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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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考试大纲

《民商法》考试大纲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和商法》考试大纲《民法和商法》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民法、商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包括民法学、商法学两大部分。

要求考生对民法学和商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够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法学和商法学的重要理论框架,对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破产法有较深入的认识,了解票据法、保险法的框架结构和基本法律规定。

要求考生在掌握上述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一)民法学1.熟悉和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性质、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

2.熟悉和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与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及其客体。

3.掌握民事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侵权行为能力。

掌握法人的性质、类型、法人机关和法定代表人的含义。

掌握合伙的概念、合伙的类型、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掌握国家的民事法律地位、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熟悉和掌握法律行为的概念、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条件和期限。

5.熟悉和掌握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代理权、有权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6.熟悉和掌握诉讼时效的概念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熟悉和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分类、形式、竞合和聚合。

掌握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

8.熟悉和掌握人格权的基本内容、基本类型和法律保护方法。

掌握一般人格权的内容、功能和保护。

掌握各种具体人格权的含义、内容和法律保护。

9.掌握物权的概念和本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物权的分类、物权的效力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熟悉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制度。

掌握物权保护的方法。

熟悉所有权的类型。

掌握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取得时效的相关法律制度。

2023司法部考试大纲

2023司法部考试大纲

司法部考试大纲前言司法部考试是中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一,旨在检验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职业素质。

本篇文章将介绍2023年司法部考试的大纲内容,旨在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要求和熟悉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2023年司法部考试包含以下科目:1.行政法2.民商法3.刑法4.诉讼法5.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其中前四个科目为必考科目,而最后一个科目为选考科目。

考试大纲行政法行政法是司法部考试中的必考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行政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行政法基础知识•行政法律制度•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民商法民商法是司法部考试中的必考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民商法基本法律规定的熟悉程度。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民法基本法律规定•民法权利和义务•民法主体和客体•商法基本法律规定•商事主体和商事行为刑法刑法是司法部考试中的必考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刑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刑法基础知识•刑法基本原则•刑法的主要罪名•刑罚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制度诉讼法诉讼法是司法部考试中的必考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诉讼法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掌握程度。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诉讼法基本知识•诉讼活动的基本程序•诉讼程序的特点•诉讼中的证据和质证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是司法部考试中的选考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了解程度。

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含义•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结语本文简要介绍了2023年司法部考试大纲内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考生们应认真学习考试大纲内容,熟悉考试要求,全面准备考试,争取优异的成绩。

南开大学 875民商法学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复习参考书 考研辅导

南开大学 875民商法学 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 复习参考书 考研辅导

875民商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目的本考试是测试考生的民商法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民商法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和综合分析民商法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本考试是全日制民商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的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范围包括本大纲规定的民商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规则、理论及其应用。

三、考试基本要求1.掌握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2.能够运用民商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四、考试形式本考试采取主观试题的方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五、考试内容(一)民法1.民法总论: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物、民事行为与代理、期限与诉讼时效。

2.物权:物权概述、物权变动、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3.债权总论:债的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和消灭。

4.债权分论:合同概述、合同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各有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5.人身权:人身权概述、具体人格权。

6.继承权:继承权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

7.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概述、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

(二)商法1.商法总论:商法概述、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的调整对象、商事主体、商事登记、商号、商事账簿、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公司法: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法的原则、公司设立、公司章程、公司能力、公司资本制度、股东出资制度、股东与股权、公司组织机构、公司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公司终止于清算。

3.破产法:破产法概述、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管理、破产债权人、重整与和解、破产【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清算、破产法律责任(三)知识产权法1.知识产权总论: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性质、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

