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官考试培训课件基本制度与政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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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实务培训课件

登记实务培训课件
房屋登记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把房 屋的基本状况、权利现状、权利变动情 况以及相关事项在登记簿记载上予以记 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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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种登记模式
1、契据登记制度 登记不是生效要件,但可对 抗第三人。
2、权利登记制度 德国首创,物权变动经登记 发生效力。
3、托伦斯登记制度 澳大利亚首创,除登记产 生效力外,还需要发证,登记采用强制登记制度
(4)公证机构、仲裁机构 (5)仲裁事项、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3)(4)(5)均可查询与有关案件或 公证、仲裁事项有关的权属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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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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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为是原登记有遗漏,就可以以更正登 记办理;
(2)若本为双方共有的转为一方的,应按转 移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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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婚前财产婚后转给夫妻另外一方,应办 理转移登记;
(4)夫妻财产的分割,若离婚协议中明确房 屋归一方的,应当双方共同申请,对方不 配合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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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财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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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所 应遵循的顺序原则:
(1)初始登记遵循的是先地后房原则, “房随地走”。
(2)转移登记遵循的是先房后地原则, “地随房走”。
(3)例外情形:在农村房屋登记中无论 是初始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均应遵 循先地后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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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登记簿 权属证书 登记证明 登记时 限
种,是以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的不 动产效益的一种权利。其中为他人的土地提 供便利的土地成为“供役地”,需要利用他 人土地以获得便利的土地称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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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 (1)性质不同,相邻关系是所有权的体 现;地役权是用益物权。 (2)产生原理不同,相邻关系是法律规 定;地役权是合同约定。 3、地役权的效力:合同生效即产生效 力,登记可对抗第三人。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

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大纲第一部分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一、民法、行政法知识(一)民法*了解:民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是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是权利法。

__熟悉:民法的基本原则一、意思自治原则;(基本规则:一是行为自由,二是为自己行为负责。

意思自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

房产登记中体现在依申请登记、合同合意即生效、可撤回登记等)二、诚实信用原则;(1.任何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都应当做到诚实守信、不欺不骗、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任何当事人都应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在法律和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时,也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

)三、公序良俗原则。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__熟悉:代理制度代理的概念: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而使其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身份行为如结婚、离婚、遗嘱等决不能代理。

代理的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代理行为。

法律给予本人追认权。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行纪居间使者委托__掌握: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公民不等于自然人(自然人包括本国国籍的自然人,也包括外国国籍行纪属于间接代理,代理属于直接代理居间人并没有获得代理权,居间人仅限于提供信息和媒介,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是传达人,只是转达本人的意思委托仅仅是发生在本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的自然人和无国籍人,包括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核准范围内经营,个人经营的属于自然人、家庭经营的属于合伙。

房屋登记官考试课件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屋登记官考试课件基本制度与政策
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所有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 B、土地所有权由各级人民政府所有 ❖ C、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D、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所有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 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决定。
(六)建设用地制度
❖ 1、概念: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 2、类别: ❖ 国有建设用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
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 下列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有()。 ❖ A、兴办乡镇企业用地 ❖ B、村民建设住宅用地 ❖ C、乡(镇)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 ❖ D、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 协议出让:招拍挂以外的
❖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业、商业、旅游、娱乐 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 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 让。
❖ 受让主体: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 判断题
❖ 工业生产用地和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当以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 4、取得方式:土地供应双轨制 ❖ (1)划拨 ❖ 以行政配置方式在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补偿、安置等
费用后,或者无偿地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付土地使用 者使用的行为。 ❖ 下列属于无偿无期限用地的类型有()。 ❖ 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 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 C、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 D、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消费管理与服务等各方面关联行业的总称。房 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但建筑业属于物质生产 部门归入第二产业。 ❖ 2、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 3、住房制度改革 ❖ 4、房地产法律法规体系

