。
司法月度工作总结
司法月度工作总结近一个月来,我们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
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通过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司法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们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法治理念,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周、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严格执法办案。
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法办案,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司法公正和廉洁。
四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我们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司法人才,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通过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司法队伍的管理和激励机制,激励司法人员积极投身司法事业,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紧密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办案,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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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必须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
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务必要做到忠实于宪法法律,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
然而,当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却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其途径也是多方面的,但实现好落实好社会公平正义是关键。
一、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落实好法院工作主题是彰显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增强人民安居乐业的信心;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实现“胜败皆服”和“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保障依法行政;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要通过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建立司法公信力的群众基础。
要始终将公正和谐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每一件案件中,将能否案结事了作为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将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审判工作的检验标准。
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要对那些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案件,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妨碍司法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确保司法的公信力。
总之,法院审理案件必须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在公众的眼里,司法公正的标准是法官必须是公正的,同时还要表现出来是公正的。
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履行审判职责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二、以法院文化建设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筑牢司法公信力的基础提高司法公信力,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教育队伍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始终把维护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利益、宪法法律的权威永远放在第一位,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法发〔2013〕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1.深刻认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大现实意义。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领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刻涵义,全面认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对于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现实意义。
2.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历史机遇。
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十分重视司法工作,支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进步和公正司法的热切期盼,为人民法院开展工作提供了不竭的动力;几代法院工作人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长期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各级法院要倍加珍惜并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牢牢把握这一历史机遇,以公正、高效、为民、廉洁司法的卓越实践,全面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谱写人民法院发展的新篇章。
3.切实解决法院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复杂,任务十分艰巨,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全体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中央要求、人民群众期待之间的差距,认真排查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立足自身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努力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司法公信力提高到新的水平。
谈如何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
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科学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谈如何自觉践行“六个统一”检察机关是国家的司法机关,是关乎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如何搞好检察工作,是关乎民心向背的重大课题。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检察机关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核心要求。
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不断深化对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认识,总结形成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观点。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发展理念作为发展的基本观念和重要思路,主要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执法理念是关于执法的重大思想和基本观点,主要解决全体检察人员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重大问题。
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既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事关检察事业的发展方向,事关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事关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
我们检察机关要以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才能使检察工作不断深入民心。
‚六个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注意把握的基本要求。
‚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四个必须‛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完整体系,指导我们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始终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要准确把握、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就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从表面上看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但归根结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检察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
浅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包 括 “ 法 治 国 ,执 法 义 ,努 力创 新 队伍 管 理 和 业 务 工 作 机 制 ,节 约 司 法 资 源 ,减 少 依 为 民 ,公 平 正 义 ,服 务 大 局 ,党 的领 导 ” 五 个 方 面 ,其 核 心 和 诉讼 成本 ,讲求诉讼 时效 ,使公正与效率两 大价值 理念协调一
一
法 、执法不公开 、不 透明,漠视人权 等思想 和做 法 。构建和谐
、
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是践行法 ;理 念的前提 台
社 会 ,检 察 机关 必 须 顺 应 时代 发 展 的潮 流 ,努 力 适 应 现 代 司法
党 中 央 提 出科 学 发 展 观 和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强 调 以 人 为 本 , 文 明的要求 ,增 强责任感 和使命 感 ,树 立平等 、文 明 、公开 、
维普资讯
浅凌蠛褥鹈会
口 刘世 民
一
法渗理念
念 作 为 一 个 哲 为钱办案等 问题 ,通过建立规范的办案流程 、操作规则 、执法 学 名 词 , 是 指 行 为 、绩效评价体系 ,使执法办案程序规范 、统一 、严格 ,树
定 的看法 、思想 、观 立 法 律 权 威 。
的问题 ,如超越管辖范 围办案、受利 益驱动为钱办案 违反程 之 ,为 黑社 会 性 质 组 织 充 当保 护 伞 者 有 之 , 为犯 罪 分 子 通 风报
的 执 行 、适 用 、 遵 守 、 种种原 因 ,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到一审二审用 了几年甚 至更 长的
评 价等 活动 中所秉持 的 时间 ,就很难使 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得到及 时有效 的保护 ,从而
司法公信力提升
浅析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司法应该代表公正、效率和正义。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诸如”躲猫猫”事件却难以让人民对司法产生信任,即司法公信力有待提升。
