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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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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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减免税申请人面临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海关申请凭税款担保先予 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1)主管海关按照规定已经受理减免税备案申请或者审批申请,尚未办理完毕 的; (2)有关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国务院批准,具体实施措施尚未明确,海关总 署已确认减免税申请人属于享受该政策范围的;
(3)其他海关总署核准的情况。 减免税申请人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主管海关准予担保的 ,出具“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进出口海关凭主管海关的准予 担保证明办理货物的税款担保和验放手续。 税款担保期限不超过6个月,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人批准可以延期, 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应当经
3
特征
●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特定减免税是我国关税优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无偿向符合条件 的进口货物使用企业提供的关税优惠。 目的是优先发展特定地区的经济,鼓励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促进国有 大众型企业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特点是这种关税优惠具有鲜明的特定性,只能在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 条件下使用。
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是指根据有关进口税后优惠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可以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并依法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符合规定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经
海关总署审查确认的其他组织。
进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可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也可委托报关企业 或进口货物收货人代理。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目 录
一 二 三 四
含义
特征
范围
管理
1
法定减免
监管角度 监管角度
一次性减免 持续管理

bg第三章 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bg第三章 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五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概 述
• (一)含义 •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 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 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 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 特定地区:某一特定区域,如保税区、 特定地区:某一特定区域, 保税区、 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等 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等, • 特定企业: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 特定企业:主要是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 特定用途:,如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 特定用途: 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 发展的国内投资 利用外资项目 用于科研和教学 项目、 科研和教学的 目、利用外资项目、用于科研和教学的 设备、残疾人专用品等 专用品等。 设备、残疾人专用品等。
• • • • • •
(5)变更、终止: )变更、终止: 30日内补缴税款、办结手续、解除监管。 日内补缴税款、 日内补缴税款 办结手续、解除监管。 (6)退运、出口: )退运、出口: 主管海关核准 (7)贷款抵押: )贷款抵押: 书面申请—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p161 书面申请 提供担保
(三)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பைடு நூலகம்
征免税证明
• 有效期6个月,延长最长期限为6个月。 有效期6个月,延长最长期限为6个月。 • 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管 实行“一批一证” 一证一关” 理,如果一批特定减免税货物需要分 两个口岸进口或者分两次进口的, 两个口岸进口或者分两次进口的,应 当事先分别申领征免税证明。 当事先分别申领征免税证明。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分3个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分3 阶段: 阶段: • 备案和审批 • 进口报关 • 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后续处置和解除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一、概述(一)概念 1.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氖2.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法律责任以特定地区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货物只能在规定的特定地区里面使用,将货物移至特定地区以外使用的,必须经海关批准并依法缴纳关税;以特定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货物只能由这些规定的企业使用,任何将货物擅自转让、出售的,只要占有并使用该货物的人发生变更,都属于违法行为;以特定用途享受减免税优惠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将该货物用于其他用途的,必须经海关批准并依法缴纳关税。

(二)特征特定减免税货物有以下特征: 1.特定条件下减免税特定减免税是我国关税优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无偿向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使用企业提供的关税优惠,其目的是优先发展特定地区的经济,鼓励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因而,这种关税优惠具有鲜明的特定性,只能在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下使用。

2.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

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凡属于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口自动许可管理、其他有关进口管制的,以及纳入国家检验检疫范围的进口货物,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都应当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2、特定区域的申请 (1)备案登记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2)进口申请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申
请企业。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进
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特定用途的申请 (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
予减税或免税进境,专门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 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特征 1. 特定条件下可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不 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 进口时需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 3. 进口验放后仍在一定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根据海关规定: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海关监管年限为: (1)船舶、飞机,8年; (2)机动车辆,6年; (3)其他货物,5年。
可以进入清算、变卖等程序。
三、特定减免税货物的通关
进口前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后解除监管
(一)进口前减免税申请,领到<征免税证明> 有效期为6个月,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
1、特定企业的申请 (1)备案登记:海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 手册〉。 (2)进口申请: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 证明〉。
(二) 进 出 口 报 关 1、报关单证的提交 2、申报时调阅征免税证明的电子数据, 核对纸质征免税证明。 3、报关单的填写
(三) 解除监管 1、到期自然解除监管 海关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2、未到期,怎样处理? 出售或转让(缴纳进口税费) 结转(由接收企业申领征免税证明) 退运(凭出口报关单解除监管) 放弃(凭收据解除监管) 3、企业破产清算时,只有在解除监管后,有关货物才

