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DOC 45页)【优秀实用资料】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前言矿井防治水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安全稳定生产至关重要。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水文安全,防止矿井涌水事故发生,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二、矿井防治水组织指导体系1. 矿井防治水部门(1)确定矿井防治水的总体规划和目标;(2)指导和协调各岗位防治水工作;(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计划、指导、控制及评价;(2)制定防治水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治水职责。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流程1. 防治水计划制定(1)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2)明确防治水的目标和任务;(3)确定防治水的措施和方法。
2. 防治水设施建设和维护(1)完善矿井防治水设施;(2)对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3)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3. 监测预警控制(1)建立水文监测系统,对矿井水文进行实时监测;(2)建立预警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涌水事故进行预警;(3)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涌水事故的损失。
4. 人员培训和演练(1)对防治水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防治水知识和技能培训;(2)定期进行水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矿井防治水措施1. 积极开展地下排水工程(1)对矿井进行地下排水系统的规划和建设;(2)确保排水系统的完备性和可靠性。
2. 健全巡查制度(1)建立巡查制度,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建立巡查记录档案,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资料归档。
3. 加强矿井密封(1)对矿井进行密封工作,防止地下水的涌入;(2)定期检查密封效果,采取措施修复破损部分。
4. 矿井水质监测和处理(1)建立矿井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质进行检测;(2)对水质不合格的区域进行矿井水处理,确保水质达到要求。
五、矿井防治水责任制1. 矿井防治水责任人(1)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2)制定矿井防治水的责任制;(3)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XX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总则一、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制度的宗旨是: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落实防治水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有效地预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为首的矿井防治水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1、矿井要成立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以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由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地质测量部门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3、设置防治水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门,由技术负责人任主任,地测部门、机电运输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计划部门、安全质量监察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矿井防治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节防治水工作责任制一、矿主要负责人是本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二、技术负责人主管矿井防治水技术工作,负责组织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的编制;研究制定矿井防治水方案和各项防治水措施;月、季、年度水情分析;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实施;季度防治水安全检查;重大水害隐患的确定和安全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三、落实防治水业务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所承担的防治水工作。
四、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方案设计和各项防治水措施;负责对矿井水情、水害分析预报;负责矿井月度水害隐患排查、重大防治水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编制各类防治水设计、措施。
五、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井开拓生产计划安排、工程方案论证和技术管理,接受防治水办公室的指令,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按设计施工,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六、矿机电运输部门负责对矿井供电、排水系统的检查;认真编制防治水机电设备的需用、大修、电力负荷计划,做到现场备用设备充足,满足现场需求;定期组织水泵技术测定和雨季电器试验,组织好雨季前排水设备联合试运行。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
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总则为了明确我矿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切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治水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煤矿防治水规定》、有效预防矿井建设中水害的发生,保证矿井施工安全,特成立鑫顺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第二条指导思想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害。
第三条奋斗目标一、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二、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组织机构鑫顺煤业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以及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部、井口调度、通风区、安监部、技术部、调度室、供应部、综合办、财务部等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基本任务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防治水工作法律法规规定、指令。
二、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三、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
四、根据矿井生产接替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
五、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必须严抓共管。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3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引言矿井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然而,由于矿井内部存在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加以有效管理,就会导致矿井内涌水严重,给矿井生产和工人的安全带来严重的威胁。
为了防止和控制矿井涌水,保障矿井的正常运营,制定一套完善的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矿井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生涌水事故,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科学有效:通过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井进行全面细致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制定具体和针对性的防治水方案。
3.全员参与:矿井防治水管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应该参与到防治水工作中,共同维护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
4.预防为主:通过对矿区水源、水体状况以及矿井运营情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矿井涌水的发生。
三、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矿井涌水风险评估对每个矿井进行详尽的水文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分析,评估矿井涌水的可能性和风险程度。
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2.矿井涌水监测系统建设在每个矿井内部建设完善的涌水监测系统,通过实时监测矿井的涌水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矿井涌水的动态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矿井防治水措施根据涌水风险评估的结果和实时监测的数据,采取相应的防治水措施。
包括加固矿井壁、设置防水层、注浆填缝、泵水降压等技术手段,以减少矿井涌水的发生和减轻涌水带来的影响。
4.矿井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矿井涌水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应对矿井涌水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矿井从业人员进行涌水防治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监督与检查建立矿井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矿井涌水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导和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文件,下面就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便于更好地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
一、总则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编制的,旨在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防治水工作。