那么,是什么影响司法的公信力、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呢?一、司法公信力概述及现状(一)司法公信力概述司法公信力是一个蕴涵着信用和信任双重维度的概念,其核心是司法对社会公众的信用与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1]即从权力行使角度,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通过其职权活动使国家司法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一种公共信用,也就是司法机关据以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信赖的资格和能力。
[2]司法公信力的强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它对社会的控制作用。
如果司法公信力缺失,那么,就难以很好地发挥司法对社会的控制作用。
(二)司法公信力的现状在我国,很大程度上法律”工具论”思想占有一定的地位。
这一观念使得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在司法过程中更加注重法律的”工具性”价值,从而忽视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在司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因忽略司法程序细节而无形中损害司法机关的司法公信力的现象,同时,部分司法人员缺乏群众意识,群众工作做得不细致而导致出现司法活动案结事未了的现象,当事人不断申诉、上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司法成本,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主要表现在:少数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办案随意性较大,不以司法程序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利益驱使徇私枉法;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较低,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活动缺乏应有的了解,合法的知情权得不到满足,这样,就进而对司法公正性产生怀疑;此外,司法机关是依照行政区域设置的,隶属于地方政府。
长期以来,司法机关的人财物等方面都由地方政府管理。
这种现状使得司法机关在很大程度受制于地方,这就容易使司法权受到干扰,这些都降低了司法公信力。
[3]二、司法公信力的作用(一)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指司法机关所享有的威信。
司法的权威性是司法能够有效运作、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基础和前提。
司法礼仪
司法礼仪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有着几千年的古老文明,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作为一名法官,除了遵守普通公民所应当遵守的文明礼貌规范以外,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还应当遵守司法礼仪。
谈起司法礼仪,远的不说,中国古代衙门使用的“惊堂木”已经家喻户晓;近的,许多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头戴假发,身穿法袍,手持法槌,给人一种厚重的庄严感。
所有这些都使人们毫无疑问地相信:只有在庄严的法庭,方能渴求到最后的公平与正义。
一、遵守司法礼仪的意义所谓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
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衡量、约束法官的行为提供了基本标准和依据在所有职业活动中,特别是涉及国家权力的职业中,法官职业是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
为什么司法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礼仪呢?这是司法活动或法官职业的特殊要求:第一,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及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法官的行为与态度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官职业形象。
一个法官讲礼貌、懂得去尊重他人,对于司法裁判的结果可能没有根本的影响,但它是法官能否正常发挥司法功能作用的润滑剂。
反之,则必然会有损法官的职业形象,甚至影响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第二,有利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一个能很好地遵守司法礼仪的法官则具有亲和力,让当事人产生信赖感,认为他会公正审理自己的案件,对他所作出的司法裁判愿意服从并遵守,减少缠讼案件。
第三,规范化的司法礼仪是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司法礼仪是法官、当事人和其他人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活动中逐渐积累而成的惯例,而非成文性的。
把司法礼仪作为规范加以规定,主要是因为司法礼仪从内容到形式,都符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它反映着法官的内心职业善恶感与是非感,关系着法官审判工作的质量。
依法治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
依法治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新时代的实践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成为了中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进与新时代的要求相互融合,为中国的社会进步和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
本文将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实践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依法治国的内涵依法治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首先,依法治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人民作为主体的地位,以保障和促进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法治要能够服务于人民,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其次,依法治国强调以宪法为核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原则等基本法律,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重要保障。
在新时代,中国以宪法为统领,不断完善宪法制度,积极推进宪法的实施。
同时,依法治国强调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意味着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要依照法律来管理,通过法治手段来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注重法治的全面覆盖,推动法治的普及和全民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在新时代的实践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首先,法治环境稳定有序。
通过法治建设,中国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和法规制度,不断提高法治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司法公正透明。
中国加大了司法改革力度,建立了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机关,推进审判公开、公平和透明,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同时,个人权利保障有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注重平等保护个人的权利,通过法治手段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国家对每个公民的保障责任。
近年来,中国在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保护力度加强,有效维护了个人权益。
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
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2008 年1 月1 日施行)第一章总条则第一条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官职业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礼仪是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
第三条司法礼仪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和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着装礼仪第四条法官执行公务需要证明其身份时应当着制服;开庭时应当着法袍或制式服装。
第五条法官应当根据季节变化按规定着制服。
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
法官二人以上共同执行公务时,穿着制服应当统一。
第六条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室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统一着制服。
第七条着制服时应当佩戴制式胸徽,并不得佩戴其他徽章。
胸徽的佩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制服、衬衣、领带、鞋袜等衣饰应当保持整洁。
第九条不得在审判法庭及其它公共场所当众更换制服。
第十条着制服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外露衬衣下摆,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运动鞋、旅游鞋等与制服不相称的鞋子。
第十一条着制服时不得佩戴项链、耳环、戒指、手镯(链)、领饰、信物等饰物。
第十二条着制服时不得有与他人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雅行为。
第十三条非执行公务期间,不得着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
第十四条法官在工作时间,不得着超短裙、吊带衣裙、短裤、背心等服装,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
除眼疾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第十五条法官不得染彩发、化浓妆、纹身、染彩甲。
男法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剃光头。
第十六条法官参加集会和外事活动时的着装,按主管(主办)单位的要求执行。
第三章开庭礼仪第十七条开庭一般应当在法庭进行。
法庭应当保持庄严、整洁。
第十八条严禁法官酒后开庭。
第十九条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开庭时间,按时到庭,准时开庭。
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当当庭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新时代新征程,如何推进政法工作”研讨材料
“新时代新征程,如何推进政法工作”研讨材料近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政法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推进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政法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提升效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政法工作的核心。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司法。
三、深化改革,优化政法机构政法机构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化改革,优化政法机构,提高政法工作效能。
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推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政法机关职能和工作重心的协同配合,实现政法工作的高效运行。
四、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基层是政法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
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基层法律援助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
