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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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XX商业银行股东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股东股权质押管理,规范股权质押行为,有效防控因股权质押引起的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和《XX商业银行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质押,指本行股东作为出质人,以本行股权出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

股权质押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和本行的利益。

第三条股权质押应事前告知本行董事会。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以本行股权出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按本办法规定向本行董事会履行事前备案、董事会审议(如需)程序。

第四条本行董事会应建立健全股权质押管理体系,规范股权质押备案办理流程,逐步完善备案要素、风险评估和后续跟踪等管理措施。

第二章股权质押管理第五条本行股权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办理质押:(一)以本行股权作为质押标的向本行质押的;(二)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三)本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四)股份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股权处分权利的;(五)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六)涉及重复质押的;(七)按照监管要求出质前应向本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或备案未通过的;(八)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得质押的情形。

第六条股东办理本行股权质押后,其在本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

第七条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需要,及时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质押时间、质押股权数、质押期限、质权人、被质押股权涉诉、冻结、抵债、拍卖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05•【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施行日期】2018.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监会2018年第1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1月5日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法律法规对外资银行变更股东或调整股东持股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商业银行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关系清晰、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原则。

第四条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报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

对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拟持有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许可批复,有效期为六个月。

审批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银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应当在取得相应股权后十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

报告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银监会另行规定。

第五条商业银行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要求。

第六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中国银行分红股息规则

中国银行分红股息规则

中国银行分红股息规则
中国银行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其分红股息规则十分关键。

根据中国银
行的相关规定,分红股息是指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在股东大会的决议下,将一部分利润以股票的形式或现金的形式返还给股东的行为。

首先,中国银行的分红额度是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来决定的。

根据盈利情况,
中国银行会将其利润分为留存利润和可供分配的利润两个部分。

留存利润用于资本积累,而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是用于分红的部分。

其次,分红形式有两种选择,分别是以股票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分红。

若采用
股票形式分红,股东将获得额外的股票,以增加其持股比例;若采用现金形式分红,股东将直接获得现金。

第三,中国银行的分红程序也是有规定的。

首先,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由股
东大会决定是否分红以及分红比例。

然后,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分红进行实施,并将相应的股息或现金发送给股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分红股息的计算是基于每股的盈利金额。

通常情况下,
中国银行会设定一个分红比例来决定每股盈利金额的比例。

根据股东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可以计算出股东的分红金额。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的分红股息规则包括确定分红额度、选择分红形式、按程
序实施以及以每股盈利金额为基础计算股东的分红金额等。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分红的公正性与透明性,保护股东的利益。

银行股东资格

银行股东资格

一、中资商业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分别简称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2015)(一)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6.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二)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至少包括: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2.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各类风险;3.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战略投资者;4.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5.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6.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稳定。

(三)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0.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中国银行的发展历史

中国银行的发展历史

中国银行的发展历史1912-1995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

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并且常驻上海,开始借助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力量,着手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建立政府中央银行。

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

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

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正式开业。

1912年—1928年中国银行成为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行使当时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

1916年,抗拒袁世凯政府停兑令,全力维护中行信用。

1916年-1923年,中行历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钞问题。

1917年,则例之争——官商争夺中行领导权的斗争。

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汉口中行损失惨重。

1928年,中行重要转折点——改组为国际汇兑银行。

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

1930年-1937年,兴建外滩中行大厦,抗衡上海外资银行。

1932年,发起成立中国征信所,开创中国征信事业。

1929年-1936年,中行开设海外机构,拓展中国外汇业务。

1929年-1936年扩大贷款规模,转变贷款结构,支持国内生产发展。

1931年,组建中国保险公司,推动保险业务发展。

1932年,平息公债风潮,推动整理公债。

1932年-1933年,中国银行力主废两改元,积极参与币制改革工作。

1933年-1935年,世界银市剧烈动荡,中行力阻白银外流。

1935年4月,国民政府再次修订中国银行条例,试图以强迫中行再次改组的方式垄断金融,导致中国银行的实际控制权事实落入四大家族中,成了官僚资本主义聚敛财富的工具。

中国银行概述

中国银行概述

中国银行概述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按核心资本计算,2008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10位。

