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探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探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及出路自2016年5月起,中国全面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金融保险业也被纳入改革范围内。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困境,同时也需要寻找出路来应对挑战。
一、营改增给金融保险业带来的困境营改增的实施给金融保险行业带来了不少挑战和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负增加。
营改增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更高,而金融保险业是个高附加值的行业,一般增值税税率为17%,税负相应地增加。
2.税负调整。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前属于营业税优惠行业,享受3%的税率优惠。
营改增后,也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减少优惠政策,税负调整不利于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3.税负分担。
金融保险业在产业链中是处于下游的环节,其服务业务的收入,需要和上游企业分摊增值税。
4.费用增加。
营改增的实施需要企业对内部系统、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调整,对于金融保险企业来说,需要投入大量的费用进行这方面的调整。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是个挑战,但同时也是一个机会。
以下是金融保险业应对营改增的出路:1.合理选取税务筹划方案。
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的方式来降低税负,例如合理利用抵扣、退税等方式来减轻增值税负担。
2.创新业务模式。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金融保险业可以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服务领域,提高附加值和服务水平,以此来扩大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
3.加强内部运营管理。
营改增实施需要企业对内部系统、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调整,因此,金融保险业应加强内部运营管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质量。
4.积极提高技术水平。
金融保险业应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后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带来了一定的困境,但同时也为金融保险业提供了机会。
金融保险企业需要积极应对,合理选取税务筹划方案、创新业务模式、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和提高技术水平,以此来应对营改增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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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1、营改增金融业纳税人包括哪些?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金融机构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三、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2、金融业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一、金融服务的征税范围,依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难点及建议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难点及建议金融业营改增是税收改革中的大事件,更是国家“十二五”期间必须要重视的一项任务。
金融业税制改革关系到金融业能否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也是我国金融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任重而道远,代表了我国税制改革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促进金融业迈向国际先进水准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标签:金融业;推迟;营改增1我国金融业课征增值税的可行性1.1金融业实施增值税的优势所在金融业实施增值税具备了很多营业税所不能比拟的优势。
第一个就是增值税减少了重复征税,他不会因为中间有众多的流转环节而进行重复征税,因为它的计税依据是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
再者,为了履行按能力赋税的原则,增值税只是针对企业新增价值进行征税,至于纳税多少完全取决于企业价值新增加多少。
最后,增值税不会对经济主体有区别对待,所以增值税更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在经济市场中平稳健康的发展,因此金融业改征增值税相对于征收营业税来说更加具备公平性。
1.2基于金融业营改增的学术观点学者夏杰在其作品中提到,如果用增值税来代替营业税进行计税,那么给金融业类似于第二产业的税收政策是必然的。
张荣表明,虽然营业税有助于国家筹集更多的税收用于经济建设投入资金,但更应该将银行的人工与风险的高成本考虑进去,较高金额的营业税看起来金额巨大,但是离不开高交易量与营业额,而这些往往在扣除成本后得到的利润少之又少,按照现在的利润水准计算,这些相当于15%的所得税负担,在向所得税为单位主体税种改革的过程中,对银行诸如此类的核心业务可以免征增值税。
张峰则指出,从国家与企业总部承担金融风险的这一角度考虑,金融业实施增值税可以将税收由专属低级收入转为国家与地方共有的收入。
1.3金融业具备营改增税制的内在要求据相关学者测算,整个社会营业税不能抵扣的税额中金融业占较大,而且远远高于金融业营业税与整个社会营业税的额度占比,这源于金融业偏向生产性服务行业。
而且,金融业属于内部控制与信息化系统很全面的行业,这更满足了实现增值税发票联网系统的现实条件,这是其他行业都无法比拟的。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随着国家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营业税逐步被营改增所取代。
