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通知1、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下面是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内容仅供参考。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秸秆 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 xxxx 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 xxxx 年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辖区内实行全面禁烧,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 在露天场地焚烧秸秆。
二、 各乡镇、 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详细方案, 层层落实责任。
要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特别要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 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三、加强部门联动,公安、城管、环保、农业、林业、交通、公路等部门要 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 ,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造成 重大大气污染事故, 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切实提高广大 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发生秸秆焚 烧现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 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六、群众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可拨打举报电话:xxxxxxxxxx xx 市人民政府 xxxx 年 6 月 11 日 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 21/6为保障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 xxxx 年 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烧区域。
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集中监管时段。
9 月 14 日-10 月 31 日。
三、 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路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路天焚烧秸秆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市民:
近日来,我市空气质量逐渐恶化,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给市民的健康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减少雾霾的影响,我市决定开展秸秆焚烧工作,现将有关通告如下:
一、秸秆焚烧时间
根据气象部门的气象预报,我市将于XX月XX日起,开展秸秆焚烧工作,预计将持续X天。
具体的焚烧时间将根据天气情况进行调整,请市民密切关注市政府的通告,以便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二、秸秆焚烧地点
我市将在XX地区指定的焚烧点进行秸秆焚烧作业,焚烧点周围将设立安全警戒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请市民遵守相关规定,不要私自进入焚烧点周围,以免发生意外。
三、秸秆焚烧安全
秸秆焚烧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为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将加强对焚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焚烧过程中的温度和燃烧时间,确保不会对环境和市民的健康造成影响。
市民在焚烧期间应尽量减少户外活动,避免吸入烟尘,保护好自己的健康。
四、秸秆焚烧后续处理
秸秆焚烧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焚烧点周围的环境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不会留下焚烧的烟尘和灰烬,保护周边环境的清洁和整洁。
五、秸秆焚烧的意义
秸秆焚烧工作是为了减少秸秆的露天焚烧,降低空气污染,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的环保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更加清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最后,希望市民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共同努力,为改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
市政府环保局
XX年XX月XX日。
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公告
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及有关法规法纪,为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保护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现决定自即日起,立即严禁焚烧秸秆。
请广大农民朋友听从并配合执行以下相关要求:
1. 禁止任何形式的秸秆焚烧,包括田间、道路、空旷地带等各类场所;
2. 农民应主动采取措施进行秸秆资源化利用,比如通过还田、生物质能源利用等方式;
3. 秸秆焚烧无论大小都将被严厉追究责任,一经查实,将处以罚款甚至刑事处罚;
4. 各级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度,对违规焚烧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 请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各区县政府及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强宣传,协助农民做好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
对于未能及时完成秸秆资源化利用任务的农民,农业部门将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帮助解决问题。
望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秸秆禁烧规定,将秸秆变废为宝,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共同创建绿色家园。
感谢大家的支持与合作!。
秸秆禁烧告知书
秸秆禁烧告知书
为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向大家发出《秸秆禁烧告知书》。
一、禁烧范围
自即日起,全村范围内禁止烧秸秆。
包括农田、路边、居民区、公园、沟渠和乡村道路等地。
二、禁烧原因
秸秆燃烧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污染,容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
同时,秸秆燃烧还会对土壤肥力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三、禁烧措施
1.农民朋友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如机械化还田、还田秸秆还田等方式解决秸秆问题。
2.村民朋友们应该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教育,自觉抵制秸秆焚烧行为,认真发挥环保监督员作用,对禁烧行为进行举报。
四、禁烧责任
村委会和农民朋友们共同对全村秸秆禁烧工作负责,村委会将及时对违反禁烧规定的农民朋友进行劝阻和制止,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五、监督举报
如发现有农民朋友违反禁烧规定,欢迎及时向村委会进行举报,我们将会对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并依法处理。
请各位村民朋友共同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积极参与秸秆禁
烧工作,共同为美丽家园贡献力量!。
秸秆禁烧的通知
秸秆禁烧的通知秸秆禁烧实施以来,我国投入较大的资金、人力和精力等,推动禁烧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秸秆禁烧的通知,提供给大家参阅。
秸秆禁烧的通知范文一各位村民朋友们:又到了水稻收割时节,根据长沙市和浏阳市政府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行动。
请全体村民自觉遵守,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水稻机收留茬高度在18cm以下,油菜留茬高度控制在25cm以下,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推广秸秆能源化利用和饲料化利用等综合措施。
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规定落到实处,节约资源,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
达浒镇人民政府20XX年9月21日秸秆禁烧的通知范文二目前,我乡秋收工作正在进行,秸秆禁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维护公共交通和财产安全,实现我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此紧急通知。
一要加强宣传、巡查力度。
由农业线牵头秸秆禁烧工作,在全乡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成立宣传、巡查小分队,进村入户,做到宣传全覆盖、不留盲点,确保一旦发现火点,现场处理。
二要落实责任。
严格督促各村落实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每个村负责禁烧工作的村干部、联村干部,及时对禁烧人员进行查岗,确保禁烧责任落实到人。
三要严防死守控重点。
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针对性地扩大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现场督办,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严格执行处罚措施。
乡督查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察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
乡督查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一处焚烧秸秆火点的村,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通告三篇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通告三篇通告一:禁止焚烧秸秆,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尊敬的市民: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我市决定从即日起严禁焚烧秸秆。
