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ppt课件
安全性
• 1.早期临床试验的安全性评价通常仅对初步数据进行描 述,对进一步的评价,可用统计学检验以发现可能与疫苗 相关的不良事件。 2.如果大规模临床试验目的是检测一些前瞻性的特定的 严重不良事件,最好考虑用进行多因素的安全性分析和相 关性假设的检验。应进一步观察与疫苗可能相关的不良反 应数据,以便确定因果关系。 3.非劣效性试验的不良反应可以通过测定不良反应差异 或比率的结果来确定。对比率而言,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 苗不良反应的相对危险率相对于对照不大于一个特定的比 值;对危险率差异来说,试验设计要证明新疫苗不良反应 的危险与对照相比不大于预先界定值。
市审批所需的数量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
Ⅰ期临床试验
• 通常Ⅰ期临床试验是小范围研究(20-30人),重点 是确保临床耐受性和安全性。Ⅰ期临床试验应在适宜 的实验室条件支持下,仔细监测和实施。应避免同时 使用其他疫苗或治疗药物。
• Ⅰ期临床试验所需剂量、疫苗接种时间、接种途径或 疾病发生的危险等,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差异。原则上 应在成人中进行。必要时,可采取高、中、低三种剂 量,每组8-10人,观察临床耐受性。
• 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典型疾病病例为基础 ,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 目的是评价接种疫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 百分比。 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照相比,疫苗效力 非劣效性试验的典型设计是为说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 、感染的相对危险度(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 )不大于事先确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份、人群、 接种程序等改变为其他类型的,针对其有效性、安全 性及免疫原性的研究。
常生活照顾,需要医疗和住院;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预防性疫苗的临床研究中,发生由临床医师认定的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临床事件,其强度均被认为是4 级,包括:癫痫、昏迷、手足抽搐、糖尿病酮酸中毒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弥散性瘀斑、麻痹或瘫痪、急 性精神病、严重抑郁症等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预防性疫苗的临床研究中,发生由临床 医师认定的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临床事件, 其强度均被认为是4级,包括:癫痫、昏 迷、手足抽搐、糖尿病酮酸中毒、弥散性 血管内凝血、弥散性瘀斑、麻痹或瘫痪、 急性精神病、严重抑郁症等
样本量
疫苗临床试验样本的大小取决于方法学和统计学考虑, 同时是基于所采用的方法学、统计学及临床和流行病学 的科学判定,并且视制品而异。在满足统计学要求的前 提下,应不低于法规规定的样本量(见药品注册管理办 法)。 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数量必须足够以确保结果可靠, 疫苗效力试验的样本量应足够大,以得到精确的效力区 间估计。通常情况下,不同的判定终点所需的样本量不 同。 设计方案应说明每一个主要判定终点(免疫原性, 安全性和效力)的研究所需样本量的计算,最终估计值 决定了试验所需的受试者数目,同时应仔细考虑对疫苗
优效性试验:疫苗优效性试验以典型疾病 病例为基础,对照是安慰剂或对所研究的 疾病无效的疫苗。试验目的是评价接种疫 苗后所预防的疾病的发病率下降的百分比。 非劣效性试验(单侧等效):与对照相比, 疫苗效力非劣效性试验的典型设计是为说 明使用新疫苗后疾病、感染的相对危险度 (或相对发病率,或相对危险率)不大于 事先确定的临床相关数值。 桥接试验:是指在支持某产品从一种组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则
韩续军
一、前言
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灭 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 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 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 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 疫苗。 疫苗的研发主要分为两部分: 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本指导原则仅对 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疫 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临 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2017-025
26
药物相互作用研究--研究设计、数据分析、和对剂量及标签的影响
2012年2月
27
流感:研发治疗和/或预防药物
2011年4月
28
上市后研究和临床试验一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0(3)
部分的实施
2011年3月
29
流感药物临床研究指导原则
2009年2月
30
动物模型-动物效应下考察药效的基本要素(第三批)
、生物制品、审评一般指导原则清单
序号
名称
颁布日期
生物制品指导原则
1
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15-04-15
2
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15-02-28
3
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1-08
4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0-04-22
2008-09-04
15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6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7
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8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9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说明书指导原则(第二稿)
2006年2月
42
临床试验中人种和种族数据收集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5年9月
43
人体首剂最大安全起始剂量的估算
2005年7月
44
药品审评质量管理规范
2005年4月