第十章 减免税货物报关

第十章 减免税货物报关

新世纪高职高专报关实务主编钱华陆洲艳第十章减免税货物报关第一节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第二节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如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二)特征特定减免税货物有以下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三)主要范围特定减免税货物大体有以下三大类:(1)特定区域减免税货物;(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

二、特定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1)减免税申请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述手续。

(2)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当自进口减免税货物放行之日起,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主管海关递交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报告书,报告减免税货物使用状况。

(3)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货物转让给进口同一货物享受同等减免税优惠待遇的其他单位的,不予恢复减免税货物转出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减免税货物转入申请人的减免税额度按照海关审定的货物结转时的价格、数量或者应缴税款予以扣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包括减免税备案申请和海关审批、进口报关和解除监管,如图10-1所示。

一、前期阶段特定减免税申请人在报关前期阶段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减免税审批和税款担保手续。

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用于各类投资项目,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与减免税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不是同一海关的,减免税申请人应当向投资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办理上述手续。

第三章 5-6节(特定减免税,暂准进货物)

第三章 5-6节(特定减免税,暂准进货物)
②出境申报与后续管理:
出境时,提交主管部门批件、报关单、展览品清单一式两份等报关出境地海关,担保免税免证;两分清单留存一份,另份封入关封复运进境时用。
复进境时,提交报关单、关封、箱单、提货单据报关,海关签发“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展览品所有人或代理人办理核销结关。
③其他核销结关都要征税,除因不抗力毁损或灭失可以减免外。
3、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与后续管理:
进境申报与后续管理:(展览主办单位负责向海关提供担保,)
进境前,主办方持展会批件、展品清单展出地海关备案;
申报时:主办方持报关单、展品清单及必须单、证(尚含文化部批件等),免税免征。
复出境时:参展人或其代理人持报关单、清单、箱单、装货单据报关,出境海关签发“报关单核销证明联”,展品所有人或代理人据以核销结关。
(三)集装箱箱体:免税免证
暂时进出境期限:6+3个月,逾期纳税。
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都应当作为运输设备申报对箱体单独申报。
但是新箱则免报关,只需登记。
(四)暂时进出口货物:担保免证免税
1、暂时进出口货物的适用范围
ATA单证册货物、展览品、集装箱箱体外的所有非贸易性非商业性货物,都按这种监管方式报关。
c、特定用途
(1)国内投资项目:i、持“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发票、装箱单等申报直属海关, 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ii、交证交证明、报关制报关(项目书地市以上政府发)
(2)利用外资项目:全部同上。
(3)科教用品项目:i持“主管部门批件”资格认定;ii核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iii 进口前凭手册、发票、箱单等换《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iv交证交证明、报关制报关。

第五章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五章 特定减免税货物


三个特定
1、特定地区(只能由规定的地区使用): 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2、特定企业(只能由规定的企业使用): 主要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三个特定
3、特定用途(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 ①科教用品 ②残疾人用品 ③国内投资项目 ④利用外资项目
前期备案阶段
一、进口前减免税申请,领《进出口货物征 免税证明》 1、特定企业的申请 (1)备案登记:海关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 免税登记手册》。 (2)进口申请: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 物征免税证明》。
前期备案阶段
2、特定地区的申请 (1)备案登记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批准建立企业设备电子帐册。 (2)进口申请 ①保税区: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 申请企业。 ②出口加工区: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电子帐册中 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单选题

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 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 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 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前期备案阶段主要是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 (以海关核发征免税登记手册和征免税证明 文件为标志) 进口报关阶段主要是办理货物进口申报手续 (要提交征免税证明文件) 后续解除监管阶段主要是办理申请海关解除 监管手续。(海关核发解除监管证明)

注意:
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 提前申请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涉 及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要提交相应的 许可证。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A、监管期届满,但企业需要““减免税进口货 物解除监管证明”的,可以自监管年限届满之 日起1年内,向海关申领。海关在受理后20日 内签发证明。
B、监管期限内申请解除:
原“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请人
货物
结关
向原签发征免税证明的海关提出申
请解除监管
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
监管证明”。
注意:
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 ,提前申请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 涉及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要提交相应 的许可证。
答案:错
(2001年多选)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 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
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 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
B、在特定条件和规定范围内使用可减免进口 税费
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
答案:ABD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内销售、转让的 ,企业应向海关办理( )。
A.8年
B.6年
C.5年D.4年标答案:d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申请人向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贷款抵押时应向海关提供下列形式的担保( )。
A、与货物应缴税款等值的保证金
B、境内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当于货物应缴税款 的保函
C、减免税申请人、境内金融机构共同向海关 提交“进口减免税货物贷款抵押承诺保证书”
A、将减免税货物交给减免税申请人以外的其 他单位使用;
B、未按照原定用途、地区使用减免税货物;
C、未按照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 使用减免税货物的其他情形。
将减免税货物移作他用的,减免税申请人还应 当按照移作他用的时间补缴相应税款;
移作他用时间不能确定的,应当提交相应的税 款担保,税款担保不得低于剩余监管年限应补 缴税款总额。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第五节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程序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一)含义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二)特征(三)范围特定减免税货物大体有以下三大类:1.特定地区减免税货物;2.特定企业减免税货物;3.特定用途减免税货物。