中国银行主营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基于银行的核心信贷产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创新的金融服务。

个人金融业务主要针对个人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基于银行卡之上的系统服务。

金融市场业务主要是为全球其他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提供国际汇兑、资金清算、同业拆借和托管等全面服务。

中国银行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机构——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国际”)是中国银行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运行平台。

中银国际在中国内地、香港及纽约、伦敦、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拥有高水准的专业人才队伍、强大的机构销售和零售网络。

中银国际全球性的管理运作,可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包括企业融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定息收益、证券销售、投资研究、直接投资、资产管理等在内的全方位投资银行服务。

中国银行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

其中,在香港拥有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六家分公司、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东亮保险专业有限公司和堡宜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地拥有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澳门地区有联丰亨保险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7月的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在香港保险市场经营一般保险业务,业务品种齐全繁多,业务量多年位居当地同业前列。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业银行。

1929年,中国银行在伦敦设立了中国金融业第一家海外分行。

此后,中国银行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继开设分支机构。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遍布全球29个国家和地区的机构网络,其中境内机构超过10,000家,境外机构600多家。

中行

中行

中行概述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

从1912年至1949年,中国银行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大众、振兴民族金融业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成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为国家对外经贸发展和国内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94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2003年,中国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

2004年8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

2006年6月、7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首家在内地和香港发行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及29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

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附属机构中银国际控股集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和联营公司经营保险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

按核心资本计算,2009年中国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列第十一位。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坚持可持续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中华民国顺势成立,中国银行应运而生(1912年)大清银行旧址,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此开业(上海汉口路3号,后改为汉口路50号)鸦片战争后,外国银行涌入中国,通过垄断国际汇兑业务、资本输出、政治贷款、发钞、经营中国对外赔款等手段,扼住了中国金融、财政的咽喉。