金融保险业在面临营改增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难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金融保险业在营改增的过程中面临的难题,并提出路径选择建议。
一、营改增简介营改增是指将原来应税项目为营业税的货物销售、修理修配劳务和服务、转让不动产加计应税金额、进口货物加计应税金额,由增值税纳税人依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试点于2012年启动,2016年全面实施。
在金融保险业中,营改增主要是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二、金融保险业面临的难题1. 税负增加由于金融保险业在原营业税下享有一些免税或减免的政策,但在增值税下这些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税负增加。
特别是对于部分专业保险公司,其在原营业税下享有较多的纳税减免政策,一旦转为增值税,将会导致税负的增加。
2. 税收适用范围在原营业税下,金融保险业的税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主要集中在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中介服务收入等方面。
而在增值税下,涉及的税收适用范围将更为广泛,需要金融保险公司对其税收申报和计算系统进行调整。
3. 税收政策影响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收体系的不同政策对金融保险业的税负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如果增值税的政策变化对金融保险业造成不利影响,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
4. 风险管控在增值税制度下,金融保险公司面临着更多的税收风险。
由于金融保险行业本身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一旦在税务申报和计算中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税收风险。
三、路径选择建议1. 加强政策研究金融保险业在面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时,首先需要加强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了解营改增对公司税负的具体影响。
也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税务规划。
2. 完善内部管理金融保险公司需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控和预防。
“营改增”政策解读及重难点问题应对
“营改增”政策解读及重难点问题应对2016-07-12 下午02:28:33 来源:中国建设报点击数:699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被解读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国最深刻的财税体制改革。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营改增”落地后,依然有许多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的理解,不仅关系到税负的增减,更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
应充分理解增值税的转嫁机制在营业税税制下,税率是3%,改征增值税后,税率是11%,但企业必须明了,税率与税负是不同的概念。
营业税税制下,3%是实际税负,而增值税税制下,税率是11%,但税负却并不是11%,原因就在于增值税具有可转嫁特征。
在上图中,冶炼厂的主要业务是开采铝矿石,假定冶炼厂以117元将铝矿石销售给铝型材加工厂,加工厂以351元将成品销售给门窗厂,门窗厂制造出铝合金门窗并以702元的价格销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以702元的价格购入铝合金门窗并经过安装成为现场的不动产,而不动产的验工计价将向甲方收款销售款项1110元,最后甲方再以2220元的价格销售给购房者。
若购房者购买房产之后不再转手,他就是这条生产链上的末端消费者。
从图中可以看出,铝合金最终变成不动产,这是实物流;中间椭圆形数字部分是资金流,即资金从下游流向上游,其中117、351和702是现金流。
在这个模型中,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率是11%,冶炼厂、加工厂、门窗厂等是典型的工业企业,税率是17%。
任何企业在向下游企业收取款项时,都包括价和税。
这是增值税的一大特点——价税分离。
另外,增值税可以进行抵扣,所以增值税不能忽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增值税横向涵盖所有产业链,纵向起于初级产品,终于末端消费者。
谈论“营改增”时,一定要从上下游企业的角度综合考虑。
施工企业上游主要是材料供应商、劳务企业和分包商,而下游主要是房地产企业。
[财税金融]“营改增”制度推进过程存在的困难和对策建议
[财税金融]“营改增”制度推进过程存在的困难和对策建议“营改增”制度推进过程存在的困难和对策建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我国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通过“营改增”试点和全面推开,我国的税务制度进一步科学化,企业与经济个体的税负逐步减轻,对服务业发展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营改增”制度推进过程中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税收征管体制还不完善。
“营改增”的全面试点推行,导致地方税源收入大幅度下降,地税部门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大幅度缩水,地方财政对地税的倚重程度、地方政府对地税的青睐程度将随之减弱。
“营改增”给纳税人带来的实惠,使得纳税人对国税部门感恩有加,而地税部门多年来的管理、服务因此受到质疑、否定,甚至非议。
“营改增”之后国税部门对地税部门管户的所得税在代开发票时不再予以附征,而部分货运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成本核算混乱,大大增加了征管难度。
以**市为例,受全市煤电支柱产业持续低迷,国家结构性减免税政策持续发力和一次性税源的减少等因素综合影响,今年**地税实有营业税税源亿元,截止5月底,已征收营业税亿元,6月份以后,营业税将不再征收,因“营改增”减少全年营业税税源亿元,成为今年受“营改增”政策影响而导致的税源硬缺口。
二是部分行业税收征管困难。