2024年法考大纲

2024年法考大纲

2024年法考大纲第一部分:基础理论1.1 法律基本原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法律的效力和适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法律责任的承担和责任制度1.2 法律概论•法学基本概念与研究方法•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法律规范与法律实施1.3 宪法•宪法基本原理•宪法的修订与解释•宪法的保障机制第二部分:民事法2.1 民事法基本规定•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与法人•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关系2.2 物权法•不动产权与动产权•不动产登记管理法•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2.3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与家庭财产•夫妻关系与离婚制度•亲属关系与继承法规定2.4 经济法•担保法与合同法•公司法与商法•中国商事制度与外商投资法第三部分:刑事法3.1 刑法基本原理•刑法的基本概念•刑法的法律适用和效力•刑事责任的承担3.2 刑事责任•犯罪与责任•犯罪的主体与客体•犯罪的时机和地点3.3 刑法分则•罪刑法定与定罪量刑•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罪刑相适应原则3.4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的程序和证据•刑事诉讼的特殊程序第四部分:行政法4.1 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的内容和特点•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与其他法律关系4.2 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的设立与职权•行政行为与行政合同•行政裁决与行政处罚4.3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程序与范围•行政诉讼的救济措施•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第五部分: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构成要素•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和作用•经济法与市场经济体制5.2 经济法律法规•市场监管与公正竞争•金融法与投资法•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5.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与民营经济发展第六部分:法律实务6.1 法律文书与法律文件•法律文书的形式和要素•公文写作与合同订立•法律文书的效力与证明6.2 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操守•法律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律师执业与法官职责•法律职业操守与业务素养6.3 非诉讼解决争议•调解与仲裁机制•行政协商与民间调解•司法救助与公益诉讼以上为2024年法考大纲的概要内容。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
法考考试大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学基础知识:法律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法理学基本原理等。

2. 宪法和行政法:宪法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及行政程序等。

3.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法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刑罚与刑期、刑罚执行、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等。

4.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诉讼程序等。

5. 经济法和商法:经济法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

6.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

7.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人员的职责和道德要求。

8. 司法实务: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职责和工作方法,诉讼程序的具体操作等。

这仅仅是一个一般性的大纲,具体考试科目和内容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考试要求而有所差异。

同时,大纲中的具体考点和重要内容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调整和变化。

如果需要获取最新的法考考试大纲,请参考相关法考考试机构或教育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其他可靠渠道。

《民商法》教学大纲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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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电子书仅供读者预览丆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丆不得用作商业用途”《民商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商法》英文名称:《Civil and Commercial Law》学分: 3 总学时: 60实验(上机)学时: 无开课专业: 物业管理专业一、课程性质、目的和培养目标:《民商法》是物业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和学位课程之一。

设置本课程的基本目的是,系统掌握我国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法律规定,对遇到的问题能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能够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基本结构、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概念,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预修课程:法律基础三、课程内容和建议学时分配:(60学时。

含教学54学时,复习、考试6学时)章节内容学时第一章绪论3课时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演变及作用民法的概念。

民法原则的演变。

民法的作用。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私权神圣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3课时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分类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行为。

人格利益。

智力成果。

第三章民事主体3课时第一节民事主体概述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责任能力。

第二节公民(自然人)公民的概念。

公民的民事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

监护的概念。

监护人的设立。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的解除和撤销。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第三节法人法人的概念。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成立条件。

高考法学专业考试大纲

高考法学专业考试大纲

高考法学专业考试大纲一、考试目标法学专业的高考旨在评估考生对法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的掌握程度。

通过考试,能够衡量考生对法学相关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应用水平,以进一步选拔和录取具备良好法学素养的学生。

二、考试内容1. 法学基础知识1.1 法学基本概念及其演化1.2 法学的主要分支学科1.3 法学研究方法与途径1.4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2. 法律法规2.1 宪法和法律的层级关系2.2 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2.3 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适用方法2.4 重要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适用要点3. 刑法学3.1 刑法基本原理和构成要件3.2 刑法的法定原则和法律责任3.3 刑法中犯罪类型和量刑标准3.4 刑法适用的特殊情况和辩护策略4. 民商法学4.1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权利4.2 合同法的基本规则与解释4.3 公司法和商法的基本制度4.4 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和侵权行为的赔偿5. 行政法学5.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行为5.2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和救济途径5.3 行政机关的管理与监督5.4 行政法中的特殊案例和合规要求6. 宪法法学6.1 宪法的体系和基本原则6.2 宪法的修改和解释方法6.3 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和公民义务6.4 宪法对政府机构和行政权力的规定三、考试形式法学专业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和简答题等。

试题会覆盖上述的考试内容,以充分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对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四、考试要求1. 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学相关的基本概念和理论;2. 具备审慎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3. 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相关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和法律适用;4. 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5. 具备快速阅读和理解复杂法律文本的能力。

五、备考建议1. 充分复习和掌握高中法学基础知识,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刑法、民商法等方面的内容;2. 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案例和法学论文,培养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3. 注重实践应用,参加模拟法庭和法律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和技巧;4. 多做练习题和模拟考试,熟悉考试形式和题型,提高应试能力;5. 注意积累和总结学习经验,及时查漏补缺,提高学习效果和成绩。

