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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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

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探究近年来,财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给企业经营、社会信任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其中,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备受关注。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探讨该公司财务舞弊的原因、影响及应对之策。

一、案例背景云南绿大地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主要经营绿化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等业务的企业。

由于其卓越的市场表现和投资价值,该公司在上市后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

然而,2018年,云南绿大地公司却突然陷入了财务舞弊的丑闻中。

二、财务舞弊原因分析1. 高速扩张导致现金流压力:为了迅速扩大规模和市场份额,云南绿大地公司在短时间内大量投资于绿化项目,并扩展了业务范围。

这种高速扩张导致了巨大的资金压力,从而促使公司管理层实行不合规的财务操作手段。

2. 高额利润承诺引发压力:为吸引投资者,云南绿大地公司在其上市规划中承诺了过高的利润预期。

然而,公司实际业绩与承诺的利润存在较大差距。

为应对这一压力,管理层不得不通过虚增利润等手段来掩盖实际业绩的不达预期。

3. 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制度:云南绿大地公司在面临财务舞弊时,监管部门的检查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不健全等因素催生了财务舞弊。

管理层发现监管不力,相对容易实施欺诈行为。

三、财务舞弊影响分析1. 投资者信任受损:财务舞弊案件暴露后,投资者对云南绿大地公司失去信心,纷纷撤离。

公司股价暴跌,市场价值大量缩水。

这无疑对公司的进步和声誉造成了严峻的打击。

2. 资金链断裂和拖累供应商:财务舞弊导致公司原本脆弱的资金链完全崩溃,无法向供应商及债权人付款。

这使得供应商陷入逆境,并扩散至了整个供应链,进一步恶化了企业的形势。

3. 高管追责和法律风险:财务舞弊属于犯罪行为,管理层涉嫌虚假陈述、隐瞒重要信息等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诉讼和经济赔偿责任。

高管的股权和名誉也将受到极大的恐吓。

四、应对之策1.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措施,准时发现和防范财务舞弊行为。

审计案例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审计案例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文章框架
1
绿大地公司简介及目前进展 首发上市分析 造假的手段分析 绿大地造假案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反思
一、绿大地公司简介及目前进展—公司简介 2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始建于1996年,2001年完 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板挂牌上市,成为A股唯一一个 园林行业的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 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注册资本15,108.71万 元人民币。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2.9万余亩,是国内 领先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但是,通过银行对账单你就能发现,这只是500万 的一个循环。绿大地打给A,A打还给绿大地,绿大地 再打给B,B还给绿大地,再一次转给A。
三、造假的手段分析—频繁更换事务所
21
1.相关资料
三、造假的手段分析—频繁更换事务所
22
2.分析
(1)可能购买审计意见。绿大地自2007年末上市至今 ,3年时间就更换了3家审计机构、3任财务总监,而且 每次都是发生在年报披露前夕。在2008年之前,深圳 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与绿大地合作时间长达7年。加之 审计费用在短暂的一年间增长近一倍,更为引人怀疑的 是变更事务所的原因不尽合理。由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结构失效,上市公司审计的委托人是上市公司的经营管 理人员,审计机构明显处于被动的地位。
二、首发上市分析
13
—律师事务所责任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律师应对发行 人是否符合股票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行为是否 违法、违规,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是否适当,明确发表总体 结论性意见。绿大地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四川天 澄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更多成为了一种形式, 却并未真正落实在律师事务所的行动中。

绿大地造假事件始末及会计上的反思

绿大地造假事件始末及会计上的反思

绿大地造假事件始末及会计上的反思绿大地1996年成立,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

20 07年12月21日,绿大地在中小板挂牌上市。

今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 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4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 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调查发现,在此之前,绿大地就因为种种不合常理的行为屡受质疑。

一是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且更换时间多在年报公布之前。

2008年10月,绿大地中断了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合作关系,改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11月,绿大地再次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中审所随后给绿大地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2009年年报审计报告;2011年1月,绿大地2010年审计机构再次更换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二是业绩预告、快报半年内五次变脸。

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10月30日,绿大地发布2009年三季报,预计当年净利润增幅20%至50%之间,可达1.04亿元; 2010年1月30日,公司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下降30%以内;2月27日, 公司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称,年度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4月28日公司第四次将净利润修正为亏损12796万元;4月30日,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200 9年净利润为亏损15123万元。

对此,深交所在当天就发布公告,对绿大地"董、监、高"及保荐人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是公司高管频繁更换、辞职,原始股东忙于套�1�7�1�7�1�7。

2009年9月,绿大地董事黎钢、董事赵国权因股权变动辞职。

2010年5月,绿大地董事钟佳富因个人原因辞职,总经理也换由原昆明市商务局局长王光中担任。

2010年6月,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刘玉红因"个人原因"辞职。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近年来,财务舞弊案件频频发生,对企业的经济、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其中,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绿大地财务舞弊案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影响以及预防措施。