1895年甲午战争后,外国资本大量涌进国门,中国的金融、财政状况更加恶化。

16家上市银行前十大股东

16家上市银行前十大股东

16家上市银行股权前十大控股股东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南京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一.中信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 2893892.83 90.70 A股公司未变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737132.19 49.53 H股公司↓-31.69 有限公司西班牙对外银行 701809.91 47.16 H股 QFII 未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5660.24 0.80 A股社保基金未变 8191.08 0.55 H股社保基金 - 中国建设银行 16859.93 1.13 H股银行未变瑞穗实业银行 8191.08 0.55 H股银行未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 3662.34 0.11 A股 RQFII ↓-31.26 司-南方富时中国A50ETF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3517.20 0.11 A股公司新进东风汽车公司 3103.44 0.10 A股公司新进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3103.44 0.10 A股公司新进二.华夏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首钢总公司 90694.10 10.19 无限售A股↑41665.54 89856.55 10.09 限售A股 -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 77469.65 8.70 无限售A股↑37476.81 限公司84929.84 9.54 限售A股 - DEUTSCHE BANK LUXEMBOU 15730.00 1.77 无限售A股↑19070.60 RG S.A.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66909.27 7.51 限售A股 - DEUTSCHE BANK AKTIENGE 73108.55 8.21 无限售A股↑16871.20 SELLSCHAFT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 38948.00 4.37 无限售A股↑8988.00 任公司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738.89 3.12 无限售A股↑6401.28 SAL.OPPENHEIM JR.&CIE 22256.00 2.50 无限售A股↑5136.00 .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4794.24 1.66 无限售A股↑3414.06 司-万能H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 14043.50 1.58 无限售A股↑3240.81 公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 11643.88 1.31 无限售A股↑2687.05 司三.宁波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流通股比(%) 股东性质增减情况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25000.00 10.05 A股 QFII 未变. 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25000.00 10.05 A股 QFII 未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24510.66 9.85 A股公司未变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19550.35 7.86 A股公司未变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17900.00 7.20 A股公司未变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950.00 6.81 A股公司未变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 13080.42 5.26 A股公司未变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20.00 5.03 A股公司未变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5400.00 2.17 A股公司未变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4609.95 1.85 A股 QFII 未变(QFII)新加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4609.95 1.85 A股 QFII 未变(QFII)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 4475.00 1.80 A股资产管理公未变限公司司四.浦发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15751.39 21.16 A股公司未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97592.38 6.54 A股信托公司未变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 37710.20 2.53 A股创投公司未变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27210.95 1.82 A股保险理财新进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19008.35 1.27 A股公司未变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 16088.04 1.08 A股公司未变司(江苏省烟草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400.00 0.83 A股公司↓-4190.00 上海市邮政公司 11314.14 0.76 A股公司未变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 10554.67 0.71 A股基金↓-586.71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10491.53 0.70 A股保险理财新进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五.民生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流通股比(%) 股东性质增减情况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574215.83 99.38 H股公司↑36.63 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138697.82 6.14 A股保险理财未变司-传统产品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133358.68 5.90 A股公司未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15130.73 5.10 A股保险理财未变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 95811.08 4.24 A股公司↑13568.95 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90576.45 4.01 A股公司未变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8897.02 3.94 A股公司未变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69893.91 3.09 A股公司未变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56936.52 2.52 A股公司新进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 56152.41 2.49 A股公司↓-6643.09 司六.招商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流通股比(%) 股东性质增减情况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453087.92 115.87 H股公司↑67299.99 有限公司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316242.43 15.33 A股公司↑48681.17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 157472.91 7.63 A股公司↑23339.26 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00478.75 4.87 A股公司↑14892.08 司-万能H 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 74758.97 3.62 A股公司↑11080.12 公司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 74113.19 3.59 A股公司↑10984.41 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69851.53 3.39 A股公司↑10352.78 司-传统保险产品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 65313.57 3.17 A股公司↑9680.20 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45016.49 2.18 A股公司↑6671.95 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43212.59 2.09 A股公司↑6404.59 司七.南京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法国巴黎银行 37652.08 12.68 A股 QFII 未变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 36599.67 12.33 A股公司未变任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33345.00 11.23 A股公司未变法国巴黎银行(QFII) 10378.03 3.50 A股银行↑4007.71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4263.43 1.44 A股公司未变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陵制药(集团)有 3380.00 1.14 A股公司未变限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 3360.83 1.13 A股财务公司未变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 3349.88 1.13 A股资产管理公↑80.00 有限公司司南京纺织产业(集团)有限 3225.66 1.09 A股公司未变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2981.28 1.00 A股公司新进八.兴业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福建省财政厅 340217.38 21.03 A股公司↑113405.7 9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207065.16 12.80 A股 QFII ↑69021.72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 44150.40 2.73 A股公司↑14716.80 限公司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 24805.44 1.53 A股公司未变湖南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 22680.00 1.40 A股公司↑7560.00 司福建省龙岩市财政局 22680.00 1.40 A股公司↑756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4947.84 0.92 A股保险理财↑6422.54 司-分红-个人分红-00 5L-FH002沪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 13617.31 0.84 A股公司↑4539.10 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13100.38 0.81 A股公司↑4366.79 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 11826.00 0.73 A股公司↑3942.00 司九.