由于建筑业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跨区经营常态化、企业内部管理及运营模式复杂、资金支付结算出口集中等特点,各行业对口管理部门在建筑业立项、投资、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以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各环节,分别按照各自职能权限,独立管理运行,税务部门无法从源头上掌握建筑工程的施工计划,无法全面掌握工程最终造价等信息等,难以对施工项目进行有效的源头控管。
另外,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准入门槛低,投入产出快,竞争性大,从业人员流动性强,消费多为个人消费现金交易,大部分消费者不索取发票;而且餐饮业发票还存在使用假发票,互相借票或互相代开发票等不规范用票行为,以票控税的征管效能难以有效发挥。
亮点、缺憾与困惑——营改增新文件管窥之二-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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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新文件缺憾
营改增新文件带来了诸多亮点,但从纳税人角度,也感到有几许缺憾(一孔之见):
最大的缺憾:购买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与之相关的,还有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受让让自然无法抵扣。
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叫了多年;财政、国税何不雪中送炭,通过贷款利息抵扣,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再说,现在不动产都可抵扣了,贷款利息资本化不也是投资支出吗?更不用说流动资金贷款了。
第二大缺憾: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无抵扣,转让无扣除(除房地产开发企业新项目外)。
土地出让金,是企业不动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从政府招拍挂的成本不能抵扣,同样不动产抵扣也打了不少折扣;上述通过房地产企业通过扣减销售额的方式虽然减少了房地产企业的税负,但同时中断了后续抵扣链条,让受让方付款了却无法取得对应的增值税抵扣税额。
缺憾之三:个别文字费解,文义似有矛盾(如征税范围是否有偿、无偿)或结构混乱(如不动产相关条款)
只说一点:附件二、一(三)销售额中第10点只提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纳税人,其他的一般纳税人均未提及;然后第(八)销售不动产共有。
金融业“营改增”风险应对——以银行业为例-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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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12年开始了对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进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营改增)的试点。
就营改增已经试行的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服务业、电信业来看,一方面营改增能够有效避免过去出现的重复征税现象,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营改增也给一些企业造成了赋税增加的消极影响,这些企业或是由于自身生产周期及成本结构的关系、或是因为试点范围狭窄,非试点地区无法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总之,因为营业税改增值税而出现赋税压力增大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一、精准把握营改增的相关政策规定
积极参加税务机关和税务中介机构的培训活动,使银行的管理、税务、财务、运营团队迅速了解新法规。
将增值税的税收改革政策与银行业的业务特点相结合,扎实掌握政策实质要义,严格区分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规定的差异,紧跟增值税改革的步伐,做好增值税改革的准备工作。
对于理解不透彻或者模糊的政策及时向税务机关咨询确认,减少由于政策解读错误而造成的损失。
二、理性分析改革带来的影响,积极应对营改增
银行业应该根据现行试点行业的相关营改增政策合理预测未来实行改革
时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分析的重点应主要在对于增值税成本以及现金流的潜在影响。
如改革后银行业税收负担减轻,税后利润增加,银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优化现有的业务内容和结构,个别业务上在不影响银行自身重大利益的前提下,适当的让利大众客户,提升银行的社会效益;但如果改革后银行业实。
普华永道:金融行业“营改增”面临三大难题(老会计人的经验)
普华永道:金融行业“营改增”面临三大难题(老会计人的经验)在还未进行营改增的行业中,金融业以其繁杂的涉税业务范围、税收结构、征管方式等而成为难点。
不过,鉴于几乎所有企业和个人都是金融服务的最终消费者,金融业营改增将对社会经济产生广泛影响。
在上周五普华永道举办的媒体研讨会上,相关专家认为,金融业营改增面临着三大难题。
营改增对金融业是利好据了解,由于涉税业务范围、税收结构、征管方式等极其繁杂,金融保险业的“营改增”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全球许多征收流转税的国家都选择了对金融业免税,或者对部分金融服务征收增值税。
同时,也有一些国家开始研究对金融业征收金融交易税。
目前,我国对金融保险业征收5%的营业税,征税业务包括贷款业务、金融商品转让业务、金融经纪业务、其他金融业务和责任保险业务等。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认为,营改增将为金融行业带来利好。
在金融服务业征税的前提下,金融行业采购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获得抵扣,这将减轻重复征税问题。
金融行业营改增的难题在于销项税方面,如何对各类金融收入和金融产品进行征税,以及流转税是否可以流转到最终消费者,而不是停滞在供应链的某个环节而导致重复征税。
不过,金融行业的营改增毕竟还存在很多技术性的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三大难题待解首先是对金融保险业征税的原理不清楚。
胡根荣认为,一方面,因为金融保险业有各种各样的产品,如何构思将增值税套用到每一个产品上,目前还不清楚。
比如说贷款业务,对利息征不征税?再比如货币兑换,100美元兑换成780港币,汇兑差价或者说增值额在哪里?还有各种更加复杂的金融衍生产品,对其如何征收增值税都需要仔细考虑其中的原理和思路。
