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之放射性与电磁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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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
电磁辐射是指电磁场在空间中传播的过程中向周围空间或物质传递能量的现象。

在现代社会中,电磁辐射已经无处不在,无论是家用电器、移动通讯设备还是工业生产设备,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电磁辐射。

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制定了电磁辐射检测标准,以规范电磁辐射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首先,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明确了电磁辐射的监测范围和方法。

监测范围涵
盖了家庭、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等不同场景下的电磁辐射情况,以及各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工业设备等的辐射情况。

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测量、远场测量、近场测量等多种手段,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其次,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的评估标准和限值。

根据不同场
景和设备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电磁辐射限值,以确保人们在电磁辐射环境下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还规定了电磁辐射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还强调了电磁辐射监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要求
监测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监测工作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规定了监测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设备校准、人员培训、监测记录保存等方面,以提高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可信度。

总的来说,国家电磁辐射检测标准是保障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对电磁辐射的监测和评估工作起着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监测工作,才能有效保障人们在电磁辐射环境下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监测机构能够严格遵守标准要求,做好电磁辐射监测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电磁环境。

电磁辐射国标

电磁辐射国标

电磁辐射国标1. 概述电磁辐射国标是指对电磁辐射进行规范和限制的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是指电磁场能量传播过程中释放的能量。

在现代社会中,电磁辐射源非常广泛,包括手机、电视、电脑、微波炉等电子设备。

由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制定电磁辐射国标具有重要意义。

2. 电磁辐射的分类电磁辐射可以分为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两类。

2.1 非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是指电磁辐射对原子或分子不会产生电离作用的辐射。

主要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等。

2.1.1 无线电波和微波辐射无线电波和微波辐射主要来自通信设备和雷达等电子设备。

其频率较低,对人体影响相对较小。

但是长时间暴露在高功率无线电波和微波辐射下可能会导致热效应。

2.1.2 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辐射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辐射主要来自太阳和光源等。

可见光对人体没有明显的负面影响,但是紫外线辐射对皮肤和眼睛有较大的伤害。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2 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指电磁辐射能量足以使原子或分子电离的辐射。

主要包括X射线和γ射线等。

3. 电磁辐射国标的制定电磁辐射国标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公众和劳动者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

制定国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3.1 辐射源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辐射源,制定相应的辐射限值和监测要求。

例如,手机辐射的国标和电视辐射的国标可能有所不同。

3.2 辐射限值的设定根据已有的科学研究和数据,制定辐射限值,确保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辐射限值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频率、功率密度和暴露时间等。

3.3 监测和检测方法制定国标还需要包括辐射监测和检测方法,以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监测和检测方法应该简便易行,并且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实施。

4. 电磁辐射国标的重要性制定电磁辐射国标对于保护公众和劳动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1 保护公众健康电磁辐射对公众健康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如导致癌症和生殖问题等。

制定国标可以限制辐射水平,降低公众患病风险。

电磁辐射国标

电磁辐射国标

电磁辐射国标
电磁辐射国标——生活中必须了解的标准
电磁辐射国标是指制定出来的规定了电磁波辐射安全范围的标准。

电磁辐射国标是不同国家有所区别,我国的电磁辐射国标是世界上比较严格的。

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手机、电脑、电视、微波炉等电器都会产生电磁辐射,如果长期暴露在高强度的电磁辐射下,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而电磁辐射国标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这些电器的电磁辐射。

下面是该国标的主要内容:
一、测量范围
国标规定了电磁辐射的3个测量范围:1厘米距离内的局部电磁场、5厘米距离内的平均电磁场以及远场电磁辐射。

二、辐射标准
该国标严格规定了不同电磁辐射的对人体的安全限值,如手机、微波炉等家用电器的辐射标准。

三、测试方法
国标规定了测试电磁辐射的方法,包括测量设备的准备、测试人员的要求、测量的环境条件等等。

四、辐射限制
电磁辐射较强的电器需要符合国标规定的辐射限制。

同时,国标规定了在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设置高频辐射警示标志和警告提醒。

总的来说,电磁辐射国标的制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我们在选购或使用电器设备的时候,应该留意其是否符合电磁辐射国标,选用符合标准的产品,保障自身健康也是对家庭的一种负责。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标题:深度解析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及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辐射环境的关注越来越高。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成为了热门的研究议题之一。

在本文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以便读者能更深入地理解和掌握。

1.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是保护人类和生态环境免受辐射污染的重要法规和规范。

在中国,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包括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旨在规范和管理辐射环境的建设和使用。

我们需要了解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辐射环境监测、辐射环境风险评估、辐射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我们也要认识到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的重要性,它对于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对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价和分析的过程。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深入研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标准,包括电磁场测量技术、辐射环境模拟预测方法、辐射生态效应评价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课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和科学方法来进行综合评估和分析。

