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倾力打造绿色保障性安居工程

合集下载

办字〔2011〕53号 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指导意见

办字〔2011〕53号 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办字〔2011〕53号2011年4月24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分别会同省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指导意见》、《河北省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和《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前期审批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实现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目标,按照简化规范、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优质便捷的要求,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管理职责,严格依法审批(一)本意见所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及城市棚户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和建设项目。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府有关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审批类别,不得以规范性文件设置前置条件,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或增设管理环节。

(三)严格界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属行政许可事项。

不得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内容、环节、条件等,用于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3•【字号】唐政办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唐政办字〔202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3日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资源统筹、系统配套、产业升级、一体打造”的工作思路,推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努力打造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的便民宜居之城、文明典范之城、创新智慧之城、幸福平安之城。

现提出我市如下落实措施。

一、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关切,统筹发展、数字智慧,以重点片区开发建设和“三区一村”改造为突破口,采取保护更新、优化改造、拆除重建3种模式,采用肥瘦搭配、产业互补、项目统筹、片区提升的方式,通过“片区—单元—项目”3个层面,深入实施“产业+人才家园”“服务+生活家园”建设,建成一批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创新一批典型做法。

二、重点任务(一)既有建筑更新改造。

分类施策加强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避免片面强调土地开发价值,防止“一拆了之”。

推进既有建筑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全龄友好城市;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绿色低碳建筑创建示范;实施大型公共建筑“平急两用”提升改造,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7.05•【字号】唐政字〔2023〕37号•【施行日期】2023.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政字〔2023〕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16届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7月5日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钢结构建筑推广应用,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唐山建造”品牌,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绿色低碳型城市,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努力建成北方重要的装配式建筑部品制造集成中心发展目标,以钢结构建筑高质量发展为重要抓手,不断提高钢结构建筑建设规模,依托资源优势,加快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管理模式和产业链培育的全面突破,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钢结构建筑新建开工占比力争达到10%,钢结构建造方式覆盖公共建筑、城镇住宅、农村住宅并形成规模。

积极引进优秀钢构件生产企业落地建厂,全市钢构件生产能力达130万吨以上,培育钢结构专业施工企业达100家以上,实现全产业链年产值超350亿元。

到2030年,全市钢结构建筑新建开工占比力争达到15%,全市钢结构建筑累计新开工700万平方米以上。

培育10家以上年产值超十亿元的钢结构建筑骨干企业,全市钢构件生产能力达150万吨以上,实现全产业链年产值超500亿元。

到2035年,钢结构建筑新建开工占比力争进一步提高到18%以上,钢结构建筑产业管理制度完善,市场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形成,技术体系发展完备,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应用更加成熟,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基本完善,发展环境更加优良,产业深度融合,初步建成北方重要的装配式建筑部品制造集成中心,并向上下游产业渗透、延伸,形成能够服务于京津冀及环渤海地区的钢结构建筑产业集群,努力实现全产业链年产值达千亿级规模。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8日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高质量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支撑区,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目标,建设美丽唐山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全面统筹发展。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发挥生态功能作为国土绿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保护与发展,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实现生态系统巩固提升。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合理布局。

与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规划和林业行业相关规划相协调,科学规划设计,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

坚持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唐政办字〔2022〕83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字〔2022〕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日关于加快推进唐山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58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相关目标任务,结合唐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全面提高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进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构建市域环境基础设施全覆盖网络体系,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基础保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冀政[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的住房条件,促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

坚持政府组织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落实资金筹集、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各项政策,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发展重点,多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完善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并力争多完成。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全省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8万套,实现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改造农村危房5万套。

市、县(市)政府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大工作推动力度,逐步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适当增加试点户数。

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河北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以上。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强化政府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

2024年唐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唐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24年唐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展望2024:唐山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时光的流转中,我们满怀期待地步入了2024年的大门,此时此刻,一幅描绘唐山未来画卷正在徐徐展开,那就是——《2024年唐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这份计划犹如一座熠熠生辉的灯塔,照亮着这座历史悠久而又充满活力的城市前行的方向,它不仅是经济建设的战略布局,更是民生福祉的社会工程。