另一方面,增值税是消费型的税种,比如买车是一项消费活动,在买车环节支付了17%的增值税,如果贷款买车的话,还要再交一遍增值税吗?目前的税制下是交两遍税,交一遍增值税,贷款方面又要交一遍营业税。
浅析我国金融业“营改增”问题及对策
这部 分 内容 中与 内部 控 制 信 息披 露 有 关 的 内容 主 要 是
载体 , 也 是五年 当中形式最 为稳 定的 载体 。与年报 当中对 内
部控 制信 息相对 零散 简略 的披露相 比, 由各 国有银 行 董事会 单独 公布 的 内部 控制 自我评 价报告所 披露 的信 息更 加 系统 , 格 式 相对统 一 , 有助 于信息 使用 者进行快 速 的对 比。
关键词 : 金融业; “ 营改增” ; 问题及 对 策
中图分类号 : D F 4 3 8
, 一
文献识别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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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1 0 0 9 —5 2 9 2 ( 2 0 1 6 ) 3 5—0 0… … … … … … 。…
全国商情 6 7
金 融 在 线
1 .金 融 业 经 营 业 务 繁 杂 使 得 其 “ 营改 增 ” 后 计 税 基 础 难
以 确 定
为 了使增值 税 征 收更 加 合 理 化 , 需 要 不 断 地 出 台 增 值 税 细
则, 来对 更加 细化 的 领域 设 计 出政 策 。一 方 面 , 客 户 的 种 类
律、 行 政法 规和 监管 规定 , 报 告 内容 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地反 映
了本 行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 等。
三、 审 计 报 告
这是 由第 三方 即会计 师事 务所对 国有 商业银 行设 计 、 实 施 和维 护必要 的 内部 控制 , 以使财务 报表 不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而 导致 的重 大错 报 的工 作 进 行 鉴 证 以 后 出具 的报 告 。
的特殊 性 , 导 致 金 融 企 业 往 往 获 取 不 了增 值 税 进 项 税 的 专 用 发 票 。此 时 , 金 融 企 业 可 以 考 虑 外 包 出 去 非 核 心 业 务 。 另
金融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2016年金融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自从李克强总理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从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各行业均展开了营改增的攻坚战,金融业营改增这块硬骨头应该如何“啃”,需要从各个方面来积极应对,那么具体又有哪些应对策略呢? 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1、推进营改增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改造。
商业银行要根据掌握到的信息,结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摸索,对银行业信息技术进行更新改造,实现增值税开票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硬件、软件等问题,完成包括需求评审、代码编写和测试等一系列工作。
整个工作过程中注意尽量实现模块化改造、参数化控制,避免改造后的系统与出台的政策不一致所带来的损失。
2、加强财税业务培训和增加财务专职人员。
“营改增”后,个人客户将要求银行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些海量发票的开具需求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系统负担和工作量,而且预计还要面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等风险和挑战,因此需要组织财税岗位人员进行增值税培训,辅导相关人员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票证的业务处理流程。
银行中熟悉增值税法规的人才匮乏,以往更重视的是业务及信贷能手,今后“营改增”实施过程中肯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职人员。
3、建立健全账务核算体系。
“营改增”后,如果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建立健全账务账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9个专栏。
对上述专栏中的销项税还需要针对不同税率的业务分开核算,避免统一适用较高税率。
4、加强对供销链上供应商的管理。
“营改增”后,可抵扣的进项税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尤为重要,因此需要充分调研供应商信息,完善供应商管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服务合同价格中的谈判拟定相应办法,提升议价能力水平;同时还需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中的涉税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阅和修订;并对采购流程、支付报销流程、增值税发票取得与认证流程、成本费用核算等环节的流程进行改造与优化。
金融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
金融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1.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答: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非保本投资收益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股权转让收益按什么税目征税?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应按转让金融商品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目前暂不征收增值税。
4.银行、保险公司奖励给员工的旅游奖励,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银行、保险公司采购礼品赠送客户,是否做是同销售进行处理?答:(1)银行、保险公司奖励给员工的旅游奖励属于企业向职工提供的服务,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税,其取得的进项税用于集体福利,因此不能抵扣。
