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眼面部防护-—激光防护第1部分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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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目镜介绍及国内外标准解析

护目镜介绍及国内外标准解析

护目镜介绍及国内外标准解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全球的高风险受到广泛关注。

口罩、护目镜等医用防护物资需求量巨大,医护人员在救治患者过程中可能受到感染的风险越来越受到重视,护目镜作为医护人员必不可少的防护品,其标准的重要性突显,各国的护目镜标准分类属于眼面部防护具。

根据国家标准GB/T 12903—2008《个体防护装备术语》的定义是指防御电磁辐射、紫外线及有害光线、烟雾、化学物质、金属火花和飞屑、尘粒、抗机械和运动冲击等伤害眼睛、面部和颈部的防护装备,它包括三个类别:即太阳镜、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和运动眼面部防护装备。

目前作为防疫物资的医用护目镜就属于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以下将职业眼面部防护装备所涉及的国内外标准进行检索、收集和整理,选择关键性能——防护性能来分析比较国内外护目镜标准。

一、国内外标准1、我国标准《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GB 14866—2006),适用范围为除核辐射、X线、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和其他核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用眼防护;《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1部分:要求》( GB 32166.1—2016),适用于在职业眼面部防护中(主要是工业防护)用于保护眼部或面部安全的平光防护具或部件。

《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2部分:测量方法》( GB/T 32166.2—2015)适用于在职业眼面部防护中(主要是工业防护)用于保护眼部或面部安全的平光防护具或部件。

《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GB 14866—2006),适用于除核辐射、X 光、激光、紫外线、红外线及其他辐射以外的各类个人眼护具。

《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器具装置及用具》(YY/T 0128—2004)适用于医用诊断X射线辐射防护装置及防护用具。

《医用防护镜技术要求》(DB11/ 188—2003)适用于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防止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直接溅入眼部的医用防护镜。

《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5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GBZ/T 240.5—2011),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眼睛刺激性/腐蚀性作用目前,我国现行的职业眼面部防护国家标准有4项,行业标准有2项,地方标准1项,我国没有医用护目镜的专项技术标准,DB11/ 188—2003《医用防护镜技术要求》是非典时期制定的地方标准,但考虑到实施时间,检测项目等内容,仅可以参考使用。

ISO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情况

ISO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情况

ISO有关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情况最近几年,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颁布了许多新的标准。

另外,德国、欧盟等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也逐步向ISO标准靠拢,ISO标准成为比较通用的标准。