同时,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中国政法工作已经走在世界前列,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要加强与国际政法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合作,推进国际法律合作和刑事司法合作,积极推广中国特色法治理念和实践,为维护全球和平稳定和促进人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总之,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要始终紧紧围绕党和人民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提升效能,为推进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公检法系统工作总结汇报
公检法系统工作总结汇报
近年来,公检法系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
大战略部署,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法治环境,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检法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强化执法司法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首先,公检法系统加强了执法能力建设。
通过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
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同时,公检法系统还加强了内部管理,建立了健全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执法规章制度,保障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其次,公检法系统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
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公检法机关加
强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了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同时,公检法系统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加强了对案件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最后,公检法系统全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了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理解和认同。
同时,公检法机关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看,公检法系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理念,全面
推进改革,不断提升了执法司法水平,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公检法系统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时代法院文化
新时代法院文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新时代法院文化的建设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新时代法院文化是指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法院系统积极践行司法公正、服务社会、产生文化、经营文化的理念和行为方式,以提高司法工作者素质,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司法改革,推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文化现象。
新时代法院文化的价值观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公正、法治、人权、服务为核心价值观,追求司法公正、法治体系完善、人民幸福,以及为人民服务的高尚精神。
新时代法院文化的特点是以创新为动力,重视法院文化的建设和自身形象的塑造。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法院系统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同时,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加强公正司法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索,提高司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新时代法院文化的形成需要法院系统内外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
首先是法院系统内部的努力,要加强对法院员工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引导司法工作者始终心系人民、心系公正,做到遵法守纪、廉洁奉公,同时加强对司法人员的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司法工作者的专业素养。
其次,需要社会各界对新时代法院文化的认同和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新时代法院文化的发展还需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国法院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和挑战,通过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各国法院可以借鉴彼此的经验和成功做法,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
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合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和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新时代法院文化的建设还要注重创新和实践。
要充分发挥法院的创新思维和实践精神,不断探索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司法理论和实践方法,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总之,新时代法院文化的建设是法院系统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重要任务。
只有不断提高司法工作者的素质和意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司法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才能够促进司法公正的实现,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贵州高院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贵州高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州高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司法工作中,贵州高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同时,贵州高院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首先,贵州高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贵州高院加强司法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司法体系和机制,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贵州高院积极倡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贵州高院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贵州高院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奋工作,廉洁奉公,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最后,贵州高院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贵州高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讲座、培训班等方式,引导全体干警认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
同时,贵州高院注重倡导法治精神,推动全体干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总之,贵州高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司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贵州高院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体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贵州高院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牢牢把握“三个至上”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
《牢牢把握“三个至上”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牢牢把握“三个至上”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滦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同志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总结,是对新时期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我认为,“三个至上”是神圣不可逾越的。
其中,“党的事业至上”是灵魂;“人民的利益至上”是根本;“宪法法律至上”是保障。
在当前繁杂的社会形势下,“三个至上”新理念的提出,科学回答了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如何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人民法院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为此,人民法院应当牢牢把握“三个至上”,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全面进步,实现新的跨跃。
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服务大局观念,着力为发展和稳定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首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必须要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一是人民法院作为我国的政权组成部分,必须要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坚决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牢固树立、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是人民法院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相统一,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的方向。
三是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有力的保障。
我院提出的“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县委的工作重点就是法院的重点工作”的工作原则,以及据此开展的多次大规模强制收回土地和依法拆迁等专项行动,都是我们服务大局理念的生动实践,也切实取得了上级满意、社会称赞、推动发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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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与 法 治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口 张 海 河
当前 全 国 法 院 系 统 开 展 的 社 会 主 义法 治 理 念 再 学 习 再教 育 活 动 ,是 新 时 期 加 强 法 院 队 伍 法 治
麻。 。 览. 健 邂 .
