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泾镇建设健康社区行动计划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徐府办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府办发〔2012〕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徐汇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徐汇区建设健康城区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从2003年起,徐汇区积极启动并持续推进建设健康城区行动,尤其是最近三年,全区各部门和单位抓住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契机,广泛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家园爱国卫生活动,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倡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建设健康城市行动机制,积极促进社会、环境和人群的健康协调发展,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显著改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不断提升。
但本区各类人群健康危害因素依然不可低估,与其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逐年上升且发病人群呈年轻化趋势,不但已成为主要死因,更是影响健康期望寿命的主要原因。
大量科学研究证明,健康问题只通过医疗服务不能全部解决,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改变环境和个人行为来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
从生活方式入手,干预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是当前和今后本区建设健康城区行动的重要任务,符合本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
现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年—2014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继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环境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后公开。
特此通知二○○六年四月三十日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一、产业结构调整1、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实施"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争创活动,做好专利试点工作,开展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申报国家级、市级创新基金和国家级新产品,建设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信息、科技孵化等服务平台,建立2-3家市级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区先进制造业标准资料库。
责任人:科委主任李维克,配合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
加快发展"4+1"主导产业。
编制《青浦区招商引资企业目录》、《品牌》和《青浦区工业主导产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指南》,把好工业项目准入关,完善工业项目评估制度。
继续实施第二轮淘汰劣势企业行动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淘汰79家劣势企业中的90%以上。
责任人:经委主任徐惠新,配合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
2、加快市级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健康快速发展。
全年力争实现合同外资5亿美元,力争到位外资3亿美元,推动50家落户企业开工。
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配合责任人:外经委主任潘海林、经委主任徐惠新、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干火根。
3、加快推进赵巷市郊商业商务集聚区建设。
完成吉盛伟邦一期用地动迁工作和30%主体工程量;完成广东珠江项目80%的动迁量,力争开工奠基;实现奥特莱斯品牌直销中心4月底部分开业;新落实1-2家项目投资意向。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青府发〔2023〕78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19日青浦区数字健康城区建设规划(2023~2025年)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健康上海”、“健康青浦”建设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沪委发〔2020〕35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发〔2021〕10号)和《青浦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青府发〔2021〕47号)等文件要求,聚焦“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建设目标,紧扣“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便捷化就医”主题,依托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平台持续推进数字健康城区建设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在城市数字化转型背景下,近年来青浦区建成了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诊断中心,形成了青浦数字健康城区信息平台支撑的跨域医疗协同中心、互联网分级诊疗中心、互联网医疗运营管理中心,构建了卫生健康行业云、5G 虚拟专网等数据基座,实现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嘉善、吴江区检验检查互联互通互认,开展了基于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的“全域、全病、全程”新型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向上连接了中山医院、眼耳鼻喉科医院、皮肤病医院、市中医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等三级医院,向下辐射区域内的二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站),提供互联网医院复诊配药、一键续方、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查房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并向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居民辐射。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5.26•【字号】•【施行日期】2007.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青浦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六日青浦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现就青浦区落实《关于上海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6〕34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切入点和重中之重,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1、公益性原则。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转换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注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可及性,使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广大群众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
2、政府主导原则。
