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_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
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4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 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5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年龄满18周岁;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隧道、桥梁施工、路基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⑸符合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认真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积极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现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对审查不合格、或违章作业、或负有事故责任等不符合工种岗位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
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是一种针对特定工作岗位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
它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和安全意识,能够安全、有效地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特种作业包括一些较为危险或特殊的工作,例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岩土工程等。
这些工作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和特殊的要求,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技能,以确保工作安全和高效进行。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相关证书,表明其已经取得了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证书通常由相关的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颁发,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持证上岗制度可以提供以下好处:1. 提高工作安全性:通过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了解相关工作的安全要求、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 提高工作质量: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并且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及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保障公共利益:特种作业涉及到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问题,持证上岗制度可以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避免由于操作不当而导致的社会问题。
在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时,需要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和考试机制,并加强对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的监管,以确保培训和考试的质量和公正性。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为了保证本工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且成绩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上岗前必须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患有影响工作疾病的应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1)建筑施工的塔吊司机、人货电梯司机、信号指挥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有在当地取得或在企业所在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项目安全部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告知本工种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饶华熙上旅城项目。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范围:a电工作业;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国家资格证。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6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对从事特定工种或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应的上岗证书,方可正式上岗工作的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安全性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具体的证书种类和申请条件会根据不同的工种和任务而有所不同。
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证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促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
另外,持证上岗还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就业竞争力。
总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达到一定要求,保障工作安全和提升工作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是指在特定行业或特定工作岗位上,要求从事该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应的工作。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或权益保障组织制定和管理,包括制定证书申请和考试要求,组织证书考试和颁发,设立证书有效期和续证要求等。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版一、概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指特定行业中需要具备特殊技能或资质的人员,在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培训、考核,并在取得相应证书后合法持证上岗。
三、管理程序1. 岗前培训①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需参加相关培训,由培训机构或单位根据国家标准进行组织。
② 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③ 培训结束后,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培训机构或单位组织的考核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 考核评定① 特种作业人员需参加考核评定,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
② 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相应证书。
③ 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3. 证书管理①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证书后,须及时到人事部门备案,由人事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数据库。
②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特种作业人员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证。
③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如发生违规行为或事故等,证书可被人事部门暂停或撤销。
四、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培训机构或单位的资质评定制度,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执行严格的考核评定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建立完善的证书管理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的可控性和合法性。
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和日常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
5. 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和再考核,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6. 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特种作业事故。
五、责任与承诺1. 培训机构或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 人事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
3. 特种作业人员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要求,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3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特种作业领域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从业行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制定和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目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进行,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
三、管理范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
四、证书认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证书的认定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考核,符合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才能获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证书依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需通过相关培训、考试及评定才能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书的有效期需定期更新。
六、持证上岗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向用人单位出示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确保持证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
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持证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
七、违规处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一经查实,将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等。
八、安全意识培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养和技能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安全操作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安全操作培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看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看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看法,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殊作业的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看法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条件(1)成年18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安全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看法并通过考试;3、培训内容(1)安全技术理论;(2)实践技能。
4、看法、发证(1)特种作业许可证由综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
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标准,并规范其作业行为。
一、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证书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特种作业类别、证书编号等内容,以便查验和管理。
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二、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之前,需参加培训并参加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危险预防等,培训应由专业机构或特种作业企业进行。
考试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持证上岗才能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持证上岗时,需出示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
特种作业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查验和备案,确保持证上岗人员的身份和资质。
四、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仍然需要接受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技能考核,以确保他们的作业水平和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特种作业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此外,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还能够促进特种作业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然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机构以及监督检查部门需要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确保培训和考核的质量和公正性。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生产科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科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4、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5、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本矿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作业,持证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
后方可继续上岗。
10、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为了规范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定义、范围、基本条件、培训、考核、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
一、定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指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的一种安全管理措施,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范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范围包括: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三、基本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年龄满18周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4. 符合相应工种的其他条件。
四、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方式可以包括理论教学、实际操作、模拟演练等。