一、案件背景绿大地是一家知名的农产品企业,拥有大规模的农田和先进的生产设备。

多年来,绿大地致力于生产健康、有机的农产品,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好评。

然而,在2015年,该公司爆发了一起财务舞弊事件。

二、案件详述该案的核心是一起涉及虚构公司销售额的财务舞弊。

据调查,绿大地在一段时间内通过虚构交易节点和发票,大幅度夸大了公司的销售额。

该虚构销售额的数据被用于欺骗外部投资者、银行和监管部门,使其误以为公司业绩超出预期。

这起案件的财务舞弊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虚构销售额:绿大地在核算报表中通过虚构交易节点和发票,将并不存在的销售额计入公司收入,以增加公司业绩。

2. 虚构交易流程:通过虚构交易节点,绿大地制造了一套看似合理的交易流程,以掩盖实际的财务舞弊行为。

3. 引入“关联方”:绿大地在财务报表中虚构了一些公司的销售代理商,而这些代理商实际上与绿大地有关联关系。

这样一来,就可以通过虚构代理商的销售额增加公司的业绩。

三、案件原因分析对于绿大地财务舞弊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原因分析:1. 利益驱使:贪婪是导致财务舞弊的核心因素之一。

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压力,绿大地的管理层为了实现更高的利润和业绩目标,采取了财务舞弊手段。

2. 内部控制不健全:绿大地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漏洞,未能有效监督和防范财务舞弊行为。

审计人员在审核过程中未能发现财务舞弊的迹象,导致财务舞弊持续时间较长。

3. 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在此案中未能及时发现和阻止财务舞弊行为,导致该公司的财务舞弊行为继续蔓延。

四、案件影响分析绿大地财务舞弊案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影响:财务舞弊导致绿大地的财务数据失真,使外部投资者和银行被误导,可能导致投资损失和信用风险。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一、引言云南省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称“绿大地”)被称为信誉度最差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6年,上市前每股净资产4.43元,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16.49元,以绿化工程和苗木销售为主营业务,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它是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号称园林行业上市第一股,其复权后股价曾一路飙升到81.05元。

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

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创始人兼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自此股价一路下跌,半年多跌幅超过75%。

由此逐步揭开了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术”。

伴随着一个个“第一”进入公众视野的绿大地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A股第一家园林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云南省女首富等,但就是这么一家头顶众多“第一”光环的企业,为什么最近陷入了财务舞弊的泥潭?二、基本案情——善变的“变脸王”1、五度变更业绩W or d文档(3 (4绿大地的财务手段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下了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变脸新纪录,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对于2009年的全年利润变动之快,之频繁,令人咂舌:(1)2009年10月30日,绿大地发布2009年第三季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50%;(2)2010年1月30日,绿大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年下降30%以内; )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 )2010年4月28日,再次将净利润修正为-12796万元;(5)2010年4月30日,最终发布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15123万元。

仅仅两天,数据又相差了两千多万。

绿大地披露的业绩经过五次反复,由之前的预增过亿,变更为最后的巨亏1.5亿元。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绿大地财务造假是指绿大地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故意虚报或掩盖真实的财务信息,以达到欺骗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目的。

造假的成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

绿大地公司在财务造假事件中暴露出公司治理上的缺陷,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机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力过大,以至于可以对财务报表进行操纵和伪造。

绿大地公司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也存在问题,导致内部监督不力。

公司经营压力和利益驱动。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业绩压力下,绿大地公司可能为了达到市场和投资者的预期,甚至是为了增加股价等目标,选择了人为干预财务报表。

公司管理层为了提高业绩和自己的报酬,可能会选择虚报收入、减少费用、掩盖负债等方式来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不健全。

绿大地公司在财务造假事件中暴露出财务风险的内部控制不健全,包括会计核算政策的灵活性、风险管理机制的薄弱和内部审核制度的不完善等。

这些都为财务造假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审计机制也是造成绿大地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

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不力,对绿大地的财务报表审核和监督不到位,没有发现或及时阻止财务造假行为。

审计机构也未能全面审查和发现公司的财务操作和账目的异常。

公司文化和道德风险。

公司的文化和道德风险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产生了重要影响。

如果公司的文化倡导以结果为导向,强调业绩和利益最大化而忽视道德和诚信,那么企业可能更容易选择财务造假等不正当手段来实现短期利益。

绿大地财务造假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压力和利益驱动、内部控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和审计机制以及公司文化和道德风险等。

为了防止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公司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改善公司治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道德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

绿大地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绿大地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绿大地会计造假案例分析组长:组员:绿大地造假事件背景往日的大牛股绿大地股票价格从2010年11月12日¥44.86高点,一路跌到昨日(2011年5月10日)的收盘价¥14.37。

为什么该股票在不出半年的时间暴跌67%?因为它是个“问题”公司,很可能有被退市的危险。

2010年3月17日,证监会立案调查绿大地,因为它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3月17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逮捕了该公司原董事长何学葵。

2011年4月9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名对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鹏采取强制措施。

2011年5月4日,深交所对该公司股票002200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绿大地公司概况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绿大地)成立于1996年6月,2001年3月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一举成为国内绿化苗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云南省首家民营上市企业。