首先,从宏观经济层面看,“稳中求进”是唐山经济发展的重要基调。

2024年的唐山,将如砥砺奋进的壮士,以转型升级为马,以科技创新为鞭,大力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新兴产业则瞄准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领域全面发力。

诸如曹妃甸工业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核心区域,将成为引领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诠释着唐山经济的新速度和新高度。

其次,社会民生方面,唐山市政府将以“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的理念为核心,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均衡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事业上,着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力图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医疗健康领域,则依托智慧医疗、远程诊疗等先进技术手段,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群众病有所医,健康有保障。

再者,生态环境建设上,唐山将持续践行绿色发展观,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同时,积极推动绿色交通、海绵城市建设,力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和谐共生,让市民们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同时,也能拥有一个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

此外,文化建设也不容忽视,唐山将继续挖掘和传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举办国际性文化节庆活动、打造特色文化街区等方式,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展现唐山深厚的文化底蕴与现代魅力。

一路走来,唐山人民以坚韧不拔的精神风貌,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发展史诗。

面对2024年的挑战与机遇,唐山将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全力以赴实施《2024年唐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共同擘画出一幅繁荣昌盛、和谐美好的城市发展新篇章!在此过程中,无论是面临结构调整的压力,还是迎接改革创新的浪潮,唐山人民始终会秉持那份对家乡深深的热爱和对未来无尽的期盼,喊出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咱们唐山人,有志气、有韧劲,齐心协力,定能创造新的辉煌!”这就是唐山,一座正在奋力迈向未来的英雄城市!。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5•【字号】唐政办字〔2023〕113号•【施行日期】2023.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3〕1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过程中,不断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提升绿色建筑品质,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促进绿色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唐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双向发力,全链条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筑建设标准逐步提升,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建筑能效水平和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进一步提升,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广泛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更加成熟,建设工程抗震减灾能力稳步提升,人居环境更加优质。

到2025年底,全市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低于50%;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35%;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占比不低于50%;每年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按不低于10%的速度增加;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5%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下同)、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二星级标准建设,超高层建筑按照三星级标准建设。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践行绿色建筑标准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践行绿色建筑标准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践行绿色建筑标准作者:刘绍杰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8年第13期【摘要】唐山市边各寨保障性住房项目以一星级绿色建筑为标准进行了设计和施工,这在当地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该项目不仅是国家倡导的民生工程,在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绿色建筑标准的同时,也成为了星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示范目标。

【关键词】边各寨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步伐,改善民生居住条件,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在“一个确保,两个力争”的省政府要求下,唐山市逐步启动并建设了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

在设计和实施保障性住宅工程建设中,唐山市牢固树立“精心、精细、精致”的理念,建立起符合唐山实际的“绿色建筑”一至三星标准体系,打造绿色星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示范目标。

1、背景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阶段,作为大量消耗能源和资源的建筑业,必须发展绿色建筑,改变当前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模式,承担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目前我国为引导、促进和规范绿色建筑发展,制定的主要技术文件有《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15]199号)、《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17]223 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等,作为科学地发展绿色建筑的依据,将“低碳生活”、“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理念落实到我们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每一个细节中。

发展绿色建筑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角度,全面审视建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住区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措施,实现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动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制订了《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

同时,唐山市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筑绿色化进程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编制了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装修设计、绿色施工导则、图纸审查、装修施工、材料检测技术标准、质量监督要点、工程实体质量分套验收细则和保障性住房户型图集等十多项技术标准,覆盖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全面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水平,为打造精品工程、放心工程保驾护航。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

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导则

1总则1.0.1为指导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活动的开展,依据《绿色施工导则》,结合唐山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环境保护和节材、节能、节地、节水。

1.0.3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

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

1.0.4实施绿色施工,应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1.0.5实施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

1.0.6实施绿色施工应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施工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工业化。

1.0.7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0.8本导则适用于唐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2绿色施工总体框架2.0.1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总体框架包括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六个方面内容。

2.0.2施工管理应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

2.0.3环境保护应包括:扬尘控制、噪音振动控制、光污染控制、水污染控制、土壤保护、建筑垃圾控制、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2.0.4节材和材料资源利用应包括:节材措施、结构材料、围护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周转材料。