(四)管理1、可以自行申请、担保、办理后续手续,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其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代办。

2、无征免税证明可凭担保先予放行;但涉证管理货物,无证不得办理凭担保放行3、担保适用:●已受理减免税备案或审批申请,但未办结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已批准但实施细则未公布,而总署已确认申请人属于享受税收优惠范畴的。

4、税收担保证明有效期限6个月,超出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人批准予以延期,特殊情况仍需延期的,由海关总署核准。

5、监管期限内,减免税申请人应每年第1季度提交使用报告书。

6、关于减免税额度事宜:(1)转让给享受同等减免税待遇企业的,不予恢复至原转出人减免额度,而按结转价格、数量或应缴税扣减;(2)退运出境后,又以无代价抵偿形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不予恢复其减免税额度;(3)退运出境后,未以无代价抵偿方式进口同一类型货物的,则在3个月内申请,可恢复其减免税额度。

四、程序1、前期阶段:减免税备案和申领减免税证明(1)向项目所在地海关申请备案;如涉及多个海关,则向申请人所在地海关或有关海关的共同上级申请,由其指定海关受理备案;(2)申办减免税证明资料:●征免税申请表;●营业执照●进口合同、发票等货物说明资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证明材料。

(3)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6个月●一证一关、一批一证2、进出境报关阶段:●注意征免税证明12位编号要写在报关单备案号栏;●港澳台胞、华侨以及外资企业进口自用机器设备,免证;如果外资企业投资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证管理的,也免证;●交证交证明免税、放行后继续监管。

特定减免税货物课件

特定减免税货物课件
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企业经营策略,优化特 定减免税货物的使用和管理,降低潜在风险。
合理利用政策
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充分利用特定减免税货物的 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
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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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制度
建立健全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 申请、使用、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防范潜在 风险。
分类
包括科教用品、残疾人专用品、 慈善捐赠物资、国内投资项目进 口设备等。
法律依据及政策背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政策背景
国家为支持科教文卫事业、社会福利事业和特定产业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进 口货物实行减免税政策,降低相关机构和企业的进口成本,促进其健康发展。
特定减免税货物课件
•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 特定减免税货物范围及限制 • 申请流程与审批程序 • 监督管理措施与违规处罚
• 案例分析:成功申请特定减免税 货物案例分享
• 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建议
01 特定减免税货物概述
定义与分类
定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 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进口 货物实行减免税政策的货物。
批准与备案
经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获得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批准,并办 理相关备案手续。
成功经验总结
关注政策动态
企业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态, 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特定减免 税货物的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

准备充分材料
企业按照政策要求准备充分的 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高申 请成功率。
加强与海关沟通
适用范围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用具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 仪器、设备。

第十三讲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十三讲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十三讲特定减免税货物学习重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特征、监管和报关要点及解除监管一、概述(一)含义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特定地区我国关境内由行政行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例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等予以免税特定企业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例如外资企业、港、澳、台及华侨投资企业特定用途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例如科研机构及学校进口的专用科研用品;残疾人专用品及残疾人组织和单位进口的货物;国家重点项目进口货物,通信、港口、铁路、公路、机场建设进口设备等(二)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时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减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际进口货物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界限内接受海关监管: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A.船舶、飞机,8年B.机动车辆,6年C.其他货物,5年(三)监管和报关要点1.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免交验进口许可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也可以免交验有关许可证件。

