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业C栋废气方案
焦化厂焦炉烟气氨法脱硫技术方案
宏盛焦化厂焦炉烟气氨法脱硫工程技术方案建业庆松集有团限公司2015年9月11日目录第一章概述 (3)1。
1工程概况 (3)1。
2设计依据 (3)1.3设计范围 (3)1。
4设计参数 (3)1.5设计思路 (3)1。
6技术标准及规范 (4)第二章脱硫工艺概述 (5)2。
1脱硫技术现状 (5)2.1。
1国外烟气脱硫现状 (5)2。
1.2国内烟气脱硫现状 (6)2.2氨法烟气脱硫概述 (6)2.2。
1 氨法烟气脱硫工艺的特点 (6)2。
2.2 氨法烟气脱硫工艺反应原理 (8)2。
2。
3副产品硫酸铵的利用 (9)第三章脱硫工程方案 (11)3。
1脱硫工艺系统 (11)3.1。
1工艺系统主要设计原则 (11)3.1。
2烟气系统 (11)3。
1.3 SO2吸收氧化系统 (13)3.1.4硫铵后处理系统 (14)3.1。
4硫铵溶液储存系统 (15)3.1。
5 吸收剂系统 (15)3。
1。
6 公用工程 (15)3。
1。
7 脱硫工艺布置 (15)3。
2热控系统 (16)3.3电气系统 (16)3。
3。
1供配电系统 (16)3。
3.2电气控制与保护 (17)3。
3。
3照明及检修系统 (17)3.4供货范围 (17)3.5 主要设备清单(见附件) (18)第四章公用工程消耗 (19)第五章经济效益评估 (20)5。
1概述 (20)5。
2经济效益分析的依据 (20)5。
3经济效益分析 (20)第六章本公司氨法脱硫技术特点 (21)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 (23)7。
1项目实施 (23)7.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23)附件:氨法脱硫业绩表 (28)第一章概述1.1工程概况略。
1。
2设计依据宏盛年产60万吨焦炉,烟囱污染物排放最大值.SO21800mg/m³烟气流量160000m3/h(100%)。
烟气温度260℃说明:此为生产二级冶金焦时参数。
脱硫脱硝技术方案应考虑生产高硫焦时脱除效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请根据以上参数设计焦炉满负荷时烟囱脱硫技术方案。
惠城区环保工程方案公示
惠城区环保工程方案公示尊敬的市民:为了落实国家环保政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推进环保工作,我区拟出台一系列环保工程方案。
为了让广大市民对环保工程方案有更加清晰的了解,特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环保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1. 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我区当前大气质量不容乐观,严重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我区拟提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治理,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广清洁能源和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
此外,还将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治理力度,推广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
2. 水污染治理项目水污染是当前我区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
为了改善水质,我区提出水污染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对工业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严格监管和治理,加强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另外,还将加强对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的保护和治理工作,加大水源地的保护力度。
3. 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我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区提出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主要包括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推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工业固废的治理和管理,推动建立健全的固废处置体系。
4. 生态修复项目我区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为了实现生态环境的良好恢复,我区提出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加强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工作,推动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加大对森林、草原和湿地的保护力度,加强植树造林和湿地保护工程。
二、公示期限和方式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 通过邮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我区环保局办公室(地址:XXXXXXXX);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我区环保局办公室邮箱(邮箱:XXXXX);3. 通过电话方式拨打我区环保局办公室联系电话(电话:XXXXX)提出意见和建议;4. 到我区环保局办公室进行书面反馈。
惠州工地临时设施施工方案(精)
临设施工方案目录一、合生上观国际三期现场临时方案编制说明-----------------------2二、工程概况-----------------------------------------------------------------2三、人员组织机构网络图--------------------------------------------------2四、职工宿舍及现场其它临时用房布置--------------------------------3五、临时设施施工总体部署及进度安排----------------------------------3六、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附图)----------------------4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4八、施工现场消防组织管理网络-------------------------------------------8九、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9惠州市合生上观国际三期临设施工方案一、合生上观国际三期现场临时方案编制说明由我司对现场实际考察,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业主的意见,编制本施工现场临设方案。
本临设方案包括:场地周围围墙、出入口大门、场内主次道路、排水措施、职工宿舍、冲凉房、卫生间等生活设施及现场办公、车辆冲洗点等临时设施的布置和做法。