45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随着科技和医学的不断发展,疫苗的研发和生产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疫苗的制造和使用涉及到许多方面的考虑,因此在研究和生产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些原则。
疫苗质量控制的原则疫苗质量控制是指在整个疫苗生产的过程中,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来监控和保证疫苗的质量符合标准。
生产过程控制在疫苗生产过程中,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以监测可能导致疫苗污染或变质的情况。
这些过程包括疫苗原料、疫苗生产的洁净度、病毒制备和疫苗储存条件等诸多因素。
检测方法为保证疫苗质量,需要建立有效的检测方法。
疫苗的检测方法应该是特异的、敏感的、可重复的、可靠的。
这些检测方法包括疫苗的理化检测和微生物学检测,如细胞培养、酶标记法、聚合酶链式反应等。
立法法规生产和使用疫苗必须遵循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针对疫苗质量、生产方法、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立法法规。
因此,在疫苗的生产、检测、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必须遵循所在国家的相关法规。
临床研究技术的指导原则临床研究技术是指在研究疫苗的过程中,以严谨的科学方法进行实验室和临床试验,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符合标准。
试验设计试验的设计是成功完成疫苗研究的关键之一。
优秀的实验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试验的数据质量和可靠性,减少数据偏差的影响,从而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控制组和针对人群试验应该有对照组,并且针对恰当的人群进行。
例如,针对该疾病的高风险人群,或是那些由于种种原因无法通过典型手段进行预防的人群。
伦理原则所有临床试验都必须遵守固定的伦理原则,如受试者知情同意、保护隐私、尊重病人权利、进行反馈等。
试验过程应该接受专门的伦理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试验结果和分析在试验完成后,需要严密的分析数据。
结果应该是独立的、不偏倚的和可重复的。
通过制定分析计划和统计方法、调查有关的潜在偏倚,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新的数据前提下在不同受试者(包括性别、种族等)中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前言由病毒、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为起始材料,经培养增殖等制成的减毒、灭活的病原体,或再经分离、提取等方法制备的富含免疫原性组份(亚单位),免疫机体后可诱导产生特异性免疫应答而达到预防某种疾病的产品,为预防用疫苗。
本指导原则仅适用于采用传统方法(灭活、减毒、分离提取)制备的预防用疫苗,目的是为该类制品的临床前研究提供应遵循的原则。
一、基本原则(一)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应对所预防的疾病的流行情况进行分析,包括疾病的危害程度,所涉及的人群特点,病原体的分型及流行趋势等;(三)应对疫苗的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四)评估疫苗接种的风险与效益,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不良反应的措施。
二、用于疫苗生产的菌毒种疫苗生产用菌毒种必须证明为引起相应疾病的细菌、病毒或其他病原体,如该菌毒株分离自人体,应明确提供以下信息:(一)菌毒株名称及来源1.菌毒株名称。
2.菌毒株来源:(1)菌毒株来源的宿主一般情况。
(2)发病地点、发病日期;临床确诊疾病名称及日期、实验室确诊的主要依据、检测项目、结果及日期;病人病程及转归。
3.菌毒株分离样本来源:咽拭子、漱口液、痰液、血液、粪便、尿液、组织标本。
取样日期;取样时病人的病期。
应提供病人治疗期间使用的主要药物包括抗生素、抗病毒药物的剂量和疗程等资料。
鉴于人类的血液、脑脊液等在同一时间内相对较少感染多种病毒或细菌,因此用病人血液等分离的菌、毒株较适宜用于疫苗的研发和生产。
其他来源分离的菌、毒株的自然样本参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二)菌、毒株分离过程1.病毒分离用细胞名称、代次、来源应清楚,应进行无菌、支原体和外源因子等检测;病毒分离不得使用肿瘤原性的细胞系,应使用非肿瘤原性细胞,如原代细胞、人二倍体细胞或Vero细胞等。
2.病毒分离用动物名称、品系、级别、年龄、接种途径、饲养条件和制备毒种的动物脏器名称等需详细记载;如再适应到细胞,应参照上述对病毒分离用细胞的要求。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4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
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申办须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7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8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9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0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2015年7月
2
妊娠、哺乳和生殖潜能: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内容和格式—行业指南(小企业遵从指南)
2015年6月
3
申办方-研究者准备和提交的研究新药申请
2015年5月
4
风险评估和减低对策:修改和校正
2015年4月
5
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和生物制品批准的临床试验终点
2015年4月
6
在临床研究中使用电子知情同意书—问题和解答
2008-09-04
20
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1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2
人用重组DNA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3
细胞培养用牛血清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4
人用单克隆抗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36
临床试验中应用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7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8
以临床为目标制定研发策略
2007年3月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1.严格遵守伦理原则:疫苗临床试验必须在伦理框架下进行,确保试验过程中人体受试者的权益和福利。
疫苗试验应遵循国家和国际伦理准则,包括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和获得知情同意。