2.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结转手续应当分别向企业主管海关办理。

3.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出口加工区进境备案清单”,保税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程序减免税申请------------进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一)减免税申请1.特定地区(1)备案登记企业批准证书保税区营业执照区海关备案登记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企业合同、章程区管委会批准文件出口加工区区海关备案登记建立企业设备电子账册营业执照(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保税区: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主管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装箱单货物征免税证明”出口加工区:特定减免税设备进口前,提交发票、装箱单主管海关在企业设备电子账册中登记2.特定企业(1)备案登记外商企业批准文件特定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主管海关备案登记核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中外合作企业企业合同章程(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进货前发票“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装箱单3.特定用途(1)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投资项目批准发票向主管海关申请审核签发装箱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提交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利用外资项目批准发票直属海关申请审核签发装箱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前主管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合同(4)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残疾人提交民政部批准文件主管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民政部门或残联提交“证明函”主管海关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4.“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1)有效期6个月(2)实行“一证一批”、“一证一关”,若要分批次,则要分别申领征免税证明(二)进出口报关进口报关程序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基本相同,不同之处:1.进口报关时,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外,应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除某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报关单“备案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三)申请解除监管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满后,向原发证地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期满内,因特殊原因要求出售、转证、放弃等必须申请解除监管,结关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原减免税申请人向主管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审核签发“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结关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1)销售、转让办理纳税手续海关(按使用的时间)征税后签发“解除监管证明书”可以销售、转让(2)转让给同样享受优惠的企业,接受方应先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凭以办理货物结转(3)退运出境的办理出境手续海关监管下出境企业持报关单及其他单证申请解除监管(4)放弃货物海关核准放弃后,将货物拍卖,所得款上缴国库,凭以申领解除监管证明3.企业破产清算中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先申请征税解除监管进入破产清算,变卖、拍卖程序4.监管期未满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申请照章征税、提交许可证件解除监管课后作业:一选择题1.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A.8年B.6年C.5年D.3年答案:A2.特定减免税通关制度具有显著的管理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哪几个方面:A.脱离特定使用范围,应按实际去向办理相应的报关和纳税手续B.在特定条件和规定范围内使用可减免进口税费C.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D.货物进口验放后仍需受海关监管答案:AD3.下列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管理的表述正确的是:A.特定减免税的申请,首先是减免税的资格确认,然后是《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B.国内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资格确认的依据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签发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C.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专用品、专用仪器、专用生产设备的减免税,海关凭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批准文件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D.《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延期答案:AB二判断题1.某工艺服装厂承接一万套服装来料加工合同,加工期两年,成品全部返销日本,合同规定,外商无偿提供一套价值2.5万美元的专用设备。

特定减免税指的是什么

特定减免税指的是什么

特定减免税指的是什么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特定减免税如下所⽰:1、特定减免税是针对特定地区(保税区和出⼝加⼯区)、特定企业(主要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特定⽤途(国内投资项⽬、利⽤外资项⽬、科教⽤品项⽬、残疾⼈专⽤品);2、特征:特定条件下免税;进⼝申报应提交进⼝许可证件;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船舶、飞机类8年;机动车辆类6年;其他类5年);3、特定减免税货物⼀般不豁免进⼝许可证件,除外资企业和⾹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本企业⾃⽤的机器设备;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总额内进⼝涉及机电产品⾃动许可证管理的,可以免校验有关证件;4、减免税货物报关除(出⼝加⼯区凭企业设备电⼦帐册)⼀律审领“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

1)、特定减免税货物可以在享受特定减免税的企业之间进⾏结转,转出的报出⼝,转⼊的报进⼝;2)、对于特定企业办理减免税申请:向主管海关备案签发外商投资企业征免税登记⼿册凭此审零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3)、对于特定⽤途的(国内投资项⽬和利⽤外资项⽬)办理减免税申请,凭国务院有关部门签发的“国家⿎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确认书”办理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4)、对于特定⽤途的(科教⽤品)办理减免税申请,教育部签发科教⽤品免税登记⼿册,办理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5)、对于特定⽤途的(残疾⼈专⽤品)办理减免税申请,凭民政部和中国残疾⼈联合会出具的证明函;办理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6)、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有效期6个⽉,实⾏⼀批⼀证制,⼀证⼀关制;7)、再报关时,备案号⼀栏填写进出⼝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8)、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主要是内销、转让、放弃、或者退出境外;9)、对进⼊法律程序清算、变卖、拍卖的特定减免税货物,如属于许可证管理的原进⼝时未审领许可证件,可以凭借⼈民法院的判决或国家法定仲裁机关的仲裁证明,棉交验进⼝许可证件;。