目前,在劳动防护用品方面,我国主要引用或者转化的外国标准也是ISO标准。

据初步统计,ISO标准如下:1)头部防护ISO3873:1977工业用安全帽2)眼面部防护ISO4007:1977个人用护目镜词汇两种语言版ISO4849:1981个人用护目镜技术要求ISO4850:1979焊接和相关工艺的专用护目镜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ISO4851:1979个人用护目镜紫外线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ISO4852:1978个人用护目镜红外线滤光镜应用和透射率的要求ISO4854:1981个人用护目镜光学性试验方法ISO4855:1981个人用护目镜非光学性试验方法ISO4856:1982个人用护目镜目镜和护目镜技术要求简表ISO6161:1981个人用护目镜防激光辐射的滤光镜和护目镜3)足部防护ISO2023:1994橡胶鞋工业硫化橡胶衬里鞋规范ISO2251:1991有衬里的抗静电橡胶靴规范ISO17249:2004防链锯切割的安全鞋ISO20344:2004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ISO20345:2004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ISO20346:2004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ISO20347:2004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ISO20344cor.1:2005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勘误表ISO20345cor.1:2005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勘误表ISO20346cor.1:2005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勘误表ISO20347cor.1:2005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勘误表4)躯干防护ISO2801:1998阻热和隔热服防护服的选择、保存和使用的常用方法ISO6529:2001防护服对化学品的防护防液态和气态化学制品的抗渗透性的测试ISO6530:2005防护服对液态化学品的防护材料抗渗透性的测试ISO6942:2002防护服阻热和隔热材料和材料部件受到辐射热源时的热性能评定ISO8194:1987辐射防护辐射污染防护服设计、选择、检验和使用ISO9150:1988防护服防熔融金属飞溅物性能测试(GB/T17599—1998EQV)ISO9151:1995阻燃隔热防护服有源条件下热传导性的测试法ISO9185:1990防护服材料抗金属溶液穿透性的评定ISO11393-1:1998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第1部分:抗链锯切割试验用由飞轮驱动的试验设备ISO11393-2:1999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第2部分:护腿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11393-3:1999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第3部分:鞋靴的试验方法ISO11393-4:2003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第4部分:防护手套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ISO11393-5:2001手持式链锯使用者用防护服第5部分:防护绑腿的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ISO11612:1998阻燃和隔热服隔热防护服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11613:1999消防员防护服性能要求和实验室试验方法(GA10—2002NEQ)ISO12127:1996阻燃和防火服防护服或其材料对接触热传递的测定ISO13688:1998防护服一般要求ISO13982-1:2004防护服防固态颗粒物第1部分:防空气传播的固态颗粒物全身防化服的性能要求ISO13982-2:2004防护服防固态颗粒物第2部分:确定防护服内泄漏的气溶胶微粒的试验方法ISO13994:1998防液体化学制品防护服防护服材料在压力下防液体渗透阻力测定ISO13995:2000防护服机械性能材料抗动态撕裂和刺穿性能的测定ISO13996:1999防护服机械性能抗刺穿性能的测定ISO13997:1999防护服机械性能抗尖锐物切割性能的测定ISO13998:2003防护服防止刀切割和刺穿的围裙、裤子和背心ISO13999-1:1999防护服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第1部分:连指手套和手臂护套ISO13999-2:2003防护服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第2部分:非连指手套和手臂护套ISO13999-3:2002防护服防止刀切伤和割伤的手套和手臂护套第3部分:编织物、皮革和其他编织材料的冲击切割试验ISO14460:1999赛车手防护服对热和火焰的防护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ISO14460AMD-1:2002修改件1:改进的弯曲试验ISO14877:2002用粒状磨料进行喷砂操作用防护服ISO15025:2000防护服隔热和阻燃阻燃性能试验方法ISO15383:2001消防员防护手套实验室测试方法和性能要求(GA7-2004NEQ)ISO15384:2003消防服野外消防服的实验室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ISO15538:2001消防服有反射性外表面的防护服装的试验方法合性能要求ISO16603:2004防止与血液和体液接触的防护服确定防护服对血液和体液的抗渗透性合成血液测试法ISO16604:2004防止与血液和体液接触的防护服确定防护服材料对血液病原体的抗渗透性使用Phi-X174抗菌素测试法ISO17491:2002防护服对气态和液态化学品的防护防护服耐气体和液体穿透性的测定ISO17492:2003阻燃隔热防护服确定在火焰和辐射热暴露下的热传递ISO17492:2004技术勘误单ISO17493:2000耐热服装和装备用热空气循环炉做对流耐热试验方法ISO22608:2004防护服液态化学剂的防护防护服材料对液态农药制剂的排斥、抑制和渗透性测量ISO22609:2004传染试剂防护服医疗面罩防止人造血渗透的试验方法(固定容积,水平喷射)ISO22612:2005传染性试剂防护服防干态细菌穿透的试验方法ISO/TR11610:2004防护服词汇5)防坠落ISO10333-1:2000个体防坠落系统第1部分:整体吊带ISO10333-1AMD1:2002个体防坠落系统第1部分:整体吊带修改件1ISO10333-2:2000个体防坠落系统第2部分:缓冲器ISO10333-3:2000个体防坠落系统第3部分:自控器ISO10333-5:2001个体防坠落系统第5部分:可自行闭锁的接头ISO10333-6:2004个体防坠落系统第6部分:系统性能测试ISO14567:1999防止从高处坠落的个体防护装备单点固定设备ISO22846-1:2003个体防坠落装备绳口系统第1部分:系统工作基本原理。

眼面防护分类

眼面防护分类

眼面防护分类职业性眼(面)伤害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为有效保护眼面部不受伤害,需根据危害因素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常常会因飞来的异物、化学物质或光线对眼面部造成伤害。

据统计,职业性眼(面)伤害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而眼部面积只占人体表面积的1/600。

也就是说,相对其他人体器官,眼部更易受到职业性伤害。

如何在工作中有效保护眼面部不受伤害?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是最有效的。

当工作条件暂时不能改变时,则需要根据危害因素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职业性眼面伤害因素常见的职业性眼面部伤害因素包括异物性伤害、化学性伤害、非电离辐射伤害、电离辐射伤害、微波和激光伤害等5个方面。

异物性伤害在铸造、机械加工、建筑、采石等行业的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砂粒、金属碎屑等异物进入眼内或冲击面部等情况。

有的固体异物高速飞出(如旋转切削的金属碎片或打磨金属物体的碎颗粒),若击中眼球或面部,可造成严重的眼球破裂或穿透性损伤,面部皮肤破裂或鼻骨骨折等损伤。

化学性伤害生产过程中的酸碱液体或腐蚀性烟雾进入眼中或冲击到面部皮肤,可引起角膜或面部皮肤的烧伤。

在工业生产中,化学性眼面部伤害较多见,以碱液引起的烧伤最严重,因为碱液比酸液更易穿透皮肤。

非电离辐射伤害在电气焊接、氧切割、炉窑、玻璃加工、热轧和铸造等场所,热源在1050℃~2150℃时能产生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