3. 从实践出发,全面深入地探讨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在研究实际案例的基础上,我们将结合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探讨。

通过案例分析和数据对比,我们能更清晰地看到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的应用和局限性,为读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和观点。

结语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是当前辐射环境保护领域的关键议题。

通过本文的深入解析和探讨,我们对这一主题有了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同时也为未来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由电磁波产生的能量传播,其存在和应用已经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中。

然而,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与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1. 电磁辐射与人体健康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被广泛研究和讨论。

长期暴露在高水平的电磁辐射下可能导致各种健康问题,包括电磁过敏、癌症、生殖问题等。

虽然目前科学界对电磁辐射的健康影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但作为预防措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2. 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重要性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标准提供了一套科学依据,用于评估和控制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

通过遵守这些标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们长期接触电磁辐射对健康产生的风险。

3. 国内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国内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

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辐射源的种类、使用时间、辐射场强度等。

在这个过程中,专家会根据已有的科学研究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国内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4. 国际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比较国际上各个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各自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这些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参考和借鉴,但也有一些区别和差异。

在比较国际标准的同时,国内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的实际情况、人口密度、使用环境等因素,以便更好地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5. 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执行与监督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执行与监督是确保标准有效实施的关键。

政府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和执行措施,确保企业和机构遵守标准要求。

此外,公众对电磁辐射安全问题的了解和参与也非常重要,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氛围,才能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6. 未来的挑战与展望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的电磁辐射源和应用将不断涌现,如5G 通信、无线充电等。

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是为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原则。

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通过空间传播而带来的一种能量。

尽管电磁辐射在现代科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们也应当关注其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随着电磁辐射源不断增多和电磁辐射水平的提升,电磁辐射的潜在风险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因此,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电磁辐射安全标准,以确保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保障人们的健康。

一方面,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的限制值,即人们在各种环境下所能接受的电磁辐射的最大程度。

这些限制值通常是在实验室和人体试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以确保人们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中不会受到过高的电磁辐射。

另一方面,标准还规定了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程序,以确保电磁辐射水平的合理评估和控制。

其次,中国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对不同的电磁辐射源和相关设备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例如,对于移动通信基站,标准规定了其辐射限制值和安全距离。

对于电磁辐射防护设备,标准规定了其设计、安装和使用的要求,以确保其有效降低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此外,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还规定了电磁辐射监督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需要积极开展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公布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防护。

同时,标准还要求电磁辐射源和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最后,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还强调了公众的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

标准提倡电磁辐射健康知识的普及,引导公众了解电磁辐射的基本知识和防护方法。

同时,标准还鼓励公众参与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估活动,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中国电磁辐射安全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为保护人们的健康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通过限制电磁辐射水平、规范电磁辐射源和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我们能够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

电磁辐射 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 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国家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时所具有的能量传输性质。

它是一种无形的能量,具有一定的穿透力和照射性。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电磁辐射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电磁辐射对健康的担忧。

为了规范电磁辐射的管理,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规范电磁辐射的限制和监测。

首先,国家标准对于电磁辐射的限制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不同的场景下,针对不同频率的电磁辐射,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限制值,以保障人们在电磁辐射环境下的安全。

这些限制值是根据大量的科学实验和研究成果所制定的,具有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国家标准也规定了电磁辐射监测的要求,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于电磁辐射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确保不超出规定的限制值。

其次,国家标准对于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在各类建筑、设施和设备中,国家标准要求对电磁辐射进行防护设计和措施的设置,以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这些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设施、防护隔离、安全距离等,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确保人们的健康安全。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于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

相关部门和单位需要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于存在超标电磁辐射的场所和设备,国家标准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对于电磁辐射的管理和监测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保障人们在电磁辐射环境下的健康安全。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管理和监测,确保不超出规定的限制值,最大程度地保护人们的健康。

总之,电磁辐射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维护人们的健康安全,对于电磁辐射的限制、防护和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电磁辐射环境,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电磁辐射国标标准

电磁辐射国标标准

电磁辐射国标标准电磁辐射国标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中传播所产生的物理现象。

随着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电子产品和通信设备的广泛普及,电磁辐射也随之增加,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运而生。

电磁辐射国标标准是对各种电磁辐射源的辐射水平进行限制,以保证人体对辐射的安全。

电磁辐射源可以是高压输电线路、电视塔、通信基站、微波炉、手提电话等。

国家制定电磁辐射国标标准,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并规范电磁辐射水平,以达到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目的。

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由国家规定法律、法规,制定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以及各部委、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共同制定制定。

具体来说,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首先,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对电磁辐射进行分级。