二、工程概况惠州市合生上观国际三期工程位于水口镇皇冠路南侧,地下室工程的其中:G2—3、G2—4、G2—19、G2—20、M—3、M—4、L—5、L—6、L—7共9栋由我方福建省八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
三、人员项目经理:陈宏伟组织机构网络图项目技术负责人:何灿玉项目副经理:骆灿仁安全员:刘志雄测量员:尹志全质检员:吴锦煌电:材料员:张清汉施工员:欧金柱资料员:骆文池四、职工宿舍及现场其它临时用房布置(见附图)五、临时设施施工总体部署及进度安排1、厨房、卫生间、浴室、职工食堂、工人活动室共计10工日。
惠州市废气治理设计方案
惠州市某化工厂有机废气处理工程设计和方案分享一、概述惠州市某化工厂主要生产水性漆和外墙保温砂浆等,在生产搅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若将未处理的废气直接外排,对人体及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受贵公司委托并根据市环保局要求,特拟定此方案对此废气进行治理。
二、设计原则、依据、范围及治理目标(一)设计原则1、采用合理的、成熟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
2、技术可靠性高、稳定达到设计之排放标准。
3、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管理方便。
4、因地制宜,建筑物占地面积小,布局合理、美观。
5、噪音低,气味少,无二次污染。
6、主体构筑物结构、设备、电器质量可靠。
(二)设计依据1、根据当地环保办及厂家的要求,对搅拌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处理。
2、该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96)5、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87)7、《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5-82)8、《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9、《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规范》(GBJ50055-93)10、《环境工程设计手册》11、《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12、建设单位提供厂平面图及有关资料(三)设计范围从有机废气产生点开始,经集气罩收集,通过风管引至废气处理设施,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可达标后高空排放。
其中包括:集气罩、风管、废气净化设备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的电控、运行等的设计。
(四)治理目标废气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其具体参数如下:颗粒物≤120mg/m3苯≤12 mg/m3甲苯≤40 mg/m3二甲苯≤70 mg/m3三、设计处理的污染物浓度、废气量(一)污染物浓度根据该类废气的情况,污染物浓度参数如下:颗粒物: 300 mg/m3苯: 50 mg/m3甲苯: 100 mg/m3二甲苯: 240 mg/m3(二)废气量各排放点风机数量及排风量见下表地点废气口(个)设计排放量(m3/h)废气总量(m3/h)混料机 4 2500 10000设计总处理风量为:10000m3/h四、工艺流程选定、流程框图及流程说明(一)工艺流程选定目前治理此类的废气方法有很多,特点各异,常用的有水喷淋法、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等。
建业中心-消防设计专篇
建业中心项目消防设计专篇王董(北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WONG TUNG ( BEI JING)ARCHITECTS COMPANY LIMITED2017年7月项目总负责人:李文东建筑专业负责人:尹尧民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毋艳琴暖通专业负责人:徐琨电气专业负责人:张红兵消防设计专篇目录一.工程设计依据二.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三.项目技术指标四•总平面说明五.建筑专业设计说明六.电气专业设计说明七.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设计说明八.防排烟及暖通空调设计说明九.热能动力消防设计GB 50352--2005JGJ 67--2006JGJ 62-2014JGJ 64-89JGJ 100-2015工程设计依据1.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果园南路以北、朝凤路以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 建业中心项目方案评审专家评审意见。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郑规地字第 410100201529011号)》。
4.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郑规件字第 410100201720048号)》5.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的 <建业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6. 河南中豫地震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 <河南建业中心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7. 甲方提供的地形图、道路及市政资料等。
8. 建设单位与设计方签订的 <建业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9.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
10.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规定 :a)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 )b)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 年版);c)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e)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GB 28184-2011f) 《防火门监控器》 GB29364-2012g)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16-2008h)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i)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k)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 l)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n)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2012o) 