2.0.5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应包括:提高用水效率、非传统水源利用、用水安全。

2.0.6节能与能源利用应包括:节能措施、机械设备与机具、生产、生活及办公临时设施、施工用电及照明。

2.0.7节地及施工用地保护应包括:临时用地指标、临时用地保护、施工总平面布置。

3绿色施工管理组织管理3.1.1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建设主体应分别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

唐山市关于基础设施的政策

唐山市关于基础设施的政策

唐山市关于基础设施的政策
唐山市近年来致力于发展基础设施,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更好
的条件。

为此,唐山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基础设施的政策。

首先,唐山市注重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加快铁路、公路、地铁等交通网络的完善和扩大。

这些举措旨在提升交通运输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改善市民出行条件。

其次,唐山市致力于提升能源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

政府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
的利用,采取措施鼓励企业投资兴建并运营清洁能源项目。

通过建设风电、太阳能等设施,唐山市为居民提供了更清洁、可持续的能源供应。

此外,唐山市还注重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力度,修建水库、渠道,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确保供水安全和灌溉用水的有效利用,为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稳定的水资源。

最后,唐山市还推动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

政府倡导推广宽带网络的覆盖,提
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打造智慧城市,提升居民生活的便捷性和品质。

总而言之,唐山市关于基础设施的政策旨在提升城市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

通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程,唐山市在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全市居民提供了更便捷、绿色和可持续的生活环境。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唐政办字〔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唐政办字〔20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21〕8号),推动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引导产城人融合,促进职住平衡,全面加快“三个努力建成”步伐。

二、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

各县(市、区),特别是唐山新城、南湖片区、凤凰新城、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南经济开发区、曹妃甸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

到2025年,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

三、保障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的人员,解决其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9•【字号】唐政发[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政发〔200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十三届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唐山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拓宽保障性住房供应渠道,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其他各县(市)、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包括城中村平房改造项目。

第三条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应按照本办法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第四条配套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由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建设比例按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含教育等公益设施,下同)的10%确定。

其中,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回迁安置用房以外总建筑面积的10%确定。

第五条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规划、财政、国土、建设、物价等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管委会),指导、监督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

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和古冶、开平、丰润、丰南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以下称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市中心区(路北区、路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古冶区、开平区、丰润区、丰南区范围内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户型设计、室内装修、设施配备、设计变更等审核工作;负责核发《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意向书》,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确认协议书》;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验收;负责交接、销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等事宜。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8•【字号】唐政发[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1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十四届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1月28日唐山市中心区商品住房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切实解决我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1〕28号)和《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冀建保〔20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配建保障性住房,是指在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中心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其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四条在唐山市中心区范围内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即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按照地上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回迁安置住房面积不计入住宅总建筑面积。

(一)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住房开发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建设单位)所有。

(二)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出租给经政府审核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应低于同地段同档次住房市场租金,平均租金为市场租金的70%左右。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的通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的通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的通知正文:----------------------------------------------------------------------------------------------------------------------------------------------------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的通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确保2012年省达、市达各项目标及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市安居办《唐山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3311”工程为抓手,制定了《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紧紧抓住我局确定的23项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市安居办将采取多种形式逐项跟踪督导检查,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八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工作督查要点项目序号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单位狠抓开工率1协调督导16个县区、10100套保障性住房、131套林业危旧房改造住房以及1241套垦区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且“四证”齐全。

张金池住保处2协调督导市中心区5个项目、19508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8月底、10月底按计划有序推进,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且“四证”齐全。

刘自强计划处房投公司3协调督导7767套城市棚户区(含震后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且“四证”齐全。

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

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唐山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综合整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具体包括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布局,增强城市抗灾能力,提高城市品质和形象。

二、重点任务。

1.城市基础设施改善。

重点对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提升,确保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城市功能提升。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城市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实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和商业中心,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3.城市布局优化。

优化城市规划,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土地利用和资源保护,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宜业性。

4.城市抗灾能力增强。

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城市的抗震、抗洪、抗旱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城市安全稳定。