公司充分依托云南丰富的自然资源,现已发展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特色苗木工业化培植、销售及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公司已发展成为集“研发-种苗培育-苗木种植-苗木销售-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于一体,拥有完整的产业链的综合企业。

目前,公司注册股本15,108.71万元人民币,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2.9万亩,生产各类绿化苗木500多种,是国内领先、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绿大地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21,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83,937,280.00元。

根据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股,增加注册资67,149,824.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151,087,104.00元。

云南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云南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监管机构对绿大地财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未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利益驱动与道德缺失
利益驱动:企业为了追求经 济利益采取财务造假等不正 当手段来获取更多的资金支 持。
道德缺失:企业高管缺乏道 德观念和职业操守为了个人 利益而忽视企业的长期发展 和社会责任。
01
案例教训与启示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舞弊的发生 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内部控制失效
缺乏有效的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
员工缺乏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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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滥用职权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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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
外部监管不力
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绿大地财务造假行为。
监管机构对绿大地的日常监管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其不合规行为。
财务造假事件经过
造假金额巨大涉及多个年度
云南绿大地公司通过虚增收 入和利润的方式在IPO申请 文件中进行财务造假
事件曝光后公司及相关责任 人受到法律制裁
绿大地公司成为上市公司财 务造假的典型案例
造假手段及影响
伪造凭证和单据 虚构交易和客户 隐瞒关联方交易
虚增资产和利润 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误导 对公司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与道德观念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专 业能力和道德水平
强化财务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观 念防范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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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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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 管理流程

绿大地造假分析

绿大地造假分析

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监督,对 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的公平、 公正和透明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应该保持警惕,审慎投资,充 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遭受损失。
THANKS FOR WATCHI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定期对内部控制制 度进行评估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3
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舞弊风险,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强化外部监管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和完善,明确企业财务报告和信 息披露的要求,加大对违法行为
绿大地造假分析
目录
• 绿大地简介 • 绿大地造假事件概述 • 绿大地造假原因分析 • 绿大地造假后果分析 • 绿大地造假案例反思 • 结论
01 绿大地简介
公司背景
成立时间
01
绿大地成立于2001年,是国内较早从事绿化苗木种植和销售的
企业之一。
注册资本
02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总部地点
03
2011年3月,绿大地董事长兼 总经理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
罪被捕。
2013年7月,绿大地因涉嫌违规 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多 项罪名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4年4月,绿大地被证监会 处以60万元罚款,并撤销其保 荐机构资格。
造假手段
01
虚增收入和利润
通过虚构销售合同等方式,绿大地在上市前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以达
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
主营业务
绿化苗木种植
绿大地主要从事绿化苗木的种植和销 售,包括各种花卉、树木等。
园林工程设计及施工

“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基于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1 9号资 料 ,在 对 中小板 上市 的 2 6家 7 5 二 、 大 地会 计造 假 的经 济 学成 因 绿
f )一 股 独 大 ” 公 司 内 部 治 理 一 “ 的
结 构
民营 公 司的研 究 中 。发现 第一 大 股东 持
股 比例 占 5 %以上 的达 5 家 ,第 一大 0 1
21 0 1年之 前 , 其他 三 位独 立 董 事也 从 未 对公 司 的决 策 发表 过任 何 反对 意见 。五
差 。 业 总 收 入 、 利 润 、 股 收 益 暴 可 能 就是 在 其位 不谋 其 职 ,根本 就 没 关 营 净 每
合 并现 金流量项 目差错 就多达 2 7项 ,
等方 式 虚增 资产 ,通过 虚 构银 行 回款 方
式 虚增 收入 , 以虚增 资产 、 假采 购 方 并 虚
股 东 持 股 比例 占 2 % 以 上 的 多 达 2 1 5 0 家 占整 个 样本 的 比例 高 达 7 . % , 85 2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单 一 自然 人 或 家 族 控 制 为 主。 多个 自然 人 制衡 类型 较 为少见 , 实际 控制 人 的控 制结 构较 为简 单 ,多层金 字 塔结 构较 为少见 ,而 从 实际 控制 人 的违 规状 况来 看 ,其 违规 行 为 的发 生频 率与
虚增 2 0 0 6年末 银 行存款 , 增金 额 占货 虚
独 立 董事 、 事会 形 同虚 设 。 监 根据 资 料显
币 资金期 末余额 一半 以上 , O 募 资 3 6 示 ,0 9年 绿 大地 共召 开 9次 董 事会 , I P . 4 20 亿 元。上市 后 。 大地继 续实施 财务 报表 独 立董 事 郑 亚光 均 亲 自参 加 ,而 2 1 绿 00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

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绿大地财务舞弊案例分析1. 引言财务舞弊案例在企业界屡见不鲜,而这些案例对公司及其相关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分析,探讨其原因和影响,并提出预防和应对财务舞弊的建议。