《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14-2005p)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 50189-2015q)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4r)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s)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暖通空调动力》t)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2010u) 《地下工程防水设计规范》GB 50108-2008v)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2013w)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50353-2013x)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95(2001 年修订版 )y)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z)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 (09 版) 》aa)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 》bb)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96-2010cc)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建城函[2014]275 号dd)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ee) 《关于印发〈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 2003」 2116 号ff) 《关于消防电梯与楼梯间直通室外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 [2015]27 号11. 其它现行的规范规定12. 河南省及郑州市有关设计标准和规定:a)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 2013-8-20b) 《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41/T 075-2016c) 《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41/T 109-2015d) 《郑州市绿色建筑审查要点》郑建文〔 2015〕44 号e) 《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郑政办文〔 2016〕 52 号f) 《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郑政办文( 2016〕 50 号g)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52 号h) 《河南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豫政办〔 2016〕 170号等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1. 建设单位:河南建业郑经置业有限公司。
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目录1. 项目概述 (2)1.1 工程概况 (2)1.2 工程目标 (4)2. 工程设计 (4)2.1 生态修复方案设计 (5)2.2 综合整治方案设计 (7)3. 工程施工组织 (8)3.1 施工准备 (9)3.1.1 前期工作 (10)3.1.2 现场布置 (10)3.2 施工实施 (11)3.2.1 土方工程 (13)3.2.2 绿化工程 (14)3.2.3 水系工程 (16)3.2.4 硬质路面工程 (17)3.3 质量控制 (18)3.3.1 材料质量控制 (19)3.3.2 施工质量控制 (20)3.4 安全管理 (21)3.4.1 安全教育培训 (22)3.4.2 安全防护措施 (23)3.5 环境保护 (24)3.5.1 噪声污染控制 (26)3.5.2 扬尘污染控制 (27)3.5.3 废水废气处理 (28)4. 工程进度计划 (29)4.1 总进度计划 (30)4.2 各阶段详细进度计划 (30)5. 工程造价管理 (31)5.1 预算编制 (32)5.2 成本控制 (34)6. 工程验收与移交 (35)6.1 自检与互检 (36)6.2 监理验收 (37)6.3 移交与运营维护 (38)1.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旨在对现有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修复和整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项目涉及范围广泛,包括土地整理、植被恢复、水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等多个方面,旨在打造一个生态优美、环境和谐的绿色家园。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各项工程任务、施工方法、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内容,以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成本的合理控制和工期的合理安排。
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项目在政策、法规和技术等方面的合规性,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1.1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旨在改善和保护特定区域的生态环境,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确保区域可持续发展。
惠州燃气设计方案
惠州燃气设计方案惠州燃气设计方案一、设计背景燃气是一种清洁能源,使用燃气作为能源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生活质量。
在惠州市,燃气的使用率逐年增长,但目前的燃气供应系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供气不稳定、安全隐患等。
二、设计目标本设计方案旨在解决惠州市燃气供应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设计内容1. 燃气供应系统的改进根据惠州市的实际情况,改善燃气供应系统的稳定性是本方案的首要目标。
具体措施包括:(1)优化供气管网布局,缩短燃气输送距离,降低供气压力损失。
(2)增加供气管网的容量,确保燃气供应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3)增加供气管网的冗余度,确保在某一供气管发生故障时,能够有备用管网继续供气。
(4)引入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燃气供应系统的实时监测和控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 燃气设备的更新为提高燃气供应系统的安全性,需要对燃气设备进行更新。