特此通告,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环保行动,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一、背景和原因秸秆焚烧是一种传统的农田管理方式,但其带来的大气污染和环境破坏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秸秆焚烧会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空气质量、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空气污染,我们必须采取行动。
二、禁止焚烧秸秆的意义保护环境:禁止焚烧秸秆可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农田可持续发展:将秸秆还田或作为有机肥料利用,可以提高土壤肥力,增加农作物产量,促进农田可持续发展。
保护人民健康:秸秆焚烧释放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禁止焚烧可以减少人群患上呼吸系统疾病的风险。
三、禁止焚烧秸秆的措施和要求农民朋友要积极采取措施将秸秆还田或利用为有机肥料,不得焚烧秸秆。
农村和农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朋友采取可行的处理方式。
城市居民要加强环保意识,不得焚烧秸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产生大量烟尘的活动。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加大对秸秆焚烧行为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者依法进行处罚。
我们相信,只有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才能实现禁止焚烧秸秆的目标,共建美丽家园。
让我们携手保护环境,为下一代留下更美好的未来!特此通告。
XXX市环境保护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通告二:共同参与,落实禁止焚烧秸秆的责任尊敬的市民:为了进一步推进禁止焚烧秸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我市决定开展禁止焚烧秸秆责任落实行动。
特此通告,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落实禁止焚烧秸秆的责任,共建美好家园。
一、责任落实的重要性禁止焚烧秸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落实责任。
只有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推动禁止焚烧秸秆的工作,才能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禁止秸秆焚烧告知书(8篇)
禁止秸秆焚烧告知书(8篇)禁止秸秆焚烧告知书(一)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当前麦收在即,你们辛勤的汗水即将变为丰硕的果实。
然而每年麦收过后,麦茬、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焚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
禁烧秸秆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是每一个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让我们行动起来,真正实现秸秆全面禁烧和综合利用,请大家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焚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向传统陋习挑战,自觉抵制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行为,管好自己的田块,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为促进全镇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共创我们“活力祝阳”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禁止秸秆焚烧告知书(二)人和街道的广大村民朋友们:一年一度的夏收季节即将来临,辛勤的耕地劳作将换来丰收的果实,然而每年夏收过后,秸秆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减少环境污染,建设美丽家园,人和街道向辖区内广大村民朋友们倡议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焚烧秸秆的危害危害一: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粘膜的部位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
危害二: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危害三: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秸秆禁烧
全县实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行为。
禁止秸秆推入或堆放在沟、塘、河道等水体中。
二、推广综合利用
重点推广秸杆收储转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产业化利用。
三、严格依法处罚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律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将秸秆推入或者堆放在沟、塘、河道等水体的,由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X
年月日。
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选4篇)
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精选4篇)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篇1为全面遏制秸秆露天焚烧,有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根据政办发《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做好街道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秸秆禁烧工作。
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秸秆禁烧监管范围谢北村、谢园村、皮弄村、夏东村农田三、秸秆禁烧工作内容1、各行政村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负责跟农田承包单位或种田大户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加强秸秆禁烧检查力度。
村干部要分片包干,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街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警告处罚。
同时,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自觉性。
2、农田承包单位或种田大户,要深刻认识到秸秆焚烧的危害,积极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措施,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及秸秆能源化、肥料化等综合利用途径,加快秸秆收贮点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秸秆出路,杜绝秸秆焚烧源头。
3、街道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正确指导行政村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不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灰霾天气。
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农服中心具体负责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引导工作,做好河道、沟渠、湖泊等水体弃置秸秆的清理工作。
环保科牵头负责秸秆禁烧现场巡查工作,并重点对高速公路、省道、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
监察室负责责任追究,督促街道相关部门、行政村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职责。
四、秸秆禁烧工作现场巡查时间夏收与秋收期间五、秸秆禁烧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各行政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监管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严防死守,确保秸秆“零焚烧”。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环保部最新要求,为了切实减少秸秆焚烧所产生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现就落实秸秆禁烧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属地管理和财政拨款到位。
二、加强宣传教育1.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法规和环保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对秸秆禁烧的认识。
2.各农村工作站、农技推广站、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围绕农民实际情况,开展专题培训,向农民宣传如何科学利用秸秆,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生物质利用等技术措施。
3.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要加强对师生的环境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环保观念,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
三、加强机制建设1.要建立秸秆收集、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全过程的规范操作。
2.政府要加大科研力度,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
四、加大执法力度1.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于违反秸秆禁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处罚,严查严处。
2.派出监督员深入农村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焚烧行为,确保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地。
五、完善经济激励措施1.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资金补助等方式,鼓励农民广泛参与到秸秆资源化利用中来。
2.采取税收政策、贷款优惠等措施,引导企业投资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
六、加强协调和配合1.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秸秆禁烧工作的落实。