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作用。
3、收支分离原则。
强化成本核算,完善预算管理,加强考核监督,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收支管理机制。
4、整合资源原则。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网底"作用以及在社区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
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概述:青浦区位于上海市西南部,素有“绿色明珠”之称。
作为上海市的一个重要行政区,青浦区一直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每年,青浦区都会制定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以明确未来一年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
本文将就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展开全面评估,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引言:2024年是青浦区发展的关键一年,为了实现区域内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青浦区政府将制定一系列重大项目建设计划。
这些计划的顺利实施将为青浦区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介绍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并对其中的重要项目进行深入研究。
一、2024年度青浦区重大项目建设目标1. 促进经济发展:青浦区计划通过引进重点企业和新兴产业,提升区域经济实力。
通过推动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和服务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并促进就业增长和居民收入提升。
2. 推进城市建设:青浦区将致力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城市环境的提升。
这包括交通建设、水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工程,旨在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生活条件,并增强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3. 保护生态环境:青浦区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在打造“绿水青山”的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推广清洁能源和环保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4. 优化社会服务:青浦区将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服务水平,增加公共资源供给。
通过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为居民提供更全面、便捷的社会服务。
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1.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青浦区计划建设一个智能制造基地,吸引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团队入驻,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和智能制造产业的发展。
该基地将建设现代化的厂房和研发中心,提供优良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为企业和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2.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青浦区将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路网扩容、公共交通优化和交通管理系统升级等。
徐泾地区最新规划文件
徐泾地区最新规划文件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城市主要综合功能地区的改造和开发活动达到总体规划预期的景观品质和环境水准,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更好地提升城市形象和完善投资环境,并以此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对青浦区徐泾镇编制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控规范围具体规划范围为盈港东路以南,徐盈路及前云路以东,318国道及河流以北,嘉金高速公路及总体规划边界以西,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
第3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第4条本规划文本采用有关名词以附录一“相关名词解释”和“条件标准用词解释”为准。
第5条本文本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第6条本项规划的依据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2004-2022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0-98)。
第7条总体规划目标:以徐泾镇新一轮经济建设及土地开发为契机,以第三产业及房地产开发为动力,优化城市用地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物质环境品位,完善城市功能配置,指导楼宇经济的开发建设,加快徐泾城市化的进程。
第8条区域规划目标:1.强化城市综合功能:楼宇经济区是全镇公共活动的集聚中心,通过规划强化市民公共生活活动功能,促使多元功能之间的互动,增强城市文化活力。
2.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以人为本,以塑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为目标,突出城市轴线(道路、滨水)景观,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建筑群体和开放空间,配置完善的服务设施,构筑舒适、优美的绿化、滨水环境。
3.高效的交通系统:建立合理的城区道路系统与交通组织,保障中心区的交通便捷与安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青府发〔2013〕84号•【施行日期】201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的通知青府发〔2013〕8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计生委、区财政局《关于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2013年11月21日附件关于青浦区社区卫生经费实行区级统筹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推进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实现全区社区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现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和《关于完善区县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青浦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和《关于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指导意见》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
落实政府责任,充分发挥区、镇和街道政府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作用。
2、统筹规划。
统筹各类社区卫生资源,加强资源整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配置,打破区域界限,促进区域内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
3、保障投入。
加大政府卫生投入,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比重。
4、科学分配。
规范和完善社区卫生经费分配方式,确保人民群众享用的卫生服务相对均等,人员配置按照事业规模和发展需要均衡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均衡提高。
和谐、持续的徐泾镇城镇规划建设
