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报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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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及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及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

一、人防工程审批流程人防工程,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批流程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法规和程序进行。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 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规划、预算等相关资料。

2. 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相关法规。

3. 设计审批通过初审的申请,进入设计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将对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包括水电设计、结构设计等。

4. 施工许可设计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才能开始实际施工。

5. 完工验收人防工程完成施工后,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完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 竣工备案通过完工验收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备案人防工程竣工情况,包括相关验收报告、施工图纸等。

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计划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对于确保人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提升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维护管理工作计划如下:1. 定期巡检每季度对人防工程进行全面巡查,检查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有无损坏、老化情况。

2. 设备维护定期对人防工程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人防工程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应急预案制定人防工程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5. 定期检测定期对人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

6. 维护记录建立完善的维护记录,对人防工程的维护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建档存档。

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和维护管理工作计划至关重要,只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发挥人防工程的作用,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一、人防工程审批流程是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和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审批流程必须严格执行。

提出申请、初审、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完工验收、竣工备案是流程中的关键步骤。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号印发《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现将《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七月二十日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相关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防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下简称单建人防工程),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

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第五条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规定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格条件,认定全国范围内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并对全国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第六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执业单位应当向国家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资格,经审查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

没有取得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证书的执业单位,不得承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

第七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甲级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3、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人防工程项目相应专业的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设备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防办,各开发区、新区、改造办公室:为加强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工作依法行政,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依据《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现制定下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过程中,各区、县人防办应与同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审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附件: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暂行规定为落实人防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理顺市和区、县、开发区、城改办在“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上的职责关系,加强人防部门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本着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现行审批情况作如下暂行规定:第一条: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负责指导、管理、协调全市人防“结建”工程审批工作;第二条: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碑林区、灞桥区、曲江新区、沣渭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大兴新区、纺织城综合开发办、大明宫改造办、城中村改造办、棚户区改造办辖区内新建项目,以及符合改造的人防“结建”工程由市人防办负责审批;第三条:临潼区、阎良区、长安区、高新区、经发区、浐灞生态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高陵县人防“结建”工程审核工作,由市人防办委托本区、县人防办负责审批,并将审批有关数据每季度上报市人防办工程计划管理处;第四条:对未经市人防办规定部门审批的报建项目,一律视为违规建设,并依法追究建设方的责任;第五条: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陕西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实施办法》、四部委[2003]国人防办字18号文、《西安市第四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权内保留的行政许可许可项目》第89项规定及陕价费调发[2004]12号文等有关规定;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关于人防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及监理资料的有关规定

关于人防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及监理资料的有关规定

关于人防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及监理资料的有关规定公司各处室、各监理部:为加强人防工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人防工程质量合格,确保人防证工程发挥应有作用,根据上级人防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人防工程的监理工作作规定如下:一、监理部人员资格要求:1、房建工程中的结建式地下室人防工程按规定应有独立的监理机构,不能以房建工程的监理人员代替人防工程监理人员。

即:总监及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且必须通过省级以上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的人防工程专业监理培训,并取得响应的资格证书。

2、所配备的人防各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不参与该工程日常的监理工作,但必须参加与人防有关的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人防专题会议、人防工程的设备调试;上级各部门的人防检查、验收工作。

2、人防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及材料设备验收由房建工程专业监理负责;监理单位签证人必须是房建工程专业监理和人防工程专业监理人员共同签字,房建工程专业监理为第一责任人;二、所有人防工程资料必须与房建工程分离:1、人防工程监理内业资料必须单独编制整理:人防监理资格证件、监理合同;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日志、监理旁站记录、监理通知单、人防工程专题监理例会纪要、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人防工程检查及整改回复、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

以上资料必须由人防专业监理签字;2、施工单位的人防工程报验资料:涉及到人防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报验;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划分见附件2)等质量报验验收资料及各专业功能试验资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房建工程和人防工程分别报送。

3、监理部要将人防资料要单独存放,分卷清晰、归档及时、真实完整、整齐有序、方便查阅。

5、总监全面负责督促、指导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资料员做好人防工程监理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