房屋登记基础知识培训

房屋登记基础知识培训
加强政府管理
房屋登记是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 房屋登记信息,政府可以掌握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为 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房屋登记的历史和发展
古代的房屋登记制度
在古代,房屋登记主要是一种税收征收手段,如唐代的“黄册”和明代的“鱼鳞册”。
近现代的房屋登记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近现代的房屋登记制度逐渐形成和完善。例如, 1947年的《土地法》和1987年的《土地管理法》都对房屋登记做出了规定。
房屋权利
是指房屋所有权、土地使 用权、抵押权、地役权等 与房屋相关的权利。
房屋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
通过房屋登记,确认和保护权利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 用权等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房屋登记是房地产交易、抵押、租赁等市场活动的前提和 基础,规范的房屋登记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详细描述
在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婚 姻证明、共有权证、抵押权证等。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变更合 法有效后,将新的权利人记载于登记簿上。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
总结词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是指对除房屋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进行确认和登记的行为,如土地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 等。
THANKS 感谢观看
在进行房屋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供相 关证明文件,如房屋灭失证明、征收 决定等。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核,确认权利消灭后,将相关记录 从登记簿中注销。
03 房屋登记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物权法》
规定了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登记、 交易等内容,是房屋登记的基础法律 。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登记官培训课件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登记官培训课件

房屋登记的法律基础
房屋登记的法律基础包括《不动产登记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房屋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土地证 的区别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不动产权证是不动产的权利证明,土地证是土 地使用权的证明。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一般在房屋交易中使用,土地证主要 用于土地交易。
房屋登记相关法律知识登 记官培训ppt课件
本PPT课件旨在介绍房屋登记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登记官更好地了解房屋登 记的法律基础和流程,并提供了相关内容的详细解读。
什么是房屋登记,为什么需要 登记
房屋登记是指将房屋的权益关系以及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的法定程序。它 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房屋买卖、抵押等权益交易的合法有效性。
权利人
享有房屋所有权、抵押权等权益的人。
义务人
承担抵押、租赁等相应义务的人。
地籍调查和测绘成果的利用
地籍调查是为了获取和确认土地及其上房屋的相关信息;测绘成果利用则是 将测绘数据应用于房屋登记和相关工作中。房屋登记主要内容和要素主要内容
• 房屋所有权 • 房屋抵押权 • 房屋租赁权
要素
• 权利人信息 • 房屋基本信息 • 登记事由
登记主体与登记义务
登记主体一般包括产权人、抵押人、租赁人等相关当事人。登记义务指的是登记主体的信息提供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房屋登记证明材料的种类和要求
种类 身份证明
房屋证明 权属证明
要求 提供个人或法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 等。 提供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 提供与登记事项相对应的权属证明材料。
登记前的审查和核实
登记机构会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和规定。这包括权利人的合法身份、房屋的合法性 和相应交易的合法性等。

《房屋登记官培训》PPT课件

《房屋登记官培训》PPT课件
房屋登记官考核培训
宜昌市房产管理局 徐强
二0一二年九月
1
各省房屋登记官考核成绩排行榜
省份
上海 天津 北京 浙江 江苏 河北 四川 广西 安徽 湖北 海南 福建 广东 河南 合计
报名人 参考人 参考



592
569
96%
563
536
95%
332
322
97%
1865 1709 92%
1515 1428 94%
5
复习方法:
二、在有限的复习时间里要学会抓住重点,根据经验作如下 推荐(按照重要性排列): 1、《房屋登记办法》全部 2、《物权法》全部,重点放在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 分所有权、第八章共有、第十章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第 十四章地役权、第四编担保物权(含第十五章至第十八章) 3、《担保法》全部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婚姻法》、 《继承法》、《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商品 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2、抵押物的转让与 租赁问题
3、抵押财产 的清偿问题
应掌握的 知识点
4、在建工程抵押 的特殊性及其法律 规定
5、共有财产抵押 的规定
6、最高额抵押问题
30
• (一)《物权法》对《担保法》的改进 • 《物权法》实施后,许多人都在问:《担保法》是不是被废除了?结果当然
是没有,《物权法》第178条明确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 用本法。”,那么,担保法与物权法存在哪些不一致呢?
制度 通过 率 65% 61% 42% 50% 42% 36% 38% 41% 35% 34% 28% 34% 33% 42% 35%