北京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ING BANK N.V. 120058.18 16.07 A股 QFII 未变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77779.64 10.41 A股公司未变责任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 44664.87 5.98 A股公司未变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 28287.01 3.79 A股公司未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16910.70 2.26 A股信托公司未变限公司-北京银行股权信托计划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13230.00 1.77 A股公司未变司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9978.84 1.34 A股公司未变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 8237.43 1.10 A股公司新进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7752.42 1.04 A股公司↑28.00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 7152.01 0.96 A股公司未变份有限公司十.农业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汇金公司 13083199.03 46.04 A股公司↑13003229 .23 财政部 12736176.47 44.82 A股国资机构新进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2935034.41 95.48 H股公司↓-294.50 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481290.64 1.69 A股保险理财↑28907.71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49720.79 0.53 A股保险理财↑3136.47 司-分红-个人分红-00 5L-FH002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3117.65 0.43 A股社保基金新进转持三户Standard Chartered Ban 121728.10 3.96 H股 QFII 未变k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 74626.80 0.26 A股公司未变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公司 74626.80 0.26 A股公司未变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 74297.40 0.26 A股公司未变十一.交通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汇金公司 13083199.03 46.04 A股公司↑13003229 .23 财政部 12736176.47 44.82 A股国资机构新进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2935034.41 95.48 H股公司↓-294.50 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481290.64 1.69 A股保险理财↑28907.71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49720.79 0.53 A股保险理财↑3136.47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23117.65 0.43 A股社保基金新进转持三户Standard Chartered Ban 121728.10 3.96 H股 QFII 未变k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 74626.80 0.26 A股公司未变限公司中国双维投资公司 74626.80 0.26 A股公司未变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 74297.40 0.26 A股公司未变十二.工商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12415585.30 47.07 A股公司↑1781.59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2331645.19 46.75 A股国资机构未变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8600873.70 99.10 H股公司↓-232.99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388841.85 1.47 A股保险理财↑58276.25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工银瑞信基金公司-工行- 105319.01 0.40 A股基金专户未变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59983.57 0.23 A股公司新进司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54489.08 0.21 A股公司未变司-传统保险产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50826.81 0.19 A股保险理财↑4108.21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 FH002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39422.43 0.15 A股保险理财↓-6078.56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30113.74 0.11 A股保险理财↑422.20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十三.光大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1965919.19 48.62 A股公司新进司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209399.16 5.18 A股公司未变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175758.12 4.35 A股公司未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 120729.31 2.99 A股保险公司新进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78233.34 1.93 A股公司未变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64977.00 1.61 A股财务公司↓-2000.00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 54989.68 1.36 A股公司未变任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54359.83 1.34 A股社保基金新进转持户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36000.00 0.89 A股公司未变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24447.92 0.60 A股公司未变十四.建设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57094.20 5.95 A股公司↑235.59 司14259049.47 59.31 H股公司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7259417.07 30.20 H股公司↑199465.3 有限公司 4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1787867.01 7.44 H股公司新进国家电网公司 285181.77 1.19 H股公司未变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31886.05 3.32 A股公司未变 200000.00 0.83 H股公司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214343.83 22.34 A股保险理财未变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101561.30 0.42 H股公司未变司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600.00 0.36 H股公司未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59190.68 6.17 A股保险理财未变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21439.90 2.23 A股公司新进司十五.中国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 18917903.36 96.75 A股公司↑4353.87 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8162803.23 97.62 H股公司↑290.72 有限公司The Bank of Tokyo-Mits 52035.72 0.62 H股公司未变ubishi UFJ Ltd.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 12493.14 0.06 A股信托公司未变司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 10049.95 0.05 A股基金新进金中国铝业公司 9999.99 0.05 A股公司未变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99.99 0.05 A股公司未变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9120.01 0.05 A股保险理财↑341.55 分红-团险分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9090.90 0.05 A股公司未变司南方富时中国A50ETF 5977.39 0.03 A股 RQFII ↓-51.17 十六.平安银行股东名称 (单位:万股)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 股份性质增减情况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 83435.34 8.76 无限售A股↑132338.5 份有限公司-集团本级- 0 自有资金394472.36 41.43 限售A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60732.80 6.38 限售A股未变限公司-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 22554.16 2.37 无限售A股未变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葛卫东 16893.76 1.77 无限售A股未变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 14858.78 1.56 无限售A股未变司中国民生银行-银华深证 4995.81 0.52 无限售A股未变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 3986.44 0.42 无限售A股未变司-南方富时中国A50ETF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深证 3615.76 0.38 无限售A股未变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银行-易方达深证10 3612.82 0.38 无限售A股未变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兴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500.00 0.37 无限售A股未变。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10•【文号】银保监办发〔2021〕100号•【施行日期】2021.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保险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100号各银保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理财公司,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为进一步做好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监管工作,规范股东承诺事项,提升股东承诺约束力,夯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基础,推动建立重诺守信的金融从业规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作出并履行承诺。