2.加强与环保、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秸秆资源化利用难题,切实保障利用技术和条件的提升。
七、加强监测和评估1.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测,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工作措施。
2.建立评估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通用11篇)
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通用11篇)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篇1秸秆焚烧危害群众健康,影响交通安全,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
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22〕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浙政办发〔2022〕140号)、《武义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禁止秸秆焚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行全面禁烧。
全县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区域露天焚烧水稻、油料、玉米、豆类、薯类等农作物秸秆和草木灰、树枝落叶以及垃圾等各种产生烟尘的易燃物。
城区、城郊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为重点禁烧区域。
二、鼓励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稻秆还田和秸秆快速腐熟技术,采取固化成型、集中收贮等措施,切实提高秸秆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三、落实监管责任。
乡镇街道(度假区)要实行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加强禁烧管理。
落实街道包社区(村)、乡镇(度假区)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
开展常态化的群众性秸秆禁烧工作,加大巡查整治监督力度,坚决制止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监督。
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并积极抵制秸秆焚烧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加强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五、严格依法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重点区域秸秆焚烧等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就高从重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听劝阻,抗拒、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武义县农业局武义县环境保护局武义县公安局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篇2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
关于落实秸秆禁烧要求的通知各位领导、同事们:为了落实国家关于秸秆禁烧的要求,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我单位决定自即日起严格执行秸秆禁烧政策。
具体通知如下:1. 秸秆禁烧的范围:我单位所辖区域内,所有农田、居民区、工矿企业、批发市场等地,一律禁止任何形式的秸秆焚烧。
2. 秸秆处理方法:所有秸秆必须进行合规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焚烧或堆放。
具体处理方法包括:将秸秆用于土壤覆盖、作为农田肥料、制成饲料、用于发电等有效利用方式。
3. 秸秆禁烧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单位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
请各部门积极响应,利用各种渠道向群众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处理方法和环保知识,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4. 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及时发现并处理秸秆禁烧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秸秆禁烧政策的有效执行。
5. 特殊情况的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必要进行秸秆焚烧处理的,请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请各位领导、同事们严格遵守秸秆禁烧的要求,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只有积极参与、努力落实禁烧政策,才能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此致敬礼!XXX单位XXXX年XX月XX日近年来,随着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不断增加,这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秸秆的焚烧不仅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还会释放大量的微粒物质,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打破秸秆焚烧传统,保护生态环境,各级政府纷纷推出秸秆禁烧政策,并对秸秆的处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单位,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对秸秆禁烧的号召,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
我们充分认识到,秸秆禁烧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保护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为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禁止焚烧秸秆,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供大家参考!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场原种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防止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焚烧秸秆是农业生产方式的一种陋习,不仅对大气环境、林木资源、土壤生态等造成破坏,而且浪费资源,易产生安全隐患。
共同保护好环境,防止焚烧灾害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范围:高速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两侧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1公里的地带;人口集中区、文物保护单位及人文遗址、粮库、油库、林地、天然气管道和重要的通信、变电设施等1公里区域内。
三、各区、镇、处、场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禁烧工作责任制,并于7月底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
各村民委员会要全面开展群众性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制定和宣传禁烧秸秆的村规民约,教育和约束村民自觉禁烧。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对秸秆进行科学处理,变废为宝,实现综合利用。
四、环保、公安、农业、交通运输、林业、监察、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会同各区、镇、处、场切实抓好禁烧工作。
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和当地驻村工作组要联合组建禁烧巡查队,夏收期间实行全天候巡查,对出现的焚烧事件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及时通报情况;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国、省干道的巡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林木安全;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变废为宝,推动禁烧工作;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行为。
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
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秸秆禁烧问题,减少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和农田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家粮食安全,我市农业部门决定严格落实秸秆禁烧政策,并编制了严查秸秆禁烧通知书,范文如下:(市/县/区)农业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秸秆禁烧管理措施》,为切实解决农村秸秆禁烧问题,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和农田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国家粮食安全,特向你们发出严查秸秆禁烧通知如下,请各级农业部门、派出所、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广大农民和村民群众严格遵守。
一、着重宣传,提高意识1. 增加对秸秆禁烧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2. 通过各类媒体,加大宣传频率,普及秸秆禁烧政策,提高农民群众的意识和认识,增强禁烧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
3.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点,向农民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禁烧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对禁烧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切实禁止1.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工作机制,确保禁烧政策的全面贯彻。
2. 每个村设立禁烧工作小组,由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制定功能明确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