2011年全国房屋登记官考前培训资料

2011年全国房屋登记官考前培训资料
第20页,共40页。
2、张某与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某银行 对张某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 排他性(√)。
(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3、某开发公司与李某协议,某开发公司
不在李某的住宅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
,这时某开发公司享有地役权(×)。
(开发公司是义务人)
第21页,共40页。
4、物业管理用房是全体业主所有。(√) 5、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第23页,共40页。
7、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 ,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 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8、异议登记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 × )
第24页,共40页。
有些答题有横向或逆向思维的问题:
如: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第25页,共40页。
(二)单项选择题: 1、某甲现在15岁,他的房屋,( )申请
全国房屋登记官培训考核
考前相关情况介绍
1
第1页,共40页。
一、考试方式
闭卷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进 行答题、每人随机生成试卷,每道题目答题有 时间限制(单题计时),倒计时。
2
第2页,共40页。
பைடு நூலகம்
二、题型及答题要求
1、单选题:答案4选1,每题1分,时间为
60秒。错选、不选,不得分。
2、多选题:答案5选2/3/4,每题2分,时 间为120秒,少选且选择正确,每个选项得 0.5分;错选、不选,不得分。
不作变更; E、原则上不再颁发新的《房屋他项权证
》。
第35页,共40页。
(四)综合分析题 综合分析题就是4组单项或多项选择题
组成(有1~4个为正确或符合题意的选 项)。 1、2008年1月1日甲乙双方签署了房屋买 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应于一年内付清房 款,付清全部房款后,双方再办理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为防止乙再将房 屋卖给他人,甲于2008年5月9日自行到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但被登记 机关拒绝。2008年6月12日乙将该房屋卖 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 续。请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记官)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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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五、房地产交易管理(第八章)
3.商品房销售管理 掌握: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商品房现售、商品 房销售代理、商品房销售中禁止的行为、商品 房买卖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 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熟悉:商品房销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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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P292丁公司以其房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分别向甲乙丙三家银行
借款,甲银行借100万元,乙银行借300万元,丙银行借500万元,先 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眼看丁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丙银行和甲银行以 及丁公司商定,交换抵押权的顺位,丙银行支付甲银行50万元作为 补偿。后来,丁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 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仅获价款600万元,以下关于三家银行的分配 正确的是(C)。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 政策(房屋登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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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屋登 记官)
本部分内容的基本框架
本部分内容主要按照房地产业各环节之间的逻
辑顺序来划分章节,力求全面反映我国现行房 地产业各方面的基本制度与政策,内容包括我 国基本的土地制度及建设用地管理、房屋拆迁 (征收)、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 经营、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 中介服务、房地产税收、物业管理和住房公积 金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A.40 000 B.53 600 C.66 800 D.80 000
110*3%*4000 +[110*(1-3%)-100]*4000*2 房=地5产3管6理0基0+本1制3度2与0政0策=(房6屋6登800

房屋登记官测量讲义幻灯

房屋登记官测量讲义幻灯

• 分户图上的文字注记
房屋产权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面积,标注 在分户图框内。 本户所在的丘号、户号、幢号、结构、层数、层次标注 在分户图框内。 楼梯、走道等共有部位,需在范围内加简注。
• 墙体归属与周邻关系的表述 • 图面整饰
2.5房屋登记基本单元编码编制
• 范例:黑龙江省军区八一宾馆的编码 • 23 01 03 009 1991 01 000028 0001 1 23 01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03 009 南岗区 街道办 1991 01 竣工年 月 000028 幢编号 0001 户编号 1 校验码
• 2. (平面图测绘)掌握:房屋登记基本单 元编码编制的方法和房产分层分户图内容。 • 熟悉:房产调查。
了解:房地产平面控制测量,房地产分幅、分丘图的 内容。
• 3. (面积测算)熟悉:房地产面积测算的 一般要求和方法,房屋面积的测算规定。
了解:房屋面积测算的意义和内容。
• 4.(共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掌握:共有建筑面 积的确认与分类、处理原则。 熟悉: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相关定义,共有 建筑面积的测量与分摊计算。 • 5.(检查验收、整理归档)熟悉:房产测绘资料 的检查验收的依据和内容,成果资料的质量评定 及技术报告、检查报告和验收报告的内容。
第一章、房地产测绘概论
(熟悉、了解)
第一章、房地产测绘概论
一、何谓房地产测绘 二、房地产测绘目的、任务、内容 三、房地产测绘的六大作用(熟悉) 四、房地产测绘管理 五、房产测量的基本精度要求
Hale Waihona Puke 一、何谓房地产测绘• 房地产测绘,就是运用测绘仪器、测 绘技术来测定房地产的位置、数量、 质量等自然状况以及权属、用途、性 质、利用状况等社会属性的专业测绘。