2.设计良好的试验方案: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应明确试验的目的、假设、研究人群、终点指标、样本量计算、试验时间和进度安排等内容。
3.严格控制试验质量:疫苗临床试验应实施严密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选择合适的试验中心和合格的调查员,编制规范的操作规程、案例报告表和数据收集表,进行试验前培训和现场监管,进行数据监测和核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客观评估疫苗效果:疫苗临床试验的效果评价应客观、科学和可靠。
在试验设计中应明确主要和次要终点指标,合理选择评价指标和测量方法,并制定分析计划。
评价结果应通过双盲评价、随机化、对照组等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可比性。
5.保护受试者安全:疫苗临床试验过程中,保护受试者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
试验前应详细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制定安全监测和报告计划。
试验中应密切监测受试者的不良反应和严重不良事件,及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6.严格控制试验数据:疫苗临床试验的数据管理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试验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录入和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及时录入和核对。
在数据分析阶段,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分析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7.保证试验可追溯和重复:疫苗临床试验的原始资料和相关文件应妥善保存,确保试验的可追溯性和重复性。
试验记录和报告应详细完整,包括试验设计、操作规程、数据收集表、药物配方和使用情况等,以便于审计和验证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总之,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是确保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需要遵循伦理原则,设计良好的试验方案,严格控制试验质量,保护受试者安全,严格控制试验数据,保证试验可追溯和重复。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整理]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整理]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试剂临床研究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注册申请人应提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际准则的完整且详细的技术资料和临床试验资料。
2. HIV检测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精准度、特异性和灵敏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际准则。
3. 注册申请人应设计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明确临床试验的目的、对象、方法、指标、计划、监测和统计等。
4. 临床试验的样本选择、分组、随访、结果评价、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际准则。
5. 注册申请人应制定科学严谨的质量控制方案,确保检测试剂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6. HIV检测试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际准则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标准,产品标签应明确、准确、完整和易于理解。
7. 临床试验应遵守科学伦理原则和法律法规要求,保护试验对象的安全和权益,确保试验过程的透明和规范。
8. 注册申请人应确保所提出的技术和临床试验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验证性,任何虚假、隐瞒和误导信息都将视作不诚信行为并受到惩处。
9. 技术与试验审核机构应分别按照其职责范围和程序要求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逐一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技术和试验的合理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用疫苗(以下简称疫苗)临床试验和提高临床研发水平,保证同类疫苗注册上市时具有相似的安全有效性,指导非创新性疫苗的临床研发和评价,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所述非创新性疫苗是指已有同类疫苗在中国境内上市,其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上市同类疫苗具有可比性的疫苗。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免疫原性替代终点进行有效性评价的非创新性疫苗。
对涉及处方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疫苗,如需要通过临床可比性研究进一步评价其变更可行性的,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临床试验前的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在研发立项时应充分评估已上市同类疫苗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常应首先进行候选疫苗(或称试验疫苗)与已上市同类疫苗(或称对照疫苗)在药学和非临床方面的比对研究,其比较数据结合临床试验结果用于评价两种疫苗的可比性。
上市疫苗关键质量标准项目的可接受限度(如抗原含量/效价、病毒滴度、产品及工艺相关杂质等),不仅须根据生产工艺能力、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数据确定,还需结合非临床研究批次和结果、注册临床试验批次的核定结果及临床试验安全有效性结果分析论证其合理性。
因此,应在充分考虑生产规模的预期放大、生产工艺地址变更、生产参数调整及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变异度、产品货架期降解等因素基础上,选取在上述因素方面可代表上市生产的试验疫苗进入注册临床试验。
建议采用商业化规模生产的疫苗用于申请上市许可的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含加强免疫)。
三、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该疫苗与对照疫苗在安全有效性方面的可比性。
(完整word版)新药研究指导原则汇总——总目录
新药研究指导原则汇总——总目录2010。
7。
23注释:1。