5.城市品质和形象提升。

加强城市环境整治,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三、实施措施。

1.加大投入力度。

增加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城市更新投融资体系。

2.完善政策措施。

制定相关城市更新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激励机制,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落地实施。

3.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有序开展。

4.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城市更新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城市更新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城市更新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加强技术支持。

加强城市更新技术研究和创新,引进先进的城市更新技术和理念,提升城市更新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3.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城市更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城市更新人才队伍,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唐山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是唐山市政府为了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而制定的重要文件,是唐山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总体指导性文件。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9•【字号】唐政字〔2024〕28号•【施行日期】202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唐政字〔2024〕28号路北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审批〈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路北政呈〔2023〕1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唐山市路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路北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成唐山市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人文宜居城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路北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80万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7倍以内。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震、洪涝、地面沉降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完善农业生产空间布局,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实施陡河、青龙河、李各庄河等河流保护修复,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分类实施采煤塌陷区整治。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唐政办[2010]72号【发布部门】唐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0.25【实施日期】2010.10.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2010〕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唐山市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巩固绿化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全市造林绿化水平,激发全民爱绿护绿意识,营造绿化氛围,全面贯彻“环境优先、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秋冬季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

为切实有效的开展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绿色唐山、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城乡联动,专群结合”,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民共建,全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城乡绿化水平的新提升,以绿色家园建设的新成果,加快推进我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一)城乡一体的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实施城乡一体化绿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