股东承诺可分为声明类、合规类、尽责类三类。

声明类承诺指股东对过去或现在某项事实状态的确认或声明,如自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近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合规类承诺指股东对未来依法合规开展某项活动的承诺,如不干预银行保险机构经营、规范开展关联交易、规范股权质押、规定期限内不转让所持股权等。

尽责类承诺指股东对未来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的承诺,包括风险救助承诺和根据其他监管要求作出的承诺。

其中,风险救助承诺指股东在必要时配合实施风险救助措施的承诺,如资本补充、流动性支持和配合实施恢复处置计划等。

二、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承诺内容要准确、规范、可执行,超比例持股股东减持承诺等可明确时限的承诺应尽量明确承诺履行时限,不得使用“时机成熟时”等模糊性词语。

三、企业法人类主要股东作出的承诺要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内部审批程序。

四、银行保险机构主要股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如实作出承诺,切实履行承诺,积极配合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股东承诺评估。

2013年中国银行排名前百股东明细

2013年中国银行排名前百股东明细

25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州
3474.55
26 27
南京银行 杭州银行
南京 杭州
3437.92 3249.84
林复
澳洲联邦银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 吴太普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亚洲开发银行、杭州河合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 险、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励置业集团
8
兴业银行
福州
32509.75
高建平
9
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
32120.0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上海健特 董文标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 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吉晓辉
常振明 唐双宁
13
华夏银行
北京
14888.60
首钢总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吴建 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润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生命人寿保险、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CITIGROUP INC.、中国人寿保险、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 董建岳 责任公司、IBM CREDIT LLC、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 ING 银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闫冰竹 国际金融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鸿智慧通实业有限公 司、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 集团公司、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总公司、上海汇鑫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区财政局、上海卢湾财 政投资公司、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江苏省国际信托、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华泰证券、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江 苏沙钢集团、中国东方资产、江苏华西村股份、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南通国有 资产投资控股、江苏交通控股、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 范一飞

3、《股东会议事规则》

3、《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仅是对公司股东会召集与议事的程序性规定,是对《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的细化,并不改变《公司章程》中的任何约定。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或不一致,应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股东会职权第三条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二)审议批准股东会工作报告;(三)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商业计划,对公司管理报告实行备案管理;(五)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披露财务报告和重大及敏感事项;(七)审议批准公司单项50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单项2000万元(含)以上的境内金融股权投资等投资事项;(八)审议批准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方案以及公司权益性融资项目;(九)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累计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长期股权性资产处置、500万元(含)以上的实物与无形资产处置,对公司权益性金融资产处置实行备案管理;(十)审议批准公司不良资产核销;(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审议批准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场所,设立、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议的种类第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或临时股东会。

第五条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因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应当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部门”)报告,并说明延期召开的事由。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就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申请贷款事宜,召开股东会。

经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行申请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万元,期限三年。

贷款将用于公司正常、合法的经营周转。

二、我公司承诺,同意的经营收入和利润将优先用来归还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的借款。

三、我公司承诺,同意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的借款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东签章:
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国银行机构介绍

中国银行机构介绍

中国银行机构介绍中国银行的机构网络覆盖全球2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32个省市区。

在香港和澳门,中国银行还是当地的发钞行之一。

截至2022年末,本行境内外机构共有10,961家,其中中国内地机构9,988家,境外机构973家。

集团员工262566人。

中国第一张信用卡发行时间:1985年3月发行区域:珠海基本介绍:1985年3月,身处沿海开放特区的中国银行珠海市分行成立了我国境内第一家信用卡经营公司——珠海市信用卡有限公司,并发行了境内第一张信用卡——“中银卡”。