本汇总包括已经颁布和正在起草征求意见的化药、中药、天然药物及生物制品研究的指导原则、评审一般原则及技术标准/技术要求.2.每条指导原则的状态标注于指导原则标题后.[2005 颁布]表示该指导原则或者审评原则是2005年颁布的,[2008 化药]表示该化药技术标准/技术要求是2008年发行的。
3.红色字体的指导原则已经汇总整理到《指导原则具体内容.doc》里。
蓝色的尚未整理。
4.此目录和《指导原则具体内容.doc》里每条原则对应的编号一致.1.化药1.1临床前研究1.1。
1药学1。
1。
1.1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2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和结构确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 颁布] 1.1。
1。
3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1。
4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1。
5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6化学药物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5颁布]1。
1.1.7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1。
8合成多肽药物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颁布]1。
11.9化学药物口服缓释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07颁布]1.1.1。
10吸入制剂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7颁布]1。
1.1.11化学药品技术标准[2008化药]1.1。
1.12多组分生化药技术标准[2008化药]1。
1.1.13化药药品研究资料及图谱真实性问题判定标准[2008化药]1。
1.1。
14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008化药]1。
1.1。
15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008化药]1。
1.2毒理学1。
1。
2。
1化学药物急性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
1.2。
2化学药物长期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2005颁布]1.1。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发布日期】2005-10-14【生效日期】2005-10-14【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4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疫苗研发行为,指导疫苗研究单位科学地开展研究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6个技术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并请转发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五年十月十四日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前言结合(以蛋白为载体的细菌多糖类)疫苗是指采用化学方法将多糖共价结合在蛋白载体上所制备成的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用于提高细菌疫苗多糖抗原的免疫原性,如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和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等。
结合疫苗的生产及质量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药品GMP要求。
其制造及检定方法的标准操作规范、验证和修订应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或认可。
本原则适用于多糖-蛋白结合疫苗生产的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
应根据疫苗生产用菌种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分类,在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条件下进行各项生产用菌种的操作。
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并应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例如免疫接种相应的疫苗。
必须制订详细的和切实可行的紧急处理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细菌溢出、渗漏等其它细菌播散事故时,可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避免危害人身和环境的安全。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pptx
清洁普通动物(Clean conventional animal,CCV)(亦称最低限度疾病动物 MOA)或称清洁动物(Clean animal,CL)
来自屏障系统的SPF动物,饲养在温湿度 恒定的普通设施中的动物。垫料、饲料、 用具等均应经过高压消毒。空气亦应经 过一定的过滤,工作人员穿干净服装操 作,此类动物的微生物控制标准基本与 SPF相同,不同之处为血清病毒抗体检查 (脑脊髓炎病毒、鼠肝炎病毒……)经 常可检出一定滴度的抗体,但不允许出 现临床症状和脏器的病理变化和自然死 亡。
一、基本原则 (一)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对所预防的疾病的流行情况进行 研究,包括疾病的危害程度所涉及的人群 及病原的型和亚型等; (三)对研制该类制品用于预防疾病的 有效性、安全性及必要性进行分析;
(四)应对该制品用于预防该疾病的利 益风险比进行研究。根据该制品的预防 方案可能达到的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作 用或危害,对总体的利弊权衡进行评价, 并提出拟采取避免或减少其危害性或副 作用的措施。这种评价将是该方案能否 获得批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菌、毒株分离传代特性 应包括样品处理方法、首次盲传确证菌毒 株阳性代次、菌毒株确证检定方法、每代 培养天数、病毒滴度、滴定方法、动物是 否发病或死亡等资料。
盲传:一般是用于分离样本(血清,体 液等)中的微生物(主要是细胞内寄生 的,比如病毒)。 取一定量的血清,接 种某种细胞,培养一定时间(7天),无 论上清中有没有微生物(如病毒),都 取该上清,继续接种这种细胞,如此循 环几次,就称为盲传几代 。