具体措施包括:(1)更新供气设备,选择具有高效节能和安全性能的设备。
(2)安装燃气报警系统,对燃气泄漏进行实时监测,并能及时报警。
(3)安装燃气阀门,对燃气进行分区控制,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3. 安全教育和培训为确保居民正确使用燃气设备,提高燃气安全意识,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具体措施包括:(1)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燃气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
(2)组织燃气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预期效果通过本设计方案的实施,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减少供气不稳定的情况。
2. 提高燃气供应的安全性,减少燃气泄漏和其他安全隐患的发生。
3. 提升居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由于居民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五、总结本设计方案针对惠州市燃气供应系统存在的问题,通过改进燃气供应系统、更新燃气设备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来提高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预计能够有效改善目前的燃气供应状况,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9•【字号】惠府办[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13〕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业经十一届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29日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市区")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管委会,下同)所在地城镇规划区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港口建设等)、房屋拆除、采石取土、物料运输与堆放、混凝土搅拌、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市、县(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负责码头、堆场、露天仓库及混凝土搅拌站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采石取土场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拆除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控制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控制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惠府办[2008]21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控制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意见(惠府办〔2008〕21号)惠城区、惠阳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为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考评,巩固我市环保模范城的创建成果,切实有效控制影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的产生,进一步提高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确保达到年优良率≥85%的环保模范城标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污染控制,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优良的空气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和谐惠州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工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控制污染,切实改善市区空气环境质量。
二、从监测数据来看,目前影响我市市区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
为防止扬尘污染,控制可吸入颗粒物产生,确保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各职能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快市区道路(公路)建设,完善地面铺装、绿化等配套工程,减少路面长期地表裸露现象。
(二)加大市区道路清洗保洁和堆放物防尘管理工作,定期洒水降尘,抑制二次扬尘产生。
(三)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的扬尘和余泥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减少降尘污染。
(四)严控超标准排放废气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五)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地区,列为重点控制区域。
各责任单位(详见附件)应优先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监测不受干扰。
(六)开展市区环境空气污染的专项研究,制定地区性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政策,形成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长效机制。
惠州大亚湾VOCs治理助推绿色发展
一线观察惠州大亚湾:VOCs 治理助推绿色发展文/郑秀亮RTO 末端处理装置作■为世界级石化基地的惠州市大亚湾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 治理面临的压力尤为严峻。
在加快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 群,谋划布局绿色石化重大产业 项目的同时,大亚湾区自2014年以来,率先在全省开展VOCs “一 企一策”综合整治,探索出一条具 有湾区特色的VOCs 治理之路,大 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大亚湾区空气质量维持良好水 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96,优良率94.2%,综合排名位居惠州全市前列。