3.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秸秆禁烧责任的落实,对违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倒逼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巡查,形成合力1.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巡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农田、森林、山区和建筑工地周边进行密集巡查,对违规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制止。
2. 加强协同,形成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派出所、村委会要加强联合巡查,互相通报情况,共同查处违规烧秸秆行为。
3. 对违规烧秸秆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四、加大奖惩力度,倒逼执行1. 按照《秸秆禁烧管理措施》的规定,对严重违规烧秸秆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依法销毁秸秆和烧秸秆的工具设备。
2. 鼓励农民通过有效利用秸秆,加工生产有机肥料、秸秆砖等产品。
对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宣传表彰。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通告
关于禁止焚烧秸秆通告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造成的大气污染,净化公共环境,提升大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关部门会下令禁止焚烧秸秆,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禁止焚烧秸秆通告,供大家参考!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
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
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年九月十三日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1[5篇模版]
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1[5篇模版]第一篇:关于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1关于禁烧、禁抛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禁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行动,特通告如下:一、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
二、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惩处。
三、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从严惩处。
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后果,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壹仟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乱抛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壹仟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仟元以下罚款。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
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一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县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特通告如下。
一、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严禁将农作物秸秆弃置于河道沟渠内。
二、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小麦、油菜、玉米、水稻等其他农作物秸秆。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乡镇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建立镇、村、组三级防控网络,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积极支持鼓励广大农户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
四、违反本通告,在本县区域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单位和个人,由巡查人员责令其禁止焚烧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因焚烧造成环境污染、水灾和公共安全事故的,由县公安、环保等部门分别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无为县环保局无为县农委年九月二日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二为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外焚烧秸秆。
重点范围为:城市周围5公里内;机场周边15公里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两侧2公里内;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高压输电线、电力设施、输油输气管线等附近1公里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导致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年4月18日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范文三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乡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障航空和交通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农作物收获季节,禁止在以下范围内露天焚烧、乱堆乱倒秸秆:仁寿县、彭山县全域,沿成乐高速公路、成昆铁路两侧各2公里区域,高压输电线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区域,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它人文地址、人群集中区、油库、粮库、林地周边500米区域。
禁烧通告范文(精选6篇)
禁烧通告范文(精选6篇)禁烧通告范文篇1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中心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现通告如下:一、禁燃区划定范围本市绕城高速路环线以内全部区域。
二、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类型(一)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二)硫含量大于0.50%、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三、禁燃区管理规定(一)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燃料。
(二)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
(三)本通告实施前已建成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备应于20xx年9月30日前拆除,或改用管道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
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备改用清洁能源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必须配备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并按规定安装除尘设施。
四、禁燃区的监督管理由属地区、县政府(管委会)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属地区、县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城市管理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都市旅游局20xx年1月14日禁烧通告范文篇2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宜昌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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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秸秆通知
各位村民请注意:收麦工作已经开始了、辛苦的汗水变成了丰收的果实。
然而每年麦收过后,麦秸大部分被废弃或燃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交通安全。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是违法行为。
过去焚烧麦秸无罪,但是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焚烧麦秸是违法行为所以请大家不能马虎了事,焚烧秸秆是犯罪。
对于焚烧秸秆的行为可依法进行处罚。
为了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美化我们的家园,我们向全村广大村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一、要积极宣传焚烧秸杆危害。
运用我们所学的知识向广大民众大力宣传焚烧秸杆的
危害,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
二、要带头劝阻亲友焚烧秸杆。
从身边做起,从亲友做起,劝阻父母、邻居、亲朋好友
停止焚烧秸秆,带头响应政府号召,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三、要自觉承担保护环境责任。
要站在抵制秸秆焚烧工作的最前沿,敢于同焚烧秸秆的不良习气作斗争。
对不听劝阻、肆意焚烧秸秆的人和事,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共同构筑禁止秸秆焚烧的坚固防线。
四、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让一个人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村庄,大家共
同行动起来,为共创绿色村庄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当然我们希望大家共同能够自觉遵守,不要因为一时焚烧秸秆而带来严重后果,下面我将如果发现焚烧秸秆的农户,将受到如下经济处罚、法律制裁告知大家:1、扣除全家的人口分红、粮食补贴、养猪补贴等一切惠农政策。
2、关进派出所拘留一个月3、如果因为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等交通事故或财产损失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坐牢。
我们不希望看到农户焚烧秸秆现象发生。
因为这是犯法的。
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
谢谢大家! 2014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