无菌动物(Germ free animals)是指机 体内外均无任何寄生物(微生物和寄生虫) 的动物。此种动物在自然界中并不存在, 必须用人为的方法培育出来。方法:一般 将临产前的健康动物用麻醉药品或颈椎臼 法处死后,立即浸泡在37℃灭菌液中,送 进无菌室(或无菌隔离器),按无菌手术 进行剖腹,切除带胎子宫(子宫内首先应 无菌),将其浸入消毒液里并输送到另一 隔离器中,切开子宫取胎,经用灭菌纱布 揩拭仔体并断脐(电刀切断)后,放隔离 器内人工喂乳或用其它品系的无菌母鼠作 保姆供养。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前言二、基本原则三、概述(一)临床试验分期(二)疫苗临床试验前研究和实验室评价(三)疫苗特殊性考虑四、方法学考虑(一)受试人群(二)结果判定(三)诊断方法的验证(四)病例检测和确定(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五、统计学考虑(一)概述(二)Ⅲ期试验设计要求(三)效力(四)安全性(五)样本量(六)随访持续时间六、伦理学考虑(一)概述(二)受试者保护(三)伦理委员审查七、Ⅰ期临床试验八、Ⅱ期临床试验九、Ⅲ期临床试验十、Ⅳ期临床试验十一、研究设计(一)平行组设计(二)多中心试验(三)优效性、非劣效性试验(四)观察队列试验(五)病例对照试验十二、桥接试验附录1:术语定义附录2: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基本要求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本指导原则中的疫苗,是指能诱导宿主对感染病原、毒素或其他重要抗原性物质产生特异、主动保护性免疫的异源预防用生物制品。
人用疫苗包括:含用化学和/或物理方法灭活但仍具有免疫原性的微生物灭活疫苗;对人无毒或减毒但保留免疫原性的活微生物,即减毒活疫苗;由生物体或其分泌物提取及重组DNA等技术获得的抗原制备的疫苗。
疫苗的研发主要分为两部分:临床前研究和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仅对预防用疫苗的临床试验提出总的要求,疫苗临床试验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进行。
GCP是有关临床试验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分析总结等全过程的基本要求,宗旨是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的过程规范可信,结果科学可靠,其一般原则也适用于疫苗。
但疫苗因具有其内在和应用特殊性,如来源于活生物体、其组成复杂,用于健康人群且以儿童为主要接种对象,因此在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其特殊的要求,需要有特殊的检测方法以保证其批间质量的稳定和一致性。
本疫苗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基本目的,是为疫苗临床试验提供总的要求,各类疫苗的临床试验应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疫苗的各自特征和疾病流行情况,并参照相关的其他指导原则,确定具体的临床试验方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9.12.18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94号
•【施行日期】2019.1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
则的通告
2019年第94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疫苗临床研发水平,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国家药监局
2019年12月18日。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是指在疫苗临床试验过程中,为确保
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原则和规范。
以下是具体
的展开:1.试验设计和实施:疫苗临床试验应该遵循科学、合理的试验设计,确保试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试验应该在符合伦理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试验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试验方案和操作规程。
2.试验人员:试验人员应
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该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试验人
员应该遵守试验方案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试验设
备和材料:试验设备和材料应该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且应该经过严格
的检验和验证。
试验设备和材料应该在试验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和校准,确
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管理和分析:试验数据应该进行严格的
管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试验数据应该进行统计分析和
解释,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试验过
程中应该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试验过程中应该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试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是为了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应该严格遵守和执行。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疫苗对生殖毒性
了解疫苗对妊娠期女性的影响, 以及是否对男性生殖系统产生影 响。
疫苗对生态毒性
评估疫苗对环境的影响,如对生态 系统、动物种群等的影响。
疫苗有效性的评估
疫苗保护效果评估
通过动物模型实验,评估疫苗对预防疾病感染的有效性。
疫苗对疾病传播的影响
了解疫苗对疾病传播的影响,如降低病毒传播效率等。
国际疫苗研究所的相关指南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 最佳实践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 评估标准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 规范流程
06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挑战与展望
疫苗研发的国际竞争与挑战
疫苗研发高投入
随着新疫苗需求的不断增加,疫苗研发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进行研究和开发。
技术门槛高
疫苗研发需要掌握病毒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多个学科的前沿技术,技术 门槛较高,需要具备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和技术积累。
疫苗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引言 •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主要内容 •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实验设计 •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常用技术与方法 •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法规与指导原则 • 疫苗临床前研究的挑战与展望