此卡当时仅限在珠海地区使用,发行量较少。

卡面介绍:此卡左上角用春秋战国时的布币为标记,上面用小篆写有“中国银行”字样。

该卡上半部分三分之一是红色底,中间有一条白色间隔带将上、下半部分分隔开来。

整个下半部分是银色(金卡为金色),卡号及有效期限都打印在下半部分,但是没有持卡人姓名。

“中银卡”的这种设计后来成为一种标准模式,被许多银行的提款卡所模仿、借鉴。

中国第一张长城卡发行时间:1986年6月1日发行区域:北京基本介绍:在珠海试发行中银卡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于1986年5月向总行请示发行“长城卡”,总行复函批准,并决定将“长城卡”作为中国银行系统统一的信用卡名称,首先在北京地区试发行。

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发行外汇券结算信用卡——“长城卡”,自此开启了长城卡的发卡历史。

卡面介绍:此张卡延续了珠海分行“中银卡”的风格,而将左上角的布币换成了长城徽章的图案,并在卡片的下面灰色部分增加了长城的图样。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第一版)发行时间:1986年10月基本介绍:在北京市分行发行长城卡之后,中国银行在1986年10月做出了推广“长城卡”的决策,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了统一命名的“长城信用卡”,简称为“长城卡”。

该卡使用人民币为统一的结算货币,自此国内通用的人民币信用卡诞生了。

到1992年9月中国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在拉萨市发行长城信用卡,“长城卡”成为第一张在全中国范围内发行的信用卡。

中国银行公司章程

中国银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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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 3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 4 第五章 购买本行股份的财务资助 ............................................................................... 7 第六章 股票与股东名册 ............................................................................................... 8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11 第八章 股东大会 ......................................................................................................... 15 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 25 第十章 董事会 ............................................................................................................. 27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2•【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9.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已经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第2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9年7月12日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加强股权管理,提高股权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进行股权托管,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托管是指商业银行与托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委托其管理商业银行股东名册,记载股权信息,以及代为处理相关股权管理事务。

第四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商业银行,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需集中存管到法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股权托管工作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其他商业银行应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托管机构托管其股权,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托管机构应当按照与商业银行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商业银行提供安全高效的股权托管服务,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商业银行股权信息。

第六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的股权托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商业银行股权的托管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委托依法设立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或其他股权托管机构管理其股权事务:(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拥有不少于两年的登记托管业务经验(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除外);(二)具有提供股权托管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具有便捷的服务网点或者符合安全要求的线上服务能力;(三)具有熟悉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定的管理人员;(四)具有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措施和保密管理制度;(五)具有完善的信息系统,能够保证股权信息在传输、处理、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具有灾备能力;(六)具备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和相关资料的条件与能力;(七)能够妥善保管业务资料,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八)与商业银行股权托管业务有关的业务规则、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公允;(九)最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重大负面案件;(十)银保监会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代中国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探析

近代中国银行内部控制制度探析
视银行业务 , 并检查一切账 目证券及库款。如中国银行监事会 “ 应
印鉴 ; 收付 现金 ; 保管现金 、 证券契据及抵押品等 ; 发联行往来 的 收 委托书及报单等事项 ; 日常对账应指派专员办理 , 不得 以记账员生 核对本人所记之账 ; 记账员生 的工作应时常更调 , 不必 同时全部 但
分管制度” 明确 , 更 内部会计控 制措施逐渐得 以完善 。
三 、 核 工 作 稽
公决办理” 。 等 股东总会对 中国银行业务 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监
督作用 。 “ 据上届股东调查及本年国会议员质问案 , 中行职员不免
透支 、 侵蚀 、 蒙混等弊 , 如果属 实 , 东血本侵耗殆尽 , 股 自宜速 筹办 法, 以资补救 , 推检查账款 , 责在监事 , 现在情弊重大 , 各监事 不能
面询总处 , 遇重要事件或有不合定章之处 , 倘 应提出临时会或常会
效, 办事处 除会计员外 , 需要 陈准管辖行指定 其他 人员会签有效 。 凡发 出联行或他行委托书报单及对外存单本票汇票与其他 重要 的 收条 凭证 , 至少必须单签有效者一人或会 签有效者二人签章 。 可以 看出, 随着近代 中国银行会计 制度 的变化 , 内部牵 制制度 即 “ 钱账
调动 , 其登记总行及存款项 的至多 2 年须予调动 。第 2 4条规定本 行职员 的签章 印鉴分单签有效和会签有效两种 ,各 分支行经 副襄 理办 事处 主任 , 单签有效 , 各分 支行主任及办 事处会计员 , 签有 会
通知总处 , 将总处及各分支行 的抄账 表报 , 等总处办理手续完 竣 , 即将原件逐 日送会 , 由常驻监事查 核 , 并将总处稽 核 日记逐 日送交 常驻监事阅看 , 以资接洽”, 常驻 监事应逐 日到行查核各项账表 , “ 对于发行账抄表 报及 资产科 目和各项开支如有疑义 ,随时函询或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3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现状分析3.1中国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3.1.1公司治理机制仍不完善目前,中国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革已在内部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机制,建立“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公司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完全解决:3.1.1.1存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公司治理理论中的“内部人”控制,是指经理班子通过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控制,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外部人利益现象。