ly, ShanghaiDaily, 这又说明了 什么? 说明了 镇的文 徐径
化档次低,反映了洲 门 徐浸镇在吸引人才方面的不足, 规
划建设没有为中层次人员 ( 文化档次高、收入相对较高,
础 施 不 完 和 能 大 上带 力集 加 , 设 的断 善 功扩 ,海 引 场 聚 大
发展呈现自发性
12
SH A N G H A I
上海 趁 PUW 域市 叫PNN LRG RI AN EA V N B E
徐径镇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原因: ( 1 ) 上海市城市用地扩展的结果: 上海市由上个世 纪 八十年代工业城市到现在的国际金融大都市, 使大批的工
业转到郊区发展。由于徐径镇的独特的t 吵 区位1 势和交 里 尤 通条件,吸引了大批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集聚徐径镇,
相协调的城市,只有保持城市的协调、
会 ”’ ; ‘ 和谐社会 ” 的建设应当包括可
可持续发展,才能最终达到城市发 展 目的: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
境效益相统一。
持续的城市发展,那么,可持续发
展 的是什么? 是 ’ ‘ 协调 ” 和谐 ” 、” ;
Ke y wo rd s : Land use, infrastructure,
微观上局部给人一种超前感, 愉悦
感 ( 尤其别墅区、街头广场和个别
建筑的建设等 ) 和视觉美感,但特
缺少一种紧凑、衔接和协调。
和保持身体的 健康、 成长; 就象汽车, 色性不强。宏观和微观之间似乎是
各部分协调就不断向前走。同样 , 城市建设的各方面也需要协调 ,城
市是 由人组成的城市 ,是任何环境
1.1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 城镇
徐泾地区最新规划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城市主要综合功能地区的改造和开发活动达到总体规划预期的景观品质和环境水准,在新一轮的城市建设中更好地提升城市形象和完善投资环境,并以此促进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对青浦区徐泾镇编制此项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2条控规范围具体规划范围为盈港东路以南,徐盈路及前云路以东,318国道及河流以北,嘉金高速公路及总体规划边界以西,总用地面积约1.98平方公里。
第3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建设,均应服从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如与其它规划发生矛盾,原则上应以本规划为主。
第4条本规划文本采用有关名词以附录一“相关名词解释”和“条件标准用词解释”为准。
第5条本文本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规划目标和原则第6条本项规划的依据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2004-2020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0-98)。
第7条总体规划目标:以徐泾镇新一轮经济建设及土地开发为契机,以第三产业及房地产开发为动力,优化城市用地空间结构,提高城市物质环境品位,完善城市功能配置,指导楼宇经济的开发建设,加快徐泾城市化的进程。
第8条区域规划目标:1.强化城市综合功能:楼宇经济区是全镇公共活动的集聚中心,通过规划强化市民公共生活活动功能,促使多元功能之间的互动,增强城市文化活力。
2.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以人为本,以塑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为目标,突出城市轴线(道路、滨水)景观,塑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建筑群体和开放空间,配置完善的服务设施,构筑舒适、优美的绿化、滨水环境。
3.高效的交通系统:建立合理的城区道路系统与交通组织,保障中心区的交通便捷与安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徐泾镇新建10个社区居委会调整8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徐泾镇新建10个社区居委会调整8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08•【字号】青府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徐泾镇新建10个社区居委会调整8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的批复徐泾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新建10个社区居委会调整8个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的请示》(徐府发〔2021〕7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新建10个社区居委会。
新建的徐乐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泾茉路,南至尚茂路、尚涵路,西至徐乐路,北至尚鸿路。
办公地点位于尚茂路226弄(通用昱慧苑)。
新建的徐盈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徐盈路,南至诸陆西路,西至徐乐路,北至崧泽大道。
办公地点位于崧泽大道2333弄(万科二期)。
新建的蟠龙馨苑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明珠路,南至崧泽大道,西至金字圩路,北至徐德路。
办公地点位于金字圩路108弄(蟠龙馨苑)。
新建的蟠文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诸光路,南至徐民路,西至蟠龙路,北至蟠中路。
办公地点位于蟠中路341号。
新建的明珠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杨巷港、京华路,南至骑龙港、育才路,西至明珠路、西向阳河、明珠路,北至杨巷港。
办公地点位于杨巷东区(原事务厅)。
新建的叶联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联民路,南至叶联路、牛桥港,西至前云路,北至沪青平公路。
办公地点位于叶联路601弄(南山雨果)。
新建的夏都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东向阳河,南至徐南路,西至高泾路,北至沪青平公路。
办公地点位于高泾路888弄(居礼苑)。
新建的诸光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小涞港,南至庙泾港,西至谢卫路、东向阳河,北至沪青平公路。
办公地点位于沪青平公路1489弄(招商华府)。
新建的乐天路社区居委会区域范围为东至徐乐路,南至崧泽大道,西至乐天路,北至尚泰路。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05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2005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发布日期:2006-12-20 批准文件: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批准文号:青府发[2005]131号批准日期:2005年12月20日批准机关:青浦区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是根据徐泾镇各项建设活动的指导文件。
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区范围内,凡因城镇建设需要编制的各种专业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条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的调整、修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法》;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村镇规划标准》;5.《上海市郊区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细则》;6.《青浦区区域规划纲要》;7.《徐泾镇镇区概念规划》。
第五条规划原则 1.规划应立足于镇区的可持续发展,统筹安排镇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产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无限制的开发建设对城镇自然生态环境冲击,保证徐泾镇规划规划期内及将来能够健康的发展,人们拥有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2.总体规划必须适应徐泾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徐泾社会进一步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完善,依据整体最优的指导思想,促使各地区的协调发展,提高区域的整体效益。