紫外辐射可引起眼角膜结膜表浅组织灼伤,使受害者产生畏光、疼痛、流泪、眼睑炎等症状。

红外辐射对眼组织产生热效应,引起眼睑慢性炎症和晶体混浊(职业性白内障)。

可见强光会引起眼睛疲劳、眼睑痉挛和结膜炎。

电离辐射伤害在原子能工业、核动力装置(如核电站、核潜艇)、核爆炸、高能物理试验等场所,往往存在α粒子、β粒子、γ射线、X射线、热中子、慢中子、快中子、质子和电子等辐射。

当作业人员总剂量吸收超过22Gy时,有些人员开始出现白内障,其出现率随总剂量的增大而升高。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规范汇总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规范汇总
4
手部防护
1、GB/T29512-2013手部防护防护手套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2、GB30865.1-2014手部防护手持刀具割伤和刺伤的防护手套第1部分:金属链甲手套和护臂
3、GB28881-2012手部防护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4、GB24541-2009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5、AQ6103-2007焊工防护手套
7、GB24540-2009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8、GB/T23463-2009防护服装微波辐射防护服
9、GB8965.1-2009防护服装阻燃防护第1部分:阻燃服
10、GB8965.2-2009防护服装阻燃防护第2部分:焊接服
11、GB/T23464-2009防护服装防静电毛针织服
12、GB/T13459-2008劳动防护服防寒保暖要求
2、GB/T23466-2009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7
头部防护
GB-T30041-2013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
8
眼面部防护
1、GB32166.1-2016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1部分:要求
2、GB/T32166.2-2015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2部分:测量方法
3、GB30863-2014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激光防护镜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规范汇总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汇总
序号
防护类型
标准、规范
1
通用要求
1、GB/T29510-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2、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3、AQ/T3048-2013化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及配备

GB3609.1—2008《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标准的执行与产品管理

GB3609.1—2008《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标准的执行与产品管理

之 一 , 部 面 积 只 占 人 体 表 面 积 的 l 0, 职 眼 /6 而 0
业 性 眼 伤 害 却 占 到 整 个 工 业 伤 害 的 5 焊 接 作 业 %。
中 , 在 多 种 眼 面 危 害 因 素 。 接 弧 光 中 , 长 为 存 焊 波 2 0~4 0 m的 紫 外 线 对 人 体 有 不 良影 响 , 中 波 0 0n 其
G 6 —0 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B30. 20( 9 1 8 ( 第1 部分: 接防 焊 护具 标准的 执行与 产品管理
罗 穆 夏 余 萌 杨 文 芬
北 京 市 劳 动 保 护 科 学研 究所
眼 面 部 是 最 易 受 作 业 环 境 伤 害 的 人 体 部 位
表 1 规 格 要 求
技 术 要 求 产 品分 类 长 度 头 戴 式 手持 式 安 全 帽 与 面 罩 组 合 式 ≥3 0 m 1r a ≥3 0 m 1r a ≥2 0 m 3r a 宽 度 ≥2 0 m lr a ≥2 0 1 mm ≥2 0 m lr a 深 度 质 量 分 类 标 记 代 号 M T M —H M A
疼 痛 、 泪 等 症 状 , 成 急 性 电 光 眼 炎 。 接 弧 光 红 1 1 标 准 主 要 技 术 内 容 流 造 焊 .
外波 段 中 , 8 7 0~ 1 0 n 0 m波 段 对 健 康 的 影 响 较 大 ; 4
标 准 主 要 技 术 指 标 分 为 : 料 及 规 格 要 求 、 学 材 光
护 片 、 护 具 主 体 三 部 分 ( 1 , 接 滤 光 片 可 衰 减 眼 图 )焊
焊 接 防 护 具 的 材 料 符 合 佩 戴 舒 适 性 要 求 , 接 滤 焊
规 见表 l 。 各 个 波 段 有 害 光 线 ; 护 片 及 面 罩 主 体 可 以 抵 御 高 光 片 材 料 无 明 显 光 学 缺 陷 ; 格 要 求 的 内 容 , 保 温 金属 固 体及飞 溅 金属碎 屑等 。 2 0年 l月l 08 2 , 国 发 布 了 GB/T 3 0 1 5日 我 6 9. 1 3 光 学 性 能 .

