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保障用水安全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实现“十三五”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约束性目标。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保障;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到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5.94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全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水资源【发文字号】凉府发[2014]17号【发布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4.09.24【实施日期】2014.09.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凉府发〔2014〕1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4〕61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4〕27号)等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基本原则。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
(三)主要目标。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政府考核评价“三大体系”。
到2015年末,全州用水总量控制在2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1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4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以上。
到2020年,水资源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全省较高水平。
到2030年,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源地和水库水质全面达标,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 国水资源情势 正在发 生新 的 变化 ,
北 少南 多的水资源分布格局进一 步加
剧 。与 此 同时 , 长期 形 成 的 高投 入 、 高 消耗 、 污 染 、 产 出 、 效 益 的 状 况 高 低 低
我 国农业 用水量 占总供 水量的 6 % , 4
人增地减水缺的矛盾将 长期存在 。保
制度 , 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 , 不仅是
解决我 国 E益复杂的水资源 问题的迫 l
危机 、促进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 的迫切
需要 。 贯彻 落 实党 中央 、 国务 院 关 于扩 大 内需 的 一 系列 重 大 决 策部 署 ,必 须
切相 关。 目前 , 国仍有 20 全 .3亿农村
人 口饮 水 不安 全 ,受水 量 及 水 质 不 安
战略性调整 。
从战 略高 度深 刻认 识加 强水 资源管理的重大意义
加 强水资源管理是 贯彻 落 实科学
发展观 、增强可持 续发展 能力的迫切
须 大力发展 民生水利 ,着力解决好 人
民群众最 关心 、 最直接 、 最现 实的水资 源问题 ,切 实保障人民群众在水资源 开发利 用、 乡供水保 障、 城 用水 结构调
全社会 用水的 自律 意识 ,大力推 进节 水型社 会建设 ,全 面提 高用水效率与 效益 , 转变用水方式 , 促进经 济发展 方
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路 ,紧紧围绕服务 国家发展 大局 和着力改善民生 , 以水资源配置 、 约 节 和保护 为重点 ,以总量控 制与定额 管
水 环 境 承 载 能 力相 协 调 ,实现 经 济社
水 利 、保 障人 民群 众 共 享 水 利 发展 改 革成 果 的迫 切 需要 。 水 资 源 与 人 的 生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3.01.02•【文号】国办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2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月2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考核内容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详见附件;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六条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上半年开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4]4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川府函〔2014〕4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水利厅《关于报送〈四川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本)〉的请示》(川水〔2014〕24号,以下简称《规划》)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节约保护、统筹兼顾、综合管理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合理开发配置水资源、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有效保护水资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2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3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城市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3%。
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33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2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
四、逐步构建全省水资源调配体系。
通过构建以西水东调、北水南补工程为骨架,大中小微水利工程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优化调度,提高对重点区域、城镇和粮食主产区的供水保障能力。
五、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过程,采取工程、技术、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化节水,大力加强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乡生活节水,切实转变用水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4.01•【字号】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0号)《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4月1日四川省水资源条例(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统筹配置、高效利用,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构筑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依法实行水资源取水许可、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配置、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经济社会总体布局和成都平原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攀西经济区、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功能定位,组织制定全省水资源规划,统筹优化水资源配置和重大水工程建设。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规划,并服从所在流域综合规划和上一级水资源规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4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4〕14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全省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年度评估等工作不断深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有效进展。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护饮用水水源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经济与环境持续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制建设,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规章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和管理本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水源的污染防治、安全保障、事故应急、监测监控、年度评估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实施生态补偿、以奖代补、最严水资源保护等政策制度,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排查的重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江、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印染、制革、冶炼、电镀、矿山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生产、运输、使用、贮存的处置单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储油罐、渔业或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非工业污染源;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道路、水路交通隐患点位;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节选
政区域 , 建立覆 盖流域和 省 、 、县 市 三级 行政 区域 的取 水许 可总量控制 指
标 体 系 。三要 实行 严 格 的取 用 水 管 理区域 年度
线 , 坚 决遏制用 水浪费 。 着力做好 要
八个方面的工作 。 第 一, 以总 量控 制为核心 , 抓好 水资源 配置 。 要进 一 步完 善水资源 一 规划体 系 。 规划 是优化配置 的基础 , 是经济 社会发展总 体 目标和 布局在水 资源领域 的具体 体现 。 以实现水 资 要 源可持 续利用 为 目标 , 以需水 管理为 核心 , 抓 好全 国 、流域 、区域水 资源 综合 规划和节约 、保护等 专业规划 的 编制 , 强化规划 的执行和监 督检查 , 充分 发挥 规划 的基础导 向作 用和刚性 约 束 作 用 。二 要 搞 好 水 量 分 配 和 取 水
障规划 〔 一 要求 , 制定水源
实 国家 发改委 、 水利部等 五部委联 合
制定的 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 纲 , 积极 推 一 技术成 熟 、节水减排效 果显著 、 应 用面广的重 人工业 、 农业节水 技术 和居民生活节水器 具产品 。组织 开展 关键 和前沿节水技术 的科研攻关和 技 术 示 范 , 增 强 节水 领域 自主 创 新 能 力。 要抓 好重点领域节水 工程建 设 , 农业领域继续 抓好大 中型灌 区和井灌 区的节水 改造 , 人力推广喷 灌 、 滴灌 和管道输水 灌溉 等先进实用 的节水灌 溉 技术 , 发展现代 旱作节水农业 , 推 进 林果业 、养殖 、节水和农村 生活 竹 仁 水 工业领域要重 点抓 好钢铁 、火力