现在我们要分析的是,在中国银行公司治理中,作为“内部人”的总行高管层,“非职业经理人”身份和干部管理体制决定了他们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是一致的,也决定了他们虽然控制着银行的经营管理权,但绝不会轻易利用权力去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

但大量的事实证明,银行的不良资产的较大比重集中在一线,而不良贷款的形成并非源于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而在于银行员工被利诱、拉拢和收买。

银行案件多集中在基层机构的事实,也似乎证明了“内部人”控制发生了“层级性位移”,同时,也说明大型银行公司治理中多层级“内部人”控制问题是严重的。

3.1.1.2监事会尚未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属于平行式二元模式(不同于的传统的二元模式?),董事会与监事会均由股东大会产生,其法律地位平等,董事会只对股东大会负责无需对监事会负责,而监事会只有监督权并无决策权,更不能任免董事会成员,或否决董事会决策;另一方面,监事会成员都来自于股东和内部员工,而这些人在行政上受制于董事会或管理层,其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因而其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监督职能难以真正实现。

3.1.1.3激励机制仍需进一步改进科学激励机制的基础在于建立公正、公开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中国银行还尚未建立有效地董事、监事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会和监事会尚未对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处罚,从而难以对董事和监事起到激励和约束的作用。

(完整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完整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大会议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信托企业管理方法》、《信托企业治理引导》和企业章程等有关规定,拟订本规则。

第二条企业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例、企业章程及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履行权益。

企业董事会应该确实执行职责,仔细、准时组织股东大会。

企业全体董事应该勤恳尽责,保证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履行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该在《企业法》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暂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该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召开。

暂时股东大会不按期召开,出现企业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应该召开暂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时,暂时股东大会应该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第五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构成,为企业的权益机构,依据法律、法例和企业章程履行权益。

第六条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单笔额度相当于企业净财产 30%(不含)以上的对外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其余业务活动和低于上述额度的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受权企业董事会决定;(二)选举和改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酬劳事项;(三)选举和改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酬劳事项;(四)审议赞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方案;(七)对企业增添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企业刊行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和清理等事项作出决策;(十)对企业股东转让其拥有的企业股份事宜作出决策;(十一)改正企业章程;(十二)审议对于看管部门对企业的看管建议及企业执行整顿状况的报告;(十三)审议对于得益人利益实现状况的报告。

第三章股东大会的招集、通知及召开第七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招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别原由不可以执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一、会议201X 年3月25日上午 9:3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某某区某某镇某某公路某某号三、主持人:董事长王某某四、宣布大会参加人数、代表股数、会议有效。

介绍会议出席人员,介绍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五、股东逐项审议以下议案:1、审议《关于 201X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 201X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 201X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 201X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 201X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 201X 年年报审计报酬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 201X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201X 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3、审议《关于公司出售上海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5239%股权的议案》六、议案表决七、表决结果统计八、宣布表决结果九、股东发言十、签署、宣读 201X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十一、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二、会议闭幕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盂县汇民村镇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年,月日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大会议程:介绍出席会议领导、嘉宾及通报出席大会股东人数。