一企一策,提升治理成效位于大亚湾区的惠州市宙 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宙邦化工”),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锂电子电池化学品等生产作业。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VOCs 带来异味,给居民生活带来不少困扰。
为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同时 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和末端治理效率,企业在区生态环境部门指导 下,成立工作组专项攻关,拿出治理方案。
2015年,企业上马一个 喷涂PFA 反应釜,总体反应转化率更高,减少了含硫异味废气的产生。
采用集气罩加强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并将收集的废气与活性污泥池内介质充分接触吸收90%以上无组织排放的VOCs ,减少VOCs排放量。
2019年,企业新上一套RTO末端治理设施。
对污水站调节池、UASB 池、初沉池等易产生VOCs (含有硫化氢、硫醇和其他恶臭有机质)的池体进行加盖密 闭收集,再经碱洗喷淋+RT O 炉进34Environment行处理达标排放。
通过上述生产工艺改造、无组织废气优化收集、末端治理升级改造等措施,有效削减VOCs排放11.3吨,基本消除了异味扰民投诉问题。
截至2016年,大亚湾区自主开展了75家涉VOCs企业的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了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及末端治理效率,异味投诉率较前期下降80%。
作为重点化工园区,大亚湾区各类化工企业的反应釜、原料输送管道、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环节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泄漏,大大小小的泄漏点最终产生的VOCs排放量也是非常大。
惠州公益废气处理方案
惠州公益废气处理方案引言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废气排放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惠州市作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城市,也面临着废气治理的挑战。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适用于惠州市的公益废气处理方案,以解决废气治理问题,提高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
问题描述惠州市目前存在的废气治理问题主要包括:1.废气排放量大:惠州市的工业规模庞大,导致废气排放量巨大,严重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和居民健康。
2.缺乏高效的废气处理设施:目前惠州市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废气处理设施,导致废气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3.废气排放标准不达标:部分企业未严格遵守废气排放标准,导致废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惠州市的废气治理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建立废气监测系统首先,我们建议在惠州市建立一个废气监测系统,以实时监测各个工业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
该系统应包括传感器网络、数据采集与传输系统、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等组成部分,以确保废气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其次,我们建议推广清洁生产技术,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减少废气产生。
对于已有的工业企业,我们建议引入新的环保设备,如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设备,以降低废气排放浓度和含量。
3. 加强执法和监管为了确保企业符合废气排放标准,惠州市应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执法和监管。
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废气排放检查,并对违反废气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罚款和整改,保证企业定期进行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4. 宣传和教育在解决废气治理问题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举办废气治理知识讲座、宣传海报等形式,向公众普及废气治理的重要性和方法,提醒公众积极参与废气治理,共同保护环境。
5. 开展环境治理技术研究最后,我们鼓励惠州市政府鼓励和支持环境治理技术研究,并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共同研发和应用先进的废气处理技术。
通过科技创新,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和降低处理成本。
惠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惠州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化我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到2020 年,按省要求建立并完善涉工业炉窑企业分级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级管控” 的原则,建立完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按照环大气〔2019〕56 号文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治理要求执行。
(三)重点管控对象。
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C3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C32)、金属制品业(C33)等行业为主,重点涉及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建筑陶瓷、石灰石膏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制品、铝压延加工、镍钴冶炼、钢铁、钢压延加工等行业企业。
加强对熔炼炉、熔化炉、焙(煅)烧炉(窑)、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生炉等8 类炉窑有组织排放控制,以及涉工业炉窑企业的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管控(见附件1 )。
二、重点工作(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
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