眼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眼部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眼球内容物包括房水、晶状体和玻璃体,均为无血管、无神经的透明体,具 有屈光作用,与角膜共同构成屈光系统。
2、视路指从视网膜至大脑枕叶视中枢的神经传导径路。视路包括视神经、视 交叉、视束、外侧膝状体、视放射和枕叶视中枢。
3、眼附属器指保护、运动和支持眼球的组织结构,包括眼睑、结膜、泪器、 眼外肌和眼眶。
危害的信息需要在现场收集,并进行分析评价,
才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评估的 内容建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眼面部的危害是单一出现的,还是多种并存? 2. 冲击:相对高能量还是相对低能量?(可参考 作业的类别进行判断)
3. 化学物的危害主要是飞溅的危险还是以蒸气的 形式?(可以通过化学物的性质和作业方法确 定。)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特殊用途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激 光、防微波和防射线等等。根据形状或形式不同,还有杯 形的防护眼罩,间接通风的防护眼罩和可更换镜片的防护 眼镜等等。
2.眼部防护用品的选用。 我国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中等75和77条中都提到, 对于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气、粉尘、噪音、强光、辐
(1) 与员工的实际情况相配合,例如戴近视镜的员工,需要选择专 为戴眼镜人士设计的防护眼镜,如可罩在近视镜外的防护眼镜;脸特 别窄小的员工戴有镜腿的防护眼镜容易滑落,等等。 (2) 焊接防护眼罩从单纯的眼部防护来说,在选择适当的遮光号的 前提下,是可以起到保护眼睛的作用。但是焊接弧光中紫外线同时会 对面部及颈部的皮肤造成危害,例如灼伤皮肤或导致皮肤癌,所以不 应单独使用焊接防护眼罩。 (3) 与作业中使用的其他防护用品及工具匹配性。例如同时佩戴防 护眼镜和耳罩,插入耳罩的眼镜腿会影响耳罩的降噪效果(3M建议 扣除5分贝),如果改戴用头带固定的防护眼罩,这种干扰可以忽略。 (4) 防护材料对作业条件的适用性。如某些工作场所要求不含硅胶, 某些防护眼罩则有可能含有硅胶成份。 (5) 防护用品的多功能性,如与安全帽组合的焊接头盔或防护面屏。 (6) 在特殊作业环境下使用的安全性。例如在有电击危害存在的场 所使用金属材料的防护眼镜,染色镜片在室内使用可使光线减弱而导 致危险。 (7) 当工作场所中同时存在多种危害因素时,应将所有的因素考虑 在内,进行综合评估,再考虑防护用品的功能,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 例如在熔融金属灌注的操作中,潜在的眼面部的危害是熔融金属飞溅, 除此以外,熔融金属在空气中凝结而成的金属烟,对呼吸系统会造成 危害,应同时配给呼吸防护用品,另外高温,手部和身体皮肤烫伤等 风险也不容忽视,也需要进行防护。 (8) 如果没有防雾涂层,无通风口的防护眼罩会起雾。 (9) 对于同一场所,在可使用的护品中的选用,需要从多方面进行 考虑,包括防护水平、综合防护、操作方便,舒适性和成本等等。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1部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眼面部防护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第1部分: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1 范围GB/T XXXXX的本部分规定了应急喷淋洗眼设备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应急喷淋器、洗眼/脸器、复合式装置以及补充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以及包装与标识、产品信息。

本部分适用于应急喷淋洗眼设备的生产以及产品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喷淋器 emergency shower紧急情况下进行全身冲淋的设备。

3.2洗眼器 eyewash用来冲洗眼睛的设备。

3.3洗眼/洗脸器 eye/face wash用来同时冲洗眼睛和脸部的设备。

3.4水流压力 flow pressure应急设备进水口处,当设备阀门处于完全开启并有水流动时的压力值。

3.5冲洗液 flushing fluid所有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被医学接受的液体。

3.6防冻保护 freeze protection防止应急设备中的冲洗液不结冰的措施。

注:防冻保护包括使用机械阀门和热保护。

3.7个人冲洗装置 personal wash对眼睛和身体进行紧急冲洗的补充装置。

3.8喷淋软管 drench hose由一根自由软管与一个供应冲洗液的装置相连的补充装置。

注:喷淋软管的作用是提供液体来冲洗身体的任何部位。

3.9阀门驱动装置 valve activator控制阀门开关的装置。

3.10自容式 self-contained不用连接水源,自身可以盛装冲洗液,便于移动的一种形式。

4 产品分类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包括应急喷淋器、洗眼器、洗眼/洗脸器、复合式装置、个人冲洗装置。