3.充分发挥镇区的优势,重视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及道路、综合交通网络的发展,并实现资源的共享,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规划范围徐泾镇镇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包括了徐泾镇陆家角、迮庵、前明、蟠龙、金联、徐泾六个村和龙阳、京华两个居委会,以及华新镇的白马塘、坚强村、杨家庄、新马桥和嵩山村五个村。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北青公路以南,方黄公路及镇域边界以东,三一八国道以北,明珠路-新区路-嘉金高速公路以西,共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8•【字号】青府办发〔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府办发〔2023〕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清单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青浦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本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在健康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根据市政府《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3〕7号)和《青浦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青府发〔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青浦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把社区卫生作为青浦区卫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领域,加快资源配置和治理创新,推进社区卫生高质量发展,着力聚焦强化“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网底、健康管理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等四大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网络布局不断完善。
到2025年,标准化建设(含开工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0%以上,完成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标准化改造。
——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再上新台阶。
到2025年,社区门诊量占本区常住居民门诊总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夯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青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布部门】80903F002【发布日期】2006.02.13【实施日期】2006.0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青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青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2006年青浦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计划2006年,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工作将接受全国爱卫会的最后鉴定验收和公示、命名,创建工作任重而道远。
因此,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按照年前全国技术考核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巩固已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寻找薄弱环节,加强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同时,要加快硬件配套设施的建设进程,高质量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区的各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的鉴定验收。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卫生创建工作的持续性,把创建国家卫生区和建设健康城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卫生水平和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加快推进全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1、创建国家卫生区,通过全国爱卫会鉴定验收、公示、命名。
2、华新镇完成新一轮国家卫生镇申报、复查、考核工作。
徐泾镇启动新一轮国家卫生镇的申报、复查工作。
3、朱家角镇创建成国家卫生镇。
4、创建完成市级卫生村8个。
三、主要工作(一)加快硬件建设,完善配套设施1、全面完成各镇(街道)垃圾压缩中转站和区垃圾综合处置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建立完善的垃圾清运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80%以上。
徐泾镇 2035总体规划
徐泾镇2035总体规划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总体规划作为法定规划,既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依据,是政府重要的公共政策,有事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因此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工作必须保持与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紧密结合,把握时代发展的前瞻性,全面落实、体现中央和地方战略部署和发展要求。
2、徐泾镇总体规划与徐泾镇土地利用规划不一致。
从乡镇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保持乡土文化的原生性、鲜活性,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
充分衔接区域与上位规划,协调周边乡镇规划,促使镇与县、镇与镇协同有序发展。
优化镇域资源配置,着力培育供给侧乡镇经济,确保城镇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走出一条特色鲜明、产城融合、惠及群众的新路子。
二、规划调整内容保持镇区总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镇区建设用地范围进行局部调整。
三、局部调整方案在不改变原报批规划的城镇性质、人口规模、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对徐泾镇用地作出如下局部调整:1、用地调整:(1)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新增经四路东侧一类工业用地。
现行总规中,该区域无规划建设用地,属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71公顷,其中一类工业用地3.71公顷。
总共新增建设用地3.71公顷。
(2)调出规划建设用地调出总用地面积3.71公顷。
(3)调整用地性质建设用地(4)小结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与调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一致,增减用地平衡。