特定减免税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二)进出口报关 进口报关程序与一般进出口 货物的报关基本相同,不同之处: 货物的报关基本相同,不同之处: 1.进口报关时,除报关单及 进口报关时, 随附单证外,应提交“ 随附单证外,应提交“进出口货 物征免税证明” 物征免税证明” 2.除某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 除某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 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3.报关单“备案号”栏内, 报关单“备案号”栏内, 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特用途
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 进口时减免进口关税、 税:进口时减免进口关税、进口 环节增值税, 环节增值税,不减免进口环节消 费税。 费税。 2.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 许可证件: 许可证件: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 际进口货物 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界 限内接受海关监管:在规定的期 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使用于规定的地区、 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
暂准进出境货物 学习重点: 学习重点: 1、ATA单证册未正常使用有 ATA单证册未正常使用有 关索赔程序; 关索赔程序; 2、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 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 展览品范围及报关要点。 展览品范围及报关要点。
一、概述 (一)含义 指为了特定的目的, 指为了特定的目的,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出境), 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出境), 按规定期限原状复运进境( 按规定期限原状复运进境(出 境)的货物 按关税分类: 按关税分类: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 期满后, 期满后,向原发证地海关提出解 除监管申请 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海关监管 期满内,因特殊原因要求出售、 期满内,因特殊原因要求出售、 转证、放弃等必须申请解除监管, 转证、放弃等必须申请解除监管, 结关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原减免税申请人 向主管海关 审核签发“ 申请解除监管 审核签发“减免

第3章第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第3章第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及其报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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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5日,天利公司在未经海关许可 的情况下,根据租赁协议将上述特定减免税设备 移交恒祥公司使用,后者将该设备用于生产果蔬 混合型罐装饮品。(资料来源:刘浩宇:“特定减 免税设备能否对外租赁”,《中国海关》,2005 年12月。) • (1)天利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海关哪方面的规定? • (2)根据有关规定,海关应对天利公司如何处理? • (3)天利公司应当如何处理减免税进口的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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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特定减免税货物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 证件,但对某些企业进口的某些特定减免税货 物,可以免交验进口许可证件。 • 3.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口,填制报关单 时,“备案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 证明》上的12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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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请解除监管 • 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 • 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满,自动解除海关 监管。原减免税申请人需要解除监管证明的, 可在监管期满之日起1年内向主管海关申领 《减免税进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至此,特 定减免税进口货物办结了全部海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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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减免税备案申请和审批 • 1、减免税申请 • 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以下简称减免税申请 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注意不是货物进境地海关) 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 减免税申请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 案、审批、税款担保和后续管理业务等相关手续, 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 应当由被委托人持减免税申请人出具的《减免税手 续办理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海关申请。 •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海关应当准予备案。
• (2)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 • 保税区企业和出口加工区企业在进口特 定减免税机器设备等货物以前,要申领《进出 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 保税区企业: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 物征免税证明》。 • 出口加工区企业:海关核准后在企业设备 电子账册中进行登记,不核发《进出口货物征 免税证明》。

第5讲:第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第5讲:第5节 特定减免税货物

解释: 解释: C错,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 民政部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所属 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 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 单位批量进口残疾人专用品,应当向所在 地直属海关申请, 地直属海关申请,提交民政部门或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函 证明函, 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函,海关凭以审核 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签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如果是:残疾人在进口特定减免税专用品 如果是:残疾人在进口特定减免税专用品 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 以前,向主管海关提交民政部门的批准文 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 件,海关审核批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 征免税证明” 征免税证明”。 D不正确,经批准可以延期。 不正确,经批准可以延期。
(3)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
★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 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 办理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税进口申请时, 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主管 海关申请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 海关申请办理资格认定手续。海关审核后, 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签发“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以前,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科教用品以前,向主管 海关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 海关提交科教用品免税登记手册、合同等 单证。经海关核准后,签发“ 单证。经海关核准后,签发“进出口货物 征免税证明” 征免税证明”。
3、企业破产清算时, 企业破产清算时,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 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时, 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程序时,对于还 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 处在海关监管期内的特定减免税货物, 向主管海关申请, 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 企业,首先向主管海关申请,经主管 海关同意,缴纳应纳税款,获得解除 海关同意,缴纳应纳税款,获得解除 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监管证明,然后才能够处理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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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含义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口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特定减免税货物有以下特征:
一,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
特定减免税是我国关税优惠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无偿向符合条件的进口货物使用企业提供的关税优惠,其目的是优先发展特定地区经济,鼓励外商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保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因而,这种关税优惠具有鲜明的特定性,只能在国家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条件下使用。

二,进口申报应当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特定减免税货物实际进口货物。

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凡属于进口需要交验许可证件的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都应当在进口申报时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进口货物享受特定减免税的条件之一就是在规定的期限,使用于规定的地区、企业和用途,并接受海关的监管。

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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