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归档整理和移交实施细则的通知(2013)
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
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正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5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沈阳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保障地下管线安全,充分发挥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在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工业、人防、隧道、地铁等地下管线工程。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已经形成和正在形成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区、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其职责范围负责接收和管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并接受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向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各种管线工程档案目录。
各地下管线有关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对其进行专业培训。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住制定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华能莱芜电厂百万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1.指导各参建单位编制、整理、移交竣工文件;2.确保归档文件的准确性、系统性、真实性,为以后生产、改造服务;3.一次通过华能集团公司组织的档案专项验收;4.配合机组达标投产,争创中国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二.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华能莱芜电厂百万机组“上大压小”扩建工程项目档案编制、整理和移交全过程和相关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3.《技术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4.《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ll821—2002)5.《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7.《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8.《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2009)9.《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00)10.《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11.《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2012)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1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3版14.《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修订)四.项目文件的收集(一)收集范围1.各参建单位应以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所有纸质文字、图纸、照片、光盘、探伤底片、靶板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为收集对象;2.原则上,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所有文件的收集工作。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1.02•【字号】辽环函〔2023〕142号•【施行日期】2023.11.02•【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306-210000-04-01-393582)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和苏家屯区,线路起于现有10号线(丁香湖—张沙布)终点张沙布站,终至丁香街站,途径莫子山地区、浑南科技城起步区、新南站商务区、会展产业聚集区等核心板块,主要沿规划长青南街、创新路、创新一路、白塔街、金钱松路、会展路、雪松路走行。
线路全长约24.5千米,全部为地下线(埋深10.0米至29.0米),共设16座车站(含换乘站7座),其中预留的国展中心和丁香街2座车站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车站均采用明挖法施工,区间隧道施工以盾构法为主。
新建1座瑰香街停车场,占地面积12.94公顷。
地铁设计最高时速80千米/小时,近期全日发车对数220对,高峰小时发车对数24对。
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2〕372号批复了《沈阳市地铁十号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原批复10号线起自丁香公园站,终至苏家屯西站,全长49.92千米,共设37站。
本次对尚未开工建设的部分车站、线路进行优化调整,取消苏家屯西站建设。
本项目符合《沈阳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2年修编)》,已取得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435号)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要求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是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记录、设计文件、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完整、有序、可靠保存的重要环节,对于后续地铁线路的运营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结合我国地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的要求。
第一,建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
地铁工程建设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单位的合作,要求确立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文档的格式、归档方式、命名规则等。
建立档案管理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档案整理和移交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二,做好档案分类整理。
地铁工程竣工档案包含施工设计文件、验收报告、工程变更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各类资料,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整理。
对于施工设计文件来说,可以按照线路划分或者行政区划进行分类;对于验收报告和工程变更记录来说,可以按照工程类型或者施工时间进行分类。
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有助于后续的检索和管理。
第三,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原则。
在档案整理移交过程中,要求各个单位提供相关资料的清单和详细说明,对于缺失的资料要及时补充和完善。
同时,对于存在争议的资料,要进行审查和核实,确保其真实可靠。
第四,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中,要求建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将实物档案数字化存储、检索、传输和共享。
利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可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方便后续档案的查询和利用。
第五,做好档案保管和维护工作。
档案保管和维护工作是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的重要环节。
要求各个单位建立档案保管和维护的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周期。
对于实物档案,要求做好防潮、防火、防盗等保护措施,定期检查和整理档案。
对于数字化的档案,要求进行定期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综上所述,地铁工程竣工档案整理移交是确保地铁工程相关资料完整、有序、可靠保存的重要环节。
沈阳地铁九号线七标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目录一、资料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职责................................................................... - 0 -1.1 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 0 -1.2 资料管理人员职责................................................................................ - 1 -1.3 资料管理制度........................................................................................ - 3 -1.3.1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 3 -1.3.2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 4 -1.3.3 项目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 4 -1.3.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 5 -1.3.5 竣工资料....................................................................................... - 6 -1.3.6 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 6 -二、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 7 -2.1 实施细则................................................................................................ - 7 -2.2、工程技术审批资料................................................................................ - 8 -2.3、工程进度控制报审资料........................................................................ - 8 -2.4、工程质量控制报审资料........................................................................ - 9 -2.5、施工资料填写注意问题........................................................................ - 9 -2.6、涉及安全的试件取样及送检.............................................................. - 10 -2.7、工程数字图文记录.............................................................................. - 11 -2.8、工程验收资料...................................................................................... - 11 -2.9、工程资料分类明细表.......................................................................... - 14 -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技术内业资料是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0]139号各市建委(局):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辽宁省建设厅二○○○年十月十六日1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78号部令)通知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参与实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市、县(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统称备案管理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及设计审查意见,单2位工程质量综合文件,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和质量事故处理鉴定资料以及工程所在地工程验收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工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六)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需增报相关结论资料;(七)法律、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沈阳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铁一 号线 西起 十三 号街 站 、东 至黎 明 证 书 、实物 等不 同形 式的历 史记 录 。
广场 站 ,全部 为地 下 线路 ,全 长2 . 笔者 结合 沈 阳地铁 建设 实 际及 自身工 78 公 里 ,共 设2 站 ,总投 资 1 7 元 。 2 1亿 作经验 ,认 为管理 好地铁 工 程项 目档
存放 空 间 ,二是 不安 全 ,因此 我们 要 多人 参加 沈 阳市建 委组织 的档 案培 训 案 部 门确认 后 ,方可 进行 子单位 工程 B 1 求业 务处 室半年 归档 一次 ,我 们依 据 班 ,重 点 学 习辽 宁 省地 方 标 准 D 2 竣 工验 收 。沈 阳地铁 公 司领导 对档 案
一
、
工、制造、安装到运营是一个庞大 、
复杂 、多专业 、多 门类的 系统 工程 。
一
地铁 建 设工 程是 一 项复 杂 的系统 工 程 , 其 形 成 的 档 案种 类 多 、数 量
条地 铁线 路 的建 设 周期 一般 为4 5 大 ,档 案 管 理 任 务 重 ,健 全 组 织 机 —
档案 探 索 与实 践
【 关键 词 】 地 铁
2 O 9 7日 ,建设 5 之 久 形 成 的具有 保存价 值 的各 种文 字 、图 01 年 月2 年
的 沈阳地 铁 一号线 举 行通 车仪 式 ,沈 表 、帐 册 、凭证 、报表 、技 术 资料 、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移交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规范深圳地铁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统一地铁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的竣工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确保竣工档案按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根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78号令)、5.《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2000年第90号令)、6.《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深建施【2003】25号)、7.《关于启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深圳版)的通知》(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档案局深建字[2006]82号)8.《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2001年1月施行)等文件,并结合深圳地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
9.《深圳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及认可暂行办法》(深建字[2000]51号)1.3本细则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办法(修定稿)》形成补充,适用于深圳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含技术改造)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
深圳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其他非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如民用建筑、道路、管线改迁等)的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可优先采用深圳市档案馆的规定执行,如没有涉及可参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指车站、区间、桥梁、车辆段及其他基地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主变电所;轨道及机电系统安装工程,包括车辆、设备采购和监造等建设项目。
1.5 工程竣工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与所产生的电子文件一一对应整理移交。
沈阳地铁工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沈地铁司发[2015]71号
明确监测工作职责和考核奖惩措施,建立完善有效落实三方监测
责任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在施工 、 标段监理单位进场
后开展监控量测交底,由第三方监测、施工和标段监理单位项目
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当依据设计文件、周边环境
调查报告、施工监测方案、《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编制
分为黄色预警 、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三个级别,分级标准可以参 照 《 技术规范 》 条文说明 9. 1. 4 条表 10 。出现《 技术规范 >>
条警情 之一 时作为 现场巡视预警 。 第三十一条 施工和第三方监测单位根据仪器监测和现场
9. 1. 6
巡视异常情况分别发布仪器监测预警和 现场巡视预警,标段监理
程监控量测管理办法)) (沈地铁司发 [2009 ] 29 号)同时废止 。
附件:
1.施工监测流程图 2. 第三方监测流程图 3. 监测预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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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施工监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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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第三方监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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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测总结报告)) ,报请总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以终止第三
方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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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设计、监理单位监控量测管理责任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出具的施 工图 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工
程和周边环境的监测要求、控制标准、预警等级和预警标准,并
将上述内容纳入对施工、标段监理和第三方监测单位的设计交底。
第二十五条 标段监理和总监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监测监
理工程师,专职监测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测管理工作经验并能 够满足监测监理工作需要 。
工程综合管理与档案检查验收表
2)规划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主控
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
主控
5)工程概算批复文件
6)质量监督注册证书及规定阶段的监督报告
主控
7)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主控
8)涉网安全性评价报告
主控
9)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主控
10)消防验收文件
主控
11)劳动保障验收文件
12)职业卫生验收文件
主控
13)档案验收文件
主控
建设项目合规性文件
2)管理职责
(1)建设、监理、设计(勘测)、施工、调试、生产运行单位档案管理体系健全,责任制执行有效