6、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人防监理资料的第一责任人;三、人防工程监理资料的归档要求:按青泰〖2007〗20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四、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按下表格式填报:见附件3五、人防工程技术资料的其他注意事项:1、预拌砼保证资料: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出场合格证、发货单、预拌砼塌落度检测记录、混凝土试块台帐及试验报告2、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1)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单独留置试块;2)同标号、同批次混凝土每100方应留置试块;3)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留置试块;4)防水混凝土还应留置抗渗试块;3、各种混凝土试块评定规定:1)标养试块是验收时检验砼配合比的依据;同条件试块是检验砼实体质量的依据;商品砼厂家送的试块不参加评定,是砼出厂合格的主要依据;2)标养试块不合格,同条件试块合格时,不能判定合格;应对其标养试块所代表的验收部位进行实体检验,再进行判定是否合格;3)口部、三防段部位未留置砼试块的,应进行实体检验;4、施工用水应有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用水证明(自来水)或水质监测报告(地下水)。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不修建人防工程、 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现场核实 易地建设 条件 15个
工作日
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须办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或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含 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费事项)或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 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其中一项。
1.已办结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 认)的须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已实施人防工程但质量不合格的应缴清防空 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已实施人防工程但少建人防工程面积的应缴 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3工作日 州县 住建 第三阶段办理
并联
对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 步建设及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 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 需要工程项目全面覆盖人防工程审 批事项,对审批全过程进行预警提 醒和时限监督管理。
人防工程未实施的 在施工许可阶段须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费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设计审核确认)
人防工程审批流程说明示意图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4工作日 县 自然资源 第二阶段办理
并联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
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与主流程并联办理)省州县 国动 2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并联办理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 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 地建设审批 含(全额免征防空地
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个工作日
1.已办结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或城市地下 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批 其中一项的须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设计审核确认)。 2.人防工程未实施的应缴清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3.全额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不修建人防工程、不征 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事项无此类人防工程审批事项。

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

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

附件:广东省人防工程报建审批文书和表格示范文本一、文书示范文本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4、人防工程报建受理通知书5、人防工程报建审批延长期限告知书6、不予审批决定书7、人防工程准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8、人防工程不予变更报建审批决定书9、人防工程变更、撤回报建审批决定书二、表格示范文本(一)工程建设1、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表2、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报建呈报表3、* *市人防工程设计要点通知书4、* *市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5、* *市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6、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设计)7、* *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缴款通知书(二)竣工验收备案8、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申报表9、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备案呈报表10、广东省* *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核准书(三)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11、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申报表12、广东省* *市工程竣工易地建设费核定呈报表文书1:人防工程报建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申请人:申请事项:接收地点:接收时间:联系电话:接收材料目录:1、2、3、4、申请人接收人联系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2:人防工程报建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你(单位)向我单位提出的(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申请事项,经审查,属于以下第种情形:1、该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你(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4、(其他不予受理理由)。

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人防工程报建审批专用章)年月日文书3:人防工程报建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申请人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人防工程报建事项名称)所送的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请你依照(法律法规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将上述材料尽快补正后送本机关。

人防手续所需资料清单

人防手续所需资料清单

手续所需资清单一、方案阶段申办材料1、《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申请表》;2、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批文,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复印件);3、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

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4、设计方案文本(加盖设计出图章);5、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要求将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6、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资料。

二、总体设计阶段申办材料1、《民防工程建设(总体设计阶段)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人章);2、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意见单(复印件需盖公章);3、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出图章)。

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4、初步设计文本(加盖设计出图章)。

要求应包含民防工程设计内容;5、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要求将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6、民防扩初蓝图、文本及光盘(已提供给贵方,请与其它资料一起快递过来)。

三、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申办材料1、《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申请表》;2、建设交通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该项目通过审图的意见(复印件);4、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及每一栋建筑物的分层平面图包括地下室的平面及剖面(加盖设计出图章)。

要求标明建设基地界限、地上和地下拟建建筑位置、建筑层数、技术经济指标;5、民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6、建筑分层面积表(加盖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

要求将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在表中分别列出;7、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资料。

自建人防工程报批会审制度

自建人防工程报批会审制度

自建人防工程报批会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报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各类单位自建人防工程项目的报批会审工作。

第三条人防工程报批会审应当遵循“科学、公正、高效、便利”的原则,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报批会审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按照程序进行,保证审查的全面性和严谨性。

第五条报批会审的主要任务是审批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资金预算等,审核项目的符合性和可行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第二章报批会审机构的设置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情况设立人防工程报批会审机构,完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工作职责。

第七条报批会审机构应当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议组织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报批会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技术审查和评估工作,保证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报批会审机构应当保证会议的正常进行,定期召开会议,审核项目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及时上报审批结果。

第三章报批会审程序第十条报批会审程序包括项目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会审讨论、决策等环节。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阶段,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交项目申请书、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资金预算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二条资料审核阶段,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报批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要求单位补充完善。

第十三条专家评审阶段,机构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四条会审讨论阶段,机构组织会议讨论项目的相关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初步意见。

第十五条决策阶段,机构根据会审讨论的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定案,明确批复意见,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报批会审注意事项第十六条报批会审工作应当保证公开、公正、公平,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七条报批会审工作应当加强专家评审的独立性和科学性,确保专家意见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人防报审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人防报审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人防报审和人防设计经验谈一、人防规划条件报审1.以北京市人防办为例, 人防报审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人防规划、人防初设、人防施工图。