根据国家对不同场所对电磁辐射的限制要求,将电磁辐射分为可接受水平、限制水平和危险水平,对每一级别的辐射水平进行明确。

其次,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确立辐射源的标准。

国家标准应规定电磁辐射源的功率、辐射强度、频率、波长、辐射角度等内容的统一指标,并规定合理的测量方法和检测标准。

第三,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规定人体所能接受的电磁辐射水平的界限。

应根据不同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环境等因素进行分级,规定不同场所不同人员所能接受的最高辐射水平,并对经常作业在较高辐射水平中的人员,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

最后,电磁辐射国标标准应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监管和检测。

各地政府应建立专门的检测机构,对电磁辐射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同时,要加强对电磁辐射相关行业的管理,做好工作人员培训,保证其对相关国家法规的遵守。

总之,电磁辐射国标标准是国家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的重要体现,其制定与实施至关重要。

未来,应继续加强电磁辐射标准的制定、监测、管理以及公众宣传与知识普及,推动电磁辐射防护建设的顺利推进。

对于电磁辐射国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在法律和制度上加以规范和加强,以保障其有效性和权威性。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 放射性与电磁辐射 简介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 放射性与电磁辐射  简介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通过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可以判断某一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可以预测环境质量的变化趋势,为预防环境质量恶化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是评价一个地区环境质量的优劣和评价一个企业对环境影响的基本依据,是获取正确的环境质量信息和评价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础。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于2007年首次出版,包括《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噪声与振动》、《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放射性与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水、环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空气环境》,共5卷。

近年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委颁布了一批新的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同时有些标准被代替或作废,为此,我们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进行重新编辑出版。

本卷《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汇编放射性与电磁辐射(第2版)》收集了截至2009年7月底前批准发布的有关放射性与电磁辐射方面的国家标准共72项。

本汇编收集的国家标准的属性已在本目录上标明(GB或GB/T),年号用四位数字表示。

鉴于部分国家标准是在国家标准清理整顿前出版的,现尚未修订,故正文部分仍保留原样;读者在使用这些国家标准时一其属性以本目录上标明的为准(标准正文“引用标准”中标准的属性请读者注意查对)。

本汇编包括的标准由于出版年代不同,其格式、符号代号、计量单位乃至名词术语不尽相同。

这次汇编时,只对原标准中技术内容上.的错误以及其他明显不妥之处做了更正。

本汇编可供从事环境监测和环境科学研究的科技人员、标准化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参考使用。

目录GB/T 4078 2008放射性测量用样品托盘、瓶子和试管的尺寸GB/T 4835—2008辐射防护仪器B、X和y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GB/T 5202—2008辐射防护仪器α、β和α/β(β能量大于60 keV)污染测量仪与监测仪GB 6249—1986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6764—1986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发烟硝酸沉淀法GB/T 6766 1986水中锶-90放射化学分析方法二一(2-乙基已基)磷酸萃取色层法GB/T 6767—1986水中铯-137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T 67GB—1986水中微量铀分析方法GB/T 7023 1986放射性废物固化体长期浸出试验GB/T 7165.2 2008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2部分:放射性气溶胶(包括超铀气溶胶)监测仪的特殊要求GB/T 7165.3—2008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3部分: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特殊要求GB/T 7165.4—2008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4部分:放射性碘监测仪的特殊要求.GB/T 7165.5 2008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第5部分:氚监测仪的特殊要求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999—1988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一般规定GB 9132 1988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GB 9133—1995放射性废物的分类GB 9134 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GB 9135—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GB 9136 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技术规定GB/T 11214—1989水中镭-226的分析测定GB 11215—1989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 112161989核设施流出物和环境放射性监测质量保证计划的一般要求GB 11217—1989核设施流出物监测的一般规定GB/T 11218—1989水中镭的α放射性核素的测定GB/T 112211989生物样品灰中铯-137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GB/T 11222.1—1989生物样品灰中锶-90的放射化学分析方法二一(2-乙基己基)磷酸酯萃取色层法GB/T 11223.1 1989生物样品灰中铀的测定固体荧光法GB/T 11224—1989水中钍的分析方法GB/T 11225 1989水中钚的分析方法GB/T 11338—1989水中钾-40的分析方法GB/T 11923—2008电离辐射物位计GB/T 12375—1990水中氚的分析方法GB/T 12376—1990水中钋-210的分析方法电镀制样法GB/T 12377—1990空气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激光荧光法GB/T 12378—1990空气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TBP萃取荧光法GB/T 12379—1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 12711—1991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T 13272—1991水中碘-131的分析方法GB/T 13273—1991植物、动物甲状腺中碘131的分析方法GB 13600—1992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岩洞处置规定GB/T 13695—1992核燃料循环放射性流出物归一化排放量管理限值GB/T 13976—2008压水堆核电厂运行状态下的放射性源项GB/T 13980 2008电离辐射密度计GB/T 14055.1—2008中子参考辐射第1部分:辐射特性和产生方法GB/T 14057.1—2008放射性污染表面去污第1部分:试验与评价去污难易程度的方法GB/T 14318—2008辐射防护仪器中子周围剂量当量(率)仪GB 14500—2002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T 14502—1993水中镍一63的分析方法GB/T 14503—2008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GB 14569.1—1993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水泥固化体GB 14569.3—1995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沥青固化体GB/T 14582—1993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T 14583—1993环境地表7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 14584—1993空气中碘-131的取样与测定GB 14585 1993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6—1993铀矿冶设施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7—1993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水排放系统技术规定GB/T 14588—2009反应堆退役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9 1993核电厂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暂时贮存技术规定GB/T 14674 1993牛奶中碘-131的分析方法GB/T 15053 2008使用辐射显色薄膜和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剂量测量系统测量吸收剂量的标准方法GB/T 15220一1994水中铁-59的分析方法GB/T 15221—1994水中钴-60的分析方法GB/T 15636—2008电离辐射厚度计GB/T 15950—1995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 1GB17—2008放射治疗水平剂量监测用热释光测量系统GB 16933—1997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的废物接收准则GB/T 17947 2008拟再循环、再利用或作非放射性废物处置的固体物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GB/T 21096—2007保健用紫外灯的紫外辐射规定和测量方法GB 21288—2007移动电话电磁辐射局部暴露限值。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