对银行、保险公司外赠的礼品,凡是以购买金融保险服务为前提的,不需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不是以购买金融保险服务为前提的,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其购买的礼品取得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凭票抵扣。
5.企业委托银行进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归企业,银行收手续费,委托贷款企业能够开具贷款业务发票吗?答:企业委托银行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就利息收入开发票,不需要变更税务登记。
6.运输企业购买车辆保险后,保险公司返还手续费给企业,税收如何处理?答:如为佣金,由运输企业按佣金收入开票缴税;如为折扣,则应由保险公司开具红字发票。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业保持了持续、稳定、较快的发展态势。
而今年初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对该行业的影响也成为了热点话题。
虽然目前实现了20%的税率降低,但金融保险业面临的难题和路径选择也凸显出来了。
一、难题1. 营业税到增值税转换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转变从营业税到增值税有可能导致一些企业税负增加,特别是成本中有大量不含税进项的企业。
增值税改革会直接导致金融保险公司企业税负的变化,诸如保险公司且分支机构、保险代理人等缴纳的税率和税负等均需要做出调整,才能更好地适应新的税制环境,提高企业利润与商业活力。
2. 海内外税制制度不一导致竞争力下降。
由于增值税改革会使得企业税负得到相应的降低,国内的同行出于追求较大利润而将出境金融保险业务偏移至香港等海外岛屿,这种做法导致国内金融保险业的竞争力下降,影响国家宏观政策的稳定。
二、路径选择为了应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金融保险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减少不含税进项支出向客户收取保费或其他收入时,应制定相应的财税政策,确保收入和成本中保险税的不含税进项的金额达到极佳平衡。
同时,应该加强与财税政策的对接,拓展保险市场,提高保险程度,降低企业经营的税负并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2.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金融保险业应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及时了解政策的变化,有效应对税务风险,同时应制订税金缴纳计划、提高缴纳效率或缓解税率等政策难题。
3. 优化经营策略企业应该从战略角度出发,结合各部门特性和经营状况,择优实施新的经营策略和战略,使企业效益和规模增长保持平衡。
4.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扶持金融保险业,在保持完善的税收框架和缴纳资金的情况下,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降低认可投资计划的门槛,完善税收利润合理分配的指导方针。
这样既可以确保政策落地,也可以促进本行业在税收改革中的更好发展。
综合来看,金融保险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中需面对的一系列问题,必须采取适当的路径选择,坚持优质服务,提高经营效益,完善公司治理,沟通以及政策的改进,保持企业的创新和活力,从而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与路径选择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业发展迅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金融保险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税收政策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
近年来,我国税收改革不断深化,其中“营改增”政策的推出对金融保险业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影响。
金融保险业如何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成为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金融保险业“营改增”面临的难题及路径选择进行探讨。
1.税负增加据统计,金融保险业的税负占比较大,营改增实施后,部分金融保险公司将面临税负增加的情况。
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由于本身的业务特点,预计将承担较大的增值税负担。
这对金融保险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金的需求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成本增加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还将使金融保险业的成本增加。
货币和金融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服务对象、服务范围较广,劳动密集型生产的特点以及服务性产品所要求的高质量服务的特性,使得其成本增加难以避免。
3.税收征管难度加大由于金融保险业的商品和服务涉及范围广泛,业务复杂多样,且多数情况下是跨部门交易,税收的征管难度将加大。
尤其是在金融保险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税收征管工作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4.营改增对金融保险业的冲击金融保险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它直接参与到金融服务的生产和供销中,是整个金融体系的基础和支撑。
而营改增的实施对金融保险业将带来一定的冲击,不仅需要增加税收负担,成本压力也将同时增加,这无疑会对金融保险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1. 积极应对政策调整面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挑战,金融保险业需要积极应对政策调整,不仅要及时了解政策信息,还需对自身业务进行调整。
在政策调整的过程中,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等方式来适应新的税收政策,降低税收负担。
2. 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作者:刘华伟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4期摘要:“营改增”是“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它作为金融税制改革的主要项目,通过健全税制体系,可以避免二次征税的不良现象,使我国金融的经济机构得到有效的调整与优化。