a)应急喷淋器包括立式、壁挂式、顶出式等。

b)洗眼器包括立式、壁挂式、台式、自容式、手持式等。

c)洗眼/洗脸器包括立式、壁挂式、台式、自容式、手持式等。

激光防护

激光防护

激光防护1 引言1960年诞生激光器以后,1963年就有人根据测得的视网膜和皮肤的损伤阈值,提出激光器了最大允许照射量。

随后几十年,经过实践和探索,人们发现使用激光会对人体和环境带来危害。

主要归类为:辐射危害、电气危害、化学危害和机械危害四类。

人们根据不同的危害,采取了各种各样的应对措施。

2 激光防护标准和等级划分2.1 激光防护安全标准激光发现后,世界上出现了名目繁多的安全标准达二、三十种以上(其中以美国的最多),但由于对操作阈的理解不同(是用显微镜能检查细胞损伤,是用检眼镜能看到损伤,还是可觉察的视觉功能下降),损伤阈是根据急性反应还是慢性反应,安全因素是取10还是1000等原因,使得提出的安全标准相差很大。

对激光辐射采取防护措施的依据是激光安全防护标准。

国际标准主要有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和国际辐射防护协会(IRPA)标准等。

此外,常用的还有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NSI-Z-136)标准和美国放射卫生局(BRH)标准。

2.1.1全美标准协会(ANSI)激光安全委员会为了安全使用激光器,也是为了减少混乱,全美标准协会(ANSI)设立了激光安全委员会,组织多方面的力量,经过调研,于1973年公布了全美标准协会的“激光安全使用Z-136、1-1973”安全标准。

为了对波长0.2µm~1mm的激光安全使用,推荐合理而恰当的安全指南,该委员会根据激光器原激光束是否强到能够给眼或皮肤造成伤害,将激光器分为五类,例如,第一类因功率密度小,用不着防护,第五类则必须置于于最严格的控制之下。

这本小册子讨论了危害评价和分类、控制措施、激光安全计划、医学监督、其他危害、眼和皮肤的照射判据以及激光参数测量等方面的问题。

激光能够伤害眼睛、皮肤、呼吸道、中枢神经以及整个机体。

目前一般只对眼睛和皮肤提出了安全标准。

鉴于激光目前用于机械加工,对呼吸道危害的可能性在增长,工作者受到激光慢性照射危害的可能性也在增长,因此对激光上述五方面的危害都要重视。

激光安全手册(摘译)(3)——激光防护标准

激光安全手册(摘译)(3)——激光防护标准

激光安全手册(摘译)(3)——激光防护标准1. 了解激光等级:- 根据激光的功率、波长和脉冲宽度,将激光分为不同的等级。

通常从Class 1(最低风险)到Class 4(最高风险)。

- Class 1激光是安全的,不会对眼睛造成伤害。

- Class 2激光低功率,但直视光束可能会对眼睛造成暂时性伤害。

- Class 3A激光中等功率,短时间内直视光束可能会对眼睛造成永久性伤害。

- Class 3B和Class 4激光高功率,即使短时间直视光束也可能立即对眼睛造成永久性伤害。

2. 使用适当的防护措施:- 根据激光等级选择合适的防护眼镜或面罩。

确保防护眼镜或面罩能够阻挡特定波长的激光辐射。

- 在可能的情况下,使用工程控制措施,如光束封闭、光束限制和访问控制。

- 对于Class 3B和Class 4激光,确保在操作期间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使用光束停止器、光束吸收器和遥控操作。

3. 培训和教育:- 确保所有操作激光的人员都接受了适当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了解不同类型的激光、潜在危险以及如何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员工始终了解最新的安全实践和技术。

4. 遵循安全规程:-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规程,以确保在使用激光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这可能包括限制访问、张贴警告标志和使用安全屏障。

- 在发生事故或近失事件时,立即报告并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 定期检查和维护:- 定期检查和维护激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并符合安全标准。

这可能包括检查光束对准、功率输出和防护设备的状况。

- 对于防护设备,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其仍然能够提供足够的保护。

了解激光等级、使用适当的防护措施、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遵循安全规程以及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是确保激光安全的关键。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降低激光操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哪些地方必须设置喷淋洗眼器

哪些地方必须设置喷淋洗眼器

哪些地方必须设置喷淋洗眼器?2020年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的新国标GB/T 38144.1-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1部分:技术要求》和GB/T 38144.2-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对企业所使用的喷淋洗眼装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之前重点对标准中提及的几个关键要求进行了解读(请自行对照看看您企业的洗眼器是否合规),我们从法规标准着手,看看哪些地方必须按要求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由应急管理部提出的GB/T38144规定了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适用于作业人员的眼部和身体在作业场所暴露于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后,进行紧急冲洗处理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