四、规划调整的可行性分析1、相关规划的合法性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乡规划审批机关批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省域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一)上位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三)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徐泾镇总体规划已进行实施评估报告,为适应城市发展方向需求,确需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3.09.19•【字号】沪爱卫会[2003]33号•【施行日期】200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爱卫会[2003]33号)各区、县爱卫会,市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沪府发(2003)59号《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精神,更好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现将《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实施意见》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二00三年九月十九日上海市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为夯实健康城市工作基础,推动本市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的有序展开,市爱卫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健康社区活动。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建设健康社区活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塑造上海城市精神、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城市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围绕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确立的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拓展本市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以提高市民群众健康素质为出发点,以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开拓创新、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为工作原则,推动本市社区大卫生工作向人性化、自主化和系列化方向发展,积极营造健康、优美、和谐的人群生活和居住环境,为建设上海的全面小康、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推进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在建设健康社区活动中,各街道、镇要围绕健康社会、健康环境和健康人群三项主题内容,以健全健康管理网络、完善健康基础设施、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健康服务、倡导社区健康互助和提高人群健康质量作为总体工作目标,结合各社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建设健康社区工作的全面发展。
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doc
浦府〔2010〕72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新区卫生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世博核心区配套工作指挥部、川沙新镇:浦东新区卫生局制订的《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Ο一Ο年三月十七日浦东新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2003年,浦东新区政府积极响应市政府的号召,正式启动健康城区建设项目。
通过第一轮(2003-2005年)和第二轮(2006-2008年)的实践,健康城区工作不断延伸与拓展,各委办局、街镇乃至社区人群,对健康城市理念的理解和认识亦日趋完善和深化,在延续性的推进过程中不断影响并改变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引导着新区健康事业不断深化。
六年来,我区坚持多部门合作的主导原则推进健康城区建设工作,积极整合各职能部门行政优势资源,以健康城区联席会议为最高决策平台,在诸多项目的合作推进过程中,不仅有效地促进相关部门自身工作业绩,更使健康城区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实施成效不断巩固和优化。
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在活动设计与组织过程中,紧贴市民生活实际需求,使“得实惠、可操作、出成效”的基本要素得以显著凸显,形成了浓厚的互动氛围。
在完成市统一部署的相关活动外,我区健康城区工作还逐步形成了诸如“交通安全、人人动手清洁家园、健康市场、居民最满意健康社区评比”等一批自己的特色项目。
为加快我区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进程,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世博会,全面提升市民的健康素质,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择业竞争带来的职业人群身心健康问题,膳食不合理、缺乏体力活动等不良生活方式导致相应疾病增多,流动人口剧增给城市管理和疾病预防带来的新问题等等,根据《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09-2011年行动计划》和《浦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8.06•【字号】徐府发[2004]34号•【施行日期】2004.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的通知(二OO四年八月六日徐府发〔2004〕3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现将《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汇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3-2005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和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同时,重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徐汇区作为区域经济和城市建设相对较快的中心城区,更要关注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现代化一流中心城区建设,区政府特提出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2005-2007年)行动计划。
本计划所指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是以社区为载体,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目标,主要涉及科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不仅包括硬件的公共设施,还包括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制度等,具有公益性、公共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
一、基本原则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是新时期下开展条块结合工作的新探索,体现了公共政府以人为本的本质。
在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条块互动的发展原则。
要明确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
在创建过程中,既要发挥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又要发挥街道、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条块互动、共创共建的局面。
徐泾蟠龙动迁方案
6.4监督保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动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6.5服务保障:设立动迁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解决被征迁居民的问题和困难。
七、结语
徐泾蟠龙动迁方案以保障被征迁居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动迁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人性化地进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4.2补偿方案制定与公示
(1)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制定补偿方案。
(2)对补偿方案进行公示,征求被征迁居民意见。
(3)根据被征迁居民意见,完善补偿方案。
4.3签订动迁协议
(1)与被征迁居民进行协商,签订动迁协议。
(2)办理房屋征收手续,发放补偿款。
4.4搬迁与拆除
(1)被征迁居民按照协议约定搬迁。