01
引言
疫苗研发的意义
1 2
控制传染病
疫苗的研发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具有重要意 义,可有效降低疾病发生率和传播风险。
3. 在实验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实验室规范。包 括实验室安全规范、样品处理规范、数据记录 规范等
4. 在实验过程中应该密切关注实验数据的动态 变化,及时调整实验条件和方法,优化实验流 程。
实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
实验数据的处理与分析是疫苗临床前研究的关键环节 之一,通过对实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出科学的结 论,为疫苗的临床试验提供依据。
关于印发《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
关于印发《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疫苗的临床前研究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疫苗是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其研发和应用关系到公共健康和社会福祉。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疫苗研究指导原则,对提高疫苗质量和疫苗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对象的选择。
根据疫苗的预期用途和目标人群,确定研究对象的选择标准和评价指标,确保研究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
2.疫苗原材料的选择和质量控制。
疫苗的原材料是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包括病原体、载体、辅助成分等。
指导原则明确了疫苗原材料的选择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疫苗的制备和研究方法。
疫苗的制备和研究方法直接关系到疫苗质量和疫苗的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提出了疫苗制备和研究方法的要求和程序,包括疫苗的制备工艺、疫苗的纯化方法等。
4.动物模型和实验方法的选择。
疫苗研究需要进行动物实验,通过动物模型来评价疫苗的安全性和免疫效果。
指导原则对动物模型和实验方法的选择和设计进行了要求,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5.安全评价和免疫效果评价。
疫苗的安全性和免疫效果是研究的重要指标,也是疫苗上市和应用的关键要素。
指导原则介绍了疫苗安全评价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方法和步骤,确保疫苗能够在应用中发挥预期的效果。
通过制定和实施《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可以进一步规范和指导疫苗的临床前研究工作,提高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对于保障公众健康、提高疫苗的接种率以及预防和控制疾病具有重要意义。
在疫情肆虐的当下,疫苗研究更加被重视。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出台,不仅在技术层面提供了规范,更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首先,该指导原则明确了研究对象的选择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疫苗的预期用途和目标人群,科学地确定研究对象,建立起科学严谨、准确可靠的评估体系。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疫苗临床试验的管理,提高疫苗临床试验的质量,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等,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疫苗临床试验,旨在为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实施和质量管理提供指导,保障疫苗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
疫苗临床试验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应遵循本指导原则,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责要求第三条申办者负责临床试验机构的评估与选择。
应依据临床试验的实施条件要求,对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及所有试验现场进行全面实地评估,撰写评估报告。
通常应选择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临床试验负责机构,选定主要研究者,并在负责机构的协助下,选择一个或者多个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或医疗机构作为试验现场。
第四条申办者应建立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对试验进行全过程监查、稽查和风险控制。
申办者可以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部分工作和任务。
申办者对临床试验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
第五条负责审查疫苗临床试验的伦理委员会应针对疫苗临床试验的特殊性,优化组成人员结构,规范伦理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六条疫苗临床试验负责机构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一次性疫苗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获得批准后组织开展临床试验,并对试验进行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章实施条件第七条疫苗临床试验的负责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建立完善的疫苗临床试验组织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临床试验管理科室负责疫苗临床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配备科室负责人、科室秘书、质量控制人员和资料档案管理员等,具有经过GCP和疫苗临床试验技术培训,能够承担疫苗临床试验所必需的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的临床研究专业人员。
(二)具有防范和处理疫苗临床试验中突发事件的管理机制和措施,有严重不良事件(SAE)应急处理专家队伍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的技术能力。