五、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结束后,必须参加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考试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并补考。
六、证件管理1.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必备证件,必须随身携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冒用。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备案。
七、监督检查1.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证件管理等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等。
三、管理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准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特殊情况下,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审核、登记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证件应随身携带或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特种作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申请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3.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岗前培训,包含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培训内容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完成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岗前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作业场合安全管理–用人单位应建立并落实作业场合的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作业场合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清楚识别安全风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保障作业场合的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标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人单位负责供应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更换和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应将个人防护用品归还或妥当保管,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正常使用。
四、考核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进行考核,确保其技能符合相关要求;–考核内容应包含作业操作技能、安全风险识别和处理本领等;–考核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评定,并对合格和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悉本岗位操作特点及消防器材常识。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特种设备的引进必须经安全小组检查认可,并由具有特种作业证的操作人员持证人岗。
四、严禁“三违”现象,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0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六、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应当按规定接受发证机关的复审,到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无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证相符、岗证对应,并要随身携带。
2、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作业进行专门管理,登记造册,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操作证按期复审(两年复审一次),未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2、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3、公司安保部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按相关规定经济处罚。
4、项目部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安全验收制度1、抓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安全设施的管理应视为重点,为了确保安全设施到位,能够起到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作用,安全设施一定要符合要求,为此制定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2、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要求齐全、有效,在投入使用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电工随时对现场各项安全设施的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分、子公司安保部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发现项目未对安全设施验收或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投入使用,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按考核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罚以外,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按《武汉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分规定》执行。
5、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电工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及设备配件严格检查,要有齐全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和准用证等有效文件资料,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上级安保部们随时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除停止使用外,对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材料员、设备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
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4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 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5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年龄满18周岁;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隧道、桥梁施工、路基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⑸符合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认真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积极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现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对审查不合格、或违章作业、或负有事故责任等不符合工种岗位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____有关部门作过一些规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明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____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也随之发生变化,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作业岗位的危险程度在逐步加大,频繁出现安全事故,对在这些岗位上作业的人员,也需要进行特别的教育培训。
如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都应当列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____年____月____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____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三篇)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文第一章概述一、目的和意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保障特种作业活动的安全与有效进行,降低事故风险,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特种作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适用于从事以下特种作业的人员:1. 高处作业人员;2. 电工作业人员;3. 焊接作业人员;4. 挤压作业人员;5. 起重作业人员;6. 燃气作业人员等。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基本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书。
2. 设立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机构,制定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确保培训和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需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书,按照规定的岗位和工作范围从事特种作业活动。
2. 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需定期更新,必要时还需进行复审,以确保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的持续提高。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具体措施一、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参加经过认可的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培训。
2. 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不同特种作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大纲和教学计划。
3. 培训内容应包括技能培训、安全实操、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机构的考核,方可获得特种作业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准备齐全相关证件,并接受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2. 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信息、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等。
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需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与执法一、监督机制1. 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中,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培训质量和合规性。
特种设备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操作、维护和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更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程序。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组织作业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并确保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作业人员资格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或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五、培训与考核1. 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等。
3.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理论和实操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六、持证上岗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
2. 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复训,确保操作证的有效性。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限期整改。
八、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作业人员,使用单位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
2. 对屡次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设备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其他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
三、持证要求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或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有效期内有效,过期需重新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与考核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参加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
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法规、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
3. 培训结束后,操作人员需通过理论和实操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证件管理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2. 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记录培训、考核和证件信息。
3. 企业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确保证件的有效性。
六、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于违规操作或未持证上岗的人员,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责任追究1. 对于因未持证上岗或违规操作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企业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新要求。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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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建筑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项目部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3、项目部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制订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项目部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7、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8、实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制度。
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
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建议有关部门对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予以注销。
9、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或者项目部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