2.案例描述绿大地是一家以环保设备销售为主的公司,其财务舞弊案例在业界震动。

在审计师的调查中,公司发现了以下几种财务舞弊行为:2.1.虚构销售额公司高层为了追求业绩增长,通过虚构销售额来提高公司的业绩。

他们将一些未发生的销售额记录为实际销售额,从而虚增利润和收入。

2.2.资产虚增与巨额欠款公司通过虚增资产的方式来掩盖财务问题。

他们包括虚增存货、固定资产以及资本支出等,使公司的总资产看起来更高。

此外,公司还设立了一些虚假的供应商账户,并通过给这些供应商支付巨额的虚假账款来造成账户余额的虚增。

2.3.财务信息滞后与遗漏公司高层刻意滞后披露财务信息,以掩盖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此外,他们还删除或遗漏了一些重要的财务信息,使公司的财务报表更加有利于他们的利益。

3.案例分析3.1.原因分析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的发生与公司高层的利益驱动密不可分。

高层追求业绩、股东利益和个人利益最大化,将财务舞弊作为达成这些目标的手段。

3.2.影响分析财务舞弊对公司和其相关利益相关者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公司的声誉受到了严重打击,投资者信心受到了严重影响。

其次,公司的股价暴跌,市值大幅缩水,给股东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同时,由于财务信息失真,公司的财务状况难以准确评估,进而影响了公司的股票流动性和融资渠道。

此外,供应商和员工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使得公司的业务运营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4.预防和应对财务舞弊的建议4.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包括制定明确的职责分工、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2.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应该加强对企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培养和弘扬,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注重诚信和透明度,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念。

对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分析

对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分析

对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案的分析引言绿大地公司是一家大型农业企业,长期以来在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

然而,最近有报道指称该公司涉嫌财务造假,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本文将对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案进行分析,以揭示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背景介绍绿大地公司成立于2005年,致力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

多年来,公司不断扩大规模,并在行业内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业绩。

然而,最近一份匿名举报信揭示了该公司存在财务造假的行为。

财务造假的手法财务造假是指企业故意改变或隐瞒财务数据,以达到误导投资者或获得不当利益的目的。

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手法:绿大地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夸大销售额或将尚未发生的销售列入财务报表,来虚增公司的收入。

这样做的目的是增加公司的利润和市值,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负债减少为了减少负债的数额,绿大地公司可能会采取措施来隐瞒或转移部分负债。

比如,将应付款项记为其他类别的费用,或者在报表上删除部分负债的记录。

为了增加公司的资产价值,绿大地公司可能会夸大或虚构某些资产的价值。

比如,将过期或损坏的商品视为正常库存,并计入报表中。

利润操纵利润操纵是指企业通过调整会计政策、改变计量方法或从事不当交易等方式,来增加或减少公司的利润。

绿大地公司可能会采取这样的手法,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财务造假的原因财务造假背后往往有复杂的原因和动机。

以下是可能导致绿大地公司财务造假的一些原因:员工激励机制公司设定的激励机制可能导致员工为了获得奖金或晋升而不惜采取不当手段。

如果公司过分强调短期业绩,员工可能为了实现目标而利用财务造假手段来达成。

市场竞争压力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公司可能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为了保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公司可能会不择手段地追求高增长和高利润,从而导致财务数据失真。

资金需求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如果绿大地公司面临资金短缺或无法满足扩张需求,可能会通过财务造假来吸引投资者、获得贷款或筹集资金。

会计财务分析资料绿大地财务造假启示

会计财务分析资料绿大地财务造假启示

2022 年 3 月 15 日,因昆明市检察院抗诉,被称为“银广夏第二”的绿大地造假案将被重新审理。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代码 002200,简称绿大地) ,号称“云南省最大的绿化苗木种植企业”。

3 个多月前,昆明市官渡区法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绿大地罚金 400 万元(约为其上市募集资金的 1%) ,判处前董事长何学葵、财务总监蒋凯西、庞明星等五人有期徒刑一到三年,缓期执行,所有案犯当庭释放。

这意味着这家欺诈上市的公司从投资者手中圈走 3.46 亿元之后,无人获得实刑。

消息一出,市场哗然,包括新华社在内的舆论界质疑判决过轻。

十天之后,负责此案前期调查的中国证监会,罕见召开“媒体通气会”,披露了法院判决中未认可的更多涉嫌犯罪内容。

越来越多的质疑之声,最终推动了此案抗诉程序的启动。

绿大地造假案,浓缩了中国证券市场过去十年的积弊。

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强调,对这一案,不应仅仅停留在“抓坏蛋”的简单思维里,而应更加深入剖析“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南方周末记者在昆明、深圳等地进行了详尽调查,立体还原绿大地变“黑”的秘密。

这原本是一个卖花女变身女企业家的励志故事2022 年 9 月 6 日的法庭庭审,是绿大地前董事长何学葵最后一次浮现在公众面前。

一年多阶下囚的生涯,何学葵变化很大。

一位与她有着多年联系的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何的头发在案发后很快就白了,“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像六十多的老太太。

”20 年前, 23 岁的何学葵抛却了成为公务员的机会“下海”创业时,给人的印象却是“年轻有为,事业心极强”。

1992 年从一家小花店开始,到 1996 年创办绿大地公司期间,何学葵以自己的勤奋赢得了尊重。

直至今日,在当年共同创业的员工口中,她还有着“卖花女”的绰号。

绿大地现任总经理王光中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在十多年前认识何学葵时,就眼看着她“自己下田、自己跑市场,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累”。

因此在出事后,他出于对何的恭敬与朋友义气,硬着头皮接下烫手的“总经理”头衔。

绿大地案例分析.