加 大节水技 术研发推广 力度 。 抓紧 落
水量 分配 、 水价制定 、 水权转让 等决
策 。 设节水文化 , 倡 导文明 的生产 建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2.08.13•【文号】水资源[2012]356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2]356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要求,明确责任分工,举水利全行业之力,推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组织制定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水资源管理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
要积极推动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形成各级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其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抓紧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要求和时间控制节点,加快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玫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流域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提出本流域和本地区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方法,确保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需由其它有关部门牵头完成的事项,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
三、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5.20施行日期2014.05.20文号川府发[2014]31号主题类别水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和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4〕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基本原则。
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强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
(三)主要目标。
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政府考核评价“三大体系”。
到2015年末,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7%以上。
到2020年,水资源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全国较高水平。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管理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国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2012国务院三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
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的要求,现就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
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2.07.31•【字号】川水函[2012]1389号•【施行日期】2012.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2]1389号)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2012年6月13日,省政府正式发布第258号令《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颁布是我省落实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对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各市州水务局、厅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各项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办法》的自觉性自《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取水许可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水资源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水功能区管理、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各项制度,有效的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与合理利用,保障了人民生活和国民经济用水需求,建立和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
《办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水资源管理为主线,突出了水资源“全过程监管、开发与保护并重”的理念,对于水资源管理、保护和节约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省水资源管理领域的一部重要规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行,水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更高的要求,《办法》在认真总结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遵循《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行为,合理划分了省与市州的取水许可分级审批管理权限,解决了矿井疏干排水、矿泉水、地热水的取水许可管理问题,强化了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更加注重水资源调度,建立了取水许可后评估制度,完善了水资源费征收、分成政策,进一步细化了水资源费的使用范围,对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1年成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
2021年成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在当今社会中,水资源的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的供应和管理已经逐渐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以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而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成都市也不例外。
2021年,成都市提出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一、背景成都市作为我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水利著称的城市。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成都市的水资源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根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数据显示,成都市的城市用水量占据了全市总用水量的70%,而且很大一部分用水量来自于地下水资源。
这种不合理的用水模式极大程度上削减了地下水资源储备,加剧了城市地下水位的下降,对城市乃至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二、2021年成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针对成都市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成都市政府提出了2021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地下水开采量成都市政府明确提出,2021年将实施限制地下水开采量的政策,力求减少地下水的过度开采,以缓解地下水位下降的问题。
这不仅需要加强对地下水开采的监管,同时也需要整合城市的供水系统,提高自来水的利用率,减少对地下水的依赖。
2.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成都市政府提出了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
通过推广节水设施的安装和宣传,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减少浪费和滥用水资源的现象。
3.加强水环境的保护除了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外,成都市政府还提出了加强水环境的保护。
通过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更新,治理河道和湖泊的污染,提高城市水环境的质量,确保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为了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落实,成都市政府还提出了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01期县扶贫基金会会长邹韬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副会长张黎明(女)四川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EDP 中心主任、四川孔子教育基金会慈善大使张丽娟(女)四川省慈善总会项目部部长谭晓瑜(女)德阳市慈善会办公室主任蒋启毅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杨兵(女)甘孜州慈善总会秘书长张黎(女)什邡市慈善会会长陈丽霞(女)德昌县民政局纪检组长唐兴玉(女)安岳县扶贫开发协会会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7〕67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为落实好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搞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水资源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战略需要,对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任务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做好相关改革试点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财政、地税、水行政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畅通上下级部门之间、同级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渠道和信息通报渠道,为试点运行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