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时对物质产生的影响。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人们对电磁辐射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规范电磁辐射的限制和监测。

本文将就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电磁辐射的来源。

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电力设备、通讯设备、无线电设备、微波炉、电视、手机等电子产品。

这些设备在工作时会产生不同频率和强度的电磁辐射,对人体和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家标准来规范电磁辐射的限制。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监测、评估和限制要求。

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确保电磁辐射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在国际上,世界卫生组织(WH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制定电磁辐射国际标准的权威机构。

各国根据国情和实际情况,结合国际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国家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对电磁辐射的频率、强度、时间和距离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及对电磁辐射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如《电磁辐射防护标准》、《电磁辐射监测规范》等。

这些标准对电磁辐射的限制和监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对不同频率和强度的电磁辐射的限制值,以及监测和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除了国家标准外,一些地方政府和行业组织也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以进一步规范电磁辐射的管理和监测。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的来说,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国在制定和实施国家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同时,公众也应增强对电磁辐射的认识,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减少不必要的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综上所述,电磁辐射的国家标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应加强对电磁辐射的认识,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

简述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标准的种类很多,而且各种标准之间还存在相互协调一致问题。

按照不同的标准,我们可以把现有的各种环境标准划分为五大类。

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环境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和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

下面是对这五种环境标准所作的简要介绍。

一、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也称环境标准。

它是用来评价人类生活和生产场所周围地区或特定范围内环境质量好坏程度的技术依据。

我国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分为四个等级: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2)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3)行业环境质量标准; 4)企业环境质量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又称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它是用来控制和限制工业污染源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浓度的环境标准。

我国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Z28— 90)、《有毒化学品及其废弃物排放试行标准》(GBL449—88)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5554—93)。

三、环境噪声标准环境噪声标准是用来控制和限制人类活动场所产生的噪声影响,保证人们正常休息和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环境标准。

我国现行的环境噪声标准包括《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技术规定》(GB的6—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06003— 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BBε103—1996)等。

四、电磁辐射标准我国现行法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是指国家为了控制环境质量所制订的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等。

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所控制的环境质量的程度不同,又可将环境质量标准划分为环境质量基本标准和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辐射标准

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辐射标准

环境电磁辐射与电磁辐射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中传播所产生的能量传输现象,它广泛存在于环境中。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电磁辐射对人们的生活越来越重要。

然而,同时也引发了对环境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担忧。

因此,制定适用的电磁辐射标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环境电磁辐射的来源环境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通信基站:移动通信基站会发射电磁波,以提供与移动通信设备之间的无线信号传输。

基站的建设和运营对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产生一定影响。

2. 无线网络:随着无线网络的发展,如Wi-Fi、蓝牙等,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信。

这些设备产生的辐射也是环境电磁辐射的重要来源。

3. 家庭设备:如微波炉、电视、电脑、手机等家庭电器也会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电磁辐射。

4. 电力设施:电力线、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等电力设施也会产生电磁辐射。

二、环境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环境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成为了长期备受关注的话题。

虽然目前科学界对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具体影响仍存在争议,但是一些研究表明,长期暴露在辐射源附近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影响。