尽管“营改增”在我国金融行业领域中全面的推行,但是营业税自身就会产生重复征税、增值税的问题,在这种征税繁重的情境中,我国金融税收的负担随之加重。
如何解决“营改增”产生的有关难题,这已经是金融领域普遍关注的焦点话题。
关键词:金融企业“营改增” 难点解决对策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不断的扩大,除了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之外,大部分金融企业也积极的运用这一税收体制。
把金融业规划到增值税改革的工作进程中是金融界人士普遍推崇和倡导的,我国的征管体制还未成熟这是我国金融业“营改增”存在的主要难题之一。
本文作者认为应该积极的借鉴国外的成功税收征管经验去解决难题,在本文的论述中归纳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期待我国金融业营业税顺利的改征为增值税。
一、目前我国金融业“营改增”推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难题(一)金融业征收增值税的原理之间存在较大的隔阂国际上对我国金融业是否应该征收增值税的观念并不统一,增值税的计税原理大体上是参照税款额随营销的数额以及服务的质量而发生改变,然而最后承担所有税款的仅仅是消费者,增值税的本质是对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以及劳务费用的征收与索取。
不管是我国消费者定期向金融业还贷款、获得保险补贴与赔偿,还是金融业主动向消费者放贷、提供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目的都是使消费者的资金实现跨期配置的目标,此时消费者只是间接的对自己的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与分配。
另外只有货物保存、产品质量咨询这类非主营业务才可以被定义为服务消费,此时什么样的服务形式应该被纳入征收增值税的范畴,已经是模糊不清的问题了。
站在这个角度分析,我国金融业的增值税征税没有明确的征收准则,此时与征收原理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
“营改增”下金融业的难点分析
“营改增”下金融业的难点分析摘要:“营改增”政策的深入推行,对我国的许多行业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
而金融业虽还未深入推广该政策,但也可能在“营改增”政策下出现一系列的行业发展问题。
本文首先分析了“营改增”的推行现状,并根据我国目前的金融业发展情况,分析了“营改增”背景下金融业可能面临的主要难点,并分析政策环境特点,提出了应对难点的一些对策。
以期为解决未来金融业发展可能面临的困境提供一定的思路。
关键词:营改增;金融业;金融发展自步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十分迅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前期成果的市场经济环境支持下,金融业迎来了发展的春风,让我国的整体经济实力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升。
但随着“营改增”政策的推行,金融业的发展可能会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
发展工作的多个层面均同时受到日后“营改增”政策的冲击,这也是我国金融业飞速发展以来可能面临的较大难题。
针对于这一困境,需要分析政策特点,了解市场环境,才能够做出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措施,从而让金融业重获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营改增”简介与推行现状“营改增”全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即对生产、交通、服务等多个行业不再征收营业税,而改为征收增值税。
这种政策在最初在“欧洲杯”期间得到应用,并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果。
在“营改增”政策的核心思想中,将减轻企业的税负作为主要目标,通过进项抵扣的方式减少一定数量的税额,从而达到减轻企业纳税成本负担的目的。
我国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正式开始于2012年以后,最初仅仅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等8个省份或直辖市进行试点。
在政策细节条款以及相关部门建设更为完善之后,在近两年“营改增”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虽然还并没有真正完成推广与应用,但此趋势也成为了多个行业中的必然。
目前,增值税的征收税率是根据行业不同而变化的。
比如交通运输类行业的增值税在13%左右,而现代服务类行业的增值税一般在8%左右。
在目前的政策推行实验阶段,许多试点地区的实际增值税都有了一定的降低,交通运输类行业与现代服务类行业的实际增值税在很多情况下均按照11%以及6%的税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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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1.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收入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入应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2.持有金融商品取得的非保本投资收益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股权转让收益按什么税目征税?
答: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应按转让金融商品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目前暂不征收增值税。
4.银行、保险公司奖励给员工的旅游奖励,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银行、保险公司采购礼品赠送客户,是否做是同销售进行处理?
答:(1)银行、保险公司奖励给员工的旅游奖励属于企业向职工提供的服务,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缴税,其取得的进项税用于集体福利,因此不能抵扣。
对银行、保险公司外赠的礼品,凡是以购买金融保险服务为前提的,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