民商法考试复习重点(非常全)

民商法考试复习重点(非常全)

法律关系(理解记忆)主体:公民,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主体的权利能力:指权利主题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所有公民都具有的)•主体的行为能力:(1)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八岁以上公民(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这部分人可以进行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部分由其法人代理。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岁以下未成年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由其法人代理其进行民事行为活动。

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题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随法人产生而产生,随之终止而终止。

自然人通过自己实现权利,社会组织通过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代理人实现。

客体:物品—包括自然物(土地、森林),劳动创造物(建筑、机器、产品),财产(货币、证券、支票等)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如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输旅客的行为,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做某事的行为)人格利益—姓名权、肖像权、人身权等智力成果—科学著作、文学艺术、专利、商标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法律事实(1)行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区别: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法律行为的效果根据行为人意思表示发生,事实行为的法律效果则与行为人意志无关,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法律行为可以代理,事实行为不能代理。

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可分合法的和不合法的。

法律行为是意思表示行为,而事实行为不是意思表示行为。

事实行为有意思,但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果。

法律行为可以撤销,而事实行为不能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又可叫做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经过行为人的变更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做出的行为就是民事法律行为(表意行为)。

事实行为则不需要意思表示,只需要行为做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如侵权行为,写小说。

举个例子,甲打乙,乙要求甲赔偿医疗费,甲乙之间的侵权纠纷产生了甲赔偿乙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是由侵权行为产生的,并不是甲通过意思表示想与乙产生民事法律关系。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

《民商法律实务》实训大纲一、实训目的和要求《民商法律实务》是法学高职教育必修的一门主干课程, 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法学职业教育应以法律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线, 以法律实训为基本形式, 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 一方面通过实训加强和巩固学生所学的民商法理论知识, 使其能够学会运用理论知识解决法律实践中的问题, 能够熟练地掌握民商法律的基本诉讼程序和诉讼技巧;另一方面, 通过实训让学生了解将来所要从事的法律职业, 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知识群来武装自己, 使其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得以融会贯通, 提高学生对民商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合作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力等, 使其成为一名综合型的法律实用人才。

二、适用层次及专业本教学大纲适用于高职高专法律事务、法律“311”等相关专业。

三、实训项目及学时分配四、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一)考核方法在实训过程中重点考核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实训结束前, 学生除提交实训报告、实训日记外, 指导教师应对每个学生进行考查, 考查以笔试或口试形式进行, 根据考查情况、实训日记、实训报告的质量, 并结合实训期间的综合表现、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所占比例: 实训表现30%, 实训报告质量40%, 考查成绩20%, 实训日记质量10%)综合评定, 具体按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5级记分制评定学生实训成绩。

(二)考核标准优秀: 能很好地完成实训任务, 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并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

在考核时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并有某些独到见解。

实训态度端正, 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

良好: 能较好地完成实训任务, 达到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实训报告能对实训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

考核时比较圆满地回答问题。

实训态度端正, 实训期间无违纪行为。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4—— 《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4—— 《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

民商法学研究生考试之——《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考试范围考查目的《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论》作为民商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其主要内容除对商法的一般原理有所了解外,还包括对公司法与证券法原理与规则的掌握、理解与运用。