1. 癌症风险:一些研究显示,长期接触高水平的电磁辐射可能增加罹患某些肿瘤的风险。

2. 生殖系统影响:一些研究表明,暴露在电磁辐射下可能会对生殖系统产生负面影响,包括精子质量下降和生育能力减弱。

3. 神经系统问题:一些研究发现,电磁辐射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一定影响,包括头痛、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

三、电磁辐射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电磁辐射标准来规范环境中的辐射水平。

这些标准基于大量的科学研究和实验证据,综合考虑了电磁辐射对人体的潜在影响。

1. 国际标准: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制定了国际上最为通用的电磁辐射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对辐射强度、频率范围和暴露时间的限制。

2. 国家标准:各国针对本国的情况和科研成果,制定了适用于本国的电磁辐射标准。

电磁辐射标准

电磁辐射标准

电磁辐射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传播时对物质产生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电磁辐射已经无处不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离不开电磁辐射。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对电磁辐射的标准和影响并没有足够重视,这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电磁辐射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电磁辐射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和组织制定的,其目的是保护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这些标准包括了电磁辐射的限值、监测方法、防护措施等内容,确保人们在电磁环境中能够安全地生活和工作。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长期以来,人们对电磁辐射的影响存在着各种猜测和担忧。

事实上,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是存在的,但并非所有的电磁辐射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根据相关研究,低剂量的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而高剂量的电磁辐射则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遵循电磁辐射标准,合理地利用和管理电磁辐射。

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如何有效地防护电磁辐射。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电磁辐射,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减少电磁辐射对我们的影响。

比如,在家庭和办公场所,我们可以合理放置电器设备,减少电磁辐射的暴露时间;在电磁辐射较强的环境中,我们可以佩戴防护用具,减少电磁辐射对我们的影响。

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帮助我们减少电磁辐射对我们的影响,保护我们的健康。

综上所述,电磁辐射标准对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需要了解电磁辐射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了解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了解如何有效地防护电磁辐射。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电磁辐射对我们的影响,保护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加大家对电磁辐射标准的了解,提高大家对电磁辐射的认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电磁环境。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之放射性与电磁辐射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之放射性与电磁辐射

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之放射性与电磁辐射摘要:本文介绍放射性与电磁辐射强度、照射时间及总剂量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并对电磁辐射的环境监测方法进行了介绍。

主题词:放射性电磁辐射危害监测一、电磁辐射1、基本概念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各种电加工设备、通信发射台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大型电力发电站、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等都可以产生各种形式、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场区一般分为远区场和近区场国际规定,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低于300MHz时,应对工作场所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分别测量。

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大于300MHz时,可以只测电场强度。

2、电磁辐射背景介绍2.1电磁辐射的来源电磁辐射涉及的相关系统有:广电系统(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电信运营商(通讯基站、移动电话等);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工科医设备(高频碎火机、高频理疗仪、微波烘干设备、微波炉等)军事(雷达)。

2.2电磁辐射的各国标准由于对电磁辐射造成的健康危害不同理解,不同国家制定的电磁辐射标准差别很大。

标准较严的国家:俄罗斯、中国、意大利等(考虑了电磁辐射对人体神经效应方面的长期影响)。

标准较松的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采用了ICNIRP推荐标准,只考虑已有明确研究结果的热效应,未考虑EMF对人体神经效应方面的长期影响)。

2.3中国标准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电磁技术的科学运用与发展,相继颁发国标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国标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卫生部)。

我国制定的微波辐射标准均分为居民(公众)标准,即每天24小时连续照射和职业标准,即每天照射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规定为下表。

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限值频率(MHz)单位居民(公众)职业GB8702 GB9175(一级) GB8702 GB9175(二级)0.1-3 v/m 40 10 87 253-30 v/m 67/150/30-300 v/m 12 5 28 12300-3000 uW/cm40 10 200 403000-15000 uW/cmf/75 f/1515000-30000 uW/cm200 1000表中:f为频率(MHz), v/m为电场强度单位, uW/cm 为功率密度单位。

辐射安全与防护试题

辐射安全与防护试题

辐射安全与防护试题科室:姓名:得分:一、单选题(每题2分)1、()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A、特别重大辐射事故B、重大辐射事故C、较大辐射事故D、一般辐射事故2、因放射性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

A、刑事责任B、法律责任C、经济责任D、民事责任3、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防治的专业人员实行()管理制度;对从事放射性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管理制度。

A、资质;资格B、资质;资质C、资格;资质D、资格;资格4、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卫生B、标准化C、生态环境D、发展与改革5、()有权对造成放射性污染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A、只有个人B、只有受到伤害的个人C、只有单位D、任何单位和个人6、从辐射产生的来源可将辐射源分为天然辐射源和()。