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加强征管,切实贯彻落实试点政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媒体媒介,广泛宣传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实施目标和主要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和舆论环境。
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及时解答涉税问题,优化纳税服务。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函[2015]1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府办函[20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考核各项工作,按照《四川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川水发〔2014〕5号)明确的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等各项任务,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内府办发〔2014〕54号)下达的“三条红线”各项考核任务,现将我市进一步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详见附件)。
各部门要按职责和任务分工抓紧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措施、加快实施,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 内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考核市级部门任务分解表2. 内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工作任务分工表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4日附件1内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考核市级部门任务分解表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用水总量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内江水文局用水效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市水务局市农业局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内江水文局附件2内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工作任务分工表项目序号工作要求具体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用水总量控制1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1)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水资源规划;(2)在相关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布局中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3)2015年2月底前印发《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的函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11.19•【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的函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0〕67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履行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职责,经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人民政府意见,水利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试行)》,在重点河湖上确定了58个省控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值。
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的重要意义。
生态流量是维系河湖生态功能,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是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化配置水资源的重要基础,事关水安全保障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做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对省委、省政府“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的水安全保障,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全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
四川省第一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是相关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生态流量管理、水资源统一调度和取用水总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请各市(州)人民政府组织抓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落实,把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江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加强对各断面上游水利水电工程最小下泄流量和河道外取水户监管,严格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明确管控责任和管理措施;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大监测设施投入,完善监测手段,建立健全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水资源是人类基本的生存资源,是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如今,全球水资源日益枯竭,山河湖泊受到环境污染和破坏,水资源利用率不断下降。
为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其中重要的就是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首先要提高国家水资源的宏观管理水平,制定有力的法治体系,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法律。
例如,实行“许可制”,建立水资源开发审核系统,对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水资源抢修紧急处置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资源供应紧张、严重污染、水资源用途更改等情况;同时建立水资源总量管理制度,实行分段管理,加强水的调度和用水节约。
此外,国家还可以实施资金支持政策,支持水资源管理的开发和投资,积极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以满足各类用水需求,同时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实施财政政策,对水资源开发节约型社会和科技研究等方面给予补贴,改善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环境,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此外,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还要加强监管力度,把握水资源的使用权利,实施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维护水资源的公平、合理安全使用。
同时,政府要开展重点水资源行业安全、清洁生产检查,加强污染排放、固体废物处理监管,推进能源、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水资源环境。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共同维护,建立一套完善的水资源保护体系,在法治法规的遵循下,充分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努力实现水资源保护、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已经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水资源管理,并将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水资源保护体系,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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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用水安全本报讯(记者李淼)记者5月22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以及“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政府考核评价“三大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用水安全。
到2015年末,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4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7%以上。
到2020年,水资源管理各项指标达到全国较高水平。
到2030年,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源地和水库水质全面达标,经济社会发展用水保障能力大幅度提升。
用水总量控制方面,我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
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优先保障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益产业发展。
积极探索建立水权制度。
严格相关规划和项目水资源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依法按时足额征收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按规定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用水效率控制方面,我省将分批启动建设100个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市、区),实行重点扶持,集中投入,通过5—8年努力,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开展水功能区达标考核,落实限制排污总量控制目标。
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
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意见》明确,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将
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省政府对各市(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市(州)政府,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