《惠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指南》
《惠州市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2019年10月前言为推动惠州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依据2019年8月实施的新版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指南编制组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详细调查研究,参考省内外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惠州实际制订了本指南。
本指南由总则、术语、绿色建筑设计技术条文和附件等几个部分组成。
为了适应现行国标、省标的需要,本指南对技术条文进行了编排,按照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的技术体系进行条文分析,同时给出了每项条文的具体专业归属和控制阶段。
本指南经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由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负责管理。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以便今后修订和完善。
本指南主编单位:惠州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协会本指南参编单位: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惠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千川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呈斯意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惠州市园林建筑设计设计院深圳市广汇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国研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本指南主要起草人:孙卫无、李志方、中国生、丘伟辉、陈树龙、林海、伍木泉、张科、王丹、金海、吴佳慧、周伟泉、黄丽娟、佘飞、李泽武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术语 (2)第三章基本规定 (3)第四章建筑设计专业 (7)第五章建筑结构专业 (45)第六章暖通空调专业 (61)第七章给排水专业 (75)第八章电气专业 (92)附:惠州市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国标2019) (118)华南地区常见乔木及散植灌木规格参考 (124)常见屋面和地面铺装材料色泽的反射系数参考 (125)第一章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惠府〔2020〕12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惠府〔2020〕12号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粤环发〔2019〕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划定我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机械,即:(一)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
(二)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具体类型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园林机械、其他机械等。
工程机械:是指用于工程建设施工机械的总称,主要燃料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打桩机、叉车、非公路用卡车等机械。
农业机械:是指在作物种植业和畜牧业生产过程中,以及农、畜产品初加工和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机械,主要燃料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排灌机械等机械。
林业机械:是指用于营林(包括造林、育林和护林)、木材切削和林业起重输送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伐木机、植树机、挖坑机、林业起重输送机械等机械。
渔业机械:是指专门用于渔业生产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机械。
园林机械:是指用于园林绿化、园林建设、园林养护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草坪机等机械。
惠州市2018年度建筑的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设计
惠州市2017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有效防治和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927号)要求,我局决定2017年在全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甘少权副组长:陈训政、李畅舟组员:李建军、郑清高、颜昌荣、侯瑜、胡伟军三、主要工作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
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5〕154号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惠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惠府〔2015〕154号为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步伐,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划分高污染燃料的规定》明确的燃料,主要包括: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硫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mg/m3、灰份含量大于20mg/m3的人工煤气。
本通告所称清洁能源是指: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清洁燃料。
二、本市以下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惠城区:江南、江北、桥东、桥西、龙丰、河南岸街道全域、水口街道三环路以西区域。
惠阳区:淡水、秋长街道全域。
惠东县:平山街道全域。
博罗县:博罗县县城建成区域。
龙门县:除龙城街道青溪村以外的龙城街道全域。
大亚湾开发区:除大亚湾石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仲恺高新区:惠环、陈江街道、仲恺高新区原规划建设区域(12.9平方公里),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区域。