A、核电厂B、医疗照射C、氡照射D、人工辐射源7、居民所受天然辐射年有效剂量的范围是()mSv。

A、<1B、1~5C、5~10D、>108、人工辐射源主要有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的辐射源和核试验落下灰等。

在人工辐射源中,()产生的人均年有效剂量最大。

A、工业探伤B、核能发电C、医疗照射D、辐射育种9、辐射的本质是()。

A、能量B、质量C、数量D、速度10、非电离辐射是指能量(),不能从原子、分子或其他束缚态放出电子的辐射,包括热辐射、可见光、微波和无线电波等。

A、高B、低C、强D、多11、医学上放射诊断学是利用()探查研究人体的解剖结构和功能。

A、X射线B、电磁波C、电子束D、重离子12、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的标称最高X射线管电压应不超过()。

A、30kVB、40kVC、50kVD、60kV13、用于几何放大乳腺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的装置。

A、15cmB、20cmC、25cmD、30cm14、全身骨密度仪机房(照射室)内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最小单边长度分别是()A、10m2、2.5mB、15m2、3.0mC、20m2、3.5mD、30m2、4.0m15、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设备在透视条件下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

中国电磁场标准

中国电磁场标准

中国电磁场标准一、电磁环境标准电磁环境是指电磁场在空间中分布的物理特性,包括电场强度、磁场强度、电磁波的频率和波形等。

电磁环境标准是用来规定电磁场在特定环境中允许的极限值,以确保人体健康和设备安全。

中国的电磁环境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在各类环境中的限制值,包括公众和职业场所的电磁辐射水平。

.电磁防护标准:该标准旨在保护公众健康,避免电磁辐射对人体的影响,规定了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和设备要求。

.电磁兼容性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设备在电磁环境中应具备的兼容性能,以确保设备在特定电磁环境中正常工作。

二、电磁兼容性标准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在特定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同时不对该环境中其他设备产生干扰的能力。

中国电磁兼容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磁兼容性限值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设备在特定电磁环境中应具备的电磁兼容性限值,以确保设备在该环境中正常工作。

.电磁兼容性测试方法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设备电磁兼容性的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以确保设备符合电磁兼容性限值标准。

.电磁兼容性管理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要求,包括设备的研发、生产、使用和维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三、电磁辐射标准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向空间传播的过程,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等。

电磁辐射标准是用来规定在特定环境中允许的电磁辐射水平,以确保人体健康和设备安全。

中国的电磁辐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磁辐射防护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和设备要求,以保护公众健康免受电磁辐射的影响。

.电磁辐射测量方法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的测量方法和技术要求,以确保准确测量电磁辐射水平。

.电磁辐射管理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电磁辐射的管理要求,包括对电磁辐射设备的研发、生产、使用和维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四、电磁安全标准电磁安全是指防止由于电磁场的作用对人身和设备造成危害的过程。

中国的电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磁安全规范:该规范规定了涉及电磁安全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的安全规范,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国家辐射标准

国家辐射标准

国家辐射标准国家辐射标准是指对于国家内辐射源所产生的辐射水平和辐射剂量的限制和控制要求。

辐射是一种能量的传播形式,它可以是来自自然界的放射性元素,也可以是人类活动中产生的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辐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国家对辐射进行了严格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国家辐射标准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

辐射对人体组织和细胞有一定的损伤作用,长期接触高剂量的辐射会导致癌症、遗传损伤等严重后果。

因此,国家辐射标准设定了辐射水平和辐射剂量的限制,以保护公众健康,降低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其次,国家辐射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

辐射对环境也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过高的辐射水平会导致生物死亡或遗传损伤,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因此,国家辐射标准也包括了对环境的保护要求,限制了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国家辐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的辐射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辐射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辐射水平和辐射剂量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在国家辐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辐射防护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国家辐射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之,国家辐射标准是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需要认真遵守国家的辐射标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和辐射剂量在合理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辐射的监测和管理,不断完善国家的辐射标准,确保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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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之放射性与电磁辐射摘要:本文介绍放射性与电磁辐射强度、照射时间及总剂量对人类健康的影响程度,并对电磁辐射的环境监测方法进行了介绍。

主题词:放射性电磁辐射危害监测一、电磁辐射1、基本概念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雷达系统、电视和广播发射系统、射频感应及介质加热设备、射频及微波医疗设备、各种电加工设备、通信发射台站、卫星地球通信站、大型电力发电站、输变电设备、高压及超高压输电线等都可以产生各种形式、不同频率、不同强度的电磁辐射。

电磁辐射场区一般分为远区场和近区场国际规定,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低于300MHz时,应对工作场所的电场强度和磁场强度分别测量。