(2)对被征迁房屋进行拆除。
四、动迁补偿与安置
4.1补偿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结合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合理确定房屋补偿标准。
4.2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多种方式,供被征迁居民选择。
4.3安置措施:为被征迁居民提供临时安置房,确保居民在搬迁过程中的生活稳定。
4.4补助与奖励:根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被征迁居民发放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等,并对按时搬迁的居民给予适当奖励。
4.5善后工作
(1)对搬迁后的场地进行清理,确保环境卫生。
(2)对临时安置居民进行跟踪服务,解决生活困难。
五、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成立专门的动迁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动迁工作有序推进。
5.2法律保障
依法依规开展动迁工作,确保被征迁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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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泾镇建设健康社区2012年-2014 年行动计划自2003 年起,徐泾镇按照建设健康城市的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并持续推进建设健康社区行动。
在第三轮(2009 年-2011年)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我镇抓住举办2010 年上海世博会的契机,围绕“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服务、加强健康管理”三大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健康社区行动。
三年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参与机制,在各村、居和各部门支持、配合和努力下,以推进“五个人人”健康市民行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爱国卫生清洁家园活动,全面推进健康场所建设,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着力提升全镇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技能和健康素养,积极促进社会、环境和人群的健康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根据第三轮建设健康社区行动评估结果反映,尚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社会参与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发展尚存在不平衡性等。
当前,各类人群健康危害因素依然不可低估,尤其是我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主要死因,其发病逐年上升且发病人群呈年轻化的趋势。
从改变环境和市民不良的生活方式入手,有效干预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依然是当前和今后推进健康社区建设进程的首要任务。
根据《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紧密结合我镇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求,持续推进新一轮健康社区建设进程,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着力建设健康环境和健康人群,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对照《上海市健康促进规划(2011年-2020 年)》和《上海市建设健康城市2012 年-2014 年行动计划》的总体实施要求,结合徐泾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一、行动目标围绕“一城两翼”建设,继续完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动员、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和体系,努力构建社会参与和市民互动平台,积极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环境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环境、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行动原则(一)全民参与,形成合力,形成浓郁氛围。
坚持社会动员贯穿行动计划始终,依托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的社会动员平台,广泛组织引导市民参与健康促进主题活动,形成部门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以人为本,健康发展,突出健康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从满足市民基本健康需求出发,大力普及健康自我管理知识,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引导市民实现健康自我管理。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促进协调发展。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市民的原则,聚焦突出健康问题,运用科学干预措施,控制相关健康危险因素,提升健康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衡发展。
三、工作任务(一)人人健康膳食行动普及合理膳食理念。
进一步提高市民对每人每日油盐摄入量(盐≤6 克、油≤25g)等健康知识的知晓率,改善市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状况,对幼儿园、学校、医院和各类单位食堂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推广适宜的油盐控制措施,鼓励其使用符合合理膳食要求的“健康菜谱”,并逐步推广进入市民家庭,促进市民调整膳食结构、均衡摄入食物能量。
保障食品安全健康。
分层次、分类别加大对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增强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突出监管重点,深入开展相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市民提供安全食品保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以“七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景点)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健康知识覆盖率和市民知晓率;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五要点”(即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注意存放、材料安全)等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监管法规政策,努力提升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牵头部门:徐泾镇食药监管理所镇健促办协作部门:镇爱卫办、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教委(二)人人控烟限酒行动广泛宣传烟草危害和被动吸烟的危害,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女性等人群的烟草危害教育,源头遏制新吸烟者的产生,积极倡导科学戒烟,逐步降低吸烟率。
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针对娱乐、餐饮、网吧等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加大控烟监管和执法力度。
持续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推动中小学校等法定禁烟场所实现全面无烟,推进医疗服务机构创建“无烟医院”全覆盖。
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机关控烟工作列入镇机关作风建设内容,促进机关和公共事务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稳步推进控烟活动。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控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对服务类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控烟技能指导,定期组织巡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改善公共场所控烟状况。
