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特定减免税货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三讲特定减免税货物
学习重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特征、监管和报关要点及解除监管
一、概述
(一)含义
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我国关境内由行政行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
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例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生
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
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等予以免税
特定企业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
规定的企业使用。例如外资企业、港、澳、台及华侨投资企业
特定用途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
专门规定的用途。例如科研机构及学校进口的专用科研用
品;
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国家重点项目进口货物,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等
(二)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时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减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界限内接受海关监管: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
A.船舶、飞机,8年
B.机动车辆,6年
C.其他货物,5年
(三)监管和报关要点
1.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
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免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
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免交验有关许可证件。
2.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结转手续应当分别向企业主管
海关办理。
3.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备案清
单”,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
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程序减免税申请------------进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
(一)减免税申请
1.特定地区
(1)备案登记
企业批准证书
保税区营业执照区海关备案登记
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企业合同、章程
区管委会批准文件
出口加工区区海关备案登记
建立企业设备电子账册
营业执照
(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企业征免税登记手
册
保税区: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主管海关核准后
装箱单
货物征免税证明”
出口加工区: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装箱单主
管海关在企业设备电子账册中登记
2.特定企业
(1)备案登记
外商企业批准文件
特定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主管海关备案
中外合作企业企业合同
章程
(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进货前“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发票核发“进
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装箱单
3.特定用途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投资项目批准发票向
主管海关申请审核签发
装箱单“进出口货(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利用外资项目批准发票直属海关申请
装箱单“进出口(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前
主管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合同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残疾人提交民政部批准文件主管海关签发“进出
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民政部门或残联提交“证明函”主管海关签发“进
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
(1)有效期6个月
(2)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若要分批次,则要分别申领征免
税证明
(二)进出口报关
进口报关程序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基本相同,不同之处:
1.进口报关时,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外,应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2.除某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报关单“备案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
(三)申请解除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满后,向原发证地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满内,因特殊原因要求出售、转证、放弃等必须申请解除监管,结关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原减免税申请人向主管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审核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结关
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
(1)销售、转让办理纳税手续海关(按使用的时间)征税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可以销售、转让
(2)转让给同样享受优惠的企业,接受方应先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结转
(3)退运出境的办理出境手续海关监管下出境企业持报关单及其他单证申请解除监管
(4)放弃货物海关核准放弃后,将货物拍卖,所得款上缴国库,凭以申领解除监管证明
3.企业破产清算中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先申请征税解除监管进入破产清算,变卖、拍卖程序
4.监管期未满申请提前解除监管
申请照章征税、提交许可证件解除监管
课后作业:
一选择题
1.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答案:A
2.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B.在特定条件和规定范围内使用可减免进口税费
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