但是,哪些地方需要装喷淋装置?哪些地方需要装洗眼装置?哪些地方需要装复合型喷淋洗眼器?标准里却没有明确说明,下面我们从其他相关法规标准里进行检索。

一、《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6.1.7可能存在或产生有毒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根据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和危害特点配备现场急救用品,设置冲洗喷淋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必要的泄险区以及风向标。

泄险区应低位设置且有防透水层,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集中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8.3 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

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转运病人的担架和装置;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等。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及标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及标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及标准第一条本细则发证产品定义、范围及单元划分
(一)定义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指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护品的总称。

(二)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细则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按企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属于本细则列出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畴或适用范围的,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取证。

(三)本细则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单元划分为:(见表1)。

注:1.平行原则指各产品之间的产品性能或工艺没有关联、互相独立。

2.覆盖原则指本单元产品可高覆盖低、大覆盖小、复杂覆盖简单或代表性产品等。

第五条本细则发证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

表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
业后置现场审查应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规范汇总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相关的标准规范汇总
2、DL/
3、GB24539-2009防护服装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4、GB/T29511-2013防护服装固体颗粒物化学防护服
5、GB/T28895-2012防护服装抗油易去污防静电防护服
6、GB/T28408-2012防护服装防虫防护服
7、GB24540-2009防护服装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8、GB/T23463-2009防护服装微波辐射防护服
2、GB30865.1-2014手部防护手持刀具割伤和刺伤的防护手套第1部分:金属链甲手套和护臂
3、GB28881-2012手部防护化学品及微生物防护手套
4、GB24541-2009手部防护机械危害防护手套
5、AQ6103-2007焊工防护手套
5
足部防护
1、GB/T28409-2012个体防护装备足部防护鞋(靴)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指南
7
头部防护
GB-T30041-2013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
8
眼面部防护
1、GB32166.1-2016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1部分:要求
2、GB/T32166.2-2015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第2部分:测量方法
3、GB30863-2014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激光防护镜
4、GB/T3609.1-2008职业眼面部防护焊接防护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
9
防止高坠
GB/T23468-2009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
9、GB8965.1-2009防护服装阻燃防护第1部分:阻燃服
10、GB8965.2-2009防护服装阻燃防护第2部分:焊接服
11、GB/T23464-2009防护服装防静电毛针织服
12、GB/T13459-2008劳动防护服防寒保暖要求

4激光的安全与防护(教材)

4激光的安全与防护(教材)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对眼睛的影响
漫反射光
NATIONAL EYE INSTISTUT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激光波长
红外光:分为三个区域,近红外区(0.75-2.5mm)、中红外区(2.525mm)和远红外区(25-1000mm ) 。
可见光:390-780nm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强激光对眼睛的影响
CO2 - 10.6um – 眼球表面吸收 Yag - 1.06um – 视网膜吸收
CP4000 CO2光束
10.6 μm – 会灼伤角膜
红光指示器
6.35 nm – 通过角膜和透镜聚焦,从而灼伤视网膜
可见光激光 - 400-780nm -视网膜吸收 紫外激光 - 200nm -角膜吸收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I类
可持续注视,不产生伤害,或 防止接触激光辐射 第一级激光器:即无害免控激光器。这一级激光器发
射的激光,在使用过程中对人体无任何危险,即使用 眼睛直视也不会损害眼睛。对这类激光器不需任何控 制。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II类
可见激光(400-700 nm) 如果不是长时间直接注视,没有危险 如果直接注视少于1000秒,没有危险 辐射功率<1mW 第二级激光器:即低功率激光器。输出激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激光的防护
配戴安全眼镜
• 根据所处激光类别选配相应激光防护眼 镜:必须考虑波长和光学致密性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激光的安全与防护
对皮肤的影响
CO2 光束– 造成热灼
1度 – 变红 (象暴晒) 2度 – 剧痛 3度 – 碳化
红光指示器光束 – 对皮肤无作用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新标准

个体防护装备 眼面部防护 职业眼面部防护具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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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1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激光作业防护与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激光设备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保证作业的质量和人员安全,避免激光辐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CSMC各类激光设备作业。

3.参考文件3.1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辐射安全、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3.2GB18217-2000《激光安全标志》4.激光产品的分类及防护要求4.11级激光:其连续波功率很小,只达微瓦或亚微瓦级,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危害,一般不必采取防范措施。