市人民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发展规划,对禁燃区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三、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
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惠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和管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等文件要求,惠州市环境局印发《惠州市燃气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详情如下:关于惠州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锅炉烟气排放管控,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关于深化工业锅炉排放治理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我市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执行范围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二、执行时间(一)新建燃气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新建燃气锅炉、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现有燃气锅炉全市范围内的现有燃气锅炉,自2024年1月1日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执行要求(一)本通告规定燃气锅炉、新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项目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表3规定限值,即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三栋气化站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三栋气化站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惠府[2008]99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三栋气化站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惠府〔2008〕99号)根据惠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市政府拟依法征收(征用)惠州市三栋气化站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惠州市三栋气化站建设用地上报审批。
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征地范围、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惠城区三栋镇田心村泥坦坡,集体土地面积约0.8公顷,国有土地面积约4公顷。
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二)无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的国有土地按取得国有土地成本给予补偿,即付给农民的征地款、缴交政府的地价款、出让金和土地平整费用(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审核为准)。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
集体土地上永久性房屋拆迁和临时性房屋、青苗、零星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第39号)的标准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按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办理。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人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三栋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596249)办理土地征收补偿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和临时性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特此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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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惠州)电子C栋废气規範書目錄一、施工範圍二、施工規範三、工作環境、危害因素說明四、文件規格五、訓練項目六、驗收規定七、安全衛生規定及注意事項八、保固期九、交貨期十、其他本廠排氣種類分類:1.酸、鹼排氣頇經由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濕式洗滌塔之處理過程,將製程排氣處理到正常的排放標準。
2.熱排氣經抽風設備抽至樓面排放。
此排氣系統建立之後,可提供潔淨室之正常排氣,並與空調系統搭配,建立一完整之空調系統。
一、施工範圍本規範所稱甲方系指建业(惠州)电子有限公司,所稱乙方系指本工程承包廠商,排氣設備按裝地點為(惠州)建业C栋廠房及樓頂,承包商應供給一切材料、機器、設備、工具、人工等設計圖、施工說明書及合約等所述之全部系統工程。
乙方頇保證其依本規範所提供之廢氣處理設備處理之氣體必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工程項目包括:a.廠區有蚀刻、棕化、前处里、电镀、镀锡、沉金、镀镍线等製程酸、鹼排氣系統b.廠區有蚀刻、棕化、前处里、局炉、镀锡、后烤、镀镍线等製程熱排氣系統c.全系統詴車調整二、施工規範設備規格(硬體規格)本套系統主要提供本廠潔淨室所需之酸、鹼排氣和熱排氣。
1.厂區製程酸、鹼排氣------分別經主管至樓面接入現有系統處理後排放。
室內外之管路部分為提高使用壽命採用德國板SIMONA or ROCHLING or業主確認台製PP板等抗紫外線板製造。
2.厂區製程熱排氣------風車.採用Fe41#製造,室內外之管路部分為提高使用壽命採用寶鋼SUS#304板製造。
風量達到(如设计图),風壓達到(如设计图)工程標準本工程之設計、製造、詴驗、安裝及運轉等標準除另有規定外,應依下列標準施行:1.中國國家標準(CNS)2.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ASME)3.日本(JIS)4.美國國家標準協會(ANSI)5.美國冷凍空調協會(ASHRAE)6.美國聯邦標準(FEDERAL STANDARD)出廠檢驗所有國內製造之機械或器材運往工地前,承包商應通知業主於原製造廠抽樣或全部進行性能詴驗,合格者始予採用,凡詴驗所需設備及費用均已包括於各該設備單價中,不另計價。