一、宣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的批复》二、宣读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三、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四、作《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报告》五、宣读《关于〈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草案)〉制订情况的说明》六、分别表决《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筹建工作报告》、《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七、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1号)、》八、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名单》九、投票选举产生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十一、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三年发展规划》十二、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行徽及示意》十三、表决《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村镇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盂县汇民村镇银行三年发展规划》、《盂县汇民村镇银行行徽及示意》十四、宣读《盂县汇民村镇银行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号)、(第,号)》股东大会胜利闭会~股东大会会议议程范文公司成立首次股东会议程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议程,代表们以鼓掌方式通过全部会议议程; 二,宣读《关于成立东莞市岳阳商会的通知》;三, 介绍公司的筹备工作报告,公司报告出资、验资事宜,宣布办理的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四, 介绍、讨论-公司的章程。

009.银行监管与自律

009.银行监管与自律

第五部分银行监管与自律核心考点 56--我国银行监管框架自我监管• 内部治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股东大会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由董事会召集和召开年度会议。

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商业银行经营和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组成: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

商业银行董事长和行长应当分设。

监事会监事会是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股东大会选举的外部监事和股东监事组成。

高管层由商业银行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

外部监管(最高层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方法:合规监管;以风险为本的监管。

监管流程:市场准入(银行监管首要环节);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

监管评级体系:骆驼评级、ARROW 评级体系、“腕骨”监管指标体系、强化监管标准(HRS) 指标体系行业自律中国银行业协会我国银行业自律组织,是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

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市场约束市场纪律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强化信息的披露。

核心考点 57--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要点内容职业操守爱国爱行、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专业胜任、勤勉履职、服务为本、严守秘密行为规范• 行为守法8严禁:违法犯罪行为;非法催收;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信用卡业务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内幕交易行为;挪用资金行为;骗取信贷行为• 业务合规8遵守:岗位管理规范;信贷业务规定;销售业务规定;公平竞争原则;财务管理规定;出访管理规范;外事接待规范;离职交接规定• 履职遵纪贯彻“八项规定” 反“四风”;如实反馈信息;按照纪律要求处理利益冲突;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实行履职回避;严禁违规兼职;抵制贿赂及不当便利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塑造职业形象;营造风清气正职场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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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988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编号:临2014-014 证券代码:113001 证券简称:中行转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根据本行2014年3月26日董事会决议,现将召开本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9时30分。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

4、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及中国香港港湾道1号香港君悦酒店。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A股股东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股份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行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批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批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审议批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批准关于2014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6、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1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7、审议批准关于《中国银行2013-2016年资本管理规划》的议案
8、审议批准关于选举本行董事的议案
8.1审议批准重新选举张向东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8.2审议批准重新选举张奇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8.3审议批准重新选举戴国良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8.4审议批准选举刘向辉先生为本行非执行董事
9、审议批准关于重新选举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9.1审议批准重新选举梅兴保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
9.2审议批准重新选举鲍国明女士为本行外部监事
10、审议批准2012年度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薪酬分配方

(二)向股东大会汇报事项
11、201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12、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有关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于2013年5月30日、2013年12月20日及201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行网站()上刊登的本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新选举戴国良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三、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4日(星期三)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A股股东以及符合条件的H股股东;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3、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8时30分至9时20分。

2、登记地点:中国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B2多功能厅及中国香港港湾道1号香港君悦酒店。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
1、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

2、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788988
投票简称:中行投票
表决事项数量:14
3、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 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以8.01元代表议案组8中的子议案8.1,以8.02元代表议案组8中的子议案8.2,以此类推。

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一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六、其他事项
1、拟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回执请见附件2),并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或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部
邮政编码:100818
联系人:迟超徐溯
电话:8610-66594750,66592756
传真:8610-66594579
电子邮件:ir@
3、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行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股东大会主席进行如下表决或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附件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或之前(含当日)以
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填写“发言意向及要点”栏,并注明所
需时间。

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行按登记顺序安排,本行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有机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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