理 念 的需 要 ,只 有 不 断 加 强 法 官
地 为 构 建 和谐 社 会 服务 的必 然 要 求 。 大 限度 地 实 现 公 平 正 义 。 最 全 力维 护好 当地社会 政治 稳定 . 为 经 济 社 会 又好 又 快 发展 提供 坚 强 有 力 的司 法保 障 和 优 质 高 效 的 法
律服务。
提 供公 正 高 效 的 司法 保 障 。
二、 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践 提 升 司 法公 信 力 在 审 德 教 育 、业 务 素 质 , 养廉 政 勤政 教 育 , 能 着 力 培 才 提 升 司法 公 信 力 , 维护 司法 公 正 ,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为 审 判 工 作 指 明 了方 向。 离 开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的指 导 ,人 民法 院 的 司 法
提升 司法公 信力 和群众 满意 度 ,
推 动法 院工作 取 得新 的发 展 。 ( ) 真搞 好学 习培训 , 一 认 务 求 实 效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再 学 习 再 教 育是 一 次 触及 法 官 “ 业 职 灵魂” 的教育 活 动 。通 过 各种 形 式 深 入 查 找 问题 , 执 法 思 想 、 法 从 执
法 治 理 念 ,才 能 依 法 及 时 公 正 处 理 好 各 类 案 件 ,确 保 在 法 院工 作
中切 实 贯 彻 落 实 好 科 学 发 展 观 的 要 求 ,更 好 地 运 用 司法 手 段 为 维 护 经 济社 会 发 展 、构 建 和谐 社 会
法 治 理 念 真 正 落 实 到 各 项 司法 活
观 念 上 找差 距 职 业 道 德 、 法 从 执
活 动 必 然 偏 离 正 确 的政 治 方 向 . 也 满 足 不 了人 民 群 众 审 判 工作 的 期 望 。 因此 , 须 全 面 、 久 地 加 必 持 强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的 再 学 习 再
教育 。
( ) 展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三 开 教 育 ,是 法 院深 入 贯 彻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的 必 然要 求 。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就是 要 在 法 院 各 项 工 作 中牢 牢 把握 “ 以人 为 本 ” 这个 核 心 理 念 ,坚 持全 心 全 意 为 人 民 服 务 的 宗 旨。 牢 固 树 立起 社 会 主 义
( ) 一 开展 社 会 主义 法 治 理 念 再 学 习 再 教 育 。是 人 民 法 院适 应
作 风 上 找 差距 , 执 法 水 平 、 案 从 办 质 量 上 找 差距 。 确 保 将 社 会 主 义
新 形 势 、新 任 务 的 必 然 要 求 。 当
前 . 种 社 会 矛盾 纷 繁 复杂 , 稳 各 不 定 、 确 定 因 素较 多 。 不 开展 社 会 主
“ 正 司 法 、 心 为 民 ” “ 范 司 公 一 、规
法治 理念 再 学 习再 教 育 的重 要 性
和 必 要 性
法 行 为 ,促 进 司 法 公 正 ” “ 大 、为
局服务 、 为人 民 司法 ” 一 系 列 主 等 题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采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 得 了一 定 的成 效 。 取
构 建 社 会 和谐 。
人 民法 院开 展 社 会 主 义法 治
( ) 展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二 开 再 学 习再 教 育 ,是 建 设 高 素 质 法 官 队 伍 的 客 观需 要 。 年 来 , 院 近 法
理 念 再 学 习再 教 育 ,要 求 广 大 干
警 要 深 刻 领会 .牢 固树 立 社会 主
动 中 . 得 明显 的成 效 。 取 ( ) 升法 官 职业 素 养 。首 二 提
义法 治理 念 再 学 习再 教 育 ,是 人 民 法 院适 应 新 形 势 新 任 务 ,更 好
先是通过学历教育 、 岗位 培训 、 专
家授 课 、 判 实 务 讲 座 等 活 动 , 审 来
2 1 1月上 0 2年
义 法 治 理念 .全 面 落 实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的要 求 .确保 行 动 上 的 自觉 ,切 实 把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理 念 付 诸 各 项 具 体 的执 法 活 动 之 中 .
一
、
深 刻 理 解 开 展 社 会 主 义
相 继 开 展 了 “ 彻科 学 发 展 观 ” 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