对于公司法而言,侧重于考查学生对公司法的一般原理,公司的设立,公司股东与股东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对于证券法而言,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于证券法的基本原理、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保护等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公司法专题一、公司法的基本原理1.掌握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的分类标准及具体分类、公司法的性质2.理解公司人格否认、公司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法的地位3.运用公司的特征、分类等基本原理的综合运用专题二、公司的设立1.掌握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与成立、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发起人的概念与职责、公司章程的概念与特征、公司资本原则、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认缴资本制2.理解公司不同设立方式的区别、发起人责任与公司责任的区分、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公司章程的效力、公司资本的意义3.运用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公司决议关系的综合性运用专题三、公司的股东与股东权利1.掌握股东的概念、股东资格的取得、股东权利的特征与原则、股东权利的内容、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查阅权及红利分配请求权等具体性权利、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2.理解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的一般义务与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公司违法分配利润的法律后果3.运用股东权利的具体行使与股东代表诉讼的综合运用专题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掌握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内容,禁止实施的行为2.理解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违反禁止性行为的法律后果3.运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不同主体承担责任的综合运用专题五、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1.掌握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2.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3.运用公司分立、合并与公司人格关系的综合运用专题六、公司的解散与清算1.掌握公司解散的概念和原因、公司清算的法律意义、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关系2.理解公司司法解散、清算组织构成、清算组职责、清算顺序3.运用清算人与清算义务人界分与责任承担的综合运用专题七、有限责任公司1.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2.理解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则、股权转让的条件与程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强制执行程序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异议股东的股权收购请求权3.运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原理的综合运用专题八、股份有限公司1.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义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条件、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原则与限制、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2.理解股东大会决议的效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义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具体事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权、上市公司由股东大会决议的特别事项3.运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及相关主体禁止性义务的综合运用证券法专题一、证券法的基本原理1.掌握证券的概念、证券的种类、证券市场的类型、证券法的概念、证券法的适用范围、证券法的基本原则2.理解证券的特征、不同证券市场的功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3、运用证券法适用范围与证券法基本原则的综合运用专题二、证券发行1.掌握股票发行的基本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发行中介机构、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承销团承销、证券销售期限规则、证券发行失败2.理解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发行中介机构的作用、证券承销的意义3.运用证券发行程序与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三、证券交易1.掌握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的条件、证券交易的方式、禁止内幕交易行为、禁止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禁止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禁止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2.理解退市制度、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的一般规定、量化交易3.运用禁止证券交易行为及法律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四、上市公司收购制度1.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2.理解上市公司收购中报告的意义、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的区分3.运用上市公司收购中程序规则与相关主体利益保护的综合运用专题五、信息披露1.掌握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定期报告的报送和公告、股票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债券交易重大事件临时报告披露、信息披露不实的法律后果2.理解信息同时披露的意义、定期报告的披露、临时报告的披露、信息披露监管3.运用信息披露违法法律后果的综合运用专题六、投资者保护1.掌握证券公司销售证券、提供服务时的义务、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征集股东权利、分配现金股利、债券持有人会议、先行赔付、纠纷解决2.理解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意义3.运用投资者保护规则的综合运用专题七、证券机构1.掌握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交易所的概念、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证券服务机构的职能、证券业协会的职责、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2.理解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监管、证券监管措施、行政执法和解措施、对证券行政执法的监管3.运用证券监管措施与主体权益保护的综合运用。

法律专业考试大纲

法律专业考试大纲

《法律》专业考试大纲一.法学基础理论法的定义:法的现象;法的本质;法的特征和法的作用。

法的价值;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判断与事实判断;法的价值的种类;法的价值冲突。

法的要素: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权利与义务;法律概念。

法的渊源和分类。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的效力的含义;法的效力的范围;法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及对人的效力。

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和种类;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客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

法律责任的含义、特点和种类;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和免责条件;法律制裁。

立法的含义与特点;立法体制;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

执法与司法。

守法与违法。

法律监督的含义、实质和构成;法律监督体系。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继承与移植。

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法制。

法与经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法与人权。

二.宪法学宪法本质和特征;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渊源与宪法结构;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宪法关系;宪政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的国体;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的基本文化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和自治权;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及其主要特点;公民权与人权。

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熟悉各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与相互关系。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主要原则和实施条件;宪法解释的机关、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方式和程序;宪法的实施保障。

三.民商法、经济法民法的概念、含义;民法调整的对象;民法的渊源;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住所;监护;宣告失踪于宣告死亡;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

法人概述;法人机关;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联营。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分类;意思表示的概念和类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2023年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

2023年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

2023年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一、民事权利与义务1. 定义及特点2. 分类与性质3. 取得与终止二、民事主体与民事行为1. 自然人与法人的权利能力a.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b. 法人的权利能力2. 民事行为的基本要素a. 意思表示b. 意思表示的效力c. 民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3. 民事行为能力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c. 无民事行为能力三、民事法律行为1. 合同法基本原则a. 自愿与平等原则b. 诚实信用原则c. 保护弱势当事人原则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a. 合同的要素b. 合同的成立c. 合同的效力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a. 合同的履行方式b. 合同的变更4. 合同的权利义务a.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内容b. 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终止四、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过错责任b. 直接责任c. 救济责任2. 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a. 违约责任b. 履行担保责任c. 救济责任3.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别与关系五、物权1. 物权的基本概念a. 定义与特点b. 种类与来源c. 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2. 不动产权a. 不动产权的设立与转让b. 不动产权的保护与限制3. 动产权a. 动产权的设立与转让b. 动产权的保护与限制六、继承与遗嘱1. 继承的基本原则a. 合法继承b. 平等继承c. 家庭继承与公益继承2. 继承权的取得与放弃a. 继承权的取得b. 继承权的放弃3. 遗嘱及其效力a. 遗嘱的形式与内容b. 遗嘱的效力与撤销七、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1. 审判权与诉讼权原则2. 适格主体原则3. 公平正义原则4. 程序独立原则八、普通民事诉讼程序1. 诉讼请求及其受理2. 庭前准备与庭前程序3. 开庭审理程序4. 证据的收集与认定5. 判决与裁定九、特殊民事诉讼程序1. 简易程序2. 执行程序3. 破产程序4. 仲裁程序结语以上是2023年成人高考民法考试的大纲内容。