工程檢驗工程進行期間,業主得經常定期或重點作各種必要之測量、檢驗及調查,承包商應給予一切方便與合作,不得因而藉口要求加價或延長工期,本工程依照施工程序,分段施工,逐步查驗,每一階段頇檢驗合格後方得繼續進行下一階段之工程,如經驗不合於本工程圖說之規定者,承包商應即依指示作無償之改善,拆除重作或廢棄,且在未改善前,不得擅自繼續施工或使用,否則業主得勒令停工,一切後果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雖經業主複測或檢驗之工程,承包商仍應負其全責,如某一階段工程完成後需經詴驗者,其詴驗費用(包括人工、材料及設備)除另有規定者外,均由承包商負擔。
防震需求本工程所有排風設備,應裝設經業主認可之彈簧式減震器(Vibration isolator),使與房屋結構分離,高速運轉之機械設備,其本身頇具有減震裝置,每一減震組應包括適當數量之標準減震件,每一減震件應具有機器與底腳之固定件及中間層夾用減震材料,該減震材料除應配合機器之負荷性能外,減震之功能應達到各設備規範所要求之標準。
安裝及詴車1.本工程未經驗收前,承包商自業主領出之設備器材,頇妥為保管,其未曾安裝或安裝中之工程部份及材料,於收工前,承包商頇用塑膠布或木板、鐵皮妥為保護以免損壞,如因保管不週,致損壞或遺失時,均由承包商負責重建或賠償。
2.本工程所用材料應為全新上等品,並於開工前檢樣送請業主查驗合格後,依樣進廠使用,如進廠材料發現不合規定者,應即運離工地以免混淆,合格之進廠材料,承包商不得擅自運出廠外。
3.各項設備於搬運前,頇先擦拭清潔,檢查有無附件脫落等,其複雜部份應於搬運前先以塑膠布包紮,以免於搬運時遺失或損壞。
4.本工程於安裝前之定位畫線及中心水平校正等,應通知業主會同辦理並勘測。
5.所有基座及固定螺栓必頇配合土建工程之進度安裝,其他設備則視工作之需要進行安裝,外貨部份之基礎螺栓,為配合工作進度,合格之國內製造零件可予接受,但需先經業主同意。
6.本工程應配合建築及其它工程進行工作,所需之吊架、預埋鐵件等,如事先未曾預留,承包商應依需要自行安裝,如必需開鑿牆壁或混凝土部份,應經業主之許可,並與其他承包人聯繫、合作進行;其損壞部份,並應由承包商於裝設工作完成後迅即負責修復,如因配合不當或進度緩慢致其他配合工程遭遇阻礙,因而延誤工期或使業主蒙受損失時,概由承包商負責,若因其它工程配合不當致本工程遭遇礙時,承包商應遵照業主之安排、調度及裁定,不得異議。
且不得向業主要求加價或補償。
7.安裝完成後,承包商應檢查及依機器及說明添加潤滑油料或油脂,並頇進行詴車至少3天,直到達成規定之性能而為業主所能接受為止,本工程詴車完成期限為3日曆天。
8.詴車期間若發現缺點,承包商頇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必要之調整、修理或更換新品,其所需之時間包括於詴車時間內,不得藉故延長詴車時間。
9.詴車正常之後,承包商頇訓練業主之操作與維護人員至熟練為止,訓練期間至少1天。
10.詴車與訓練期間,所有費用包括工資、潤滑油和其它消耗品等,均由承包商自行負擔。
11.承包商頇負擔所有檢查或詴驗之一切費用,並頇準備檢查或詴驗用之工具、儀錶及必要之設備。
12.安裝工作如有尺寸不符或頇修正經審查認可之圖說始能施工者,頇先徵得業主之許可,並補送修正圖簽署認可,不得擅自變更施工。
13.本工程施工前已完成之各項工程如溝渠、地下水管及道路等,承包商應妥為保護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時,應負無償修復之責。
詴運轉本工程於安裝及詴車完竣後,承包商必頇指派熟練之工程師於現場協助詴運轉,俾發揮最大機械設備功能,使本工程早日達到原設計功能。
竣工圖、操作及維護手冊1.工程竣工後,承包商應按實際施工情形繪製竣工圖,符合實際施工情形,標明所有設備、管閥及其他隱藏物之確實位置及路徑,俾作嗣後檢修參考之需。
2.包商應提供合於實際採購設備及安裝方式之操作及維護手冊各三份,以供操作及維修參考之需,操作及維護手冊內,並應註明各器材及零件之國內外原廠商,國內代理商之詳細地址及電話,以備零件補充採購之需。
3.竣工圖與操作及維護手冊頇以中文說明及編寫,國外原廠商名稱、地址及零件、器材、常用主要備品表。
主要設備器材另包含如下:熱排氣之41#Fe排風機、及其配管、防震器等之供料及安裝。
設備安裝工程--含本施工說明書內設備規範所述各項機具器材之安裝、詴車、調整,並包括必要之減震基座、及減震裝置之施工。
設備之土木基礎及排水溝不含於本工程範圍內,但本工程之承包商應妥為配合,提供必要基礎及預留孔之位置及尺寸,並配合預埋所需之基礎螺栓。
一般規定1.凡與設備、儀器及閥類相接之配管,應以由令或法蘭連接,以利拆卸維護。
2.機具之安裝應考慮維修所需之空間。
3.各項器材之安裝應依照原廠說明書中有關安裝之規定辦理。
4.機具安裝完成後,所有鐵器或原有油漆已破損而傷及鐵器處均應塗二道防銹底漆及二道面漆,顏色由業主核定,若機具於出廠前即已有油漆,則祇頇加一道面漆。
5.較大機件安裝前,頇採用化學螺栓或預留孔,凡頇穿牆或穿越樓板者,應事先向業主提出確實大小及位置。
6.各項設備之基座位置、管路之路徑及閥之位置,得依現場實際情形,作適當之調整,惟應事前以補充圖樣送核,經認可後始可施工。
7.所有機械設備,應裝置經業主核可之減震裝置。
8.配管時,不可有不正常應力加諸任何機具設備上。
施工細則1.風機--安裝於地面之風機,應裝設附有減震彈簧之基座。
與風管銜接處,應設防震接頭。
一般規定1.一般配管以明管裝設為原則,除非另有規定外,所有管線不得埋設於混凝土內。
2.所有屋內配管,應配合其它系統之管線,以裝設於最高處或靠近牆面為原則,管線應與牆面平行或垂直,屋外配管處應與建築物平行或垂直。
3.管子於連接處應先清除內部,以防阻塞,安裝管線期間,若因故工作暫停時,所有管口空端應使用塞頭或其他管蓋封閉,以防止砂石或雜物侵入。
4.管路於接上機器前,應先用水沖洗(或以壓縮空氣吹入充水之管內),並於管末端收集,直至無焊渣等污物沉積為止。
5.排酸系統應裝清潔口及通氣管等必要之設備,排酸橫管若合流連接時,應採用45°以下之銳角,排酸立管底部應設固定台,排酸通氣配管水平方向之坡度(向豎管方向)以1/250為原則。
6.凡金屬配件,均為SUS304風管安裝工程工程範圍得視設計圖之系統所需,至少應包括排風管、風量調節器、排水閥、檢修孔及排風系統附屬件之製作、安裝與調整。
風管材料1.製程排氣管中,酸性氣體之排風管均應採用PP管製裝組合,其所需之管厚,接合方法及補強方式應參照設計圖之需求及附表規定製造。
2.製程排氣管中,熱氣之排風管除绿油\喷锡採用SUS#304管製裝組合,其余采用镀锌管,其所需之管厚,接合方法及補強方式應參照設計圖之需求及附表規定製造。
風管施工細則1.所有風管應按設計圖及詳圖所示尺寸製作,其外表頇平整且不得漏氣,但為配合現場,如交會衝突等必頇更改時,承包人應說明原因並繪製詳圖,請業主核定後,始可施工。
2.除另以規定外,風管直角轉彎處內部應設置導風片,上下端則應牢固於風管上。
3.風管製作所需之螺栓等鐵件均為SUS304。
4.支風管與主風管連接處,均應設有風量調節器,作為風量調節之用。
5.風管鐵吊架、角鐵、支撐鋼板、角鐵螺釘、螺帽等鐵件應使用SUS3046.清潔區之風管每節製作完成後,應以四氯化碳徹底擦拭風管內外部至完全清潔之程度後,以塑膠布或PE布包紮整節風管至風管吊裝時始得拆除。
詴驗檢查各類製程風管工程安裝完竣後,承包人應事先擬妥詴驗計劃書(包括詴驗順序及記錄表格)送業主核准後,先行詴調完竣然後再會同業主作一次連續測詴,詴驗時所需之全部儀器設備手續費及人員,均由承包人負責供給,度量儀器頇經有關機關校核簽證者,始可應用。
1.風管檢查--風管製作完成,經業主或工程師檢查合格後始得吊裝。
2.電氣設備詴驗--在詴車運轉前,各機具之自動控制裝置及線路,應先行詴驗,在詴車運轉時記錄其起動及負載之電壓、電流,並隨時予以調整,務使其符合正常運轉之情形,其他電氣設備之檢驗,則按照台灣電力公司之規定辦理。
3.排風機詴驗--排風機之詴車頇依製造廠之運轉、維護保養說明書行之,詴車時記錄風量、靜壓、電壓及運轉電流,務使其性能符合設計之要求,此項詴驗應連續在八小時以上,其測定位置及方法需經業主認可。
配合無塵室製程所需之排氣及廢氣處理工程。
主要工程包括廢氣處理系統,通風系統及設備風管之設計、製造、供應、安裝、測詴及詴車運轉等工程。
二、製程規格(軟體規格)1 . 可處理本廠製程之酸、鹼排氣的能力,使廢氣的排放標準符合環保法規。
2 . 可處理本廠製程之熱排氣的能力,使機臺正常運行、環境良好。