绿大地案例分析.

绿大地案例分析及其启示来源:财会100 发表时间:2013-03-29 17:25:07 作者:张艳民一、引言云南省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0.SZ,下称“绿大地”)被称为信誉度最差的A股上市公司,成立于1996 年,上市前每股净资产4.43元,于2007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价16.49元,以绿化工程和苗木销售为主营业务,是云南省最大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它是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号称园林行业上市第一股,其复权后股价曾一路飙升到81.05元。

2010年3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稽查。

证监会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2011 年3 月17 日,绿大地创始人兼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自此股价一路下跌,半年多跌幅超过75%。

由此逐步揭开了绿大地的财务“造假术”。

伴随着一个个“第一”进入公众视野的绿大地公司,是云南省第一家上市的民营企业、A 股第一家园林上市公司、董事长是云南省女首富等,但就是这么一家头顶众多“第一”光环的企业,为什么最近陷入了财务舞弊的泥潭?二、基本案情——善变的“变脸王”1、五度变更业绩绿大地的财务手段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下了中国证券市场年报变脸新纪录,2009年10月到2010年4月,对于2009年的全年利润变动之快,之频繁,令人咂舌:(1)2009年10月30日,绿大地发布2009年第三季季报称,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0%至50%;(2)2010年1月30日,绿大地将2009年净利润增幅修正为较上年下降30%以内;(3)2010年2月27日,第三次发布2009年度业绩快报,净利润变为6212万元;(4)2010年4月28日,再次将净利润修正为-12796万元;(5)2010年4月30日,最终发布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15123万元。

仅仅两天,数据又相差了两千多万。

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

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例分析【摘要】近年来,公司财务会计造假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云南绿大地公司会计造假案为例,介绍了其事件发生的背景、具体的造假手段以及带来的经济后果,从而由会计造假引发相关思考。

【关键词】绿大地;会计造假;上市一、背景简介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11月申请深交所上市失败。

时隔一年,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国内绿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公司主要从事云南独有珍稀花卉苗木培植,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务。

2004年至2009年间,绿大地在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情况下,未达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目的,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登记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或者掌握银行账户的关联公司,并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组成人员,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二、会计造假手段简析(一)虚增资产2004年2月,绿大地购买马龙县旧县村委会土地960亩,金额为955.20万元,虚增土地成本900.20万元。

2005年4月,云南绿大地公司在马鸣乡购买土地3500亩,支付了3360万元的土地款,此宗土地交易,虚增交易成本3190余万元;2007年一季度,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又虚增价值2124万元;同年六月,绿大地在马龙县马鸣基地灌溉系统、灌溉管网等项目价值虚增797.20万元。

2007年,绿大地会计报告披露,对马鸣乡基地实施的土壤改良,合计投入2529.13万元,经鉴定确认马鸣乡基地土壤改良价值虚增2124.00万元。

2010年一季度,固定资产虚增5983.67万元。

(二)虚增收入通过虚增上市的绿大地上市后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业绩。

2007至2009年间,绿大地通过伪造合同和会计资料,虚增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9000亩荒山土地使用权、月望基地土壤改良及灌溉系统工程、文山州广南县12380亩林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资产共计2.88亿元。

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3000字审计学期末高分作业)

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3000字审计学期末高分作业)

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上市公司为了圈钱,不惜财务造假的事件发生屡见不鲜,而绿大地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在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四天后,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表示,证监会在2010年3月就因绿大地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立案稽查,结果发现公司存在涉嫌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多项违规违法行为。

由此,绿大地财务造假事件正式浮出水面,并引起了社会的轩然大波。

绿大地全称为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始建于1996年,2001年完成股份制改造,2007年12月21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中小板块挂牌上市,募集资金3.46亿元,成为A股唯一的一个园林行业上市公司。

公司主营业务为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及销售。

注册资本15108.71万元人民币。

拥有自主苗木生产基地2.9万余亩,是国内领先的特色苗木生产企业。

就是这样一个前途无量的大企业,竟然被爆出严重的财务造假。

起初为了实现绿大地公司的快速扩张,野心十足的何学葵已经把目光转向了资本市场,意图通过发行股票来获取巨额额资金,但是想要发行股票上市,就必须通过证监会设立的一道道门坎。

2006年11月,绿大地首次IPO,虽然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但是此后不久绿大地却丧失成功,在其上市成功的背后,必然有着更多的机构推波助澜,保荐人和会计事务所显然都难辞其咎。

绿大地事件产生如此深远,影响并不是作案手段多抹高深,反而都是一些司空见惯的手段罢了。

一、虚增资产和收入根据绿大地2007年上市时的招股书显示,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合计为4.5亿元人民币,其中流动资产的存货一项达到1.8亿元人民币。