房屋登记官考试培训课件房屋登记(周民杰)

房屋登记官考试培训课件房屋登记(周民杰)
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 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定书 面协议。” 基于上述规定,结构相连或具有共有、共用设备和附属建筑为 不同所有人所共有的房屋是可以分别办理产权登记的。但共用的楼道、
厕所、厨房应作为共有面积进行分摊。
7
一、登记客体
5
一、登记客体
建设部在1997年《对关于
不得给一平方米单位产权颁发 “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的补
充说明》【97建房产字第019号
】明确规定:“对已建成的商 业、办公或其他楼宇分割出售 的,如有明确的权属范围和具 体的权属界限,不同于搞变相 集资的一平方米产权出售,应 视为正常的房产交易。可凭买 卖合同、售房发票和其他有关 文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在 《房屋所有权证》中的测绘图
灭)有关联的当事人或其受托人。《房屋登记办法》强调登记依申请启动,
不申请不能启动登记程序。
10
二、申请主体
(一)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还能否进行房屋买
卖和房地产抵押
《民法通则》第36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40条:“法人终止,应当 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3条:“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 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二)开发商销售的层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能 否办理产权登记
《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 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 通知》第四条规定:房屋套内具 有使用功能但层高(高度)低于 2.2米的部分,在房屋权属登记中 应明确其相应权利的归属。