2.在第一次接触人防办的经办人前,需要的准备工作: 计算该方案或初设应建的人防面积,需要写明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以及人防总平面草案。

最重要的是应建的总人防面积应大致靠谱,由经办人决定做人防的类别、面积和位置。

3.人防规划面积的计算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4.人防类别和位置:人防总面积明确后,由经办人提出人防类别,一般为专业队、5(6)级乙类人掩和6级物资库,后两种一般选择布置在规则的框架结构区域(如地下车库);设计人的心理是简单起见最好全部为6级物资库,实际上人防办肯定优先建人掩,最好为6级,满足人掩面积后其余建物资库。

过程中设计人应结合方案提出自己的人防布置方案;5.人防方案的要点:1)怎样做方案才能少建人防?尽量减少顶板为室外覆土的地下面积;2)怎样合理布置地面人防出口?地面人防出口的数量取决于人防防护单元的数量和防护单元能否避免分散布局,根据人防种类确定防护单元的面积,最大面积如下:专业队为1000平米,人掩为2000平米,物资库平时为车库时为4000平米,平时为人员活动如商业时为2000平米;设计时应比上述面积取值略小(如900/1850/3850平米),保证验收时面积不少于申报面积,要留余地;每个防护单元必须有一个直接通向室外的主要人防出口和一个利用室内楼梯通向首层的次要人防出口。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

小区人防工程审核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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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初步设计审核: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说明及计算书等,申请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

③施工图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完成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准备专项技术审查。

④施工图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至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进行技术审查,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

⑤办理许可:审查通过后,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必要时办理“结合民用建筑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许可”。

⑥施工准备:获取施工许可证,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前准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人员培训等。

⑦施工监督:施工期间,接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与指导,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

⑧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申请竣工验收,提交相关报告,由人防、建设、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验收。

⑨资料备案:验收合格后,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竣工资料,完成备案登记,领取验收合格证明。

⑩后期管理:人防工程交付使用后,落实维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确保长期可用性。

人防报审表

人防报审表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本表一式三份,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

人防工程内部审批制度

人防工程内部审批制度

人防工程内部审批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人防工程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审批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审批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

三、审批程序1. 提出申请:申请者应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

2. 预审:由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3. 审查:审查部门对通过预审的申请进行详细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4. 审批:审批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申请进行最终审批,签发审批文件。

5. 监督:监督部门对已审批的项目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审批文件要求进行。

四、审批原则1. 合法合规:审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不得违法违规。

2. 公平公正:审批过程应公开、公正,不得有偏袒或歧视。

3. 透明公开:审批结果应及时向申请者通报,并保障申请者知情权。

4. 保密性: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外泄。

五、责任分工1. 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工程立项、设计方案及施工等审批事项。

2. 监督部门:负责对审批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审查部门:负责对审批申请进行专业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4. 申请者: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配合审批工作。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恶劣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人防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实施。

如有修订,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以上即为人防工程内部审批制度,希望能够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在公司发展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人防工程业务审核制度

人防工程业务审核制度

人防工程业务审核制度一、总则1. 本审核制度旨在规范人防工程的业务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2. 审核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和维护等各类工程。

3. 人防工程的审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审核机构及职责1. 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核工作。

2. 审核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3. 审核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接收并审查工程申请材料、现场检查、技术评估、出具审核报告等。

三、审核流程1. 提交申请: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审核机构提交完整的工程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书、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2. 初步审查:审核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3. 现场检查:审核机构组织专家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

4. 技术评估:对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技术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人防工程的相关标准。

5. 审核报告:根据初步审查、现场检查和技术评估的结果,出具详细的审核报告。

6. 审核决定:依据审核报告,审核机构作出是否批准工程的决定,并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四、审核标准1.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人防工程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3. 工程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4. 工程的环境影响应在可接受范围内,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

五、监督管理1. 审核机构应定期对已通过审核的人防工程进行抽查,确保工程质量持续符合标准。

2. 对于违反审核制度的行为,审核机构有权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直至撤销审核通过的决定。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核机构反映。

六、附则1. 本审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审核机构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审核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审核流程和标准。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

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规范一、背景与意义二、制度内容1. 报备范围2. 报备流程3. 报备信息内容4. 报备资料要求5. 报备审批流程三、责任与监督四、应急处理五、结语一、背景与意义为加强人防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制定并实施人防工程使用报备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制度内容1. 报备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等。

单位内部使用人防工程时,需按照本制度进行报备。

2. 报备流程(1)单位使用人防工程前,需提前向所在行政区或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报备流程包括填写报备表格、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审批等步骤。