绿大地的主要货物为各类苗木,但根据绿大地的财务报表显示,苗木价格与市场价格完全不一致。

某种苗木的市场报价为60元,但是到了绿大地就变成了300元。

除了货物价格造价外,他们的地价也是假的。

在昆明二环外偏远郊区的绿大地总部,他们自己的报价为100万元每亩,而实际价格为20万元每亩。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绿大地集团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总部位于中国大陆。

该集团在过去20多年间发展迅速,业务遍布全国各地,成为了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最近有关绿大地财务造假的新闻却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绿大地的财务状况产生了怀疑,认为其财务报告存在造假行为。

这一事件不仅损害了绿大地的声誉,也对整个房地产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为了深入了解绿大地财务造假的成因,本文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一、市场竞争压力巨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往往会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项目资金的筹措、业绩的完成和市场份额的争夺等。

为了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一些企业管理层可能会选择采取不正当手段,比如通过虚构收入、放大业绩等手段来提高企业的财务表现,追求短期的利润和发展。

这也可能是绿大地财务造假的一个潜在原因。

二、管理层利益驱动一些高管人员可能会受到个人利益的驱使,比如通过公司股票操纵来获取更多的收益,或者通过虚构业绩来获取更高的薪酬和奖金。

这些个人利益驱动也可能成为导致财务造假行为的深层原因之一。

三、能力不足和管理混乱企业内部的管理能力和制度可能也是导致财务造假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企业中,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有限,对风险隐患的识别和处理不力,导致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混乱和管理体系不完善。

这种情况下,一些员工和管理层可能会利用这一漏洞进行财务造假,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四、行业监管不力企业的财务造假行为可能也与行业监管不力相关。

在中国房地产行业,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的监管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

企业可以通过虚构收入、操纵成本等手段来进行财务造假,而监管部门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这些行为。

这也给了企业管理层和员工一定的行为空间,有利于他们进行财务造假行为。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一、公司内部管理不善二、缺乏独立监管机构在中国的企业中,独立监管机构的缺乏是比较普遍的问题。

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了财务造假事件的频繁发生。

在绿大地的情况下,由于缺少独立监管机构,导致了公司内部监督不足,大大增加了财务造假的风险。

如果存在独立监管机构,可能会在财务造假之前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避免了事件的发生。

三、市场竞争压力四、公司内部人员素质不高企业内部的人员素质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

如果企业内部的人员素质不高,存在道德败坏、利益约束不足等问题,那么财务造假事件就会更容易发生。

绿大地的财务造假事件也与公司内部人员的素质有着一定的关系。

如果公司内部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缺乏道德和职业操守,就会为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方便。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了完善的监管机制,也会因为内部人员的失职而导致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财务造假的一个重要成因。

在企业内部,由于信息传递不畅和不透明,导致了公司内部信息不对称。

如果内部人员能够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就能够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进行财务造假。

公司的高层管理者通常会获得更为准确和真实的信息,而底层员工则难以获取到。

这就给了高层管理者进行财务造假的机会。

信息不对称也是造成绿大地财务造假的一个重要成因。

绿大地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有着多种原因,包括公司内部管理不善、缺乏独立监管机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内部人员素质不高以及信息不对称等。

在今后,公司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独立监管机构,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信息透明度,才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

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财务造假事件,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减少财务造假事件的发生,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

绿大地财务造假成因分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假的重要成因之一。

在绿大地公司内部,对财务数据的审核和监管机制存在漏洞和不足。

一些职业道德和责任感较低的员工可能会利用这一漏洞,通过操纵账目来促使公司财务数据的虚假。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不够,也为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员工可能会以自己的私利为考虑,通过利用管理制度的漏洞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公司对外界监督和考核机制不完善,也为财务造假提供了空间。

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虽然相关监管部门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审核,但是在现实中,一些公司仍然可以通过种种不法手段来规避监管机制,以换取自己的利益。

一些投资者也对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存在疑虑。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就更容易获得制造财务造假的机会。

为了预防和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绿大地公司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

公司需要加强对财务数据的内部审核和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及时发现财务造假的苗头,还可以遏制不法行为的发生。

公司需要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教育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内部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

公司还需要加强对外部监管的重视,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的合作和沟通,使其监管和监督工作更加有力。

绿大地公司还应该提高对外界监督和考核机制的完善程度,以便更加有效地减少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公司需要与投资者建立更加信任和透明的关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可信度的认可程度。

只有这样,公司才能赢得投资者的信任,维护自己的声誉和形象。

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应该不断完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内外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以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营。

财务数据的造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形象,还会对市场和投资者造成一定的损害。

为了预防和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提高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以及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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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会计造假案引发的思考【摘要】2011年3月17日,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因涉嫌欺诈发行、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被昆明市官渡区法院立案调查。

据WIND数据显示,仅2011年,我国两市共发生了49例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件。

