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
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
十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一、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政策1、什么是“我选湖北”计划?“我选湖北”计划是打造大规模引进高素质、基础性人才湖北品牌的具体举措。
思路是立足湖北、面向全国、放眼全球,将我省大学生更多留在湖北、将全国乃至全球优秀大学生更多引进湖北就业创业,聚集湖北发展优势。
目标是五年内,力争大学生在鄂实习实训人数超过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超过180万人,将湖北建成开放包容、富于创新、英才汇聚的就业创业高地。
举措是构建完备的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就业平台、服务保障体系。
包括九项措施,六项政策,三项全省性活动。
2、什么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湖北省实施了“就业促进计划”,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依托基层服务平台,一对一地开展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3、什么是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各地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补贴,从各地就业资金列支,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目前在十堰市市直单位参加实习实训的大学生补贴标准为:专科1000元/月,本科1200元/月,研究生1300元/月)4、困难毕业生如何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对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如何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6、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可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凭证在全国范围享受免费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09•【字号】鄂人社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工作,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7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公开各类服务渠道。
各地要在7月15日前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出一封公开信或服务公告(相关内容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致2021届高校毕业生公开信,见附件1),告知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202008gx/index.jhtml)、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湖北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https://)等就业服务平台。
同步列出本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档案接收机构目录及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亮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引导毕业生获取政策咨询、手续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服务。
二、做实实名登记服务。
目前,省厅正在抓紧协调省教育厅,争取在7月底前将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导入系统下达各地。
在此之前,各地要以社区(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1. 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大学毕业生人数快速增加。
然而,毕业生就业问题却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旨在通过提供基层岗位机会来促进毕业生就业。
另外,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也被提出,以提供更多服务机会,促进毕业生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五个基层服务项目。
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2.1 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基层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但基层岗位的就业机会却不够。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推出了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
该项目旨在为毕业生提供基层岗位机会,同时满足基层服务需求。
2.2 项目目标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提供大量基层岗位机会,促进毕业生就业;•满足基层服务需求,改善民生状况;•促进毕业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
2.3 项目方案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通过以下方案来实施:•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基层设立岗位,并提供就业补贴;•政府通过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基层机构开展服务项目,并优先招聘毕业生;•政庆等部门加强对民生实事就业项目的宣传,提高毕业生申请率。
3. 五个基层服务项目为了进一步提供服务机会,促进毕业生的全面发展,国家还提出了五个基层服务项目。
3.1 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国家重点推进的发展战略,为了推动这一战略的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将重点关注农村地区。
毕业生可以参与到乡村振兴项目中,提供农技支持、农产品推广等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2 教育支持教育支持项目致力于解决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毕业生可以在基层学校担任教师或志愿者,为农村地区提供教育支持,帮助提高教育水平。
3.3 社区服务社区服务项目旨在改善城市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毕业生可以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提供社区发展规划、环境保护等服务,促进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农民工【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18]90号【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8.11【实施日期】2018.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十政办发〔2018〕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2018年8月11日十堰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28号)精神,为落实好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更好地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扶持更多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2018至2020年,实现全市新增返乡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3万人的目标任务(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形成人员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措施(一)大力推进创业平台建设。
以县(市、区)为主体,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物流园区等以及闲置土地、厂房、校舍、批发市场、楼宇和科研培训设施,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
完善返乡创业园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
返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创业扶持政策。
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09]127号【发布部门】十堰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9.25【实施日期】2009.09.01【时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部分失效依据】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十政办发〔2009〕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十堰市高等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高等学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21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十堰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境内的高等学校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按照《十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08]80号,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办法")的规定,统一纳入十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其中,郧阳师范专科学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由丹江口市统筹管理。
第三条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和普通门诊统筹相结合的"双统筹"保障方式。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大学生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障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业务经办;各高校负责本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的就医管理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业务,并协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本校大学生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就医管理工作。
十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十政发〔2021〕7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十政发〔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发改委拟定的《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经市五届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2021年3月29日2021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市发改委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疫后重振关键之年,做好2021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安排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外贸出口增长10%以上;使用外资增长15%;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8%;新增城镇就业3万人,再就业1.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位GDP能耗降低率及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奋力“争当标兵、走在前列、开创新局”,确保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加快发展农业产业。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完成粮食播种面积315万亩,总产16亿斤;生猪出栏150万头,存栏77万头;高标准农田17万亩,蔬菜基地40万亩,食用菌1.8亿棒。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十政办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十政办发〔202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关于推动十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全市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让市场主体“生得快”“育得多”“长得大”“活得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增添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全力打造全省领先、国内一流的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倍增,到2025年底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15万家以上,总量突破40万家,市场主体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大力优化政务环境,让市场主体“生得快”1.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品牌。
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推动更多高频许可事项“一事联办、一窗通办、一次办成”,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号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取件”,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
大力推广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网办,巩固完善企业开办“2半0”标准,鼓励各地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不断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度。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6
•【字号】十政发[2013]22号
•【施行日期】2013.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
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
(十政发〔201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服务项目目录》已经2013年2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6日十堰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7家单位77个项目)
十堰市市级行政服务项目目录。
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失业登记
54.