二、职责分工1.煤矿企业:(1)建立、完善和执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完备和及时更新;(2)组织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技能和意识;(3)切实履行矿井防治水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矿长负责制;(4)监督和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报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2.矿长(或矿井负责人):(1)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2)严格按照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3)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方案和预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4)组织和指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定期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矿井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1)履行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2)具备良好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知识和技能,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3)发现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4)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1.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计划制定(1)根据矿井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防治水目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2)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矿井水资源的调查分析、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水源保护工作等内容;(3)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5篇)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市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市煤炭工业安全有序地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矿井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矿井进行监督、督促各类防水煤柱设计、防治水措施的上报工作,并按审批权限上报审批。
市局负责检查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每一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矿负责对重点受水患威胁矿井的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县(市)区局、国有地方煤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六、各类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矿井每月向县(市)区局汇报一次,国有地方煤矿每季向市局汇报一次矿井水患情况。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矿井运营安全,保护矿工及设备安全,有效防止矿井水害事故发生,订立本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矿井的防治水管理工作,并应严格执行。
二、责任体系2.1 管理机构本企业设立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矿井防治水工作。
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订立矿井防治水目标和策略;—确保矿井防治水规章制度的执行;—引导和监督各矿井的防治水工作;—组织矿井防治水技术研究和培训。
2.2 管理人员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矿井防治水工作。
其职责如下:—负责矿井防治水计划的订立和执行;—监测和分析矿井水文地质情况,猜测矿井涌水和水害风险;—组织防治水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协调矿井各部门之间的防治水工作。
2.3 矿井职工矿井职工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并正确使用防治水设备。
其职责如下:—定期参加矿井防治水培训,了解矿井防治水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求;—搭配矿井防治水管理部门进行巡查、检测、排水等工作;—及时上报矿井水害风险和事故情况;—遵守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依照指令进行应急处理。
三、防治水措施3.1 矿井水文地质勘查在矿井开工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查工作,以了解矿井地下水情况及其变动规律,确定矿井的涌水和水害风险区域。
3.2 建设排水系统依据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合理设计并建设排水系统,确保矿井内的地下水位保持在安全范围之内。
排水系统应包含:—主排水井和辅佑襄助排水井的设置;—排水管道的布置和维护;—排水泵站的设备和维护;—排水管道的监测和维护和修理。
3.3 水文地质监测建立水文地质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水位、地下水流动速度、地下水质量等进行监测和分析。
依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调整排水系统,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有效性。
3.4 应急预案和演练订立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矿井职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全套)
下窑煤业XX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XX煤炭运销集团下窑煤业XX二O一三年三月目录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0测量工作制度1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3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6水文地质工作制度7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8防治水监控防X措施9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11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16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17探放水管理制度19水患防治应急预案20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2设备工具保管与使用制度23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4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24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25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26防汛物资储备制度28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29地表水监控防X措施32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33水情水害预报制度33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5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40探放水组织机构42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43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3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4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6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47技术科长(防治水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48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49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50打眼工操作规程51防治水工岗位责任制52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2013修改正式版
贵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前都办字【2013】号签发人:贵州前..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下发防治水各种管理制度的通知矿属各部门及施工单位:为了提高我矿的防治水管理水平,落实煤矿企业防治水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矿井水害事故发生,确保井下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保障煤矿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安全实际,经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特编制本管理制度,现下发给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请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即日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贵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5日一、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8号令《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前都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上级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煤矿防治水制度汇编
防治水制度汇编* * 煤矿第一章防治水工作制度 (3)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3)第二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3)一、一般规定 (3)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5)三、井下防治水制度 (5)四、井下排水 (5)五、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5)第三节水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第四节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7)一、总则 (7)二、职责划分 (7)三、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8)四、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9)五、奖惩和其它 (11)第五节矿井探放水制度 (12)一、探放水制度 (12)二、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3)三、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13)四、探放水奖惩制度 (14)五、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4)第六节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16)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16)二、隐患的排查 (17)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7)四、处罚规定 (17)第二章防治水措施 (18)一、建立制度、加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和职工防治水培训工作 (18)二、地面防排水措施 (18)三、井下防治水措施 (19)四、使用探水机械要注意如下事项: (23)五、透水预兆与紧急处理措施 (23)第三章矿井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 (26)一、指导思想 (27)二、基本任务 (27)三、岗位职责 (27)四、职能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内容 (28)第一章防治水工作制度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公司(某煤矿)是一水文地质条件较为简单的矿山,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为了防止矿山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山防治水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探矿或开采都要认真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尤其是靠近矿体接触带时,必须先探水。
二、矿山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水设备。
培训探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矿山每月(及雨季前)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DOC 45页)【优秀实用资料】