违规类型包括欺诈发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财务造假和大股东占用资金。

而在国外,2011年10月爆出的日本老牌企业奥林巴斯的财务丑闻也让我们震惊。

由于会计造假的泛滥,严重扭曲了股票的价值,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极大地挫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会计造假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难题。

文章借助于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通过对2011年震惊中国资本市场的绿大地欺诈发行进行分析,解析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原因,并提出治理对策。

【关键词】绿大地;会计造假;经济学视角;分析一、绿大地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据调查发现,2004年至2007年,绿大地利用其控制公司,采用阴阳合同等方式虚增资产,通过虚构银行回款方式虚增收入,并以虚增资产、虚假采购方式将资金流出,再通过其控制公司将资金转回方式虚增销售收入,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

在招股说明书中,绿大地虚增2006年末银行存款,虚增金额占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一半以上,IPO募资3.46亿元。

上市后,绿大地继续实施财务报表造假,2008年虚增收入8 564.68万元,2009年虚增收入6 856.1万元。

而绿大地被查的导火线是2010年一季报,这是一份令人大跌眼镜的季度报表:2010年4月28日预告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但4月30日正式出台的一季报每股收益竟然只有0.1元,两天之差,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暴跌;经过分析发现,在该季度报表中,仅合并现金流量项目差错就多达27项,其中千万元的差错有8项,亿元的差错则多达12项。

同时,绿大地也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明文件和有关单据、凭证,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极为恶劣。

造假案东窗事发后,其股价一年来暴跌70%,48亿市值蒸发,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而法律给以其一审判决竟然只有公司被判罚款400万元,五名被告人集体缓刑。

如此恶劣的造假行为以及隔靴搔痒的处罚力度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为何证券市场上的会计造假行为总是春风吹又生呢?会计造假引起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极大地扰乱了我国的资本市场,值得深思。

二、绿大地会计造假的经济学成因(一)“一股独大”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绿大地前董事长何学葵拥有公司约30%的股权,公司的控制权完全掌握在其手中,而且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监事会形同虚设。

根据资料显示,2009年绿大地共召开9次董事会,独立董事郑亚光均亲自参加,而2010年共召开18次董事会,郑亚光亲自出席16次,委托出席2次。

但事实上,这位被认为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都过硬的独立董事,在绿大地东窗事发前,从未在会议上投过一次反对票或弃权票,而以其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看,他不可能看不出公司的财务存在重大问题,最大的可能就是在其位不谋其职,根本就没关注过公司。

而最无法向中小投资者交代的是其对绿大地多年来自设关联公司虚增资产的行为一言不发。

除郑亚光外,在2011年之前,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也从未对公司的决策发表过任何反对意见。

五年间,公司账目暗藏近百张伪造的银行单据,控制31家关联公司,几十个公司公章由一人保管。

这种“一股独大”的股权分布和无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显然直接纵容了绿大地的欺诈行为。

其造假与否完全取决于董事长的意图,致使何学葵和同伙通过组建多家地下关联公司的方式操控资金流转、虚增营业收入,所涉金额多以亿计量。

而这种“一股独大”的现象并非个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10年7月7日公布的深圳综研字第179号资料,在对中小板上市的256家民营公司的研究中,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50%以上的达51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25%以上的多达201家,占整个样本的比例高达78.52%,实际控制人以单一自然人或家族控制为主,多个自然人制衡类型较为少见,实际控制人的控制结构较为简单,多层金字塔结构较为少见,而从实际控制人的违规状况来看,其违规行为的发生频率与其控制类型有着简单的对应关系。

这种股权控制型结构决定了外部治理机制,如外部市场的并购行为对公司几乎无法发生实质性的影响,除非控股股东自愿放弃公司控制权,否则收购者根本无法触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并形成外部接管的压力。

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改后在106条中规定了“累积投票权”,而这样的股权结构使得其对于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方面收效甚微。

(二)会计造假的成本收益不均衡1.经济利益有着“乌鸡变凤凰”功效的股市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根据证监会对绿大地欺诈发行的事后调查,其上市前处于连续三年亏损状态,根本不具备A股上市条件,但出于对资本的渴望,在原董事长何学葵、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原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等人的策划下,公司通过“做账”来达到上市标准。

资产不足靠虚增土地价值来补,营业收入不够靠阴阳合同来凑,利润增速慢靠左右手倒腾来提高……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上市。

而从绿大地上市的前后对比来看,其上市的确给绿大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前程。

上市后一次性募资3.46亿元,原董事长何学葵身价过亿,而后随着股价的上涨其更是跻身2009年胡润富豪榜,绿大地也一跃成为A股市场苗木绿化企业的龙头。

根据经济学的供求理论,只要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即当会计造假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企业就会采取造假行为。

而绿大地东窗事发后,法律给予其一审判决竟然只有公司被判罚款400万元,五名被告人的集体缓刑。

这一过于低廉的造假成本,让股市的惩戒机制形同虚设,使得其造假动力十足。

从严格意义的角度讲,一个虚假IPO过程,如果少了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配合”,是难以成就的。