通过学习以上知识点,考生可以全面了解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要素和程序,为成功通过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

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

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
成人高考民法考试大纲包括以下内容:
1.民法概述: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

2.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基本概念、民事权利
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等。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效力、代理的概念
和种类、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等。

4.民事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的基本概念和种类、物权的
设立、变动和保护、债的发生原因和种类、合同的概念和种类等。

5.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
要件和承担方式等。

6.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起算和期间等。

7.物权法: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设立、变动和保护、共有和
相邻关系等。

8.合同法: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
履行和担保等。

9.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结婚和离婚制度、夫妻财
产关系和抚养关系等。

10.继承法: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

考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应了解或理解民法中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并能够运
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一、考试概述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机构举办的一项国家统一考试。

本次考试旨在选拔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以满足不同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的要求。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1. 《宪法与行政法》考察考生对宪法基本原理、我国政治体制、国家机关组织与职能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运用能力。

2. 《民商法》重点考察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伙企业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

3. 《刑事法》涵盖刑法基本理论、刑法各项罪名和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4. 《诉讼法与非诉讼法务》考察诉讼法基本原则、诉讼程序、证据法、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

5. 《经济法》主要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领域的法律知识和实务能力。

三、考试形式1.笔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多道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等形式的笔试。

笔试的主要目的是考察考生对于法律理论的掌握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2.口试考生需参加由考官组成的面试小组进行的口试。

口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法律实务操作技能。

四、考试内容分布及时间要求具体考试内容和时间要求将在报名信息和准考证中详细注明。

考生应详细阅读并按照要求进行备考和参加考试。

五、考试通过标准及评分机制1.通过标准考生应达到各科目的及格分数线,以及综合成绩的总体要求。

2.评分机制考试采用标准化评分,每部分内容都将根据评分细则进行客观评分。

评分细则将根据答案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条理性和语言表达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六、考试报名及相关事宜1.报名时间请考生关注官方网站或媒体公告,了解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

2.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官方网站或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

3.报名资格具体报名资格要求请参阅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规定。

4.考试安排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在官方网站和准考证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3年法考考试大纲

23年法考考试大纲

法学考试大纲因国家、地区、考试机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中国法学专业的法考考试大纲的一般概述,但具体情况可能因考试年份和地区而异。

建议在准备考试时查阅最新的法考大纲和相关资料。

中国法学专业法考考试一般包括以下科目:
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包括行政法基本原理、行政法规、行政行为、行政责任、行政许可、行政合同等内容。

行政诉讼法主要包括诉讼的基本概念、起诉条件、案件受理、证据、判决执行等方面的知识。

2. 民商法与民商诉讼法:民商法涵盖民法和商法两方面,包括合同法、物权法、债权法等内容。

民商诉讼法包括诉讼的基本程序、起诉条件、证据、判决执行等方面的知识。

3.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刑法包括刑法基本原理、刑事责任、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刑罚等内容。

刑事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程序、证据、辩护、判决执行等方面的知识。

4. 宪法与行政法规:宪法主要包括宪法的基本原理、国家机构和宪法法院的职责等内容。

行政法规涉及国家和地方行政法规的层级、制定程序、效力等。

5. 法理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包括法学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法学方法等内容。