发布招工信息
55.
农民工技能培训
56.
农民工权益维护
57.
劳动力信息登记
58.
就业技能培训报名
59.
创业培训报名
60.
创业补贴申请
61.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
退役军人业务
62.
领取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身份审查认定
63.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发放
64.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
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终止
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
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查询
4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败勘误
10.
养蜂证申办
1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
林木采伐许可(50株以内)
市场监管业务
13.
消费纠纷调解
14.
消费者维权服务
15.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16.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户政治安业务
17.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18.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19.
3周岁内出生新生儿上户
20.
旧货交易业备案
21.
73.
优抚政策咨询
涉税业务
7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75.
实习实训就业创业政策
大学生在十堰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大学生前来十堰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实行“三支持、四补贴、五减免”优惠政策:一、“3支持”1、项目资金支持。
对毕业3年以内(含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项目申报评审通过的,可享受2万元至20万元资金扶持。
2、担保贷款支持。
高校毕业生在十堰自主创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对个体经营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3、人才引进支持。
①对来我市实习实训的大学生,通过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和事业单位的服务型岗位,采取公开招录、考核、招聘等方式引进。
②对有意向到我市事业单位就业,符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并且在我市实习实训满1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含“三支一扶”大学生),调剂岗位依规招录。
二、“4补贴”1、生活补贴。
对来我市实习实训大学生每人每月给予800-1500元基本生活补贴.。
2、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3、房租水电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1.8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水电补贴。
4、社保补贴。
对符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5减免”1、免费提供住宿。
为实习实训大学生提供统一免费、拎包入住的公寓(房间内配有空调、WIFI)。
2、免费提供创业就业培训。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普通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限制行业除外),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税费减免。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的标准依次扣减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免费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指导服务。
就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就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1. 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2. 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
3. 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
4. 招聘服务和人才推荐
5. 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纠纷处理
6. 职业技能认证和资格证书办理
7. 创业指导和创业资金申请
8. 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申请
9. 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义务教育就业协助
10. 就业市场调研和岗位需求预测
11. 留学生就业指导和签证办理
12. 异地就业服务和劳务派遣管理
13. 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指导和安置服务
14. 职场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辅导
15. 就业补贴和就业援助政策执行与审批
16. 失业保险登记和职业介绍
17. 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宣传材料发放
18. 工作职位信息发布和应聘指南
19. 创新创业项目评估和孵化器申请
20. 就业市场调节和劳动力供需平衡辅导。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服务项目方案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服务项目方案呈报单位:目录一、活动背景 (1)二、活动目的 (1)三、活动主题 (1)四、组织架构 (1)五、活动形式 (1)六、活动规划 (6)七、活动时间 (8)八、活动参与人员 (8)九、宣传计划 (8)十、项目总体预期成果 (10)十一、项目预算 (10)一、活动背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多形式的就业创业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二、活动目的(一)帮助大学生在变革迅猛,竞争激烈的当代社会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要求,增强就业实力,转变择业观念,树立较强适应性的就业观(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自主创业观、多种方式就业观等)。
(二)了解在校大学生的就业期许,自身素质的评价,就业指导,对就业形势的看法,以及当前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的影响。
(三)通过对大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更好地调节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供需关系,为当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发展作一个新的描述,帮助大学生尽快认识自我,找到自己的就业目标。
三、活动主题《相约**·筑梦**》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系列服务活动四、组织架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执行单位:五、活动形式(一)“就业创业指导与培训”进高校活动①“职前培训”主题活动培训内容:邀请专家导师进高校开展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求职准备、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生涯规划、就业手续办理、求职心理调适、创业准备等多方面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培训和咨询解答,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培训咨询服务。