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预防用疫苗临床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为进一步规范预防用疫苗(以下简称疫苗)临床试验和提高临床研发水平,保证同类疫苗注册上市时具有相似的安全有效性,指导非创新性疫苗的临床研发和评价,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所述非创新性疫苗是指已有同类疫苗在中国境内上市,其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上市同类疫苗具有可比性的疫苗。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免疫原性替代终点进行有效性评价的非创新性疫苗。
对涉及处方和生产工艺等变更的疫苗,如需要通过临床可比性研究进一步评价其变更可行性的,也可参考本指导原则。
疫苗临床试验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疫苗临床试验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的不良事件分级标准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仅代表当前的观点和认识,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将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临床试验前的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在研发立项时应充分评估已上市同类疫苗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通常应首先进行候选疫苗(或称试验疫苗)与已上市同类疫苗(或称对照疫苗)在药学和非临床方面的比对研究,其比较数据结合临床试验结果用于评价两种疫苗的可比性。
上市疫苗关键质量标准项目的可接受限度(如抗原含量/效价、病毒滴度、产品及工艺相关杂质等),不仅须根据生产工艺能力、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数据确定,还需结合非临床研究批次和结果、注册临床试验批次的核定结果及临床试验安全有效性结果分析论证其合理性。
因此,应在充分考虑生产规模的预期放大、生产工艺地址变更、生产参数调整及产品关键质量属性的变异度、产品货架期降解等因素基础上,选取在上述因素方面可代表上市生产的试验疫苗进入注册临床试验。
建议采用商业化规模生产的疫苗用于申请上市许可的关键性注册临床试验(含加强免疫)。
三、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考虑对于非创新性疫苗,临床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评价该疫苗与对照疫苗在安全有效性方面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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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爱滋病的流行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危害,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艾滋病疫苗是控制艾滋病的重要手段。
对HIV致病机理的研究证实有时人体能够取得对HIV的自然免疫,发展安全有效的艾滋病疫苗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艾滋病疫苗研究的目标是发展一种能够预防HIV感染的方法。
但是艾滋病免疫保护的机理十分复杂,很难完全预防HIV感染并清除病毒,因此正确认识和评价疫苗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
能够限制病毒的复制、减少HIV传播的艾滋病疫苗对于控制艾滋病的流行也是有效的。
更现实的艾滋病疫苗的研究目标是降低病毒血症、保持低病毒载量水平、减缓HIV疾病的进程,降低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率。
临床试验是确定疫苗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决定性方法,艾滋病疫苗必须通过科学设计的三个阶段临床试验的检验,考察其安全性、以及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为了确保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的准确性,必须有科学、周密的设计和严格的管理。
二、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一)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学准则,研究对象的权利、安全和意志高于研究的需要。
(二)为研究对象保密,尊重个人隐私。
防止研究对象因接种艾滋病疫苗而受到歧视。
(三)临床前研究的结果支持进行临床研究。
(四)符合GCP要求。
三、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的方法和步骤(一)临床试验的前提和条件1.具备相关的实验室技术和条件,建立和完善检测HIV感染和免疫学指标的方法,建立区分疫苗诱导的抗体与野病毒感染产生的抗体的方法。
2.掌握多中心研究的现场,具有HIV感染高危人群队列研究的基础。
3.具有适合进行临床试验的疫苗:试验用疫苗和安慰剂必须是适合进行临床研究的产品,在GMP条件下生产,通过国家检定。
疫苗和安慰剂的外观应完全相同。
(二)研究对象的招募和筛选1.研究对象Ⅰ期试验招募HIV阴性的健康志愿者。
Ⅱ/Ⅲ期试验招募HIV阴性的高危人群,包括HIV感染者的性伴或静注毒品者。
也可以招募和随机分配整个HIV感染高危险性社区人群。
男性或女性均可,年龄18-60岁。
2.知情同意是一个精神健全的个体在获取必要的信息后,做出的是否参与研究的决定。
研究对象要能够充分理解项目内容,并在没有受到强迫和诱导的情况下自愿做出决定。
研究者在项目开始前要向研究对象充分讲解项目的内容,在研究进行的过程中也要不断向研究对象介绍研究进展情况、出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要用研究对象熟悉和易懂的语言解释研究的目的、方法、步骤和可能出现的危害,请他们自愿决定是否参加研究,并申明在研究的过程中他们随时可以退出,无任何不良影响。
要向研究对象提供一份知情同意文件,请他们自己决定是否签署文件。
3.体格检查首先进行健康问卷调查,请研究对象提供详细的病史,包括性活动和药物使用史。
然后进行体检,包括血、尿常规检查、胸部X线检查。
女性需进行妊娠实验,阴性才能参加研究。
所有研究对象自研究开始直至免疫结束后的3个月内性交时必须使用屏障方法避孕。
4.行为咨询对研究对象进行规范的HIV感染的危险性评估和行为咨询,防止由于接种疫苗导致危险行为增加。
(三)Ⅰ期试验*目的:检验疫苗的安全性、检验机体是否有免疫应答。
*实验人数:20-30名HIV阴性的健康志愿者。
*方法:第一次接种和每次加强接种均需将研究对象收入艾滋病疫苗临床基地医院中观察,直至接种以后3天。
为所有研究对象接种试验疫苗,按照预定的接种程序从最小剂量起,在上一次接种没有明显毒副反应时再进行下一次接种。
*观察时间:最后一次接种完成后6个月。
*观察指标:1.毒副反应:自接种之日起至接种完成以后28天,请研究对象每天填写健康记录卡,有不良反应随时与研究人员联系。
接种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体检,以后每月体检一次。
体检项目包括血、尿常规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
2.HIV感染的指标:HIV抗体测定,用已经建立的检测疫苗诱导的抗体和野病毒感染产生的抗体的方法进行血清学检测,区分接种疫苗与野病毒感染,必要时进行HIVRNA测定。