当电磁辐射体的工作频率大于300MHz时,可以只测电场强度。

2、电磁辐射背景介绍2.1电磁辐射的来源电磁辐射涉及的相关系统有:广电系统(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电信运营商(通讯基站、移动电话等);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工科医设备(高频碎火机、高频理疗仪、微波烘干设备、微波炉等)军事(雷达)。

2.2电磁辐射的各国标准由于对电磁辐射造成的健康危害不同理解,不同国家制定的电磁辐射标准差别很大。

标准较严的国家:俄罗斯、中国、意大利等(考虑了电磁辐射对人体神经效应方面的长期影响)。

标准较松的国家: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采用了ICNIRP推荐标准,只考虑已有明确研究结果的热效应,未考虑EMF对人体神经效应方面的长期影响)。

2.3中国标准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电磁技术的科学运用与发展,相继颁发国标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国标GB9175-88“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卫生部)。

我国制定的微波辐射标准均分为居民(公众)标准,即每天24小时连续照射和职业标准,即每天照射时间不超过8小时,具体规定为下表。

环境电磁波辐射强度限值频率(MHz)单位居民(公众)职业GB8702 GB9175(一级) GB8702 GB9175(二级)0.1-3 v/m 40 10 87 253-30 v/m 67/150/30-300 v/m 12 5 28 12300-3000 uW/cm40 10 200 403000-15000 uW/cmf/75 f/1515000-30000 uW/cm200 1000表中:f为频率(MHz),v/m为电场强度单位,uW/cm 为功率密度单位。

居民标准和职业标准居民标准(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标准。

当24小时连续照射时,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

在这个区域中新建、改建或扩建的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职业标准每天照射时间不超过8小时,适用于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操作人员,GB8702对此有专门规定,GB9175-88没有规定职业标准,但它的二级标准为中间区,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和疗养院等。

超过二级标准为危险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

二、电磁辐射监测方法1、适用范围:适用于公众移动电话基站、无线寻呼基站、微波站、卫星地面站、广播电台和电视发射台。

2、引用标准:GB 9175─88 环境电波卫生标准3、检测依据:GB 9175─88 环境电波卫生标准4、使用设备:EMR-300电磁辐射测量仪FG21-HA激光测距仪5、测试条件及要求环境温度:0℃~50℃相对湿度:25%~75%6、测试前的准备6.1查看所用测量仪器外观确认仪器外观良好并在校验有效期内。

6.2开启所用测量仪器开关,确认各测量仪器设备自检通过。

6.3检查各测量仪器工作是否正常。

设置EMR-300电磁辐射测量仪最大辐射限值为40μW/cm2。

6.4检查被测设备型号、序号、测试室温、湿度并将相应内容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6.5根据所依据的标准技术条件,将需测各项技术要求记入原始记录相应位置。

7、注意事项7.1注意防止静电对仪器设备的损坏。

7.2检测过程,所有参加检测的人员都必须关闭携带的手机。

7.3当发现被测件损坏或工作异常、电磁辐射测量仪报警时,应立即中断检测工作。

首先撤离现场,再分别对检测仪器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后,排除故障,做好记录,重新检测。

7.4当发生仪器设备意外损坏、人身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检测,保护现场,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救护伤员,待妥善处理后,再重新进行检测。

8、测试仪器8.1 EMR-300电磁辐射测量仪8.2 FG21-HA激光测距仪9、指标波长单位容许场强一级(安全区) 二级(中间区)长、中、短波 V/m 〈10 〈25超短波 V/m 〈5 〈12微波μW/cm2 〈10 〈40混合 V/m 按主要波段场强;若各波段场分散,则按复合场强加权确定10、测试方法采用点测的方式进行测量。

以辐射源为中心,在不同方位取点的方式进行测量。

10.1点测时以辐射源为中心,将待测区按5°~10°角度划线,呈扇形展开。

随此划线,每隔50~100m定点测量,或按特殊需要选点测量。

10.2测量时间:在辐射体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测量,每个测点连续测5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应小于15秒,并读取稳定状态最大值。

若测量读数起伏较大时,应适当延长测量时间。

10.3测量位置10.3.1旷野平坦地面环境测量取作业人员操作位置,距地面0.5、1、1.7m三个部位;辐射体各辅助设施(计算机房、供电室等)作业人员操作位置,测量部位距地面0.5、1、1.7m;10.3.2待建地段环境测量,则应在待建建筑物相应高度处测定;10.3.3建筑物内部测量,应以不同层次选择有代表性的若干点分别测定之。