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二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2)第三节暴雨期间巡视及有透水预兆的停产撤人制度 (3)第四节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第五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5)第六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5)第七节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 (7)第八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9)第九节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12)第十节防治水设计审签制度 (15)第十一节预测预报制度 (17)第十二节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8)第十三节考核奖励制度 (20)第十四节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21)第十五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2)第十六节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4)第十七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5)第十八节探放水安全确认验收制度 (25)第十九节探放水设备、材料管理制度 (28)第二十节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第二十一节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32)第二十二节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33)第二十三节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35)第二十四节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37)第二十五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40)第二十六节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40)第二十七节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40)第二十八节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2)第二十九节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3)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物探及采掘工作都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探放水作业队伍.第四条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本矿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泰山隆安地测科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审查意见地测科审查意见安检科审查意见:地质副总审查意见总工程师审查意见汇总人:王应龙日期: 2012年2月目录一、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5. .二、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 3三、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1.. 9四、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1五、探放水制度................................................................ 2.. 5.六、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2.. 7七、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2.. 9八、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3.. 3九、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3.. 6十、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3.. 8十一、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 4..十二、探掘(回采、抽放、通分、注水)分离管理制度 (42)十三、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4.4十四、地测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4.. 6十五、地测科工作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47十六、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4.. 8十七、地测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 4. 9十八、地测设备、工具使用、管理、................................................................ 4.. 9十九、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5.. 0二十、探放水移交制度................................................................ 5.. 1.二十一、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5.. 2二十二、雨季三防巡查制度................................................................ 5.. 4二十三、直流电法超前物探管理制度................................................................ 5.. 6一、水害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法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煤矿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前言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础工作。
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对煤矿安全生产中防治水和防治水工作最终成果量和质的规范化要求。
其目的是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正常、有序地进行,也为实现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提供保证。
矿井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做好防治水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为此,**煤矿防治水科根据**省煤炭工业厅2012年6月颁布的《**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定了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水害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一、法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水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的发生。
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
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
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
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
煤矿防治水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水力学、地质力学、水文地质等科学知识,采取科学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各种水患。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责任落实到岗位,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保证工作职责到位,强化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有效。
第二章防治水组织架构第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坚持领导负责制,设立独立的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水情监控、防治水技术管理和水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煤矿防治水委员会是防治水工作的决策机构,设立专职防治水领导,负责统筹协调煤矿防治水工作。
第六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与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如地质部门、水利部门、消防部门等,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共同应对各种水患。
第三章防治水措施第七条煤矿防治水措施包括防渗排水、堰塞湖排除、涌水工作、沙石料排除、地质检测等多种方式,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水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八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必须加强巡视监测,定期检查防治水设施的完整性和工作状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九条煤矿防治水工作涉及人员需要定期接受防治水知识培训,了解应对水灾的基本方法,保证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水患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水灾能够迅速处置。
第十一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人员必须在发生水灾时迅速到位,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煤矿防治水工作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煤矿防治水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煤矿防治水工作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煤矿防治水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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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5)测量工作制度 (6)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9)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15)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17)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0)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21)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27)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33)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36)探放水管理制度 (40)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44)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7)设备工具保管与使用制度 (48)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9)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51)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52)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54)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58)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61)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65)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67)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68)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0)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85)探放水组织机构 (90)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93)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3)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7)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9)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03)技术科长(防治水副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06)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07)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9)放炮员操作规程 (110)打眼工操作规程 (114)防治水工岗位责任制 (118)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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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二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2)第三节暴雨期间巡视及有透水预兆的停产撤人制度 (3)第四节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第五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5)第六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5)第七节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 (7)第八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9)第九节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12)第十节防治水设计审签制度 (15)第十一节预测预报制度 (17)第十二节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8)第十三节考核奖励制度 (20)第十四节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21)第十五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2)第十六节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4)第十七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5)第十八节探放水安全确认验收制度 (25)第十九节探放水设备、材料管理制度 (28)第二十节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第二十一节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32)第二十二节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33)第二十三节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35)第二十四节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37)第二十五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40)第二十六节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40)第二十七节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40)第二十八节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2)第二十九节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3)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物探及采掘工作都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探放水作业队伍.第四条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本矿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每月(及雨季前)组织一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牵头的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第六条防治水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防治水设备仪器购置、排水抗灾扩能、工程水文地质补勘及观测系统、疏水降压、人员培训、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第七条防治水科定期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掌握必备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害的能力。
第八条地测科和防治水科要认真收集矿区水文地质资料并建立台帐存档。
第九条地测科要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析编制年、月水害预报。
若遇特殊水情水害,应作临时预报,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通知调度室、安通科和生产单位.第十条各单位所属范围内必须配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
第十二条煤矿要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第二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第一条地质测量要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第二条设计人员需地测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1、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2、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4、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技术例会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
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第三条与生产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测科需向生产单位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各类巷道开口,生产单位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科.3、各生产单位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变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
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第三节暴雨期间巡视及有透水预兆的停产撤人制度第一条当地面发生大、暴雨天气时,由矿调度室组织防治小组展开大、暴雨天气停工撤人行动。
第二条相关矿领导及科室、生产单位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防治水领导小组指挥。
第三条矿井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井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的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矿长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并将水患情况通报周边所有矿井。
第四条当发生突水时,矿井应当立即做好启动强排系统的准备,配合永久排水系统,进行排水作业。
第五条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
雨季到来之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
第六条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
第七条要准确、及时地将矿井的采、掘工程绘制到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上,定期收集相邻煤矿和关闭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的情况。
第八条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第九条应当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排水、压风、防尘系统。
保障通讯、排水系统畅通、使用可靠,保障压风自救系统、防尘系统可靠有效,提高矿井防、抗灾能力。
第四节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分管副矿长、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技术科、机电科、安通科、调度室、防治水科、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第二条会议程序1、学习上级及矿上有关文件、通知、制度等,学习新技术及好的做法、经验。
2、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汇报本月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3、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第三条管理规定1、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
2、会议期间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保持会场纪律。
3、防治水科必须作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整理会议纪要,存档保管。
第五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第一条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第二条探水队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探水移交单.第三条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第四条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第五条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第六条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水队人员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第七条在交接单上相关单位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第六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第一条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第二条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全面工作。
第三条防治水科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第四条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第五条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第六条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
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第七条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第八条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第九条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情况下,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第十条煤矿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节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第一条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
第三条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