例如:激光打印机等。

4.22级激光:功率为(0.1-1)mW,仍属小功率范围,可以用肉眼观察。

其输出剂量不超过1类激光源的最大允许辐射剂量,虽不是绝对安全的,但眼睛对这类激光源看久了会自动生厌(眨眼)而自我保护。

2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例如:游戏用激光枪、激光棒及条码扫描器等。

,通常应加防护措施,其工)mW4.33A级激光:其连续波输出功率达(1-5作区及激光源本身均应挂相应的警告标记,另外,利用光学仪器直视这类激光源会对眼睛带来危害,也应加强防护。

例如:激光棒及直线校准仪器。

,直接靠近这类激光源会对身体mW5-5004.43B类激光:其输出功率为()10s观看时间短于距离在150mm以上。

有危害;通过漫反射器观看这类激光源,则是安全的。

此类激光源应设警告标记。

用于物理治疗的激光治疗仪等。

例如:以上,即使通过漫反射也有可能引起危类激光:激光输出功率在0.5W4.54害,会灼伤皮肤,引燃可燃物。

用户操作这类激光源时应特别小心。

这类激光源应配备明显的警告标记。

大功率激光表演机、激光工业加工机等。

例如: 使用要求5. 警示标志5.1 级激光应在控制区显眼处张贴警示标志;3级、级、45.1.12 级激光应在激光器工作区张贴警示标志;级、5.1.2343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激光辐射警告标警示标志需清晰易见且标明激光等级,可参考附件一5.1.3 示图示》;人员防护5.2漫反射激镜面反射、5.2.1禁止用裸眼直视任何形式的激光光束(包括直射、光光束);禁止直接接触直射激光光束或者是经过镜面反射、漫反射的激光光束;5.2.2类激光器的光束路径没有完全关闭的情况下,激光发出辐或者43B5.2.3 在射时,接近激光控制区应该佩戴合适的激光防护眼镜。

激光防护

激光防护

对人眼的伤害
• 严重暴露在激光下可能会造成对角膜和视网膜
的伤害,伤害的位置和范围取决于激光的波长 和级别。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白内障或者视网膜 损伤,严重暴露在高级别激光下也会造成同样 的结果。佩带合适的激光防护眼镜或者其他工 程防护手段可以很容易的预防激光对眼睛的损 伤。
激光波长对眼睛的损害
近紫外激光对眼球的辐射 可见光到近红外对眼球的 辐射 远紫外激光对眼球的辐射
角膜的损伤
• 红外 B 和红外 C(光谱

范围是 1.4 到 100 μ m ) 眼睛的角膜对红外辐射 是不透明的。光束的能 量被眼睛表面吸收并对 角膜有热损伤。过度暴 露在红外光下会导致眼 睛模糊或者造成角膜表 面的不规则。
角膜和视网膜损伤
• 其它对眼睛的伤害类型在角膜危险和视网膜危险
光谱区之间有两个过渡区。它们分别位于 UV-A 和可见波段、IR-A 和 IR-B 之间的频段上。在这 两个频段上,角膜和视网膜都可能会遭到伤害。 这种威胁的一个例子是 ND:YAG 近红外波段激光 器。这个波段的光尽管看不见,但能被人眼聚焦。 因此,虽然光束自身并不能看见,但却能以和可 见光同样的方式对视网膜造成伤害。