11、布点方法:典型辐射体环境测量布点:对典型辐射体,比如某个电视发射塔周围环境实施监测时,则以辐射体为中心,按间隔45°的八个方位为测量线,每个测量线上选取距场源分别30、50、100M等不同距离定点测量,测量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般环境测量布点:对整个城市电磁辐射测量时,根据城市测绘地图,将全区划分为1×1km 或2×2 km 小方格,取方格中心为测量位置。

按上述方法在地图上布点后,应对实际测点进行考察。

考虑地形地物影响,实际测点应避开高层建筑物、树木、高压线以及金属结构等,尽量选择空旷地方测试。

允许对规定测点调整,测点调整最大为方格边长的1/4,对特殊地区方格允许不进行测量。

需要对高层建筑测量时,应在各层阳台或室内选点测量。

12、测量顺序测量时以辐射源为中心,先远后近进行测量。

架设设备机架,调整适当高度;将EMR-300电磁辐射测量仪固定于机架上;开启测量仪,根据所测电磁波波长选择测量仪相应测量单位;按测量仪的“MAX/AVRG”开关,选择最大值保持;开始另一选点的测量时,同时按住测量仪的“SHIFT”和“CLEAR”开关,清除上次测量结果。

13、数据处理:求出每个测量部位平均场强值(若由几次读数),最好是RMS平均值。

如果测量仪器读出的场强瞬时值的单位为分贝(dBuV/m)则按公式换算成以V/m为单位的场强10 =V/m。

14、绘制污染图绘制:频率-场强、时间-场强、时间-频率、测量位-总场强值等各组对应曲线。

典型辐射体环境污染图:以典型辐射体为圆心,标注等场强值线图,或以典型辐射为圆心,标注等值线图。

居民区环境污染图:在由比例的测绘地图上标注等场强值线图标注等值线图;根据需要亦可在各地区地图上做好方格,用颜色或各种形状图线表示不同场强值。

15、评价:根据各操作位置的E值(H、Pd)按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9175-88)的安全限值作出分析评价。

16、测试报告按照测试数据完成测试报告。

17、相关记录三、放射性一环境中的放射性分为天然放射性核素和人为放射性核素(一)天然放射性核素1. 宇宙射线及其引生的放射性核素2. 天然系列放射性核素3. 自然界中单独存在的核素(二)人为放射性核素1. 核试验及航天事故2. 核工业3. 工农业、医学、科研等部门的排放废物4. 放射性矿的开采和利用二放射性核素在环境中的分布(一)在土壤和岩石中的分布核素土壤岩石40K 2.96×10-2~8.88×10-2 8.14×10-2~8.14×10-1226Ra 3.7×10-3~7.03×10-2 1.48×10-2~4.81×10-2232Th 7.4×10-4~5.55×10-2 3.7×10-3~4.81×10-2238U 1.11×10-3~2.22×10-2 1.48×10-2~4.81×10-2 (二)在水体中的分布各类淡水中226Ra及其子代产物的含量单位:Bq/L大多数放射性核素均可出现在大气中,但主要是氡的同位素(特别是222Rn ),它是镭的衰变产物,能从含镭的岩石、土壤、水体和建筑材料中逸散到大气,其衰变产物是金属元素,极易附着于气溶胶颗粒上。

(四)在动植物组织中的分布任何动植物组织中都含有一些天然放射性核素,主要有40K 、226Ra 、14C 、210Pb 和210Po 等,其含量与这些核素参与环境和生物体之间发生的物质交换过程有关,如植物与土壤、水、肥料中的核素含量有关;动物与饲料、饮水中的核素含量有关三 放射性污染的危害通常,每人每年从环境中受到的放射性辐射总剂量不超过2毫希沃特。

其中,天然放射性本底辐射占50%以上,其余是人为放射性污染引起的辐射。

放射性元素铀(238U 、235U 、234U )、钍(232Th )、镭(226Ra )、氡(222Rn )和钾(40K )对人体的辐射伤害特征见表天然放射性核素的主要辐射特征 放射性核素 对人体伤害类型 γ射线能量/ kev 238U 外照射伤害 186 232Th 外照射伤害 238226Ra 内照射伤害、外照射伤害 352.8 40K 外照射伤害 1460我国《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中的部分规定 (一)职业性放射性工作人员和居民每年限制 剂量当量(二)露天水源中限制浓度和放射性工作场所 空气中最大容许浓度注:①表内所列数值均指内、外照射的总剂量当量,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和医疗照射。

②16岁以下人员甲状腺的限制剂量当量为1.5×10-2Sv/a。

放射性同位素在露天水源中的限制浓度和放射性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最大容许浓度注:①露天水源的限制浓度值是为广大居民规定的,其他人员也适用此标准;②放射性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最大容许浓度值为职业放射性工作人员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周按40h计算;③矿井下222Rn的最大容许浓度为3.7B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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