(3)报备流程需在使用人防工程前完成,未经报备或审批的人防工程使用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3. 报备信息内容(1)报备信息包括单位名称、使用人数、使用人防工程的具体位置和用途、使用时间等。

(2)报备信息需真实完整,不得有遗漏或虚假内容。

4. 报备资料要求(1)报备资料包括报备表格、使用人防工程的相关证件、单位授权书、安全责任书等。

(2)报备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确认。

5. 报备审批流程(1)相关部门接收到报备资料后,将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后,进入审批阶段,相关部门将对报备信息进行细致审核。

(3)审批通过后,单位可正式使用人防工程。

三、责任与监督(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人员,并落实到位。

(2)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使用单位的报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报备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应急处理(1)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需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紧急处理措施进行应对。

(2)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五、结语本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成都高新区人防工程报建须知

成都高新区人防工程报建须知

成都高新区人防工程报建须知注:高新区人防办设在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范围内涉及人防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由高新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报建须知一、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审查1.1 准备资料1.2 注意事项:1)在项目规划阶段,人防办应就该项目如涉及已建人防工程的拆除、换建处理办法,结合地面建筑修建人防工程的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战时功能、防护等级与防空地下室的分期修建、部分修建部分缴费等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2)当确定该项目需要修建人防工程时,开始人防工程方案设计。

人防工程方案设计须确定应建人防面积指标、防护区域位置、战时功能、防护及防化等级、防护单元划分、战时出入口设置、人防工程与相邻地下建筑的关系等等。

3)人防设计单位负责方案报审。

报建文件资料送高新区并联审批窗口。

4)人防设计单位对项目报建文件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1.3服务承诺:1)并联审批窗口接件,当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当报建资料齐备且符合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2)人防办窗口联系电话:************后台电话:************1.4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方案送审文件内容:1)方案设计说明书2)《应建人防面积指标明细表》3)人防总平面图4)人防战时功能平面图、剖面图成都高新区建设项目人防工程方案审查流程二、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2.1 准备资料2.2 注意事项:1)在建设项目报建前,先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设计施工图审查,领取《建设项目人防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2)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

3)建设单位对报建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4)关于审查基本合格、需要作局部修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修改,在5日内将设计修改图纸或者设计修改通知单等资料送区人防办备案。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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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施工图备案)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333453来源: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1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2. 《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复印件);3.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5. 《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书》(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即时。

二、备案标准:1. 依据《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单》,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告知工作标准: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号);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50号)。

表格下载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申请表》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易地建设审查)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406495来源:办理机构:北京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8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供如下申办材料:1、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套(含结构计算书);4、《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5、《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核批准通知单》(复印件);6、《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或者《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二、审查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建设项目建筑规模等各项数据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一致;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相关内容;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5、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时限:18个工作日内完成。

(图纸修改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三、核准标准:同审查标准。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告知工作标准: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留存归档的审查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号);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50号)。

表格下载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人防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申请表》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规划设计条件)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41685来源: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5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3. 设计单位提供的单体建设项目各层建筑面积指标明细表(可选);4. 规划部门对设计方案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结果或咨询服务意见(复印件)(可选);5. 规划部门出具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意见(复印件)(可选);6.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复印件);7.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可选);8. 单体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图(一套)(可选);9.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建设项目各项指标数据与规划部门同意的设计方案相一致;3.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面积指标符合《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文件精神;4.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设防方案符合《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关于执行〈新建居住区和旧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88]京防办字第74号)、《关于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92]京防办字第72号)文件精神及本市相关政策要求,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途与战时用途相适应,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要;5. 防空警报设施的设置符合《北京市人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与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京防办发[1999]62号)、《关于下发结建工程修建防空警报网点有关要求的通知》(京防办发[1999]63号)文件精神。

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工作标准: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号);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50号)。

表格下载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1 .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审查申请表》2.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明细表》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标准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07-08-20 点击数:35700来源:办理机构:北京市民防局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民防局接待窗口宣武区槐柏树街北里8号北楼一层接待大厅83116137、83116177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办理时限:承诺8个工作日办理程序:一、受理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1. 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2. 《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复印件);3. 拟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一套);4. 《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修改通知书》(复印件)(可选)。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审核标准:1. 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应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中各项内容的要求;3.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内容符合《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及国家和本市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专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4. 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应贯彻平战结合的设计原则,符合《北京市防空地下室平战结合若干措施》([92]京防办字第71号)文件精神,并兼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使用要求。

时限:6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告知工作标准:1.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事结果;2.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3. 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计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年第78号);2. 《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2年第50号)。

表格下载与事项相关的表格下载:《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font=""><=""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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