3.免疫应答:HIV保护性抗体测定(中和抗体或粘膜IgA)、HIV特异性细胞免疫测定。
(四)Ⅱ期试验(第一阶段)*目的:在I期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检查疫苗的安全性,观察疫苗能否刺激机体特异性免疫应答,评估疫苗的安全性和生物活性,确定理想的接种剂量和程序。
*实验人数:300名以上HIV阴性的高危人群。
方法:按照预定的接种剂量和接种程序将研究对象分组,为他们接种疫苗。
在上一次接种没有明显毒副反应时再进行下一次接种。
*观察时间:最后一次接种以后1年。
*观察指标:1.毒副反应:自接种之日起至接种完成以后28天,请研究对象每天填写健康记录卡,有不良反应随时与研究人员联系。
接种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体检,以后每月体检一次。
体检项目包括血、尿常规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
2.HIV感染的指标:HIV抗体测定,用已经建立的检测疫苗诱导的抗体和野病毒感染产生的抗体的方法进行血清学检测,区分接种疫苗与野病毒感染,必要时进行HIVRNA测定。
3.免疫应答:HIV保护性抗体测定(中和抗体或粘膜IgA)、HIV特异性细胞免疫测定。
(五)Ⅱ期试验(第二阶段)*目的:在第一阶段试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检验疫苗的安全性和特异性免疫应答,初步考察有效性。
确定理想的接种剂量和程序。
*实验人数:200名HIV阴性的高危人群。
*方法:随机、双盲对照。
两组的人数应该相等或接近。
按照预定的接种剂量和程序,在上一次接种没有明显毒副反应时再进行下一次接种。
*观察时间:最后一次疫苗接种以后2年。
*观察指标:1.毒副反应:自接种之日起至接种完成以后28天,请研究对象每天填写健康记录卡,有不良反应随时与研究人员联系。
接种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体检,以后每月体检一次。
体检项目包括血、尿常规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
2.HIV感染的指标:HIV抗体测定,用已经建立的检测疫苗诱导的抗体和野病毒感染产生的抗体的方法进行血清学检测,区分接种疫苗与野病毒感染,必要时进行HIVRNA测定。
3.免疫应答:HIV保护性抗体测定(中和抗体或粘膜IgA)、HIV特异性细胞免疫测定。
4.HIV感染者病毒载量和CD4+T细胞计数测定。
5.HIV感染危险行为的监测。
6.HIV感染者的性伴和新生儿HIV感染的监测。
(六)Ⅲ期试验*目的:确定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实验人数:3000名以上HIV阴性的高危人群。
样本大小取决于发病率、估计的疫苗有效率和统计学显著性。
*方法:随机、双盲对照。
两组的人数应该相等或接近。
用根据Ⅰ/Ⅱ期试验得出的免疫方案进行接种。
*观察时间:最后一次疫苗接种后至少3年。
*观察和监测指标:1.毒副反应:接种后28天内请研究对象每天填写健康记录卡,以后每周填写一次,有不良反应随时与研究人员联系。
每6个月进行一次体检,进行血、尿常规检查和胸部X线检查。
2.HIV感染的指标:HIV抗体测定,用已经建立的检测疫苗诱导的抗体和野病毒感染产生的抗体的方法进行血清学检测,区分接种疫苗与野病毒感染,必要时进行HIVRNA测定。
3.免疫效果:HIV保护性抗体测定(中和抗体或粘膜IgA)、HIV特异性细胞免疫测定。
4.HIV感染者病毒载量和CD4+T细胞计数测定。
5.HIV感染危险行为的监测。
6.HIV感染者的性伴和新生儿HIV感染的监测。
*统计学有效水平:证实疫苗减少了HIV感染的水平至少要达到30%统计学显著性,也就是如果临床试验被重复,应该在100次试验中有95次观察到30%以上的效果。
为了达到具有统计学意义的30%有效性,必须观察到接种疫苗组与对照组相比,感染率下降45-65%或更高,取决于影响临床试验统计学显著性的一些因素,包括纳入的志愿者的数量、对照组的感染率、临床试验观察的时间等等。
四、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的替代终点对于多数传染病来说,有效的疫苗应能够预防疾病的发生、并使宿主清除感染性病原体。
艾滋病是一种持续性感染而不是急性自限性疾病,临床终点如果是证实没有疾病就需要观察很多年(10-20年)。
有必要建立和使用替代终点指标以加快疫苗效果的验证,以便能够用最快捷的方法评估候选疫苗的有效性,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短期内可能观察到以下三种结果:接种疫苗组的HIV感染率显著下降、接种疫苗组的HIV感染率没有显著下降,但是接种后感染者的疾病进程显著减缓、接种疫苗组的HIV感染率和感染者的疾病进程与对照组相比均没有显著变化。
尽管预防HIV感染是最希望看到的结果,但是有些疫苗可能仅仅对减缓HIV疾病的进程或减少HIV的传播有好处。
因此可以在评估HIV疾病进程的基础上建立替代终点指标。
(一)病毒学终点1.降低病毒载量的定点(setpoint)大于1个logRNAcopies/ml。
2.降低血浆病毒载量到有生物学意义的定点以下(103RNAcp/ml),同时延长作用有意义的时间(大于1年)。
(二)免疫学终点1.保持CD4细胞计数大于350个细胞/靗,或2.减少CD4细胞下降的速率。
(三)临床终点1.减少了接种人群中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的HIV感染者的数量。
2.延长了从HIV感染到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时间间隔。
注意在试验进行期间抗病毒治疗标准的改变可能干扰临床终点的评价和解释。
(四)流行病学终点1.降低了接种疫苗者感染HIV后的性传播率。
2.降低了接种疫苗者感染HIV后的母婴传播率。
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应该特别注意测定这些接种后的替代指标,以检验疫苗的有效性及其有效的机制。
可以假设疫苗可能对发生HIV感染有中度效果和/或对替代终点有中度效果,在这个基础上设计Ⅲ期临床试验。
如果一个疫苗使HIV感染发生率的95%可信限降低30%或降低了病毒载量的定点(1-2个RNAcopies/ml)可以认为是有效的。
五、艾滋病疫苗临床试验的实施和管理艾滋病疫苗的临床试验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为了确保研究的准确性,必须有科学、周密的设计和严格的管理,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项目管理机构、研究者和伦理审查委员会三方应密切配合才能保证研究的科学性、准确性并符合伦理学要求。
(一)伦理审查委员会(IRB)独立于研究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包括医学统计学家、律师、临床医生、科学家、社区工作人员等。
该委员会不能直接从疫苗研究中获得任何经济和物质上的好处。
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项目进行伦理审查,保护研究对象的人权、安全和健康,给弱势人群特别的关注,同时也要考虑项目的科学性。
在项目实施之前审查研究方案,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对其进行不间断的检查,包括对研究进展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机构(sponsor)是负责发起、管理和资助疫苗临床研究的个人、公司或机构。
职责是: 1.择研究者,对其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并与其签订研究协议。
2.审查研究方案。
3.向研究者提供试验疫苗,确保试验疫苗在GMP条件下生产并在合适的条件下储存、运输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