因此,一个虚假的IPO,其中一定少不了上述中介机构的责任。

绿大地如此大规模明目张胆地造假,只要是在现场的投行人士、会计师、律师稍稍用心就一定能发现。

但现实中,中介机构不勤勉尽责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签字人根本没有亲自去企业做调查。

根据调查,在绿大地上市的时期,保荐代表人资源十分稀缺,签哪个项目由证券公司安排,签字人往往与实际做项目的人不一致。

正如何学葵所说,绿大地公司提供了虚假的材料,“中介机构的责任就是没有深入查证材料的真实性”。

在上市的利益链条中,会计师、律师、保荐机构等收取不菲的中介费,是受益者,但也同时肩负着保证发行人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充分的重任。

然而,这些有着专业能力、又与企业只有零距离的中介机构对企业的造假行为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甚至为其出谋划策,“贡献”造假智慧。

而其造假成本却极为低廉,如绿大地案中,全部责任人的集体缓刑,显然这样的代价在其高额的收益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2.政治利益企业上市的受益者不仅仅是企业本身和中介机构。

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地方政府更有动力推动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所谓“官出政绩”“政绩出官”。

由于企业上市带来大额资金的募集以及地方税收的增加等,使得推动企业上市也成为一项重要政绩,地方政府往往为企业上市一路开绿灯。

根据资料显示,绿大地2010年一季度的销售额仅为5 989.35万元,而缴纳的税费高达3.02亿元,如此令人费解的税费缴纳,不免让人产生怀疑。

地方政府可以说是企业上市的第一道关口,但在绿大地一案中,这道关口不仅没有被守住,相反却随处可见地方保护的影子。

尚且不说当年地方部门如何让绿大地带病过关,单就案发之后的各种迹象看,地方为保护企业可谓不遗余力。

何学葵被捕前,绿大地曾以公司名义向云南省政府书面求援。

其紧急报告中说,如果公司被定性为虚假或欺诈上市,“可能引起农户和股民的大规模上访、投诉等社会恶性事件”,“不利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展,进一步做大我省花卉产业”,“使将来云南企业上市融资难上加难”。

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也曾向绿大地公司风险处置及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打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在处理绿大地案件方面从轻从宽。

在案发前后,有关地方领导也曾多次赴京,与证监会高层会晤,为绿大地说情。

调查人员也面临很大阻力,整个调查过程非常艰难,公安部门对何学葵的批捕方案也曾多次被地方驳回。

地方保护主义纵容了证券犯罪行为的发生,而这绝不是个案,因为,在证券犯罪中,一般牵涉的上市公司,在当地都是明星企业、就业大户、利税大户,所涉及的企业高管都是“经济能人”,因此地方政府往往授意当地司法机关将外地行政执法机关拒之门外,千万百计阻止执法。

(三)我国资本市场对风险的漠视早在2004年,绿大地就开始计划实施上市,2006年冲刺资本市场,只可惜折戟IPO。

2007年12月21日,二次闯关终成功,登陆中小板,成为A股唯一绿化行业的上市公司。

如此疑问就出来了,为何第一次冲关没有通过而短短的一年后就能够通过?或许,绿大地上市重要文件招股说明书的诸多疑问能够解释一切。

如绿大地招股说明书显示,绿大地另一处固定资产“马鸣基地”围墙的固定资产价值为686.9万元,其招股说明书上显示的该基地4块地(原为荒山)共3 500亩,如果其围墙只围地块的周长,折算下来,其每米围墙的价格高达 1 268.86元。

看来不是绿大地的造假手法太高明,而是发审部门“太软弱可欺了”。

这些反映的一个本质问题是资本市场各个主体对风险的极端漠视。

应该说,最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是十分迅速的,截至2011年12月,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 342家(含B股),市值21.48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三位,接近每天增加一家上市公司。

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繁荣。

市场经济中有两个基本元素,称之为“二元论”,一是价值;二是风险。

显然,我国资本市场的各个主体大都把注意力放在对资本价值的追逐上,而对于资本的风险意识、风险防范、风险管理、风险体系建立等往往比较漠视,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

如果这种局面不被改变,资本市场最终将会形成“重价值、轻风险”的市场,而这将是非常危险的。

(四)农业的弱质性与资本逐利之间的矛盾由于农业行业经营受自然因素等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抗风险能力较弱,投资回报期也较长。

农业整个行业的比价效应相对较低,即使是像绿大地这样的生态农业,自身附加值也不高。

当农业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后,公司股东希望公司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在短时间内迅速收到成效,但是行业本身的弱质性注定了农业上市公司不可能出现暴利。

这样,处于矛盾中的农业上市公司为了保证收益水平,造假或许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

相对于其他行业,农业造假操作也更方便。

一是计量缺乏标准化,比如生物的成长情况,测算起来很有难度,库存量无从考证,只能是企业主说了算,另外,工业企业如遇到火灾,库存毁了很容易量化,但在农业中,像绿大地这样的企业,前期因旱灾遭遇重大损失,其苗木遭遇灾害,存活率究竟有多少,根本难以计量,这为审计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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