法律职业道德主要涉及执业律师的职业操守、律师与客户的关系、律师行为规范等方面。

6. 经济法基础:主要包括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经济法律的基本原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般性的法学考试大纲概述,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考生在准备法学考试时,应当查阅相关地区和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大纲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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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身权
、人身权概述
了解人身权的权能、意义,熟悉人身权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人格权
了解自由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贞操权、信用权的概念,熟悉人格权、一般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的概念、特征
、身份权
了解亲权、亲属权的概念、特征,熟悉身份权、荣誉权的概念、特征
五、侵权责任
、占有
掌握我国物权法关于占有制度的规定。
三、债权
、债的概述
掌握债的意义、债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发生根据及债的类型。
、债的履行
掌握债的履行的概念与原则,债的适当履行
、债的保全与担保
掌握债的保全与债的担保的关系,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保证合同、定金合同的地位及基本内容。
、债的移转与消灭
掌握债权让与的要件与效力、债务承担的要件与效力。
、侵权行为概述
熟悉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
掌握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原则的概念、特征、适用范围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了解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要件之关系
、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
了解各种侵害财产权、人身权的行为类型
《民商法》考试大纲
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经济法学
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民商法
(一)考试内容
本考试科目包含民法和商法两部分。
民法部分的试题内容涵盖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人身权、侵权行为等方面的内容。试题重点考查的内容:
一、民法总论
、民法概述
掌握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词源、我国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民法的特点。理解民法与经济法、劳动法、商法的关系。
、所有权
掌握所有权的概念与内容,所有权的形式,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掌握我国立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及其基本理论。
掌握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用益物权
掌握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担保物权
掌握担保物权的种类和特征,不同的担保物权概念、取得、效力、消灭。
掌握不同类型代理的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诉讼时效和期限
掌握诉讼时效与占有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性质,诉讼时效的客体,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
掌握期限的确定和计算
二、物权
、物权法概述
掌握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变动
掌握物权变动的含义,物权变动的形式、物权变动的要件等。
掌握民事行为成立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的区别。
掌握意思表示的概念、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构成要素以及意思表示瑕疵。
掌握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掌握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代理
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权的性质、代理的种类。
掌握代理权行使的规则。
掌握无权代理与滥用代理权的区别,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制度的内容。
、合同责任
了解违约行为的概念、特征、类型,违约责任的方式,熟悉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性质、适用及损害赔偿的范围,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与免责事由
、不当得利之债
了解不当得利的性质、类型及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掌握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之债
了解无因管理的性质、类型及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
.支票法律制度
六、保险法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制度
.人身保险制度
.保险业
(二)考试的基本要
、熟悉民商法中的主要法律制度,准确掌握基本概念,知识要点准确。
、了解民商法学的理论体系,系统掌握民商法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理论。
、了解国内外民商法学的学术状况,关注理论界和现实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尤其关注中国民商事立法的动态,熟悉理论界和社会各界的观点和建议。
、法人
掌握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本质、法人的分类。
掌握法人成立的条件和法人设立的程序、原则。
掌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等与自然人的不同。
掌握法人机关的概念和种类、法人分支机构的地位。
掌握法人变更的要素、法人终止的概念和原因以及法人的清算过程。
、民事法律行为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类及形式。
商法部分的试题内容涵盖商法总论、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等方面的内容都可能涉足到。试题重点考查的内容:
一、商法总论
.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商主体
.商行为
.商事登记
.商号
二、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人格与能力
.公司的资本制度
.股东与股权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合并、分立与解散
、共同侵权行为
熟悉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
、特殊侵权行为
掌握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用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工作物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特殊侵权行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
了解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熟悉损害赔偿的概念、特征、原则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掌握侵权责任的概念、特征及抗辩事由.
三、证券法
.证券概念和分类
.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
.证券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四、破产法
.破产概念和破产立法体例
.破产申请与破产案件受理
.破产管理人
.破产财产、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制度
.债权人会议
破产重整
.破产清算
五、票据法
.票据行为和票据权利
.汇票法律制度
.本票法律制度
掌握债的消灭原因及其基本内容。
、合同概述
熟悉合同的分类,掌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的订立
了解合同的内容和解释,熟悉合同的订立程序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了解双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及异同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熟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概念、条件和法律后果
、民法的基本原则
掌握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能够论证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尤其是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及其价值。认识并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及其分类。
掌握民事权利的本质与分类,分类包括财产权与人身权、绝对权与相对权、既得权与期待权以及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自然人
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特征、开始、终止,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
掌握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
掌握监护制度的性质、监护人的设定、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掌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
掌握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及责任承担。
掌握个人合伙的概念、合伙人出资和合伙财产、合伙的债务承担、退伙和入伙、合伙的终止。
、能够运用所学的民商法知识解决民商事纠纷,深入理解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
(三)考试基本题型
基本题型可能有: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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