(2)建设单位按照《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3)参建单位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文件归档实施细则
主控
(4)建设单位将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档案移交内容纳入合同管理。在合同中设立专门条款,明确各参建单位竣工档案的编制质量、移交时间、套数、归档及违约责任
2)施工、检验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1)承包商和分包商单位资质
主控
(2)试验、检测单位资质
主控
(3)项目经理
(4)质量验收人员
施工管理
(5)试验检验人员
(6)特种作业人员
主控
(7)安全监察人员
(8)档案管理人员
(9)质量评价人员
3)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设计经审批,并严格执行
主控
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编制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环境保护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11)按合同签署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并符合《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规定
12)有创优目标的工程项目,完成工程质量评价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8 环境保护........................................................................................................16 29 安全防范...................................................................................................................................................................................16 31 管理组织机构及定员....................................................................................16 32 工程筹划与工程招投标................................................................................17 33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7 34 财务分析........................................................................................................18 35 经济费用效益分析........................................................................................19 36 社会效益分析................................................................................................20 37 风险分析........................................................................................................20 38 《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20 39 社会稳定风险................................................................................................20 40 结论与建议....................................................................................................21 41 附件要求........................................................................................................21 二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23 1 总说明书..........................................................................................................23 2 线路..................................................................................................................25 3 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28 4 限界..................................................................................................................29 5 轨道..................................................................................................................31 6 路基工程..........................................................................................................32 7 车站建筑..........................................................................................................34 8 地下结构..........................................................................................................40 9 高架结构..........................................................................................................43 10 供电................................................................................................................49 11 通信................................................................................................................ 56 12 信号................................................................................................................57 13 通风、空调与供暖........................................................................................59 14 给排水和消防................................................................................................60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80号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8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4日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离移交范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二、基本原则(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
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
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
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
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
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
继往开来 锐意进取 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而奋斗
省委省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部署 ,辽宁 “ 五一巾帼先进集体 ” 的殊荣 。大连等市档 息资源共享工作方案》 确定农 业中介组 织 , 省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 案局 、 中县 档案局加 强 了社保 、 绥 医保 、 殡 档案规范化管理试点 , 在涉农 网站开辟 “ 三 组办公室转发 了我们起草的 《 关于将行政 葬 、 破产企业及撤并机构 的档案业务 指导 , 农档案 ” 专栏 , 编制刻录三农文件光盘发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1 0 1年全省档案工作回顾
过 去的一 年 ,全 省各 级档 案部 门深 入 料 , 实现了档案编研 和档案公布的新突破 。 践 行科 学发展观 ,主动服务党 委政 府工 作
3 . 新农村 档案工作示范县创 建工作取
0 2 .档案公共服务 能力显著增 强。省 、 得实效 。省 局深入全省 10多个村具体指
省建设 项 目档案工作巡检 ,指导验收了华 9 7个行政村全部完成村 级文件材料归 档 及实现方式研究 》 4项科研课题和《 6 等 档案 能风电等重点项 目档案工作 。沈阳 、 大连 、 范围和保管期 限表的修订。 鞍山、 阜新 、 辽阳等市档案局着力加强第十
网上展览制作方法》 多媒体教材通过 国家档 7档案征集渠道不 断拓 展。省档案馆 案局评审。制定 国家标准《 . 电子文件安全管
力与查阅需求同步增长。落实社保业务档 过验收 , 成为全 国首批“ 社会 主义新农村档
1 . 档案编研 、 资政服务卓 有成效 。省局 案管理细则 和达标标 准 ,1家市级社保 经 案工作示 范市” 法库 县 、 1 , 岫岩县 、 太和 区 、 建 辽宁省新农村建设档 ( ) 馆 围绕落实 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 办机构通过省级验收 ,社保业务档案管理 连 山区 、 昌县荣获 “ 称号 。制定省 、 市两级农村 集中开展辽河 、大凌河生态治理的战略决 进 入 全 国先 进 行 列 。省 档 案 馆 购 置 了缩 微 案工作示范县”
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建委•【公布日期】2011.07.26•【字号】沈建发[2011]64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建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建发〔2011〕64号)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加速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了《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备案号:沈政法备字2011年第26号),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保障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是指按照规程编制、经过验收合格并归档的电子文件的集合。