图1组织吸收激光能量。 图2所吸收能量传导到周围的装置上使其区域逐渐扩大。 图3长脉冲或连续激光所导致的热界面的扩大使损伤区域逐渐扩大。 图4短脉冲高峰值功率激光导致细胞崩解、组织爆裂的损伤。
GB7247.1-2001
电学危害
• 在激光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最多的电学伤害是电击。高压系统是激光系
• •
医用激光安全与防护
主讲:技术部 汪洪源 2011.05.05
激光安全与防护条例制定
由于激光技术的快速发展,渗透到各个领域,生产、使用激光的安全必 须高度重视。 美国职业安全健康联盟(OSHA 和LIA) FDA 编写了激光安全使用手册。 日本厚生省修订;激光安全辐射健康使用手册 我国标准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国家标准 GB7247.1—2001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和用户指南 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是必要的条件,而建立一种人人遵守规范的操作 程序是每一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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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眼面部激光防护具国家标准,其目的、意义在于:这一 国家标准的制定可以: 更好地改善激光操作人员的作业条件,提高激光操作人 员的劳动安全保护条件和水平; 预防和减少激光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受到 的伤害或重大伤害的次数, 促进激光行业的职业健康水平整体提高, 增强社会责 任感,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滤光片、镜架和整个防护镜对激光辐射防护的测试方法
测试顺序 1 要求 标识 条款 6 滤光片/镜架样品数 3 + 5 6 7 8 9
材料和表面 缺陷 视野 滤光片和镜 架结构 镜架 光漫射 亮度透射比 屈光度 棱镜度差
3.5.1 3.8 3.9 3.9 3.5.2 3.2 3.4 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职业眼面部防护-— 激光防护 第 1 部分: 激光防护镜》 (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CA)下达的 2009 年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标准计划编号为:20091214-Q-450。本项目是国家安全生产总局 提出,由全国个体防护装备/眼面部防护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2/SC1) 归口,定于 2013 年完成。 本项目由北京极光安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现已更名为大 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组成标 准起草工作组,共同完成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职业眼面部防护—激光防护 第 1 部分:激光防护镜》 。 二、目的与意义 激光技术及激光产品近年来发展迅速,其应用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如: 重工业 中的汽车、航空、钢铁、铁路、石化、 能源、机床;轻工业中的包装、烟草、 印刷、印染、医疗器械等;以及电子信息工业中的半导体制造、微电子封装、通 讯、计算机外设、数据存储等,因此激光安全防护必须得到高度重视。 激光辐射会对意外暴露的人眼部、面部造成伤害。眼部:短时间暴露在一定 波长及高功率的激光光束下,会对角膜、视网膜等造成伤害;长时间暴露在具有 一定水平的散射光束中, 可能会造成角膜及晶状体的损害, 形成白内障或视网膜 损害。面部:短时间暴露在高水平的激光器光束中会造成面部皮肤灼伤,对于部 分低波段的激光器 (290~320nm) , 长期暴露可能造成皮肤色素沉淀、 甚至癌变等。 在研发、生产和使用接触激光的过程中,眼面部的安全防护是至关重要的, 使用者需要配带眼面部防护具。目前,国外对于眼面部激光防护非常重视,并且 早已形成了相应的职业眼面部激光防护具标准。为了保护激光使用者的安全, 以 目前我国职业眼面部防护具的生产、 销售和使用状况为基础, 参考国际先进标准,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标准任何一项技术指标都是以保护激光使用人员的眼面部安全健康为前 提而提出的。依据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现况,制定本标准讨论稿中的技术内容,以 利于企业生产和市场监督。依据以下三项基本原则进行了标准的编制: 1.遵从标准化要求的原则 按照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的要求进行标准的编写。 2.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的原则 为了适应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依据欧盟 BS EN207:2009 和参考国际标准 ISO16321 等先进标准制定该标准,保证该标准与其余各标准在术语、符号、概 念的使用和方法等方面的协调一致,避免重复。 3.力求标准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充分考虑我国激光行业和检验机构的条件配置, 能够在实际操作中达到本标 准的基本要求, 同时选取激光产品使用人员进行验证试验, 以保证该标准在技术 和经济要求方面可行,使标准具有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主要工作过程 1、组建起草小组 2011年3月,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 ——WG3工作组(SAC/TC112/SC1/ WG3)于2011年03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安全 生产科学研究所召开WG3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明确了本标准制定的基本框 架、制定的主要内容以及任务分工。 2、确定研制依据和重点
1) 《个体眼面部防护-职业防护 激光防护 第1部分: 激光防护镜》以 BS EN 207:2009 Personal eye-protection — Filters and eye-protectors against laser radiation (laser eye-protectors)为蓝本; 2)激光防护 第1部分:激光防护镜》工作进度要求和各阶段应提交的技术 成果。 3) 《激光防护 第1部分:激光防护镜》起草单位: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光电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优唯斯(广州) 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3、提出国家标准草案 在文献分析、行业调研的基础上,经过 2011 年 5 月 2012 年 7 月的内部讨论, 工作组完成了国家标准草案(工作组讨论稿) 。 4、专家研讨,形成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2 年 9 月,工作组召开了标准技术内容专家研讨会,邀请眼面防护相关 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讨论, 向全国公开征求反馈意见, 修改和完善后形成标准征 求意见稿。 五、标准的主要内容 标准主要由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制造商 提供的信息、标识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本标准规定激光防护的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附录B给出对激光防护镜的 选择和使用的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对意外暴露于激光辐射的人眼防护。 防护激光 光谱范围为180 nm(0.18µm)到1000 µm。但不适用于直接观察激光光束的防护。 术语和定义:部分参考标准GB/T XXXX《职业眼面部防护 名词术语》 。 试验方法:适用于测试滤光片、镜架和整个防护镜。需要对至少16个滤光片 和8个防护镜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的激光模式是在几个波长(或波长区间) ,或由 不同激光模式、或含有多个附加要求,则有必要对多于16个样品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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