(二)因地制宜原则。

尊重不同区域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地选择造林模式、栽植品种、管护机制。

(三)重点突破的原则。

突出生态脆弱的荒山和矿山、村镇家园、沿海盐碱地区,大力实施工程造林,通过集中重点突破,带动全面造林绿化开展,提升全市整体绿化水平。

(四)工程造林和义务植树相结合原则。

重点地区全面实施工程造林,确保工程质量。

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和绿化美化家园建设。

三、目标任务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重点林业工程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 宅 无 障碍 住 宅 及 其他 功 能 性 住房 。 出入 口应 在 公 交 车 站点 5 0 半径 覆 盖 范 围 内 。 充分 利 用太 阳能 、地 0米 热能 等 可再 生 能 源 。 1 层 及 以下 的 保 障性 住 房均 应 安 装 太 阳能 热 2 水 系统 。 1 层 以上 的保 障 性住 房 太 阳 能热 水 系 统 总住 户 数使 用率 2 不低 于 5 %。住 区内 宜选 用 太 阳 能路 灯 。装修 设 计 应 与 住 宅主 体 0
装修 设计 环节 ,编制 并 实施 了 保 障性 住 房室 内外 装修 设
计 导则 》 。要 求保 障 性住 房 装 修 设计 遵 循 安 全 、适 用 、经 济 、简 朴 、庄 重 、不 豪华 装修 的原 则 ,符 合节 能 、节水 、节 材 和环 境 保 护 的 要求 :要 求保 障 性住 房 的 装修 材 料 和 配 套设 备 设 施 选 用绿 色 环保 、低 污 染 、低 能 耗 、 高性 能 、 高耐 久 性 产 品 。从 功 能 空 间设 计 设 备 设计 、防 火 安全 、装 修 方 案及 施 工 图设 计 图 纸 深度 要 求
绿 色 建筑 是指 为人 们提 供 健 康 、 舒 适 、安 全 的居 住 、工作 和
1 、规 划 设计 环节 ,编 制 并 实 施 了 《 障 性 住 房 规 划 与 建 筑 保 设 计 导 则 》 。 坚 持 小 套 型 、 功 能 全 、精 细 化 的 原 则 , 满足 “ 济 、 适用 、美观 、安 全 ”基 本 要 求 ,使 用 面 积 系 数不 宜 低 于 经
实 施 保 障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工 作 中 .唐 山 市 牢 固树 立 “ 精心 、 精
细 、精 致 的理 念 ,围 绕 提 高 工 程 质 量 、提 升 工 程 品 质 .组 织 编 制 6项 技 术 标 准 和 图 集 .覆 盖 了 工 程 规 划 、设 计 、 施 工 、验 收 的全 过 程 。 尤 其 是 参 照 国家 绿 色 建 筑 标 准 , 建 立 起 符 合 唐 山 实 际 的 “ 色建 筑 ” 1 3 标 准 体 系 ,提 造 绿 色 星 级 保 障 性 安 绿 至 星
西幽
 ̄l t o l 张 》 tt lt 弱 ㈣ t
唐 山市倾 力打造绿 色保障性 安居 工程
口 河 北联合大学研究生学院 唐山市住房和 城乡建 设局
口 河北联合大学研究生学院 开滦矿 区工程 质量监督站
宋国强
李文志
2 1 年 .唐 山市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的 责 任 目标 是 :建 设 0 1 保 障 性 住 房 和 棚 户 区 改 造 9 2 套 . 占 中央 下达 河 北 省 任 务 总 3 1 6
筑 的理念 增添 了理 论依 据 和 实践 基础 。
求 .唐 山 市 以 超额 2 %的 标 准确 定 了 责任 目标 ,共 1 0 7 套 。 0 199 目前 .全 市 已经 确 定 项 目1 3 ,实 现 开 工7 4 1 . 占省 达 任 4 个 32套 务 的 8 % ,开 工 套 数 在全 省 1 个 设 区 市 中排 名第 一 。 在谋 划 和 3 1
量 的2 53 4. %。 按 照省 政 府 提 出 的 “ 个 确 保 、两 个 力 争 ” 的 要 一
领先 、推进 较 快 的 深圳 市 建 筑科 学 研 究 院 到唐 山就 绿 色建 筑 与 保 障性 住 房 有机 衔 接 问题 做 了专题 报 告 .使保 障性 住 房 建成 绿 色 建
3 、博 采 众长 .组织 了高 水平 的 专家 评 审 。在完 成 了五 部技 术
导则 初 稿 编 制工 作 后 .课 题 组 将五 部 技 术 导 则分 门别 类提 交 给 唐
山市 知 名 的 设计 、施 工 、监 理 单位 .广 泛 征 求 了各 方 的 专业 意 见 建 议 。河 北 省 住 房 和城 乡建 设 厅 于2 1 年 5 份 组 织 了省 内外 保 01 月 障 性住 房 政 策 、设 计 、施 工 节 能 电气 、设备 、绿 色 建 筑 专家 召 开 了专题 评 审会 。
居 工 程 ” 的 目标 。
二 ,夯 实 保 障 性 住 房 的 “ 色 ” 基础 绿
以5 1 日五 部技 术导 则 通过 专 家评 审 、5 5 月 2 月2 日正式 印 发执 行 为标 志 .唐 山市 建设 绿色 保 障性 安 居工 程 的基础 已 经夯 实 。


做 好 前 期 “ 色 ” 谋 划 绿
建筑 设计 同步进 行 。


在 保 障 性 安 居 工 程 建 设 工 作 大 规 模 启动 之 前 .唐 山 市 就 超 前 谋
划 .做 了大量 的 工作 。
1 、专题 攻 关 ,组 建 了高 水平 的课 题 团 队 。唐 山市住 房 和城 乡 建设 局 将 保 障性 住 房技 术 导 则 编制 工 作 作 为全 局 年 度 重点 科 研课 题全 力推 进 。 专 门成 立 了 以局 长任 组 长 、相 关处 室 、站办 负责 人 为 成 员 的专项 工作 领导 小 组 .抽 掉 了3 余 名 专 家 组成 课 题 组进 行 0 专 题技 术 和 政 策 公 关 。经 过 了1 0 日夜 的 不 力 ,翻 阅 了大 3个 懈努
7 %。住 区 的绿 地率 不低 干 3 % ,人 均 公共 绿 地面 积 不低 于 1 方 0 O 平
活 动 的 空 间 .同时 在建 筑 全 生命 周 期 ( 物料 生 产 、建筑 规 划 、设 计 、施 工 、运 营 维 护及 拆 除 过程 ) 中实 现 高效 率 地 利 用资 源 ( 能 源 、土 地 、水 资 源 、材 料 等 )、最 低 限 度地 影 响 环境 的建 筑 物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