第三条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沈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受其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验收、接收和管理、利用工作,并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编制软件的推广、培训、升级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制作和归档工作。
区、县(市)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指导和监督。
地铁工程竣工文件归档及移交实施细则(51号文件)10.5.6
沈阳市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归档整理和移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沈阳市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地铁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归档文件的质量和工程档案的顺利验收和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文件编制归档规程》(DB21/T1342—2004)、《沈阳市地铁工程档案归档工作管理办法》(沈建发[2006]113号)等文件,结合沈阳市地铁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沈阳市地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归档整理及工程档案的验收。
第四条竣工文件组卷一般原则:地铁工程竣工文件按单位(子单位)工程组卷。
各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文件的组卷应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使组成的案卷便于利用和保管。
第五条本细则由沈阳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工程归档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 在工程文件的编制、整理、验收和归档移交工作中,地铁公司各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1)总工办是工程竣工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提请市档案局和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地铁公司各业务处室及各参建单位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和移交工作。
(2)各职能处室负责各自管理职责范围内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职责分工如下:前期工作处:负责地铁工程立项类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类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及其它综合性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预算合同处:负责地铁工程招投标类文件、合同类文件、概预算类文件、决算类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总工办:负责地铁工程勘察、测绘、设计及科研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计划处:负责计划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地铁供电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6.4。6
基础帽
车辆段、一个区间
6.5。1
6.5。2
接地、接地极安装
车辆段、一个区间
6.6.1~6.6。2
6.6。3~6.6。4
拉线安装
车辆段、一个区间
6。7.1~6.7.5
6。7。6~6.7.8
硬横梁安装
车辆段、一个区间
6.8.1~6。8。2
支柱装配
车辆段、一个区间
6.9.1~6。9.3
2。0。6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的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2.0.7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8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共同确认。
2。0。3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2。0。4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5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测试试验
一个供分区
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
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施办法沈建管发[2000]32号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必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其委托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质量监督站应按监督与备案相分离的原则,设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备案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竣工验收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二)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报告;(三)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四)有完整、真实的技术档案(其中包括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和施工管理资料;(五)施工单位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六)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七)劳保费及保修抵押金已交纳;(八)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核的工程,上述部门已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九)电梯安装工程已取得准用证明;(十)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并有整改报告,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问题;(十一)环境质量合格,房屋内外无垃圾,道路平整、通畅。
第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组成由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有关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验收组,并制定验收方案;(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向工程质量监督站书面申报,并附送相关资料;(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分别汇报工程建设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共同审阅相关资料;(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五)验收组人员代表各方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六)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所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规划验收规定
沈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沈阳市规划管理条例》、《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规定》(辽建发〔2001〕120号)及《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认可文件的通知》(辽建发〔2001〕146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各县(市)、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进行规划验收,跨行政区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指定管辖权。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指导及监督检查。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图纸为依据。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要求全面完成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和环境建设后,应当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整体验收。
对于小区内的住宅工程,按单体工程实行该规划项目分段验收。
小区内的其他单位工程要以整体规划验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单位工程规模二等以上(含二等,详见附表)即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16层以上,跨度24米以上;高耸构筑工程高度100米以上;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且能独立划分使用功能的区段可实行分段规划验收。
工程竣工后,实行工程竣工整体规划验收。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分段和整体验收,并向规划部门申请竣工测量,并由勘测单位进行工程实测。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含建筑、构筑、道路、管线等工程)验收时应当填写《辽宁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并报送下列相关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含附图复印件)。
2.建设工程计划项目表,经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平、立、剖面图,环境规划图,综合管网规划图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