课件

课件

物权法
第28条【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条 法律文书、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第29条【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 条 继承、受遗赠取得物权】 第30条【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 条 合法的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 第31条【处分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 条 处分非依法律行为取得的不动产】 《登记办法》第35条:因生效法律文书、合法建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 登记办法》 条 因生效法律文书、合法建造、 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 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 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相应登记。 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相应登记。
关于《物权法》 关于《物权法》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 第 9 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及例外】 第12条【登记机构的职责】 条 登记机构的职责】 第13条【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条 登记机构禁止从事的行为】 第14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 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时间】 第15条【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第16条【不动产登记簿】 条 不动产登记簿】 第17条【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 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权属证书的关系】 第18条【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条 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第19条【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条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第20条【预告登记】 条 预告登记】 第21条【登记错误的责任】 条 登记错误的责任】 第22条【登记费用】 条 登记费用】
1、申请 、
以共同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 以共同申请为原则,单方申请为例外。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例题: 例题: 法院判决张某与路某离婚,婚内房产归路某所有, 法院判决张某与路某离婚,婚内房产归路某所有,现 路某凭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路某凭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下列说法错误 的是 ( ) A.可以由路某单方申请房屋登记 . B.必须由张某、路某双方共同申请房屋登记 .必须由张某、 C.应当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 D.应当提供路某身份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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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二)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 165页 房地产法有着特定的调整对象,既不是调整一 般的民事关系,也不是调整普通的商品交易关 系,它调整的是以房地产开发、交易和管理有 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具体地说,房地产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房地产开发关系 房地产交易关系、 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 物业管理关系。
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165页 2.房地产交易关系,是指参与房地产转让、租 赁、抵押等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各方当事人在房 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 房地产开发商或所有权人将房地产出售给 他人时所形成的转让关系、 房地产权利人将房地产出租给他人所形成 的租赁关系, 房地产所有权人将房地产抵押给他人所形 成的抵押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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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3.国务院颁布的房地产方面的行政法规。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业管理条 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住房公积 金管理条例》等。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 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 定的调整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法律关系的规范 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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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二、房地产业的作用 基础性 先导性 支柱性 有7条具体内容。 157、1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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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三、房地产业的细分 158、159页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 房地产开发经营 房地产中介服务、 物业管理 其他房地产活动。 房地产业可分为: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房地产服务业 房地产服务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和物业管理业,房 地产中介服务业:房地产咨询业、房地产估价 业和房地产经纪业。 在成熟的房地产市场中,房地产经纪业是房地产业 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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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三)建设单位申请征地不得化整为零 (四)对被征地单位和农民进行安置、补偿和补 助 征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五)临时用地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 临时用地超过批准的时间,可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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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一、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157页
房地产业是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服务和管 理的行业,(5个词) 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和 其他房地产活动。(4类) 在国民经济产业分类中,房地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 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 我国现代房地产业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启动与深入推进,迅速发展壮大起来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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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七)征收土地时必须进行征地公告 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 地方案后,10日内应以书面或其他形式进行公 告。
登记官考试之 房地产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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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junhuang@
关于考试
共四章
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第四章 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不考) 第六章 规划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七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制度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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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武汉理工大学 黄学军
关于考试
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 共80题, 本部分共四章,约占30% 单项选择题共40题,12题 多项选择题共20题, 6题 判断题共20题, 6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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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第一节 房地产业概述 掌握: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熟悉:房地产业的作用。 了解:房地产业的细分 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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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第三节房地产法律体系
掌握:房地产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熟悉:房地产法律体系 军事房地产法律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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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一、房地产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164页 (一)房地产法的概念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广义的房地产法包括调整房地产产权、开发、 经营、使用、交易、服务、管理及其他与房地 产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 狭义的房地产法一般仅指《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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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二、 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162-164页
住房供应政策:商品住房 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 政策性住房(棚改安置住房、限价商品房 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建设住房) 住房分配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配套政策:财政、金融、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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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165页 3.物业管理关系,是指物业所有者(业主)委 托特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其所有的物业提供修 缮、养护、保管、看管等活动时产生的法律关 系。 物业管理发生面比较广泛,酒店、办公楼、 住宅小区等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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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二、房地产法律体系 165、166页 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对于房地 产法,宪法也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 律。 专门法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 相关法律:《民法通则》、《城乡规划 法》、《合同法》、《担保法》等。 效力仅次于宪法,是制定有关房地产法规、 规章的依据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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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三、军事房地产法律政策规定 166页 2000年,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了《中国人 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 在军事房地产管理方面,还有《中国人民解 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总后勤部关于发 放住房补贴和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办法》、 《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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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6.房地产技术规范。如《房地产登记技术规 程》、《房地产估价规范》、《房产测量规范》 等国家标准。 7.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在审理房地产案件中,会对房地产法的有关问 题进行解释,或者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并就此 发布指导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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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
房地产登记制度与政策共80题, 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限60秒内完成; 每题由1个题干、4个备选项组成,其中有1 个为正确或最符合题意的选项。 多项选择题共20题,每题限120秒内完成; 每题由1个题干、5个备选项组成,其中有 2~4个为个正确或符合题意的选项。 判断题共20题,每题限30秒内完成。 每题为一个陈述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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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5政府规章。包括国务院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和地方人 民政府的制定政府规章。 房地产方面的部门规章主要是指国务院住房和城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 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也颁布了一些房地产方面 或包含房地产方面内容的部门规章,有些部门规章是部 门联合发布的。 政府规章是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的调整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管理的具体问题的规范 性文件。 规章须经部门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以部门首长 令或政府首长令的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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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第二节 住房制度概述 掌握:现行城镇住房政策 熟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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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页 我国住房制度包括城镇住房制度和农村住房制度: 农村住房制度:自建、自住、住房私有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三个阶段:80-91 试点探索 92-02 全面推进 出售公房、租金改革、住房公积金、货币化分配 03以来 深化改革 住房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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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四、房地产业的历史沿革 159、160页 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下列五个时期; 中国在3 000多年前就出现了田地的交换和买卖。 1978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在城市进 行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房地产 生产方式改革,房地产业萌生。 198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第一次提 出了建立房地产市场,确立了房地产市场的地位,宣告了 中国社会主义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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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165页 4.房地产行政管理关系,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管理、监 督、检查时发生的法律关系。
典型特征是其主体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是 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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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房地产业概述
165页 1.房地产开发关系,是指开发商在依法取得土 地使用权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建造房屋过程 中产生的法律关系,
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获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 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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