把预防酗酒、严禁酒后驾车纳入公众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
倡导广大市民不过度饮酒;加强“饮酒与健康”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对过度饮酒危害性的知晓率。
牵头部门:镇爱卫办协作部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徐泾镇食药监管理所、镇教委、镇文体中心、镇科协(三)人人科学健身行动大力普及科学健身、控制体重的理念和知识。
结合实施《青浦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 年)》,丰富各类体育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每天锻炼1 小时、人人学会游泳、阳光体育及大联赛广泛开展,积极营造“天天运动,人人健康”、“体育生活化”的体育健身社会氛围。
不断加强社会团队建设,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其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促进和指导作用,动员吸引广大市民坚持参加各类体育锻炼和健身拳操活动。
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竞赛活动,重点推广广播操和工间操,力争做到在职职工每人每周参加一次以上体育健身锻炼,每年参加一次以上体质测试,掌握一项以上科学的体育健身锻炼方式。
中小学校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锻活动不少于1 小时,其他各类学校要从教学制度设计等方面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体锻活动。
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学校体育场所在非教学时间对社会开放。
坚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继续在全镇公园、绿地和居住区建设具有一定标准、符合市民健身需求的健康步道,加大社区百姓健身场所建设以及游泳池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
牵头部门:镇文体中心、镇爱卫办协作部门:镇教委、镇总工会、镇绿化办、镇科协(四)人人愉悦身心行动依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健康场所建设和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等3大载体,建立健全社区、单位和学校心理健康指导网络,培养心理健康指导的专业人才。
通过组织开展“健康讲堂进社区”活动,将心理健康知识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分人群、分层次、分区域开展市民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指导帮助其掌握基本的心理调节方法。
通过组织专家编写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型指导手册,探索开展人际沟通技巧与问题解决技巧训练等实用项目,着重提高市民对心理健康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通过健康单位建设,将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工作作为重要的健康教育内容,提高职业人群面对日常生活压力进行心理自我疏导能力;通过健康校园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三级心理健康干预机制。
牵头部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爱卫办协作部门:镇总工会、镇教委(五)人人清洁家园行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继续巩固和发展以国家卫生镇创建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成果。
坚持城乡并重、联动发展,聚焦城乡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以每月15 日“环境清洁日”活动、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载体,组织市民参与清洁家园活动,积极开展以治脏、治乱为切入点的环境清洁活动,共同打造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
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新农村中的村庄改造工程,加大城乡环卫设施建设、道路两侧保洁力度,完善村容达标村长效管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和河道保洁工作,提升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有效控制和降低病媒生物密度,着力为市民生活创造生态、宜居的环境。
牵头部门:镇爱卫办协作部门:镇绿化办、镇环卫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水务所、镇房管办、镇经委、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明办四、重点项目(一)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一步提高健康场所整体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建设活动,有效提升全人群对合理膳食、控烟限酒、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科学求医、防止药物不合理使用等日常保健核心知识的“知、信、行”水平。
在此基础上,通过推进健康干预项目和实施健康自我管理,有效控制全人群的慢病主要危险因素。
特别是在规范以抗菌药物使用为重点的各类用药行为的过程中,要坚持从药物流通和使用环节入手,通过加强管理、提升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努力从源头上控制各类不科学、不合理的用药行为。
进一步拓展健康场所建设覆盖面,推进建设健康社区、建设健康村进程,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在此基础上,分别以妇幼、老年、在职中青年人群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全面提升上述各类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孕前健康检查和孕产妇干预服务、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多年龄段儿童的免疫接种、健康体检等系统保健工作。
提供妇女保健技术指导,提高妇女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水平。
进一步拓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以健康自我管理小组为平台,开展一系列健康核心知识课程培训,培养老年人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人健康体检,疏导心理健康问题,推广适宜的健身操,培训应急求救技能。
进一步提高健康单位建设内涵,制定并落实有力的健康支持政策,鼓励各类单位以控制在职员工健康危害因素为重点,每年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定期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质,帮助员工改善健康状况。
进一步巩固提高健康村建设成果,积极推行为“中年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等健康服务项目,建设健康小路,积极推广健身项目,并针对健康危险因素,加强相关干预措施,牢固树立健康生活方式理念。
(二)健康传播活动系统建设普及健康知识。
进一步充实和积极发挥健康讲师团作用,“健康讲堂进社区”活动进社区、机关、校园和企业,全面普及健康自我管理知识和技能。
加强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建设,使之能够较好地利用各种健康传播手段和载体,带动更多人群参与和受益于场所健康促进活动。
发展健康文化。
结合镇实际特点,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探索开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健康文艺节目,以健康文艺下乡及社区健康文化巡演等形式,丰富社区健康促进活动,面向社区群众开展普及型特色健康教育。
同时,继续采用“一镇一品”在相应的范围和人群中发放集实用功能和健康教育功能于一体的健康支持工具和健康知识宣传品。
优化健康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