培训形式:1、设立“就创业培训月”,开展就业培训咨询等服务。
2、成立就业创业培训导师团队,实现就业创业培训常态化。
活动预期:开展就业培训服务每月2场,导师团队伍30人,参与培训及咨询毕业生人数500人。
②就业创业系列讲座讲座主题:1、就业形势与就业流程2、简历与网申技巧3、实习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4、大学生求职面试礼仪5、面试技巧及职场经验分享6、大学生创业政策解读活动预期:开展就业培训讲座每月2场,每场活动专业导师2位,参与培训及咨询毕业生人数100人。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16•【字号】十政办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1年4月16日十堰市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鄂政发〔2021〕7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实施方案》(十办发〔2021〕1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围绕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现事项管理全统一、业务系统全联通、统一受理全覆盖、重点事项办理全提速,在巩固提升9项已实施“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的基础上,新增10项“一事联办”主题事项全市推广落地,梳理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落地落实;市县乡村四级线下政务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推动市县事项“综窗”受理;大力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市内通办”,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及部分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省内通办”“市内通办”;“鄂汇办”实现2000项高频事项移动办,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4.08.24•【字号】鄂价费[2004]205号•【施行日期】2004.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4]205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申报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鄂毕指[2004]3号)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4]342号)、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和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分收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字[2001]44号)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提供服务可按以下规定收取费用:(一)接受毕业生委托,推荐就业成功(毕业生自荐联系就业和供需见面洽谈成功的除外)后可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300元/人;(二)为毕业生代签就业协议并通知报到的按10元/人收取服务费;(三)为毕业生重签就业协议并通知报到的按50元/人收取服务费;(四)为毕业生办理户口档案托管协议按10元/人收取手续费;(五)未就业毕业生滞留户口档案托管可收取托管费15元/人.月(高校毕业生从毕业后第25个月起方可收取);(六)户口档案托管期间办理出国(境)、结婚、未婚证明等,可收取服务费20元/次;(七)毕业生网络电子表格制作费按30元/人收取;(八)受就业单位委托,对少数有特殊要求的被测试者进行素质测评可收取素质测评服务费,素质测评服务费按每项50元收取,测评项目不超过3项,由就业单位确定具体测评项目;(九)毕业生委托办理转寄档案服务费(含邮资)按50元/人收取;(十)毕业生证书认证服务费按100元/人收取。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4.21
•【字号】十政办发〔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
务事项实施清单的通知
十政办发〔2021〕17号
各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市人民政府审定通过了《十堰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以下简称《实施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2号》和《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政办发〔2020〕42号)要求,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理念,切实强化《实施清单》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清单之外无审批”的纪律要求,严禁超《实施清单》审批和各种
变相审批。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和“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附件:十堰市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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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
(1)通过湖北公共招聘网(十堰平台)提供线上求职服务;(2)举办现场招聘会,提供线下推荐服务;(3)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招考、招录服务(请通过十堰市各级人社部门网站掌握信息)。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刘金华865493
3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张瑞8650107
茅箭区:8789075
张湾区:8523799
郧阳区:7209813
丹江口市:5233747
郧西县:6227291
房县:3222939
竹山县:4225945
竹溪县:2727779
武当山:5661552
经济技术开发区:8312828
2
创业支持
对创业毕业生普遍提供针对性创业培训,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优先安排经营场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
市就业局创业指导科陈锋8654537
茅箭区:8789810
张湾区:8454955
郧阳区:7235013
丹江口市:5223963
郧西县:6227188
房县:3224185
竹山县:4230612
竹溪县:2726337
武当山:5661552
经济技术开发区:8460630
3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转递、组织关系接转
市人才中心刘定强8686401 茅箭区:8795961
张湾区:8523452
郧阳区:7232179
丹江口市:5222402
郧西县:6227291
房县:3223722
竹山县:4224931
竹溪县:2722939
武当山:5667787
经济技术开发区:8319801
4
就业能力提升
开展职业规划、职业体验、求职技巧等针对性职业指导,安排就业见习,开展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市就业局就业援助科(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王魏8690032
市人才中心(就业见习)刘枭箭8662775
茅箭区:8789810
张湾区:8454955
郧阳区:7235013
丹江口市:5223963
郧西县:6227188
房县:3224185
竹山县:4230612
竹溪县:2726337
武当山:5661552
经济技术开发区:8460630
5
困难帮扶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和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